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二 槐西雜誌二(3)
樹欞又言,垛莊張子儀,性嗜飲。
年五十餘,以寒疾卒,將斂矣,忽蘇曰:我病癒矣,頃至冥司,見貯酒巨甕三,皆題張子儀封字。
其一已啟封,尚存半甕,是必皆我之食料,須飲盡方死耳。
既而果愈。
復縱飲二十餘年,一日謂所親曰:我其將死乎?昨又夢至冥司,見三甕酒俱盡矣。
越數日,果無疾而卒。
然則補錄紀傳載李衛公食羊之說,信有之乎?
寶坻王孝廉錦堂言,寶坻舊城圮壞,水嚙雨穿,多成洞穴,妖物遂窟宅其中,後修城時,毀其舊垣,失所憑依,遂散處空宅古寺,四出祟人,男女多為所媚。
忽來一道士,教人取黑豆四十九粒,持咒煉七日以擊妖物,應手死。
錦堂家多空屋,遂為所據,一僕婦亦為所媚,以道人所煉豆擊之,忽風聲大作,似有多人喧呼曰:太夫人被創,死矣。
趨視見一巨蛇,豆所傷處,如銃炮鉛丸所中。
因問道士,凡媚女者必男妖,此蛇何呼太夫人?道士曰:此雌蛇也。
蛇之媚人,其首尾皆可以皁一精一氣,不必定相一交一 接也。
旋有人但聞風聲,即似夢魘,覺有吸其一精一者,一精一即湧溢,則道士之言信矣。
又一人突見妖物,豆在紙裹中,猝不及解,並紙擲之,妖物亦負創遁。
又一人為女妖所媚,或授以豆,耽其色美,不肯擊,竟以隕身。
夫妖物之為祟,事所恆有,至一時群聚而肆毒,則非常之惡,天道所不容矣。
此道士不先不後,適以是時來,或亦神所假手歟。
某侍郎夫人卒,蓋棺以後,方陳祭祀,忽一白鴿飛入幃,尋視無睹。
睭擾間,煙焰自棺中湧出,連甍累棟,頃刻並焚。
聞其生時御下嚴,凡買女一奴一,成券入門後,必引使長跪,先告戒數百語,謂之教導教導,後即褫衣反接,撻百鞭,謂之試刑。
或轉側,或呼號,撻彌甚,撻至不言不動,格格然如擊木石,始謂之知畏。
然後驅使。
安州陳宗伯夫人,先太夫人姨也,曾至其家,常曰:其僮僕婢媼,行列進退,雖大將練兵無如是之整齊也。
又余常至一親串家,丈人行也。
入其內室,見門左右懸二鞭,穗皆有血跡,柄皆光澤可鑒。
聞其每將就寢,諸婢一一縛於凳,然後覆之以衾,防其私遁或自戕也。
後死時,兩股疽潰露骨,一若杖痕。
刑曹案牘,多被毆後以傷風死者,在保辜限內,於律不能不擬抵。
呂太常含暉嘗刊秘方,以荊芥黃蠟魚鰾三味,魚鰾炒黃色,各五錢,艾葉三片,入無灰酒一碗,重湯煮一炷香,熱飲之,汗出立愈。
惟百日以內,不得食雞肉。
後其子慕堂,登庚午賢書,人以為刊方之報也。
酉一陽一雜俎載骰子咒曰:伊帝彌帝彌揭羅帝,誦至十萬遍,則六子皆隨呼而轉。
試之,或驗或不驗,余謂此猶誦驢字治病耳。
大抵精神所聚,氣機應之,氣機所感,鬼神通之,所謂至誠則金石為開也。
篤信之則誠,誠則必動,姑試之則不誠,不誠則不動。
凡持煉之術,莫不如是,非獨此咒為然矣。
舊僕蘭桂言,初至京師,隨人住福清會館,門以外皆叢塚也,一夜 月黑,聞洶洶喧呶聲,哭泣聲,又有數人勸諭聲,念此地無人,是必鬼鬥。
自門隙竊窺,無所睹。
屏息諦聽,移數刻,乃一人遷其婦柩,誤取他家柩去,婦故有夫,葬亦相近,謂婦為此人所劫,當以此人婦相抵,婦不從而詬爭也。
會邏者鳴金過,乃寂無聲。
不知其作何究竟,又不知此誤取之婦,他年合窆又作何究竟也。
然則謂鬼附主而不附墓,其不然乎?
