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白話版
志第九 祭祀下(原文)
宗廟 社稷 靈星 先農 迎春
光武帝建武二年正月,立高廟於雒陽。
四時祫祀,高帝為太祖,文帝為太宗,武帝為世宗,如舊。
余帝四時春以正月,夏以四月,秋以七月,冬以十月及臘,一歲五祀。
三年正月,立親廟雒陽,祀父南頓君以上至舂陵節侯。
時寇賊未夷,方務征伐,祀儀未設。
至十九年,盜賊討除,戎事差息,於是五官中郎將張純與太僕朱浮奏議:「禮,為人子事大宗,降其私親。
禮之設施,不授之與自得之異意。
當除今親廟四。
孝宣皇以孫後祖,為父立廟於奉明,曰皇考廟,獨群臣侍祠。
願下有司議先帝四廟當代親廟者及皇考廟事。」
下公卿、博士、議郎。
大司徒涉等議:「宜奉所代,立平帝、哀帝、成帝、元帝廟,代今親廟。
兄弟以下,使有司祠。
宜為南頓君立皇考廟,祭上至舂陵節侯,群臣奉祠。」
時議有異,不著。
上可涉等議,詔曰:「以宗廟處所未定,且合祭高廟。
其成、哀、平且祠祭長安故高廟。
其南陽舂陵歲時各且因故園廟祭祀。
園廟去太守治所遠者,在所令長行太守事侍祠。
惟孝宣帝有功德,其上尊號曰中宗。」
於是雒陽高廟四時加祭孝宣、孝元,凡五帝。
其西廟成、哀、平三帝主,四時祭於故高廟。
東廟,京兆尹侍祠,冠衣車服如太常祠陵廟之禮。
南頓君以上至節侯,皆就園廟。
南頓君稱皇考廟,鉅鹿都尉稱皇祖考廟,鬱林太守稱皇曾祖考廟,節侯稱皇高祖考廟,在所郡縣侍祠。
二十六年,有詔問張純,禘合之禮不施行幾年。
純奏:「禮,三年一祫,五年一禘。
毀廟之主,陳於太祖;未毀廟之主,皆升,合食太祖;五年再殷察。
舊制,三年三祫,毀廟主合食高廟,存廟主未嘗合。
元始五年,始行禘禮。
父為昭,南向;子為穆,北向。
父子不並坐,而孫從王父。
禘之為言諦,禘諟昭穆,尊卑之義。
以夏四月陽氣在上,陰氣在下,故正尊卑之義。
合以冬十月,五穀成熟,故骨肉合飲食。
祖宗廟未定,且合祭。
今宜以時定。」
語在《純傳》。
上難復立廟,遂以合祭高廟為常。
後以三年冬祫,五年夏禘之時,但就陳祭毀廟主而已,謂之殷。
太祖東面,惠、文、武、元帝為昭,景、宣帝為穆。
惠、景、昭三帝非殷祭時不祭。
光武皇帝崩,明帝即位,以光武帝撥亂中興,更為起廟,尊號曰世祖廟。
以元帝於光武為穆,故雖非宗,不毀也。
後遂為常。
明帝臨終遺詔,遵儉無起寢廟,藏主於世祖廟更衣。
孝章即位,不敢違,以更衣有小別,上尊號曰顯宗廟,間祠於更衣,四時合祭於世祖廟。
語在《章紀》。
章帝臨崩,遺詔無起寢廟,廟如先帝故事。
和帝即位不敢違,上尊號曰肅宗。
後帝承尊,皆藏主於世祖廟,積多無別,是後顯宗但為陵寢之號。
永元中,和帝追尊其母梁貴人曰恭懷皇后,陵曰西陵。
以竇後配食章帝,恭懷後別就陵寢祭之。
和帝崩,上尊號曰穆宗。
殤帝生三百餘日而崩,鄧太后攝政,以尚嬰孩,故不列於廟,就陵寢祭之而已。
安帝以清河孝王子即位,建光元年,追尊其祖母宋貴人曰敬隱後,陵曰敬北陵。
亦就陵寢祭,太常領如西陵。
追尊父清河孝王曰孝德皇,母曰孝德後,清河嗣王奉祭而已。
安帝以讒害大臣,廢太子,及崩,無上宗之奏。
後以自建武以來無毀者,故遂常祭,因以其陵號稱恭宗。
順帝即位,追尊其母曰恭愍後,陵曰恭北陵,就陵寢祭,如敬北陵。
順帝崩,上尊號曰敬宗。
沖質帝皆小崩,梁太后攝政,以殤帝故事,就陵寢祭。
凡祠廟訖,三公分祭之。
桓帝以河間孝王孫蠡吾侯即位,亦追尊祖考,王國奉祀。
語在《章和八王傳》。
桓帝崩,上尊號曰威宗,無嗣。
靈帝以河間孝王曾孫解犢侯即位,亦追尊祖考。
語在《章和八王傳》。
靈帝時,京都四時所祭高廟五主,世祖廟七主,少帝三陵,追尊後三陵,凡牲用十八太牢,皆有副倅。
