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微草堂筆記
卷二 灤陽消夏錄二(3)
揚州羅兩峰,目能視鬼,曰:凡有人處皆有鬼。
其橫亡厲鬼,多年沉滯者,率在幽房空宅中,是不可近,近則為害;其憧憧往來之鬼,午前一陽一盛,多在牆一陰一,午後一陰一盛,則四散遊行,可穿壁而過,不由門戶。
遇人則避路,畏一陽一氣也,是隨處有之,不為害。
又曰:鬼所聚集,恆在人煙密簇處,僻地曠野,所見殊稀。
喜圍繞廚灶,似欲近食氣。
又喜入溷廁,則莫明其故。
或取人跡罕到耶?所畫有鬼趣圖,頗疑其以意造作,中有一鬼,首大於身幾十倍,尤似幻妄。
然聞先姚安公言,瑤涇陳公,嘗夏夜掛窗臥。
窗廣一丈,忽一巨面窺窗,闊與窗等,不知其身在何處,急掣劍刺其左目,應手而沒。
對窗一老僕亦見,雲從窗下地中湧出,掘地丈餘,無所睹而止。
是果有此種鬼矣。
茫茫昧昧,吾烏乎質之。
一奴一子劉四,壬辰夏乞假歸省,自御牛車載其婦。
距家三四十里,夜將半,牛忽不行,婦車中驚呼曰:有一鬼,首大如甕,在牛前。
劉四諦視,則一短黑婦人,首戴一破雞籠,舞且呼曰:來來。
懼而回車,則又躍在牛前呼來來,如是四面旋繞,遂至雞鳴。
忽立而笑曰:夜涼無事,借汝夫婦消遣耳。
偶相戲,我去後慎勿詈我,詈則我復來。
雞籠是前村某家物,附汝還之。
語訖,以雞籠擲車上去。
天曙抵家,夫婦並昏昏如醉,婦不久病死,劉四亦流落無人狀。
鬼蓋乘其衰氣也。
景城有劉武周墓,獻縣志亦載。
按武周山後馬邑人,墓不應在是。
疑為隋劉炫墓。
炫景城人,一統志載其墓在獻縣東八十里。
景城距城八十七里,約略當是也。
舊有狐居之,時或戲嬲醉人。
裡有陳雙,酒徒也。
聞之憤曰:妖獸敢爾!詣墓所,且數且詈。
時耘者滿野,皆見其父怒坐墓側,雙跳踉叫號,竟前呵曰:爾何醉至此,乃詈爾父?雙凝視,果父也。
大怖叩首,父徑趨歸。
雙隨而哀乞,追及於村外,方伏地陳說,忽婦媼環繞,嘩笑曰:陳雙何故跪拜其妻?雙仰視,又果妻也,愕而癡立,妻亦徑趨歸。
雙惘惘至家,則父與妻實未嘗出,方知皆狐幻化戲之也。
慚不出戶者數日,聞者無不絕倒。
余謂雙不詈狐,何至遭狐之戲,雙有自取之道焉;狐不嬲人,何至遭雙之詈,狐亦有自取之道焉。
顛倒糾纏,皆緣一念之妄起。
故佛言一切眾生,慎勿造因。
方桂,烏魯木齊流人子也,言嘗牧馬山中,一馬忽逸去,躡蹤往覓,隔嶺聞嘶聲甚厲。
尋聲至一幽谷,見數物,似人似獸,週身鱗癋如古松,發蓬蓬如羽葆,目睛突出,色純白,如嵌二雞卵,共按馬生嚙其肉。
