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
列傳第五十四
○張立道
張立道,字顯卿。
其先陳留人,後徙大名。
父善,登金進土第。
歲壬辰,國兵下河南,善以策干太第拖雷,命為必闍赤。
立道年十七,以父任備宿衛。
世祖即位,立道從北征,未嘗去左右。
至元四年,命立道使西夏,給所部軍儲,以干敏稱。
皇子忽哥赤封雲南王,往鎮其地,詔以立道為王府文學。
立道勸王務農以厚民,即署立道大理等處勸農官,兼領屯田事,佩銀符。
尋與侍郎寧端甫使安南,定歲貢之禮。
雲南三十七部都元帥寶合丁專制歲久,有竊據之志,忌忽哥赤來為王,設宴置毒酒中,且賂王相府官無洩其事。
立道聞之,趨入見,守門者拒之,立道怒與爭。
王聞其聲,使人召立道,乃得入,為王言之。
王引其手,使探口中,肉已腐矣。
是夕,王薨。
寶合丁遂據王座,使人諷王妃索王印。
立道潛結義士,得十三人,約共討賊,刺臂血和金屑飲之,推一人走京師告變。
事頗露,寶合丁乃囚立道,將殺之。
人匠提舉張忠者,燕人也,於立道為族兄,結壯士夜劫諸獄,出之,共亡至土蕃界,遇帝所遣御史大夫博羅歡、王傅別怗與告變人俱來。
二人者遂與立道俱還,按寶合丁及王府官嘗受賂者,皆伏誅。
有旨召立道等入朝,問王薨時狀。
帝聞立道言,泣數行下,歔欷久之,曰:「汝等為我家事甚勞苦,今欲事朕乎,事太子乎,事安西王乎?惟妝意所向。」
立道等奏願留事陛下,於是賜立道金五十兩,以旌其忠,張忠等亦皆授官有差。
八年,復使安南,宣建國號詔。
立道並黑水,跨雲南,以至其國,歲貢之禮遂定。
十年三月,領大司農事,中書以立道熟於雲南,奏授大理等處巡行勸農使,佩金符。
其地有昆明池,介碧雞、金馬之間,環五百餘里,夏潦暴至,必冒城郭。
立道求泉源所自出,役丁夫二千人治之,洩其水,得壞地萬餘頃,皆為良田。
爨、僰之人雖知蠶桑,而未得其法,立道始教之飼養,收利十倍於舊,雲南之人由是益富庶。
羅羅諸山蠻慕之,相率來降,收其地悉為郡縣。
十五年,除中慶路總管,佩虎符。
先是雲南未知尊孔子,祀王逸少為先師。
立道首建孔子廟,置學舍,勸士人子弟以學,擇蜀士之賢者,迎以為弟子師,歲時率諸生行釋菜禮,人習禮讓,風俗稍變矣。
行省平章賽典赤表言於朝,有旨進官以褒之。
十七年,入朝,力請於帝以雲南王子也先帖木兒襲王爵,帝從之。
遂命立道為臨安廣西道宣撫使,兼管軍招討使,仍佩虎符,陛辭,賜以弓矢、衣服、鞍馬。
始赴任,會禾泥路大首領必思反,扇動諸蠻夷。
及發兵討之,拔其城邑,鼓行而前,徇金齒甸七十城,越麻甸,抵可蒲,皆下之。
有遺以馴象、金鳳異物者,悉獻諸朝。
二十二年,又籍兩江儂士貴、岑從毅、李維屏所部戶二十五萬有奇,以其籍歸有司。
遷臨安廣西道軍民宣撫使。
復創廟學於建水路,書清白之訓於公廨,以警貪墨,風化大行。
入朝,值權臣用事,遂退居散地。
條陳十二策,皆切當之務,帝嘉納焉。
二十七年,北京地陷,人民震驚,命立道為本路總管。
未行,安南世子陳日燇遣其臣嚴仲維、陳子良等詣京師告襲爵。
先是,其國主陳日烜累召不至,權遣其族父遺一愛一入貢,朝廷因封為安南王。
遺一愛一還,日烜一陰一害之。
