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
志第四十一上 百官七
行中書省,凡十一,秩從一品,掌國庶務,統郡縣,鎮邊鄙,與都省為表裡。
國初,有征伐之役,分任軍民之事,皆稱行省,未有定制。
中統、至元間,始分立行中書省,因事設官,官不必備,皆以省辟出領其事。
其丞相,皆以宰執行某處省事系銜。
其後嫌於外重,改為某處行中書省。
凡錢糧、兵甲、屯種、漕運、軍國重事,無不領之。
至元二十四年,改行尚書省,尋復如舊。
至大二年,又改行尚書省,二年復如舊。
每省丞相一員,從一品;平章二員,從一品;右丞一員,左丞一員,正二品;參知政事二員,從二品,甘肅、嶺北二省鎊減一員;郎中二員,從五品;員外郎二員,從六品;都事二員,從七品;掾史、蒙古必闍赤、回回令史、通事、知印、宣使,各省設員有差。
舊制參政之下,有僉省、有同僉之屬,後罷不置。
丞相或置或不置,尤慎於擇人,故往往缺焉。
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
至元五年,罷隨路奧魯官,詔參政阿里僉行省事,於河南等路立省。
二十八年,以河南、江北系要衝之地,又新入版圖,宜於汴梁立省以控治之,遂署其地,統有河南十二路、七府。
江浙等處行中書省。
至元十三年,初置江淮行省,治揚州。
二十一年,以地理民事非便,遷於杭州。
二十二年,割江北諸郡隸河南,改曰江浙行省,統有三十路、一府。
江西等處行中書省,至元十四年置。
十五年,併入福建行省。
十七年,仍置省於龍興府,而福建自為行省,治泉州。
二十二年,以福建行省併入江西。
二十三年,又以福建省併入江浙。
本省統有十八路。
湖廣等處行中書省。
至元十一年,右丞相伯顏伐宋,行中書省事於襄一陽一,尋以別將分省鄂州,為荊湖等路行中書省。
十三年,取潭州,即署省治之。
十八年,復徙置鄂州,統有三十路、三府。
陝西等處行中書省。
中統元年,以商挺領秦蜀五路四川行省事。
三年,改立陝西四川行中書省,治京兆。
至元三年,移治利州。
十七年,復還京兆。
十八年,分省四川,尋改立四川宣慰司。
二十一年,仍合為陝西四川行省。
二十三年,四川立行樞密院。
本省所轄之地,惟陝西四路、五府。
四川等處行中書省。
國初,其地總於陝西。
至元十八年,以陝西行中書分省四川。
二十三年,始置四川行省,署成都,統有九路、五府。
遼一陽一等處行中書省,至元二十四年置,治遼一陽一路,統有七路、一府。
甘肅等處行中書省。
中統二年,立行省於中興。
至元十年,罷之。
十八年復立,二十二年復罷,改立宣慰司。
二十三年,徙置中興省於甘州,立甘肅行省。
三十一年,分省按治寧夏,尋並歸之。
本省治甘州路,統有七路、二州。
嶺北等處行中書省。
國初,太祖定都於哈剌和林河之西,因名其城曰和林,立元昌路。
中統元年,世祖遷都中興,始置宣慰司都元帥府。
大德十一年,改立和林等處行中書省,右丞相、左丞相各一員。
至大四年,省右丞相。
皇慶元年,改嶺北等處行中書省,設官如上,治和寧路,統有北邊等處。
雲南等處行中書省,即古南詔之地。
初,世祖徵取以為郡縣,嘗封建宗王鎮撫其軍民。
至元十一年,始置行省,治中慶路,統有三十七路、五府。
征東等處行中書省。
至元二十年,以征日本國,命高麗王置省,典軍興之務,師還而罷。
大德三年,復立行省,以中國之法治之。
既而王言其非便,詔罷行省,從其國俗。
至治元年復置,以高麗王兼領丞相,得自奏選屬官,治沈一陽一,統有二府、一司、五道。
各省屬官:
檢校所,檢校一員,從七品;書吏二人。
照磨所,照磨一員,正八品。
架閣庫,管勾一員,正八品。
理問所,理問二員,正四品;副理問二員,從五品;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
都鎮撫司,都鎮撫一員,副都鎮撫一員。
宣慰司,掌軍民之務,分道以總郡縣,行省有政令則佈於下,郡縣有請則為達於省。
有邊陲軍旅之事,則兼都元帥府,其次則止為元帥府。
