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列傳第五十:李德輝,字仲實,通州潞縣人。生五歲,父且卒,指德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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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列傳第五十

清史稿

列傳第五十

○李德輝

李德輝,字仲實,通州潞縣人。

生五歲,父且卒,指德輝謂其家人曰:「吾為吏,治獄不任苛刻,人蒙吾力者眾,天或報之,是兒其大吾門乎!」及卒,德輝號慟如成一人。

適歲凶,家儲粟才五升,其母舂蓬稗、炊藜莧而食之。

德輝天一性一孝悌,一操一履清慎,既就外傅,嗜讀書,束於貧,無以自資,乃輟業。

年十六,監酒豐州,祿食充足,甘旨有餘,則市筆札錄書,夜誦不休。

已乃厭糟曲,歎曰:「志士顧安此耶!仕不足以匡君福民,隱不足以悅親善身,天地之間,人壽幾何,惡可無聞,同腐草木也!」乃謝絕所與游少年,求先生長者講學,以卒其業。

時世祖在潛籓,用劉秉忠薦,使侍裕宗講讀,乃與竇默等皆就辟。

癸丑,憲宗封宗親,割京兆隸世祖潛籓,擇廷臣能理財賦者俾調軍食,立從宜府,以德輝與孛得乃為使。

時汪世顯宿兵利州,扼四川衿喉,以規進取,數萬之師仰哺德輝。

乃募民入粟綿竹,散錢幣,給鹽券為直,陸挽興元,水漕嘉陵,未期年而軍儲充羨,取蜀之本基於此矣。

中統元年,為燕京宣撫使。

燕多劇賊,造偽鈔,結死一黨一殺人。

德輝悉捕誅之,令行禁止。

然事多不白中書,由是忤平章王文統意,去位。

三年,文統以反誅,德輝遂起為山西宣慰使。

權勢之家籍民為奴者,鹹按而免之,復業近千人。

至元元年,罷宣慰司,授太原路總管。

時潛籓故傅相無有出為二千石者,帝以太原難治,故以德輝為守。

至郡,崇學校,表孝節,勸耕桑,立社倉,一權度,凡可以阜民者無不為之。

嘉禾瑞麥,六出其境。

五年,征為右三部尚書。

人有訟財而失其兄子者,德輝曰:「此叔殺之無疑。」

遂竟其獄。

權貴人為請者甚眾,德輝不應,罪狀既明,請者乃慚服。

七年,帝以蝗旱為憂,命德輝錄囚山西、河東。

行至懷仁,民有魏氏發得木偶,持告其妻挾左道為厭勝,謀不利於己。

移數獄,詞皆具。

德輝察其冤,知其有一愛一妾,疑妾所為,將構陷其妻也。

召妾鞫之,不移時而服,遂杖其夫而論妾以死。

皇子安西王鎮關中,奏以德輝為輔,遂改安西王相。

至則視瀕涇營牧故地,可得數千頃,起廬舍,疏溝澮,假牛、種、田具與貧民二千家,屯田其中,歲得粟麥芻稿萬計。

十二年,詔以王相撫蜀。

時重慶猶城守不下,朝廷各置行樞密院於東、西川,合兵萬人圍之。

德輝至成都,兩府爭遣使咨受兵食方略,德輝戒之曰:「宋已亡矣,重慶以彈丸之地,不降何歸?政以公輩利其剽殺,民不得有子女,懼而不來耳。

向日兵未嘗戰,中使奉璽書來赦,公輩既不能正言明告,嚴備止攻,以須其至,反購得軍吏杖之,偽為得罪,使懼而叛去,水陸之師雷鼓繼進,是堅其不下也。

中使不諭詐計,竟以不奉明詔覆命。

如是者,非玩寇而何!況復軍政不一,相訾紛紛,朝夕敗矣,豈能成功哉!」德輝出,未至秦,瀘州叛,而重慶圍果潰,再退守瀘州。

十四年,詔以德輝為西川行樞密院副使,仍兼王相。

諸軍既發,德輝留成都給軍食。

是年,復瀘州。

十五年,再圍重慶,逾月拔之,紹慶、南平、夔、施、思、播諸山壁水柵皆下。

而東川樞府,猶故將也,懲前與西川相觀望致敗,惡相屬,願獨軍圍合州。

德輝乃出合俘系順慶獄者縱之,使歸語州將張玨,以天子威德遠著,宋室既亡,三宮皆北,我朝含弘,錄功忘過,能早自歸,必取將相,與夏、呂比。

又為書,以禮義禍福反覆譬解之,以為:「汝之為臣,不親於宋之子孫,合之為州,不大於宋之天下,彼子孫已舉天下而歸我,汝猶偃然負阻窮山,而曰吾忠於所事,不亦惑哉!且昔此州之人不自為謀者,以國有主,恥被不義之名,故爾得制其死命。

