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微草堂筆記》卷十三 槐西雜誌三(3):又嘗於大槐樹下,見一獸跳擲,非犬非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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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微草堂筆記》卷十三 槐西雜誌三(3)

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三 槐西雜誌三(3)

族叔楘庵言,嘗見旋風中有一女子,張袖而行,迅如飛鳥,轉瞬已在數里外。

又嘗於大槐樹下,見一獸跳擲,非犬非羊,毛作褐色,即之已隱,均不知何物。

余曰:叔平生專意研經,不甚留心於子史,此二物古書皆載之。

女子乃飛天夜叉,博異傳載,唐薛淙於衛州佛寺見老僧,言居延海上,見天神追捕者是也。

褐色獸乃樹一精一,史記秦本紀,二十七年伐南山大梓,豐大特。

注曰:今武都故道有怒特祠,圖大牛上生樹本,有牛從水中出,復見於豐水之中。

列異傳:秦文公時,梓樹化為牛,以騎擊之,騎不勝,或墮地,髻解被發,牛畏之入水,故秦因是置旄頭騎。

庾信枯樹賦曰:白鹿貞松,青牛文梓。

柳宗元祭纛文曰:豐有大特,化為巨梓,秦人憑神,乃建旄頭。

即用此事也。

王德圃言,有縣吏夜息松林,聞有泣聲,吏故有膽,尋往視之,則男女二人,並坐石几上喁喁瞙語,似夫婦相別者。

疑為一婬一奔,詰問其由。

男子起應曰:爾勿近,我鬼也。

此女吾愛婢,不幸早逝,雖葬他所,而魂常依此,今被配入轉輪,從此一別,茫茫萬古,故相悲耳。

問生為夫婦,各有配偶,豈死後又顛倒移換耶?曰:惟節婦守貞者,其夫在泉下暫留,待死後同生人世,再續前緣,以補其一生之瞚苦。

余則前因後果,各以罪福受生,或及待,或不及待,不能齊矣。

爾宜自去,吾二人一刻千金,不能與爾談冥事也。

張口噓氣,木葉亂飛,吏悚然反走,後再過其地,知為某氏墓也。

德圃為凝齋先生作秋燈叢話,漏載此事,豈德圃偶未言及,抑先生偶失記耶。

先外祖母曹太恭人,嘗告先太夫人曰:滄州有宦家婦,不見答於夫,鬱鬱將成心疾,性情乖剌,琴瑟愈不調,會有高行尼至,詣問因果,尼曰:吾非冥吏,不能稽配偶之籍也,亦非佛菩薩,不能照見三生也。

然因緣之理,則吾知之矣。

夫因緣無無故而合者也。

大抵以恩合者必相歡,以怨結者必相忤,又有非恩非怨亦恩亦怨者,必負欠使相取相償也,如是而已。

爾之夫婦,其以怨結者乎?天所定也,非人也,雖然,天定勝人,人定亦勝天。

故釋迦立法,許人懺悔,但消爾勝心,戢爾傲氣,逆來順受,以情感而不以理爭,修爾內職,事翁姑以孝,處娣姒以和,待媵妾以恩,盡其在我,而不問其在人,庶幾可以挽回乎?徒問往因,無益也。

