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列傳第九十六 外夷二:安南國,古交趾也。秦並天下,置桂林、南海、象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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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列傳第九十六 外夷二

清史稿

列傳第九十六 外夷二

○安南

安南國,古交趾也。

秦並天下,置桂林、南海、象郡。

秦亡,南海尉趙佗擊並之。

漢置九郡,交趾居其一。

後女子征側叛,遣馬援平之,立銅柱為漢界。

唐始分嶺南為東、西二道,置節度,立五筦,安南隸焉。

宋封丁部領為交趾郡王,其子璉亦為王,傳三世為李公蘊所奪,即封公蘊為王。

李氏傳八世至昊旵,陳日煚為昊旵婿,遂有其國。

元憲宗三年癸丑,兀良合台從世祖平大理。

世祖還,留兀良合台攻諸夷之未附者。

七年丁巳十一月,兀良合台兵次交趾北,先遣使二人往諭之,不返,乃遣徹徹都等各將千人,分道進兵,抵安南京北洮江上,復遣其子阿術往為之援,並覘其虛實。

交人亦盛陳兵衛。

阿術遣軍還報,兀良合台倍道兼進,令徹徹都為先鋒,阿術居後為殿。

十二月,兩軍合,交人震駭。

阿術乘之,敗交人水軍,虜戰艦以還。

兀良合台亦破其陸路兵,又與阿術合擊,大敗之,遂入其國。

日煚竄海島。

得前所遣使於獄中,以破竹束體入膚,比釋縛,一使死,因屠其城。

國兵留九日,以氣候鬱熱,乃班師。

復遣二使招日煚來歸。

日煚還,見國都皆已殘毀,大發憤,縛二使遣還。

八年戊午二月,日煚傳國於長子光昺,改元紹隆。

夏,光昺遣其婿與其國人以方物來見,兀良合台送詣行在所,別遣訥剌丁往諭之曰;「昔吾遣使通好,爾等執而不返,我是以有去年之師。

以爾國主播在草野,復令二使招安還國,爾又縛還吾使。

今特遣使開諭,如爾等矢心內附,則國主親來,若猶不悛,明以報我。」

光昺曰:「小一柄一誠心事上,則大國何以待之?」

訥剌丁還報。

時諸王不花鎮雲南,兀良合台言於王,復遣訥剌丁往諭,使遣使偕來。

光昺遂納款,且曰:「俟降德音,即遣子弟為質。」

王命訥剌丁乘傳入奏。

世祖中統元年十二月,以孟甲為禮部郎中,充南諭使,李文俊為禮部員外郎,充副使,持詔往諭之。

其略曰:「祖宗以武功創業,文化未修。

朕纘承丕緒,鼎新革故,務一萬方。

適大理國守臣安一撫聶只陌丁馳驛表聞,爾邦有向風慕義之誠。

念卿昔在先朝,已嘗臣服,遠貢方物,故頒詔旨,諭爾國官僚士庶:凡衣冠典禮風俗,一依本國舊制。

已戒邊將不得擅興兵甲,侵爾疆埸,亂爾人民。

卿國官僚士庶,各宜安治如故。」

復諭甲等,如交趾遣子弟入覲,當善視之,毋致寒暑失節,重勞苦之也。

二年,孟甲等還,光昺遣其族人通侍大夫陳奉公、員外郎諸衛寄班阮琛、員外郎阮演詣闕獻書,乞三年一貢。

帝從其請,遂封光昺為安南國王。

三年九月,以西錦三、金熟錦六賜之,復降詔曰:「卿既委質為臣,其自中統四年為始,每三年一貢,可選儒士、醫人及通一陰陽一卜筮、諸色人匠各三人,及蘇合油、光香、金、銀、硃砂、沉香、檀香、犀角、玳瑁、珍珠、象牙、綿、白磁盞等物同至。」

