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
列傳第四十六
○宋子貞
宋子貞,字周臣,潞州長子人也。
一性一敏悟好學,工詞賦。
弱冠,領薦書試禮部,與族兄知柔同補太學生,俱有名於時,人以大小宋稱之。
金末,潞州亂,子貞走趙、魏間。
宋將彭義斌守大名,闢為安一撫司計議官。
義斌歿,子貞率眾歸東平行台嚴實。
實素聞其名,招置幕府,用為詳議官,兼提舉學校。
先是,實每令人請事於朝,托近侍奏決,不經中書,因與丞相耶律楚材有違言。
子貞至,勸實致禮丞相,通慇勤,凡奏請,必先咨稟。
丞相喜,自是交一歡無間,實因此益委信子貞。
太宗四年,實戍黃陵,金人悉力來攻。
與戰不利,敵勢頗張,曹、濮以南皆震。
有自敵中逃歸者,言金兵且大至,人情恟懼。
子貞請於實,斬揚言者首以令諸城,境內乃安。
汴梁既下,饑民北徙,餓殍盈道。
子貞多方賑救,全活者萬餘人。
金士之流寓者,悉引見周給,且薦用之。
拔名儒張特立、劉肅、李昶輩於羈旅,與之同列。
四方之士聞風而至,故東平一時人材多於他鎮。
七年,太宗命子貞為行台右司郎中。
中原略定,事多草創,行台所統五十餘城,州縣之官或擢自將校,或起由民伍,率昧於從政。
甚者專以掊克聚斂為能,官吏相與為貪私以病民。
子貞仿前代觀察採訪之制,命官分三道糾察官吏,立為程式,與為期會,黜貪墯,獎廉勤,官府始有紀綱,民得蘇息。
東平將校,占民為部曲戶,謂之腳寨,擅其賦役,幾四百所。
子貞請罷歸州縣。
實初難之,子貞力言乃聽,人以為便。
實卒,子忠濟襲爵,尤敬子貞。
請於朝,授參議東平路事,兼提舉太常禮樂。
子貞作新廟學,延前進士康曄、王磐為教官,招致生徒幾百人,出粟贍之,俾習經藝。
每季程試,必親臨之。
齊魯儒風,為之一變。
歲己未,世祖南伐,召子貞至濮,問以方略。
對曰:「本朝威武有餘,仁德未洽。
所以拒命者,特畏死爾,若投降者不殺,脅從者勿治,則宋之郡邑,可傳檄而定也。」
世祖善其言。
中統元年,授益都路宣撫使。
未幾,入覲,拜右三部尚書。
時新立省部,典章制度,多子貞裁定。
李璮叛,據濟南,詔子貞參議軍前行中書省事。
子貞單騎至濟南,觀璮形勢,因說丞相史天澤曰:「璮擁眾東來,坐守孤城,宜增築外城,防其奔突,彼糧盡援絕,不攻自破矣。」
議與天澤合,遂擒璮。
子貞還,上書陳便宜十事,大略謂:「官爵人主之一柄一,選法宜盡遍吏部。
律令國之紀綱,宜早刊定。
監司總統一路,用非其材,不厭人望,乞選鮑廉有才德者為之。
今州縣官相傳以世,非法賦斂,民窮無告,宜遷轉以革其弊。」
又請建國學教胄子,敕州郡提學課試諸生,三年一貢舉。
有旨命中書次第施行之。
至元二年,始罷州縣官世襲。
遣子貞與左丞相耶律鑄行山東,遷調所部官。
還,授翰林學士,參議中書省事。
奏請班俸祿,定職田,從之。
俄拜中書平章政事。
復陳時務之切要者十二策。
帝頗悔用子貞晚。
未幾,以年老求退,帝曰:「卿氣力未衰,勉為朕留,措置大事,俟百司差有條理,聽卿自便。」
三年十一月,懇辭,乃得請。
特敕中書,凡有大事,即其家訪問。
子貞私居,每聞朝廷事不便,必封疏上奏,一愛一君憂國,不以進退異其心。
卒年八十一。