其在遠服,又有招討、安一撫、宣撫等使,品秩員數,各有差等。
宣慰使司,秩從二品。
每司宣慰使三員,從二品;同知一員,從三品;副使一員,正四品;經歷一員,從六品;都事一員,從七品;照磨兼架閣管勾一員,正九品。
凡六道:山東東西道,益都路置。
河東山西道,大同路置。
淮東道,揚州置。
浙東道,慶元路置。
荊湖北道,中興路置。
湖南道。
天臨路置。
宣慰使司都元帥府,秩從二品,使三員,同知二員,副使二員,經歷二員,知事二員,照磨兼架閣管勾一員。
廣東道,廣州置。
大理金齒等處,蒙慶等處。
右二府,設官如上。
唯蒙慶一府,使二員,同知、副使各一員,經歷、都事亦減一員。
廣西兩江道,靜江路置。
海北海南道,福建道,八番順元等處,察罕腦兒等。
右五府,宣慰使都元帥三員,副都元帥、僉都元帥事各二員,余同上。
宣慰使兼管軍萬戶府,每府宣慰使三員,同知、副使各一員,經歷一員,都事二員,照磨兼管勾一員。
曲靖等路,羅羅斯,臨安廣西道元江等處。
都元帥府,都元帥二員,副元帥二員,經歷、知事各一員。
北庭、隸土番宣慰司。
曲先塔林,都元帥三員。
蒙古軍,征東。
二府,都元帥各一員,副一員。
元帥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元帥一員,經歷、知事各一員。
李店文州,帖城河裡洋脫,朵甘思,常一陽一,岷州,積石州,洮州路,脫思馬路,十八族。
右九府,唯李店文州增置同知、副元帥各一員;其餘八府,隸土蕃宣慰司,設官並同。
宣撫司,秩正三品,每司達魯花赤一員,宣撫一員,同知、副使各二員,僉事一員,計議、經歷、知事各一員,提控案牘架閣一員。
損益不同者,各附見於後。
廣南西道,不置副使、僉事。
麗江路,以上隸雲南省。
順元等處,播州,思州,以上隸湖廣省。
斜南等處。
隸四川行省,不置僉事、計議。
安一撫司,秩正三品。
每司達魯花赤一員,安一撫使一員,同知、副使、僉事各一員,經歷、知事各一員。
損益不同者,各附見於後。
師壁洞,不置達魯花赤。
永順等處,散一毛一洞,以上隸四川省。
羅番遏蠻軍,不置達魯花赤。
程番武盛軍,金石番太平軍,臥龍番南寧州,小龍番靜蠻軍,不置同知、副使。
大龍番應天府,洪番永盛軍,方番河中府,蘆番靜海軍,不置知事。
新添葛蠻。
以上隸湖廣省。
招討司,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招討使一員,經歷一員。
土番,剌馬剛等處,天全,笨不思,沿邊溪洞,以下各置副使一員,無達魯花赤。
唆尼,諸番,征沔,長河西裡管軍,簷裡管軍,脫思馬田地。
諸路萬戶府:
上萬戶府,管軍七千之上。
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俱正三品,虎符;副萬戶一員,從三品,虎符。
中萬戶府,管軍五千之上。
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俱從三品,虎符;副萬戶一員,正四品,金牌。
下萬戶府,管軍三千之上。
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俱從三品,虎符;副萬戶一員,從四品,金牌。
其官皆世襲,有功則升之。
每府設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一員,從八品;提控案牘一員。
鎮撫司,鎮撫二員,蒙古、漢人參用。
上萬戶府正五品,中萬戶府從五品,俱金牌;下萬戶府正六品,銀牌。
上千戶所,管軍七百之上。
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俱從四品,金牌;副千戶一員,正五品,金牌。
中千戶所,管軍五百之上。
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俱正五品,金牌;副千戶一員,從五品,金牌。
下千戶所,管軍三百之上。