遣使問罪,日烜拒使者不受命,遂遣將討之,失利而還。
帝怒,欲再發兵,丞相完澤、平章不忽木言:「蠻夷小邦,不足以勞中國。
張立道嘗再使安南有功,今復使往,宜無不奉命。」
帝招至香殿,諭之曰:「小一柄一不恭,今遣汝往諭朕意,宜盡乃心。」
立道對曰:「君父之命,雖蹈水火不敢辭,臣愚恐不足專任,乞重臣一人與俱,臣為之副。」
帝曰:「卿朕腹心臣,使一人居卿上,必敗卿謀。」
遂授禮部尚書,佩三珠虎符。
賜衣段、金鞍、弓矢以行。
至安南界,謂郊勞者曰:「語爾世子,當出郭迎詔。」
日燇乃率其屬,焚香伏謁道左。
既抵府,日燇拜跪,聽詔如禮。
立道傳上命,數其罪,為書曉之。
日燇曰:「比三世辱公使,公大國之卿,小一柄一之師也,何以教我?」
立道曰:「昔鎮南王奉詞致討,汝非能勝之也,由其不用嚮導,率眾深入,不見一人,遲疑而還,曾未出險,風雨驟至,弓矢盡壞,眾不戰而自潰,天子亦既知之。
汝所恃者,山海之險、瘴癘之惡耳。
且雲南與嶺南之人,習俗同,技力等,今發而用之,繼以北方之勁卒,汝復能抗哉?汝戰不利,不過遁入海中,島夷乘釁,必來寇抄汝,汝食少不能支,必為彼屈,汝為其臣,孰若為天子臣乎?今海上諸夷,歲貢於汝者,亦畏我大國之爾與也。
聖天子有德於汝甚厚。
前年之師,殊非上意,邊將讒汝爾。
汝曾不悟,不能遣一介之使,謝罪請命,輒稱兵抗拒,逐我使人,以怒我大國之師,今禍且至矣,惟世子計之。」
日燇拜,且泣涕而言曰:「公之言良是也,為我計者,皆不知出此。
前日之戰,救死而已,寧不知懼!天子使公來,必能活我。」
北面再拜,誓死不敢忘天子之德。
遂迎立道入,出奇寶為賄,立道一無所受,但要日燇入朝。
日燇曰:「貪生畏死,人之常情,誠有詔貸以不死,臣將何辭。」
乃先遣其臣阮代之、何惟巖等隨立道上表謝罪,修歲貢之禮如初,且言所以願朝之意。
廷臣有害其功者,以為必先朝而後赦。
日燇懼,卒不敢至,議者惜之。
二十八年,遣立道奉使按行兩浙,尋以為四川南道宣慰使,遷陝西漢中道肅政廉訪使。
三十年,皇曾孫松山封梁王,出鎮雲南。
大德二年,廷議求舊臣可為梁王輔行者,立道遂以陝西行台侍御史拜雲南行省參政。
視事期月,卒於官。
立道凡三使安南,官雲南最久,頗得土人之心,為之立祠於鄯善城西。
立道所著詩文,有《效古集》、《平蜀總論》、《安南錄》、《雲南風土記》、《六昭通說》若干卷。
子元,雲南行省左右司郎中。
○張庭珍庭瑞
張庭珍,字國寶,臨潢全州人。
父楫,金商州南倉使。
歲壬辰,籍其民數千來降,太宗命監榷北京等路賦課,俄改北京都轉運使,因家北京。
歲辛亥,憲宗即位,以庭珍為必闍赤。
高麗不請命,擅徙居海中江華島,遣庭珍往問之。
其王言:「臣事本朝未嘗不謹,而大軍歲入侵掠,避而走險,不得已也。」
且賂庭珍金銀數千兩。
庭珍卻之而歸,以狀聞。
帝為禁戍兵無擅入其地,高麗以安。
帝伐宋,至閬州,授安一撫使。
世祖即位,自將北伐,以庭珍熟知西京入漠南路,遣立沙井諸驛,兼給糧運,俄授同僉土蕃經略使。
至元六年,安南入貢不時,以庭珍為朝列大夫、安南國達魯花赤,佩金符,由吐蕃、大理諸蠻至於安南。
世子光昺立受昭,庭珍責之曰:「皇帝不欲以汝土地為郡縣,而聽汝稱籓,遣使喻旨,德至厚也。
