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白話版
志第十六 五行四 (原文)
地震 山崩 地陷 大風拔樹 螟 牛疫
《五行傳》曰「治宮室,飾台榭,內一婬一亂,犯親戚,侮父兄,則稼穡不成。」
謂土失其一性一而為災也。
又曰:「思心不容,是謂不聖。
厥咎霿,厥罰恆風,厥極凶短折。
時則有脂夜之妖,時則有華孽,時則有牛禍,時則有心腹之痾,時則有黃眚、黃祥,惟金、水、木、火沴土。」
華孽,劉歆傳為蠃蟲之孽,謂螟屬也。
世祖建武二十二年九月,郡國四十二地震,南陽尤甚,地裂壓殺人。
其後武谿蠻夷反,為寇害,至南郡,發荊州諸郡兵,遣武威將軍劉尚擊之,為夷所圍,復發兵赴之,尚遂為所沒。
章帝建初元年三月甲寅,山陽、東平地震。
和帝永元四年六月丙辰,郡國十三地震。
《春秋漢含孳》曰:「女主盛,臣制命,則地動坼,畔震起,山崩淪。」
是時,竇太后攝政,兄竇憲專權,將以是受禍也。
後五日,詔收憲印綬,兄弟就國,一逼一迫皆自一殺。
五年二月戊午,隴西地震。
懦說民安土者也,將大動,行大震。
九月,匈奴單于於除鞬叛,遣使發邊郡兵討之。
七年九月癸卯,京都地震。
儒說奄官無陽施,猶婦人也。
是時和帝與中常侍鄭眾謀奪竇氏權,德之,因任用之,及幸常侍蔡倫,二人始並用權。
九年三月庚辰,隴西地震。
閏月,塞外羌犯塞,殺略吏民,使征西將軍劉尚擊之。
安帝永初元年,郡國十八地震。
李固曰:「地者陰也,法當安靜。
今乃越陰之職,專陽之政,故應以震動。」
是時,鄧太后攝政專事,訖建光中,太后崩,安帝乃得制政,於是陰類並勝,西羌亂夏,連十餘年。
二年,郡國十二地震。
三年十二月辛酉,郡國九地震。
四年三月癸巳,郡國四地震。
五年正月丙戌,郡國十地震。
七年正月壬寅,二月丙午,郡國十八地震。
元初元年,郡國十五地震。
二年十一月庚申,郡國十地震。
三年二月,郡國十地震。
十一月癸卯,郡國九地震。
四年,郡國十三地震。
五年,郡國十四地震。
六年二月乙巳,京都、郡國四十二地震,或地坼裂,湧水,壞敗城郭、民室屋,壓殺人。
冬,郡國八地震。
永寧元年,郡國二十三地震。
建光元年九月己丑,郡國三十五地震,或地坼裂,壞城郭室屋,壓殺人。
是時,安帝不能明察,信宮人及阿母聖等讒言,破壞鄧太后家,於是專聽信聖及宦者,中常侍江京、樊豐等皆得用權。
延光元年七月癸卯,京都、郡國十三地震。
九月戊申,郡國二十七地震。
二年,京都、郡國三十二地震。
三年,京都、郡國二十三地震。
是時,以讒免太尉楊震,廢太子。
四年十一月丁巳,京都、郡國十六地震。
時安帝既崩,閻太后攝政,兄弟閻顯等並用事,遂斥安帝子。
更征諸國王子,未至,中黃門遂誅顯兄弟。
順帝永建三年正月丙子,京都、漢陽地震。
漢陽屋壞殺人,地坼湧水出。
是時,順帝阿母宋娥及中常侍張昉等用權。
陽嘉二年四月己亥,京都地震,是時,爵號宋娥為山陽君。
四年十二月甲寅。
京都地震。
永和二年四月丙申,京都地震。
是時宋娥構一奸一誣罔,五月事覺,收印綬,歸田里。