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俱從五品,金牌;副千戶一員,正六品,銀牌。
彈壓二員,蒙古、漢人參用。
上千戶所從八品,中下二所正九從九品內銓注。
上百戶所,百戶二員,蒙古一員,漢人一員,俱從六品,銀牌。
下百戶所,百戶一員,從七品,銀牌。
儒學提舉司,秩從五品。
各處行省所署之地,皆置一司,統諸路、府、州、縣學校祭祀教養錢糧之事,及考校呈進著述文字。
每司提舉一員,從五品;副提舉一員,從七品;吏目一人,司吏二人。
蒙古提舉學校官,秩從五品。
提舉一員,從五品;同提舉一員,從七品。
至元十八年置。
惟江浙、湖廣、江西三省有之,余省不置。
官醫提舉司,秩從六品,提舉一員,同提舉一員,副提舉一員,掌醫戶差役詞訟。
至元二十五年置。
河南、江浙、江西、湖廣、陝西五省鎊立一司,余省並無。
兩淮都轉運鹽使司,秩正三品。
國初,兩淮內附,以提舉馬裡范章專掌鹽課之事。
至元十四年,始置司於揚州。
使二員,正三品;同知二員,正四品;副使一員,正五品;運判二員,正六品;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一員,從八品;照磨一員,從九品。
三十年,悉罷所轄鹽司,以其屬置場辟。
大德四年,復置批驗所於真州、採石等處。
鹽場二十九所,每場司令一員,從七品;司丞一員,從八品;管勾一員,從九品。
辦鹽各有差。
呂四場,余東場,余中場,余西場,西亭場,金沙場,石塂場,掘港場,豐利場,馬塘場,拼茶場,角斜場,富安場,安豐場,梁垛場,東台場,河垛場,丁溪場,小海場,草堰場,白駒場,劉莊場,五祐場,新興場,廟灣場,莞瀆場,板浦場,臨洪場,徐瀆浦場。
批驗所,每所提領一員,正七品;大使一員,正八品;副使一員,正九品。
掌批驗鹽引。
兩浙都轉運鹽使司,秩正三品,使二員,同知二員,運判二員,經歷、知事各一員,照磨一員。
至元十四年,置司杭州。
大德三年,定其產鹽之地,立場有差,仍於杭州、嘉興、紹興、溫、台等處,設檢校四所,專驗鹽袋,毋過常度。
鹽場三十四所,每所司令一員,從七品;司丞一員,從八品;管勾一員,從九品。
仁和場,許村場,西路場,下沙場,青村場,表部場,浦東場,橫浦場,蘆瀝場,海沙場,鮑郎場,西興場,錢清場,三江場,曹娥場,石堰場,鳴鶴場,清泉場,長山場,穿山場,岱山場,玉泉場,蘆花場,大嵩場,昌國場,永嘉場,雙穗場,天富南監,長林場,黃巖場,杜瀆場,天富北監,長亭場,龍頭場。
福建等處都轉運鹽使司,秩正三品,使二員,同知二員,運判二員,經歷、知事各一員,照磨一員。
至元十四年,始置市舶司,領煎鹽征課之事。
二十四年,改立鹽運司。
二十九年罷,立提舉司。
大德四年,復為運司。
九年復罷,併入元帥府兼掌之。
十年,復立都提舉司。
至大四年,復升運司,逕隸行省。
凡置鹽場七所:
鹽場七所,每所司令一員,從七品;司丞一員,從八品;管勾一員,從九品。
海口場,牛田場,上裡場,惠安場,潯美場,浯洲場,丙洲場。
廣東鹽課提舉司。
至元十三年,始從廣州煎辦鹽課。
十六年,隸江西鹽鐵茶都轉運司。
二十二年,併入宣慰司。
二十三年,置市舶提舉司。
大德四年,改廣東鹽課提舉司。
提舉一員,從五品;同提舉一員,從六品;副提舉一員,從七品。
其屬附見:
鹽場十三所,每所司令一員,從七品;司丞一員,從八品;管勾一員,從九品。
靖康場,歸德場,東莞場,黃田場,香山場,矬峒場,雙恩場,鹹水場,淡水場,石橋場,隆井場,招收場,小江場。
四川茶鹽轉運司。
成都鹽井九十五處,散在諸郡山中。
至元二年,置興元四川轉運司,專掌煎熬辦課之事。
八年罷之。
十六年,復立轉運司。
十八年,併入四道宣慰司。
十九年,復立陝西四川轉運司,通轄諸課程事。
二十二年,置四川茶鹽運司,秩從三品,使一員,同知、副使、運判各一員,經歷、知事、照磨各一員。
鹽場一十二所,每所司令一員,從七品;司丞一員,從八品;管勾一員,從九品。
簡鹽場,隆鹽場,綿鹽場,潼川場,遂實場,順慶場,保寧場,嘉定場,長寧場,紹慶場,雲安場,大寧場。
