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本紀第二十五 仁宗二:丙申,除四川酒禁。興元、鳳翔、涇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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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本紀第二十五 仁宗二

清史稿

本紀第二十五 仁宗二

延祐元年春正月丁亥,授中書右丞劉正平章政事、商議中書省事。

丙申,除四川酒禁。

興元、鳳翔、涇州、邠州歲荒,禁酒。

庚子,敕各省平章為首者及漢人省臣一員,專意訪求遺逸,苟得其人,先以名聞,而後致之。

以江浙行中書省左丞高昉為中書參知政事。

丁未,詔改元延祐。

釋天下流以下罪囚,免上都、大都差稅二年,其餘被災曾經賑濟人戶,免差稅一年。

庚戌,中書省臣禿忽魯等以災變乞罷免,不允。

二月庚申,立印經提舉司。

戊辰,大寧路地震。

癸酉,熒惑犯東井。

甲戌,以侍御史趙世延為中書參知政事。

詔免蒙古地差稅二年,商賈勿免。

己卯,給鈔六千三百錠,賑濟良鄉諸驛。

壬午,以合散為中書右丞相、監修國史。

癸未,以中書參政高昉為集賢學士。

三月壬辰,太一陰一掩熒惑。

賜諸王塔失蒙古鈔千錠、衣二襲。

戊戌,真定、保定、河間民饑,給糧兩月。

己亥,白暈亙天,連環貫日。

癸卯,暹國王遣其臣一愛一耽入貢。

改南劍路曰延平,劍浦縣曰南平。

乙巳,以僧人作佛事,擇釋獄囚,命中書審察。

丙午,封阿魯禿為趙王。

戊申,車駕幸上都。

己酉,敕:「一奸一民宮其子為Yan宦,謀避徭役者,罪之。」

辛亥,命參知政事趙世延綱領國子學。

癸丑,中書平章政事察罕致仕。

晉寧民侯喜兒昆弟五人,並坐法當死,帝歎曰:「彼一家不幸而有是事,其擇情輕者一人杖之,俾養父母,毋絕其祀。」

閏三月甲寅朔,敕減樞密知院冗員。

辛酉,太一陰一犯輿鬼。

罷咒僧月給俸。

遣人視大都至上都駐蹕之地,有侵民田者,計畝給直。

丙寅,太一陰一犯太微東垣。

丁丑,畿內及諸衛屯軍饑,賑鈔七千五百錠。

汴梁、濟寧、東昌等路,隴州、開州,青城、齊東、渭源、東明、長垣等縣,隕霜殺桑果禾苗,歸州告饑,出糧減價賑糶。

馬八兒國主昔剌木丁遣其臣一愛一思丁北方物。

夏四月甲申朔,大寧路地震,有聲如雷。

丁亥,敕儲稱海、五河屯田粟,以備賑濟。

太常寺臣請立北郊,不允。

升延慶寺秩正二品。

西番諸驛貧乏,給鈔萬錠。

曲魯部畜牧斃耗,賑鈔八百七十三錠。

己丑,廢真一陽一、含光二縣,入英德州。

壬辰,諸王脫脫薨,以月思別襲位。

己酉,敕:「郡縣官勤職者,加賜幣帛。」

以鐵木迭兒錄軍國重事,監修國史。

立回回國子監。

帝以《資治通鑒》載前代興亡治亂,命集賢學士忽都魯都兒迷失及李孟擇其切要者譯寫以進。

武昌路饑,命發米減價賑糶。

五月甲寅朔,賜營王也先鐵木兒鈔萬錠。

戊午,辰星犯輿鬼。

丁卯,賜李孟孝感縣地二十八頃。

禁諸王支屬逕取分地租賦擾民。

