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列傳第八十四 孝友一:元有天下,其教化未必古若也,而民以孝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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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列傳第八十四 孝友一

清史稿

列傳第八十四 孝友一

世言先王沒,民無善俗。

元有天下,其教化未必古若也,而民以孝義聞者,蓋不乏焉。

豈非天理民彝之存於人心者,終不可泯歟!上之人苟能因其所不泯者,復加勸獎而興起之,則三代之治,亦可以漸復矣。

今觀史氏之所載,其事親篤孝者,則有臨江劉良臣,汴梁陳善,同官強安,沈州高守質,安豐高澤,鞏昌王欽,修武員思忠,榆縣王士寧,河南硃友諒,泉州葉森,寧陵呂德,汲縣劉淇,建昌鄭佛生,堂邑張復亨,保定邢政,寧夏趙那海,臨潼任居敬,隴西周慶、徐德興,汝寧李從善,華州要敬,色目氏沙的。

其居喪廬墓者,則有太原王構,萊州任梓,平灤王振,北京張洪範,登封王佐,下蔡許從政、張鐩,富平王賈僧,鄭州段好仁、趙璧、薛明善、張齊,汴梁韓榮、劉斌、張裕、何泰、史恪、高成、鄧孝祖、李文淵、杜天麟、張顯祖,涇一陽一張國祥,延安王旻,東昌張翬,永平梁訥,高唐鄭榮、劉居敬,同州趙良,南一陽一周郁、陳介、劉權,大同高著、江郁、一毛一翔,歸德葛祥、張德成、張遜、王珪、劉弼,汲縣徐昌祖,真定宋貞、王世賢,晉寧史貴,保定耿德溫、張行一、賈秉實、張勖,河南王宗道、孫裔、夾谷天祐,趙州趙德隆,安豐王德新、石思讓、翼寧、何溥,大都王麟、李簡,華一陰一李寧、屈秀,懷慶侯榮、丁用、郭天一,耀州王思,中牟閻讓,曹州鄧淵、呂政,徐州胡居仁、張允中,衛輝王慶,福建硃虞龍,隨州高可燾,濟寧魏鐸,武康王子中,淮安翟諟,汶上趙恆,須城許時中,衡山歐一陽一誠復,江陵穆堅,蘇州王欽,定陶元顯祖,絳州姚好智,宿州孫克忠,集慶傅霖,濟南宋懷忠、牟克孝,汝寧張郁,泉州黃道賢、谷城王福,解州靖與曾,般一陽一戴貞,兗州王治,沔一陽一徐勝祖,興中石抹昌齡,峽州秦桂華,蒙古、色目氏納魯丁、赤思馬、改住、阿合馬、拜住、木八剌、玉龍帖木兒、鎖住、唐兀歹、晏只哥、李朵羅歹、塔塔思歹。

其累世同一居者,則有休寧硃震雷,池州方時發,河南李福,真定杜良,華州王顯政,建寧王貴甫,句容王榮、周成,鄢陵夏全,保定成珪,開平溫義,大同王瑞之,平江湯文英,鄜州員從政,江州范士奇,涇州李子才,宿州王珍。

其散財周急者,則有河南高顏和,台州程遠大,潭州湯居恭、李孔英,建康湯大有,吉州劉如翁、嚴用父,高唐孟恭,松江管仲德、章夢賢、夏椿,江陵陳一寧,中興傅文鼎,永州唐必榮,濟南李恭,寧夏何惠月。