始病,家人進醫藥,卻之曰:「死生有命,吾年逾八十,何以藥為!」病危,諸子請遺言,子貞曰:「吾平昔教汝者不少,今尚何言耶!」
子渤,字齊彥,有才名,官至集賢學士。
○商挺
商挺,字孟卿,曹州濟一陰一人。
其先本姓殷氏,避宋諱改焉。
父衡,僉陝西行省員外郎,以戰死。
挺年二十四,汴京破,北走,依冠氏趙天錫,與元好問、楊奐游。
東平嚴實聘為諸子師。
實卒,子忠濟嗣,辟挺為經歷,出為曹州判官。
未幾,復為經歷,贊忠濟興學養士。
癸丑,世祖在潛邸,受京兆分地,聞挺名,遣使征至鹽州。
入對稱旨,字而不名。
間陪宴語,因曰:「挺來時,李璮城朐山,東平當饋米萬石。
東平至朐山,率十石致一石,且車淖於雨,必後期,後期罪死。
請輸沂州,使璮軍取食,便。」
世祖曰:「一愛一民如此,忍不卿從。」
楊惟中宣撫關中,挺為郎中。
兵火之餘,八州十二縣,戶不滿萬,皆驚憂無聊。
挺佐惟中,進賢良,黜貪暴,明尊卑,出淹滯,定規程,主簿責,印楮幣,頒俸祿,務農薄稅,通其有無。
期月,民乃安。
誅一大猾,群吏鹹懼。
且請減關中常賦之半。
明年,惟中罷,廉希憲來代,升挺為宣撫副使。
丙辰,征京兆軍需布萬匹、米三千石、帛三千段,械器稱是,輸平涼軍。
期迫甚,郡人一大恐。
挺曰:「他易集也,運米千里,妨我蠶麥。」
郿長王姓者,平涼人也,挺召與謀,對曰:「不煩官運,僕家有積粟,請以代輸。」
挺大悅,載價與之,他輸亦如期。
覆命兼治懷孟,境內大治。
丁巳,憲宗命阿藍答兒會計河南、陝右。
戊午,罷宣撫司,挺還東平。
憲宗親征蜀,世祖將趨鄂、漢,軍於小濮,召問軍事。
挺對曰:「蜀道險遠,萬乘豈宜輕動。」
世祖默然久之,曰:「卿言正契吾心。」
憲宗崩,世祖北還,道遣張文謙與挺計事。
挺曰:「軍中當嚴符信,以防一奸一詐。」
文謙急追及言之。
世祖大悟,罵曰:「無一人為我言此,非商孟卿幾敗大計!」速遣使至軍立約。
未幾,阿里不哥之使至軍中,執而斬之。
召挺北上至開平,挺與廉希憲密贊大計。
世祖既即位,挺奏曰:「南師宜還扈乘輿,西師宜軍便地。」
從之。
以廉希憲及挺宣撫陝、蜀。
中統元年夏五月,至京兆。
哈剌不花者,征蜀時名將也,渾都海嘗為之副,時駐六盤山,以兵應阿里不哥。
挺謂希憲曰:「為六盤,有三策。
悉銳而東,直搗京兆,上策也;聚兵六盤,觀釁而動,中策也;重裝北歸,以應和林,下策也。」
希憲曰:「彼將何從?」
挺曰:「必出下策。」
已而果然。
於是與希憲定議,令八春、汪良臣發兵御之,事具《希憲傳》。
六盤之兵既北,而阿藍答兒自和林引兵南來,與哈剌不花、渾都海遇於甘州。
哈剌不花以語不合,引其兵北去,阿藍答兒遂與渾都海合軍而南。
時諸王合丹率騎兵與八春、汪良臣兵合,乃分為三道以拒之。
既陣,大風吹沙,良臣令軍士下馬,以短兵突其左,繞出陣後,潰其右而出,八春直搗其前,合丹勒一精一騎邀其歸路,大戰於甘州東,殺阿藍答兒、渾都海。
事聞,帝大悅,曰:「商孟卿,古之良將也。」
改宣撫司為行中書省,進希憲為右丞,挺為僉行省事。
二年,進參知政事。
宋將劉整以滬州降,系前降宋者數百人來歸,軍吏請誅以戒,挺盡奏而釋之。
興元判官費寅有罪懼誅,以借兵完城事訟挺與希憲於朝。
帝召挺便殿,問曰:「卿在關中、懷孟,兩著治效,而毀言日至,豈同寅有沮卿者耶?抑位高而志怠耶?比年論王文統者甚眾,卿獨無一言。」