主今亡矣,猶欲以是行之,則戲下盜遇君,竊君首以徼福一旦,不難也。」

玨未及報,而德輝還王邸。

既而合州遣李興、張郃十二人詗事成都,皆獲之。

釋不殺,復為書縱歸,使諭其將王立如諭玨者,而辭益剴切。

立亦計夙與東府有深怨,懼誅,即使興等導帥干楊獬懷蠟書,間至成都降。

德輝從兵才數百人,赴之。

東府害其來,皆曰:「公昔為書招玨,誠亦極矣,竟無功而還。

今立,玨牙校也,習狙詐不信,特以計致公來。

使與吾爭垂成之功,延命晷刻耳,未必誠降。」

德輝曰:「昔合以重慶存,故力可以同惡,今已孤絕,窮而來歸,亦其勢然。

吾非攘人之功者,誠懼公等憤其後服,誣以嘗抗蹕先朝,利其剽奪,而快心於屠城也。

吾為國活此民,豈計汝嫌怒為哉!」即單舸濟江,薄城下,呼立出降。

安集其民,而罷置其吏,合人自立而下,家繪事之。

川蜀平,復以王相還邸。

十七年,置行中書省,以德輝為安西行省左丞。

是年,西南夷羅施鬼國既降復叛,詔雲南、湖廣、四川合兵三萬人討之。

兵且壓境,德輝適被命在播,乃遣安圭馳驛止三道兵勿進,復遣張孝思諭鬼國趣降。

其酋阿察熟德輝名,曰:「是活合州李公耶,其言明信可恃。」

即身至播州,泣且告曰:「吾屬百萬人,微公來,死且不降,今得所歸,蔑有二矣。」

德輝以其言上聞,乃改鬼國為順元路,以其酋為宣撫使。

其後有以受鬼國馬千數譖德輝於朝者,帝曰:「是人朕所素知,雖一羊不妄受,寧有是耶!」

德輝卒年六十三,蠻夷聞訃,哭之哀如私親,為位而祭者動輒千百人。

合州安一撫使王立,衰絰率吏民拜哭,聲震山谷,為發百人護喪興元。

播州安一撫使何彥請率其民立廟祀之。

○張雄飛

張雄飛,字鵬舉,琅琊臨沂人,父琮,仕金,守盱眙。

金人疑之,罷其兵一柄一,徙居許州。

尋覆命守河一陰一,仍留家人於許。

雄飛幼失母,琮妾李氏養之。

國兵屠許,惟工匠得免。

有田姓者,琮故吏也,自稱能為弓,且詐以雄飛及李氏為家人,由是獲全,遂徙朔方,雄飛時方十歲。

至霍州,李欲逃,恐其累己,雄飛知之,頃刻不去左右,李乃變服與俱還,寓潞州。

雄飛既長,往師前進士王寶英於趙城。

金亡,雄飛不知父所在,往來澤、潞,求之十餘年,常客食僧捨。

已而入關陝,歷懷、孟、潼、華,終求其父弗得,遂入燕。

居數歲,盡通國言及諸部語。

至元二年,廉希憲薦之於世祖,召見,陳當世之務,世祖大悅。

授同知平一陽一路轉運司事,搜抉蠹弊,悉除之。

帝問處士羅英,誰可大用者,對曰:「張雄飛真公輔器。」

帝然之,命驛召雄飛至。

問以方今所急,對曰:「太子天下本,願早定以系人心。

閭閻小人有升斗之儲,尚知付託,天下至大,社稷至重,不早建儲貳,非至計也。

向使先帝知此,陛下能有今日乎?」

帝方臥,矍然起,稱善者久之。

他日,與江孝卿召見,帝曰:「今任職者多非材,政事廢弛,譬之大廈將傾,非良工不能扶,卿輩能任此乎?」

孝卿謝不敢當。

帝顧雄飛,雄飛對曰:「古有御史台,為天子耳目,凡政事得失,民間疾苦,皆得言;百官一奸一邪貪穢不職者,即糾劾之。

如此,則紀綱舉、天下治矣。」

帝曰:「善。」

乃立御史台,以前丞相塔察兒為御史大夫,雄飛為侍御史,且戒之曰:「卿等既為台官,職在直言,朕為汝君,苟所行未善,亦當極諫,況百官乎!汝宜知朕意。

人雖嫉妒汝,朕能為汝地也。」

雄飛益自感勵,知無不言。

參議樞密院事費正寅素憸狡,有告其罪者,詔丞相泉真等與雄飛雜治之。

請托交至,雄飛無所顧,盡得其罪狀以聞,正寅與其一黨一管如仁等皆伏誅。

會議立尚書省,雄飛力爭於帝前,忤旨,左遷同知京兆總管府事。

宗室公主有家奴逃渭南民間為贅婿。

主適過臨潼,識之,捕其奴與妻及妻之父母,皆械系之,盡沒其家貲。

