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本紀第七 世祖四:丙午,耶律鑄、廉希憲罷。立尚書省,罷制

古籍查詢

輸入需要查詢的關鍵字:

《清史稿》本紀第七 世祖四

清史稿

本紀第七 世祖四

七年春正月辛丑朔,高麗國王王禃遣使來賀。

丙午,耶律鑄、廉希憲罷。

立尚書省,罷制國用使司。

以平章政事忽都答兒為中書左丞相,國子祭酒許衡為中書左丞,制國用使阿合馬平章尚書省事,同知制國用使司事張易同平章尚書省事,制國用使司副使張惠、簽制國用使司事李堯咨、麥術丁並參知尚書省事。

己酉,太一陰一犯畢。

敕諸投下官隸中書省。

壬子,敕驛卷無印者不許乘傳。

甲寅,高麗國王王禃遣使來言:「比奉詔臣已復位,今從七百人入覲。」

詔令從四百人來,余留之西京。

詔高麗西京內屬,改東寧府,畫慈悲嶺為界。

丁巳,以蒙哥都為安一撫高麗使,佩虎符,率兵戍其西境。

戊午,均、房州總管孫嗣擒宋統制硃興祖等。

丙寅,賑兀魯吾民戶鈔。

丁卯,定省、院、台文移體式。

二月辛未朔,以前中書右丞相伯顏為樞密副使。

甲戌,築昭應宮於高梁河。

丙子,帝御行宮,觀劉秉忠、孛羅、許衡及太常卿徐世隆所起朝儀,大悅,舉酒賜之。

丁丑,以歲饑罷修築宮城役夫。

甲申,置尚書省署。

乙酉,立紙甲局。

申嚴畜牧損壞禾稼桑果之禁。

壬辰,立司農司,以參知政事張文謙為卿,設四道巡行勸農司。

乙未,宋襄一陽一出步騎萬餘人、兵船百餘艘,來趣萬山堡,萬戶張弘范、千戶脫脫擊卻敗之,事聞,各賜金紋綾有差。

高麗國王王禃來朝,求見皇子燕王,詔曰:「汝一國主也,見朕足矣。」

禃請以子愖見,從之。

詔諭禃曰:「汝內附在後,故班諸王下。

我太祖時亦都護先附,即令齒諸王上,阿思蘭後附,故班其下,卿宜知之。」

又詔令國王頭輦哥等舉軍入高麗舊京,以脫朵兒、焦天翼為其國達魯花赤,護送禃還國。

仍下詔:「林衍廢立,罪不可赦。

安慶公淐本非得已,在所寬宥。

有能執送衍者,雖舊在其一黨一,亦必重增官秩。」

世子愖奏乞隨朝及尚主,不許,命隨其父還國。

三月庚子朔,日有食之。

改河南等路及陝西五路西蜀四川、東京等路行中書省為行尚書省。

尚書省臣言:「河西和糴,應僧人、豪官、富民一例行之。」

制可。

甲寅,車駕幸上都。

丙辰,浚武清縣御河。

丁巳,定醫官品從。

戊午,益都、登、萊蝗旱,詔減其今年包銀之半。

阿術與劉整言:「圍守襄一陽一,必當以教水軍、造戰艦為先務。」

詔許之。

教水軍七萬餘人,造戰艦五千艘。

夏四月壬午,檀州隕黑霜二夕。

設諸路蒙古字學教授。

敕:「諸路達魯花赤子弟廕敘充散府諸州達魯花赤,其散府諸州子弟充諸縣達魯花赤,諸縣子弟充巡檢。」

改御史台典事為都事。

癸未,定軍官等級,萬戶、總管、千戶、百戶、總把以軍士為差。

己丑,省終南縣入盩厔,復真定贊皇縣、太原樂平縣。

高麗行省遣使來言:「權臣林衍死,其子惟茂擅襲令公位,為尚書宋宗禮所殺。

島中民皆出降,已遷之舊京。

衍一黨一裴仲孫等復集餘眾,立禃庶族承化侯為王,竄入珍島。」

五月辛丑,懷州河內縣大雨雹。

癸卯,陝西簽省也速帶兒、嚴忠范與東西川統軍司率兵及宋兵戰於嘉定、重慶、釣魚山、馬湖江,皆敗之,拔三寨,擒都統牛宣,俘獲人民及馬牛戰艦無算。

甲辰,威州汝鳳川番族八千戶內附,其酋長來朝,授宣命,賜金符。

丁未,東京路饑,兼運糧造船勞役,免今年絲銀十之三。

以同知樞密院事合答為平章政事。

乙卯,復平灤路撫寧縣,以海山、昌黎入之。

丙辰,括天下戶。

尚書省臣言:「諸路課程,歲銀五萬錠,恐疲民力,宜減十分之一。

運司官吏俸祿,宜與民官同,其院務官量給工食,仍禁所司多取於民,歲終,較其增損而加黜陟。

上都地裡遙遠,商旅往來不易,特免收稅以優之,惟市易莊宅、奴婢、孳畜,例收契本工墨之費。

管民官遷轉,以三十月為一考,數於變易,人心苟且,自今請以六十月遷轉。

諸王遣使取索諸物及鋪馬等事,自今並以文移,毋得口傳教令。」