天子皆嘗表其門閭,或復其家。

故援《唐史》之例,具列姓名於篇端。

擇其事跡尤彰著者,復別為之傳雲。

王閏,東平須城人。

父素多資,既老,盡廢之,不甘淡薄,每食必需魚肉,閏朝夕勤苦入市,營奉無闕。

父一性一復乖戾,閏左右承順,甚得其歡心,鄉里稱焉。

父嘗臥疾,夜燃長明燈室中,火延籬壁間。

閏聞火聲,驚起馳救,火已熾,煙焰蔽寢戶。

閏突入火中,解一衣蒙父,抱而出,肌體灼爛,而父無少傷。

一女不能救,遂焚死。

中統二年,復其役。

郭道卿,興化莆田人。

四世祖義重至孝,宋紹興間有詔旌之,鄉里為立孝子祠。

至元初內附。

閩盜起,居人竄匿,道卿與弟佐卿獨守孝子祠不忍去,遂俱被執。

盜將殺佐卿,道卿泣告曰:「吾有兒已長,弟弱子幼,請代弟死。」

佐卿亦泣告曰:「吾家事賴兄以理,請殺我。」

道卿固引頸請刃。

盜相顧曰:「汝孝門兄弟若此,吾何忍害。」

兩釋之。

道卿年八十,子廷煒為建寧路平准行用庫使,辭歸侍養。

道卿嘗病疝,危甚,廷煒憂瘁扶護,一夕發盡白。

有司言狀,旌之。

蕭道壽,京兆興平人。

家貧,鬻巉以自給。

母年八十餘,道壽事養盡禮。

每旦,候母起,夫婦親侍盥櫛。

日三飯,必待母食,然後退就食。

至夕,必待母寢,然後退就寢。

出外必以告,母許乃敢出。

母或怒,欲罰之,道壽自進杖,伏地以受。

杖足,母命起,乃起。

起復再拜,謝違教,拱立左右,俟色喜乃退。

母嘗有疾,醫累歲不能療,道壽割股肉啖之而愈。

至元八年,賜羊酒,表其門。

郭狗狗,平一陽一翼城人。

父寧,為欽察先鋒使首領官,戍大良平。

宋將史太尉來攻,夜陷大良平,寧全家被俘。

史將殺寧,狗狗年五歲,告史曰:「勿殺我父,當殺我。」

史驚問寧曰:「是兒幾歲耶?」

寧曰:「五歲。」

史曰:「五歲兒能為是言,吾當全汝家。」

即以騎送寧等往合州。

道遇國兵,騎驚散,寧家俱得還。

御史以事聞。

命旌之。

張閏,延安延長縣人,隸軍籍。

八世不異爨,家人百餘口,無間言。

日使諸女諸婦各聚一室為女功,工畢,斂貯一庫,室無私藏。

幼稚啼泣,諸母見者即抱哺。

一婦歸寧,留其子,眾婦共一乳一,不問孰為己兒,兒亦不知孰為己母也。

閏兄顯卒,即以家事付侄聚,聚辭曰:「叔,父行也,叔宜主之。」

閏曰:「侄,宗子也,侄宜主之。」

相讓既久,卒以付聚。

縉紳之家,自謂不如。

至元二十八年,旌表其門。

又有蕪湖芮世通,十世同一居;峽州向存義、汴梁丁煦,八世同一居。

州縣請於朝,並加旌美。

田改住,汶上人。

父病不能愈,禱於天,去衣臥冰上一月。

同縣王住兒,母病,臥冰上半月。

寧豬狗,山丹州人。

母年七十餘,患風疾,藥餌不效,豬狗割股肉進啖,遂愈。

歲余復作,不能行,豬狗手滌溷穢,護視甚周,造板輿載母,夫婦共舁,行園田以娛之。

後卒,居喪有禮,鄉閭稱焉。

潭州萬戶移剌瓊子李家奴,九歲,母病,醫言不可治,李家奴割股肉,煮糜以進,病乃痊。

撫州路總管管如林、渾州民硃天祥,並以母疾刲割股,旌其家。

畢也速答立,迷裡氏,家秦州。

父喪,廬墓次,晝夜悲號,有飛鳥翔集,墳土踴起。

又有尹夢龍,中興人。