雄飛與主爭辨,辭色俱厲。

主不得已,以奴妻及妻之父母、家貲還之,惟挾其奴以去。

入為兵部尚書。

平章阿合馬在制國用司時,與亦麻都丁有隙,至是,羅織其罪,同僚爭相附會,雄飛不可曰:「所犯在制國用時,平章獨不預耶?」

眾無以答。

秦長卿、劉仲澤亦以忤阿合馬,皆下吏,欲殺之,雄飛亦持不可。

阿合馬使人啖之,曰:「誠能殺此三人,當以參政相處。」

雄飛曰:「殺無罪以求大官,吾不為也。」

阿合馬怒,奏出雄飛為澧州安一撫使,而三人竟死獄中。

時澧州初下,民懷反側,雄飛至,布宣德教以撫綏之,民遂安。

有巨商二人犯匿稅及毆人事,僚佐受賂,欲寬其罪,雄飛繩之益急。

或曰:「此細事,何執之堅?」

雄飛曰:「吾非治匿稅毆人者,欲改宋弊政,懲不畏法者爾。」

細民以乏食,群聚發富家廩,所司欲論以強盜,雄飛曰:「此盜食,欲救死,非強也。」

寬其獄,全活者百餘人。

澧西南接溪洞,徭人乘間抄掠居民,雄飛遣楊應申等往諭以威德,諸徭悉感服。

十四年,改安一撫司為總管府,命雄飛為達魯花赤,遷荊湖北道宣慰使。

有告常德富民十餘家與德山寺僧將為亂,眾議以兵討之。

雄飛曰:「告者必其仇也。

且新附之民,當以靜鎮之,兵不可遽用,苟有他,吾自任其責。」

遂止,徐察之,果如所言。

先是,荊湖行省阿里海牙以降民三千八百戶沒入為家奴,自置吏治之,歲責其租賦,有司莫敢言。

雄飛言於阿里海牙,請歸其民於有司,不從。

雄飛入朝奏其事,詔還籍為民。

十六年,拜御史中丞,行御史台事。

阿合馬以子忽辛為中書右丞,行省江淮,恐不為所容,奏留雄飛不遣,改陝西漢中道提刑按察使。

未行,阿合馬死,朝臣皆以罪去。

拜參知政事。

阿合馬用事日久,賣官鬻獄,紀綱大壞,雄飛乃先自降一階,於是僥倖超躐者皆降之。

忽辛有罪,敕中貴人及中書雜問,忽辛歷指宰執曰:「汝曾使我家錢物,何得問我!」雄飛曰:「我曾受汝家錢物否?」

曰:「惟公獨否。」

雄飛曰:「如是,則我當問汝矣。」

忽辛遂伏辜。

二十一年春,冊上尊號,議大赦天下,雄飛諫曰:「古人言:無赦之國,其刑必平。

故赦者,不平之政也。

聖明在上,豈宜數赦!」帝嘉納之,語雄飛曰:「大獵而後見善射,集議而後知能言,汝所言者是,朕今從汝。」

遂降輕刑之詔。

雄飛剛直廉慎,始終不易其節。

嘗坐省中,詔趣召之,見於便殿,謂雄飛曰:「若卿可謂真廉者矣。

聞卿貧甚,今特賜卿銀二千五百兩、鈔二千五百貫。」

雄飛拜謝,將出,又詔加賜金五十兩及金酒器。

雄飛受賜,封識藏於家。

後阿合馬之一黨一以雄飛罷政,詣省乞追奪賜物,裕宗在東宮聞之,命參政溫迪罕諭丞相安童曰:「上所以賜張雄飛者,旌其廉也,汝豈不知耶?毋為小人所詐。」

塔即古阿散請檢核前省錢谷,復用阿合馬之一黨一,竟矯詔追奪之。

塔即古阿散等俄以罪誅,帝慮校核失當,命近臣伯顏閱之。

中書左丞耶律老哥勸雄飛詣伯顏自辨,雄飛曰:「上以老臣廉,故賜臣,然臣未嘗敢輕用,而封識以俟者,政虞今日耳,又可自辨乎?」

二十一年,盧世榮以言利進用,雄飛與諸執政同日皆罷。

二十三年,起為燕南河北道宣慰使,決壅滯,黜一奸一貪,政化大行。

卒於官。

子五人:師野,師諤,師白,師儼,師約。

師野宿衛東宮時,荊湖行省平章政事阿里海牙入覲,言之宰相,欲白皇太子,請以師野為荊南總管,雄飛固止之。

歸謂師野曰:「今日欲有官汝者,汝宿衛日久,固應得官,然我方為執政,天下必我私汝,我一日不去此位,汝輩勿望有官也。」

其介慎如此。

○張德輝

張德輝,字耀卿,冀寧交城人。

少力學,數舉於鄉。

金貞祐間兵興,家業殆盡。

