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四 槐西雜誌四(1)
林教諭清標言,曩館崇安,傳有士人居武夷山麓,聞採茶者言,某巖月夜有歌吹聲,遙望皆天女也,士人故佻達,借宿山家,月出輒往,數夕無所遇。
山家亦言有是事,但恆在月望,歲或一兩聞,不常出也。
士人託言一習一 靜,留待旬餘。
一夕,隱隱似有聲,乃潛蹤急往,伏匿叢薄間,果見數女皆殊絕,一女方拈笛欲吹,瞥見人,影,以笛指之,遽僵如束縛,然耳目猶能視聽,俄清響透雲,曼聲動魄,不覺自讚曰:雖遭禁制,然妙音媚態已具賞矣。
語未竟,突一帕飛蒙其首,遂如夢魘,無聞無見,似睡似醒,迷惘約數刻,漸似蘇息。
諸女叱群婢曳出,譙呵曰:癡兒無狀,乃窺伺天上花耶?趣折修篁,欲行箠楚。
士人苦自申理,言性耽音律,冀竊一聽 幔亭法曲,如李瞹之傍宮牆,實不敢別有他腸,希綵鸞甲帳。
一女微哂曰:憫汝至誠,有小婢亦解橫吹,姑以賜汝,士人匐匍叩謝,舉頭已杳,回顧其婢,廣顙巨目,短髮瞺鬙,腰腹彭享,氣咻咻如喘,驚駭懊惱,避欲卻走,婢固引與狎,捉搦不釋,憤擊仆地,化一豕嗥叫去,巖下樂聲自此遂絕。
觀於是婢,殆是妖非仙矣,或曰:仙借豕化婢戲之也。
倘或然歟。
劉燮甫言,有一學子,年十六七,聰俊韶秀,似是近上一流,甚望成立。
一日,忽發狂譫語,如見鬼神,俟醒時問之,自云:景城社會觀戲,不覺夜深,歸途過一家求飲,唯一少一婦 ,取水飲我,留我小坐,言其夫應官外出,須明日方歸。
流目送盼,似欲相就,愛其婉媚,遂相燕好,臨行涕泣,囑勿再來。
以二釧贈我,次日視之,銅青斑斑,微有銀色,似多年土中者。
心知是鬼,而憶念不忘,昨再至其地,徘徊尋視,突有黑面長髯人,手批我頰,蹌踉奔歸,彼亦隨至,從此時時見之,向我詬厲。
我即忽睡忽醒,不知其他也。
父母為詣墓設奠,並埋其釧,俄其子瞋目呼曰:我婦失釧,疑有別故,而未得主名,僅倒懸鞭五百,轉鬻遠處,今見汝竊來,乃知為汝所誘,此何等事,可以酒食金錢謝耶?顛癇月餘,竟以不起。
然則鑽穴逾牆,即地下亦尚有禍患矣。
李雲舉言,東光有薰狐者,每載燧挾罟,來往墟墓間。
一夜 伏伺之際,見一方巾闌衫人,自墓頂出,酃酃(苦侯反,說文曰:鬼聲也,音需)長嘯,群狐四集,圍繞叢薄,猙獰嗥叫,齊呼捕此惡人,煮以作脯。
薰狐者無路可逃,乃攀援上高樹,方巾者指揮群狐,令鋸樹倒。
即聞鋸聲訇訇然,薰狐者窘急,俯而號曰:如蒙見釋,不敢再履此地。
群狐不應,鋸聲更厲,如是號再三,方巾者曰:果爾可設誓。
誓訖,鬼狐具不見。
此鬼此狐,均可謂善了事矣。
蓋侵擾無已,勢不得不鋌而走險,背城借一,以群狐之力,原不難於殺一人,然殺一人易,殺一人而激眾人之怒,不焚巢犁穴不止也。
僅使知畏而縱之,姑取和焉,則後患息矣。
有力者不盡其力,乃可以養其威;屈人者使人易從,乃可以就服。
召陵之役,不責以僭王,而責以苞茅,使易從也。
屈完來盟即旋師,不盡其力,以養威也。
講學家說春秋者,動議齊桓之小就,方城漢水之固,不識可一戰勝乎?一戰而不勝,天下事尚可為乎?淮西符離之事,吾征諸史冊矣。