仍以訥剌丁充達魯花赤,佩虎符,往來安南國中。

四年十一月,訥剌丁還,光昺遣楊安養充員外郎及內令武復桓、書捨阮求、中翼郎范舉等奉表入謝,帝賜來使玉帶、繒帛、藥餌、鞍轡有差。

至元二年七月,使還,復優詔答之,仍賜歷及頒改元詔書。

三年十二月,光昺遣楊安養上表三通,其一進獻方物,其二免所索秀才工匠人,其三願請訥剌丁長為本國達魯花赤。

四年九月,使還,答詔許之,仍賜光昺玉帶、金繒、藥餌、鞍轡等物。

未幾,復下詔諭以六事:一,君長親朝;二,子弟入質;三,編民數;四,出軍役;五,輸納稅賦;六,仍置達魯花赤統治之。

十一月,又詔諭光昺,以其國有回鶻商賈,欲訪以西域事,令發遣以來。

是月,詔封皇子為雲南王,往鎮大理、鄯闡、交趾諸國。

五年九月,以忽籠海牙代訥剌丁為達魯花赤,張庭珍副之,復下詔征商賈回鶻人。

六年十一月,光昺上書陳情,言:「商旅回鶻,一名伊溫,死已日久,一名婆婆,尋亦病死。

又據忽籠海牙謂陛下須索巨象數頭。

此獸軀體甚大,步行甚遲,不如上國之馬,伏候敕旨,於後貢之年當進獻也。」

又具表納貢,別奉表謝賜西錦、幣帛、藥物。

七年十一月,中書省移牒光昺,言其受詔不拜,待使介不以王人之禮,遂引《春秋》之義以責之,且令以所索之象與歲貢偕來,又前所貢藥物品味未佳,所征回鶻輩,托辭欺誑,自今已往,其審察之。

八年十二月,光昺復書言:「本國欽奉天朝,已封王爵,豈非王人乎?天朝奉使復稱:王人與之均禮,恐辱朝廷。

況本國前奉詔旨,令依舊俗,凡受詔令,奉安於正殿而退避別室,此本國舊典禮也。

來諭索象,前恐忤旨,故依違未敢直對,實緣象奴不忍去家,難於差發。

又諭索儒、醫、工匠,而陪臣黎仲佗等陛見之日,咫尺威光,不聞詔諭,況中統四年已蒙原宥,今復諭及,豈勝驚愕,惟閣下其念之。」

九年,以葉式捏為安南達魯花赤,李元副之。

十年正月,葉式捏卒,命李元代式捏,卒以合撒兒海牙副之。

中書省按牒光昺言:

比歲奉使還者言,王每受天子詔令,但拱立不拜,與使者相見或燕席,位加於使者之上。

今覽來書,自謂既受王爵豈非王人乎?考之《春秋》敘王人於諸侯之上,《釋例》云:王人蓋下士也。

夫五等邦君,外臣之貴者也。

下士,內臣之微者也。

以微者而加貴者之上,蓋以王命為重也。

後世列王為爵,諸侯之尤貴者,顧豈有以王爵為人者乎?王寧不知而為是言耶,抑辭令之臣誤為此言耶?至於天子之詔,人臣當拜受,此古今之通義,不容有異者也。

乃雲前奉詔旨,並依舊俗,本國遵奉而行,凡受詔令,奉安於正殿而退避別室,此舊典禮也。

讀之至此,實頓驚訝。

王之為此言,其能自安於心乎?前詔旨所言,蓋謂天壤之間不啻萬國,國各有俗,驟使變革,有所不便,故聽用本俗,豈以不拜天子之詔而為禮俗也哉?且王之教令行於國中,臣子有受而下拜者,則王以為何如?君子貴於改過,緬想高明,其亮察之。

十一年,光昺遣童子冶、黎文隱來貢。

十二年正月,光昺上表請罷本國達魯花赤,其文曰:

微臣僻在海隅,得沾聖化與函生,歡忭鼓舞。

乞念臣自降附上國,十有餘年,雖奉三年一貢,然迭遣使臣,疲於往來,未嘗一日休息。

至天朝所遣達魯花赤,辱臨臣境,安能空回,況其行人,動有所恃,凌轢小一柄一。

雖天子與日月並明,安能照及覆盆。

且達魯花赤可施於邊蠻小丑,豈有臣既席王封為一方籓屏,而反立達魯花赤以監臨之,寧不見笑於諸侯之國乎?與其畏監臨而修貢,孰若中心悅服而修貢哉。

臣恭遇天朝建儲、冊後,大恩{滂}霈,施及四海,輒敢哀鳴,伏望聖慈特賜矜恤。

今後二次發遣綱貢,一詣鄯闡奉納,一詣中原拜獻。

凡天朝所遣官,乞易為引進使,庶免達魯花赤之弊,不但微臣之幸,實一國蒼生之幸也。

二月,復降詔,以所貢之物無補於用,諭以六事,且遣合撒兒海牙充達魯花赤,仍令子弟入侍。

十三年二月,光昺遣黎克復、文粹入貢,以所奏就鄯闡輸納貢物,事屬不敬,上表謝罪,並乞免六事。

十四年,光昺卒,國人立其世子日烜,遣中侍大夫周仲彥、中亮大夫吳德邵來朝。

十五年八月,遣禮部尚書柴椿、會同館使哈剌脫因、工部郎中李克忠、工部員外郎董端,同黎克復等持詔往諭日烜入朝受命。

初,使傳之通也,止由鄯闡、黎化往來,帝命柴椿自江陵直抵邕州,以達交趾。

閏十一月,柴椿等至邕州永平寨,日烜遣人進書,謂:「今聞國公辱臨敝境,邊民無不駭愕,不知何國人使而至於斯,乞回軍舊路以進。」

椿回牒云:「禮部尚書等官奉上命與本國黎克復等由江陵抵邕州入安南,所有導護軍兵,合乘驛馬,宜來界首遠迓。」

日烜差御史中贊兼知審刑院事杜國計先至,其太尉率百官自富良江岸奉迎入館。

十二月二日,日烜就館見使者。

四日,日烜拜讀詔書。

椿等傳旨曰:「汝國內附二十餘年,向者六事猶未見從。

汝若弗朝,則修爾城,整爾軍,以待我師。」

又云:「汝父受命為王,汝不請命而自立,今復不朝,異日朝廷加罪,將何以逃其責?請熟慮之。」

日烜仍舊例設宴於廊下,椿等弗就宴。

既歸館,日烜遣范明字致書謝罪,改宴於集賢殿。

日烜言:「先君棄世,予初嗣位。

天使之來,開諭詔書,使予喜懼交戰於胸中。

竊聞宋主幼小,天子憐之,尚封公爵,於小一柄一亦必加憐。

昔諭六事,已蒙赦免。

若親朝之禮,予生長深宮,不習乘騎,不諳風土,恐死於道路。

子弟太尉以下亦皆然。

天使回,謹上表達誠,兼獻異物。」

椿曰:「宋主年未十歲,亦生長深宮,如何亦至京師?但詔旨之外,不敢聞命。

且我四人實來召汝,非取物也。」

椿等還,日烜遣范明字、鄭國瓚、中贊杜國計奉表陳情,言:「孤臣廩氣軟弱,恐道路艱難,徒暴白骨,致陛下哀傷而無益天朝之萬一。

伏望陛下憐小一柄一之遼遠,令臣得與鰥寡孤獨保其一性一命,以終事陛下。

此孤臣之至幸,小一柄一生靈之大福也。」

兼貢方物及二馴象。

十六年三月,椿等先達京師,留鄭國瓚待於邕州。

樞密院奏:「以日烜不朝,但遣使臣報命,飾辭托故,延引歲時,巧佞雖多,終違詔旨,可進兵境上,遣官問罪。」

帝不從,命來使入覲。

十一月,留其使鄭國瓚於會同館。

復遣柴椿等四人與杜國計持詔再諭日烜來朝,「若果不能自覲,則積金以代其身,兩珠以代其目,副以賢士、方技、子女、工匠各二,以代其土民。

不然,修爾城池,以待其審處焉。」

十八年十月,立安南宣慰司,以卜顏鐵木兒為參知政事、行宣慰使都元帥,別設僚佐有差。

是月,詔以光昺既歿,其子日烜不請命而自立,遣使往召,又以疾為辭,止令其叔遺一愛一入覲,故立遺一愛一代為安南國王。

二十年七月,日烜致書於平章阿里海牙,請還所留來使,帝即遣還國。

是時,阿里海牙為荊湖占城行省平章政事,帝欲交趾助兵糧以討占城,令以己意諭之。

行省遣鄂州達魯花赤趙翥以書諭日烜。

十月,朝廷復遣陶秉直持璽書往諭之。

十一月,趙翥抵安南。

日烜尋遣中亮大夫丁克紹、中大夫阮道學等持方物從翥入覲,又遣中奉大夫范至清、朝請郎杜抱直等赴省計事,且致書於平章,言:

添軍一件:占城服事小一柄一日久,老父惟務以德懷之,迨於孤子之身,亦繼承父志。

自老父歸順天朝,三十年於茲,於戈示不復用,軍卒毀為民丁,一資天朝貢獻,一示心無二圖,幸閣下矜察。

助糧一件:小一柄一地勢瀕海,五穀所產不多,一自大軍去後,百姓流亡,加以水旱,朝飽暮饑,食不暇給;然閣下之命,所不敢違,擬於欽州界上永安州地所,俟候輸納。

續諭孤子親身赴闕,面奉聖訓。

老父在時,天朝矜憫,置之度外;今老父亡歿,孤子居憂,感病至今, 尚未復常,況孤子生長遐陬,不耐寒暑,不習水土,艱難道途,徒暴白骨。

以小一柄一陪臣往來,尚為閣氣所侵,或十之五六,或死者過半,閣下亦已素知。

惟望曲為一愛一護,敷奏天朝,庶知孤子宗族官吏一一畏死貪生之意。

豈但孤子受賜,抑一國生靈賴以安全,共祝閣下享此長久自天之大福也。

二十一年三月,陶秉直使還,日烜復上表陳情,又致書於荊湖占城行省,大意與前書略同。

又以瓊州安一撫使陳仲達聽鄭天祐言「交趾通謀占城,遣兵二萬及船五百以為應援」,又致書行省,其略曰:「占城乃小一柄一內屬,大軍致討,所當哀吁,然未嘗敢出一言,蓋天時人事小一柄一亦知之矣。

今占城遂為叛逆,執迷不復,是所謂不能知天知人者也。

知天知人,而反與不能知天知人者同謀,雖三尺兒童亦知其弗與,況小一柄一乎?幸貴省裁之。」

八月,日烜弟昭德王陳璨致書於荊湖占城行省,自願納款歸降。

十一月,行省右丞唆都言:「交趾與占臘、占城、雲南、暹、緬諸國接壤,可即其地立省;及於越裡、潮州、毗蘭三道屯軍鎮戍,因其糧餉以給士卒,庶免海道轉輸之勞。」

二十二年月三月,荊湖占城行省言:「鎮南王昨奉旨統軍征占城,遣左丞唐兀馳驛赴占城,約右丞唆都將兵會合。

又遣理問官曲烈、宣使塔海撒裡同安南國使阮道學等,持行省鮑文,責日烜運糧送至古城助軍;鎮南王路經近境,令其就見。」

比官軍至衡山縣,聞日烜從兄興道王陳峻提兵界上。

既而曲烈及塔海撒裡引安南中亮大夫陳德鈞、朝散郎陳嗣宗以日烜書至,言其國至占城水陸非便,願隨力奉獻軍糧。

及官軍至永州,日烜移牒邕州,言:「貢期擬取十月, 請前途預備丁力,若鎮南王下車之日,希文垂報。」

行省命萬戶趙修己以己意復書,復移公文,令開路備糧、親迎鎮南王。

及官軍至邕州,安南殿前范海崖領兵屯可蘭韋大助等處。

至思明州,鎮南王復令移文與之。

至祿州,復聞日烜調兵拒守丘溫、丘急嶺隘路,行省遂分軍兩道以進。

日烜復遣其善忠大夫阮德輿、朝請郎阮文翰奉書與鎮南王,言:「不能親見末光,然中心欣幸。

以往者欽蒙聖詔雲別敕我軍不入爾境;今見邕州營站橋樑,往往相接,實深驚懼,幸昭仞忠誠,少加矜恤。」

又以書抵平章政事,乞保護本國生靈,庶免逃竄之患。

鎮南王命行省遣總把阿里持書與德輿同往諭日烜以興兵之故實為占城,非為安南也。

至急保縣地,安南管軍官阮盝屯兵七源州,又村李縣短萬劫等處,俱有興道王兵,阿里不能進。

行省再命倪閏往覘虛實,斟酌調軍,然不得殺掠其民。

未幾,撒答兒、李邦憲、孫祐等言:至可離隘,遇交兵拒敵,祐與之戰,擒其管軍奉御杜尾、杜祐,始知興道王果領兵迎敵。

官軍過可離隘,至洞板隘,又遇其兵,與戰敗之,其首將秦岑中傷死。

聞興道王在內傍隘,又進兵至變住村,諭其收兵開路,迎拜鎮南王,不從。

至內傍隘,奉令旨令人招之,又不從。

官軍遂分六道進攻,執其將大僚班段台。

興道王逃去。

追至萬劫,攻諸隘,皆破之。

興道王尚有兵船千餘艘,距萬劫十里。

遂遣兵士於沿江求船,及聚板木釘灰,置場創造,選鎊翼水軍,令烏馬兒拔都部領,數與戰,皆敗之。

得其江岸遺棄文字二紙,乃日烜與鎮南王及行省平章書,復稱:「前詔別敕我軍不入爾境,今以占城既臣復叛之故,因發大軍,經由本國,殘害百姓,是太子所行違誤,非本國違誤也。

