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白話版》志第九 祭祀下(原文):光武帝建武二年正月,立高廟於雒陽。四時祫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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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白話版》志第九 祭祀下(原文)

後漢書白話版

志第九 祭祀下(原文)

宗廟 社稷 靈星 先農 迎春

光武帝建武二年正月,立高廟於雒陽。

四時祫祀,高帝為太祖,文帝為太宗,武帝為世宗,如舊。

余帝四時春以正月,夏以四月,秋以七月,冬以十月及臘,一歲五祀。

三年正月,立親廟雒陽,祀父南頓君以上至舂陵節侯。

時寇賊未夷,方務征伐,祀儀未設。

至十九年,盜賊討除,戎事差息,於是五官中郎將張純與太僕朱浮奏議:「禮,為人子事大宗,降其私親。

禮之設施,不授之與自得之異意。

當除今親廟四。

孝宣皇以孫後祖,為父立廟於奉明,曰皇考廟,獨群臣侍祠。

願下有司議先帝四廟當代親廟者及皇考廟事。」

下公卿、博士、議郎。

大司徒涉等議:「宜奉所代,立平帝、哀帝、成帝、元帝廟,代今親廟。

兄弟以下,使有司祠。

宜為南頓君立皇考廟,祭上至舂陵節侯,群臣奉祠。」

時議有異,不著。

上可涉等議,詔曰:「以宗廟處所未定,且合祭高廟。

其成、哀、平且祠祭長安故高廟。

其南陽舂陵歲時各且因故園廟祭祀。

園廟去太守治所遠者,在所令長行太守事侍祠。

惟孝宣帝有功德,其上尊號曰中宗。」

於是雒陽高廟四時加祭孝宣、孝元,凡五帝。

其西廟成、哀、平三帝主,四時祭於故高廟。

東廟,京兆尹侍祠,冠衣車服如太常祠陵廟之禮。

南頓君以上至節侯,皆就園廟。

南頓君稱皇考廟,鉅鹿都尉稱皇祖考廟,鬱林太守稱皇曾祖考廟,節侯稱皇高祖考廟,在所郡縣侍祠。

二十六年,有詔問張純,禘合之禮不施行幾年。

純奏:「禮,三年一祫,五年一禘。

毀廟之主,陳於太祖;未毀廟之主,皆升,合食太祖;五年再殷察。

舊制,三年三祫,毀廟主合食高廟,存廟主未嘗合。

元始五年,始行禘禮。

父為昭,南向;子為穆,北向。

父子不並坐,而孫從王父。

禘之為言諦,禘諟昭穆,尊卑之義。

以夏四月陽氣在上,陰氣在下,故正尊卑之義。

合以冬十月,五穀成熟,故骨肉合飲食。

祖宗廟未定,且合祭。

今宜以時定。」

語在《純傳》。