挺對曰:「臣素知文統之為人,嘗與趙璧論之,想陛下猶能記也。
臣在秦三年,多過,其或從權以應變者有之。
若功成以歸己,事敗分咎於人,臣必不敢,請就戮。」
挺既出,帝顧駙馬忽剌出、樞副合答等,數挺前後大計,凡十有七,因歎曰:「挺有功如是,猶自言有罪,若此,誰復為朕戮力耶!卿等識之。」
四年,賜金符,行四川行樞密院事。
至元元年,入拜參知政事。
建議史事,附修遼、金二史,宜令王鶚、李治、徐世隆、高鳴、胡祗遹、周砥等為之,甚合帝意。
二年,分省河東,俄召還。
三年,帝留意經學,挺與姚樞、竇默、王鶚、楊果纂《五經要語》凡二十八類以進。
六年,同僉樞密院事。
七年,遷僉書。
八年,升副使。
數軍食,定軍官品級,給軍吏俸。
使四千人屯田,開懇三萬畝,收其獲以餉親軍。
汰不勝軍者戶三萬戶,一丁者亦汰去;丁多業寡,業多丁毖,財力相資,合出一軍。
九年,封皇子忙阿剌為安西王,立王相府,以挺為王相。
十四年,詔王北征,王命挺曰:「關中事有不便者,可悉更張之。」
挺曰:「延安民兵數千,宜使李忽蘭吉練習之,以備不虞。」
未幾,禿魯叛,以延安兵應敵,果獲其力。
挺一進十策於王,曰:睦親鄰,安人心,敬民時,備不虞,厚民生,一事權,清心源,謹自治,固本根,察下情。
王為置酒嘉納。
王薨,王妃使挺請命於朝,以子阿難答嗣。
帝曰:「年少,祖宗之訓未習,卿姑行王相府事。」
初,運使郭琮、郎中郭叔雲與王相趙炳構隙。
或告炳不法,妃命囚之六盤獄以死。
朝廷疑擅殺之,執琮、叔雲鞫問,伏辜,事具《趙炳傳》。
初無一毫及挺。
惟王府女奚徹徹,以預二郭謀,臨刑,望以求生,始有曖一昧語連挺及其子讞。
帝怒,召挺,拘炳家,瓛下獄。
帝命趙氏子曰:「商孟卿,老書生,可與諸儒讞其罪。」
吏部尚書青一陽一夢炎以議勳奏曰:「臣宋儒,不知挺向來之功可補今之過否?」
帝不悅曰:「是同類相助之辭也。」
符寶郎董文忠奏曰:「夢炎不知挺何如人,臣以曩時推戴之功語之矣。」
帝良久曰:「其事果何如?」
對曰:「臣目未睹,耳固聞之,殺人之謀,挺不與也。」
帝默然。
十六年春,有旨:挺不可全以無罪釋之,籍其家。
是冬,始釋挺及讞。
二十年,復樞密副使,俄以疾免。
二十一年,趙氏子復訟父冤,挺又被系,百餘日乃釋。
二十五年,帝問中丞董文用曰:「商孟卿今年幾何?「對曰:「八十。」
帝甚惜其老,而歎其康強。
是歲冬十有二月卒。
有詩千餘篇,尤善隸書。
延祐初,贈推誠協謀佐運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魯國公,謚文定。
子五人:琥、璘、瑭、瓛、琦。
琥字台符。
至元十四年,以姚樞、許衡薦,拜江南行御史台監察御史。
建康戍卒有利湯氏財者,投戈於其家,誣為反具。
琥知其冤,罪誣者而釋之。
華亭蟠龍寺僧思月謀叛被擒,其一黨一縱火來劫,民大擾,琥亟誅其魁。
文法吏責琥擅誅,行台中丞張雄飛曰:「江南殘毀之餘,盜賊屢起,顧尚循常例,安用憲台為哉!」吏議遂屈。
都昌妖賊杜萬一,僭號倡亂,行台檄琥按問。
械系脅從者盈獄,琥悉以詿誤縱遣之。
一黨一與竄伏者猶眾,琥揭榜招徠,不三日雲集。
二十七年,征拜中台監察御史。
屬地震,琥上書言:「昔漢文帝有此異,而無其應,蓋以躬行德化而弭也。」