試掾史台,會盜殺卜者,有司縱跡之,獲僧匿一婦人,搒掠誣服,獄具,德輝疑其冤,其後果得盜。

趙秉文、楊綎鹹器其材。

金亡,北渡,史天澤開府真定,闢為經歷官。

歲乙未,從天澤南征,籌畫調發,多出德輝。

天澤將誅逃兵,德輝救止,配令一穴一城。

光州蓽山農民為寨以自固,天澤議攻之,德輝請招之降,全活甚眾。

歲丁未,世祖在潛邸,召見,問曰:「孔子歿已久,今其一性一安在?」

對曰:「聖人與天地終始,無往不在。

殿下能行聖人之道,一性一即在是矣。」

又問:「或雲,遼以釋廢,金以儒亡,有諸?」

對曰:「遼事臣未周知,金季乃所親睹。

宰執中雖用一二儒臣,余皆武弁世爵,及論軍國大事,又不使預聞,大抵以儒進者三十之一,國之存亡,自有任其責者,儒何咎焉!」世祖然之。

因問德輝曰:「祖宗法度具在,而未盡設施者甚多,將如之何?」

德輝指銀盤,喻曰:「創業之主,如制此器,一精一選白金良匠,規而成之,畀付後人,傳之無窮。

當求謹厚者司掌,乃永為寶用。

否則不惟缺壞,亦恐有竊而去之者矣。」

世祖良久曰:「此正吾心所不忘也。」

又訪中國人材,德輝舉魏璠、元裕、李冶等二十餘人。

又問:「農家作勞,何衣食之不贍?」

德輝對曰:「農桑天下之本,衣食之所從出者也。

男耕女織,終歲勤苦,擇其一精一者輸之官,余粗惡者將以仰事俯育。

而親民之吏復橫斂以盡之,則民鮮有不凍餒者矣。」

歲戊申春,釋奠,致胙於世祖,世祖曰:「孔子廟食之禮何如?」

對曰:「孔子為萬代王者師,有國者尊之,則嚴其廟貌,修其時祀,其崇與否,於聖人無所損益,但以此見時君崇儒重道之意何如耳。」

世祖曰:「今而後,此禮勿廢。」

世祖又問:「典兵與宰民者,為害孰甚?」

對曰:「軍無紀律,縱使殘暴,害固非輕;若宰民者,頭會箕斂以毒天下,使祖宗之民如蹈水火,為害尤甚。」

世祖默然,曰:「然則奈何?」

對曰:「莫若更遣族人之賢如口溫不花者,使掌兵權,勳舊則如忽都虎者,使主民政,若此,則天下均受賜矣。」

是年夏,德輝得告,將還,更薦白文舉、鄭顯之、趙元德、李進之、高鳴、李盤、李濤數人。

陛辭,又陳先務七事:敦孝友,擇人才,察下情,貴兼聽,親君子,信賞罰,節財用。

世祖以字呼之,賜坐,錫賚優渥。

有頃,奉旨教胄子孛羅等。

壬子,德輝與元裕北覲,請世祖為儒教大宗師,世祖悅而受之。

因啟:「累朝有旨蠲儒戶兵賦,乞令有司遵行。」

從之。

仍命德輝提調真定學校。

世祖即位,起德輝為河東南北路宣撫使,下車,擊豪強,黜贓吏,均賦役。

耆耋不遠數千里來見,曰:「六十年不復見此太平官府矣。」

戴之若神明。

西川帥紐鄰重取兵千餘人,守吏畏其威,莫敢申理,隸鳳翔屯田者八百餘人,屯罷,兵不歸籍;會簽防戍兵,河中浮梁故有守卒,不以充數。

悉條奏之,帝可其請。

兵後孱民多依庇豪右,及有以身傭藉衣食,歲久掩為家奴,悉遣還之為民。

二年,考績為十路最。

陛見,帝勞之,命疏所急務,條四事:一曰嚴保舉以取人材;二曰給俸祿以養廉能;三曰易世官而遷都邑;四曰正刑罰而勿屢赦。

帝嘉納焉。

遷東平路宣慰使。

春旱,禱泰山而雨。

東平賦夥獄繁,視河東相倍蓰,凡遇贓一奸一,悉窮之,不少貸。

奏免遠輸豆粟二十萬斛,和糶粟十萬斛。

寶合丁議賦繭絲,令民稅而後輸。

德輝曰:「是誣上以毒下也,且後期之責孰任之!」遂罷其事。

孀婦馬氏,將鬻其女以代納逋賦,分己俸代償之,仍蠲其額。

至元三年秋,參議中書省事。

五年春,擢侍御史,辭不拜。

有言沿邊將校冒代軍士、虛糜廩幣者,敕按之,奏曰:「在昔將校,備嘗艱阻,與士卒同甘苦,今年少子弟襲爵,或以微勞進用,豈知軍旅之事乎!致使朝廷遣使覆按,此省院素失約束耳。