王猶與宋為脣齒,妄自尊大。
今百萬之師圍襄一陽一,拔在旦夕,席捲渡江,則宋亡矣,王將何恃?且雲南之兵不兩月可至汝境,覆汝宗祀有不難者,其審謀之。」
光昺惶恐,下拜受詔,既而語庭珍曰:「聖天子憐我,而使者來多無禮,汝官朝列,我王也,相與抗禮,古有之乎?」
庭珍曰:「有之。
王人雖微,序於諸侯之上。」
光昺曰:「汝過益州,見雲南王拜否?」
庭珍曰:「雲南王,天子之子,汝蠻夷小邦,特假以王號,豈得比雲南王?況天子命我為安南之長,位居汝上耶!」光昺曰:「既稱大國,何索吾犀象?」
庭珍曰:「貢獻方物,籓臣職也。」
光昺無以對,益慚憤,使衛兵露刃環立以恐庭珍。
庭珍解所佩弓刀,坦臥室中曰:「聽汝何為!」光昺及群下皆服。
明年,遣使隨庭珍入貢。
庭珍見帝,以所對光昺之言聞,帝大悅,命付翰林承旨王磐紀之。
授襄一陽一行省郎中。
與阿里海牙從數騎抵襄一陽一南門,呼宋將呂文煥語曰:「我師所攻,無不取者,汝孤城路絕,外無一兵之援,而欲以死守求空名,如闔郡之人何!汝宜早圖之。」
文煥帳前將田世英、曹彪執其總管武榮來降,文煥益孤,明日,遣黑楊都統來議納款。
將遣之還報,庭珍曰:「彼來,或以計覘我,未能必其果降。
此人呂氏腹心,不如留之,以伐其謀。」
元帥阿術然之,乃留不遣。
又明日,文煥舉城降。
以功遷中順大夫、遙授知歸德府行樞密院經歷。
諸軍南渡,復為行省郎中,俄授金虎符、襄一陽一總管,兼府尹,改郢、復二州達魯花赤。
宋平,遷平江路達魯花赤,改同知浙東宣慰使司事。
未行,拜大司農卿。
連居親憂,起復南京路總管,兼開封府尹。
開封有控鶴軍士十餘人,賃大宅聚居,縱橫街陌。
庭珍始至,察其必為盜,急捕之,得寶玩、器服、子女滿室,窮索其一黨一,俱殺之,民以為神。
河決,灌太康,漂溺千里,庭珍括商人漁子船及縛木為筏,載糗糧四出救之,全活甚眾。
水入善利門,庭珍親督夫運薪土捍之,不能止,乃頹城為堰。
水既退,即發民增外防百三十里,人免水憂。
俄卒於官。
庭珍一性一清慎,丞相伯顏嘗語人曰:「諸將渡江,無不荒貪,唯我與國寶始終自守。」
聞者以為知言。
弟庭瑞。
庭瑞字天表,幼以功業自許,兵法、地誌、星歷、卜筮無不推究,以宿衛從憲宗伐蜀為先鋒。
中統二年,授元帥府參議,留戍青居。
諸軍攻開州、達州,庭端將兵築城虎嘯山,扼二州路。
宋將夏貴以師數萬圍之,城當砲,皆穿,築柵守之,柵壞,乃依大樹張牛馬皮以拒砲。
貴以城中人飲於澗,外絕其水。
庭瑞取人畜溲沸煮之,瀉土中以洩臭,人日飲數合,脣皆瘡裂。
堅守逾月,援兵不敢進。
庭瑞度宋兵稍懈,三分其兵,夜劫貴營,宋兵驚潰,殺都統欒俊、雍貴、胡世雄等五人,斬千餘級,庭瑞亦被傷數處。
以功授奉議大夫、知高唐州,改濮州尹,遷陝西四川道按察副使。
政過於猛,上官弗便,陷以罪,徙四川屯田經略副使。
東西川行樞密院發兵圍重慶,朝廷知庭瑞練習軍事,換成都總管,佩虎符,舟楫兵仗糧儲皆倚以辦。
蜀平,升諸蠻夷部宣慰使,甚得蠻夷心。
碉門羌與婦人老幼入市,爭價殺人,碉門魚通司擊其人。
羌酋怒,斷繩橋,謀入劫之。
魚通司來告急,左丞汪惟正問計,庭瑞曰:「羌俗暴悍,以鬥殺為勇。
今如蜂毒一人,而即以門牆之寇待之,不可。
宜遣使往諭禍福,彼悟,當自回矣。」