並從之。

改宣徽院為光祿司,秩正三品,以宣徽使線真為光祿使。

庚申,命樞密院閱實軍數。

壬戌,東平府進瑞麥,一一莖一二穗、三穗、五穗者各一本。

省中都打捕鷹坊總管府入工部。

大名、東平等路桑蠶皆災,南京、河南等路蝗,減今年銀絲十之三。

六月丙子,敕西夏中興市馬五百匹。

庚辰,敕:「戍軍還,有乏食及病者,令所過州城村坊主者給飲食醫藥。」

丁亥,罷各路洞冶總管府,以轉運司兼領。

徙謙州甲匠於松山,給牛具。

賜皇子南木合馬六千、牛三千、羊一萬。

賜北邊戍軍馬二萬、牛一千、羊五萬。

丙申,立籍田大都東南郊。

禁民擅入宋境剽掠。

秋七月辛丑,設上林署。

乙卯,賜諸王拜答寒印及海青、金符二。

庚申,初給軍官俸。

壬戌,簽諸道回回軍。

乙丑,閱實諸路砲手戶。

都元帥也速帶兒等略地光州,敗宋兵於金剛台。

以遼東開元等路總管府兼本路轉運司事。

山東諸路旱蝗。

免軍戶田租,戍邊者給糧。

命達魯花赤兀良吉帶給上都扈從畋獵糧。

八月戊辰朔,築環城以一逼一襄一陽一。

己巳,賑應昌府饑。

諸王拜答寒部曲告饑,命有車馬者徙居黃忽兒玉良之地,計口給糧,無車馬者就食肅、沙、甘州。

戊寅,隆興府總管昔剌斡脫以盜用官錢罷。

庚辰,以御史大夫塔察兒同知樞密院事,御史中丞帖只為御史大夫。

高麗世子王愖來賀聖誕節。

辛巳,設應昌府官吏。

辛卯,保定路霖雨,傷禾稼。

九月庚子,敕僧、道、也裡可溫有家室不持戒律者,占籍為民。

丁巳,太一陰一犯井。

丙寅,括河西戶口,定田稅。

宋將範文虎以兵船二千艘來援襄一陽一,阿術、合答、劉整率兵逆戰於灌子灘,殺掠千餘人,獲船三十艘,文虎引退。

西京饑,敕諸王阿只吉所部就食太原。

山東饑,敕益都、濟南酒稅以十之二收糧。

冬十月戊辰朔,敕兩省以已奏事報御史台。

庚午,太白犯右執法。

癸酉,敕宗廟祭祀祝文,書以國字。

乙亥,宋人攻莒州。

乙酉,享於太廟。

丁亥,以南京、河南兩路旱蝗,減今年差賦十之六。

發清、滄鹽二十四萬斤,轉南京米十萬石,並給襄一陽一軍。

己丑,敕來年太廟牲牢,勿用豢豕,以野豕代之,時果勿市,取之內園。

車駕至自上都。

降興中府為州。

賑山東淄萊路饑。

十一月壬寅,熒惑犯太微西垣上將。

壬子,河西諸郡諸王頓捨,僧、民協力供給。

丁巳,敕益兵二千,合前所發軍為六千,屯田高麗,以忻都及前左壁總帥史樞,並為高麗金州等處經略使,佩虎符,領屯田事。

仍詔諭高麗國王立侍儀司。

安南國王陳光昺遣使來貢,優詔答之。

復賑淄萊路饑。

閏月丁卯朔,高麗世子王愖還,賜王禃至元八年歷。

戊辰,禁繒段織日月龍一虎,及以龍犀飾馬鞍者。

己巳,給河西行省鈔萬錠,以充歲費。

以義州隸婆娑府。

癸未,詔諭西夏提刑按察司管民官,禁僧徒冒據民田。

壬辰,申明勸課農桑賞罰之法。

詔設諸路脫脫禾孫。

十二月丙申朔,改司農司為大司農司,添設巡行勸農使、副各四員,以御史中丞孛羅兼大司農卿。

安童言孛羅以台臣兼領,前無此例。

有旨:「司農非細事,朕深諭此,其令孛羅總之。」

命陝西等路宣撫使趙良弼為秘書監,充國信使,使日本。

敕歲祀太社、太稷、風師、雨師、雷師。

戊戌,徙懷孟新民千八百餘戶居河西。

壬寅,升御史大夫秩正二品。

降河南韶州為澠池縣。

宋重慶制置硃祀孫遣諜者持書榜來誘安一撫張大悅等,大悅不發封,並諜者送致東川統軍司。

丁未,金齒、驃國三部酋長阿匿福、勒丁、阿匿爪來內附,獻馴像三、馬十九匹。

己酉,魚通路知府高曳失獲宋諜者,詔賞之。

辛酉,以都水監隸大司農司。

以諸王伯忽兒為札魯忽赤之長。

建大護國仁王寺於高良河。

敕更定僧服色。

是歲,天下戶一百九十二萬九千四百四十九。

賜先朝后妃及諸王金、銀、幣、帛如歲例。

斷死刑四十四人。

八年春正月乙丑朔,高麗國王王禃遣其秘書監樸恆、郎將崔有淹來賀,兼奉歲貢。

丙寅,太一陰一犯畢。

己卯,以同僉河南等路行中書省事阿里海牙參知尚書省事。