婦用其言,果相睦如初。

先太夫人嘗以告諸婦曰:此尼所說,真閨閣中解冤神咒也。

信心行持,無不有驗,如或不驗,尚是行持未至耳。

蔡太守必昌雲判冥,論者疑之,然朱竹君之先德--唐一人稱人故父曰先德,見北夢瑣言。

蔡君先告以亡期,蔡君之母,亦自預知其亡期,皆日辰不爽,是又何說歟?朱石君撫軍,言其他事甚悉,石君非妄語人也。

顧郎中德懋,亦云判冥,後自言以洩漏一陰一府事,謫為社公,無可驗也。

余嘗聞其論冥律,已載灤一陽一消夏錄中。

其論鬼之存亡,亦頗有理。

大意謂人之餘氣為鬼,氣久則漸消,其不消者有三:忠孝節義,正氣不消;猛將勁卒,剛氣不消;鴻材碩學,靈氣不消。

不遽消者亦三:冤魂恨魄,茹痛黃泉,其怨結則氣亦聚也;大富大貴,取多用宏,其一精一壯則氣亦盛也;兒女纏一綿 ,埋憂繼恨,其情專則氣亦凝也。

至於凶殘狠戾,氣亦不遽消,然墮泥犁者十之九,又不在此數中矣。

言之鑿鑿,或亦有所徵耶。

雍正戊申夏,崔莊有大旋風自北而南,勢如潮湧,余家樓堞半揭去--北方鄉居者率有明樓以防盜,上為城堞。

從伯燦宸公家有花二盎,水一甕,並卷置屋上,位置如故,毫不瞜側。

而階前一風爐銅銚,炭火方熾,乃安然不動,莫明其故。

次日詢迤北諸村,皆雲未見,過村數里,即漸高入雲,其風黃色,嗅之有腥氣,或地近東瀛,不過百里,海神來往,水怪飛騰,偶然狡獪歟。

從侄虞惇,甲辰閏三月,官滿城教諭時,其同官戴君邀游抱一陽一山,戴攜彭劉二生,從山前往,虞惇偕弟汝僑、子樹璟及金劉二生,由山後觀牛角洞、仙人室諸勝。

方升山麓,遙見一人巖上立,意戴君遣來迎也。

相距尚里許,急往赴之,愈近其人漸小,至則白石一片,倚巖植立,高尺五六寸,廣四五寸耳,絕不類人形,而望之如人。

奇矣!凡物遠視必小,歐羅巴人所謂視差也。

此石遠視大,而近視小,抑又奇矣。

迨下山里許,再回視之,仍如初見狀,眾謂此石有靈,擬上山攜取歸。

彭生及樹璟先往覓不得,汝僑又與二劉生同往,道路依然,物物如舊,石竟不可復睹矣。

蓋瞞谷深崖,神靈所宅,偶然示現,往往有之。

是山所謂仙人室者,在峭壁之上,人不能登,土人每遙見洞口人來往,其必煉一精一羽化之徒矣。

申丈蒼巔言,劉智廟有兩生應科試,夜行失道,見破屋,權投宿息,院落半圯,亦無門窗,擬就其西廂坐,聞樹後語曰:同是士類,不敢相拒,西廂是幼一女居,乞勿入,東廂是老夫訓徒地,可就坐也。

心知非鬼即狐,然疲極不能再進,姑向樹拱揖,相對且坐,忽憶當向之問路,再起致詞,則不應矣。

暗中摸索,覺有物觸手,捫之,乃身畔各有半瓜,謝之亦不應。

質明將行,又聞樹後語曰:東去二里,即大路矣。

一語奉贈,周易互體,究不可廢也。

不解所云,叩之又不應,比就試策,果問互體,場中皆用程朱說,惟二生依其語對,並列前茅焉。

乾隆甲子,余在河間應科試,有同學以帕瞡首,雲墮驢傷額也。

既而有同行者知之,曰:是於中途遇少一婦 ,靚妝獨立官柳下,忽按轡問途,少一婦 曰:南北驛路,而車馬往來,豈有迷途之患爾。

直欺我孤立耳。

忽有飛瓦擊之,流血破面,少一婦 徑入秫田去,不知是人是狐是鬼也。

但未見舉手而瓦忽橫擊,疑其非人,鬼又不應白日出,疑其狐矣。

高梅村曰:此不必深問,無論是人是狐是鬼,總之當擊耳。

又丁卯秋,聞有京官子暮過橫街東,為娼女誘入室,突其夫半夜歸,脅使盡解衣履,裸無寸縷,負置門外叢塚間,京官子無計,乃號呼稱遇鬼,有人告其家,迎歸。

姚安公時官戶部,聞之笑曰:今乃知鬼能作賊。

此均足為佻薄者戒也。

烏魯木齊千總柴有倫言,昔征霍集占時,率卒搜山,出於珠土斯深谷中,遇瑪哈沁,射中其一,負矢奔去。

余七八人亦四竄,奪得其馬及行帳,樹上縛一回婦,左臂左股已臠食見骨,噭噭作蟲鳥鳴,見有倫,屢引其頸,又作叩劘狀,有倫知其求速死,拔刀貫其心,瞠目長號而絕。

後有倫復經其地,水暴漲不敢涉,姑憩息以待減退,有旋風來往馬前,忽行忽止,若相引者,有倫悟為回婦之鬼,乘騎從之,竟得淺處以渡。

季廉夫言,泰興有賈生者,食餼於庠,而僻好符錄禁咒事,尋師訪友,煉五雷法竟成,後病篤,恍惚見鬼來攝,舉手作訣,鬼不能近。

既而家人聞屋上金鐵聲,奇鬼猙獰洶湧而入,鹹悚惶避出,遙聞若相格鬥者,徹夜乃止。

比曉視之,已伏於床 下死,手掊地成一深坎,莫知何故也。

夫死生數也,數已盡矣,猶以小術與人爭,何其不知命乎?