痛繩之則人不自安。

第易其部署,選武毅才略者任之,庶使軍政自新。

又時委司憲者體究,庶革其弊。」

有旨命德輝議御史台條例,德輝奏曰:「御史,執法官。

今法令未明,何據而行?此事行之不易,陛下宜慎思之。」

有頃,復召曰:「朕慮之熟矣,卿當力行之。」

對曰:「必欲行之,乞立宗正府以正皇族,外戚得以糾彈,女謁毋令奏事,諸局承應人皆得究治。」

帝良久曰:「其徐行之。」

德輝請老,命舉任風憲者,疏烏古倫貞等二十人以聞。

初,河東歉,請於朝,發常平貸之,並減其秋租有差。

賦役不均,官吏並緣為一奸一,賦一征十年,不勝其困苦,民率流亡。

德輝閱實戶編,均其等第,出納有法,數十年之弊一旦革去。

德輝天資剛直,博學有經濟器,毅然不可犯,望之知為端人,然一性一不喜嬉笑。

與元裕、李冶遊封龍山,時人號為龍山三老雲。

卒年八十。

○馬亨

馬亨,字大用,邢州南和人。

世業農,以貲雄鄉里。

亨少孤,事母孝,金季習為吏。

庚寅,太宗始建十路徵收課稅使,河北東西路使王晉辟亨為掾,以才幹稱。

甲午,晉薦於中書令耶律楚材,授轉運司知事,尋升經歷,擢轉運司副使。

庚戌,太保劉秉忠薦亨於世祖,召見潛邸,甚器之。

既而籍諸路戶口,以亨副八春、忙哥撫諭西京、太原、平一陽一及陝西五路,俾民弗擾。

既還,圖山川形勢以獻,余使者多以賄敗,惟亨等各賜衣九襲。

癸丑,從世祖征雲南,留亨為京兆榷課所長官。

京兆,籓邸分地也,亨以寬簡治之,不事掊克,凡五年,民安而課裕。

丁巳,憲宗遣阿藍答兒等核籓府錢谷,亨時輦歲辦課銀五百鋌,輸之籓府,道出平一陽一,適與之遇。

亨策曰:「見之則銀必拘留,不見則必以罪加我,與其銀弗達王府,寧獲罪焉。」

避而過之,阿藍答兒果怒,遣使逮之王府。

世祖詢亨曰:「汝往,得無摭汝罪耶?」

對曰:「無害,願一行。」

乃慰遣亨。

既至,拘繫之,窮治百端,竟無所得,惟以支竹課分例錢充公用,及僦公廨輦運腳價為不應,勒償其直而已。

世祖知其誣,更賜銀三十二鋌。

己未,從世祖攻鄂州,洎北還,遣亨馳驛往西京等處罷所簽軍,並撫諭山西、河東、陝右、漢中。

既還,復遣轉餉江上軍實。

中統元年,世祖即位,陝西、四川立宣撫司,詔亨議陝西宣撫司事。

尋賜金符,遷陝西四川規措軍儲轉運使。

時阿藍答兒等叛,亨與宣撫使廉希憲、商挺合謀,誅劉太平等,悉定關輔。

尋建行省,命亨兼陝西行省左右司郎中。

時興元畜糧五萬石,欲轉餉大安軍,計傭直萬緡,眾推亨往,時丁內艱,以攝省一愛一事強起之。

至則以兵官丁產均其役,不閱月而事集,無勞民傷財之歎。

興元判官費正寅狡悍不法,莫有能治之者。

亨白省一愛一,欲以法繩之,反誣構行省前保關中有異謀,詔右丞粘合圭讞之,亨力辨之,冤構釋然。

四年,遷陝西五路西蜀四川廉訪都轉運使。

未幾,朝廷以考課檄諸路轉運司,至則並轉運司入總管府,鹹奪其制書,授亨工部侍郎、解鹽副使。

亨乃上言:「以考課定賞罰,其人甫集,而一切罷之,則是非安在?宜還其命書,俾仕者有所勸勉。」

從之。

亨復上便宜六事:「一曰東宮保傅當用正人,以固國本;二曰中書大政,擇任儒臣,以立朝綱;三曰任相惟賢,官不必備,今宰相至十七員,宜加裁汰;四曰左右郎署毗贊大政,今用豪貴子弟,豈能贊襄;五曰六曹之職分理萬機,今止設左右二部,事何由辦;六曰建元以來,便民條畫已多,有司往往視為文具,宜令憲司糾舉,務在必行。」

