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
列傳第四十
○劉敏
劉敏,字有功,宣德青魯裡人。
歲壬申,太祖師次山西,敏時年十二,從父母避地德興禪房山。
兵至,父母棄敏走,大將憐而收養之。
一日,帝宴諸將於行營,敏隨之入,帝見其貌偉,異之,召問所自,俾留宿衛。
習國語,閱二歲,能通諸部語,帝嘉之,賜名玉出干,出入禁闥,初為奉御。
帝征西遼諸國,破之,又征回回國,破其軍二十萬,悉收其地,敏皆從行。
癸未,授安一撫使,便宜行一事,兼燕京路徵收稅課、漕運、鹽場、僧道、司天等事,給以西域工匠千餘戶,及山東、山西兵士,立兩軍戍燕。
置二總管府,以敏從子二人佩金符,為二府長,命敏總其役,賜玉印,佩金虎符。
奏佐吏宋元為安一撫副使,高逢辰為安一撫僉事,各賜銀章,佩金符;李臻為參謀。
初,耶律楚材總裁都邑,契丹人居多,其徒往往中夜挾弓矢掠民財,官不能禁,敏戮其渠魁,令諸市。
又,豪民冒籍良民為奴者眾,敏悉歸之。
選民習星歷者,為司天太史氏;興學校,進名士為之師。
己丑,太宗即位,改造行宮幄殿。
乙未,城和林,建萬安宮,設宮闈司局,立驛傳,以便貢輸。
既成,宴賜甚渥。
辛丑春,授行尚書省,詔曰:「卿之所行,有司不得與聞。」
俄而牙魯瓦赤自西域回,奏與敏同治漢民,帝允其請。
牙魯瓦赤素剛尚氣,恥不得自專,遂俾其屬忙哥兒誣敏以流言,敏出手詔示之,乃已。
帝聞之,命漢察火兒赤、中書左丞相粘合重山、奉御李簡詰問得實,罷牙魯瓦赤,仍令敏獨任。
復辟李臻為左右司郎中,臻在幕府二十年,參贊之力居多。
丙午,定宗即位,詔敏與奧都剌同行省事。
辛亥夏六月,憲宗即位,召赴行在所,仍命與牙魯瓦赤同政。
甲寅,請以子世亨自代,帝許之,賜世亨銀章,佩金虎符,賜名塔塔兒台。
帝諭世亨以不從命者黜之。
又賜其子世濟名散祝台,為必闍赤,入宿衛。
帝伐宋,幸陝右,敏輿疾請見,帝曰:「卿有疾,不召而來,將有言乎?」
敏曰:「臣聞天子出巡,義當扈從,敢辭疾乎!但中原土曠民貧,勞師遠伐,恐非計也。」
帝弗納,敏還,退居年豐。
世祖南征,過年豐,敏入見,諭之曰:「我太祖勵一精一圖治,見而知者惟卿爾。
汝春秋高,其匯次以為後法。」
未幾,病遍於燕,夏四月卒,年五十九。
○王楫
王楫,字巨川,鳳翔虢縣人。
父霆,金武節將軍、麟游主簿。
楫一性一倜儻,弱冠舉進士不第,乃入終南山讀書,涉獵孫、吳。
泰和中,復下第,詣闕上書,諭當世急務,金主俾給事縉山元帥府。
尋用元帥高琪薦,特賜進士出身,授副統軍,守涿鹿隘。
太祖將兵南下,楫鏖戰三日,兵敗見執,將戮之,神色不變,太祖問曰:「汝曷敢抗我師,獨不懼死乎?」
對曰:「臣以布衣受恩,誓捐軀報國,今既僨軍,得死為幸!」帝義而釋之,授都統,佩以金符,令招集山西潰兵。
從大軍破紫荊關,取涿、易、保州、中山,軍次雄州。
節度使孫吳堅守不下,戢入城喻以禍福,吳遂以城降。
甲戌,授宣撫使,兼行尚書六部事。
從三合拔都、太傅猛安率兵南征,下古北口,攻薊、雲、順等州,所過迎降,得漢軍數萬,遂圍中都。
乙亥,中都降。
楫進言曰:「國家以仁義取天下,不可失信於民,宜禁虜掠,以慰民望。」
時城中絕粒,人相食,乃許軍士給糧,入城轉糶,故士得金帛,而民獲粒食。