牧人多攜銃自防,桂故頑劣,因升樹放銃,物悉入深林去。
馬已半軀被啖矣。
後不再見,迄不知為何物也。
芮庶子鐵崖,宅中一樓,有狐居其上。
恆鐍之。
狐或夜於廚下治饌,齋中宴客,家人一習一 見亦不訝。
凡盜賊火燭,皆能代主人呵護,相安已久。
後鬻宅於李學士廉衣,廉衣素不信妖妄,自往啟視,則樓上三楹,潔無纖塵。
中央一片如席大,藉以木板,整齊如几榻,余無所睹。
時方修築,因並毀其樓,使無可據,亦無他異。
迢甫落成,突然烈焰四起,頃刻無寸椽。
而鄰屋苫草,無一莖被癇。
皆曰狐所為。
劉少宗伯青垣曰:此宅自當是日焚耳。
如數不當焚,狐安敢縱火。
余謂妖魅能一一守科律,則天無雷霆之誅矣。
王法禁殺人,不敢殺者多,殺人抵罪者亦時有。
是固未可知也。
王少司寇蘭泉言,夢午塘提學一江一 南時,署後有高阜,恆夜見光怪,雲有一雉一蛇居其上,皆歲久,能為魅。
午塘少年盛氣,集鍤畚平之。
眾猶豫不舉手,午塘方怒督,忽風飄片席蒙其首,急撤去,又一片蒙之,皆署中涼蓬上物也。
午塘覺其異,乃輟役,今尚巋然存。
老僕魏哲聞其父言,順治初有某生者,距余家八九十里,忘其姓名。
與妻先後卒。
越三四年,其妾亦卒。
適其家傭工人,夜行避雨,宿東嶽祠廊下,若夢非夢,見某生荷校立庭前,妻妾隨焉。
有神衣冠類城隍,磬折對岳神語曰:某生污二人,有罪;活二命,亦有功,合相抵。
岳神怫然曰:二人畏死忍恥,尚可貸。
某生活二人,正為欲污二人,但宜科罪,何雲功罪相抵也?揮之出。
某生及妻妾亦隨出。
悸不敢語,天曙歸告家人,皆不能解。
有舊僕泣曰:異哉,竟以此事被錄乎!此事惟吾父子知之,緣受恩深重,誓不敢言。
今已隔兩朝,始敢追述。
兩主母皆實非婦人也。
前明天啟中,魏忠賢殺裕妃,其位下宮女內監,皆密捕送東廠,死甚慘。
有二內監,一曰福來,一曰雙桂,亡命逃匿。
緣與主人曾相識,主人方商於京師,夜投焉。
主人引入密室,吾穴隙私窺。
主人語二人曰:君等聲音笑貌,在男女之間,與常人稍異,一出必見獲;若改女裝,則物色不及。
然兩無夫之婦,寄宿人家,形跡可疑,亦必敗。
二君身已淨,本無異婦人,肯屈意為我妻妾,則萬無一失矣。
二人進退無計,沉思良久,並曲從。
遂為辦女飾,鉗其耳,漸可受珥。
並市軟骨藥,一陰一為纏足,越數月,居然兩好婦矣。
乃車載還家,詭言在京所娶。
二人久在宮禁,並白皙一溫一 雅,無一毫男子狀。
又其事迥出意想外,竟無覺者。
但訝其不事女紅,為恃一寵一 驕惰耳。
二人感主人再生恩,故事定後亦甘心偕老。
然實巧言誘脅,非哀其窮,宜司命之見譴也。
信乎,人可欺,鬼神不可欺哉!