敕嶺北行省瘞陣沒遺骼。

乙亥,賑怯魯連地貧乏者米三千石。

丁丑,徙滄州治於長蘆鎮。

戊寅,京兆為故儒臣許衡立魯齋書院,降璽書旌之。

庚辰,盧一陽一、麻一陽一二縣以土賊作耗,蠲其地稅賦。

營王也先鐵木兒支屬貧乏,賑糧兩月。

武陵縣霖雨,水溢,溺死居民,漂沒廬舍禾稼,潭州、漢一陽一、思州民饑,並發廩減價糶賑之。

膚施縣大風、雹,損禾並傷人畜。

六月戊子,敕:「內侍今後止授中官,勿畀文階。」

置雲南行省儒學提舉司。

封河南省丞相卜憐吉帶為河南王。

壬辰,增置畿內州縣同知、主簿各一員。

諸王察八兒屬戶匱乏,給糧一歲,仍俾屯田以自贍。

發軍增墾河南芍陂等處屯田。

乙未,熒惑犯右執法。

戊申,增置兩浙鹽運司判官一員。

甲辰,拘河西僧免輸租賦璽書。

敕:「諸王、戚里入覲者,趁夏時芻牧至上都,毋輒入京師,有事則遣使奏稟。」

衡州、郴州、興國、永州路、耒一陽一州饑,發廩減價賑糶。

宣平、仁壽、白登縣雹損稼,傷人畜。

秋七月乙卯,答即乃所部匱乏,戶給糧二石。

庚午,命中書省臣議復封贈,賜晉王也孫鐵木兒部鈔十萬錠。

詔開下番市舶之禁。

賜衛王阿木哥等鈔七千錠。

乙亥,會福院越制奏旨除官,敕自今舉人,聽中書可否以聞。

申飭私鹽之禁。

沅陵、盧溪二縣水,武清縣渾河堤決,淹沒民田,發廩賑之。

八月戊子,車駕至大都。

癸卯,升太常寺為太常禮儀院,秩正二品。

丁未,冀寧、汴梁及武安、涉縣地震,壞官民廬舍,武安死者十四人,涉縣三百二十六人。

台州、岳州、武岡、常德、道州等路水,發廩減價賑糶。

九月壬戌,改提點教坊司事為大使。

己巳,復以鐵木迭兒為右丞相,合散為左丞相。

罷陝西諸道行御史台,降儀鳳卿為儀鳳大使。

肇慶、武昌、建德、建康、南康、江州、袁州、建昌、贛州、杭州、撫州、安豐等路水,發廩減價賑糶。

冬十月癸巳,升穎州萬戶府為中萬戶府。

乙未,敕:「吏人轉官,止從七品,在選者降等注授。」

申飭內侍及諸司隔越中書奏請之禁。

敕:「下番商販須江浙省傍牒以往,歸則徵稅如制,私往者沒其物。」

遣官括淮民所佃閒田不輸稅者。

丙申,復甘肅屯田,置沙瓜等處屯儲總管萬戶府,秩正三品。

乙巳,置恩平王塔思不花傅二人。

庚戌,辰星犯東鹹。

監察御史言:「乞命樞密院設法教練士卒,應軍官襲職者,試以武事而後任之。」

制曰:「可。」

遣張驢經理江南田糧。

十一月壬子,升司天台為司天監,秩正三品,賜銀印。

乙卯,改大同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為中都威衛使司。

置保安軍於麻一陽一縣以御徭蠻。

戊辰,以通政院使蕭拜住為中書右丞。

辛未,以翰林學士承旨答失蠻知樞密院事。

癸酉,敕:「吏人賊行者黥其面。」

大寧路地震,有聲如雷。

戊寅,鐵木迭兒言:「比者僚屬及六部諸臣,皆晚至早退,政務廢弛。

今後有如此者,視其輕重杖責之。

臣或自惰,亦令諸人陳奏。」

帝曰:「如更不悛,則罷不敘。」

以前中書右丞相禿忽魯知樞密院事。

靜安路饑,發糧賑之。

詔檢核浙西、江東、江西田稅。

十二月壬午,汴梁、南一陽一、歸德、汝寧、淮安水,敕禁釀酒,量加賑恤。