中書省臣言:「前有旨令臣與樞密院、御史台議河南行省阿里伯等所置南一陽一等處屯田,臣等以為凡屯田人戶,皆內地中產之民,遠徙失業,宜還之本籍。

其南京、南一陽一、歸德等民賦,自今悉折輸米糧,貯於便近地,以給襄一陽一軍食。

前所屯田,阿里伯自以無效引伏,宜令州郡募民耕佃。」

從之。

史天澤告老,不允。

敕:「前築都城,徙居民三百八十二戶,計其直償之。」

設樞密院斷事官。

遣兀都蠻率蒙古軍鎮西方當當。

丙戌,高麗安一撫阿海略地珍島,與逆一黨一遇,多所亡失。

中書省臣言:「諜知珍島餘糧將竭,宜乘弱攻之。」

詔不許,令巡視險要,常為之備。

丁亥,管如仁、費正寅以國機事為書,謀遣崔繼春、賈靠山、路坤入宋,事覺窮治,正寅、如仁、繼春皆正典刑,靠山、坤並流遠方。

壬辰,敕:「諸路鰥寡孤獨疾病不能自存者,官給廬舍、薪米。」

高麗國王王禃遣使奉表,為世子愖請昏。

詔禁邊將受賂放軍及科斂。

賑北京、益都饑。

二月乙未朔,定民間婚聘禮幣,貴賤有差。

丁酉,發中都、真定、順天、河間、平灤民二萬八千餘人築宮城。

己亥,罷諸路轉運司入總管府。

以尚書省奏定條畫頒天下。

移陝蜀行中書省於興元。

癸卯,四川行省也速帶兒言:「比因饑饉,盜賊滋多,宜加顯戮。」

詔令群臣議,安童以為:「強竊盜賊,一皆處死,恐非所宜。

罪至死者,仍舊待命。」

以中書左丞、東京等路行尚書省事趙璧為中書右丞。

甲辰,添設監察御史六員。

命忽都答兒持詔招諭高麗林衍余一黨一裴仲孫。

乙巳,大理等處宣慰都元帥寶合丁、王傅闊闊帶等,協謀毒殺雲南王,火你赤、曹楨發其事,寶合丁、闊闊帶及阿老瓦丁、亦速夫並伏誅,賞楨、火你赤及證左人金銀有差。

以沙州、瓜州鷹坊三百人充軍。

戊申,詔以治事日程諭中外官吏。

敕往畏吾兒地市米萬石。

庚戌,申嚴東川井鹽之禁。

己未,敕軍官佩金銀符,其民官、工匠所佩者,並拘入,勿復給。

敕海青符用太祖皇帝御署。

庚申,奉御九住舊以梳櫛奉太祖,奉所落鬚髮束上,詔櫝之,藏於太廟夾室。

辛酉,敕:「凡訟而自匿及誣告人罪者,以其罪罪之。」

分歸德為散府,割宿、亳、邳、徐等州隸之。

升申州為南一陽一府,割唐、鄧、裕、嵩、汝等隸之。

賑西京饑。

三月乙丑,增治河東山西道按察司,改河東陝西道為陝西四川道,山北東西道為山北遼東道。

甲戌,敕:「元正、聖節、朝會,凡百官表章、外國進獻、使臣陛見、朝辭禮儀,皆隸侍儀司。」

丙子,改山東、河間、陝西三路鹽課都轉運司為都轉運鹽使司。

乙卯,中書省臣言:「高麗叛臣裴仲孫乞諸軍退屯,然後內附;而忻都未從其請,今願得全羅道以居,直隸朝廷。」

詔以其飾詞遷延歲月,不允。

辛巳,復立夏邑縣,以碭山入焉。

省比熟入睢一陽一。

濱棣萬戶韓世安,坐私儲糧食、燒燬軍器、詐乘驛馬及擅請諸王塔察兒益都四縣分地等事,有司屢以為言,詔誅之,仍籍其家。

甲申,車駕幸上都。

乙酉,許衡以老疾辭中書機務,除集賢大學士、國子祭酒,衡納還舊俸,詔別以新俸給之。

命設國子學,增置司業、博士、助教各一員,選隨朝百官近侍蒙古、漢人子孫及俊秀者充生徒。

丁亥,熒惑犯太微西垣上將。

己丑,立西夏中興等路行尚書省,以趁海參知行尚書省事。

命尚書省閱實天下戶口,頒條畫,諭天下。

賑益都等路饑。

敕:「有司毋留獄滯訟,以致越訴,違者官民皆罪之。」

制封皇子燕王一乳一母趙氏豳國夫人,夫鞏德祿追封德育公。

夏四月壬寅,高麗鳳州經略司忻都言:「叛臣裴仲孫,稽留使命,負固不服,乞與忽林赤、王國昌分道進討。」

從之。

平灤路昌黎縣民生子,中夜有光,詔加鞠養。

或以為非宜,帝曰:「何幸生一好人,毋生嫉心也。」

命高麗簽軍征珍島。

癸卯,給河南行中書省歲用銀五十萬兩,仍敕襄樊軍士自今人月給米四斗。

甲辰,簽壯丁備宋。

戊午,阿術率萬戶阿剌罕等與宋將範文虎等戰於湍灘,敗之,獲統制硃勝等百餘人,奪其軍器,賞阿術、阿剌罕等金帛有差。

以至元七年諸路災,蠲今歲絲料輕重有差。