上難復立廟,遂以合祭高廟為常。

後以三年冬祫,五年夏禘之時,但就陳祭毀廟主而已,謂之殷。

太祖東面,惠、文、武、元帝為昭,景、宣帝為穆。

惠、景、昭三帝非殷祭時不祭。

光武皇帝崩,明帝即位,以光武帝撥亂中興,更為起廟,尊號曰世祖廟。

以元帝於光武為穆,故雖非宗,不毀也。

後遂為常。

明帝臨終遺詔,遵儉無起寢廟,藏主於世祖廟更衣。

孝章即位,不敢違,以更衣有小別,上尊號曰顯宗廟,間祠於更衣,四時合祭於世祖廟。

語在《章紀》。

章帝臨崩,遺詔無起寢廟,廟如先帝故事。

和帝即位不敢違,上尊號曰肅宗。

後帝承尊,皆藏主於世祖廟,積多無別,是後顯宗但為陵寢之號。

永元中,和帝追尊其母梁貴人曰恭懷皇后,陵曰西陵。

以竇後配食章帝,恭懷後別就陵寢祭之。

和帝崩,上尊號曰穆宗。

殤帝生三百餘日而崩,鄧太后攝政,以尚嬰孩,故不列於廟,就陵寢祭之而已。

安帝以清河孝王子即位,建光元年,追尊其祖母宋貴人曰敬隱後,陵曰敬北陵。

亦就陵寢祭,太常領如西陵。

追尊父清河孝王曰孝德皇,母曰孝德後,清河嗣王奉祭而已。

安帝以讒害大臣,廢太子,及崩,無上宗之奏。

後以自建武以來無毀者,故遂常祭,因以其陵號稱恭宗。

順帝即位,追尊其母曰恭愍後,陵曰恭北陵,就陵寢祭,如敬北陵。

順帝崩,上尊號曰敬宗。

沖質帝皆小崩,梁太后攝政,以殤帝故事,就陵寢祭。

凡祠廟訖,三公分祭之。

桓帝以河間孝王孫蠡吾侯即位,亦追尊祖考,王國奉祀。

語在《章和八王傳》。

桓帝崩,上尊號曰威宗,無嗣。

靈帝以河間孝王曾孫解犢侯即位,亦追尊祖考。

語在《章和八王傳》。

靈帝時,京都四時所祭高廟五主,世祖廟七主,少帝三陵,追尊後三陵,凡牲用十八太牢,皆有副倅。

故高廟三主親毀之後,亦但殷祭之歲奉祠。

靈帝崩,獻帝即位。

初平中,相國董卓、左中郎將蔡邕等以和帝以下,功德無殊,而有過差,不應為宗,及余非宗者追尊三後,皆奏毀之。

四時所祭,高廟一祖二宗,及近帝四,凡七帝。

古不墓祭,漢諸陵皆有園寢,承秦所為也。

說者以為古宗廟前制廟,後制寢,以像人之居前有朝,後有寢也。

《月令》有「先薦寢廟」,《詩》稱「寢廟弈弈」,言相通也。

廟以藏主,以四時祭。

寢有衣冠幾杖象生之具,以薦新物。

秦始出寢,起於墓側,漢因而弗改,故陵上稱寢殿,起居衣服象生人之具,古寢之意也。

建武以來,關西諸陵以轉久遠,但四時特牲祠;帝每幸長安謁諸陵,乃太牢祠。

自雒陽諸陵至靈帝,皆以晦望二十四氣伏臘及四時祠。

廟日上飯,太官送用物,園令、食監典省,其親陵所宮人隨鼓漏理被枕,具盥水,陳嚴具。