癸未,賑諸王鐵木兒不花部米五千石,禿滿部二千石。

辛卯,禁諸王、駙馬、權勢之人增價鬻鹽。

壬辰,詔定官員士庶衣服車輿制度。

甲午,太一陰一犯輿鬼。

己亥,敕中書省定議孔子五十三代孫當襲封衍聖公者以名聞。

庚子,遣官浚楊州、淮安等處運河,以翰林學士承旨李孟復為中書平章政事。

癸卯,太一陰一犯房。

甲辰,太一陰一犯天江。

乙巳,敕經界諸衛屯田。

沔一陽一、歸德、汝寧、安豐等處饑,發米賑之。

二年春正月乙卯,歲星犯輿鬼。

戊午,懷孟、衛輝等處饑,發米賑之。

己未,太白晝見。

癸亥,太一陰一犯軒轅。

丙寅,霖雨壞渾河堤堰,沒民田,發卒補之。

禁民煉鐵。

發卒浚漷州漕河。

丁卯,太一陰一犯進賢。

戊辰,晉寧等處民饑,給鈔賑之。

己巳,置大聖壽萬安寺都總管府,秩正三品。

庚午,立行用庫於江一陰一州。

敕以江南行台贓罰鈔賑恤饑民。

乙亥,詔遣宣撫使分十二道問民疾苦,黜陟官吏,並給銀印。

命中書省臣分領庶務。

禁南人典質妻子販買為驅。

御史台臣言:「比年地震水旱,民流盜起,皆風憲顧忌失於糾察,宰臣燮理有所未至,或近侍蒙蔽,賞罰失當,或獄有冤濫,賦役繁重,以致乖和。

宜與老成共議所由。」

詔明言其事當行者以聞。

諸王脫列鐵木兒部闕食,以鈔七千五百錠給之。

益都、般一陽一、晉寧民饑,給鈔、米賑之。

二月己卯朔,會試進士。

戊子,太白晝見。

癸巳,太白經天。

甲午,詔禁民轉鬻養子。

丙申,賜諸王納忽答兒金五十兩、銀二百五十兩、鈔五百錠。

庚子,詔以公哥羅古羅思監藏班藏卜為帝師,賜玉印,仍詔天下。

壬寅,雲南王老的來朝。

辰、沅洞蠻吳千道為寇,敕調兵捕之。

乙巳,賜諸王月魯鐵木兒鈔萬錠。

丙午,太白經天。

是月,晉寧、宣德等處饑,給米、鈔賑之。

真州揚子縣火,發米減價賑糶。

三月乙卯,廷試進士,賜護都沓兒、張起巖等五十六人及第、出身有差。

丙辰,太一陰一色赤如赭。

庚午,帝率諸王、百官奉玉冊、玉寶,加上皇太后尊號,詔天下蠲逋欠稅課。

丁丑,以中書平章張驢為江浙行省平章政事。

夏四月戊寅朔,日有食之。

辛巳,賜進士恩榮宴於翰林院。

癸巳,敕亦思丹等部出征軍,有後期及逃還者,並斬以徇。

甲午,諭晉王也孫鐵木兒,以先朝所賜惠州銀礦洞歸還有司。

庚子,太一陰一犯壘壁陣。

辛丑,賜會試下第舉人七十以上從七流官致仕,六十以上府、州教授,余並授山長、學正,後勿援例。

敕諸王分地仍以流官為達魯花赤,各位所闢為副達魯花赤。

命李孟等類集累朝條格,俟成書,聞奏頒行。

立規運提點所,秩五品,置官四員;廣貯庫,秩七品,置官三員;並隸壽福院。

乙巳,車駕幸上都。

宣徽院以供尚膳,遣人獵于歸德,敕以其擾民,特罷之。

加授特進上卿、玄教大宗師張留孫開府儀同三司。

丙午,封諸王察八兒為汝寧王。

潭州、江州、建昌、沅州饑,發廩賑糶。

五月戊申朔,改給各道廉訪司銀印,復立陝西諸道行御史台。

貴赤張小廝等招戶六千,勒還民籍。

御史中丞王毅乞歸養親,不許。

庚申,賜公主燕海牙鈔千錠。

辛酉,太一陰一犯天江。

乙丑,秦州成紀縣山移。