因條陳漢文時政以進。
又言:「為國之道,在立法、任人二者而已。
法不徒立,須人而行,人不濫用,惟賢是擇。」
因舉天下名士十餘人。
帝從之,皆召用,待以不次。
三十年,遷國子司業。
卒。
有《彝齋文集》。
瑭子禮符。
仕為右衛屯田千戶。
歲余,謝病侍親,時年才三十二。
後還鄉里,築室曰晦道堂,蓋取七世祖宗弼,宋仁宗時為太子中舍人,年五十掛冠所築堂名也。
琦字德符。
大德八年,成宗召備宿衛。
仁宗在東宮,奏授集賢直學士。
調大名路治中,不赴。
皇慶元年,授集賢侍講學士。
延祐四年,升侍讀官、通奉大夫,賜鈔二萬五千貫。
泰定元年,遷秘書卿,病遍,卒。
琦善畫山水。
嘗使蜀,持平守法,秋毫無私。
○趙良弼
趙良弼,字輔之,女直人也。
本姓術要甲,音訛為趙家,因以趙為氏。
父愨,金威勝軍節度使,謚忠閔;愨長子良貴,嵩汝招討使;良貴子讜,許州兵官;愨從子良材,守太原。
俱死事。
良弼明敏,多智略,初舉進士,教授趙州。
世祖在潛籓,召見,占對稱旨,會立邢州安一撫司,擢良弼為幕長。
邢久不得善吏,且當要衝,使者旁午,民多逃去。
良弼區畫有方。
事或掣制,則請諸籓邸,再閱歲,凡六往返,所請無不從。
脫兀脫以斷事官鎮邢,其屬要結罪廢者,交構嫌隙,動相沮撓。
世祖時征雲南,良弼馳驛白其事,遂黜脫兀脫,罷其屬,邢大治,戶口增倍。
世祖在潛籓時,分地在關陝,奏以廉希憲、商挺宣撫陝西,以良弼參議司事。
阿藍答兒當國,憚世祖英武,讒於憲宗。
遂以阿藍答兒為陝西省左丞相,劉太平參知政事,鉤校京兆錢谷,鍛煉群獄,死者二十餘人,眾皆股慄。
良弼力陳大義,詞氣懇款,二人卒不能誣,故宣撫司一無所坐。
己未七月,世祖南征,召參議元帥事,兼江淮安一撫使。
親執桴鼓,率先士卒,五戰皆捷。
禁焚廬舍、殺降民,所至宣佈恩德,民皆按堵。
既渡江,攻鄂州,聞憲宗崩,世祖北還,良弼陳時務十二事,言皆有征。
至衛,遣如京兆察訪秦、蜀人情事宜,不逾月,具得實還報,曰:「宗王穆哥無他心,宜以西南六盤悉委屬之。
渾都海屯軍六盤,士馬一精一強,鹹思北歸,恐事有不意。
紐璘總秦、川蒙古諸軍,多得秦、蜀民心,年少鷙勇,輕去就,當一寵一以重職,疾解其兵一柄一。
劉太平、霍魯懷,今行尚書省事,聲言辦集糧餉,一陰一有據秦、蜀志。
百家奴、劉黑馬、汪惟正兄弟,蒙被德惠,俱悉心俟命。」
其言皆見採用。
庚申,良弼凡五上言勸進,曰:「今中外皆願大王早進正宸,以安天下,事勢如此,豈容中止,社稷安危,間不容髮。」
世祖嘉之。
既即位,立陝西四川宣撫司,復以廉希憲、商挺為使、副,良弼為參議。
良弼先行,謀諸斷事官八春曰:「今渾都海日夜思北歸,紐璘遷延不即行,當先遣使奉上旨促紐璘入朝,劉太平速還京兆。」
八春從其議。
至則紐璘果移營將入涇,劉太平將趨六盤,聞命乃止。
後渾都海果叛北歸,良弼與汪惟正、劉黑馬二宣撫決議,執渾都海之一黨一元帥乞台不花、迷立火者誅之。
希憲及挺慮有擅殺名,遣使入奏待罪。
良弼具密狀授使者,言:「始遣捕二帥時,止令囚以俟報,臣竊以為張惶不便,宜急誅之,擅殺在臣,實不在宣撫司,若上怒希憲等,願使者即出此奏。」
帝竟不問,使者以奏白政一府,鹹以良弼為長者。
升參議陝西省事。
蜀人費寅以私憾誣廉希憲、商挺在京兆有異志者九事,以良弼為征。