又議:「田野久荒,而兵後無牛,宜差官瀘溝橋索軍回所驅牛,十取其一,以給農民。」
用其說,得數千頭,分給近縣,民大悅,復業者眾。
三合、猛安俾楫招諭保定、新城、信安、雄、霸、文安、清、滄諸城,皆望風款附,乃置行司於滄州以鎮之。
遂從猛安入覲,授銀青榮祿大夫,仍前職,兼御史大夫,世襲千戶。
時河間、清、滄復叛,帝命楫討之,覆命駙馬孛禿分蒙古軍及糾、漢軍三千屬楫,遂復河間,得軍民萬口。
孛禿惡其反覆,欲盡誅之,楫解之曰:「驅群羊使東西者,牧人也,羊何知哉!殲其渠魁足矣。
釋此輩,遷之近縣,強者使從軍,弱者使為農,此天之所以畀我也,何以殺為!」孛禿曰:「汝能保此輩不復反耶?」
楫曰:「可。」
即移文保任之,俱得全活。
帝命闍裡畢與皇太弟國王分撥諸侯王城邑,諭闍裡畢曰:「漢人中若王宣撫者,可任使之。」
遂以前職兼判三司副使。
後又命省臣總括歸附工匠之數,將俾大臣分掌之。
太師阿海具列諸大臣名以聞,帝曰:「朕有其人,偶忘姓名耳。」
良久曰:「得之矣,舊人王宣撫可任是職。」
遂命楫掌之。
時都城廟學,既毀於兵,楫取舊樞密院地復創立之,春秋率諸生行釋菜禮,仍取舊岐一陽一石鼓列廡下。
丙戍,從征西夏。
及秦州,夏人盡撤橋樑為備,軍阻不得前,帝問諸將,皆不知計所出。
楫夜督士卒運木石,比曉,橋成,軍乃得進。
戊子,奉監國公主命,領省中都。
屬盜起信安,結北山盜李密,轉掠近縣,楫曰:「都城根本之地,何可無備。」
引水環城,調度經費,楫自為券,假之賈人,而斂不及民,人心稍安。
遣男守謙率軍討諸盜,平之。
庚寅,從征關中,長驅入京兆,進克鳳翔,請於太宗曰:「此臣鄉邦也,願入城訪求親族。」
果得族人數十口以歸。
壬辰,從攻汴京。
癸巳,奉命持國書使宋,以兀魯剌副之。
至宋,宋人甚禮重之,即遣使以金幣入貢。
前後凡五往,以和議未決,隱憂致疾,卒於南。
宋人重賵之,仍遣使歸其柩,葬於燕。
子六人。
○王守道
王守道,字仲履,其先真定平山人。
金亡,群盜並起,州縣吏多乘亂貪暴不法,民往往殺令丞及屬吏。
宣撫司署守道為縣尉,眾悅之,因轉攝令,改真定主簿。
史天倪為河北西路兵馬都元帥,鎮真定,既收大名、澤、潞、懷、孟城邑之未附者,以為府經歷。
及金恆山公武仙降,署為史天倪副帥,守道謂天倪曰:「是人位居公下,意有不平,安能鬱鬱於此!宜先事為備。」
天倪不以為然,未幾,果為所害。
及仙以城反為金,史氏之人與屬縣旁近豪傑,納天倪之弟天澤為主帥,攻仙。
時史天安在白,聞變,率兵亦至,遂復真定。
仙走保西山諸寨,執守道家人,以重幣誘之。
守道不顧,日與史氏部曲昆弟征發調度以復仇,卒逐仙遁去。
後擢慶源軍節度使,天澤為五路萬戶,署守道行軍參謀,兼檢察使。
莊聖太后以真定為湯沐邑,守道在鎮,以幕僚頻歲致覲,敷對稱旨,得賜金符、錦衣、金錢。
中統三年,天澤入拜左丞相,即授真定等路萬戶府參謀。
至元七年卒。
至大元年,以子顒貴,特贈銀青榮祿大夫、大司徒,追封壽國公,謚忠惠。
仁宗即位,復加推忠協力秉義功臣、金紫光祿大夫、大司徒、上柱國。
○高宣
高宣,遼一陽一人。
太宗元年,詔宣為元帥,賜金符,統兵從睿宗攻大名,宣進曰:「今奉命出師,伐罪弔民,願勿嗜殺,以稱上意。」
睿宗召元帥術乃諭之,下令軍中如宣言。
及城破,兵不血刃,民心悅服。
四年正月,從破金兵三峰山,降宣者二千餘戶,籍以獻,立打捕鷹坊都總管府統之,以宣為都總管,賜金符,仍令子孫世其職。