惟正曰:「使者無過於君。」
遂從數騎,抵羌界。
羌陳兵以待,庭瑞進前語之曰:「殺人償死,羌與中國之法同,有司擊諸人,欲以為見證耳。
而汝即肆無禮,如行省聞於朝,召近郡兵,空汝巢一穴一矣。」
其酋長棄槍一弩一羅拜曰:「我近者生裂羊脾卜之,視肉之文理何如,則吉其兆,曰:『有白馬將軍來,可不勞兵而罷。
』今公馬果白,敢不從命。」
乃論殺人者,余盡縱遣之。
遂與約,自今交市者,以碉門為界,無相出入。
官買蜀茶,增價鬻於羌,人以為患。
庭瑞更變引法,使每引納二緡,而付文券與民,聽其自市於羌,羌、蜀便之。
先時,運糧由楊山溯江,往往覆陷,庭瑞始立屯田,人得免患。
都掌蠻叛,蠻善飛槍,聯松枝為牌自蔽,行省命庭瑞討之。
庭瑞所射矢,出其牌半竿,蠻驚曰:「何物弓矢如此之力!」即請服。
惟斬其酋德蘭酉等十餘人,而招復其餘民。
授敘州等處蠻夷部宣撫使,改潭州路總管。
時湖廣省臣方剝民為功,庭瑞知不可拒,乃辭歸關中。
三年,思成都,遂從漢中分家奴往居焉。
以疾卒。
庭瑞初屯青居,其土多橘,時中州艱得蜀藥,其價倍常。
庭瑞課閒卒,日入橘皮若干升儲之,人莫曉也。
賈人有喪其資不能歸者,人給橘皮一石,得錢以濟,莫不感之。
家有一愛一妾,一日見老人與之語,乃其父也,妾以告庭瑞。
召視之,其貌甚似,問:「欲得汝女歸耶?」
其人以為幸侍左右,非敢求與歸。
庭瑞曰:「汝女居吾家,不過群婢,歸嫁則良人矣。」
盡取奩裝書券還之,時人以為難。
○張惠
張惠,字廷傑,成都新繁人,宋尚書右僕射商英之裔孫也。
其先徙居青河,後徙蜀。
歲丙申,惠年十四,兵入蜀,被俘至杭海。
居數年,盡通諸國語,丞相蒙速速一愛一而薦之,入侍世祖籓邸。
以謹敏稱,賜名兀魯忽訥特。
世祖即位,授燕京宣慰副使。
為政寬簡,奏免分數錢,罷硝鹼局。
俄遷侍中。
至元元年冬,拜參知政事,行省山東。
以銀贖俘囚二百餘家為民,其不能歸者,使為僧,建寺居之。
李璮之亂,山東民被軍士虜掠者甚眾,惠至,大括軍中,悉縱之。
又奏選良吏,去冗官,以蘇民瘼。
遷制國用司副使。
會改制國用司為尚書省,拜參知政事,遷中書左丞,進右丞。
伯顏帥師伐宋,十二年夏,詔惠主其饋餉,凡江淮錢谷皆領之。
十三年春,宋降,伯顏命惠與參知政事阿剌罕等入城,按閱府庫版籍,收其太廟及景靈宮禮樂器物、冊寶、郊天儀仗。
籍江南民為工匠凡三十萬戶,惠選有藝業者僅十餘萬戶,余悉奏還為民。
伯顏以宋主北還,俾惠居守。
惠不待命,輒啟府庫封鑰,伯顏以聞,詔左丞相阿術、平章政事阿塔海詰之,征還京師。
二十年,拜榮祿大夫、平章政事,行省揚州。
二十二年,入朝,覆命以平章政事行省杭州。
至無錫卒,年六十二。
惠所至有能聲,及老,頗以沉浮取譏。
子遵誨。
○劉好禮
劉好禮,字敬之,汴梁祥符人。
父仲澤,金大理評事,遙授同知許州,徙家保定之完州。
好禮幼有志,知讀書,通國言,憲宗時廉訪府闢為參議。
歲乙卯,改永興府達魯花赤。
至元元年,以侍儀廉希逸薦召見,言舉人材數事,稱旨。
五年,應詔建言:「凡有司奏請,宜先啟皇太子,俾得閱習庶政,以為社稷生民之福。
陝西重地,宜封皇子諸王以鎮之。
創築都城,宜給直以市民地。
選榜不宜以中統三年為限,後是者不錄。」