十一月丁卯,京都地震。
是時,太尉王龔以中常侍張昉等專弄國權,欲奏誅之,時龔宗親有以楊震行一事諫之止雲。
三年二月乙亥,京都、金城、隴西地震裂,城郭、室屋多壞,壓殺人。
閏月己酉,京都地震。
十月,西羌二千餘騎入金城塞,為涼州害。
四年三月乙亥,京都地震。
五年二月戍申,京都地震。
建康元年正月,涼州部郡六地震。
從去年九月以來至四月,凡百八十地震,山谷坼裂,壞敗城寺,傷害人、物。
三月,護羌校尉趙沖為叛胡所殺。
九月丙午,京都地震。
是時,順帝崩,梁太后攝政,欲為順帝作陵,制度奢廣,多壞吏民塚。
尚書欒巴諫事,太后怒。
癸卯,詔書收巴下獄,欲殺之。
丙午,地震,於是太后乃出巴,免為庶人。
桓帝建和元年四月庚寅,京都地震。
九月丁卯,京都地震。
是時,梁太后攝政,兄冀持權。
至和平元年,太后崩,然冀猶秉政專事,至延熹二年,乃誅滅。
三年九月己卯,地震,庚寅又震。
元嘉元年十一月辛巳,京都地震。
二年正月丙辰,京都地震。
十月乙亥,京都地震。
永興二年二月癸卯,京都地震。
永壽二年十二月,京都地震。
延熹四年,京都、右扶風、涼州地震。
五年五月乙亥,京都地震。
是時,桓帝與中常侍單超等謀誅除梁冀,聽之,並使用事專權。
又鄧皇后本小人,一性一行無恆,苟有顏色,立以為後,後卒坐執左道廢,以憂死。
八年九月丁未,京都地震。
靈帝建寧四年二月癸卯,地震。
是時,中常侍曹節、王甫等皆專權。
熹平二年六月,地震。
六年十月辛丑,地震。
光和元年二月辛未,地震。
四月丙辰,地震。
靈帝時宦者專恣。
二年三月,京兆地震。
三年自秋至明年春,酒泉表氏地八十餘動,湧水出,城中官寺民舍皆頓。
縣易處,更築城郭。
獻帝初平二年六月丙戌,地震。
興平元年六月丁丑,地震。
和帝永元元年七月,會稽南山崩。
會稽,南方大名山也。
京房《易傳》曰:「山崩,陰乘陽,弱勝強也。」
劉尚以為山陽,君也;水陰,民也;君道崩壞,百姓失所也。
劉歆以為崩猶弛也。
是時,竇太后攝政,兄竇憲專權。
七年七月,趙國易陽地裂。
京房《易傳》曰:「地裂者,臣下分離,不肯相從也。」
是時,南單于眾乖離,漢軍追討。
十二年夏,閏四月戊辰,南郡秭歸山高四百丈崩,填溪,殺百餘人。
明年冬,巫蠻夷反,遣使募荊州吏民萬餘人擊之。
元興元年五月癸酉,右扶風雍地裂。
是後西羌大寇涼州。
殤帝延平元年五月壬辰,河東垣山崩。
是時,鄧太后專一政。
秋八月,殤帝崩。
安帝永初元年六月丁巳,河東楊地陷。
東西百四十步,南北百二十步,深三丈五尺。
六年六月壬辰,豫章員谿原山崩,各六十三所。
元初元年三月己卯,日南地坼,長百八十二里。
其後三年正月,蒼梧、鬱林、合浦盜賊群起,劫掠吏民。
二年六月,河南雒陽新城地裂。
延光二年七月,丹陽山崩四十七所。
三年六月庚午,巴都閬中山崩。
四年十月丙午,蜀郡越巂山崩,殺四百餘人。
丙午,天子會日也。
是時,閻太后攝政。
其十一月,中黃門孫程等殺江京,立順帝,誅閻後兄弟,明年,閻後崩。