五月乙丑,以東道兵圍守襄一陽一,命賽典赤、鄭鼎提兵,水陸並進,以趨嘉定,汪良臣、彭天祥出重慶,札剌不花出瀘州,曲立吉思出汝州,以牽制之。

改簽省也速帶兒、鄭鼎軍前行尚書事,賽典赤行省事於興元,轉給軍糧。

丙寅,牢魚國來貢。

己巳,修佛事於瓊華島。

辛未,分大理國三十七部為三路,以大理八部蠻酋新附,降詔撫諭。

壬申,造內外儀仗。

丁丑,賑蔚州饑。

乙卯,命史天澤平章軍國重事。

升太府監為正三品。

忻都、史樞表言珍島賊徒敗散,余一黨一竄入耽羅。

辛巳,賜河西行省金符、銀海青符各一。

令蒙古官子弟好學者,兼習算術。

癸未,升濟州為濟寧府。

以玉宸院棣宣徽院。

高麗國王王禃遣使貢方物。

六月甲午,敕樞密院:「凡軍事徑奏,不必經由尚書省,其干錢糧者議之。」

上都、中都、河間、濟南、淄萊、真定、衛輝、洺磁、順德、大名、河南、南京、彰德、益都、順天、懷孟、平一陽一、歸德諸州縣蝗。

癸卯,宋將範文虎率蘇劉義、夏松等舟師十萬援襄一陽一,阿術率諸將迎擊,奪其戰船百餘艘,敵敗走。

平章合答又遣萬戶解汝楫等邀擊,擒其總管硃日新、鄭皋,大破之。

辛亥,敕:「凡管民官所領錢谷公事,並俟年終考較。」

乙卯,招集河西、斡端、昂吉呵等處居民。

己未,山東統軍司塔出、董文炳偵知宋人欲據五河口,請築城守之,既而坐失事機,宋兵已樹柵其地。

事聞,敕決罰塔出、文炳等有差。

遼州和順縣、解州聞喜縣虸蚄生。

秋七月壬戌朔,尚書省請增太原鹽課,歲以鈔千錠為額,仍令本路兼領,從之。

設回回司天台官屬,以札馬剌丁為提點。

簽女直、水達達軍。

以鄭元領祠祭岳瀆,授司禋大夫。

丁卯,南人李忠進言,運山侍郎張大悅嘗與宋交通,以其事無實,詔諭大悅:「宋善用間,朕不輕信,毋懷疑懼。」

以國王頭輦哥行尚書省於北京、遼東等路。

辛未,置左、右、中三衛親軍都指揮使司。

乙亥,鞏昌、臨洮、平涼府、會、蘭等州隕霜殺禾。

乙酉,宋將來興國攻百丈山營,阿術擊破之,追至湍灘,斬首二千餘級。

高麗世子王愖入質,珍島脅從民戶來降。

八月壬辰朔,日有食之。

癸巳,敕:「軍站戶地四頃以上,依例輸租。」

己亥,詔招諭宋襄一陽一守臣呂文煥。

壬子,車駕至自上都。

遷成都統軍司於眉州。

己未,聖誕節,初立內外仗及雲和署樂位。

東川統軍司引兵攻宋銅鈸寨,守寨總管李慶等降,以慶知梁山軍事。

九月壬戌朔,敕都元帥阿術以所部兵略地漢南。

癸亥,高麗世子王愖辭歸,賜國王王禃西錦,優詔諭之。

甲子,賜劉整鈔五百錠、鄧州田五百頃,整辭,改賜民田三百戶,科調如故。

給河南行省歲用鈔二萬八千六百錠。

丙寅,罷陝西五路西蜀四川行尚書省,以也速答兒行四川尚書省事於興元,京兆等路直隸尚書省。

敗宋軍於渦河。

戊辰,升成都府德一陽一縣為德州,降虢州為虢略縣。

壬申,選胄子脫脫木兒等十人肄業國學。

癸酉,益都府濟州進芝二本。

甲戌,簽西夏回回軍。

太廟殿柱朽壞,監察御史劾都水劉晸監造不敬,晸以憂卒。

張易請先期告廟,然後完葺,從之。

丙子,敕今歲享太廟毋用犧牛。

太一陰一犯畢。

庚辰,右衛親軍都指揮使忽都等言:「五河城堡已成,唯廬舍未完,凡材甓皆出宋境,請率一精一兵分道抄掠。」

從之。

壬午,山東路統軍司言宋兵攻膠州,千戶蔣德等逆戰敗之,俘統制范廣等五十餘人,獲戰船百艘。

癸未,詔忙安倉失陷米五千餘石,特免征,仍禁諸王非理需索。

詔以四川民力困弊,免茶鹽等課稅,以軍民田租給沿邊軍食。

仍敕:「有司自今有言茶鹽之利者,以違制論。」

冬十月癸巳,大司農臣言:「高唐州達魯花赤忽都納、州尹張廷瑞、同知陳思濟勸課有效,河南府陝縣尹王仔怠於勸課,宜加黜陟,以示勸懲。」

從之。

丁酉,享於太廟。

己未,檀、順等州風潦害稼。

賜高麗至元九年歷。

十一月辛酉朔,敕品官子孫儤直,敕遣阿魯忒兒等撫治大理。

壬戌,罷諸路交鈔都提舉司。

乙亥,劉秉忠及王磐、徒單公履等言:「元正、朝會、聖節、詔赦及百官宣敕,具公服迎拜行禮。」

從之。

禁行金《泰和律》。

建國號曰大元,詔曰:

誕膺景命,奄四海以宅尊;必有美名,紹百王而紀統。

肇從隆迸,匪獨我家。

且唐之為言蕩也,堯以之而著稱;虞之為言樂也,舜因之而作號。

馴至禹興而湯造,互名夏大以殷中。

世降以還,事殊非古。

雖乘時而有國,不以利而制稱。

為秦為漢者,著從初起之地名;曰隋曰唐者,因即所封之爵邑。

是皆徇百姓見聞之狃習,要一時經制之權宜,概以至公,不無少貶。

我太祖聖武皇帝,握乾符而起朔土,以神武而膺帝圖,四震天聲,大恢土宇,輿圖之廣,歷古所無。

頃者耆宿詣庭,奏章申請,謂既成於大業,宜早定於鴻名。

在古制以當然,於朕心乎何有。

可建國號曰大元,蓋取《易經》「乾元」之義。

茲大冶流形於庶品,孰名資始之功;予一人底寧於萬邦,尤切體仁之要。

事從因革,道協天人。

於戲!稱義而名,固匪為之溢美;孚休惟永,尚不負於投艱。

嘉與敷天,共隆大號。

丙戌,置四川省於成都。

上都萬安閣成。

十二月辛卯朔,詔天下興起國字學。

宣徽院請以闌遺、漏籍等戶淘金,帝曰:「姑止,毋重勞吾民也。」

乙巳,減百官俸。

括西夏田。

召塔出、董文炳赴闕。

辛亥,並太常寺入翰林院,宮殿府入少府監。

甲寅,詔尚書省遷入中書省。

是歲,天下戶一百九十四萬六千二百七十。

賜先朝后妃及諸王金、銀、幣、帛如歲例,賜囊家等羊馬價鈔萬千一百六十七錠。

斷死罪一百五人。

九年春正月庚申朔,高麗國王王禃遣其臣禮賓卿宣文烈來賀,兼奉歲貢。

甲子,並尚書省入中書省,平章尚書省事阿合馬、同平章尚書省事張易並中書平章政事,參知尚書省事張惠為中書左丞,參知尚書省事李堯咨、麥術丁並參知中書政事。

罷給事中、中書舍人、檢正等官,仍設左右司,省六部為四,改稱中書。

丙寅,詔遣不花及馬璘諭高麗具舟糧助征耽羅。

河南省請益兵,敕諸路籤軍三萬。

丁丑,敕皇子西平王奧魯赤、阿魯帖木兒、禿哥及南平王禿魯所部與四川行省也速帶兒部下,並忙古帶等十八族、欲速公弄等土番軍,同征建都。

新安州初隸雄州,詔為縣入順天。

庚辰,改北京、中興、四川、河南四路行尚書省為行中書省。

京兆復立行省,仍命諸王只必帖木兒設省斷事官。

給西平王奧魯赤馬價弓矢,賜南平王禿魯銀印及金銀符各五。

辛巳,移鳳州屯田於鹽、白二州。

敕董文炳時巡掠南境,毋令宋人得立城堡。

敕:「軍民訟田者,民田有餘則分之軍,軍田有餘亦分之民。

仍遣能臣聽其直,其軍奴入民籍者,還正之。」

敕燕王遣使持香幡,祠岳瀆、后土、五台興國寺。

命劉整總漢軍。

壬午,改山東東路都元帥府統軍司為行樞密院,以也速帶兒、塔出並為行樞密院副使。

乙酉,定受宣敕官禮儀。

詔元帥府統軍司、總管萬戶府閱實軍籍。

二月庚寅朔,奉使日本趙良弼遣書狀官張鐸同日本二十六人,至京師求見。

辛卯,詔:「札魯忽赤乃太祖開創之始所置,位百司右,其賜銀印,立左右司。」

壬辰,高麗國王王禃遣其臣齊安侯王淑來賀改國號。

改中都為大都。

甲午,命阿術典蒙古軍,劉整、阿里海牙典漢軍。

戊戌,以去歲東平及西京等州縣旱蝗水潦,免其租賦。

庚子,復唐州泌一陽一縣。

建中書省署於大都。

戊申,始祭先農如祭社之儀。

詔諸路開浚水利。

車駕幸上都。

三月乙丑,諭旨中書省,日本使人速議遣還。