母喪,負土為墳,結廬居其側。

手書《孝經》千餘卷,散鄉人讀之。

有群烏集其塚樹。

樊淵,建康句容人。

幼失父,事母篤孝。

至元十二年,奉母避兵茅山。

兵至,欲殺其母。

淵抱母號哭,以身代死,兵兩釋之。

三十年,江東廉訪使者闢為吏。

母亡,奔喪,哀感行路。

服闋,奉神主事之,起居飲食,十年如平生。

台憲交薦,淵不忍去墳墓,終不起。

延祐間,汀州寧化人賴祿孫,母病,值蔡五九作亂,負母從邑人避南山。

盜至,眾散走,祿孫守母不去。

盜將刃其母,祿孫以身翼蔽曰:「勿傷吾母,寧殺我。」

母渴,不得水,祿孫含唾煦之。

盜相顧駭歎,不忍害,反取水與之。

有掠其妻去者,眾責之曰:「奈何辱孝子婦!」使歸之。

事聞,並賜褒表。

劉德泉,汴梁杞縣人。

早喪母,父榮再娶王氏,生二子居敬、居元,俱幼,德泉甚撫之。

及王氏病卒,乃益相友一愛一。

至元末,歲饑,父欲使析居,德泉泣止不能得,乃各受其業以去。

久之,父卒,兄弟相約同爨,和好如初。

至治三年,真定硃顯,自至元間其祖父已分財。

至顯,念侄彥昉等年幼無恃,謂弟耀曰:「父子兄弟,本同一氣,可異處乎!」乃會拜祖墓下,取分券焚之,復與同一居。

延祐間,蔚州吳思達兄弟六人,嘗以父命析居。

思達為開平縣主簿,父卒,還家。

治葬畢,會宗族,泣告其母曰:「吾兄弟別處十餘年矣,今多破產,以一母所生,忍使兄弟苦樂不均耶!」即以家財代償其逋,更復共居。

母卒,哀毀甚。

宅後柳連理,人以為友義所感。

又有硃汝諧,濮州人。

父子明嘗命與兄汝弼別產。

子明卒,汝弼家盡廢,汝諧泣請共居。

仲父子昭、子玉貧病,汝諧迎至家,奉湯藥甘旨甚謹。

後卒,喪葬盡禮。

鄉人賢之。

州縣各以名聞,表其閭。

郭回,邵武人。

素貧,年六十無妻,奉母寄宿神祠中,營養甚艱。

母年九十八卒,回佣身得錢葬之。

每旦詣墳哭祭,十四年不輟。

州上狀,命給衣糧贍濟,仍表異之。

孔全,亳州鹿邑人。

父成病,刲股肉啖之,愈。

後卒,居喪盡哀。

廬墓左,負土為墳,日六十肩,風雨有虧,俟霽則補之。

三年,起墳廣一畝,高三丈餘。

張子夔,安西人。

父喪,每夜半,以背負土,肘膝行地,匍匐至葬所,篩細土為墳。

陳乞兒,歸德夏邑人。

年九歲,母喪,衣毀,親負土為墳,高一丈,廣十六步。

人憫其幼,欲助之,則泣拜而辭。

又有峨眉趙國安、解州張琛、南一陽一李庭瑞、息州移剌伯顏、南一陽一怯烈歹,皆居喪有至行,廬墓次,負土為墳。

並以有司所請,表異之。

楊一,懷孟人。

至元間,憐其叔清家貧,密以分契詣神祠焚之,與清同一居者三十年,無間言。

張本,東昌茌平人。

篤孝,事伯父、叔父皆甚謹。

伯父嘗病,本晝夜不去側。

復載以巾車,步挽詣岱岳禱之。

張慶,真定人。

善事繼母。

伯父泰異居河南,慶聞其貧,迎歸養之。

供膳豐備,過於所生。

元善,大名人。

父有昆弟五人,因貧流散江淮。

久之,遂客死。

至大四年,善往尋其骸鼻,並迎弟侄等一十五喪而歸,改葬祖父母,以諸喪序列祔於塋次。

州縣以聞,並旌其家。

趙毓,唐州人。

父福遷鄭之管城。

其先,三世同爨。

毓官福州司獄,滿歸,以母老不復仕。

