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微草堂筆記
卷二 灤陽消夏錄二(4)
朱青雷言,有避仇竄匿深山者,時月白風清,見一鬼徙倚白楊下,伏不敢起。
鬼忽見之曰:君何不出?栗而答曰:吾畏君。
鬼曰:至可畏者莫若人,鬼何畏焉?使君顛沛至此者,人耶鬼耶?一矣而隱。
余謂此青雷有激之寓言也。
都察院庫中有巨蟒,時或夜出。
余官總憲時,凡兩見。
其蟠跡著塵處,約廣二寸餘,計其身當橫徑五寸。
壁無罅,門亦無罅,窗稜闊不及二寸,不識何以出入。
大抵物久則能化形,狐魅能自窗隙往來,其本形亦非窗隙所容也。
堂吏雲其出應休咎,殊無驗。
神其說耳。
幽明異路,人所能治者,鬼神不必更治之,示不瀆也;幽明一理,人所不及治者,鬼神或亦代治之,示不測也。
戈太僕仙舟言,有一奴一子嘗醉寢城隍神案上,神拘去笞二十,兩股青痕斑斑,太僕目見之。
杜生村,距余家十八里,有貪富室之賄,鬻其養媳為妾者,其媳雖未成婚,然與夫聚已數年,義不再適。
度事不可止,乃密約同逃。
翁姑覺而追之,二人夜抵余村土神祠,無可棲止,相抱泣。
忽祠內語曰:追者且至,可匿神案下。
俄廟祝踉蹌醉歸,橫臥門外。
翁姑追至,問蹤跡,廟祝囈語應曰:是小男女二人耶?年約若干,衣履若何,向某路去矣。
翁姑急循所指路往,二人因得免。
乞食至媳之父母家,父母欲訟官,乃得不鬻。
爾時祠中無一人。
廟祝曰:吾初不知是事,亦不記作是語,蓋皆土神之靈也。
乾隆庚子,京師楊梅竹斜街,火所毀殆百楹。
有破屋巋然獨存。
四面頹垣,齊如界畫,乃寡媳守病姑不去也。
此所謂孝弟之至,通於神明。
于氏,肅寧舊族也。
魏忠賢竊柄時,視王侯將相如土苴,顧以生長肅寧,耳濡目染,望于氏如王謝。
為侄求婚,非得于氏女不可。
適于氏少子赴鄉試,乃置酒強邀至家,面與議。
於生念:許之則禍在後日;不許則禍在目前,猝不能決,言父在難自專。
忠賢曰:此易耳。
君速作禮,我能即致太翁也。
是夕,於翁夢其亡父,督課如平日,命以二題:一為孔子曰諾,一為歸潔其身而已矣。
方構思,忽叩門驚醒,得子書,恍然頓悟。
因復書許姻,而附言病頗棘,促子速歸。
肅寧去京四百餘里,比信返,天甫微明,演劇猶未散。
於生匆匆束裝,途中官吏迎候者已供帳相屬。
抵家後,父子俱稱疾不出。
是歲為天啟甲子。
越三載而忠賢敗,竟免於難。
事定後,於翁坐小車,遍游郊外曰:吾三載杜門,僅博得此日看花飲酒。
岌乎危哉!於生瀕行時,忠賢授以小像,曰:先使新婦識我面。
于氏於余家為表戚,余兒時尚見此軸。
貌修偉而秀削,面白,色隱赤,兩顴微露,頰微狹,目光如醉,臥蠶以上,赭石薄暈,如微腫,衣緋紅,座旁几上,露列金印九。
杜林鎮土神祠道士,夢土神語曰:此地繁劇,吾失於呵護,至疫鬼誤入孝子節婦家,損傷童稚,今鐫秩去矣。
新神性嚴重,汝善事之,恐不似我姑容也。
謂春一夢 無憑,殊不介意。
越數日,醉臥神座旁,得寒疾幾殆。
景州戈太守桐園,官朔平時,有幕客夜中睡醒,明月滿窗,見一女子在幾側座,大怖,呼家一奴一。
女子搖手曰:吾居此久矣,君不見耳。
今偶避不及,何驚駭乃爾。
幕客呼益急,女子哂曰:果欲禍君,一奴一豈能救?拂衣遽起,如微風之振窗紙,穿欞而逝。
穎州吳明經躍鳴言,其鄉老儒林生,端人也。
嘗讀書神廟中,廟故宏闊,僦居者多,林生性孤峭,卒不相聞問。
一日,夜半不寐,散步月下,忽一客來敘寒一溫一 。
林生方寂寞,因邀入室共談,甚有理致。
偶及因果之事,林生曰:聖賢之為善,皆無所為而為者也。
有所為而為,其事雖合,無理其心已,純乎人欲矣。
故佛氏福田之說,君子弗道也。
客曰:先生之言,粹然儒者之言也。
然用以律己則可,用以律人則不可;用以律君子猶可,用以律天下之人則斷不可。
聖人之立教,欲人為善而已。
