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二 槐西雜誌二(1)
安中寬言,有人獨行林莽間,遇二人,似是文士吟哦而行,一人懷中落一書冊,此人拾得,字甚拙澀,波磔皆不甚具,僅可辨識其中或符錄,或藥方,或人家春聯,紛糅無緒,亦間有經書古文詩句,展閱未竟,二人遽追來奪去,倏忽不見,疑其狐魅也。
一紙條飛落草間,俟其去遠,覓得之,上有字曰:詩經於字皆音烏,易經睟字左邊無點。
余謂此借言粗材之好講文藝者也。
然能刻意於是,不愈於飲博遊冶乎?使讀書人能獎勵之,其中必有所成就,乃薄而揮之,斥而笑之,是未思聖人之待互鄉、闕一黨一 二童子也。
講學家崖岸過峻,使人甘於自暴棄,皆自沽己名,視世道人心如膜外耳。
景州寧遜公,能以琉璃舂碎調漆,堆為擘窠書,凹凸皴皺,儼若石紋,恆挾技游富貴家。
喜索人酒食,或聞燕集,必往攙末席,一日,值吳橋社會,以所作對聯匾額往售,至晚得數金,忽遇十數人邀之,曰:我輩欲君殫一月工,堆字若干分,贈親友,冀得小津潤,今先屈先生一餐,明日奉迎至某所。
寧大喜,隨入酒肆,共恣飲啖,至漏下初鼓,主人促閉戶,十數人一時不見,座上惟寧一人,無可置辯,乃傾囊償值。
懊惱而歸,不知為幻術,為狐魅也。
李露園曰:此君自宜食此報。
某公眷一孌童,性柔婉,無市井態,亦無恃一寵一 縱意,忽泣涕數日,目盡腫。
怪詰其故,慨然曰:吾日日薦枕席,殊不自覺,昨寓中某與某童狎,吾穴隙竊窺,丑難言狀,與橫陳之女迥殊,因自思吾一男子,而受污如是,悔不可追,故愧憤欲死耳。
某公譬解百方,終怏怏不釋,後竟逃去。
或曰:已改易姓名,讀書游泮矣。
梅禹金有青泥蓮花記,若此童者,亦近於青泥蓮花歟?又一奴一子張凱,初為滄州隸,後夜聞罪人暗泣聲,心動辭去,鬻身於先姚安公,年四十餘無子。
一日,其婦臨蓐,凱愀然曰:其女乎?已而果然,問何以知之,曰:我為隸時,有某控其婦與鄰人張九私,眾知其枉,而事涉曖一昧 ,無以代白也。
會官遣我拘張九,我稟曰:張九初五日以逋賦拘,初八日笞十五去矣,今不知所往,乞寬其限。
官檢征比冊,良是,怒某曰:初七日張九方押禁,何由至汝婦室乎?杖而遣之,其實別一張九,吾藉以支吾得免也。
去歲聞此婦死,昨夜夢其向我拜,知其轉生為我女也。
後此女嫁為賈人婦,凱夫婦老且病,竟賴其孝養以終。
楊椒山有羅剎成佛記。
若此一奴一者,亦近於羅剎成佛歟?