伏望勿外前詔,勒回大軍,本國當具貢物馳獻,復有異於前者。」

行省按以書抵之,以為:「朝廷調兵討占城,屢移文與世子俾開路備糧,不意故違朝命,俾興道王輩提兵迎敵,射傷我軍,與安南生靈為禍者,爾國所行也。

今大軍經爾國討占城,乃上命。

世子可詳思爾國歸附已久,宜體皇帝涵洪慈憫之德,即令退兵開道,安諭百姓,各務生理。

我軍所過,秋毫無擾,世子宜出迎鎮南王,共議軍事。

不然,大軍止於安南開府。」

因令其使阮文翰達之。

及官軍獲生口,乃稱日烜調其聖翊等軍,船千餘艘,助興道王拒戰。

鎮南王遂與行省辟親臨東岸,遣兵攻之,殺傷甚眾,奪船二十餘艘。

興道王敗走,官軍縛筏為橋,渡富良江北岸。

日烜沿江佈兵船,立木柵,見官軍至岸,即發砲大呼求戰。

至晚,又遣其阮奉御奉鎮南王及行省辟書,請小卻大軍。

行省按移文責之,遂復進兵。

日烜乃棄城遁去,仍令阮效銳奉書謝罪,並獻方物,且請班師。

行省按移文招諭,遂調兵渡江,壁於安南城下。

明日,鎮南王入其國,宮室盡空,惟留屢降詔敕及中書牒文,盡行毀抹。

外有文字,皆其南北邊將報官軍消息及拒敵事情。

日烜僭稱大越國主憲天體道大明光孝皇帝陳威晃,禪位於皇太子,立太子妃為皇后,上顯慈順天皇太后表章,於上行使「昊天成命之寶」。

日烜即居太上皇之位,見立安南國王系日烜之子,行紹寶年號。

所居宮室五門,額書大興之門,左、右掖門;正殿九間書天安御殿;正南門書朝天閣。

又諸處張榜云:「凡國內郡縣,假有外寇至,當死戰。

或力不敵,許於山澤逃竄,不得迎降。」

其險隘拒守處,俱有庫屋以貯兵甲。

其棄船登岸之軍猶眾,日烜引宗族官吏於天長、長安屯聚,興道王、范殿前領兵船復聚萬劫江口,阮盝駐西路永平。

行省整軍以備追襲,而唐兀與唆都等兵至自佔城,與大軍會合。

自入其境,大小七戰,取地二千餘里、王宮四所。

初,敗其昭明王兵,擊其昭孝王、大僚護皆死,昭明王遠遁不敢復出。

又於安演州、清化、長安獲亡宋陳尚書婿、交趾梁奉御及趙孟信、葉郎將等四百餘人。

萬戶李邦憲、劉世英領軍開道自永平入安南,每三十里立一寨,六十里置一驛,每一寨一驛屯軍三百鎮守巡邏。

復令世英立堡,專提督寨驛公事。

右丞寬徹引萬戶忙古、孛羅哈答兒由陸路,李左丞引烏馬兒拔都都由水路,敗日烜兵船,禽其建德侯陳仲。

日烜逃去,追至膠海口,不知所往。

其宗族文義侯、父武道侯及子明智侯、婿彰懷侯並彰憲侯、亡宋官曾參政、蘇少保子蘇寶章、陳尚書子陳丁孫,相繼率眾來降。

唐兀、劉珪皆言占城無糧,軍難久駐。

鎮南王令唆都引元軍於長安等處就糧。

日烜至安邦海口,棄其舟楫甲仗,走匿山林。

官軍獲船一萬艘,擇善者乘之,余皆焚棄,復於陸路追三晝夜。

獲生口,稱上皇、世子止有船四艘,興道王及其子三艘,太師八十艘,走清化府。

唆都亦報:日烜、太師走清化。

烏馬兄拔都以軍一千三百人、戰船六十艘,助唆都襲擊其太師等兵。

復令唐兀沿海追日烜,亦不知所往。

日烜弟昭國王陳益稷率其本宗與其妻子官吏來降。

乃遣明裡、昔班等送彰憲侯、文義侯及其弟明誠侯、昭國王子義國侯入朝。

文義侯得北上,彰憲侯、義國侯皆為興道王所殺,彰憲侯死,義國侯脫身還軍中。

官軍聚諸將議:「交人拒敵官軍,雖數敗散,然增兵轉多;官軍困乏,死傷亦眾,蒙古軍馬亦不能施其技。」

遂棄其京城,渡江北岸,決議退兵屯思明州。

鎮南王然之,乃領軍還。

是日,劉世英與興道王、興寧王兵二萬餘人力戰。

又官軍至如月江,日烜遣懷文侯來戰,行至冊江,系浮橋渡江,左丞唐兀等軍未及渡而林內伏發,官軍多溺死,力戰始得出境。

唐兀等馳驛上奏。

七月,樞密院請調兵以今年十月會潭州,聽鎮南王及阿里海牙擇帥總之。

二十三年正月,詔省臣共議,遂大舉南伐。

二月,詔諭安南官吏百姓,數日烜罪惡,言其戕害叔父陳遺一愛一及弗納達魯花赤不顏鐵木兒等事。

以陳益稷等自拔來歸,封益稷為安南國王,賜符印,秀嵈為輔義公,以奉陳祀。

申命鎮南王脫歡、左丞相阿里海牙平定其國,以兵納益稷。

五月,發忙古台麾下士卒合鄂州行省軍同征之。

官兵入其境,日烜復棄城遁。

六月,湖南宣慰司上言:「連歲征日本及用兵占城,百姓罷於轉輸,賦役煩重,士卒觸癉癘多死傷者,群生悉歎,四民廢業,貧者棄子以偷生,富者鬻產而應役,倒懸之苦,日甚一日。