帝是其言,敕中書施行。
七年,遷益蘭州等五部斷事官,以比古之都護,治益蘭。
其地距京師九千餘里,民俗不知陶冶,水無舟航。
好禮請工匠於朝,以教其民,迄今稱便。
或言榷鹽酒可以佐經費,好禮曰:「朝廷設官要荒,務以綏遠,寧欲奪其利耶!」言者慚服。
十年,北方諸王叛,執好禮軍中,幾死,其大將以好禮善應對,釋之。
十六年春,叛王召好禮至欠欠州曰:「皇帝疑我,致有今日。」
好禮曰:「不疑。
果疑王,召王至京師,肯還之耶?」
十七年春,好禮率眾走別部,守厄以待兵至。
遇叛王軍,迫好禮西逾雪峨嶺。
好禮自度,逾是則無望其還,遂以衣服賂叛王千戶,始獲東出鐵壁山口,間道南走數日,從者繼至且千人。
中道糧絕,捕獵以為食。
七月,至菊海,始與戍兵接,得乘傳至昌州。
入見,帝賜之食與鈔。
十八年,授嘉議大夫、澧州路總管。
十九年,入為刑部尚書,俄改禮部,又改吏部。
好禮建言中書:「像力最巨,上往還兩都,乘輿象駕,萬一有變,從者雖多,力何能及。」
未幾,像驚,幾傷從者。
二十一年,出為北京路總管。
再入為戶部尚書。
二十五年六月,卒,年六十二。
子晸,為河西隴右道肅政廉訪使。
○王國昌
王國昌,膠州高密人。
初為膠州千戶,中統元年,入覲,世祖察其能,遷左武衛親軍千戶,佩金符,召問軍旅之事,國昌奏對甚悉,帝嘉之,賜白金、錦袍。
至元五年,人有上書言高麗境內黑山海道至宋境為近,帝命國昌往視之。
泛海千餘里,風濤洶湧,從者恐,勸還,國昌神色自若,徐曰:「奉天子威命,未畢事而遽返,可乎?」
遂至黑山乃還,帝延見慰勞。
而東夷皆內屬,惟日本不受正朔,帝知隋時曾與中國通,遣使諭以威德,令國昌率兵護送,道經高麗。
時高麗有叛臣據珍島城,帝因命國昌與經略使印突、史樞等攻拔之。
八年,復遣使入日本,乃命國昌屯於高麗之義安郡以為援。
冬十月,卒於軍。
子通嗣。
通,初襲爵為左衛親軍千戶,十二年,從諸軍伐宋,渡江,鎮鄂州。
時潭州不下,兵薄其城,通以所將千人破其柵,宋兵遁去,通縱兵追擊,殺獲甚眾,以功進武節將軍。
從攻靜江,下之。
十四年,改侍衛親軍千戶。
明年,通上書,言今南方已定,而北陲未安,請屯田於和林,率所部自效,帝慰勞遣之。
從破敵兵於金山,俘獲生口及馬羊牛駝不可勝計,進顯武將軍,賜金虎符,升僉左衛親軍都指揮使。
從討叛王乃顏,遷副都指揮使。
明年,屯田瓜、沙諸州,進階明威將軍。
武宗即位,命總京城衛兵。
樞密院復奏通攝左丞,領諸衛屯田兵。
尋遷屯儲衛親軍都指揮使,鎮海口。
以疾卒。
子燕出不花,襲武德將軍、左衛親軍副都指揮使。
○姜彧
姜彧,字文卿,萊州萊一陽一人也。
父椿,避亂往依濟南張榮,因家焉。
彧幼穎悟好學,榮守濟南,闢為掾,升左右司知事,尋遷郎中,進參議官。
中統二年,彧與榮孫宏入朝,因言益都李璮反狀已露,宜先其未發制之,未報。
明年春,璮果反。
時諸郡不為兵備,璮即襲據濟南。
彧棄家從榮,招集散亡。
迎諸王哈必赤進兵討之。
秋七月,捕得生口,言城中糧盡勢蹙,彧乃昏夜請見王曰:「聞王陛辭時,面受詔曰:『發兵誅璮耳,毋及無辜。
』今旦夕城且破,王宜早諭諸將分守城門,勿令縱兵,不然城中無噍類矣。」
王曰:「汝言城破,解一陰陽一耶?」
