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列傳第二十九:答失八都魯,曾祖紐璘、祖也速答兒,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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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列傳第二十九

清史稿

列傳第二十九

○答失八都魯

答失八都魯,曾祖紐璘、祖也速答兒,有傳。

答失八都魯,南加檯子也。

以世襲萬戶鎮守羅羅宣尉司。

土人作亂,答失八都魯捕獲有功,四川省舉充船橋萬戶。

出征雲南,升大理宣慰司都元帥。

至正十一年,特除四川行省參知政事,撥本部探馬赤軍三千,從平章咬住討賊於荊襄。

九月,次安平站。

時咬住兵既平江陵,答失八都魯請自攻襄一陽一。

十二年,進次荊門。

時賊十萬,官軍止三千餘,遂用宋廷傑計,招募襄一陽一官吏及土豪避兵者,得義丁二萬,編排部伍,申其約束。

行至蠻河,賊守要害,兵不得渡,即令屈萬戶率奇兵由間道出其後,首尾夾攻,賊大敗。

追至襄一陽一城南,大戰,生擒其偽將三十人,腰斬之。

賊自是閉門不復出。

答失八都魯乃相視形勢,內列八翼,包絡襄城;外置八營,軍峴山、楚山,以截其援;自以中軍四千據虎頭山,以瞰城中。

署從徵人李復為南漳縣尹,黎可舉為宜城縣尹,拊循其民,以賦軍饋。

城中之民受圍日久,夜半,二人縋城叩營門,具告虛實,願為內應。

答失八都魯與之定約,以五月朔日四更攻城,授之密號而去。

至期,民垂繩以引官軍,先登者近千人。

時賊船百餘艘在城北,一陰一募善水者鑿其底。

天將明,城破,賊巷戰不勝,走就船,船壞,皆溺水死。

偽將王權領千騎西走,遇伏兵被擒。

襄一陽一遂平。

加答失八都魯資善大夫,賜上尊及黃金束帶,以其弟識裡木為襄一陽一達魯花赤,子孛羅帖木兒為雲南行省理問。

比賊再犯荊門、安陸、沔一陽一,答失八都魯輒引兵敗之。

尋詔益兵五千,以烏撒烏蒙元帥成都不花聽其調發。

十三年,定青山、荊門諸寨。

九月,率兵略均、房,平谷城,攻開武當山寨數十,獲偽將杜將軍。

十二月,趨攻峽州,破偽將趙明遠木驢寨。

升四川行省右丞,賜金繫腰。

十四年正月,復峽州。

三月,升四川行省平章政事,兼知行樞密院事,總荊襄諸軍。

五月,命玉樞虎兒吐華代答失八都魯守中興、荊門,且令答失八都魯以兵赴汝寧。

十月,詔與太不花會軍討安豐。

是月,復苗軍所據鄭、鈞、許三州。

十二月,復河一陰一、鞏縣。

十五年,命答失八都魯就管領太不花一應諸王籓將兵馬,許以便宜行一事。

六月,拜河南行省平章政事。

進次許州長葛,與劉福通野戰,為其所敗,將士奔潰。

九月,至中牟,收散卒,一團一結屯種。

賊復來劫營,掠其輜重,遂與孛羅帖木兒相失。

劉哈剌不花進兵來援,大破賊兵,獲孛羅帖木兒歸之。

復駐汴梁東南青堽。

十二月,調兵進討,大敗賊於太康,遂圍亳州,偽宋主小明王遁。

十六年,加金紫光祿大夫。