是夜,疾風電雹,北山南移至夕河川,次日再移,平地突出土阜,高者二三丈,陷沒民居。

敕遣官核驗賑恤。

庚午,太白晝見。

立海西、遼東鷹坊萬戶府,隸中政院。

壬申,諸王撒都失裡薨。

甲戌,日赤如赭。

加授宦者中尚卿續元暉昭文館大學士。

乙亥,日赤如赭。

是月,發粟三百石,賑諸王按鐵木兒等部貧民。

奉元、龍興、吉安、南康、臨江、袁州、撫州、江州、建昌、贛州、南安、梅州、辰州、興國、潭州、岳州、常德、武昌等路,南豐州、澧州等處饑,並發廩賑糶。

六月辛巳,察罕腦兒諸驛乏食,給糧賑之。

甲申,太白晝見,是夜太一陰一犯平道。

乙未,徙陝西肅政廉訪司於鳳翔。

戊戌,豳王南忽裡等部困乏,給鈔俾買馬羊以濟之。

河決鄭州。

己亥,置汝寧王察八兒王傅官。

辛丑,以濟寧、益都亢旱,汰省宿衛士芻粟。

癸卯,太白犯東井。

丙午,辰星犯輿鬼。

緬國主遣其子脫剌合等來貢方物。

秋七月庚戌,增興和路治中一員。

戊申,賜宣寧王鐵木兒不花及其二弟鈔萬錠,並玉具、鞍勒、幣帛。

壬子,增尚捨寺官六員為八員,雲需總管府增同知二員。

癸丑,復賜晉王也孫鐵木兒惠州銀鐵洞。

甲寅,置諸王斡羅溫孫王傅官四員,復陳州商水鎮為南頓縣,省兩淮屯田總管府官四員,並提領所入提舉司,改只合赤八剌合孫總管府為尚供府。

乙卯,贛州土賊蔡五九聚眾作亂,敕遣兵捕之。

敕阿速衛戶貧乏者,給牛、種、耕具,於連怯烈地屯田。

甲子,江南湖廣道奉使溫迪罕言:「廉訪司公田多取民租,宜復舊制。」

從之。

乙丑,升崇福院秩正二品。

癸酉,賜衛王阿木哥鈔萬錠。

命鐵木迭兒總宣政院事,詔諭中外。

是月,畿內大雨,漷州、昌平、香河、寶坻等縣水,沒民田廬;潭州、全州、永州路、茶陵州霖雨,江漲,沒田稼,出米減價賑糶。

八月丙戌,贛州賊蔡五九陷汀州寧化縣,僭稱王號,詔遣江浙行省平章張驢等率兵討之。

己丑,車駕至自上都。

乙未,台臣言:「蔡五九之變,皆由暱匝馬丁經理田糧,與郡縣橫加酷暴,一逼一抑至此。

新豐一縣,撤民廬千九百區,夷墓揚骨,虛張頃畝,流毒居民,乞罷經理及冒括田租。」

制曰:「可。」

庚子,改遼一陽一省泰州為泰寧府。

壬寅,增國子生百員,歲貢伴讀四員。

詔江浙行省印《農桑輯要》萬部,頒降有司遵守勸課。

旌表貴州達魯花赤相元孫妻脫脫真死節,仍俾樹碑任所。

九月丁未,張驢以括田一逼一死九人,敕吏部尚書王居仁等鞫之。

己酉,太一陰一犯房。

甲寅,日色如赭。

辛酉,太白犯左執法。

壬戌,蔡五九眾潰伏誅,余一黨一悉平,敕賞軍士討捕功,並官其死事者子孫。

己巳,徙典尤倉於赤斤之地。

賜諸王別鐵木兒永昌路及西涼州田租。

冬十月丙子朔,客星見太微垣。

丁丑,封脫火赤為威寧郡王,賜金印,忽兒赤鐵木兒不花為趙國公。

庚辰,以淮西廉訪使郭貫為中書參知政事。

壬午,有事於太廟。

給雲南廉訪司公田。

乙未,升同知樞密院事鐵木兒脫知樞密院事。

授白雲宗主沈明仁榮祿大夫、司空。

丁酉,加授鐵木迭兒太師。

癸卯,八百媳婦蠻遣使獻馴像二,賜以幣帛。

十一月丙午,客星變為彗,犯紫微垣,歷軫至壁十五宿,明年二月庚寅乃滅。

辛未,以星變赦天下,減免各路差稅有差。

甲戌,封和世束為周王,賜金印。