其不能為者,則誘掖以成之;不肯為者,則驅策以迫之,於是乎刑賞生焉。
能因慕賞而為善,聖人但與其善,必不責其為求賞而然也;能因畏刑而為善,聖人亦與其善,必不責其為避刑而然也。
苟以刑賞使之循天理,而又責慕賞畏刑之為人欲,是不激勸於刑賞,謂之不善;激勸於刑賞,又謂之不善,人且無所措手足矣。
況慕賞避刑,既謂之人欲,而又激勸以刑賞,人且謂聖人實以人欲導民矣。
有是理歟?蓋天下上智少而凡民多,故聖人之刑賞,為中人以下設教;佛氏之因果,亦為中人以下說法。
儒釋之宗雖殊,至其教人為善,則意歸一轍。
先生執董子謀利計功之說,以駁佛氏之因果,將以聖人之刑賞而駁之乎?先生徒見緇流誘人佈施,謂之行善,謂之得福;見愚民持齋燒香,謂之行善,謂可得福。
不如是者,謂之不行善,必獲罪,遂謂佛氏因果,適以惑眾,而不知佛氏所謂善惡,與儒無異。
所謂善惡之報,亦與儒無異也。
林生意不謂然,尚欲更申己意,俯仰之傾,天已將曙,客起欲去,固挽留之,忽挺然不動,乃廟中一泥塑判官。
族祖雷一陽一公言,昔有遇冥吏者,問命皆前定,然乎?曰:然。
然特窮通壽夭之數,若唐小說所稱預知食料,乃術士射覆法耳。
如人人瑣記此等事,雖大地為架,不能庋此簿籍矣。
問定數可移乎?曰:可。
大善則移,大惡則移。
問孰定之孰移之,曰:其人自定自移,鬼神無權也。
問果報何有驗有不驗,曰:人世善惡論一生,禍福亦論一生,冥司則善惡兼前生,禍福兼後生,故若或爽也。
問果報何以不同?曰:此皆各因其本命。
以人事譬之,同一遷官,尚書遷一級則宰相,典史遷一級不過主簿耳。
同一鐫秩,有加級者抵,無加級則竟鐫矣。
故事同而報或異也。
問何不使人先知?曰:勢不可也。
先知之則人事息,諸葛武侯為多事,唐六臣為知命矣。
問何以又使人偶知?曰:不偶示之,則恃無鬼神而人心肆,暖昧難知之處,將無不為矣。
先姚安公嘗述之曰:此或雷一陽一所論,托諸冥吏也,然揆之以理,諒亦不過如斯。
先姚安公有僕,貌謹厚而最有心計。
一日,乘主人急需,飾詞邀勒,得贏數十金。
其婦亦悻悻自好,若不可犯,而一陰一有外遇,久欲與所歡逃,苦無資斧,既得此金,即盜之同遁。
越十餘日捕獲,夫婦之奸乃並敗。
余兄弟甚快之。
姚安公曰:此事何巧相牽引,一至於斯!殆有鬼神顛倒其間也。
夫鬼神之顛倒,豈徒博人一快哉?凡以示戒云爾。
故遇此種事,當生警惕心,不可生歡喜心。
甲與乙為友,甲居下口,乙居泊鎮,相距三十里。
乙妻以事過甲家,甲醉以酒而留之宿。
乙心知之,不能言也,反致謝焉;甲妻渡河覆舟,隨急流至乙門前,為人所拯,乙識而扶歸,亦醉以酒而留之宿。
甲心知之不能言也,亦反致謝焉。
其鄰媼一陰一知之,合掌誦佛曰:有是哉,吾知懼矣。
其子方佐人誣訟,急自往呼之歸,汝曹如此媼可也。
四川毛公振膿任河間同知時,言其鄉人有薄暮山行者,避雨入一廢祠,已先有一人坐簷下,諦視乃其亡叔。
驚駭欲避,其叔急止之曰:因有事告汝,故此相待,不禍汝,汝勿怖。
我歿之後,汝叔母失汝祖母歡,恆非理見捶撻。
汝叔母雖順受不辭,然心懷怨毒,於無人處竊詛詈。
吾在一陰一曹為伍伯,見土神牒報者數矣。
憑汝寄語,戒其悛改。
如不知悔,恐不免魂墮泥犁也。
語訖而滅。
鄉人歸,告其叔母,雖堅諱無有,然悚然變色,如不自容。
知鬼語非誣矣。
毛公又言,有人夜行,遇一人狀似里胥,鎖縶一囚,坐樹下。
因並坐暫息。
囚啜泣不已,里胥鞭之,此人意不忍,從旁勸止。
里胥曰:此桀黠之魁,生平所播弄傾軋者,不啻數百。
冥司判七世受豕身,吾押之往生也。
吾何憫焉。
此人悚然而起,二鬼亦一時滅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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