彧曰:「以人事知之,若待城破言於王,晚矣。」
王悟。
明日,賊眾開門出降,王下令諸軍,敢入城者論以軍法,璮就擒,城中按堵如故。
彧以功授大都督府參議,改知濱州。
時行營軍士多佔民田為牧地,縱牛馬壞民禾稼桑棗,彧言於中書,遣官分畫疆畔,捕其強猾不法者置之法。
乃課民種桑,歲余,新桑遍野,人名為太守桑。
及遷東平府判官,民遮請留,馬為之不行。
至元五年,召拜治書侍御史,出為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使,賜金虎符,改信州路總管。
後累遷陝西漢中、河東山西道提刑按察使,拜行台御史中丞。
後以老病遍濟南,尋擢燕南河北道提刑按察使。
三十年二月,以疾卒,年七十六。
子迪吉。
○張礎
張礎,字可用,其先渤海人,金末,曾祖琛徙燕之通州。
祖伯達,從忽都忽那顏略地燕、薊,金守蒲察七斤以城降。
忽都忽承製以伯達為通州節度判官,遂知通州。
父范,為真定勸農官,因家焉。
礎業儒,丙辰歲,平章廉希憲薦於世祖潛邸。
時真定為諸王阿里不哥分地,阿里不哥以礎不附己,銜之,遣使言於世祖曰:「張礎,我分地中人,當以歸我。」
世祖命使者復曰:「兄弟至親,寧有彼此之間,且我方有事於宋,如礎者,實所倚任,待天下平定,當遣還也。」
己未,從世祖伐宋,凡征發軍旅文檄,悉出其手。
中統元年,立中書省,以礎權左右司事,尋出為彰德路拘榷官,復入為三部員外郎,賜金符,為平一陽一路同知轉運使,改知獻州,同知東平府事,又改知威州。
有婦人乘驢過市者,投下官暗赤之奴引鳴鏑射婦人墜地,奴匿暗赤家。
礎將以其事聞,暗赤懼,乃出其奴,論如法。
至元十四年,立諸道提刑按察司,以礎為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副使,佩金符。
宣慰使失裡貪暴,掠良民為奴,礎劾黜之。
遂安縣民聚眾負險為亂,命礎與同知浙西道宣慰使劉宣領兵捕之。
宣即欲進兵,礎曰:「江南新附,守吏或失撫字,宜遣人招諭,以全眾命。」
宣不可,礎曰:「諭之不來,加誅未晚。」
遂遣人諭之,逆一黨一果自縛請罪,礎釋之,宣乃歎服。
遷嶺南廣西道提刑按察使。
廣西宣慰使也裡脫強奪民財,礎按其罪。
遷嶺北湖南道提刑按察副使,授賓州路總管,不赴,拜國子祭酒,尋出為安豐路總管。
三十一年,卒於官,年六十三。
贈昭文館大學士、正奉大夫,封清河郡公,謚文敏。
子淑,衛輝路推官。
○呂掞
呂掞字,伯充,河內人。
七世祖公緒,與宋丞相公著為從昆弟。
祖庭,金末避亂,去鄉里。
父佑,歸附,初隸兵籍,轉徙北郡,復至關中,家焉。
廉希憲宣撫京兆,聘許衡教授生徒,掞從衡學。
衡為國子祭酒,舉掞為伴讀,輔成教養,掞之功為多。
至元十三年,擢陝西道按察司知事。
未行,會宋降者言襄、漢新附,民情未安,有呂子開者,向為襄一陽一制置司參謀官,今退居鄂,其人悉知宋事,宜徵用之,朝廷議遣使而難其人。
或言子開舊名偉,金亂入宋,更名文蔚,字子開,於掞為從叔父,宜遣掞行。
時江淮兵猶未戢,掞聞之,慨然請行。
子開既入覲,陳安一撫襄、漢便宜,詔以子開為翰林直學士,辭不就。
十四年,授掞四川行樞密院都事。