三月,朝廷差脫歡知院來督兵,答失八都魯父子親與劉福通對敵,自巳至酉,大戰數合,答失八都魯墜馬,孛羅帖木兒扶令上馬先還,自持弓矢連發以斃追者,夜三更步回營中。

十月,移駐陳留。

十一月,攻取夾河劉福通寨。

十二月庚申,次高柴店,一逼一太康三十里。

是夜二鼓,賊五百餘騎來劫,以有備亟遁。

火而追之,比曉,督陣力戰,自寅至巳,四門皆陷,壯士緣城入其郛,斬首數萬,擒偽將軍張敏、孫韓等九人,殺偽丞相王、羅二人。

辛酉,太康悉平,遣孛羅帖木兒告捷京師。

帝賜勞內殿,王其先臣三世,拜河南行省左丞相,仍兼知行樞密院事,守禦汴梁;識裡木雲南行省左丞;孛羅帖木兒四川行省左丞;將校僚屬賞爵有差。

十七年三月,詔朝京師,加開府儀同三司、太尉、四川行省左丞相。

九月,取鋇城、東明、長垣三縣。

十月,詔遣知院達理麻失理來援,分兵雷澤、濮州,而達理麻失理為劉福通所殺,達達諸軍皆潰。

答失八都魯力不能支,退駐石村。

朝廷頗疑其玩寇失機,使者促戰相踵。

賊覘知之,詐為答失八都魯通和書,遺諸道路,使者果得之以進。

答失八都魯覺知,一夕憂憤死,十二月庚子也。

子孛羅帖木兒別有傳。

○慶童

慶童,字明德,康裡氏。

祖明裡帖木兒,父斡羅思,皆封益國公。

慶童早以勳臣子孫受知仁廟,給事內廷,遂長宿衛。

授大宗正府掌判,三遷為上都留守。

又累遷為江西、河南二行省平章政事。

入為太府卿。

復為上都留守。

出為遼一陽一行省平章政事,以寬厚為政,遼人德之。

至正十年,遷平章,行省江浙。

適時承平,頗沉湎於宴樂,凡遺逸之士舉校官者,輒擯斥不用,由是不為物論所與。

明年,盜起汝、穎,已而蔓延於江浙,江東之饒、信、徽、宣、鉛山、廣德,浙西之常、湖、建德,所在不守。

慶童分遣僚佐往督師旅,曾不逾時,以次克復。

既乃令長吏按視民數,凡詿誤者悉置不問,招徠流離,俾安故業,發官粟以賑之。

省治毀於兵,則拓其故址,俾之一新。

募貧民為工役而償之以錢,杭民賴以存活者尤眾。

十四年,脫脫以太師、右丞相統大兵南征,一切軍資衣甲器仗谷粟薪稿之屬,鹹取具於江浙。

慶童規措有方,陸運川輸,千里相屬,朝廷賴之。

明年,盜起常之無錫,眾議以重兵殲之,慶童曰:「赤子無知,迫於有司,故弄兵耳。

苟諭以禍福,彼無不降之理。」

盜聞之,果投戈解甲,請為良民。

十六年,平江、湖州陷。

義兵元帥方家奴以所部軍屯杭城之北關,鉤結同一黨一,相煽為惡,劫掠財貨,白晝殺人,民以為患。

慶童言於丞相達識帖睦邇曰:「我師無律,何以克敵?必斬方家奴乃可出師。」

丞相乃與慶童入其軍,數其罪,斬首以徇,民大悅。

繼而苗軍帥楊完者以其軍守杭城。

丞相達識帖睦邇既承製授完者江浙行省右丞,而完者益以功自驕,因求娶慶童女。

慶童初不許,時苗軍勢甚張,達識帖睦邇方倚以為重,強為主婚,慶童不得已以女與之。

明年,出鎮海寧州,距杭百里,地瀕海磽瘠,民甚貧。

居二年,盜息而民阜。

至是,慶童在江浙已七年,涉歷險艱,勞績甚優著,召拜翰林學士承旨,改淮南行省平章政事,未行,仍任江浙。

十八年,遷福建行省平章政事,未行,拜江南行台御史大夫,賜以御衣、上尊。

時南行台治紹興,所轄諸道皆阻絕不通。

紹興之東,明、台諸郡則制於方國珍,其西杭、蘇諸郡則據於張士誠。

憲台綱紀不復可振,徒存空名而已。