建武二年,立太社稷於雒陽,在宗廟之右,方壇,無屋,有牆門而已。

二月、八月及臘,一歲三祠,皆太牢具,使有司祠。

《孝經援神契》曰:「社者,土地之主也。

稷者,五穀之長也。」

《禮記》及《國語》皆謂共工氏之子曰句龍,為后土官,能平九土,故祀以為社。

烈山氏之子曰柱,能植百谷疏,自夏以上祀以為稷,至殷以柱久遠,而堯時棄為後稷,亦植百谷,故廢柱,祀棄為稷。

大司農鄭玄說,古者官有大功,則配食其神。

故句龍配食於社,棄配食於稷。

郡縣置社稷,太守、令、長侍祠,牲用羊豕。

唯州所治有社無稷,以其使官。

古者師行平有載社主,不載稷也。

國家亦有五祀之祭,有司掌之,其禮簡於社稷雲。

漢興八年,有言周興而邑立後稷之祀,於是高帝令天下立靈星祠。

言祠後稷而謂之靈星者,以後稷又配食星也。

舊說,星謂天田星也。

一曰,龍左角為天田官,主谷。

祀用壬辰位祠之。

壬為水,辰為龍,就其類也。

牲用太牢,縣邑令長侍祠。

舞者用童一男十六人。

舞者象教田,初為芟除,次耕種、芸耨、驅爵及獲刈、舂簸之形,像其功也。

縣邑常以乙未日祠先農於乙地,以丙戌日祠風伯於戌地,以己丑日祠雨師於丑地,用羊豕。

立春之日,皆青幡幘,迎春於東郭外。

令一童一男冒青巾,衣青衣,先在東郭外野中。

迎春至者,自野中出,則迎者拜之而還,弗祭。

三時不迎。

論曰:「臧文仲祀爰居,而孔子以為不知。

《漢書·郊祀志》著自秦以來迄於王莽,典祀或有未修,而爰居之類眾焉。

世祖中興,蠲除非常,修復舊祀,方之前事邈殊矣。

嘗聞儒言,三皇無文,結繩以治,自五帝始有書契。

至於三王,俗化雕文,詐偽漸興,始有印璽,以檢一奸一萌,然猶未有金玉銀銅之器也。

自上皇以來封泰山者,至周七十二代。

封者,謂封土為壇,柴祭告天,代興成功也。

《禮記》所謂「因名山升中於天」者也。

易姓則改封者,著一代之始,明不相襲也。

繼世之王巡狩,則修封以祭而已。

自秦始皇、孝武帝封泰山,本由好仙、信方士之言,造為石檢印封之事也。

所聞如此。

雖誠天道難可度知,然其大較猶有本要。

天道質誠,約而不費者也。

故牲有犢,器用陶匏,殆將無事於檢封之間,而樂難攻之石也。

且唯封為改代,故曰岱宗。

夏康、周宣,由廢復興,不聞改封。

世祖欲因孝武故封,實繼祖宗之道也。

而梁松固爭,以為必改。

乃當夫既封之後,未有福,而松卒被誅死。

雖罪由身,蓋亦誣神之咎也。

且帝王所以能大顯於後者,實在其德加於民,不聞其在封矣。

言天地者莫大於《易》,《易》無六宗在中之象。

若信為天地四方所宗,是至大也。

而比太社,又為失所,難以為誠矣!