廣海鹽課提舉司,至元三十一年置,專職鹽課,秩正四品。
都提舉二員,從四品;同提舉二員,從五品;副提舉二員,從六品;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
市舶提舉司。
至元二十三年,立鹽課市舶提舉司,隸廣東宣慰司。
三十年,立海南博易提舉司。
至大四年罷之,禁下番船隻。
延祐元年,弛其禁,改立泉州、廣東、慶元三市舶提舉司。
每司提舉二員,從五品;同提舉二員,從六品;副提舉二員,從七品;知事一員。
海道運糧萬戶府,至元二十年置,秩正三品,掌每歲海道運糧供給大都。
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並正三品;副萬戶四員,從三品;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一員,從八品;照磨一員,從九品;鎮撫二員,正五品。
其屬附見:
海運千戶所,秩正五品。
達魯花一員,千戶二員,並正五品;副千戶三員,從五品。
若溫台,若慶元紹興,若杭州嘉興,若昆山崇明、常熟江一陰一等處,凡五所,而平江又有海運香莎糯米千戶所。
諸路總管府,至元初置。
二十年,定十萬戶之上者為上路,十萬戶之下者為下路,當衝要者,雖不及十萬戶亦為上路。
上路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並正三品,兼管勸農事,江北則兼諸軍奧魯,同知、治中、判官各一員。
下路秩從三品,不置治中員,而同知如治中之秩,余悉同上。
至元二十三年,置推官二員,專治刑獄,下路一員。
經歷一員,知事一員或二員,照磨兼承發架閣一員,司吏無定制,隨事繁簡以為多寡之額;譯史、通事各一人。
其屬附見:
儒學教授一員,秩九品。
諸路各設一員,及學正一員、學錄一員。
其散府、上中州,亦設教授一員,下州設學正一員。
蒙古教授一員,正九品。
醫學教授一員。
一陰陽一教授一員。
司獄司,司獄一員,丞一員。
平准行用庫,提領、大使、副使各一員。
織染局,局使一員,副使一員。
雜造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府倉,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惠民藥局,提領一員。
稅務,提領一員,大使、副使各一員。
錄事司,秩正八品。
凡路府所治,置一司,以掌城中戶民之事。
中統二年,詔驗民戶,定為員數。
二千戶以上,設錄事、司候、判官各一員;二千戶以下,省判官不置。
至元二十年,置達魯花赤一員,省司候,以判官兼捕盜之事,典史一員。
若城市民少,則不置司,歸之倚郭縣。
在兩京,則為警巡院。
獨杭州置四司,後省為左、右兩司。
散府,秩正四品,達魯花赤一員,知府或府尹一員,領勸農奧魯與路同;同知一員,判官一員,推官一員,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
所在有隸諸路及宣慰司、行省者,有直隸省部者,有統州縣者,有不統縣者,其制各有差等。
諸州。
中統五年,並立州縣,未有等差。
至元三年,定一萬五千戶之上者為上州,六千戶之上者為中州,六千戶之下者為下州。
江南既平,二十年,又定其地五萬戶之上者為上州,三萬戶之上者為中州,不及三萬戶者為下州。
於是升縣為州者四十有四。
縣戶雖多,附路府者不改。
上州:達魯花赤、州尹秩從四品,同知秩正六品,判官秩正七品。
中州:達魯花赤、知州並正五品,同知從六品,判官從七品。
下州:達魯花赤、知州並從五品,同知正七品,判官正八品,兼捕盜之事。
參佐官:上州,知事、提控案牘各一員;中州,吏目、提控案牘各一員;下州,吏目一員或二員。
諸縣。
至元三年,合併江北州縣。
六千戶之上者為上縣,二千戶之上者為中縣,不及二千戶者為下縣。
二十年,又定江淮以南,三萬戶之上者為上縣,一萬戶之上者為中縣,一萬戶之下者為下縣。
上縣,秩從六品,達魯花赤一員,尹一員,丞一員,簿一員,尉一員,典史二員。