卒。
皇慶二年,贈宣力功臣、銀青榮祿大夫、大司徒,追封營國公,謚簡僖。
子天錫,事世祖潛邸,為必闍赤,入宿衛,甚見親幸。
中統二年,授以其父官,為鷹坊都總管。
四年,改燕京諸路奧魯總管,遷按察副使,仍兼鷹坊都總管。
天錫語丞相孛羅、左丞張文謙曰:「農桑者,衣食之本,不務本,則民衣食不足,教化不可興,古之王政,莫先於此,願留意焉。」
丞相以聞,帝悅,命立司農司,以天錫為中都山北道巡行勸農使,兼司農丞。
尋遷司農少卿、巡行勸農使,又遷戶部侍郎,進嘉議大夫、兵部尚書,卒。
後贈推忠保義功臣。
太保、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營國公,謚莊懿。
子諒,裕宗初封燕王,以諒為符寶郎,俄命襲其父官,為鷹房都總管。
裕宗甚一愛一之,謂符寶郎董文忠曰:「汝為我奏請,以諒所管民戶隸於我,庶得諒盡力為我用。」
文忠入奏,帝從之。
未幾,授諒嘉議大夫,遷兵部尚書。
卒。
仁宗時,贈推誠保德贊治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營國公,謚宣靖。
子塔失不花,成宗命世其祖父官,以居喪辭。
大德元年,授奉議大夫、章佩監丞。
四年,改朝列大夫、利用監丞。
八年,升少監。
武宗即位,授中議大夫、秘書監丞。
仁宗居東宮,召入宿衛。
至大三年冬,遷少中大夫、納綿府達魯花赤,且諭之曰:「此先世所守舊職也。」
皇慶元年春,改授嘉議大夫、同知崇祥院事。
冬,進資德大夫,為院使。
延祐四年夏四月,帝謂塔失不花曰:「汝祖嘗為司農,今復以授汝。」
遂遷榮祿大夫、大司農。
英宗居東宮,塔失不花撰集前代嘉言善行,名曰《承華事略》,並畫《豳風圖》以進。
帝覽之,獎諭曰:「汝能輔太子以正,朕甚嘉之。」
命置圖書東宮,俾太子時時觀省。
六年,改集禧院使。
退居於家,卒。
○王玉汝
王玉汝,字君璋,鄆人。
少習吏事。
金末遷民南渡,玉汝奉其親從間道還。
行台嚴實入據鄆,署玉汝為掾史,稍遷,補行台令史。
中書令耶律楚材過東平,奇之,版授東平路奏差官。
以事至京師,游楚材門,待之若家人父子然。
實年老艱於從戎,玉汝奏請以本府總管代之行。
夏津災,玉汝奏請復其民一歲。
濟州長官欲以州直隸朝廷,大名長官欲以冠氏等十七城改隸大名,玉汝皆辨正之。
戊戌,以東平地分封諸勳貴,裂而為十,各私其入,與有司無相關。
玉汝曰:「若是,則嚴公事業存者無幾矣。」
夜靜,哭於楚材帳後。
明日,召問其故,曰:「玉汝為嚴公之使,今嚴公之地分裂,而不能救止,無面目還報,將死此荒寒之野,是以哭耳。」
楚才惻然良久,使詣帝前陳訴。
玉汝進言曰:「嚴實以三十萬戶歸朝廷,崎嶇兵間,三棄其家室,卒無異志,豈與他降者同。
今裂其土地,析其人民,非所以旌有功也。」
帝嘉玉汝忠款,且以其言為直,由是得不分。
遷行台知事,仍遙領平一陰一令。
辛丑,實子忠濟襲職,授左右司郎中,遂總行台之政。
分封之家,以嚴氏總握其事,頗不自便,定宗即位,皆聚闕下,復欲剖分東平地。
是時,眾心危疑,將俯首聽命,玉汝力排群言,事遂已。
憲宗即位,有旨令常賦外,歲出銀六兩,謂之包垛銀。
玉汝曰:「民力不支矣!」糾率諸路管民官,訴之闕下,得減三分之一。