一日,會諸弟,泣申遺訓,願世世無異處,且祝天歃血以盟。

自是大小百口,略無間言,同力合作,家道以殷。

毓長兄瑞早世,嫂劉氏守志,毓率家人事之甚恭。

次兄選繼歿,嫂王氏,毓母以其少,許歸改嫁,王氏曰:「婦無再嫁之義,願終事姑。」

毓妹贅王佑,佑亡,妹念佑母無子,乞歸硃氏養之。

人謂孝友節義,萃毓一家。

元貞初,旌之。

胡光遠,太平人。

母喪廬墓。

一夕,夢母欲食魚,晨起號天,將求魚以祭,見生魚五尾列墓前,俱有嚙痕。

鄰里驚異,方共聚觀,有獺出草中,浮水去。

眾知是獺所獻。

以狀聞於官,表其閭。

至順間,永平龐遵,母病腫,三年不能起。

忽思食魚,遵求於市不得。

歸途歎恨,忽有鯉躍入其舟。

作羹以獻,母悅,病瘥。

陳韶孫,廣州番禺人。

父瀏以罪流肇州。

韶孫年十歲,不忍父遠謫,朝夕號泣願從。

父不能奪,遂與俱往。

跋涉萬里,不憚勞苦。

道過遼一陽一,平章塔出見而憫焉,語之曰:「天子寬仁,罰不及嗣。

邊地苦寒,非汝所堪。

吾返汝故鄉,汝願之乎?」

韶孫曰:「既不能以身代父,當死生以之,歸非所願也。」

塔出驚異,以錢賞之。

大德六年,瀏死,韶孫哀慟,見者皆為之泣下。

肇州萬戶府以聞,命遣還鄉里,仍旌異之。

李忠,晉寧人。

幼孤,事母至孝。

大德七年,地大震,郇保山移,所過居民廬舍,皆摧壓傾圮。

將近忠家,分為二,行五十餘步復合,忠家獨完。

吳國寶,雷州人。

一性一孝友,父喪廬墓。

大德八年,境內蝗害稼,惟國寶田無損。

人皆以為孝感所致雲。

李茂,大名人,徙家揚州。

父興壽臨卒,語茂曰:「吾病且死,爾善事母。」

茂泣受命,奉母孟氏益謹。

母嘗病目失明,茂禱於泰安山,三年復明。

又願母壽,每夕祝天,乞損己年益母。

孟氏竟年八十四而歿,居喪哀慟,聞者傷之。

大德九年,揚州再火,延燒千餘家,火及茂廬,皆風返而滅。

事聞,旌之。

羊仁,廬州廬江人。

至元初,阿術兵南下,仁家為所掠,父被殺,母及兄弟皆散去。

仁年七歲,賣為汴人李子安家奴,力作二十餘年,子安憐之,縱為良。

仁蹤跡得母於穎州蒙古軍塔海家,兄於睢州蒙古軍岳納家,弟於邯鄲連大家,皆為役,尚無恙。

乃遍懇親故,貸得鈔百錠,歷詣諸家求贖之。

經營百計,更六年,乃得遂。

大小二十餘口,復聚居為良,孝友甚篤,鄉里美之。

大德十二年,旌其家。

又有黃覺經,建昌人。

五歲,因亂失母。

稍長,誓天誦佛書,願求母所在。

乃渡江涉淮,行乞而往,沖冒風雨,備歷艱苦,至汝州梁縣春店,得其母以歸。

章卿孫,蜀人,本劉氏。

幼為章提刑養子,與母富氏相失三十八年,遍訪於江西諸郡,迎歸養之。

俞全,杭州人。

幼被掠賣為劉糕家奴。

後獲為良,自汴步歸杭,尋其母及姊,得之,事母以孝聞。

李鵬飛,池州人。

生母姚氏,為嫡母不容,改嫁為硃氏妻。

鵬飛幼,不知也。

年十九,思慕哀痛,誓學醫以濟人,願早見母。

行求三歲,至蘄州羅田縣得焉。

時硃氏家方疫,鵬飛起之,遂迎還奉養。

久之,復歸硃氏,時渡江省覲。

既卒,歲時攜子孫往祭墓,終其身。

並以有司所請,旌其閭。

趙一德,龍興新建人。

至元十二年,國兵南伐,被俘至燕,為鄭留守家奴。