廉夫又言,鍾太守光豫,官一江一 寧時,有幕友二人,表兄弟也,一司號籍,一司批一發,恆在一室同榻寢。

一夕,一人先睡,一人猶秉燭,忽見案旁一紅衣女子坐,駭極呼其一醒,拭目驚視,則非女子,乃奇形鬼也。

直前相搏,二人並昏僕,次日,眾怪門不啟,破扉入,視其先見者已死,後見者氣息僅屬,灌治得活,乃具述夜來狀。

鬼無故擾人,事或有之,至現形索命,則未有無故而來者。

幕府賓佐非官,而操官之權,筆墨之間,動關生死,為善易,為惡亦易,是必冤譴相尋,乃有斯變。

第不知所緣何事耳。

烏魯木齊軍吏茹大業言,古浪回民有踞佛殿飲博者,寺僧孤弱,勿能拒也,一夜 飲方酣,一人舒拇指呼曰一,突有大拳,如五斗栲栳,自門探入,五指齊張,厲聲呼曰:六。

舉掌一拍,燭滅幾碎,十餘人並驚僕。

至曉,乃各漸蘇,自是不敢復至矣。

佛於眾生無計較心,其護法善神之示現乎?

蘇州朱生煥,舉壬午順天鄉試第二人,余分校所取也。

一日,余集閱微草堂,酒間各說異聞,生言曩乘舟,見一舵工額上恆粘一膏藥,縱約寸許,橫倍之,雲有瘡,須避風數日。

一篙工私語客曰:是大奇事,雲有瘡者偽也。

彼嘗為會首,賽水神,例應捧香,而前一夕犯不潔,方跪致祝,有風颭爐灰撲其面,骨栗神悚,幾不成禮,退而拂拭,則額上現一墨畫秘戲圖,神態生動,宛肖其夫婦,洗濯不去,轉更分明,故以膏藥掩之也。

眾不深信,然既有此言,出入往來,不能不注視其額。

舵工覺之,曰:小兒又饒舌耶。

長喟而已。

然則其事殆不虛。

惜未便揭視之耳。

又余乳母李媼言,曩登泰山,見娼女與所歡,皆往進香,遇於逆旅,伺隙偶一接唇,竟膠粘不解,擘之則痛徹心髓,眾為懺悔乃開。

或曰廟祝賄娼女作此狀,以聳人信心也。

是亦未可知矣。

獻縣刑房吏王瑾,初作吏時,受賄,欲出一殺人罪,方濡筆起草,紙忽飛著承塵上,旋舞不下,自是不敢枉法取錢,恆舉以戒其曹,偶不自諱也。

後一生一溫一 飽,以老壽終。

又一吏恆得賄舞文,亦一生無禍,然三女皆為娼,其次女事發當杖,伍伯夙戒其徒曰:此某師傅女--土俗呼吏曰師傅,宜從輕,女受杖訖,語鴇母曰:微我父曾為吏,我今日其殆矣。

嗟乎!烏知其父不為吏,今日原不受杖哉。

一交一 河有姊妹二妓,皆為狐所媚,羸病欲死,其家延道士劾治,狐不受捕,道士怒,趣設壇牒雷部,狐化形為書生,見道士曰:煉師勿苦相仇也。

夫採補殺人,誠干天律,然亦思此二女者何人哉,飾其冶容,蠱惑年少,無論其破人之家,不知凡幾,廢人之業,不知凡幾,間人之夫婦,不知凡幾,罪皆當死,即彼攝人之一精一,吾攝其一精一,彼致人之疾,吾致其疾,彼戕人之命,吾戕其命,皆所請君入甕,天道宜然,煉師何必曲庇之。

且煉師之劾治,謂人命至重耳,夫人之為人,以有人心也,此輩機械萬端,寒曖百變,所謂人面獸心者也。

既已獸心,即以獸論,以獸殺獸,事理之常,深山曠野,相食者不啻恆河,可一一上瀆雷部耶?道士乃捨去。

論者謂道士不能制狐,造此言也。

然其言則深切著明矣。

程魚門言,朱某暱淮上一妓,金盡被斥出,一日有西商過訪妓,僕輿奢麗,揮金如土,妓兢兢恐其去,盡謝他客,曲意效媚,日贈金帛珠翠,不可縷數。

居兩月餘,雲暫出赴揚州,遂不返,訪問亦無知者。

貲貨既饒,擬去北裡為良家,檢點篋笥所贈,已一物不存,朱某所贈,亦不存。

惟留二百餘金,恰足兩月餘酒食費。

一家迷一離 惝恍,如夢乍回。

或曰:聞朱某有狐友,其殆代為報復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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