時宋制置使張玨守重慶,安一撫使王立守合州,詔樞府分兵取之。
李德輝行西院事於成都,獲立偵卒張郃等數人,將殺之,掞曰:「彼不即降者,以昔嘗抗命,城降懼誅耳。
今宜釋郃等,俾歸諭立。」
未幾,立果遣郃等繼蠟書至成都,德輝請與東院同受降。
後期不至,德輝承製授立仍為安一撫使,知合州,開倉賑民,禁戢剽掠。
而瀘、敘、崇慶、播、夔、萬等郡聞之,相繼送款。
巴、黔民感掞與德輝之惠,並祠事之。
東院恥其無功,誣德輝越境邀功,械立於長安獄,將誅之。
掞適以事至京師,言於許衡。
衡白留守賀仁傑,遂奏釋立,賜金虎符,仍舊官。
掞亦以平定四川功,詔賜金織衣、弓刀、鞍勒、白金,升奉訓大夫、四川行省左右司郎中。
十九年,調同知順慶路總管府事,以疾辭。
二十年,征為國子司業,以未終喪辭。
三十年,改華州知州,勸農興學,具有成效,及代,民爭留之。
大德中,河東、關隴地震,月餘不止,掞與集賢學士蕭渼,各設問答數千言,以究其理,且移書廟堂,陳救災弭患之道。
仁宗即位,召拜翰林侍讀學士。
時方議行科舉,掞曰:「經明行修,質而少華,非惟士有實學,國家當得真才,以登治平。」
未幾致仕。
延祐元年,遣使給驛送還關中。
十二月,以疾卒,年七十八。
贈陝西行省參知政事,追封東平郡公,謚文穆。
子三人:杲、果、楨,皆顯仕。
孫魯,濟寧路總管。
○譚資榮
譚資榮,字茂卿,德興懷來人。
敦厚寡言,頗知讀書,仕金為縣令。
歲己卯,河朔歸版圖,資榮率眾款附,主帥稔聞其名,即日以金符授元帥左都監,為縣令如故。
後從征,以功賜金虎符,升行元帥府事,復以其弟資用代充元帥左監軍。
歲壬辰,資榮從攻汴梁有功。
既而舉資用自代,退而耕田讀書,以為逸老計,時年四十。
子二人:曰澄,曰山阜。
澄好讀書,又習國語,為監縣,多善政。
世祖在潛邸時,澄入見,世祖嘉其容止安詳,留居籓府,稱其官而不名,以其弟山阜代為縣。
遣邇臣出使,必以澄偕。
中統元年,制書褒美,以為懷孟路總管。
明年,入覲,賜金符。
四年,易虎符。
居官時,訟至立決,教民力田務本。
歷彰德同知,遷河南路總管,兼府尹。
明年,奔父喪。
中書不聽其終制,奏起復蒞職。
後歷司農少卿,遷陝西四川提刑按察使。
逾年,西南夷羅羅斯內附,帝以澄文武兼資,可使鎮撫新國,以為副都元帥、同知宣慰使司事。
至其境,諭之曰:「皇元一視同仁,不間遠近,特置大帥,安集招懷,以捍外侮,非利徵求於汝也。」
夷人一大悅。
尋以疾卒。
子克修,事裕宗於東宮,出為江南湖北、河北河南、陝西漢中三道提刑按察使。
孫男三人:曰忠,曰質,曰文。
○王惲
王惲,字仲謀,衛州汲縣人。
曾祖經。
祖宇,仕金,官敦武校尉。
父天鐸,金正大初,以律學中首選,仕至戶部主事。
惲有材干,一操一履端方,好學善屬文,與東魯王博文、渤海王旭齊名。
史天澤將兵攻宋,過衛,一見接以賓禮。
中統元年,左丞姚樞宣撫東平,闢為詳議官。
時省部初建,令諸路各上儒吏之能理財者一人,惲以選至京師,上書論時政,與渤海周正並擢為中書省詳定官。
二年春,轉翰林修撰、同知制誥,兼國史院編修官,尋兼中書省左右司都事。
治錢谷,擢材能,議典禮,考制度,鹹究所長,同僚服之。
至元五年,建御史台,首拜監察御史,知無不言,論列凡百五十餘章。