歷事三世,號忠干。

至大元年,一日,拜請於其主鄭阿思蘭及其母澤國太夫人曰:「一德自去父母,得全生依門下者,三十餘年矣,故鄉萬里,未獲歸省,雖思慕刻骨,未嘗敢言。

今父母已老,脫有不幸,則永為天地間罪人矣。」

因伏地涕泣,不能起。

阿思蘭母子皆感動,許之歸,期一歲而返。

一德至家,父兄已沒,惟母在,年八十餘。

一德卜地葬二柩畢,欲少留事母,懼得罪,如期還燕。

阿思蘭母子歎曰:「彼賤隸,乃能是,吾可不成其孝乎!」即裂券縱為良。

一德將辭歸,會阿思蘭以冤被誅,詔簿錄其家。

群奴各亡去,一德獨奮曰:「主家有禍,吾忍同路人耶!」即留不去,與張錦童詣中書,訴枉狀,得昭雪,還其所籍。

太夫人勞一德曰:「當吏籍吾家時,親戚不相顧,汝獨冒險以白吾枉,疾風勁草,於汝見之。

令吾家業既喪而復存者,皆汝力也,吾何以報汝?」

因分美田廬遺之。

一德謝曰:「一德雖鄙人,非有利於是也。

重哀吾主無罪而受戮,故留以報主。

今老母八十餘,得歸侍養,主之賜已厚矣,何以田廬為!」遂不受而去。

皇慶元年,旌其門。

王思聰,延安安塞人。

素力田,農隙則教諸生,得束修以養親。

母喪,盡哀。

父繼娶楊氏,事之如所生。

以家多幼稚,侵父食,別築室曰養老堂奉之,朝夕定省,愈久不怠。

父嘗病劇,思聰憂甚,拜祈於天,額膝皆成瘡,得神泉飲之,愈。

後復失明,思聰一舐一之,即能視。

縣上狀,命表異之。

徹徹,捏古思氏。

幼喪父,事母篤孝。

稍壯,母歿,慟哭頓絕,水漿不入口者三日。

既葬,居喪有禮,每節序祭祀,哭泣常如袒括時。

年四十餘,思慕猶如孩童。

每見人父母,則嗚咽流涕。

人問其故,曰:「人皆有父母,我獨無,是以泣耳。」

至大三年,褒異。

王初應,漳州長泰人。

至大四年二月,從父義士樵劉嶺山,有虎出叢棘中,搏義士,傷右肩,初應赴救,一抽一鐮刀刺虎鼻殺之,義士得生。

泰定二年,同縣施合德,父真祐嘗出耘,為虎扼於田,合德與從弟發仔持斧前殺虎,父得生。

並旌其門。

鄭文嗣,婺州浦江人。

其家十世同一居,凡二百四十餘年,一錢尺帛無敢私。

至大間表其門。

文嗣歿,從弟大和繼主家事,益嚴而有恩,家庭中凜如公府,子弟稍有過,頒白者猶鞭之。

每遇歲時,大和坐堂上,群從子皆盛衣冠,雁行立左序下,以次進。

拜跪奉觴上壽畢,皆肅容拱手,自右趨出,足武相銜,無敢參差者。

見者嗟慕,謂有三代遺風。

狀聞,復其家。

部使者余闕為書「東浙第一家」以褒之。

大和方正,不奉浮屠、老子教,冠昏喪葬,必稽硃熹《家禮》而行執。

親喪,哀甚,三年不御酒肉,子孫從化,皆孝謹。

雖嘗仕宦,不敢一毫有違家法。

諸婦唯事女工,不使預家政。

宗族里閭,皆懷之以恩。

家畜兩馬,一出,則一為之不食,人以為孝義所感。

有《家范》三卷,傳於世。

王薦,福寧人。

一性一孝而好義。

父嘗疾甚,薦夜禱於天,願減己年益父壽。

父絕而復甦,告其友曰:「適有神人,黃衣紅帕首,恍惚語我曰:『汝子孝,上帝命錫汝十二齡。

』疾遂愈,後果十二年而卒。

母沈氏病渴,語薦曰:「得瓜以啖我,渴可止。」

時冬月,求於鄉不得,行至深奧嶺,值大雪,薦避雪樹下,思母病,仰天而哭。