疏聞,帝即召見,有旨:「卿比安在,胡不早言?」

亨對曰:「新自陝西來覲。」

帝諭曰:「卿久著忠勤,自今不令卿遠出矣。」

至元三年,進嘉議大夫、左三部尚書,尋改戶部尚書,金谷出納,有條不紊。

時有賈胡,恃制國用使阿合馬,欲貿交鈔本,私平准之利,以增歲課為辭。

帝以問亨,對曰:「交鈔可以權萬貨者,法使然也。

法者,主上之一柄一,今使一賈擅之,廢法從私,將何以令天下?」

事遂寢。

亨又建言立常平、義倉,謂備荒之具,宜及舉行。

而時以財用不足,止設義倉。

七年,立尚書省,仍以亨為尚書,領左部。

亨上言:「尚書省專領金谷百工之事,其銓選宜歸中書,以示無濫。」

尋為平章阿合馬所忌,以誣免官。

會國兵圍襄、樊,廷議河南行省調發軍餉,詔以阿里為右丞、姚樞為左丞、亨為僉省任其事,水陸供饋,未嘗有闕,亨之力為多。

十年,還京師,帝方欲一柄一用之,遽嬰末疾。

十四年,卒,年七十一。

子紹庭,雲南諸路肅政廉訪司副使。

○程思廉

程思廉,字介甫,其先洛一陽一人,元魏時以豪右徙雲中,遂家東勝州。

父恆,國初佩金符,為沿邊監榷規運使、解州鹽使。

思廉用太保劉秉忠薦,給事裕宗潛邸,以謹願聞。

命為樞密院監印,平章政事哈丹行省河南,署為都事。

丞相史天澤尤器之。

時方規取襄樊,使任轉餉,築城置倉以受粟,轉輸者與民爭門,不時至,思廉令行者異路。

粟至,多露積,一夕大雨,思廉安臥不起,省中召詰之,思廉曰:「此去敵近,中夜一騷一動,眾必驚疑,或致他變。

縱有漂濕,不過軍中一日糧耳。」

聞者韙之。

至元十二年,調同知淇州,徙東平路判官,入為監察御史,以劾權臣阿合馬系獄。

其一黨一巧為機阱,思廉居之泰然,卒不能害。

累遷河北河南道按察副使。

道過彰德,聞兩河歲饑,而征租益急,欲止之。

有司謂法當上請,思廉曰:「若然,民已不堪命矣。」

即移文罷征,後果得請。

二十年,河北復大饑,流民渡河求食,朝廷遣使者,集官屬,絕河止之。

思廉曰:「民急就食,豈得已哉!天下一家,河北、河南皆吾民也。」

亟令縱之。

且曰:「雖得罪死不恨。」

章上,不之罪也。

衛輝、懷孟大水,思廉臨視賑貸,全活甚眾。

水及城不沒者數板,即修堤防,露宿督役,水不為患,衛人德之。

遷陝西漢中道按察使,以母老不赴。

俄丁母憂。

二十六年,立雲南行御史台,起復思廉為御史中丞。

始至,蠻夷酋長來賀,詞若遜而意甚倨,思廉奉宣上意,綏懷遠人,且明示禍福,使毋自外,聞者懾服。

雲南舊有學校,而禮教不興,思廉力振起之,始有從學問禮者。

成宗即位,除河東山西廉訪使。

太原歲飼諸王駝馬一萬四千餘匹,思廉為請,止飼千匹。

平一陽一諸郡歲輸租稅於北方,民甚苦之,思廉為請,得輸河東近倉。

舊法,決事鹹有議答,權歸曹吏,思廉自判牘尾,某當某罪,吏皆束手。

思廉累任風憲,剛正疾惡,言事剴切,如請早建儲貳、訪求賢俊、辨車服、議封謚、養軍力、定律令,皆急務也。

與人交有終始,或有疾病死喪,問遺周恤,往返數百里不憚勞,仍為之經紀家事,撫視其子孫。

其於家族,尤盡恩意。

好薦達人物,或者以為好名,思廉曰:「若避好名之譏,人不復敢為善矣。」

卒,年六十二,謚敬肅。

○烏古孫澤

烏古孫澤,字潤甫,臨潢人。

其先女真烏古部,因以為氏。

祖璧,仕金為明威將軍、資用庫使,從金主遷汴。

汴城陷,轉徙居大名。

父仲,倜儻有奇節,遭金季世,憤無所施,用高言危行,親交避之,遂縱酒一陽一狂以自晦,然教澤特嚴。

澤一性一剛毅,讀書舉大略,一切求諸己,不事章句,才幹過人。

世祖將取江南,澤以選輸鈔至淮南餉軍,丞相阿術見而奇之,補淮東大都督府掾。

至元十四年,元帥唆都下兵閩、越,見澤,與語而合,即辟元帥府提控案牘。

時宋廣王據福州,改元炎興,度我軍且至,遂入於海,復聚兵甲子門。

其將張世傑攻泉州,興化守臣陳瓚舉郡應之。

文天祥置都督府於南劍州,守臣張清行都督府事,謀復建寧。

閩中郡縣往往復從宋,江東大擾。

唆都時軍浙東,建、信告急,唆都謀於眾曰:「我軍當何先?」

澤曰:「彼據閩、廣,而我往浙右,非策之善。

譬之伐木,務除其根,當先向南。」

會行省檄唆都,與左丞塔出會兵甲子門,遂度兵閩關,八戰而至南劍,殺其守臣張清,宋師遂退。

冬十月,收福州,進攻興化,拔之。

唆都怒其民反覆,下令屠城,澤屢諫不聽,復前說曰:「世傑不虞我軍遽至,方急攻泉州,謀固其植。

我新得泉州,民志未固,旦暮且失守。

比我定興化,整兵而南,彼樹植將日固矣。

莫若開其遺民,使走泉南扇動之,世傑將膽落而走。

是我不戰而完泉州,捷於吾兵之馳救也。」

唆都喜,開南門縱民去,因得脫死者甚眾。

世傑得逃民,知興化已破,乃解泉州圍去。

唆都至泉州,部署別將,裝大艦趣甲子門,自將下漳州,軍於海豐,引一精一騎與塔出會。

十二月,入廣州。

十五年春正月,還擊潮州,守將馬發備御甚固,澤曰:「潮人所以城守不下者,以外多壁壘,為之援應也。

第翦其外應,潮必覆矣。」

乃分兵攻其一大壘,破之,余壘盡散走,二旬而潮拔,馬發死焉。

既而文天祥軍潰於江西,廣王暨張世傑死於海中,唆都還軍福建。

夏五月,詔立行中書省於福建,以唆都行參知政事,澤行省都事,從朝京師,命知興化軍,賜金織衣,賞其善謀也。

繼改興化軍為路,授澤行總管府事,民歌舞迎候於道曰:「是吾民復生之父母也。」

喜極而繼以泣。

郡新殘於兵,白骨在野,首下令掩埋之;又衣食其流離之民,有棄子於道者,置慈幼曹籍而撫育之。

郡中惡年少喜為不義,以資求竄名卒伍,冀後得計功版授。

官吏恐激變,不敢詰,澤悉追毀所授,誅其尤無良者,貪暴始戢。

始陳瓚以郡應張世傑,民多戰死者,至是,吏援例將籍其產,澤語吏曰:「國家至仁,誅止陳瓚,從瓚者猶蒙宥,民奈何連坐!」亟為令曰:「民不幸詿誤從陳瓚誅,及斗死無後者,其田廬貲產並給其族姻,有司無所與。」