左丞相合散等言:「彗星之異,由臣等不才所致,願避賢路。」

帝曰:「此朕之愆,豈卿等所致?其復乃職,苟政有過差,勿憚於改。

凡可以安百姓者,當悉言之,庶上下交修,天變可弭也。」

十二月戊寅,賜雲南行省參政汪長安虎符,預軍政。

庚寅,增置平江路行用庫。

癸巳,給鈔買羊馬,賑北邊諸軍。

命省臣定擬封贈通例,俾高下適宜以聞。

旌表汀州寧化縣民賴祿孫孝行。

三年春正月乙巳,漢一陽一路饑,出米賑之。

特授昔寶赤八剌合孫達魯花赤脫歡金紫光祿大夫、太尉,仍給印。

丙午,封前中書左丞相忽魯答兒壽國公,增置晉王部斷事官四員,都水太監二員,省卿一員。

以真定、保定荐饑,禁畋獵。

改直沽為海津鎮。

辛酉,升同知樞密院事買閭知院事。

壬戌,賜上都開元寺江浙田二百頃,華嚴寺百頃,賜趙王阿魯禿部鈔二萬錠。

二月丁丑,調海口屯儲漢軍千人,隸臨清運糧萬戶府,以供轉漕,給鈔二千錠。

戊寅,命湖廣行省諭安南,歸占城國主。

置安遠王醜漢王傅。

河間、濟南、濱棣等處饑,給糧兩月。

三月辛亥,特授高麗王世子王暠開府儀同三司、沈王,加授將作院使呂天麟大司徒。

甲寅,敕蕭拜住及陝西、四川省臣各一員護送周王之雲南,置周王常侍府,秩正二品,設常侍七員,中尉四員,諮議、記室各二員。

置打捕鷹坊民匠總管府,設官六員,斷事官八員;延福司、飲膳署官各六員;並隸周王常侍府。

辛酉,升太史院秩正二品。

癸亥,車駕幸上都。

壬申,鷹坊孛羅等擾民於大同,敕拘還所奉璽書。

禁天下春時畋獵。

夏四月癸酉朔,賜皇姊大長公主鈔五千錠、幣帛二百匹。

河南流民群聚渡江,所過擾害,命行台、廉訪司以見貯贓鈔賑之。

橫州徭蠻為寇,命湖廣省發兵討捕。

壬午,諭中書省,歲給衛王阿木哥鈔萬錠。

敕衛輝、昌平守臣修殷比干、唐狄仁傑祠,歲時致祭。

戊子,升印經提舉司為廣福監。

己丑,升會福院秩正二品。

癸巳,賜安遠王醜漢金各五百雨、鈔千錠、幣帛二十匹。

己亥,增置周王斷事官二員。

以淮東廉訪司僉事苗好謙善課民農桑,賜衣一襲。

庚子,以上都留守憨剌合兒知樞密院事,升殊祥院秩正二品。

命中書省與御史台、翰林、集賢院集議封贈通制,著為令。

遼一陽一蓋州及南豐州饑,發倉賑之。

五月甲辰至戊申,日赤如赭。

辛亥,以江西行省右丞相斡赤為大司徒。

庚申,以大都留守伯鐵木兒為中書平章政事,升中書右丞蕭拜住為平章政事,左丞阿卜海牙為右丞,參政郭貫為左丞,參議不花為參知政事。

庚午,置甘肅儒學提舉司、遼一陽一金銀鐵冶提舉司,秩並從五品。

賜諸王迭裡哥兒不花等金三百五十兩、銀一千二百兩、鈔三千二百錠、幣帛有差。

潭、永、寶慶、桂一陽一、澧、道、袁等路饑,發米賑糶。

六月乙亥,制封孟軻父為邾國公,母為邾國宣獻夫人。

改諸王公臣分地郡邑同知、縣丞為副達魯花赤,中、下縣及錄事司增置副達魯花赤一員。

丙子,融、賓、柳州徭蠻叛,命湖廣行省遣官督兵捕之。

丁丑,敕:「大辟罪,臨刑敢有橫加刲割者,以重罪論。

凡鞫囚,非強盜毋加酷刑。」

戊寅,吳王朵列納等部乏食,賑糧兩月。

己卯,詔諭百司各勤其職,毋隳廢大政。

甲申,給安遠王醜漢分樞密院印。

丁亥,封一床一兀兒為句容郡王。

丁酉,賜周王從衛鈔四十萬錠。

