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
柏舟母女觀念的衝突-譯文與讀解
柏舟——母女觀念的衝突
【原文】
泛彼柏舟,
在彼中河。
髧彼兩髦1,
實維我儀2。
之死矢一靡一它3!
母也天只4,
不諒人只5!
泛彼柏舟,
在彼河側。
髧彼兩髦,
實維我特6。
之死矢摩慝7!
母也天只,
不諒人只!
【註釋】
1髦(dan):頭髮下垂的樣子。
兩髦(mao):古時未成年男子的髮式,頭髮向兩邊分流。
2實;是。
維:為。
儀:配偶。
3之:到。
矢:誓。
一靡一;無。
4也、只:語氣詞,沒有實義。
5諒。
相信。
6特:配一靡一;無。
4也、只:語氣詞,沒有實義。
偶。
7慝(te):改變,變心。
【譯文】
輕輕搖蕩柏木舟,
在那河中慢慢游。
頭髮飄垂那少年,
是我相中好侶伴。
發誓至死不另求!
我的母親我的天,
為何對我不相信!
輕輕搖蕩柏木舟,
在那河邊慢慢游。
頭髮飄垂那少年,
是我相中好侶伴。
發誓至死不變心!
我的母親我的天,
為何對我不相信!
【讀解】
孩子雖是母親的作品,母親雖然時刻心繫孩子的幸福與不幸,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完全是一體,並不意味著他們之間不會有衝突。
最為常見的是為戀一愛一婚姻而發生的衝突。
衝突的實質,是兩種不同觀念的背離和交鋒。
衝突雙方各自堅持自己的價值準則,若互不相讓,便會發生衝突,以至以不嫁或出逃或殉情來表示反抗。
觀念的衝突是不可避免的。
在生活中,我們總是自覺或不自覺地從傳統、社會、他人那裡接受各種支配著自己生活的觀念,在觀念的指導之下說話和行動。
人們常說環境改變人,其實環境改變的是人的觀念,是人對生活的看法和態度。
在母親對自己的作品——子女的無私的一愛一之中多少帶有一些自私的因素。
她總以為子女是自己辛勤創造的作品,他或她必須按照她所堅持或信奉的觀念去生活,總以自己和自己的生活經驗作為參照系,而不能設身處地地站在子女的立場上思考問題。
說到底,她是把子女當作私有財產,而不是具有獨立人格的個體,因此,才會有《柏舟》這樣的情況出現。
分類:諸子百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