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微草堂筆記
卷一 灤陽消夏錄一(4)
南皮瘍醫某,藝頗一精一,然好一陰一用毒一藥,勒索重貲,不饜所欲,則必死。
蓋其術詭秘,他醫不能解也。
一日,其子雷震死,今其人尚在,亦無敢延之者矣。
或謂某殺人至多,天何不殛某身而殛其子,有佚罰焉。
夫罪不至極刑不及孥,惡不至極殃不及世。
殛其子,所以明禍延後嗣也。
安中寬言,昔吳三桂之叛,有術士一精一六壬,將往投之,遇一人,言亦欲投三桂。
因共宿,其人眠西牆下,術士曰:君勿眠此,此牆亥刻當圮。
其人曰:君術未深,牆向外圮,非向內圮也。
至夜果然。
余謂此附會之談也。
是人能知牆之內外圮,不知三桂之必敗乎?
有僧游一交一 河蘇吏部次公家,善幻術,出奇不窮,雲與呂道士同師,嘗摶泥為豕,咒之漸蠕動,再咒之忽作聲,再咒之躍而起矣。
因付庖屠以供客,味不甚美。
食訖,客皆作嘔逆,所吐皆泥也。
有一士因雨留同宿,密叩僧曰:太平廣記載術士咒片瓦授人,劃壁立開,可潛至人閨閣中,師術能及此否?曰:此不難。
拾片瓦咒良久,曰:持此可往,但勿語,語則術散矣。
士試之,壁果開,至一處,見所慕方卸妝就寢,守僧戒不敢語,逕掩扉登榻狎暱,婦亦歡洽倦而酣睡。
忽開目,則眠妻榻上也。
方互相疑詰,僧登門數之曰:呂道士一念之差,已受雷誅,君更累我耶?小術戲君,幸不傷盛德,後更無萌此念。
既而太息曰:此一念,司命已錄之,雖無大譴,恐於祿籍有妨耳。
士果蹭蹬,晚得一訓導,竟終於寒氈。
康熙中,獻縣一胡一 維華,以燒香聚眾謀不軌,所居由大城、文安一路行,去京師三百餘里;由青縣、靜海一路行,去天津二百餘里。
維華謀分兵為二,其一出不意,並程抵京師;其一據天津,掠海舟,利則天津之兵亦壯趨,不利則遁往天津,登舟泛海去。
方部署偽官,事已洩。
官軍擒捕,圍而火攻之,髻齜不遺。
初維華之父雄於貲,喜周窮乏,亦未為大惡。
鄰村老儒張月坪有女艷麗,殆稱國色,見而心醉。
然月坪端方迂執,無與人為妾理,乃延之教讀。
月坪父母柩在遼東,不得返,恆慼慼。
偶言及,即捐金使扶歸,且贈以葬地;月坪田內有橫一屍一,其仇也,官以謀殺勘,又為百計申辯得釋。
一日月坪妻攜女歸寧,三子並幼,月坪歸家守門戶,約數日返。
乃一陰一使其一黨一 ,夜鍵戶而焚其廬,父子四人並燼。
一陽一為驚悼,代營喪葬,且時周其妻女,竟依以為命。
或有欲聘女者,妻必與謀,輒一陰一沮使不就,久之漸露求女為妾意。
妻感其惠,欲許之,女初不願,夜夢其父曰:汝不往,吾終不暢吾志也。
女乃受命。
歲餘生維華,女旋病卒。
維華竟覆其宗。
又去余家三四十里,有凌虐其僕夫婦死而納其女者。
女故慧黠,經營其飲食服用,事事當意。
又凡可博其歡者,冶蕩狎暱,無所不至。
皆竊議其忘仇。
蠱惑既深,惟其言是聽。
女始則導之奢華,破其產十之七八,又讒間其骨肉,使門以內如寇仇,繼乃時說水滸傳宋一江一 柴進等事,稱為英雄,慫恿之一交一 通盜賊,卒以殺人抵法。
抵法之日,女不哭其夫,而一陰一攜卮酒,酬其父母墓曰:父母恆夢中魘我,意恨恨似欲擊我,今知之否耶?人始知其蓄志報復。
曰:此女所為,非惟人不測,鬼亦不測也,機深哉。
然而不以一陰一險論。
春秋原心,本不共戴天者也。
余在烏魯木齊,軍吏具文牒數十紙,捧墨筆請判曰:凡客死於此者,其棺歸籍,例給牒。
否則魂不得入關。
以行於冥司,故不用朱判,其印亦以墨。
視其文鄙誕殊甚。
余曰:此胥役托詞取錢耳,啟將軍除其例。
旬日後,或告城西墟墓中鬼哭,無牒不能歸故也。
余斥其妄;又旬日,或告鬼哭又近城,斥之如故;越旬日,余所居牆外,颥颥有聲,余尚以為胥役所偽;越數日聲至窗外,時月明如畫,自起尋視,實無一人。
同事觀御史成曰:公所持理正,雖將軍不能奪也。
然鬼哭實共聞,不得照者,實亦怨公,盍試一給之,姑間執讒慝之口。