贊曰:天地禋郊,宗廟享祀,鹹秩無文,山川具止。

一婬一乃國紊,典惟皇紀。

肇自盛敬,孰崖厥始?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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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白話版
《後漢書》簡介卷一上 光武帝紀第一上卷一下 光武帝紀第一下卷二 顯宗孝明帝紀第二卷三 肅宗孝章帝紀第三卷四 孝和孝殤帝紀第四卷五 孝安帝紀第五卷六 孝順孝沖孝質帝紀第六卷七 孝桓帝紀第七卷八 孝靈帝紀第八卷九 孝獻帝紀第九卷十上 皇后紀第十上卷十上 皇后紀第十上卷十一 劉玄劉盆子列傳第一卷十二 王劉張李彭盧列傳第二卷十三 隗囂公孫述列傳第三卷十四 宗室四王三侯列傳第四卷十五 李王鄧來列傳第五卷十六 鄧寇列傳第六卷十七 馮岑賈列傳第七卷十八 吳蓋陳臧列傳第八卷十九 耿弇列傳第九卷二十 銚期王霸祭遵列傳第十卷二十一 任李萬邳劉耿列傳第十一卷二十二 朱景王杜馬劉傅堅馬列傳第十二卷二十三 竇融列傳第十三卷二十四 馬援列傳第十四卷二十五 卓魯魏劉列傳第十五卷二十六 伏侯宋蔡馮趙牟韋列傳第十六卷二十七 宣張二王杜郭吳承鄭趙列傳第十七卷二十八上 桓譚馮衍列傳第十八卷二十九 申屠剛鮑永郅惲列傳第十九卷三十上 蘇竟楊厚列傳第二十上卷三十下 郎顗襄楷列傳第二十下卷三十一 郭杜孔張廉王蘇羊賈陸列傳第二十一卷三十二 樊宏陰識列傳第二十二卷三十三 朱馮虞鄭周列傳第二十三卷三十四 梁統列傳第二十四卷三十五 張曹鄭列傳第二十五卷三十六 鄭范陳賈張列傳第二十六卷三十七 桓榮丁鴻列傳第二十七卷三十八 張法滕馮度楊列傳第二十八卷三十九 劉趙淳於江劉周趙列傳第二十九卷四十上 班彪列傳第三十上卷四十下 班彪列傳第三十下卷四十一 第五鍾離宋寒列傳第三十一卷四十二 光武十王列傳第三十二卷四十三 朱樂何列傳第三十三卷四十四 鄧張徐張胡列傳第三十四卷四十五 袁張韓周列傳第三十五卷卷四十六 郭陳列傳第三十六卷四十七 班梁列傳第三十七卷四十八 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第三十八卷四十九 王充王符仲長統列傳第三十九卷五十 孝明八王列傳第四十卷五十一 李陳龐陳橋列傳第四十一卷五十二 崔駰列傳第四十二卷五十三 周黃徐姜申屠列傳第四十三卷五十四 楊震列傳第四十四卷五十五 章帝八王列傳第四十五卷五十六 張王種陳列傳第四十六卷五十七 杜欒劉李劉謝列傳第四十七卷五十八 虞傅蓋臧列傳第四十八卷五十九 張衡列傳第四十九卷六十上 馬融列傳第五十上卷六十下 蔡邕列傳第五十下卷六十一 左周黃列傳第五十一卷六十二 荀韓鍾陳列傳第五十二卷六十三 李杜列傳第五十三卷六十四 吳延史盧趙列傳第五十四卷六十五 皇甫張段列傳第五十五卷六十六 陳王列傳第五十六卷六十七 黨錮列傳第五十七卷六十八 郭符許列傳第五十八卷六十九 竇何列傳第五十九卷七十 鄭孔荀列傳第六十卷七十一 皇甫嵩朱俊列傳第六十一卷七十二 董卓列傳第六十二卷七十三 劉虞公孫瓚陶謙列傳第六十三卷七十四上 袁紹劉表列傳第六十四上卷七十四下 袁紹劉表列傳第六十四下卷七十五 劉焉袁術呂布列傳第六十五卷七十六 循吏列傳第六十六卷七十七 酷吏列傳第六十七卷七十八 宦者列傳第六十八卷七十九上 儒林列傳第六十九上卷七十九下 儒林列傳第六十九下卷八十上 文苑列傳第七十上卷八十下 文苑列傳第七十下卷八十一 獨行列傳第七十一卷八十二上 方術列傳第七十二上卷八十二下 方術列傳第七十二下卷八十三 逸民列傳第七十三卷八十四 列女傳第七十四卷八十五 東夷列傳第七十五卷八十六 南蠻西南夷列傳第七十六卷八十七 西羌傳第七十七卷八十八 西域傳第七十八卷八十九 南匈奴列傳第七十九卷九十 烏桓鮮卑列傳第八十志第一 律歷上(原文)志第二 律歷中(原文)志第三 律歷下(原文)志第五 禮儀中(原文)志第六 禮儀下(原文)志第七 祭祀上(原文)志第八 祭祀中(原文)志第九 祭祀下(原文)志第十 天文上(原文)志第十一 天文中(原文)志第十二 天文下(原文)志第十三 五行一 (原文)志第十四 五行二 (原文)志第十五 五行三 (原文)志第十六 五行四 (原文)志第十七 五行五 (原文)志第十八 五行六 (原文)志第十九 郡國一(原文)志第二十 郡國二(原文)志第二十一 郡國三(原文)志第二十二 郡國四(原文)志第二十三 郡國五(原文)志第二十四 百官一(原文)志第二十五 百官二(原文)志第二十六 百官三(原文)志第二十七 百官四(原文)志第二十八 百官五(原文)志第二十九輿服上(原文)志第三十輿服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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