吏不能逆,乃止。

當江南未定,盜賊所在有之,民自相什伍,保衛鄉里。

及時平,行省議籍為兵,上下洶洶,澤白行省曰:「國兵非少,今籍民以示少,非所以安反側也。

且當籍者眾,民或有他心。」

議遂格。

澤又興學校,召長老及諸生講肄經義,行鄉飲酒禮,旁郡聞而慕之。

興化故號多士,士咸知嚮慕,以澤與常袞、方儀並肖像祠於學官。

至元二十一年,調永州路判官。

湖廣平章政事要束木貪縱一婬一虐,誅求無厭。

或妄言初歸附時,州縣長吏及吏胥富人比屋斂銀,將輸之官,銀已具而事遂中止。

要束木即下令,責民自實,使者旁午,隨地置獄,株連蔓引,備極慘酷,民以考掠瘐死者載道,所獲不貲,要束木盡掩有之。

有使至永,澤戒吏美供帳,豐酒食,務順適其意。

使者感愧,無所發其毒,因間以利害曉之,一郡由是獲安,是歲,盜起寶慶、武崗,皆永旁郡也。

行省遣澤討平之,俘獲五百餘人,簡出其詿誤者百有五十人,上書言狀,誅其首惡者三十一人,余得減死。

二十六年,丞相桑哥建議考校錢谷,天下一騷一動。

澤歎曰:「民不堪命矣。」

即自上計行省。

要束木怒曰:「郡國錢糧無不增羨,永州何為獨不然!此直孫府判倚其才辨慢我,亟拘繫之,非死不釋也。」

明年,桑哥敗,要束木伏誅,澤始得釋。

二十九年,湖廣平章政事闊裡吉思薦澤才堪將帥,以行省員外郎從征海南黎。

黎人平,軍還,上功,授廣南西道宣慰副使。

秋七月,並左右兩江道歸廣西宣慰司,置都元帥府,澤為廣西兩江道宣慰副使、僉都元帥府事。

兩江荒遠瘴癘,與百夷接,不知禮法,澤作《司規》三十有二章,以漸為教,其民至今遵守之。

又省廄置二十二所,以紓民力。

歲饑,上言蠲其田租,發象州、賀州官粟三千五百石以賑饑者,既發,乃上其事。

時行省平章哈剌哈孫察其心誠一愛一民,不以專擅罪之。

邕管徼外蠻數為寇,澤循行並徼,得厄塞處,布畫遠邇,募民伉健者四千六百餘戶,置雷留那扶十屯,列營堡以守之。

陂水墾田,築八堨以節瀦洩,得稻田若干畝,歲收谷若干石為軍儲,邊民賴之。

海北元帥薛赤干贓利事覺,行省檄澤驗治。

澤馳至雷州,盡發其一奸一贓,縱所掠男一女四百八十二口、牛數千頭,金銀器物稱是,海北之民欣忭相慶。

御史台言:烏古孫澤奉使知大體,如汲長孺;為將計萬全,如趙充國。

可屬大任。」

詔擢為海北海南廉訪使。

故例,圭田至秋乃入租,後遂計月受之,澤視事三月,民輸租計米五百石,澤曰:「夫子有言,事君者先其事,後其食。

吾蒞政日淺,而受祿四倍,非情所安。」

量食而入,余悉委學官,給諸生以勸業。

常曰:「士非儉無以養廉,非廉無以養德。」

身一布袍數年,妻子樸素無華,人皆言之,澤不以為意也。

雷州地近海,潮汐嚙其東南,陂塘鹼,農病焉。

而西北廣衍平袤,宜為陂塘,澤行視城一陰一,曰:「三溪徒走海,而不以灌溉,此史起所以薄西門豹也。」

乃教民浚故湖,築大堤,堨三溪瀦之,為斗門七,堤堨六,以制其贏耗;釃為渠二十有四,以達其注輸。

渠皆支別為閘,設守視者,時其啟閉,計得良田數千頃,瀕海廣潟並為膏土。

民歌之曰:「舄鹵為田兮,孫父之教。

渠之泱泱兮,長我粳稻。

自今有年兮,無旱無澇。」

至大元年,改福建廉訪使。

澤宿有德於閩,閩人安之。

有芝五色產於憲司之澄清堂,士民以為澤之所致。

以母年逾八十,求歸養長沙。

歲余,母喪,澤以哀毀卒。

妻杜,以夫死,飲食不入口者十有三日,不死,乃復食。

澤積官自承直郎至中大夫,謚正憲。

子良禎,仕至中書右丞,以功名終。

○趙炳

趙炳,字彥明,惠州灤一陽一人。

父弘,有勇略,國初為征行兵馬都元帥,積階奉國上將軍。

