清史稿
●纂修元史凡例
一、本紀
按兩漢本紀,事實與言辭並載,兼有《書》、《春秋》之義。
及唐本紀,則書法嚴謹,全仿乎《春秋》。
今修《元史》,本紀准兩漢史。
一、志
按歷代史志,為法間有不同。
至唐志,則悉以事實組織成篇,考核之際,學者憚之。
惟近代《宋史》所志,條分件列,覽者易見。
今修《元史》,志准《宋史》。
一、表
按漢、唐史表所載為詳,而《三國誌》、《五代史》則無之。
唯遼、金史據所可考者作表,不計詳略。
今修《元史》,表准遼、金史。
一、列傳
按史傳之目,冠以后妃,尊也;次以宗室諸王,親也;次以一代諸臣,善惡之總也;次以叛逆,成敗之歸也;次以四夷,王化之及也。
然諸臣之傳,歷代名目又自增減不同。
今修《元史》,傳准歷代史而參酌之。
一、歷代史書,紀、志、表、傳之末,各有論贊之辭。
今修《元史》,不作論贊,但據事直書,具文見意,使其善惡自見,准《春秋》及欽奉聖旨示意。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