帝召良弼詰問,良弼泣曰:「二臣忠良,保無是心,願剖臣心以明之。」
帝意不釋。
會平李璮,得王文統交通書,益有疑二臣意,切責良弼,無所不至,至欲斷其舌。
良弼誓死不少變,帝意乃解,費寅卒以反誅。
至元七年,以良弼為經略使,領高麗屯田。
良弼言屯田不便,固辭,遂以良弼奉使日本。
先是,至元初,數遣使通日本,卒不得要領,於是良弼請行。
帝憫其老,不許,良弼固請,乃授秘書監以行。
良弼奏:「臣父兄四人,死事於金,乞命翰林臣文其碑,臣雖死絕域,無憾矣。」
帝從其請。
給兵三千以從,良弼辭,獨與書狀官二十四人俱。
舟至金津島,其國人望見使舟,欲舉刃來攻,良弼捨舟登岸喻旨。
金津守延入板屋,以兵環之,滅燭大噪,良弼凝然自若。
天明,其國太宰府官陳兵四山,問使者來狀。
良弼數其不恭罪,仍喻以禮意。
太宰官愧服,求國書。
良弼曰:「必見汝國王,始授之。」
越數日,復來求書,且曰:「我國自太宰府以東,上古使臣,未有至者,今大朝遣使至此,而不以國書見授,何以示信!」良弼曰:「隋文帝遣裴清來,王郊迎成禮,唐太宗、高宗時,遣使皆得見王,王何獨不見大朝使臣乎?」
復索書不已,詰難往複數四,至以兵脅良弼。
良弼終不與,但頗錄本示之。
後又聲言,大將軍以兵十萬來求書。
良弼曰:「不見汝國王,寧持我首去,書不可得也。」
日本知不可屈,遣使介十二人入覲,仍遣人送良弼至對馬島。
十年五月,良弼至自日本,入見,帝詢知其故。
曰:「卿可謂不辱君命矣。」
後帝將討日本,三問,良弼言:「臣居日本歲余,睹其民俗,狠勇嗜殺,不知有父子之親、上下之禮。
其地多山水,無耕桑之利,得其人不可役,得其地不加富。
況舟師渡海,海風無期,禍害莫測。
是謂以有用之民力,填無窮之巨壑也,臣謂勿擊便。」
帝從之。
十一年十二月,以良弼同僉書樞密院事。
丞相伯顏伐宋,良弼言:「宋重兵在揚州,宜以大軍先搗錢唐。」
後訖如其計。
又言:「宋亡,江南士人多廢學,宜設經史科,以育人材,定律令,以戢一奸一吏。」
卒皆用其議。
帝嘗從容問曰:「高麗,小一柄一也,匠工弈技,皆勝漢人,至於儒人,皆通經書,學孔、孟。
漢人惟務課賦吟詩,將何用焉!」良弼對曰:「此非學者之病,在國家所尚何如耳。
尚詩賦,則人必從之,尚經學,則人亦從之。
良弼屢以疾辭,十九年,得旨居懷孟。
良弼別業在溫縣,故有地三千畝,乃析為二,六與懷州,四與孟州,皆永隸廟學,以贍生徒,自以出身儒素,示不忘本也。
或問為治,良弼曰:「必有忍,其乃有濟。
人一性一易發而難制者,惟怒為甚。
必克己,然後可以制怒;必順理,然後可以忘怒。
能忍所難忍,容所難容,事斯濟矣。」
二十三年,卒,年七十。
贈推忠翊運功臣、太保、儀同三司,追封韓國公,謚文正。
子訓,陝西平章政事。
○趙璧
趙璧,字寶臣,雲中懷仁人。
世祖為親王,聞其名,召見,呼秀才而不名,賜三僮,給薪水,命後親製衣賜之,視其試服不稱,輒為損益,一寵一遇無與為比。
命馳驛四方,聘名士王鶚等。
又令蒙古生十人從璧受儒書。
敕璧習國語,譯《大學衍義》,時從馬上聽璧陳說,辭旨明貫,世祖嘉之。
憲宗即位,召璧問曰:「天下何如而治?」
對曰:「請先誅近侍之尤不善者。」
憲宗不悅。
璧退,世祖曰:「秀才,汝渾身是膽耶!吾亦為汝握兩手汗也。」