二十年,召還朝,慶童乃由海道趨京師。

拜中書平章政事。

俄有譖其子剛僧私通宮人者,帝怒殺之。

慶童因鞅鞅不得志,移疾家居久之,日飲酒以自遣。

二十五年,詔拜陝西行省左丞相。

時李思齊擁兵關中,慶童至則御之以禮,待之以和。

居三年,關陝用寧。

召還京師。

二十八年七月,大明兵一逼一京城,帝與皇太子及六宮至於宰臣近戚皆北奔,而命淮王帖木兒不花監國,慶童為中書左丞相以輔之。

八月二日,京城破,淮王與慶童出齊化門,皆被殺。

○也速

也速,蒙古人,倜儻有能名。

由宿衛歷尚乘寺提點,遷宣政院參議。

至正十四年,河南賊芝麻李據徐州,也速從太師脫脫南征,徐州城堅不可猝拔,脫脫用也速計,以巨石為砲,晝夜攻之不息,賊困莫能支。

也速又攻破其南關外城,賊遂遁走。

以功除同知中政院事。

繼又領軍從父太尉月闊察兒征淮西,會賊圍安豐,即往援之。

渡淮無舟,因策馬探水深淺,浮而過。

賊大駭,撤圍去。

進攻濠州,有詔班師,乃還。

升將作院使。

復從太尉征淮東,取盱眙。

遷淮南行樞密院副使,升同知樞密院事。

討賊海州,大敗之。

賊走,航海襲山東,盡有其地。

也速計賊必乘勝北侵,急引兵北還,表裡擊之,復滕、兗二州,及費、鄒、曲阜、寧一陽一、泗水五縣,賊勢遂衄。

未幾,復泰安州及平一陰一、肥城、萊蕪、新泰四縣,又平安水等五十三寨。

升知樞密院事。

討蒲台賊杜黑兒,擒送京師磔之。

東昌賊將北寇,道出陵州,也速邀擊於景州,斬獲殆盡。

復阜城縣。

有詔命也速以軍屯單家橋,斷賊北路。

賊轉攻長蘆,也速往與戰,流矢貫左手,不顧,轉斗無前,殺賊五百餘人,奪馬三千匹。

於是分兵下山寨,民爭來歸。

拜中書平章政事,改行省淮南。

雄州、蔚州賊繼起,也速悉平之。

知樞密院事劉哈剌不花所部卒掠懷來、雲州,欲為亂,也速以輕騎擊滅其首禍者,降其眾隸麾下。

賊陷大寧,詔也速往討之。

賊兵次侯家店,也速遇賊,即前與戰,自昏抵曙,散而復合。

也速遣別騎繞出賊後,賊腹背受敵,大敗。

遂拔大寧,擒首賊湯通、周成等三十五人,磔於都市。

召入覲,賞賚優渥,進階金紫光祿大夫、知樞密院事。

既而賊雷帖木兒不花、程思忠等陷永平,詔也速出師,遂復灤州及遷安縣。

時遼東郡縣惟永平不被兵,儲粟十萬,芻稿山積,居民殷富。

賊乘間竊入,增土築城,因河為塹,堅守不可下。

也速乃外築大營,絕其樵采,數與賊戰,獲其偽帥二百餘人,平山寨數十。

又復昌黎、撫寧二縣,擒雷帖木兒不花送京師。

賊急,乃乞降於參政徹力帖木兒,為請命於朝。

詔許之,命也速退師。

也速度賊必以計怠我師,乃嚴備以偵之。

程思忠果棄城遁去,亟追至瑞州,殺獲萬計。

賊遂東走金復州。

詔還京師。

拜遼一陽一行省左丞相,知行樞密院事,撫安迤東兵農,委以便宜,開省於永平,總兵如故。

金、復、海、蓋、乾、王等賊並起,西侵興中州,一陰一由海道趨永平,聞也速開省乃止。

也速亟分兵防其衝突。

賊乃轉攻大寧,為守將王聚所敗,斬其渠魁,眾潰,皆西走。

也速慮賊窺上都,即調右丞忽林台提兵護上都,簡一精一銳自躡賊後。

賊果寇上都,忽林台擊破之,賊眾又大潰。

永平、大寧於是始平。

乃分命官屬,勞來安輯其民,使什伍相保以事耕種,民為立石頌其勳德。