安童言:「良弼請移金州戍兵,勿使日本妄生疑懼。

臣等以為金州戍兵,彼國所知,若復移戍,恐非所宜。

但開諭來使,此戍乃為耽羅暫設,爾等不須疑畏也。」

帝稱善。

甲戌,括民間《四教經》,焚之。

蒙古都元帥阿術、漢軍都元帥劉整、阿里海牙督本軍破樊城外郛,斬首二千級,生擒將領十六人,增築重圍守之。

賑濟南路饑。

詔免醫戶差徭。

夏四月己丑,詔於土番、西川界立寧河驛。

辛卯,賜皇子一愛一牙赤所部馬。

丙午,給西平王奧魯赤所部米。

甲寅,賑大都路饑。

五月戊午朔,立和林轉運司,以小雲失別為使,兼提舉交鈔使。

己未,給闊闊出海青銀符二。

辛酉,罷簽回回軍。

癸亥,敕拔都軍於怯鹿難之地開渠耕田。

丙寅,簽徐、邳二州丁壯萬人戍邳州。

庚午,減鐵冶戶,罷西蕃禿魯乾等處金銀礦戶為民。

禁漢人聚眾與蒙古人鬥毆。

詔議取耽羅及濟州。

辛巳,敕修築都城,凡費悉從官給,毋取諸民,並蠲伐木役夫稅賦。

甲申,敕諸路軍戶驅丁,除至元七年前從良入民籍者當差,余雖從良,並令助本戶軍力。

乙酉,太白犯畢距星。

宮城初建東西華、左右掖門。

詔安集答裡伯所部流民。

六月壬辰,遣高麗國西京屬城諸達魯花赤及質子金鎰等歸國。

減乞裡吉思屯田所入租,仍遣南人百名,給牛具以往。

是夜,京師大雨,壞牆屋,壓死者眾。

癸巳,敕以籍田所儲糧賑民,不足,又發近地官倉濟之。

甲午,高麗告饑,轉東京米二萬石賑之。

己亥,山東路行樞密院塔出於四月十三日遣步騎趨漣州,攻破射龍溝、五港口、鹽場、白頭河四處城堡,殺宋兵三百餘人,虜獲人牛萬計,第功賞賚有差。

辛亥,高麗國王王禃請討耽羅余寇。

秋七月丁巳朔,河南省臣言:「往歲徙民實邊屯耕,以貧苦悉散還家。

今唐、鄧、蔡、息、徐、邳之民,一愛一其田廬,仍守故屯,願以絲銀准折輸糧,而內地州縣轉粟餉軍者,反厭苦之。

臣議今歲沿邊州郡,宜仍其舊輸糧,內地州郡,驗其戶數,俾折鈔就沿邊和糴,庶幾彼此交便。」

制曰:「可。」

拘括開元、東京等路諸漏籍戶。

禁私鬻《回回歷》。

賑水達達部饑。

戊寅,賜諸王八八部銀鈔。

集都城僧誦《大藏經》九會。

壬午,和禮霍孫奏:「蒙古字設國子學,而漢官子弟未有學者,及官府文移猶有畏吾字。」

詔自今凡詔令並以蒙古字行,仍遣百官子弟入學。

乙酉,免徙大羅鎮居民,令倍輸租米給鷹坊。

詔分閱大都、京兆等處探馬赤奴戶名籍。

八月丙戌朔,日有食之。

戊子,立群牧所,掌牧馬及尚方鞍勒。

壬辰,敕忙安倉及靖州預儲糧五萬石,以備弘吉剌新徙部民及西人內附者廩給。

調兵增戍全羅州。

乙未,禁諸人以己事輒呼至尊稱號者。

丁酉,立斡脫所。

己亥,諸王闊闊出請以分地寧海、登、萊三州自為一路,與他王比,歲賦惟入寧海,無輸益都,詔從之。

癸卯,千戶崔松敗宋襄一陽一援兵,斬其將張順,賜松等將士有差。

乙巳,車駕至自上都。

丁未,改延州為延津縣,與一陽一武同隸南京。

癸丑,賑遼東等路饑。

九月甲子,宋襄一陽一將張貴以輪船出城,順流突戰,阿術、阿剌海牙等舉烽燃火,燭江如晝,率舟師轉戰五十餘里,至櫃門關,生獲貴及將士二千餘人。

丙寅,敕樞密院:「諸路正軍帖戶及同籍親戚奴僕,丁年既長,依諸王權要以避役者,並還之軍,惟匠藝一精一巧者以名聞。」