今復有事交趾,動百萬之眾,虛千金之費,非所以恤士民也。

且舉動之間,利害非一,又兼交趾已嘗遣使納表稱籓,若從其請,以蘇民力,計之上也。

無已,則宜寬百姓之賦,積糧餉,繕甲兵,俟來歲天時稍利,然後大舉,亦未為晚。」

湖廣行省臣泉哥是其議,遣使入奏,且言:「本省鎮戍凡七十餘所,連歲征戰,士卒一精一銳者罷於外,所存者皆老弱,每一城邑,多不過二百人。

竊恐一奸一人得以窺伺虛實。

往年平章阿里海牙出征,輸糧三萬石,民且告病,今復倍其數。

官無儲畜,和糴於民間,百姓將不勝其困。

宜如宣慰司所言,乞緩師南伐。」

樞密院以聞,帝即日下詔止軍,縱士卒還各營。

益稷從師還鄂。

二十四年正月,發新附軍千人從阿八赤討安南。

又詔發江淮、江西、湖廣三省蒙古、漢、券軍七萬人,船五百艘,雲南兵六千人,海外四州黎兵萬五千,海道運糧萬戶張文虎、費拱辰、陶大明運糧十七萬石,分道以進。

置征交趾行尚書省,奧魯赤平章政事,烏馬兒、樊楫參知政事總之,並受鎮南王節制。

五月,命右丞程鵬飛還荊湖行省治兵。

六月,樞密院復奏,令烏馬兒與樊參政率軍士水陸並進。

九月,以瓊州路安一撫使陳仲達、南寧軍民總管謝有奎、延欄軍民總管符庇成出兵船助征交趾,並令從征。

日烜遣其中大夫阮文通等入貢。

十一月,鎮南王次思明,留兵二千五百人命萬戶賀祉統之,以守輜重。

程鵬飛、孛羅合答兒以漢、券兵萬人由西道永平,奧魯赤以萬人從鎮南王由東道女兒關以進。

阿八赤以萬人為前鋒,烏馬兒、樊楫以兵由海道,經玉山、雙門、安邦口,遇交趾船四百餘艘,擊之,斬首四千餘級,生擒百餘人,奪其舟百艘,遂趨交趾。

程鵬飛、孛羅合答兒經老鼠、陷沙、茨竹三關,凡十七戰,皆捷。

十二月,鎮南王次茅羅港,交趾興道王遁,因攻浮山寨,破之。

又命程鵬飛、阿里以兵二萬人守萬劫,且修普賴山及至靈山木柵。

命烏馬兒將水兵,阿八赤將陸兵,逕趨交趾城。

鎮南王以諸軍渡富良江,次城下,敗其守兵。

日烜與其子棄城走敢喃堡,諸軍攻下之。

二十五年正月,日烜及其子復走入海。

鎮南王以諸軍追之,次天長海口,不知其所之,引兵還交趾城。

命烏馬兒將水兵由大滂口迓張文虎等糧船,奧魯赤、阿八赤等分道入山求糧。

聞交趾集兵個沉、個黎、磨山、魏寨,發兵皆破之,斬萬餘級。

二月,鎮南王引兵還萬劫。

阿八赤將前鋒,奪關係橋,破三江口,攻下堡三十二,斬數萬餘級,得船二百艘、米十一萬三千餘石。