族弟繼先,嘗宿廣寧門內友人家,夜大風雨,有雷火自屋山穿過--近房脊之牆謂之屋山,以形似山也。
范石湖詩屢用之。
如電光一掣,然牆棟皆搖。
次日視其處,東西壁各一小竇,如錢大,蓋雷神逐一精一魅貫而透也。
凡擊人之雷,從天而下,擊怪之雷,則多橫飛,以遁逃追故耳。
若尋常之雷,則地氣鬱積,奮而上出。
余在福寧度嶺,曾於山巔見雲中之雷,曾於曠野見出地之雷,皆如煙氣上衝,直到天半,其端火光一爆,即訇然有聲,與銃炮之發無異,然皆在無人之地。
其有人之地,則從無此事。
或曰天心仁愛,恐觸之者死,語殊未然。
人為三才之中,人之聚處則天地氣通,通則弗郁,安得有雷乎?塞外苦寒之地,耕種牧養,漸成墟落,則地氣漸一溫一 ,亦此義耳。
王岳芳言,其家有一刀,廷尉公故物也,或夜有盜警,則格格作爆聲,挺出鞘外一二寸後,雷逐妖魅穿屋過,刀墮於地,自此則不復作聲矣。
世傳刀劍曾漬人血者,有警皆能自響,是不盡然。
惟曾殺多人者乃如是爾。
每殺一人,刀上必有跡二條,磨之不去。
幼年在河間揚威將軍哈公元生家,曾以其佩刀求售,雲夜亦有聲,驗之信然也。
或又謂作聲之故,乃鬼所憑,是亦不然。
戰陣所用,往往曾殺千百人,豈有千百鬼長守一刀者哉。
飲血既多,取一精一不少,厲氣之所聚也。
盜賊凶鷙,亦厲氣之所聚也。
厲氣相感,躍而自鳴,是猶撫琴者,鼓宮宮應,鼓商商應而已。
蕤賓之鐵躍乎池內,黃鐘之鐸動乎土中,是豈有物憑之哉。
至雷火猛烈,一切厲氣遇之皆消,故一觸焰光,仍為凡鐵。
亦非豐隆列缺,專為此物下擊也。
余嘗惜西域漢畫毀於煙煤,而稍疑一二千年筆跡,何以能在?從侄虞惇曰:朱墨著石,苟風雨所不及,苔蘚所不生,則歷久能存。
易州滿城接壤處有村曰神星,大河北來,復折而東南,有兩峰對峙河南北,相傳為落星所結,故以名村。
其峰上哆下斂,如雲朵之出地,險峻無路,好事者攀踏其孔穴,可至山腰,多有舊人題名,最古者有北魏人五代人,皆手跡宛然可辨。
然則洞中漢畫之存於今,不為怪矣。
惜其姓名,虞惇未暇一一記也。
易州滿城皆近地,當訪其土人問之。
虞惇又言,落星石北有漁梁,土人世擅其利,歲時以特牲祀梁神,偶有人教以毒魚法,用芫花於上流視漬,則下流魚蝦皆自死浮出,所得十倍於網罟,試之良驗。
因結一團一 焦於上流,日施此術。
一日天方午,黑雲自龍潭暴湧出,狂風驟雨,雷火赫然,燔其廬為燼,眾懼乃止。
夫佃漁之法,肇自庖羲,然數罟不入,仁政存焉,絕流而漁,聖人尚惡,況殘忍暴殄,聚族而坑哉。
干神怒也宜矣。
周書昌曰:昔游鵲華,借宿民舍,窗外老樹森翳,直接岡頂。
主人言時聞鬼語,不辨所說何事也。
是夜月黑,果隱隱聞之,不甚了了,恐驚之散去,乃啟窗潛出,匍匐草際,漸近竊一聽 ,乃講論韓柳歐蘇文,各標舉其佳處,一人曰:如此乃是中聲,何前後七子,必排斥不數,而務言秦漢,遂啟門戶之爭。
一人曰:質文遞變,原不一途,宋末文格猥瑣,元末文格纖穠,故宋景濂諸公,力追韓歐,救以舂容大雅。
三楊以後,流為台閣之體,日就膚廓,故李崆峒諸公,又力追秦漢,救以奇偉博麗。
隆萬以後,流為偽體,故長沙一派又反唇焉。