癸酉,同簽河南省事崔斌訟右丞阿里妄奏軍數二萬,敕杖而罷之。

甲戌,罷水軍總管府。

東川元帥李吉等略地開州,拔石羊寨,擒宋將一人。

統軍使合剌等兵掠合州及渠江口,獲戰船五十艘,賞銀幣有差。

丙子,民夫三千人伐巨木遼東,免其家徭賦。

戊寅,太一陰一犯御女。

賑益都路饑。

冬十月丙戌朔,封皇子忙哥剌為安西王,賜京兆為分地,駐兵六盤山。

遣使持詔諭扮卜、忻都國。

壬辰,享於太廟。

癸巳,趙璧為平章政事,張易為樞密副使。

乙未,築渾河堤。

戊戌,熒惑犯填星。

己亥,敕自七月至十一月終聽捕獵,餘月禁之。

癸卯,立文州。

初立會同館。

十一月乙卯朔,詔以至元十年歷賜高麗。

壬戌,發北京民夫六千,伐木乾山,蠲其家徭賦。

諸王只必帖木兒築新城成,賜名永昌府。

丙寅,蠲昔剌斡脫所負官錢。

丁卯,太一陰一犯畢。

城光州。

遣無籍軍掠宋境。

己巳,敕發屯田軍二千、漢軍二千、高麗軍六千,仍益武衛軍二千,征耽羅。

辛未,召高陵儒者楊恭懿,不至。

癸酉,以前拔樊城外郛功,賞千戶劉深等金銀符。

己卯,並中書省左右司為一。

宋荊湖制置李庭芝為書,遣永寧僧繼金印、牙符,來授劉整盧龍軍節度使,封燕郡王。

僧至永寧,事覺,上聞,敕張易、姚樞雜問。

適整至自軍中,言:「宋患臣用兵襄一陽一,欲以是殺臣,臣實不知。」

敕令整為書復之,賞整,使還軍中,誅永寧僧及其一黨一友。

參知行省政事阿里海牙言:「襄一陽一受圍久未下,宜先攻樊城,斷其聲援。」

從之。

回回亦思馬因創作巨石砲來獻,用力省而所擊甚遠,命送襄一陽一軍前用之。

十二月乙酉朔,詔諸路府州司縣達魯花赤管民長官,兼管諸軍奧魯。

丁亥,立肅州等處驛。

以東平府民五萬餘戶復為東平路。

辛丑,諸王忽剌出拘括逃民高麗界中,高麗達魯花赤上其事,詔高麗之民猶未安集,禁罷之。

遣宋議互市使者南歸。

戊午,賜北平王南木合軍馬一萬二千九百九十一、羊六萬一千五百三十一,及諸王塔察兒軍幣帛。

辛亥,宋將昝萬壽來攻成都,簽省嚴忠范出戰失利,退保子城,同知王世英等八人棄城遁。

詔以邊城失守,罪在主將,世英雖遁,與免其罪,惟遣使縛忠范至京師。

癸丑,升拱衛司為拱衛直都指揮使司。

是歲,天下戶一百九十五萬五千八百八十。

賜先朝后妃及諸王金、銀、幣、帛如歲例。

斷死罪三十九人。

建大聖壽萬安寺。

分類:史書

共2頁 上壹頁 1 2 下壹頁
清史稿
本紀第一 太祖本紀第二 太宗本紀第三 憲宗本紀第四 世祖一本紀第五 世祖二本紀第六 世祖三本紀第七 世祖四本紀第八 世祖五本紀第九 世祖六本紀第十 世祖七本紀第十一 世祖八本紀第十二 世祖九本紀第十三 世祖十本紀第十四 世祖十一本紀第十五 世祖十二本紀第十六 世祖十三本紀第十七 世祖十四本紀第十八 成宗一本紀第十九 成宗二本紀第二十 成宗三本紀第二十一 成宗四本紀第二十二 武宗一本紀第二十三 武宗二本紀第二十四 仁宗一本紀第二十五 仁宗二本紀第二十六 仁宗三本紀第二十七 英宗一本紀第二十八 英宗二本紀第二十九 泰定帝一本紀第三十 泰定帝二本紀第三十一 明宗本紀第三十二 文宗一本紀第三十三 文宗二本紀第三十四 文宗三本紀第三十五 文宗四本紀第三十六 文宗五本紀第三十七 