炳幼失怙恃,鞠於從兄。

歲饑,往平州就食,遇盜,欲殺之,兄解一衣就縛。

炳年十二,泣請代兄,盜驚異,捨之而去。

甫弱冠,以勳閥之子,侍世祖於潛邸,恪勤不怠,遂蒙眷遇。

世祖次桓、撫間,以炳為撫州長,城邑規制,為之一新。

己未,王師伐宋。

未幾,北方有警,括兵斂財,燕薊一騷一動。

王師北還,炳遠迓中途,具以事聞,追所括兵及橫斂財物,悉歸於民,世祖嘉其忠。

中統元年,命判北京宣撫司事。

北京控制遼東,番夷雜處,號稱難治。

時參知政事楊果為宣撫使,聞炳至,喜曰:「吾屬無憂矣。」

三年,括北京鷹坊等戶丁為兵,蠲其賦,令炳總之。

時李璮叛,據濟南,炳請討之。

國兵圍城,炳將千人獨當北面,有所俘獲,即縱遣去,曰:「脅從之徒,不足治也。」

濟南平,入為刑部侍郎,兼中書省斷事官。

時有攜一妓一登龍舟者,即按之以法,未幾,其人死,其子犯蹕訴冤,詔讓之,炳曰:「臣執法尊君,職當為也。」

帝怒,命之出,既而謂侍臣曰:「炳用法太峻,然非循情者。」

改樞密院斷事官。

濟南妖民作亂,賜金虎符,加昭勇大將軍、濟南路總管。

炳至,止罪首惡,余一黨一解散。

歲凶,發廩賑民,而後以聞,朝廷不之罪也。

遷遼東提刑按察使,遼東聞其來,豪猾屏跡。

至元九年,帝念關中重地,風俗強悍,思得剛鯁舊臣以臨之,授炳京兆路總管,兼府尹。

皇子安西王開府於秦,詔治宮室,悉聽炳裁製。

王府吏卒橫暴擾民者,即建白,繩以法。

王命之曰:「後有犯者,勿復啟,請若自處之。」

自是豪猾斂戢,秦民以安。

有旨以解州鹽賦給王府經費,歲久,積逋二十餘萬緡,有司追理,僅獲三之一,民已不堪。

炳密啟王曰:「十年之逋,責償一日,其孰能堪!與其裒斂病民,孰若惠澤加於民乎!」王善其言,遽命免征。

會王北伐,詔以京兆一年之賦充軍資,炳復請曰:「所征逋課,足佐軍用,可貸歲賦,以蘇民力。」

令下,秦民大悅。

十四年,加鎮國上將軍、安西王相。

王府冬居京兆,夏徙六盤山,歲以為常。

王既北伐,六盤守者構亂,炳自京兆率兵往捕,甫及再旬,元惡授首。

十五年春,六盤再亂,復討平之。

王還自北,嘉賞戰功,賚賜有加。

是歲十一月,王薨。

十六年秋,被旨入見便殿,帝勞之曰:「卿去數載,衰白若此,關中事煩可知已。」

詢及民間利病,炳悉陳之,因言王薨之後,運使郭琮、郎中郭叔雲竊弄威一柄一,恣為不法。

帝臥聽,遽起曰:「聞卿斯言,使老者增健。」

飲以上尊馬潼。

改中奉大夫、安西王相,兼陝西五路西蜀四川課程屯田事,余職如故,即令乘傳偕敕使數人往按琮等。

至則琮假嗣王旨,入炳罪,收炳妻孥囚之。

時嗣王之六盤,徙炳等於平涼北崆峒山,囚閉益嚴。

炳子仁榮訴於上,即詔近侍二人馳驛而西,脫炳,且械琮一黨一偕來。

琮等留使者,醉以酒,先遣人毒炳於平涼獄中。

其夜星隕,有聲如雷,年五十九,實十七年三月也。

帝聞之,撫髀歎曰:「失我良臣!」俄械琮等百餘人至,帝親鞫問,盡得其情,既各伏辜,命仁榮手刃琮、叔雲於東城,籍其家以付仁榮。

仁榮曰:「不共戴天之人,所蓄之物,皆取於民,何忍受之!」帝善之,別賜鈔二萬二千五百緡,為治喪具。

國朝舊制,無賻臣下禮,蓋殊恩也。

六月,詔雪炳冤,特贈中書左丞,謚忠愍。

子六人:仁顯,早亡。

次仁表,仁榮,仁旭,仁舉,仁軌。

仁榮仕至中書平章政事;余俱登顯仕。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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