中縣,秩正七品,不置丞,余悉如上縣之制。
下縣,秩從七品,置官如中縣,民少事簡之地,則以簿兼尉。
後又別置尉,尉主捕盜之事,別有印。
典史一員。
巡檢司,秩九品,巡檢一員。
諸軍,唯邊遠之地有之,各統屬縣,其秩如下州,其設官置吏亦如之。
諸蠻夷長官司。
西南夷諸溪洞各置長官司,秩如下州,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參用其土人為之。
各處脫脫禾孫,掌辨使臣一奸一偽。
正一員,從五品;副一員,正七品。
勳一十階:
上柱國正一品 輕車都尉從三品
柱國從一品 上騎都尉正四品
上護軍正二品 騎都尉從四品
護軍從二品 驍騎尉正五品
上輕車都尉正三品 飛騎尉從五品
爵八等:
王正一品郡侯從三品
郡王從一品郡伯正四品
國公正二品郡伯從四品
郡公從二品縣子正五品
郡侯正三品縣男從五品
右勳爵,若上柱國、郡王、國公,時有除拜者,余則止於封贈用之。
文散官四十二:
開府儀同三司中憲大夫
儀同三司中順大夫以上正四品
特進朝請大夫
崇進朝散大夫
金紫光祿大夫朝列大夫以上從四品
銀青榮祿大夫以上俱正一品奉政大夫
光祿大夫奉議大夫以上正五品
榮祿大夫以上從一品奉直大夫
資德大夫奉訓大夫以上從五品
資政大夫承德郎
資善大夫以上正二品承直郎以上正六品
正奉大夫儒林郎
通奉大夫承務郎以上從六品
中奉大夫以上從二品文林郎
正議大夫承事郎以上正七品
通議大夫征事郎
嘉議大夫以上正三品從事郎以上從七品
太中大夫登仕郎
中大夫將仕郎以上正八品
亞中大夫以上從三品,舊為少中,延祐改亞中。
登仕佐郎
中議大夫將仕佐郎以上從八品
右文散官四十二階,由一品至五品為宣授,六品至九品為敕授。
敕授則中書署牒,宣授則以制命之。
一品至五品者服紫,六品至七品者服緋,八品至九品者服綠,武官以下皆如之。
其官常對品,惟九品無散官,則但舉其職而已,武官雜職亦如之。
武散官三十四階:
龍一虎衛上將軍宣武將軍以上從四品
金吾衛上將軍武節將軍
驃騎衛上將軍以上正二品武德將軍以上正五品
奉國上將軍武義將軍
輔國上將軍武略將軍以上從五品
鎮國上將軍以上從二品承信校尉
昭武大將軍昭信校尉以上正六品
昭勇大將軍忠武校尉
昭毅大將軍以上正三品忠顯校尉以上從六品
安遠大將軍忠勇校尉
定遠大將軍忠翊校尉以上正七品
懷遠大將軍以上從三品修武校尉
廣威將軍敦武校尉以上從七品
宣威將軍保義校尉
明威將軍以上正四品進義校尉以上正八品
信武將軍保義副尉
顯武將軍進義副尉以上從八品
右武散官三十四階,自龍一虎衛上將軍至進義副尉,由正二品至從八品,其除授具前。
內侍散官一十四:
中散大夫正二品通御郎從五品
中引大夫從二品侍直郎正六品
中御大夫正三品內直郎從六品
侍中大夫從三品司謁郎正七品
中衛大夫正四品司閽郎從七品
中涓大夫從四品司奉郎正八品
通侍郎正五品司引郎從八品
右內侍品秩一十四階,自中散至司引,由正二品至從八品,其除授具前。
司天散官一十四:
欽象大夫從三品候儀郎從六品
明時大夫司正郎正七品
頒朔大夫以上正四品平秩郎從七品
保章大夫從四品正紀郎
司玄大夫正五品挈壺郎以上正八品
授時郎從五品司歷郎
靈台郎正六品司辰郎以上從八品
右司天品秩一十四階,自欽象至司辰,由從三品至從八品,其除授具前。
太醫散官一十五:
保宜大夫成和郎從六品
保康大夫以上從三品成全郎正七品
保安大夫醫正郎從七品
保和大夫以上正四品醫效郎
保順大夫從四品醫候郎以上正八品
保沖大夫正五品醫痊郎
保全郎從五品醫愈郎以上從八品
成安郎正六品
右太醫品秩一十五階,自保宜至醫愈,亦由從三品至從八品,其除授具前。
教坊司散官十五:
雲韶大夫司樂郎從六品
仙韶大夫以上從三品協樂郎正七品
長寧大夫和樂郎從七品
德和大夫以上正四品司音郎
協律大夫從四品 司律郎以上正八品
嘉成大夫正五品 和聲郎
純和郎從五品和節郎以上從八品
調音郎正六品
右教坊品秩一十五階,自雲韶至和節,由從三品至從八品,其除授具前。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