大抵能挺然自為宗派者,其初必各有根柢,是以能傳其後,亦必各有流弊,是以互詆。
然董一江一 都、司馬文園文格不同,同時而不相攻也。
李杜王孟詩格不同,亦同時而不相攻也。
彼所得者深焉耳。
後之學者,論甘則忌辛,是丹則非素,所得者淺焉耳。
語未竟,我忽作嗽聲,遂乃寂然,惜不盡聞其說也。
余曰:此與李詞畹記飴山事,均以平心之論,托諸鬼魅語,已盡無庸歇後矣。
書昌微慍曰:永年百無一長,然一生不能作妄語。
先生不信,亦不敢固爭。
董曲一江一 言,一儒生頗講學,平日亦循謹無過失。
然崖岸太甚,動以不情之論責人,友人於五月釋服,七月欲納妾,此生抵以書曰:終制未三月而納妾,知其蓄志久矣。
春秋誅心,魯文公雖不喪娶,猶喪娶也,朋友規過之義,不敢以不告,其何以教我?其持論大抵類此。
一日其婦歸寧,約某日返,乃先期一日,怪而詰之曰:吾誤以為月小也,亦不為訝。
次日又一婦至,大駭愕,覓昨婦,已失所在矣。
然自是日漸睮瘠,因以成癆。
蓋狐女假形攝其一精一,一夕所耗已多也。
前納妾者聞之,亦抵以書曰:夫婦居室,不能謂之不正也,狐魅假形,亦非意料之所及也。
然一夕而大損真元,非恣情縱慾不至是,無乃燕暱之私,尚有不節以禮者乎?且妖不勝德,古之訓也。
周張程朱不聞曾有遇魅事,而此魅公然犯函丈,無乃先生之德,尚有所不足乎?先生賢者也,責備賢者,春秋法也。
朋友規過之義,不敢不以告,先生其何以教我?此生得書,但力辯實無此事,裡人造言而已。
宋清遠先生聞之曰:此所謂以子之矛,陷子之盾。
袁愚谷制府,諱守侗,長山人,官至直隸總督,謚清愨,少與余同硯席,又為姻家。
自言三四歲時,尚了了記前生,五六歲時,即恍惚不甚記,今則但記是一歲貢生,家去長山不遠,姓名籍貫家世事跡全忘之矣。
余四五歲時,夜中能見物,與晝無異,七八歲後漸昏暗,十歲後遂全無睹。
或夜半睡醒,偶然能見,片刻則如故,十六七後以至今,則一兩年或一見,如電光石火,彈指即過。
蓋嗜欲日增,則神明日減耳。
景州李西崖言,其家一佃戶最有膽,種瓜畝餘,地在叢塚側,熟時恆自守護,獨宿草屋中,或偶有形聲,恬不為懼。
一夕,聞鬼語嘈雜,似相喧詬,出視,則二鬼塚上格鬥,一女鬼癡立於旁,呼問其故。
一人曰:君來大佳,一事乞君斷曲直,天下有對其本夫,調其定婚之妻者耶?其一人語亦同,佃戶呼女鬼曰:究竟汝與誰定婚?女鬼靦腆良久曰:我本妓女,妓家之例,凡多錢者,皆密訂相嫁娶,今在冥途,仍操舊術,實不能一一記姓名,不敢言誰有約,亦不敢言誰無約也。
佃戶笑且唾曰:何處得此二癡物。
舉首則三鬼皆逝矣。
又小時聞舅祖陳公,諱穎孫--歲久失記其字號,德音公之弟,庚子進士,仙居知縣秋亭之祖也。
說親見一事曰:親串中有歿後妾改適者,魂附病婢靈語曰:我昔問爾,爾自言不嫁,今何負心。
妾殊不懼,從容對曰:天下有夫尚未亡,自言必改適者乎?公此問先憒憒,何怪我如是答乎?二事可互相發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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