烏馬兒由大滂口趨塔山,遇賊船千餘,擊破之;至安邦口,不見張文虎船,復還萬劫,得米四萬餘石。

普賴、至靈山木柵成,命諸軍居之。

諸將因言:「交趾無城池可守、倉庾可食,張文虎等糧船不至,且天時已熱,恐糧盡師老,無以支久,為朝廷羞,宜全師而還。」

鎮南王從之。

命烏馬兒、樊楫將水兵先還,程鵬飛、塔出將兵護送之。

三月,鎮南王以諸軍還。

張文虎糧船以去年十二月次屯山,遇交趾船三十艘,文虎擊之,所殺略相當。

至綠水洋,賊船益多,度不能敵,又船重不可行,乃沉米於海,趨瓊州。

費拱辰糧船以十一月次惠州,風不得進,漂至瓊州,與張文虎合。

徐慶糧船漂至占城,亦至瓊州。

凡亡士卒二百二十人、船十一艘、糧萬四千三百石有奇。

鎮南王次內傍關,賊兵大集,王擊破之。

命萬戶張均以一精一銳三千人殿,力戰出關。

諜知日烜及世子、興道王等,分兵三十餘萬,守女兒關及丘急嶺,連亙百餘里,以遏歸師。

鎮南王遂由單己縣趨盝州,間道以出,次思明州。

命一愛一魯引兵還雲南,奧魯赤以諸軍北還。

日烜尋遣使來謝,進金人代己罪。

十一月,以劉庭直、李思衍、萬奴等使安南,持詔諭日烜來朝。

二十六年二月,中書省臣奏既罷征交趾,宜拘收行省符印。

四月,日烜遣其中大夫陳克用等來貢方物。

二十七年,日烜卒,子日燇遣使來貢。

二十八年十一月,鎮守永州兩淮萬戶府上千戶蔡榮上書,言軍事大要,以朝廷賞罰不明,士不用命,將帥不和,坐失事機,其弊有不可勝言者。

書上,不報。

二十九年九月,遣吏部尚書梁曾、禮部郎中陳孚持詔再諭日燇來朝。

詔曰:「省表具悉。

去歲禮部尚書張立道言,曾到安南,識彼事體,請往開諭使之來朝。

因遣立道往彼。

今汝國罪愆既已自陳,朕復何言。

若曰孤在制,及畏死道路不敢來朝,且有生之類寧有長久安全者乎?天下亦復有不死之地乎?朕所未喻,汝當具聞。

徒以虛文歲幣,巧飾見欺,於義安在?」

三十年,梁曾等使還,日燇遣陪臣陶子奇等來貢。

廷臣以日燇終不入朝,又議征之。

遂拘留子奇於江陵,命劉國傑與諸侯王亦吉裡等同征安南,敕至鄂州與陳益稷議。

八月,平章不忽木等奏立湖廣安南行省,給二印,市蜑船百斛者千艘,用軍五萬六千五百七十人、糧三十五萬石、馬料二萬石、鹽二十一萬斤,預給軍官俸津、遣軍人水手人鈔二錠,器仗凡七十餘萬事。