累官至龍一虎衛上將軍、泰定軍節度使,兼兗州管內觀察使,充行台參議。
壬子,以病謝事杜門,日以經史自娛。
乙卯,忠濟使人謂玉汝曰:「君閒久矣,可暫起,為吾分憂。」
玉汝堅辭,以參議印強委之,不得已起視事,僅五六日,裁書署置,煥然一新。
八月既望,有星隕庭中,已而玉汝卒。
○焦德裕
焦德裕,字寬父,其遠祖贊,從宋丞相富弼鎮瓦橋關,遂為雄州人。
父用,仕金,由束鹿令升千戶,守雄州北門。
太祖兵至,州人開南門降,用猶力戰,遂生獲之。
帝以其忠壯,釋不殺,復舊官。
徇地山東,未嘗妄殺一人。
年六十二卒,後以德裕貴,追贈中書左丞,封恆山郡公,謚正毅。
德裕通《左氏春秋》,少拳勇善射,從其舅解昌軍中。
金將武仙殺真定守史天倪,仙既敗走,其一黨一趙貴、王顯、齊福等保仙故壘,數侵掠太行。
太宗擇廷臣有才辯者往招之,楊惟中以德裕薦。
遂使真定,降齊福,擒趙貴,王顯亡走,德裕追射殺之,其地悉平。
詔賜井陘北障城田。
中統三年,李璮平,世祖命德裕曲赦益都。
四年,賜金符,為閬蓬等處都元帥府參議。
宋臣夏貴圍宣撫使張庭瑞於虎嘯山,實薪土塞水源,人無從得飲。
帥府檄德裕援之。
德裕夜薄斌營,令卒各持三炬,貴驚走,追及鵝溪,馘千人,獲馬畜兵仗萬計。
升京畿漕運使。
至元六年,僉陝西道提刑按察司事。
八年,轉西夏中興道按察副使。
十一年,從丞相伯顏南征,授僉行中書省事。
遂從下安慶。
至鎮江,焦山寺主僧誘居民叛,丞相阿術既誅其魁,欲盡坑其徒,德裕諫止之。
命德裕先入城撫定。
宋平,賜予有加。
奉旨求異人異書。
平章阿合馬譖丞相伯顏殺丁家洲降卒事,奏以德裕為中書參政,欲假一言證成之,德裕辭不拜。
久之,得簽行省事。
十四年,改淮東宣慰使。
淮西賊保司空山,檄淮東四郡守為應,元帥帖哥邏得其檄,即械郡守許定國等四人,使承反狀,將籍其家。
德裕言:「四人者,皆新降將,天子既一寵一綏之,有地有民,盈所望矣,方誓報效,安有他覬。
奈何以疑似殺四守,寧知非反間耶?」
盡按其官。
拜福建行省參知政事。
二十五年卒,年六十九。
贈榮祿大夫、平章政事,追封恆國公,謚中肅。
子簡,余姚州知州;潔,信州治中。
○石天麟
石天麟,字天瑞,順州人。
年十四,入見太宗,因留宿衛。
天麟好學不倦,於諸國書語無不習。
帝命中書令耶律楚材釐正庶務,選賢能為參佐,天麟在選,賜名蒙古台。
宗王征西域,以天麟為斷事官。
憲宗六年,遣天麟使海都,拘留久之,既而邊將劫皇子北安王以往,寓天麟所。
天麟稍與其用事臣相親狎,因語以宗親恩義,及臣子逆順禍福之理,海都聞之悔悟,遂遣天麟與北安王同歸。
天麟被拘留二十八年,始得還,世祖大悅,賞賚甚厚。
拜中書左丞,兼斷事官。
天麟辭曰:「臣奉使無狀,陛下幸赦弗誅,何可復叨榮一寵一。
況臣才識淺薄,年力衰憊,豈能任政,恐徒貽廟堂羞,不敢奉詔。」
帝嘉其誠,褒慰良久,從之。
有譖丞相安童嘗受海都官爵者,帝怒,天麟奏曰:「海都實宗親,偶有違言,非仇敵比,安童不拒絕之,所以釋其疑心,導其臣順也。」
帝怒乃解。
江南道觀偶藏宋主遺像,有僧素與道士交惡,發其事,將置之極刑,帝以問天麟,對曰:「遼國主後銅像在西京者,今尚有之,未聞有禁令也。」
事遂寢。
天麟年七十餘,帝以所御金龍頭杖賜之,曰:「卿年老,出入宮掖,杖此可也。」
時權臣用事,凶焰薰炙,人莫敢言。