倘鬼哭如故,則公亦有詞矣。
勉從其議。
是夜寂然。
又軍吏宋吉祿在印房,忽眩僕,久而蘇雲見其母至。
俄台軍以官牒呈,啟視則哈密報吉祿之母來視子,卒於途也。
天下事何所不有?儒生論其常耳。
余嘗作烏魯木齊雜詩一百六十首,中一首云:白草颼颼接冷雲,關山疆界是誰分,幽魂來往隨官牒,原鬼昌黎竟未聞。
即此二事也。
范蘅洲言,昔渡錢塘一江一 ,有一僧附舟,逕置坐具,倚檣竿,不相問訊。
與之語,口漫應,目視他處,神意殊不屬。
蘅洲怪其傲,亦不再言。
時西風過急,蘅洲偶得二句,曰:白浪簸船頭,行人怯石尤。
下聯未屬,吟哦數四,僧忽閉目微吟曰:如何紅袖女,尚倚最高樓。
蘅洲不省所云,再與語,乃不答。
比繫纜恰一少女立樓上,正著紅袖,乃大驚,再三致詰。
曰:偶望見耳。
然煙水淼茫,廬舍遮映,實無望見理。
疑其前知,欲作禮,則已振錫去。
蘅洲惘然莫測,曰:此又一駱賓王矣。
清苑張公鉞,官河南鄭州時,署有老桑樹,合抱不一交一 ,雲棲神物,惡而伐之。
是夕其女燈下睹一人,面目手足及衣冠,色皆濃綠,厲聲曰:爾父太橫,姑示警於爾。
驚呼媼婢至,神已癡矣。
後歸戈太僕仙舟,不久下世。
驅厲鬼,毀一婬一祠,正狄梁公、範文正公輩事,德苟不足以勝之,鮮不致敗。
錢文敏公曰:天之禍福,不猶君之賞罰乎?鬼神之鑒察,不猶官吏之詳議乎?今使有一彈章曰:某立身無玷,居官有績,然門徑向凶方,營建犯凶日,罪當謫罰,所司允乎駁乎?又使有一薦牘曰:某立身多瑕,居官無狀,然門徑得吉方,營建值吉日,功當遷擢,所司又允乎駁乎?官吏所必駁,而謂鬼神允之乎?故一陽一宅之說,余終不謂然。
此譬至明,以詰形象,亦無可置辯。
然所見實有凶宅。
京師斜對給孤寺道南一宅,余行吊者五;粉坊琉璃街極北道一宅,余行吊者七。
給孤寺宅,曹宗丞學閩嘗居之,甫移入,二僕一夕並暴亡,懼而遷去;粉坊琉璃街宅,邵教授大生嘗居之,白晝往往見變異,毅然不畏,竟歿其中。
此又何理歟?劉文正公曰:卜地見書,卜日見禮,苟無吉凶,聖人何卜?但恐非今術士所知耳。
斯持平之論矣。
滄州潘班,善書畫,自稱黃葉道人。
嘗宿友人齋中,聞壁間小語曰:君今夕無留人共寢,當出就君。
班大駭移出。
友人曰:室舊有此怪,一婉孌女子,不為害也。
後友人私語所親曰:潘君其終困青衿乎?此怪非鬼非狐,不審何物,遇粗俗人不出,遇富貴人亦不出,惟遇才士之淪落者,始一出薦枕耳。
後潘果坎壈以終。
越十餘年,忽夜聞齋中啜泣聲。
次日,大風折一老杏樹,其怪乃絕。
外祖張雪峰先生嘗戲曰:此怪大佳,其意識在綺羅人上。
陳楓崖光祿言,康熙中楓涇一太學生,嘗讀書別業,見草間有片石,已斷裂剝蝕,僅存數十字,偶有一二成句,似是夭逝女子之碣也。
生故好事,竟其墓必在左右,每陳茗果於石上,而祝以狎詞。
越一載余,見麗女獨步菜畦間,手執野花,顧生一笑。
生趨近其側,目挑眉語,方相引入籬後灌莽間,女凝立直視,若有所思,忽自批其頰曰:一百餘年心如古井,一旦乃為蕩子所動乎?頓足數四,奄然而滅。
方知即墓中鬼也。
蔡修撰季實曰:古稱蓋棺論定,於此事,知蓋棺猶難論定矣。
是本貞魂,猶以一念之差,幾失故步。
晦庵先生詩曰:世上無如人欲險,幾人到此誤平生,諒哉。
王孝廉金英言,一江一 寧一書生,宿故家廢園中,月夜有艷女窺窗,心知非鬼即狐,愛其姣麗,亦不畏怖,招使入室,即宛轉相就。
然始終無一語,問亦不答。
惟含笑流盼而已。
如是月餘,莫喻其故。
一日執而固問之,乃取筆作字曰:妾前明某翰林侍姬,不幸夭逝,因平生巧於讒構,使一門骨肉如水火,冥司見譴,罰為瘖鬼。
已沉一淪 二百餘年,君能為書金剛經十部,得仗佛力,超拔苦海,則世世銜感矣。
書生如其所乞,寫竣之日,詣書生再拜,仍取筆作字曰:藉金經懺悔,已脫鬼趣。
然前生罪重,僅能帶業往生,尚須三世作啞婦,方能語也。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