二十四年,孛羅帖木兒與右丞相搠思監、宦者樸不花有怨,遣兵犯闕,執二人以去,而也速遂拜中書左丞相。

七月,孛羅帖木兒留兵守大同,自率兵復向闕。

京師大震,百官從帝城守,皇太子統兵迎於清河,命也速軍於昌平。

而孛羅帖木兒前鋒已度居庸關,至昌平。

也速一軍皆無鬥志,不戰而潰。

皇太子馳入城,尋出奔於太原。

孛羅帖木兒遂入京城,為中書右丞相,語具《孛羅帖木兒傳》。

二十五年,皇太子在太原,與擴廓帖木兒謀清內難,承製調甘肅、嶺北、遼一陽一、陝西諸省諸王兵入討孛羅帖木兒。

孛羅帖木兒乃遣御史大夫禿堅帖木兒率兵攻上都附皇太子者,且以御嶺北之兵,又調也速率兵南御擴廓帖木兒部將竹貞、貊高等。

也速軍次良鄉不進,謀之於眾,皆以謂孛羅帖木兒所行狂悖,圖危宗社,中外同憤。

遂勒兵歸永平,西連太原擴廓帖木兒,東連遼一陽一也先不花國王,軍聲大振。

孛羅帖木兒患之,遣其將同知樞密院事姚伯顏不花以兵往討。

軍過通州,白河水溢不能進,駐虹橋,築壘以待。

姚伯顏不花素輕也速無謀,不設備。

也速覘知之,襲破其軍,擒姚伯顏不花。

孛羅帖木兒大恐,自將討也速,至通州,大雨三日,乃還。

孛羅帖木兒先以部將保安不附己,殺之,至是又失姚伯顏不花,二人皆驍將也,如失左右手,鬱鬱不樂。

事敗,遂伏誅。

二十七年,詔以也速為中書右丞相,分省山東。

二十八年,大明兵取山東。

閏七月,也速與部將哈剌章、田勝、周達等御於莫州,眾敗潰,乃盡掠莫州殘民北遁。

○徹裡帖木兒

徹裡帖木兒,阿魯溫氏。

祖父累立戰功,為西域大族。

徹裡帖木兒幼沉毅有大志,早備宿衛,擢中書直省舍人,遂拜監察御史。

時右丞相帖木迭兒用事,生殺予奪皆出其意,道路側目。

徹裡帖木兒抗言,歷詆其一奸一,帖木迭兒欲中傷之。

會山東水,鹽課大損,除山東轉運司副使。

甫浹月,補其虧數皆足。

轉刑部尚書,京師豪右憚之,不敢犯法,而以非罪麗法者多所全脫。

天歷二年,拜中書右丞,尋升中書平章政事,出為河南行省平章政事。

黃河清,有司以為瑞,請聞於朝。

徹裡帖木兒曰:「吾知為臣忠、為子孝、天下治、百姓安為瑞,余何益於治。」

歲大饑,徹裡帖木兒議賑之。

其屬以為必自縣上之府,府上之省,然後以聞。

徹裡帖木兒慨然曰:「民饑死者已眾,乃欲拘以常格耶?往復累月,民存無幾矣。

此蓋有司畏罪,將歸怨於朝廷,吾不為也。」

大發倉廩賑之,乃請專擅之罪。

文宗聞而悅之,賜龍衣、上尊。

至順元年,雲南伯忽叛,以知行樞密院事總兵討之。

治軍有紀律,所過秋毫無犯。

賊平,賞賚甚厚,悉分賜將士,師旋,囊裝惟巾櫛而已。

除留守上都。

先是,上都官買商旅之貨,其直不即酬給,以故商旅不得歸,至有饑寒死者。

徹裡帖木兒為之請。

有旨,出鈔四百萬貫償之。

遷江浙行省平章政事,以嚴厲為政,部內肅然。

尋召拜御史中丞,朝廷憚之,風紀大振。

至元元年,拜中書平章政事。

首議罷科舉,又欲損太廟四祭為一祭。

監察御史呂思誠等列其罪狀劾之,帝不允,詔徹裡帖木兒仍出署事。

時罷科舉詔已書而未用寶,參政許有壬入爭之。

太師伯顏怒曰:「汝風台臣言徹裡帖木兒邪?」

有壬曰:「太師以徹裡帖木兒宣力之故,擢置中書。

御史三十人不畏太師而聽有壬,豈有壬權重於太師耶?」