忽見岩石間青蔓離披,有二瓜焉,因摘歸奉母。

母食之,渴頓止。

兄孟韐早世,嫂林氏更適劉仲山。

仲山嘗以田鬻於薦,及死,不能葬,且無子,族以其貧,莫肯為之後。

薦即以田還之,使置後,且治葬焉。

州禁民死不葬者,時民貧未葬者眾,畏令,悉焚柩,棄骨野中。

薦哀之,以地為義阡收瘞之。

有死不能斂者,復買棺以贈,人皆感焉。

至大四年,其鄉旱,民艱糴,薦盡出儲粟賑之。

有施福等十一家,饑欲死,薦聞,惻然欲濟之,家粟已竭,即以己田易谷百石分給之。

福等德其活己,每月朔,會佛祠為祈福。

福建宣慰司上狀旌之。

郭全,遼一陽一人。

幼喪母,哀戚如成一人。

及壯,父庭玉又卒,居廬三載,啜粥面墨。

事繼母唐古氏甚孝。

唐古氏生四子,皆幼,全躬耕以養。

既長娶婦,各求分財異居,全不能止,凡田廬器物,悉自取朽弊者,奉唐古氏以居,甘旨無乏。

唐古氏卒,全年六十餘,哀痛毀瘠,廬其墓終喪。

又有劉德,奉元人。

父娶後妻何氏,德事之如所生。

家貧,傭工取直,寸錢尺帛皆上之。

四弟並何出,德撫一愛一尤篤。

年五十未娶,稱貸得錢先為弟求婦,諸弟亦化其德,一門藹然。

鄉里稱為劉佛子。

馬押忽,也裡可溫氏。

素貧,事繼母張氏、庶母呂氏,克盡子職。

劉居敬,大都人。

年十歲,繼母郝氏病,居敬憂之,懇天以求代。

狀聞,並褒表之。

楊皞,扶風人。

父清,母牛氏。

牛氏嘗病劇,皞叩天求代,遂痊,如是者再。

後牛氏失明,皞登太白山取神泉洗之,復如故。

牛氏歿,哀毀特甚。

葬之日,大雨,獨皞墓前後數里,密雲蔽之,雨不沾土,送者大悅。

葬畢,令妻衛氏家居養清,皞獨廬墓上,負土為墳,蔬食水飲,終其喪。

清卒,亦如之。

丁文忠,許州偃城人,業鼓冶。

母和氏疾,與弟文孝竭力調侍。

母卒,文忠廬墓側,不與妻面者三年。

父貴又疾,醫不能療,文忠造車一輛,兄弟共禦之,載父禱於嵩山、五台、泰安、河瀆諸祠,途遇異僧遺藥而愈。

延祐七年,旌之。

邵敬祖,宛丘人。

父喪廬墓。

母繼歿,河決,不克葬,殯於城西。

敬祖露宿依其側,風雨不去。

友人哀之,為縛草舍庇之,前後居廬六年,兩髀俱成濕疾。

至治三年,旌其家。

其後又有永平李彥忠,父喪廬墓,八年不至家。

茶陵譚景星,幼失父,追念之,廬其墓十年。

亳州郭成,年七十一,母喪,食粥廬墓一年,朝夕哭臨。

人哀其老而能孝。

扈鐸,汴梁蘭一陽一人。

蚤孤,育於伯父。

及壯,事伯父如所生。

伯父老無子,鐸為買妾,歲余,產一女。

其妾一性一頗不慧,熟寐,壓女死。

久之,伯父卒,鐸喪之甚哀。

遺腹生一男,鐸懲前失,告其母及妻妹護視之,己復廬戶外,中夜審察,不敢安寢。

弟能食,常自抱哺,與同臥起,十年不少怠。

弟有疾,鐸夜稽顙星斗哀禱曰:「天不伐余家,鐸父子間可去一人,勿喪吾弟,使伯父無後也。」

明旦,弟愈。

母卒,哀毀逾禮,廬於墓側,不理家事,宗族勸之歸,鐸曰:「今歲凶多盜,吾家雖貧,安知墓中無可欲乎!倘驚吾親之靈,雖生何為!」卒守廬不去。

孫秀實,大寧人。

一性一剛毅,喜周人急。

裡人王仲和嘗托秀實貸富人鈔二千錠,貧不能償,棄其親逃去。