順帝陽嘉二年六月丁丑,雒陽宣德亭地坼,長八十五丈,近郊地。
時,李固時策,以為「陰類專恣,將有分離之象,所以附郊城者,是上帝示象以誡陛下也。」
是時宋娥及中常侍各用權分爭,後中常侍張逵、蘧政與大將軍梁商爭權,為商作飛語,欲陷之。
桓帝建和元年四月,郡國六地裂,水湧一出,井溢,壞寺屋,殺人。
時,梁太后攝政,兄冀枉殺李固、杜喬。
三年,郡國五山崩。
和平元年七月,廣漢梓潼山崩。
永興二年六月,東海朐山崩。
冬十二月,泰山、琅邪盜賊群起。
永壽三年七月,河東地裂。
時,梁皇后兄冀秉政,桓帝欲自一由,內患之。
延熹元年七月乙巳,左馮翊雲陽地裂。
三年五月甲戌,漢中山崩。
是時上一寵一恣中常侍單超等。
四年六月庚子,泰山、博尤來山判解。
八年六月丙辰,緱氏地裂。
永康元年五月丙午,雒陽高平永壽亭、上一黨一泫氏地各裂。
是時,朝臣患中常侍王甫等專恣。
冬,桓帝崩。
明年,竇氏等欲誅常侍、黃山,不果,更為所誅。
靈帝建寧四年五月,河東地裂十二處,裂合長十里百七十步,廣者三十餘步,深不見底。
和帝永元五年五月戊寅,南陽大風,拔樹木。
安帝永初元年,大風拔樹。
是時,鄧太后攝政,以清河王子年少,號一精一耳,故立之,是為安帝。
不立皇太子勝,以為安帝賢,必當德鄧氏也;後安帝親讒,廢免鄧氏,令郡具迫切,死者八九人,家至破壞。
此為■霿也。
是後西羌亦大亂涼州十有餘年。
二年六月,京都及郡國四十大風拔樹。
三年五月癸酉,京都大風,拔南郊道梓樹九十六枚。
七年八月丙寅,京都大風拔樹。
元初二年二月癸亥,京都大風拔樹。
六年夏四月,沛國、勃海大風,拔樹三萬餘枚。
延光二年三月丙申,河東、穎川大風拔樹。
六月壬午,郡國十一大風拔樹。
是時,安帝親讒,曲直不分。
三年,京都及郡國三十六大風拔樹。
靈帝建寧二年四月癸巳,京都大風雨雹,拔郊道樹十圍已上百餘枚。
其後晨迎氣黃郊,道於雒水西橋,逢暴風雨,道鹵簿車或發蓋,百官沾濡,還,不至郊;使有司行禮。
迎氣西郊,亦壹如此。
中平五年六月丙寅,大風拔樹。
獻帝初平四年六月,右扶風大風,發屋拔木。
中興以來,脂夜之妖無錄者。
章帝七八年間,郡縣大螟傷稼,語在《魯恭傳》,而紀不錄也。
是時,章帝用竇皇后讒,害宋、梁二貴人,廢皇太子。
靈帝熹平四年六月,弘農,三輔螟蟲為害。
是時,靈帝用中常侍曹節等讒言,禁錮海內清英之士,謂之一黨一人。
中平二年七月,三輔螟蟲為害。
明帝永平十八年,牛疫死。
是歲,遣竇固等征西域,置都護、戊己校尉。
固等適還而西域叛,殺都護陳睦、戊己校尉關一寵一。
於是大怒,欲復發興討,會秋明帝崩,是思心不容也。
章帝建初四年冬,京都牛大疫。
是時,竇皇后以宋貴人子為太子,一寵一幸,令人求伺貴人過隙,以讒毀之。
章帝不知竇太后不善,厥咎霿也。
或曰,是年六月馬太后崩,土功非時興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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