伯顏意解。

有壬乃曰:「科舉若罷,天下人才觖望。」

伯顏曰:「舉子多以贓敗,又有假蒙古、色目名者。」

有壬曰:「科舉未行之先,台中贓罰無算,豈盡出於舉子?舉子不可謂無過,較之於彼則少矣。」

伯顏因曰:「舉子中可任用者唯參政耳。」

有壬曰:「若張夢臣、馬伯庸、丁文苑輩皆可任大事。

又如歐一陽一元功之文章,豈易及邪?」

伯顏曰:「科舉雖罷,士之欲求美衣美食者,皆能自向學,豈有不至大官者邪?」

有壬曰:「所謂士者,初不以衣食為事,其事在治國平天下耳。」

伯顏又曰:「今科舉取人,實妨選法。」

有壬曰:「古人有言,立賢無方。

科舉取士,豈不愈於通事、知印等出身者?今通事等天下凡三千三百二十五名,歲余四百五十六人。

玉典赤、太醫、控鶴,皆入流品。

又路吏及任子其途非一。

今歲自四月至九月,白身補官受宣者七十二人,而科舉一歲僅三十餘人。

太師試思之,科舉於選法果相妨邪?」

伯顏心然其言,然其議已定,不可中輟,乃為溫言慰解之,且謂有壬為能言。

有壬聞之曰:「能言何益於事!」徹裡帖木兒時在座,曰:「參政坐,無多言也。」

有壬曰:「太師謂我風人劾平章,可共坐邪?」

徹裡帖木兒笑曰:「吾固未嘗信此語也。」

有壬曰:「宜平章之不信也,設有壬果風人言平章,則言之必中矣,豈止如此而已。」

眾皆笑而罷。

翌日,崇天門宣詔,特令有壬為班首以折辱之。

有壬懼及禍,勉從之。

治書侍御史普化誚有壬曰:「參政可謂過河拆橋者矣。」

有壬以為大恥,遂移疾不出。

初,徹裡帖木兒之在江浙也,會行科舉,驛請考官,供張甚盛,心頗不平,故其入中書,以罷科舉為第一事。

先論學校貢士莊田租可給怯薛衣糧,動當國者,以發其機,至是遂論罷之。

徹裡帖木兒嘗指斥武宗為那壁,那壁者,猶謂之彼也。

又嘗以妻弟阿魯渾沙女為己女,冒請珠袍等物。

於是台臣復劾其罪。

而伯顏亦惡其忤己,欲斥之。

詔貶徹裡帖木兒於南安,人皆快之。

久之,卒於貶所。

至正二十三年,監察御史野仙帖木兒等辯其罪,可依寒食國公追封王爵定謚,加功臣之號,事不行。

○納麟

納麟,知曜之孫,睿之子也。

大德六年,納麟以名臣子,用丞相哈剌哈孫答剌罕薦,入備宿衛。

十年,除中書舍人。

至大四年,遷宗正府郎中。

皇慶元年,擢僉河南廉訪司事。

延祐初,拜監察御史。

以言事忤旨,仁宗怒叵測,中丞朵兒只力救之,乃解。

又言風憲恃糾劾之權而受人賂者,宜刑而加流。

四年,遷刑部員外郎。

六年,出為河南行省郎中。

至治三年,入為都漕運使。

泰定中,擢湖南、湖北兩道廉訪使。

天歷元年,除杭州路總管。

鋤一奸一去蠹,吏畏民悅。

明年,改江西廉訪使。

南昌歲饑,江西行省難於發粟。

納麟曰:「朝廷如不允,我當以家貲償之。」

乃出粟以賑民,全活甚眾。

平章政事把失忽都貪縱不法,納麟劾罷之。

至順元年,拜湖廣行省參知政事。

元統初,召為刑部尚書,未至,改江南行台治書侍御史。

尋升中丞。

至元元年,召拜中書參知政事,遷同知樞密院事。

尋出為江浙行省右丞,乞致仕,不允,除浙西廉訪使,力辭不赴。

至正二年,除行宣政院使。

上天竺耆舊僧彌戒、徑山耆舊僧惠洲,恣縱犯法,納麟皆坐以重罪。

請行宣政院設崇教所,擬行省理問官,秩四品,以治僧獄訟,從之。