馮平宇言,有張四喜者,家貧傭作,流轉至萬全山中,遇翁嫗留治圃,愛其勤苦,以女贅之。
越數歲,翁嫗言往塞外省長女,四喜亦挈婦他適,久而漸覺其為狐,恥與異類偶,伺其獨立,潛彎弧射之,中左股。
狐女以手拔矢,一躍直至四喜前,持矢數之曰:君太負心,殊使人恨,雖然,他狐媚人,苟且野合耳,我則父母所命,以禮結婚,有夫婦之義焉。
三綱所繫,不敢仇君,君既見棄,亦不敢強住聒君。
握四喜之手,痛哭,逾數刻,乃蹶然逝。
四喜歸,越數載病死,無棺以斂,狐女忽自外哭入,拜謁姑舅,具述始末。
且曰:兒未嫁,故敢來也。
其母感之,詈四喜無良,狐女俯不語,鄰婦不平,亦助之詈。
狐女瞋視曰:父母詈兒,無不可者。
汝奈何對人之婦,詈人之夫。
振衣竟出,莫知所往。
去後,於四喜一屍一旁得白金五兩,因得成葬。
後四喜父母貧困,往往於盎中篋內,無意得錢米,蓋亦狐女所致也。
皆謂此狐非惟形化,人心亦化人矣。
或又謂狐雖知禮,不至此。
殆平宇故撰此事以愧人之不如者。
姚安公曰:平宇雖村叟,而立心篤實,平生無一字虛妄,與之談,訥訥不出口,非能造作語言者也。
盧觀察癹吉言,茌平縣有夫婦相繼死,遺一子,甫週歲,兄嫂鹹不顧恤,餓將死。
忽一少一婦 排門入,抱兒於懷,詈其兄嫂:爾弟夫婦一屍一骨未寒,汝等何忍心至此,不如以兒付我,猶可覓一生活處也。
挈兒竟出,莫知所終。
鄰里鹹目睹之,有知其事者曰:其弟在日,常暱一狐女,意或不忘舊情,來視遺孤乎?是亦張四喜婦之亞也。
烏魯木齊多狹斜,小樓深巷,方響時聞,自譙鼓初鳴,至寺鍾欲動,燈火恆熒熒也。
冶蕩者惟所欲為,官弗禁,亦弗能禁。
有寧夏布商何某,年少美風姿,資累千金,亦不甚吝,而不喜為北裡游,惟畜牝豕十餘,飼極肥,濯極潔,日閉門而沓一婬一之,豕亦相摩相倚,如暱其雄。
僕隸恆竊窺之,何弗覺也。
忽其友乘醉戲詰,乃愧而投井死,迪化廳同知木金泰曰:非我親鞫是獄,雖司馬一溫一 公以告我,我弗信也。
余作是地雜詩有曰:石破天驚事有無,後來好色勝登徒,何郎甘為風情死,才信劉郎愛媚豬。
即詠是事。
人之性癖,有至於如此者,乃知以理斷天下事,不盡其變。
即以情斷天下事,亦不盡其變也。
張一科,忘其何地人,攜妻就食塞外,傭於西商,西商暱其妻,揮金如土,不數載,資盡歸。
一科反寄食其家,妻厭薄之,詬誶使去。
一科曰:微是人無此日,負之不祥。
堅不可。
妻一日持梃逐西商,一科怒詈,妻亦反詈曰:彼非愛我,暱我色也;我亦非愛彼,利彼財也。
以財博色,色已得矣,我原無所負於彼,以色博財,財不繼矣,彼亦不能責於我。
此而不遣,留之何為。
一科益憤,竟抽刃殺之,先以百金贈西商,而後自首就獄。
又一人忘其姓名,亦攜妻出塞,妻病卒,因不能歸,且行乞,忽有西商招至肆,贈五十金。
怪其太厚,固詰其由,西商密語曰:我與爾婦最相暱,爾不知也。
爾婦垂歿,私以爾托我,我不忍負於死者,故資爾歸里。
此人怒擲於地,竟格鬥至訟庭。
二事相去不一月。
相國一溫一 公時鎮烏魯木齊,一日宴僚佐於秀野亭,座間論及,前竹山令陳題橋曰:一不以貧富易一交一 ,一不以死生負約,是雖小人,皆古道可風也。
公顰蹙曰:古道誠然,然張一科曷可風耶?後殺妻者擬抵,而讞語甚輕;贈金者擬杖,而不雲枷示。
公沉思良久,慨然曰:皆非法也,然人情之薄久矣,有司如是上,即如是可也。
嘉祥曾映華言,一夕秋月澄明,與數友散步場圃外,忽旋風滾滾,自東南來,中有十餘鬼,互相牽曳,且毆且詈,尚能辨其一二語,似爭朱陸異同也。
門戶之禍,乃下徹黃泉乎?