寧宗本紀第三十八 順帝一本紀第三十九 順帝二本紀第四十 順帝三本紀第四十一 順帝四本紀第四十二 順帝五本紀第四十三 順帝六本紀第四十四 順帝七本紀第四十五 順帝八本紀第四十六 順帝九本紀第四十七 順帝十志第一 天文一志第二 天文二志第三上 五行一志第三下 五行二志第四 歷一志第五 歷二志第六 歷三志第七 歷四志第八 歷五志第九 歷六志第十 地理一志第十一 地理二志第十二 地理三志第十三 地理四志第十四 地理五志第十五 地理六志第十六 河渠一志第十七上 河渠二志第十七下 河渠三志第十八 禮樂一志第十九 禮樂二志第二十 禮樂三志第二十一 禮樂四志第二十二 禮樂五志第二十三 祭祀一志第二十四 祭祀二志第二十五 祭祀三志第二十六 祭祀四志第二十七 祭祀五志第二十七下 祭祀六志第二十八 輿服一志第二十九 輿服二志第三十 輿服三志第三十一 選舉一志第三十二 選舉二志第三十三 選舉三志第三十四 選舉四志第三十五 百官一志第三十六 百官二志第三十七 百官三志第三十八 百官四志第三十九 百官五志第四十 百官六志第四十一上 百官七志第四十一下 百官八志第四十二 食貨一志第四十三 食貨二志第四十四 食貨三志第四十五上 食貨四志第四十五下 食貨五志第四十六 兵一志第四十七 兵二志第四十八 兵三志第四十九 兵四志第五十 刑法一志第五十一 刑法二志第五十二 刑法三志第五十三 刑法四表第一 后妃表表第二 宗室世系表表第三 諸王表表第四 諸公主表表第五上 三公表表第五下 三公表二表第六上 宰相年表表第六下 宰相年表二列傳第一 后妃一列傳第二 睿宗列傳第三 后妃二列傳第四列傳第五列傳第六列傳第七列傳第八列傳第九列傳第十列傳第十一列傳第十二列傳第十三列傳第十四列傳第十五列傳第十六列傳第十七列傳第十八列傳第十九列傳第二十列傳第二十一列傳第二十二列傳第二十三列傳第二十四列傳第二十五列傳第二十六列傳第二十七列傳第二十八列傳第二十九列傳第三十列傳第三十一列傳第三十二列傳第三十三列傳第三十四列傳第三十五列傳第三十六列傳第三十七列傳第三十八列傳第三十九列傳第四十列傳第四十一列傳第四十二列傳第四十三列傳第四十四列傳第四十五列傳第四十六列傳第四十七列傳第四十八列傳第四十九列傳第五十列傳第五十一列傳第五十二列傳第五十三列傳第五十四列傳第五十五列傳第五十六列傳第五十七列傳第五十八列傳第五十九列傳第六十列傳第六十一列傳第六十二列傳第六十三列傳第六十四列傳第六十五列傳第六十六列傳第六十七列傳第六十八列傳第六十九列傳第七十列傳第七十一列傳第七十二列傳第七十三列傳第七十四列傳第七十五列傳第七十六 儒學一列傳第七十七 儒學二列傳第七十八 良吏一列傳第七十九 良吏二列傳第八十 忠義一列傳第八十一 忠義二列傳第八十二 忠義三列傳第八十三 忠義四列傳第八十四 孝友一列傳第八十五 孝友二列傳第八十六 隱逸列傳第八十七 列女一列傳第八十八 列女二列傳第八十九 釋老列傳第九十 方技(工藝附)列傳第九十一 宦者列傳第九十二 奸臣列傳第九十三 叛臣列傳第九十四 逆臣列傳第九十五 外夷一列傳第九十六 外夷二列傳第九十七 外夷三●纂修元史凡例
 
漢語學習
漢語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