天麟獨言其一奸一,無所顧忌,人服其忠直。
成宗即位,加榮祿大夫、司徒,大宴玉德殿,召天麟與宴,賜以御藥,命左右勸之酒,頗醉,命御輦送還家。
武宗即位,進平章政事。
至大二年秋八月卒,年九十二。
贈推誠宣力保德翊戴功臣、開府儀同三司、太師、上柱國,追封冀國公,謚忠宣。
子圭,累官治書侍御史,遷樞密副使,復為侍御史,拜河南行中書省右丞,升榮祿大夫、南台御史中丞,卒。
次子懷都,初襲斷事官,累遷刑部尚書、荊湖北道宣慰使。
孫哈藍赤,襲斷事官。
○李邦瑞
李邦瑞,字昌國,以字行,京兆臨潼人,世農家。
邦瑞幼嗜學,讀書通大義。
嘗被掠,逃至太原,為金將小史,從守閻漫山寨。
國王木華黎攻下諸城堡,金將走,邦瑞率眾來歸,復居太原。
守臣惜其材,具鞍馬,遣至行在所,中書以其名聞。
歲庚寅,受旨使宋,至寶應,不得入。
未幾,命復往,仍諭山東淮南路行尚書省李全護送,宋仍拒之。
復奉旨以行,邦瑞道出蘄、黃,宋遣賤者來迎,邦瑞怒,叱出之,宋改命行人,乃議如約而還。
太宗慰勞,賜車騎旃裘衣裝及銀十錠。
邦瑞因奏:「干戈之際,宗族離散,乞歸尋訪。」
帝諭速不、察罕、匣剌達海等:邦瑞馳驛南京,詢訪親戚,或以隸諸部者,悉歸之。
甲午,從諸王闊出經略河南,凡所歷河北、陝西州郡四十餘城,繪圖以進,授金符、宣差軍儲使。
乙未夏六月卒。
子榮。
○楊奐
楊奐,字煥然,乾州奉天人。
母嘗夢東南日光射其身,旁一神人以筆授之,已而奐生,其父以為文明之象,因名之曰奐。
年十一,母歿,哀毀如成一人。
金末舉進士不中,乃作萬言策,指陳時病,皆人所不敢言者,未及上而歸,教授鄉里。
歲癸巳,金元帥崔立以汴京降,奐微服北渡,冠氏帥趙壽之即延致奐,待以師友之禮。
門人有自京師載書來者,因得聚而讀之。
東平嚴實聞奐名,數問其行藏,奐終不一詣。
戊戌,太宗詔宣德稅課使劉用之試諸道進士。
奐試東平,兩中賦論第一。
從監試官北上,謁中書耶律楚材,楚材奏薦之,授河南路徵收課稅所長官,兼廉訪使。
奐將行,言於楚材曰:「僕不敏,誤蒙不次之用,以書生而理財賦,已非所長。
又況河南兵荒之後,遺民無幾,烹鮮之喻,正在今日,急而擾之,糜爛必矣。
願假以歲月,使得撫一摩瘡痍,以為朝廷一愛一養基本萬一之助。」
楚材甚善。
奐既至,招致一時名士與之議,政事約束一以簡易為事。
按行境內,親問鹽務月課幾何、難易若何。
有以增額言者,奐責之曰:「剝下欺上,汝欲我為之耶?」
即減元額四之一,公私便之。
不逾月,政成,時論翕然,以為前此漕司未之有也。
在官十年,乃請老於燕之行台。
壬子,世祖在潛邸,驛召奐參議京兆宣撫司事,累上書,得請而歸。
乙卯,疾篤,處置後事如平時,引觴大笑而卒,年七十。
賜謚文憲。
奐博覽強記,作文務去陳言,以蹈襲古人為恥。
朝廷諸老,皆折行輩與之交。
關中雖號多士,名未有出奐右者。
奐不治生產,家無十金之業,而喜周人之急,雖力不贍,猶勉強為之。
人有片善,則委曲稱獎,唯恐其名不聞;或小餅失,必盡言勸止,不計其怨也。
所著有《還山集》六十卷、《天興近鑒》三卷、《正統書》六十卷,行於世。
○賈居貞
賈居貞,字仲明,真定獲鹿人。
年十五,汴京破,奉母居天平。
甫冠,為行台從事。
時法制未立,人以賄賂相交結。
有饋黃金五十兩者,居貞卻之。
太宗聞而嘉歎,敕有司月給白金百兩,以旌其廉。