時都水劉晸交結權勢,任用頗專,陷沒官糧四十餘萬石,惲劾之,暴其一奸一利,權貴側目。
又言:「晸監修太廟畢功,特轉官錫賞,今才數年,樑柱摧朽,事涉不敬,宜論如法。」
晸竟以憂卒。
秩滿,陳天祐、雷膺交薦於朝。
九年,授承直郎、平一陽一路總管府判官。
初,絳之太平縣民有陳氏者殺其兄,行賂緩獄,蔓引逮系者三百餘人,至五年不決。
朝廷委惲鞫之,一訊即得其實,乃盡出所逮系者。
時絳久旱,一夕大雨。
十三年,奉命試儒人於河南。
十四年,除翰林待制,拜朝列大夫、河南北道提刑按察副使,尋改置諸道制下,遷燕南河北道,按部諸郡,贓吏多所罷黜。
十八年,拜中議大夫、行御史台治書侍御史,不赴。
裕宗在東宮,惲進《承華事略》,其目曰廣孝、立一愛一、端本、進學、擇術、謹習、聽政、達聰、撫軍、崇儒、親賢、去邪、納誨、幾諫、從諫、推恩、尚儉、戒逸、知賢、審官,凡二十篇。
裕宗覽之,至漢成帝不絕馳道,唐肅宗改服絳紗為硃明服,心甚喜,曰:「我若遇是禮,亦當如是。」
又至邢峙止齊太子食邪蒿,顧侍臣曰:「一菜之名,遽能邪人耶?」
詹事丞張九思從旁對曰:「正臣防微,理固當然。」
太子善其說,賜酒慰喻之。
令諸皇孫傳觀,稱其書弘益居多。
十九年春,改山東西道提刑按察副使,在官一年,以疾還衛。
二十二年春,以左司郎中召。
時右丞盧世榮以聚斂進用,屢趣之不赴。
或問其故,惲曰:「力小任大,剝眾利己,未聞能全者。
遠之尚恐見浼,況可近乎!」既而果敗,眾服其識。
二十六年,授少中大夫、福建閩海道提刑按察使。
黜官吏貪一污不法者凡數十人;察系囚之冤滯者,決而遣之;戒戍兵無得寓民家,而創營屋以居之。
每謂為治之本在於得人,乃進言於朝曰:「福建所轄郡縣五十餘,連山距海,實為邊徼重地。
而民情輕詭,由平定以來官吏貪殘,故山寇往往嘯聚,愚民因而蟻附,剽掠村落,官兵致討,復蹂踐之甚,非朝廷一視同仁之意也。
今雖不能一一擇任守令,而行省辟僚如平章、左丞尚缺,宜特選清望素著、簡在帝心、文足以撫綏黎庶、武足以折衝外侮者,使鎮靜之,庶幾治安可期矣。」
時行省討劇賊鍾明亮無功,惲復條陳列利害曰:「福建歸附之民戶幾百萬,黃華一變,十去四五。
今劇賊猖獗,又酷於華,其可以尋常草竊視之?況其地有溪山之險,東擊西走,出沒難測,招之不降,攻之不克,宜選一精一兵,申明號令,專命重臣節制,以計討之,使彼勢窮力竭,庶可取也。」
二十八年,召至京師。
二十九年春,見帝於柳林行宮,遂上萬言書,極陳時政。
授翰林學士、嘉議大夫。
成宗即位,獻《守成書鑒》一十五篇,所論悉本諸經旨。
元貞元年,加通議大夫、知制誥同修國史,奉旨纂修《世祖實錄》,因集《聖訓》六卷上之。
大德元年,進中奉大夫。
二年,賜鈔萬貫。
乞致仕,不許。
五年,再上章求退,遂授其子公孺為衛州推官,以便養,仍官其孫笴秘書郎。
大德八年六月卒。
贈翰林學士承旨、資善大夫,追封太原郡公,謚文定。
其著述有《相鑒》五十卷、《汲郡志》十五卷、《承華事略》、《中堂事記》、《烏台筆補》、《玉堂嘉話》,並雜著詩文,合為一百卷。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