國傑設幕官十一人,水陸分道並進。

又以江西行樞密院副使徹裡蠻為右丞,從征安南,陳巖、趙修己、雲從龍、張文虎、岑雄等亦令共事。

益稷隨軍至長沙,會寢兵而止。

三十一年五月,成宗即位,命罷征。

遣陶子奇歸國。

日燇遣使上表慰國哀,並獻方物。

六月,遣禮部侍郎李衎、兵部郎中蕭泰登持詔往撫綏之,其略曰:「先皇帝新棄天下,朕嗣守大統,踐祚之始,大肆赦宥,無間遠近。

惟爾安南,亦從寬宥,已敕有司罷兵,遣陪臣陶子奇歸國。

自今以往,所以畏天事大者,其審思之。」

大德五年二月,太傅完澤等奏安南來使鄧汝霖竊畫宮苑圖本,私買輿地圖及禁書等物,又抄寫陳言徵收交趾文書,及私記北邊軍情及山陵等事宜,遣使持詔責以大義。

三月,遣禮部尚書馬合馬、禮部侍郎喬宗亮持詔諭日燇,大意以「汝霖等所為不法,所宜窮治,朕以天下為度,敕有司放還。

自今使價必須選擇;有所陳請,必盡情悃。

向以虛文見紿,曾何益於事哉,勿憚改圖以貽後悔」。

中書省按移牒取萬戶張榮實等二人,與去使偕還。

武宗即位,下詔諭之,屢遣使來貢。

至大四年八月,世子陳日慎遣使奉表來朝。

仁宗皇慶二年正月,交趾軍約三萬餘眾,馬軍二千餘騎,犯鎮安州雲洞,殺掠居民,焚燒倉廩廬舍,又陷祿洞、知洞等處,虜生口孳畜及居民貲產而還,復分兵三道犯歸順州,屯兵未退。

廷議俾湖廣行省發兵討之。

四月,復得報:交趾世子親領兵焚養利州官捨民居,殺掠二千餘人,且聲言:「昔右江歸順州五次劫我大源路,掠我生口五千餘人;知養利州事趙玨禽我思一浪一州商人,取金一碾,侵田一千餘頃,故來仇殺。」

六月,中書省俾兵部員外郎阿里溫沙,樞密院俾千戶劉元亨,同赴湖廣行省詢察之。

元亨等親詣上、中、下由村,相視地所,詢之居民農五,又遣下思明知州黃嵩壽往詰之,謂是阮盝世子太史之奴,然亦未知是否。

於是牒諭安南國,其略曰:「昔漢置九郡,唐立五管,安南實聲教所及之地。

況獻圖奉貢,上下之分素明;厚往薄來,懷撫之惠亦至。

聖朝果何負於貴國,今胡自作不靖,禍焉斯啟。

雖由村之地所繫至微,而國家輿圖所關甚大。

兼之所殺所虜,皆朝廷系籍編戶,省院未敢奏聞。

然未審不軌之謀誰實主之?」

安南回牒云:「邊鄙鼠竊狗偷輩,自作不靖,本國安得而知?」

且以貨賂偕至。

元亨復牒責安南飾辭不實,卻其貨賂,且曰:「南金、象齒,貴國以為寶,而使者以不貪為寶。

來物就付回使,請審察事情,明以告我。」

而道裡遼遠,情辭虛誕,終莫得其要領。

元亨等推原其由:因交人向嘗侵永平邊境,今復倣傚成風。

兼聞阮盝世子乃交趾跋扈之人。

為今之計,莫若遣使諭安南,歸我土田,返我人民,仍令當國之人正其疆界,究其主謀,開釁之人戮於境上,申飭邊吏毋令侵越。

卻於永平置寨募兵,設官統領,給田土牛具,今自耕食,編立部伍,明立賞罰,令其緩急首尾相應,如此則邊境安靜,永保無虞。

事聞,有旨,俟安南使至,即以諭之。

自延祐初元以及至治之末,疆埸寧謐,貢獻不絕。

泰定元年,世子陳日爌遣陪臣莫節夫等來貢。

益稷久居於鄂,遙授湖廣行省平章政事;當成宗朝,賜田二百頃;武宗朝,進銀青榮祿大夫,加金紫光祿大夫,復加儀同三司。

文宗天歷二年夏,益稷卒,壽七十有六,詔賜錢五千緡。

至順元年,謚忠懿王。

三年夏四月,世子陳日阜遣其臣鄧世延等二十四人來貢方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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