世祖在潛邸,知其賢,召用之,俾監築上都城。
訖事,以母喪歸。
世祖即位,中統元年,授中書左右司郎中。
從帝北征,每陳說《資治通鑒》,雖在軍中,未嘗廢書。
一日,帝問:「郎俸幾何?」
居貞以數對。
帝謂其太薄,敕增之,居貞辭曰:「品秩宜然,不可以臣而紊制。」
劉秉忠奏居貞為參知政事,又辭曰:「他日必有由郎官援例求執政者,將何以處之?」
不拜。
至元元年,參議中書省事,詔與左丞姚樞行省河東山西,罷侯置守。
五年,再為中書郎中,時阿合馬擅權,忌之,改給事中。
同丞相史天澤等纂修國史。
十一年,丞相伯顏伐宋,居貞以宣撫使議行省事。
既渡江,下鄂、漢,伯顏以大軍東下,留右丞阿里海涯與居貞分省鎮之。
居貞曰:「江陵要地,乃宋制閫重兵所屯。
聞諸將不睦,遷徙之民盈城,復皆疾疫,芻薪乏闕,杜門不敢樵采。
不乘隙先取之,迨春水漲,恐上流為彼所乘,則鄂危矣。」
驛聞。
十二年春,命阿里海涯領兵取江陵,居貞以僉行省事留鄂。
於是發倉廩以賑流亡,宋宗室子孫流寓者,廩食之,不變其服,而行其楮幣。
東南未下州郡,商旅留滯者,給引以歸之。
免括商稅並湖荻禁。
造舟百數十艘,駕以水軍,下致病民。
一方安之。
婁安邦以信一陽一來歸,遣入覲,裨將陳思聰屠其家。
居貞以計召至,數思聰罪而誅之。
宋幼主既降,其相陳宜中等挾二王逃閩、廣,所在扇惑,民爭應之。
蘄州寇起司空山,鄂屬縣民傅高亦起兵應。
居貞移檄諭以禍福,其下往往渙散,壓以官軍,遂削平之。
高變姓名逃逸,獲而戮之。
初,遣鄭萬戶討賊,鄭言:「鄂之大姓,皆與傅高通,請先除之,以絕禍本。」
居貞曰:「高鼠子無知,行就戮矣,大姓何預!吾能保其無他。」
鄭既領兵出,留其所善部將,戒曰:「聞吾還軍,汝即舉烽城樓,內外合發,當盡殺城中大姓。」
會其人戰敗溺死,其事始彰。
十四年,拜湖北宣慰使,命未下,居貞閉門不出,而驕將悍卒,合謀擾民,乃復出視事,人恃以無恐。
及行,鄂之老幼號送於道,刻其像於石,祠之泮宮。
十五年,遷江西行省參知政事,未至,民爭千里迎訴。
時逮捕民間受宋二王文帖者甚急,坐系巨室三百餘,居貞至,悉出之,投其文帖於水火。
士卒有挾兵入民家,誣為藏匿以取財者,取人子女為奴妾者,皆痛繩以法。
大水壞民廬,居貞發廩賑之。
南安李梓發作亂,居貞慮將帥出兵擾民,請親往,卒才千人,營於城北,遣人諭之。
賊眾聞居貞至,皆散匿,不復為用。
梓發閉妻子一室,自一焚死。
比還,不戮一人。
杜萬一亂都昌,居貞調兵擒之,有列巨室姓名百數來上,雲與賊連,居貞曰:「元惡誅矣,蔓延何為?」
命火其牒。
十七年,朝廷再征日本,造戰艦於江南,居貞極言民困,如此必致亂,將入朝奏罷其事,未行,以疾卒於位,年六十三。
贈推忠輔義功臣、銀青榮祿大夫、中書平章政事,追封定國公。
仲子鈞。
鈞字元播,幼讀書,淵默有容。
由榷茶提舉拜監察御史,僉淮東廉訪司事、行台都事,入為刑部郎中,改右司郎中、參議中書省事。
仁宗即位,拜參知政事,議罷尚書省所立法。
遷僉書樞密院,復參知政事,賜錦衣、寶帶,一寵一賚有加。
為政持大禮,風裁峻整,不孑孓釣名譽。
皇慶元年,從幸上都,遇疾,卒於家。
前後詔賻鈔三萬貫,供葬事。
子汝立嗣。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