數年,其親思之,疾,秀實日饋薪米存問,終不樂。

秀實哀之,悉為代償,取券還其親,覆命奴控馬繼金,訪仲和使歸,父子歡聚,聞者莫不嗟美。

又李懷玉等貸秀實鈔一千五百錠,度無以償,盡還其券不征。

復有賈進,大同人。

大德九年,地震,民居多傷,且乏食,進給酒藥炭米濟之。

每歲冬,制木綿裘數百襲衣寒者。

買地為義阡,使無墓者葬之。

李子敬,陝西三原人。

嫁不能嫁者五十餘人,葬不能葬者五十餘喪,焚逋券四萬餘貫。

有司以名聞,並旌之。

宗杞,大都人。

年十九,父內宰卒,擗踴號泣,絕而復甦,水漿不入口者三日。

哀氣傷心,遂成疾。

伏臥一床一榻,猶哭不止,淚盡,繼之以血。

既葬,疾轉甚。

杞有繼母,無他兄弟,度不能自起,作遺書囑其妻楊氏曰:「汝善守志,以事吾母。」

遂卒。

楊氏遺腹生一男,人以為孝感,天不絕其嗣雲。

泰定三年,旌其門。

趙榮,扶風人。

母強氏有疾,榮割股肉啖之者三。

復負母登太白山,禱於神,得聖水飲之,乃痊。

後年七十五卒,榮號痛不食,三日方飲水,七日乃食粥。

葬之日,白雲庇其墓前後十五里,葬畢而散。

榮負土成墳,廬其側終喪。

吳好直,華州蒲城人。

父歿,事繼母孝,兄弟嘗求分財,好直勸諭不能止,即以己所當得,悉推與之。

出從師學,淡泊三十年,無少悔。

又有甄城柴郁、陳舜咨,皆能孝友,以己產分讓兄弟。

縣令言狀,並表美之。

余丙,建德遂安人。

幼喪母,泣血成疾。

父亡,不忍葬,結廬古山下,殯其中,日閉戶守視。

有牧童遺火,延殯廬,丙與子慈亟撲不止,欲投身火中,與柩俱焚。

俄暴雨,火滅。

徐鈺,鎮江人。

始冠,侍父鎮,將之婺源,過丹一陽一小溪,鎮乘橋失足,墮水中。

同行者立岸上,不能救。

鈺投溪擁鎮出,鎮得挽行舟以升。

鈺力憊,且水勢湍急,遂溺死,一屍一流四十五里,得於灘。

江浙行省言狀,表異之。

尹莘,汴梁洧川人。

至治初,遊學於京師,忽夢母疾,心怪之。

馳歸,母已亡。

居廬蔬食,哀毀骨立。

每雞鳴而起,手治祭饌,詣墓所哭奠之,風雪不廢。

父輔臣嘗病疫,莘侍奉湯藥,衣不解一帶,嘗其糞以驗差劇,夜則禱於天曰:「莘母亡不能見,父病不能治,為人子若此,何以自立於世,願死以代父命。」

數日愈,鄉里嗟異之。

又有高唐孫希賢,母病痢,希賢閱方書,有曰」血溫身熱者死,血冷身涼者生」。

希賢嘗之,其血溫,乃號泣祈天,求身代之,母遂愈。

高郵卜勝榮,母痢,不能藥,日嘗痢以求愈。

兄疾,禮北辰,乞減己年延之。

並痊。

劉廷讓,大寧武平人。

至順初,北方兵起,民被殺掠。

廷讓挈家避山中,有幼弟方一乳一,母王氏置於懷,兵急,廷讓乃棄己子,一手抱幼弟,一手扶母,疾驅得免。

事聞,旌之。

劉通,亳州譙縣人。

家貧業農。

母卜氏,好聲樂,每眩技者以簫鼓至門,必令娛侍,或自歌舞,以悅母心。

卜氏目失明,通誓斷酒肉,禱之三十年不懈。

卜氏年八十五,忽復明。

至大間鄱一陽一黃鎰,皇慶間諸暨丁祥一,皆以親喪明,以舌一舐一之,復能視。

並命褒表。

張旺舅,安豐霍丘人。

幼失父,母陳氏居貧守志。

旺舅九歲,賣錫以養。

及長,母病,伏枕數月,旺舅無貲命醫,惟日夜痛哭,禮天求代,未幾遂愈。