尋為江浙行省平章政事。

三年,遷河南行省平章政事。

明年,入為中書平章政事。

七年,出為江南行台御史大夫。

尋召拜御史大夫,所薦用御史,必老成更事者。

八年,進金紫光祿大夫,請老,不許,加太尉。

御史劾罷之。

退居姑蘇。

十二年,江淮盜起,帝命為南台御史大夫。

納麟承詔即起。

仍命兼太尉,設僚屬,總制江浙、江西、湖廣三省軍馬。

詔遣直省舍人海玉傳旨尉諭之。

納麟北面再拜曰:「臣雖耄老,敢不黽勉從事,盡餘生以報陛下!」至則修築集慶城郭。

會江浙杭城失守,淮南行省平章政事失列門引兵往援,次於採石。

納麟使止之曰:「聞杭賊易破不足憂,今宣城危急,先宜以兵救宣城。」

乃調典瑞院使脫火赤率蒙古軍應之,大破賊於堈下門,宣州以安。

已而賊陷徽州、廣德、常州、宜興、溧水、溧一陽一,蔓延丹一陽一、金壇、句容,略上元、江寧,遊兵至鍾山,集慶勢甚危。

納麟乃力疾治兵,部署士卒,命治書侍御史左答納失理守城中,中丞伯家奴戍東郊。

是時湖廣行省平章政事也先帖木兒軍和州,納麟遣使求援。

也先帖木兒曰:「我奉命鎮江北,不敢往援江東。」

納麟復遣監察御史鄭鄈力促其行。

也先帖木兒引步騎度採石,至台城,入候納麟疾。

納麟喜,即以其故聞於朝。

已而也先帖木兒兵東趨秣陵,殺賊二千餘人,平湖熟鎮,盡按上元、江寧境,乘勝入溧一陽一、溧水,賊潰奔廣德,其據龍潭、方山者奔常州。

時江浙行省平章政事三旦八、右丞佛家閭亦引兵來會。

所在群賊皆敗北,州郡悉平。

十三年,納麟固請謝事,從之,命太尉如故,乃退居慶元。

十六年九月,詔以江南行台移置紹興,復以納麟為御史大夫,仍太尉。

明年,移治紹興。

十八年,赴召,由海道入朝,至黑水洋,阻風而還。

十九年,復由海道趨直沽。

山東俞寶率戰艦斷糧道,納麟命其子安安及同舟人拒之,破其眾於海口。

八月,抵京師。

帝遣使勞以上尊,皇太子亦饋酒脯。

而納麟感疾日亟,卒於通州。

年七十有九。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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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本紀第一 太祖本紀第二 太宗本紀第三 憲宗本紀第四 世祖一本紀第五 世祖二本紀第六 世祖三本紀第七 世祖四本紀第八 世祖五本紀第九 世祖六本紀第十 世祖七本紀第十一 世祖八本紀第十二 世祖九本紀第十三 世祖十本紀第十四 世祖十一本紀第十五 世祖十二本紀第十六 世祖十三本紀第十七 世祖十四本紀第十八 成宗一本紀第十九 成宗二本紀第二十 成宗三本紀第二十一 成宗四本紀第二十二 武宗一本紀第二十三 武宗二本紀第二十四 仁宗一本紀第二十五 仁宗二本紀第二十六 仁宗三本紀第二十七 英宗一本紀第二十八 英宗二本紀第二十九 泰定帝一本紀第三十 泰定帝二本紀第三十一 明宗本紀第三十二 文宗一本紀第三十三 文宗二本紀第三十四 文宗三本紀第三十五 文宗四本紀第三十六 文宗五本紀第三十七 寧宗本紀第三十八 順帝一本紀第三十九 順帝二本紀第四十 