乾隆己卯,余典山西鄉試,有兩卷皆中式矣。
一定四十八名,填草榜時,同考官萬泉呂令瘝,誤收其卷於衣箱,竟覓不可得;一定五十三名,填草榜時,一陰一風滅燭者三四,易他卷乃已。
揭榜後拆視彌封,失卷者范學敷,滅燭者李騰蛟也。
頗疑二生有一陰一譴。
然庚辰鄉試,二生皆中試。
范仍四十八名,李於辛丑成進士。
乃知科名有命,先一年亦不得。
彼營營者何為耶?即求而得之,亦必其命所應有,雖不求亦得也。
先姚安公言,雍正庚戍會試,與雄縣湯孝廉同號捨。
湯夜半忽見披髮女鬼,搴簾手裂其卷,如蛺蝶亂飛。
湯素剛正,亦不恐怖,坐而問之曰:前生吾不知,今生則實無害人事,汝一胡一 為來者?鬼愕眙卻立曰:君非四十七號耶?曰:吾四十九號。
蓋有二空捨,鬼除之未數也。
諦視良久,作禮謝罪而去。
斯須間,四十七號喧呼某甲中惡矣。
此鬼殊憒憒,湯君可謂無妄之災。
幸其心無愧怍,故倉卒間敢與詰辨,僅裂一卷耳。
否亦殆哉。
顧員外德懋,自言為東嶽冥官,余弗深信也。
然其言則有理,曩在裘文達公家,嘗謂余曰:冥司重貞婦,而亦有差等。
或以兒女之愛,或以田宅之豐,有所繫戀而弗去者,下也;不免情慾之萌,而能以禮義自克者,次也;心如枯井,波瀾不生,富貴亦不睹,饑寒亦不知,利害亦不計者,斯為上矣。
如是者千百不得一,得一則鬼神為起敬。
一日喧傳節婦至,冥王改容,冥官皆振衣佇迓,見一老婦儡然來,其行步步漸高,如躡階級。
比到,則竟從殿脊上過,莫知所適,冥王憮然曰:此已生天,不在吾鬼錄中矣。
又曰:賢臣亦三等,畏法度者為下,愛名節者為次,乃心王室,但知國計民生,不知禍福毀譽者為上。
又曰:冥司惡躁競,謂種種惡業,從此而生,故多困躓之,使得不償失。
人心愈巧,則鬼神之機亦愈巧。
然不甚重隱逸,謂天地生才,原期於世事有補,人人為巢許,則至今洪水橫流,並掛瓢飲犢之地,亦不可得矣。
又曰:一陰一律如春秋責備賢者,而與人為善。
君子偏執害事,亦錄以為過;小人有一事利人,亦必予以小善報。
世人未明此義,故多疑因果或爽耳。
內閣學士永公諱寧,嬰疾,頗委頓。
延醫診視,未遽愈,改延一醫,索前醫所用藥帖,弗得。
公以為小婢誤置他處,責使搜索,雲不得且笞汝。
方倚枕憩息,恍惚有人跪燈下曰:公勿笞婢,此藥帖小人所藏。
小人即公為臬司時平反得生之囚也。
問藏葉帖何意,曰:醫家同類皆相忌,務改前醫之方,以見所長。
公所服藥不誤,特初試一劑,力尚未至耳。
使後醫見方,必相反以立異,則公殆矣。
所以小人一陰一竊之。
公方昏悶,亦未思及其為鬼。
稍頃始悟,悚然汗下,乃稱前方已失,不復記憶,請後醫別疏方。
視所用藥,則仍前醫方也。
因連進數劑,病霍然如失。
公鎮烏魯木齊日,親為余言之,曰:此鬼可謂諳悉世情矣。
族叔癐庵言,肅寧有塾師,講程朱之學。
一日有游僧乞食於塾外,木魚琅琅,自辰逮午不肯息。
塾師厭之,自出叱使去,且曰:爾本異端,愚民或受爾惑耳,此地皆聖賢之徒,爾何必作妄想!僧作禮曰:佛之流而募衣食,猶儒之流而求富貴也。
同一失其本來,先生何必定相苦?塾師怒,自擊以夏楚。
僧振衣起曰:太惡作劇。
遺布囊於地而去。
意必復來,暮竟不至。
捫之,所貯皆散錢,諸弟子欲探取。
塾師曰:俟其久而不來再為計。
然須數明,庶不爭。
甫啟囊,則群蜂坌湧,螫師弟面目盡腫,號呼撲救。
鄰里鹹驚問,僧忽排闥入曰:聖賢乃謀匿人財耶?提囊徑行。
臨出,合掌向塾師曰:異端偶觸忤聖賢,幸見恕。
觀者粲然。
或曰幻術也,或曰塾師好闢佛,見僧輒詆。
僧故置蜂於囊以戲之。
癐庵曰:此事余目擊。
如先置多蜂於囊,必有蠕動之狀,見於囊外。
爾時殊未睹也。
雲幻術者為差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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