虞惇有佃戶孫某,善鳥銃,所擊無不中。
嘗見一黃鸝,命取之。
孫啟曰:取生者耶?死者耶?問鐵丸衝擊,安能預決其生死,曰:取死者直中之耳,取生者則驚使飛而擊其翼。
命取生者,舉手銃發,黃鸝果墮,視之一翼折矣,其一精一巧如此。
適一人能誦放生咒,與約曰:我誦咒三遍,爾百擊不中也。
試之果然。
後屢試之,無不驗。
然其詞鄙俚,殆可笑。
噱不識何以能禁制。
又凡所聞禁制諸咒,其鄙俚大抵皆似此。
而實皆有驗,均不測其所以然也。
蔡葛山先生曰:吾校四庫書,坐訛字奪俸者數矣。
惟一事深得校書力。
吾一幼孫,偶吞鐵釘,醫以朴硝等藥,攻之不下,日漸睮弱。
後校蘇沈良方,見有小兒吞鐵物方,雲剝新炭皮,研為末,調粥三碗,與小兒食,其鐵自下,依方試之,果炭屑裹鐵釘而出。
乃知雜書亦有用也。
此書世無傳本,惟永樂大典收其全部。
余領書局時,屬王史亭排纂成帙。
蘇沈者,蘇東坡,沈存中也。
二公皆好講醫藥,宋人集其所論,為此書雲。
葉守甫,德州老醫也,往來余家,余幼時猶及見之,憶其與先姚安公言,常從平原詣海豐,夜行失道,僕從皆迷。
風雨將至,四無村墟,望有廢寺,往投暫避。
寺門虛掩,而門扉隱隱有白粉大書字,敲火視之,則此寺多鬼,行人勿住二語也。
進退無路,乃推門再拜曰:過客遇雨,求神庇蔭,雨止即行,不敢久稽。
聞承塵板上語曰:感君有禮,但今日大醉,不能見客,奈何。
君可就東壁坐,西壁蠍窟,恐遭其螫,渴勿飲簷溜,恐有蛇涎。
殿後酸梨已熟,可摘食也。
毛髮植立,噤不敢語。
雨稍止,即惶遽拜謝出,如脫虎口焉。
姚安公曰:題門榜示,必傷人多矣,而君得無恙,且得其委曲告語,蓋以禮自處,無不可以禮服者。
以誠相感,無不可以誠動者。
雖異類無間也。
君非惟老於醫,抑亦老於涉世矣。
朱導一江一 言,新泰一書生,赴省鄉試,去濟南尚半日程,與數友乘涼早行,黑暗中有二驢追逐行,互相先後,不以為意也。
稍辨色後,知為二婦人,既而審視,乃一嫗,年約五六十,肥而黑,一少一婦 年約二十,甚有姿首。
書生頻目之,少一婦 忽回顧失聲曰:是幾兄耶?生錯愕不知所對。
少一婦 曰:我即某氏表妹也,我家法中表,兄妹不相見,故兄不識妹,妹則嘗於簾隙窺兄,故相識也。
書生憶原有表妹嫁濟南,因相款語,問早行何適。
曰:昨與妹婿往問舅母疾,本擬即日返,舅母有訟事,浼妹婿入京,不能即歸。
妹早歸為治裝也。
流目送盼,情態嫣然,且微露十餘歲時,一見相悅意。
書生心微動,至路歧,邀至傢俱一飯,欣然從之。
約同行者晚在某所候至。
鍾動不來,次日亦無耗,往昨別處循歧路尋之,得其驢於野田中,鞍尚未解,遍物色村落間,絕無知此二婦者。
再詢訪得其表妹家,則表妹歿已半年餘,其為鬼所惑,怪所啖,抑或為盜所誘,均不可知。
而此人遂長已矣。
此亦足為少年佻薄者戒也。
時方可村在座,言游秦隴時,聞一事與此相類,後有合窆於妻墓者,啟壙則有男子一屍一在焉,不知地下雙魂,作何相見。
焦氏易林曰:兩夫共妻,莫適為雌,若為此占矣。
戴東原亦在座,曰:後漢書尚有三夫共妻事,君何見不廣耶?余戲曰:二君勿喧,山一陰一公主面首三十人,獨忘之歟?然彼皆不畏其夫者,此鬼私藏少年,不慮及後來之合窆,未免縱慾忘患耳。
東原喟然曰:縱慾忘患,獨此鬼也哉。
雜說稱孌童始黃帝--錢詹事辛楣如此說。
辛楣能舉其書名,今忘之矣--殆出依托。
比頑童始見商書,然出梅賾偽古文,亦不足據。
逸周書稱美男破老,殆指是乎?周禮有不男之訟,注謂天閹不能御女者。
然自古及今,未有以不能御女成訟者;經文簡質,疑其亦指此事也。
凡女子一婬一佚,發乎情慾之自然,孌童則本無是心,皆幼而受紿,或勢劫利餌言。
相傳某巨室喜狎狡童,而患其或愧拒,乃多買端麗小兒未過十歲者;與諸童簠戲時,使執燭侍側,種種一婬一狀,久而見慣,視若當然,過三數年,稍長可御,皆順流之舟矣。
有所供養僧規之曰:此事世所恆有,不能禁檀越不為,然因其自願,譬諸挾妓,其過尚輕;若處心積慮,鑿赤子之天真,則恐干神怒,某不能從。
後卒罹禍,夫術取者造物所忌,況此事而以術取哉。
東光王莽河,即一胡一 蘇河也,旱則涸,水則漲,每病涉焉。
外舅馬公周菉言雍正末,有丐婦一手抱兒,一手扶病姑,涉此水,至中流,姑蹶而僕,婦棄兒於水,努力負姑出,姑大詬曰:我七十老嫗,死何害,張氏數世,待此兒延香火,爾一胡一 棄兒以拯我,斬祖宗之祀者爾也。
婦泣不敢語,長跪而已。
越兩日,姑竟以哭孫不食死,婦嗚咽不成聲,癡坐數日亦立槁。
不知其何許人,但於其姑詈婦時,知為姓張耳。
有著論者,謂兒與姑較,則姑重,姑與祖宗較,則祖宗重,使婦或有夫,或尚有兄弟,則棄兒是。
既兩世窮嫠,止一線之孤子,則姑所責者是。
婦雖死有餘悔焉。
姚安公曰:講學家責人無已時。
夫急流洶湧,少縱即逝,此豈能深思長計時哉。
勢不兩全,棄兒救姑,此天理之正,而人心之所安也。
使姑死而兒存,終身寧不耿耿耶?不又有責以愛兒棄姑者耶?且兒方提抱,育不育未可知,使姑死而兒又不育,悔更何如耶?此婦所為,超出恆情已萬萬,不幸而其姑自殞,以死殉之,其亦可哀矣。
猶沾沾焉而動其喙,以為一精一義之學,毋乃白骨銜冤,黃泉繼恨乎?孫復作春秋尊王發微,二百四十年內,有貶無褒。
一胡一 致堂作讀史管見,三代以下無完人。
辨則辨矣,非吾之所欲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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