順帝三本紀第四十一 順帝四本紀第四十二 順帝五本紀第四十三 順帝六本紀第四十四 順帝七本紀第四十五 順帝八本紀第四十六 順帝九本紀第四十七 順帝十志第一 天文一志第二 天文二志第三上 五行一志第三下 五行二志第四 歷一志第五 歷二志第六 歷三志第七 歷四志第八 歷五志第九 歷六志第十 地理一志第十一 地理二志第十二 地理三志第十三 地理四志第十四 地理五志第十五 地理六志第十六 河渠一志第十七上 河渠二志第十七下 河渠三志第十八 禮樂一志第十九 禮樂二志第二十 禮樂三志第二十一 禮樂四志第二十二 禮樂五志第二十三 祭祀一志第二十四 祭祀二志第二十五 祭祀三志第二十六 祭祀四志第二十七 祭祀五志第二十七下 祭祀六志第二十八 輿服一志第二十九 輿服二志第三十 輿服三志第三十一 選舉一志第三十二 選舉二志第三十三 選舉三志第三十四 選舉四志第三十五 百官一志第三十六 百官二志第三十七 百官三志第三十八 百官四志第三十九 百官五志第四十 百官六志第四十一上 百官七志第四十一下 百官八志第四十二 食貨一志第四十三 食貨二志第四十四 食貨三志第四十五上 食貨四志第四十五下 食貨五志第四十六 兵一志第四十七 兵二志第四十八 兵三志第四十九 兵四志第五十 刑法一志第五十一 刑法二志第五十二 刑法三志第五十三 刑法四表第一 后妃表表第二 宗室世系表表第三 諸王表表第四 諸公主表表第五上 三公表表第五下 三公表二表第六上 宰相年表表第六下 宰相年表二列傳第一 后妃一列傳第二 睿宗列傳第三 后妃二列傳第四列傳第五列傳第六列傳第七列傳第八列傳第九列傳第十列傳第十一列傳第十二列傳第十三列傳第十四列傳第十五列傳第十六列傳第十七列傳第十八列傳第十九列傳第二十列傳第二十一列傳第二十二列傳第二十三列傳第二十四列傳第二十五列傳第二十六列傳第二十七列傳第二十八列傳第二十九列傳第三十列傳第三十一列傳第三十二列傳第三十三列傳第三十四列傳第三十五列傳第三十六列傳第三十七列傳第三十八列傳第三十九列傳第四十列傳第四十一列傳第四十二列傳第四十三列傳第四十四列傳第四十五列傳第四十六列傳第四十七列傳第四十八列傳第四十九列傳第五十列傳第五十一列傳第五十二列傳第五十三列傳第五十四列傳第五十五列傳第五十六列傳第五十七列傳第五十八列傳第五十九列傳第六十列傳第六十一列傳第六十二列傳第六十三列傳第六十四列傳第六十五列傳第六十六列傳第六十七列傳第六十八列傳第六十九列傳第七十列傳第七十一列傳第七十二列傳第七十三列傳第七十四列傳第七十五列傳第七十六 儒學一列傳第七十七 儒學二列傳第七十八 良吏一列傳第七十九 良吏二列傳第八十 忠義一列傳第八十一 忠義二列傳第八十二 忠義三列傳第八十三 忠義四列傳第八十四 孝友一列傳第八十五 孝友二列傳第八十六 隱逸列傳第八十七 列女一列傳第八十八 列女二列傳第八十九 釋老列傳第九十 方技(工藝附)列傳第九十一 宦者列傳第九十二 奸臣列傳第九十三 叛臣列傳第九十四 逆臣列傳第九十五 外夷一列傳第九十六 外夷二列傳第九十七 外夷三●纂修元史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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