又自以生業微不能多給,竟不娶,以終母年。

縣令言於朝,旌之。

張思孝,華州人。

母喪,以孝聞。

父疾,調護甚至,不愈,以父涕洟半器,垂泣盡飲之,復潔齋致禱,乞以身代,未幾,遂痊。

至順三年,表其門。

杜佑,邳州人。

河南行省署為三叉口水、馬站提領。

父成病於家,佑忽心驚,舉體沾汗,即棄職歸。

父病始三日,遂禱神求代,且嘗糞以驗疾。

父卒,廬墓盡哀,有馴兔之瑞。

長壽,父帖住,官平章政事,生五子。

長山壽早世,次即長壽,次永壽、福壽、忙古海牙。

元統間,帖住歿,長壽哀毀盡禮。

服闋,當廕敘,與弟羅拜母前曰:「吾父廉貧,諸弟未有所立,願以職讓永壽。」

永壽讓福壽,福壽曰:「二兄能讓,福壽獨不能耶!」以讓忙古海牙,母從之。

忙古海牙遂告廕,為太禧宗禋院神御殿侍禮佐郎,階奉議大夫。

兄弟奉母尤篤,邦閭美之。

至大間,河中梁外僧,親喪廬墓,兄那海為奧魯官,自以嘗遠仕,不得養其親,即棄職,舉外僧代之。

人稱外僧能孝,那海能義。

又有畏吾氏秋秋,及濠州高中、嘉定武進,皆以侍親不願仕,以祖父廕讓叔父昆弟雲。

孫瑾,鎮江丹徒人。

父喪,哀毀,嚴冬跣足而步,停柩四載,衣不解一帶,常食粥,誦佛書。

及葬,載柩渡江,潮波方湧,俄順風翼帆,如履平地。

事繼母唐氏尤孝,嘗患癰,瑾親一吮一之;又喪目,瑾一舐一之復明。

唐氏卒,卜日將葬,時春苦雨,瑾夜號天乞霽,至旦,雲日開朗。

甫掩壙,一陰一氣復合,雨注數日不止。

又有吳希曾,睢寧人。

父卒,葬之日大雨,希曾跪柩前,炷艾燃腕,火熾,雨止。

既葬,廬於墓左。

縣上狀,並旌之。

張恭,河南偃師人。

以兵部符署鷹房府案牘,親老,辭歸侍養,墾理先墓,身負水灌松柏。

父喪,過哀。

侍母馮氏尤謹。

歲凶,恭夫婦采野菜為食,而營奉甘旨無乏。

母有疾,恭手除溷穢,喂哺飲食,且嘗糞以驗疾勢。

天歷初,西兵至河南,居民悉竄。

恭守視母病,項中一劍,不去。

母驚悸而歿,恭居喪盡禮,人稱孝焉。

有詔旌其閭。

訾汝道,德州齊河人。

父興卒,居喪,以孝聞。

母高氏治家嚴,汝道承順甚恭。

母嘗寢疾,晝夜不去側。

一日,母屏人授以金珠若干曰:「汝素孝,室無私蓄,我一旦不諱,此物非汝有矣,可善藏之,毋令他兄弟知也。」

汝道泣拜曰:「吾父母起艱難,成家業,今田宅牛羊已多,汝道恨無以報大恩,尚敢受此,以重不孝之罪乎!」竟辭之。

母卒,哀毀,終喪不御酒肉。

一性一尤友一愛一,二弟將析居,汝道悉以美田廬讓之;二弟早世,撫諸孤如己子。

鄉人劉顯等貧無以為生,汝道割己田各畀之,使食其租終身。

裡中嘗大疫,有食瓜得汗而愈者,汝道即多市瓜及攜米,歷戶饋之。

或曰:「癘氣能染人,勿入也。」

不聽,益周行問所苦,然卒無恙。

有死者,復贈以槥櫝,人鹹感之。

嘗出麥粟貸人,至秋,蝗食稼,人無以償,汝道聚其券焚之。

縣令李讓為請旌其家。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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