去去復去去,淒惻門前路,行行重行行,輾轉猶含情,含情一回首,見我窗前柳,柳北是高樓,珠簾半上鉤,昨為樓上女,簾下調鸚鵡,今為牆外人,紅淚沾羅巾,牆外與樓上,相去無十丈,雲何咫尺間,如隔千重山,悲哉兩決絕,從此終天別,別鶴空徘徊,誰念鳴聲哀,徘徊日欲晚,決意投身返,手裂湘裙裾,泣寄稿砧書,可憐帛一尺,字字血痕赤,一字一酸吟,舊愛牽人心,君如收覆水,妾罪甘鞭捶,不然死君前,終勝生棄捐,死亦無別語,願葬君家土,儻化斷腸花,猶得生君家。
右見永樂大典,題曰李芳樹刺血詩。
不著朝代,亦不詳芳樹始末,不知為所自作如竇玄妻詩,為時人代作如焦仲卿妻詩也。
世無傳本,余校勘四庫,偶見之,愛其纏一綿 悱惻,無一毫怨怒之意,殆可泣鬼神,令館吏錄出一紙,久而失去。
今於役灤一陽一,檢點舊帙,忽於小篋內得之,沈湮數百年,終見於世,豈非貞魂怨魄,一精一貫三光,有不可磨滅者乎?陸耳山副憲曰:此詩次韓蘄王孫女詩。
前彼在宋末,則芳樹必宋人,以例推之,想當然也。
舅氏安公實齋,一夕就寢,聞室外扣門聲。
問之不答,視之無所見。
越數夕,復然,又數夕,他室亦復然,如是者十餘度,亦無他故。
後村中獲一盜,自雲我曾入某家十餘次,皆以人不睡而返。
問其日皆合。
始知鬼報盜警也。
故瑞不必為祥,妖不必為災,各視乎其人。
明永樂二年,遷一江一 南大姓實畿輔,始祖椒坡公,自上元徙獻縣之景城,後子孫繁衍,析居崔莊,在景城東三里。
今土人以仕宦科第多在崔莊,故皆稱崔莊紀,舉其盛也。
而余族則自稱景城紀,不忘本也。
椒坡公故宅在景城,崔莊間,兵燹久圮,其址屬族叔楘庵家,楘庵從余受經,以乾隆丙子舉鄉試,擬築室移居於是。
先姚安公為預題一聯曰:當年始祖初遷地,此日雲孫再造家。
後室不果築,而姚安公以甲申八月棄諸孤,卜地惟是處吉。
因割他田易諸婺庵而葬焉,前聯如公自讖也。
事皆前定,豈不信哉。
侍姬沈氏,餘字之曰明睠。
其祖長洲人,流寓河間,其父因家焉。
生二女,姬其次也,神思朗徹,殊不類小家女。
常私語其姊曰:我不能為田家婦,高門華族,又必不以我為婦,庶幾其貴家媵乎?其母微聞之,竟如其志。
性慧黠,平生未嘗忤一人,初歸余時,拜見馬夫人,馬夫人曰:聞汝自願為人媵,媵亦殊不易為。
斂衽對曰:惟不願為媵,故媵難為耳,既願為媵,則媵亦何難。
故馬夫人始終愛之如嬌女,嘗語余曰:女子當以四十以前死,人猶悼惜,青裙白髮作孤雛腐鼠,吾不願也。
亦竟如其志,以辛亥四月二十五日卒,年僅三十。
初僅識字,隨余檢點圖籍,久遂粗知文義,亦能以淺語成詩。
臨終,以小照付其女,口誦一詩,請余書之曰:三十年來夢一場,遺容手付女收藏,他時話我生平事,認取姑蘇沈五娘。
泊然而逝。
方病劇時,余以侍值圓明園,宿海澱槐西老屋,一夕,恍惚兩夢之,以為結念所致耳。
既而知其是夕暈絕,移二時乃蘇,語其母曰:適夢至海澱寓所,有大聲如雷霆,因而驚醒。
余憶是夕,果壁上掛瓶繩斷墮地,始悟其生魂果至矣。
故題其遺照有曰:幾分相似幾分非,可是香魂月下歸,春一夢 無痕時一瞥,最關情處在依稀。
又曰:到死春蠶尚有絲,離魂倩女不須疑,一聲驚破梨花夢,恰記銅瓶墜地時。
即記此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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