河決汴梁,沒民居,遼一陽一之蓋州饑,並發糧賑之。

秋七月壬子,命御史大夫伯忽、脫歡答剌罕拯治台綱,仍降詔宣諭中外。

乙卯,封玉龍鐵木兒為保恩王,賜金印。

辛酉,賜普慶寺益都田百七十頃。

丙寅,復以燕鐵木兒知樞密院事。

庚午,發高麗、女直、漢軍千五百人,於濱州、遼河、慶雲、趙州屯田。

八月癸酉,以兵部尚書乞塔為中書參知政事。

己卯,車駕至自上都。

戊戌,置織佛像工匠提調所,秩七品,設官二員。

九月辛丑,復五條河屯田,以中書左丞郭貫為集賢大學士,集賢大學士王毅為中書左丞。

庚戌,割上都宣德府奉聖州懷來、縉山二縣隸大都路,改縉山縣為龍慶州,帝生是縣,特命改焉。

癸丑,太白晝見。

己未,冀寧、晉寧路地震。

丙寅,太白經天。

冬十月辛未,以江南行台侍御史高昉為中書參知政事。

壬申,有事於太廟。

調四川軍二千人、雲南軍三千人烏蒙等處屯田,置總管萬戶府,秩正三品,設官四員,隸雲南省。

壬午,河南路地震。

甲申,太白犯鬥。

庚寅,敕五台靈鷲寺置鐵冶提舉司。

乙未,賜豳王南忽裡部鈔四萬錠。

丁酉,修甘州城。

申禁民有父在者,不得私貸人錢及鬻墓木。

甘州、肅州等路饑,免田租。

十一月壬寅,命監察御史監治嶺北鉤校錢糧,半歲更代。

大萬寧寺住持僧米普雲濟以所佩國公印移文有司,紊亂官政,敕禁止之。

乙巳,增集寧、砂井、淨州路同知、府判、提控、案牘各一員。

乙卯,改舊運糧提舉司為大都陸運提舉司,新運糧提舉司為京畿運糧提舉司,澧州路安一撫司為安定軍民府。

十二月庚午,以知樞密院事禿忽魯為陝西行省左丞相。

壬午,授嗣漢三十九代天師張嗣成太玄輔化體仁應道大真一人,主領三山符菉,掌江南道教事。

丁亥,立皇子碩德八剌為皇太子,兼中書令、樞密使,授以金寶,告天地宗廟。

升同知樞密院事一床一兀兒知樞密院事。

諸王按灰部乏食,給米三千一百八十六石濟之。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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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本紀第一 太祖本紀第二 太宗本紀第三 憲宗本紀第四 世祖一本紀第五 世祖二本紀第六 世祖三本紀第七 世祖四本紀第八 世祖五本紀第九 世祖六本紀第十 世祖七本紀第十一 世祖八本紀第十二 世祖九本紀第十三 世祖十本紀第十四 世祖十一本紀第十五 世祖十二本紀第十六 世祖十三本紀第十七 世祖十四本紀第十八 成宗一本紀第十九 成宗二本紀第二十 成宗三本紀第二十一 成宗四本紀第二十二 武宗一本紀第二十三 武宗二本紀第二十四 仁宗一本紀第二十五 仁宗二本紀第二十六 仁宗三本紀第二十七 英宗一本紀第二十八 英宗二本紀第二十九 泰定帝一本紀第三十 泰定帝二本紀第三十一 明宗本紀第三十二 文宗一本紀第三十三 文宗二本紀第三十四 文宗三本紀第三十五 文宗四本紀第三十六 文宗五本紀第三十七 寧宗本紀第三十八 順帝一本紀第三十九 順帝二本紀第四十 順帝三本紀第四十一 順帝四本紀第四十二 