一日,斷事官牙老瓦赤持其印,請於帝曰:「此先朝賜臣印也,今陛下登極,將仍用此舊印,抑易以新者耶?」
時璧侍旁,質之曰:「用汝與否,取自聖裁,汝乃敢以印為請耶!」奪其印,置帝前。
帝為默然久之,既而曰:「朕亦不能為此也。」
自是牙老瓦赤不復用。
壬子,為河南經略使。
河南劉萬戶貪一婬一暴戾,郡中婚嫁,必先賂之,得所請而後行,鹹呼之為翁。
其一黨一董主簿,尤恃勢為虐,強取民女有色者三十餘人。
璧至,按其罪,立斬之,盡還民女。
劉大驚,時天大雪,因詣璧相勞苦,且酌酒賀曰:「經略下車,誅鋤強猾,故雪為瑞應。」
璧曰:「如董主簿比者,尚有其人,俟盡誅之,瑞應將大至矣。」
劉屏氣不復敢出語,歸臥病而卒,時人以為懼死。
己未,伐宋,為江淮荊湖經略使。
兵圍鄂州,宋賈似道遣使來,願請行人以和,璧請行。
世祖曰:「汝登城,必謹視吾旗,旗動,速歸可也。」
璧登城,宋將宋京曰:「北兵若旋師,願割江為界,且歲奉銀、絹匹兩各二十萬。」
璧曰:「大軍至濮州時,誠有是請,猶或見從,今已渡江,是言何益!賈制置今焉在耶?」
璧適見世祖旗動,乃曰:「俟他日復議之。」
遂還。
憲宗崩,世祖即位。
中統元年,拜燕京宣慰使。
時供給蜀軍,府庫已竭,及用兵北邊,璧經畫饋運,相繼不絕。
中書省立,授平章政事,議加答剌罕之號,力辭不受。
二年,從北征,命還燕,以平章政事兼大都督領諸軍。
是年,始制太廟雅樂。
樂工一黨一仲和、郭伯達,以知音律在選中,為造偽鈔者連坐,系獄。
璧曰:「太廟雅樂,大饗用之,聖上所以昭孝報本也,豈可系及無辜,而廢雅樂之成哉!」奏請原之。
三年,李璮反益都,從親王合必赤討之。
璮已據濟南,諸軍乏食,璧從濟河得粟及羊豕以饋軍,軍復大振。
至元元年,官制行,加榮祿大夫。
帝欲作文檄宋,執筆者數人,不稱旨,乃召璧為之。
文成,帝大喜曰:「惟秀才曲盡我意。」
改樞密副使。
六年,宋守臣有遣間使約降者,帝命璧詣鹿門山都元帥阿術營密議。
命璧同行漢軍都元帥府事。
宋將夏貴,率兵五萬,饋糧三千艘,自武昌溯流,入援襄一陽一。
時漢水暴一漲,璧據險設伏待之。
貴果中夜潛上,璧策馬出鹿門,行二十餘里,發伏兵,奪其五舟,大呼曰:「南船已敗,我水軍宜速進。」
貴懾不敢動。
明旦,阿術至,領諸將渡江西追貴騎兵,璧率水軍萬戶解汝楫等追貴舟師。
遂合戰於虎尾洲,貴大敗走,士卒溺死甚眾,奪戰艦五十,擒將士三百餘人。
高麗王禃為其臣林衍所逐,帝召璧還,改中書左丞,同國王頭輦哥行東京等路中書省事,聚兵平壤。
時衍已死,璧與王議曰:「高麗遷居江華島有年矣,外雖卑辭臣貢,內恃其險,故使權臣無所畏忌,擅逐其主。
今衍雖死,王實無罪,若朝廷遣兵護歸,使復國於古京,可以安兵息民,策之上者也。」
因遣使以聞,帝從之。
時同行者分高麗美人,璧得三人,皆還之。
師還,遷中書右丞。
冬,祀太廟,有司失黃幔,索得於神庖灶下,已甚污弊。
帝聞,大怒曰:「大不敬,當斬!」璧曰:「法止杖斷流遠。」
其人得不死。
十年,復拜平章政事。
十三年,卒,年五十七。
大德三年,贈大司徒,謚忠亮。
子二人:仁榮,同知歸德府事;仁恭,集賢直學士。
孫二人:崇,郊祀署令;弘,左藏庫提點。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