故高廟三主親毀之後,亦但殷祭之歲奉祠。
靈帝崩,獻帝即位。
初平中,相國董卓、左中郎將蔡邕等以和帝以下,功德無殊,而有過差,不應為宗,及余非宗者追尊三後,皆奏毀之。
四時所祭,高廟一祖二宗,及近帝四,凡七帝。
古不墓祭,漢諸陵皆有園寢,承秦所為也。
說者以為古宗廟前制廟,後制寢,以像人之居前有朝,後有寢也。
《月令》有「先薦寢廟」,《詩》稱「寢廟弈弈」,言相通也。
廟以藏主,以四時祭。
寢有衣冠幾杖象生之具,以薦新物。
秦始出寢,起於墓側,漢因而弗改,故陵上稱寢殿,起居衣服象生人之具,古寢之意也。
建武以來,關西諸陵以轉久遠,但四時特牲祠;帝每幸長安謁諸陵,乃太牢祠。
自雒陽諸陵至靈帝,皆以晦望二十四氣伏臘及四時祠。
廟日上飯,太官送用物,園令、食監典省,其親陵所宮人隨鼓漏理被枕,具盥水,陳嚴具。
建武二年,立太社稷於雒陽,在宗廟之右,方壇,無屋,有牆門而已。
二月、八月及臘,一歲三祠,皆太牢具,使有司祠。
《孝經援神契》曰:「社者,土地之主也。
稷者,五穀之長也。」
《禮記》及《國語》皆謂共工氏之子曰句龍,為后土官,能平九土,故祀以為社。
烈山氏之子曰柱,能植百谷疏,自夏以上祀以為稷,至殷以柱久遠,而堯時棄為後稷,亦植百谷,故廢柱,祀棄為稷。
大司農鄭玄說,古者官有大功,則配食其神。
故句龍配食於社,棄配食於稷。
郡縣置社稷,太守、令、長侍祠,牲用羊豕。
唯州所治有社無稷,以其使官。
古者師行平有載社主,不載稷也。
國家亦有五祀之祭,有司掌之,其禮簡於社稷雲。
漢興八年,有言周興而邑立後稷之祀,於是高帝令天下立靈星祠。
言祠後稷而謂之靈星者,以後稷又配食星也。
舊說,星謂天田星也。
一曰,龍左角為天田官,主谷。
祀用壬辰位祠之。
壬為水,辰為龍,就其類也。
牲用太牢,縣邑令長侍祠。
舞者用童一男十六人。
舞者象教田,初為芟除,次耕種、芸耨、驅爵及獲刈、舂簸之形,像其功也。
縣邑常以乙未日祠先農於乙地,以丙戌日祠風伯於戌地,以己丑日祠雨師於丑地,用羊豕。
立春之日,皆青幡幘,迎春於東郭外。
令一童一男冒青巾,衣青衣,先在東郭外野中。
迎春至者,自野中出,則迎者拜之而還,弗祭。
三時不迎。
論曰:「臧文仲祀爰居,而孔子以為不知。
《漢書·郊祀志》著自秦以來迄於王莽,典祀或有未修,而爰居之類眾焉。
世祖中興,蠲除非常,修復舊祀,方之前事邈殊矣。
嘗聞儒言,三皇無文,結繩以治,自五帝始有書契。
至於三王,俗化雕文,詐偽漸興,始有印璽,以檢一奸一萌,然猶未有金玉銀銅之器也。
自上皇以來封泰山者,至周七十二代。
封者,謂封土為壇,柴祭告天,代興成功也。
《禮記》所謂「因名山升中於天」者也。
易姓則改封者,著一代之始,明不相襲也。
繼世之王巡狩,則修封以祭而已。
自秦始皇、孝武帝封泰山,本由好仙、信方士之言,造為石檢印封之事也。
所聞如此。
雖誠天道難可度知,然其大較猶有本要。
天道質誠,約而不費者也。
故牲有犢,器用陶匏,殆將無事於檢封之間,而樂難攻之石也。
且唯封為改代,故曰岱宗。
夏康、周宣,由廢復興,不聞改封。
世祖欲因孝武故封,實繼祖宗之道也。
而梁松固爭,以為必改。
乃當夫既封之後,未有福,而松卒被誅死。
雖罪由身,蓋亦誣神之咎也。
且帝王所以能大顯於後者,實在其德加於民,不聞其在封矣。
言天地者莫大於《易》,《易》無六宗在中之象。
若信為天地四方所宗,是至大也。
而比太社,又為失所,難以為誠矣!
贊曰:天地禋郊,宗廟享祀,鹹秩無文,山川具止。
一婬一乃國紊,典惟皇紀。
肇自盛敬,孰崖厥始?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