順帝五本紀第四十三 順帝六本紀第四十四 順帝七本紀第四十五 順帝八本紀第四十六 順帝九本紀第四十七 順帝十志第一 天文一志第二 天文二志第三上 五行一志第三下 五行二志第四 歷一志第五 歷二志第六 歷三志第七 歷四志第八 歷五志第九 歷六志第十 地理一志第十一 地理二志第十二 地理三志第十三 地理四志第十四 地理五志第十五 地理六志第十六 河渠一志第十七上 河渠二志第十七下 河渠三志第十八 禮樂一志第十九 禮樂二志第二十 禮樂三志第二十一 禮樂四志第二十二 禮樂五志第二十三 祭祀一志第二十四 祭祀二志第二十五 祭祀三志第二十六 祭祀四志第二十七 祭祀五志第二十七下 祭祀六志第二十八 輿服一志第二十九 輿服二志第三十 輿服三志第三十一 選舉一志第三十二 選舉二志第三十三 選舉三志第三十四 選舉四志第三十五 百官一志第三十六 百官二志第三十七 百官三志第三十八 百官四志第三十九 百官五志第四十 百官六志第四十一上 百官七志第四十一下 百官八志第四十二 食貨一志第四十三 食貨二志第四十四 食貨三志第四十五上 食貨四志第四十五下 食貨五志第四十六 兵一志第四十七 兵二志第四十八 兵三志第四十九 兵四志第五十 刑法一志第五十一 刑法二志第五十二 刑法三志第五十三 刑法四表第一 后妃表表第二 宗室世系表表第三 諸王表表第四 諸公主表表第五上 三公表表第五下 三公表二表第六上 宰相年表表第六下 宰相年表二列傳第一 后妃一列傳第二 睿宗列傳第三 后妃二列傳第四列傳第五列傳第六列傳第七列傳第八列傳第九列傳第十列傳第十一列傳第十二列傳第十三列傳第十四列傳第十五列傳第十六列傳第十七列傳第十八列傳第十九列傳第二十列傳第二十一列傳第二十二列傳第二十三列傳第二十四列傳第二十五列傳第二十六列傳第二十七列傳第二十八列傳第二十九列傳第三十列傳第三十一列傳第三十二列傳第三十三列傳第三十四列傳第三十五列傳第三十六列傳第三十七列傳第三十八列傳第三十九列傳第四十列傳第四十一列傳第四十二列傳第四十三列傳第四十四列傳第四十五列傳第四十六列傳第四十七列傳第四十八列傳第四十九列傳第五十列傳第五十一列傳第五十二列傳第五十三列傳第五十四列傳第五十五列傳第五十六列傳第五十七列傳第五十八列傳第五十九列傳第六十列傳第六十一列傳第六十二列傳第六十三列傳第六十四列傳第六十五列傳第六十六列傳第六十七列傳第六十八列傳第六十九列傳第七十列傳第七十一列傳第七十二列傳第七十三列傳第七十四列傳第七十五列傳第七十六 儒學一列傳第七十七 儒學二列傳第七十八 良吏一列傳第七十九 良吏二列傳第八十 忠義一列傳第八十一 忠義二列傳第八十二 忠義三列傳第八十三 忠義四列傳第八十四 孝友一列傳第八十五 孝友二列傳第八十六 隱逸列傳第八十七 列女一列傳第八十八 列女二列傳第八十九 釋老列傳第九十 方技(工藝附)列傳第九十一 宦者列傳第九十二 奸臣列傳第九十三 叛臣列傳第九十四 逆臣列傳第九十五 外夷一列傳第九十六 外夷二列傳第九十七 外夷三●纂修元史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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