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微草堂筆記
卷二十二 灤陽續錄四(3)
門人王廷紹言,忻州有以貧鬻婦者,去幾二載,忽自歸。
雲初彼買時,引至一人家,旋有一道士至,攜之入山,意甚疑懼,然業已賣與,無如何。
道士令閉目,即聞兩耳風颼颼,俄令開目,已在一高峰上,室廬華潔,有婦女二十餘人,共來問訊。
雲此是仙府,無苦也。
因問到此何事,曰:更番侍祖師寢耳。
此間金銀如山積,珠翠錦繡,嘉餚珍果,皆役使鬼神,隨呼立至,服食日用,皆比擬王侯。
惟每月一回小痛楚,亦不害耳。
因指曰:此處倉庫,此處庖廚,此我輩居處,此祖師居處。
指最高處兩室曰:此祖師拜月拜斗處,此祖師煉銀處。
亦有給使之人,然無一男子也。
自是每白晝則呼入薦枕席,至夜則祖師升壇禮拜,始各歸寢。
惟月信落紅後,則淨褫內外衣,以紅絨為巨綆,縛大木上,手足不能絲毫動,並以綿丸窒口,喑不能聲,祖師持金管如箸,尋視脈穴,刺入兩臂兩股肉內,吮吸其血,頗為酷毒。
吮吸後,以藥末糝創孔,即不覺痛,頃刻結痂。
次日痂落如初矣。
其地極高,俯視雲雨皆在下,忽一日狂飆陡起,黑雲如墨壓山頂,雷電激射,勢極可怖,祖師惶遽, 呼二十餘女,並裸露環抱其身如肉屏風,火光入室者數次,皆一掣即返,俄一龍爪大如箕,於人叢中攫祖師去,霹靂一聲,山谷震動,天地晦冥,覺昏瞀如睡,夢稍醒則已臥道旁。
詢問居人,知去家僅數百里,乃以臂釧易敝衣遮體,乞食得歸也。
忻州人尚有及見此婦者,面色枯槁,不久患瘵而卒。
蓋一精一血為道士采盡矣。
據其所言,蓋即燒金御女之士,其術靈幻如是,尚不免於天誅。
況不得其傳,徒受妄人之蠱惑,而冀得神仙,不亦傎哉。
一江一 南吳孝廉,朱石君之門生也,美才夭逝,其婦誓以身殉,而屢縊不能死,忽燈下孝廉形見曰:易彩服則死矣。
從其言果絕。
孝廉鄉人錄其事,徵詩,作者甚眾,余亦為題二律,而石君為作墓誌,於孝廉之坎坷,烈婦之慷慨,皆深致悼惜,而此事一字不及。
或疑其鄉人之粉飾,余曰:非也,文章流別,各有體裁。
郭璞注山海經穆天子傳,於西王母事,鋪敘綦詳;其注爾雅釋地,於西至西王母句,不過曰西方昏荒之國而已,不更益一語也。
蓋注經之體裁當如是耳。
金石之文,與史傳相表裡,不可與稗官雜記比,亦不可與詞賦比。
石君博極群書,深知著作之流別,其不著此事於墓誌,古文法也,豈以其偽而削之哉。
余老多遺忘,記孝廉名承紱,烈婦之姓氏,竟不能憶,姑存其略於此。
俟扈蹕迴鑾,當更求其事狀詳著之焉。
老僕施祥,嘗乘馬夜行至張白,四野空曠,黑暗中有數人擲沙泥,馬驚嘶不進,祥知是鬼,叱之曰:我不至爾墟墓間,何為犯我?群鬼揶揄曰:自作劇耳,誰與爾論理。
祥怒曰:既不論理,是尋斗也。
即下馬,以鞭橫擊之,喧哄良久,力且不敵,馬又跳踉掣其肘,意方窘急,忽遙見一鬼狂奔來,厲聲呼曰:此吾好友,爾等毋造次。
群鬼遂散,祥上馬馳歸,亦不及問其為誰。
次日,攜酒於昨處奠之,祈示靈響,寂然不應矣。
祥之所友,不過廝養屠沽耳,而九泉之下,故人之情乃如是。
門人吳鍾僑嘗作如願小傳,寓言滑稽,以文為戲也。
後作蜀中一令,值金川之役,以監運火藥歿於路,詩文皆散佚,惟此篇偶得於故紙中,附錄於此。
其詞曰:如願者,水府之女神,昔彭澤清洪君以贈廬陵歐明者是也,以事事能給人之求,故有是名。
水府在在皆有之,其遇與不遇,則系人之祿命耳。
有四人同訪道,涉歷一江一 海,遇龍神召之曰:鑒汝等一精一進,今各賜如願一。
即有四女子隨行,其一人求無不獲,意極適,不數月病且死,女子曰:今世之所享,皆前生之所積,君夙生所積,今數月銷盡矣。
請歸報命,是人果不起;又一人求無不獲,意猶未已,至冬月求鮮荔巨如瓜者,女子曰:溪壑可盈,是不可饜,非神道所能給,亦辭去;又一人所求,有獲有不獲,以咎女子,女子曰:神道之力亦有差等,吾有能致不能致也,然日中必昃,月盈必虧,有所不足,正君之福,不見彼先逝者乎?是人惕然,女子遂隨之不去;又一人雖得如願,未嘗有求,如願時為自致之,亦蹙然不自安,女子曰:君道高矣,君福厚矣,天地鑒之,鬼神祐之,無求之獲,十倍有求,可無待乎我,我惟一陰一左右之而已矣。
他日相遇,各道其事,或喜或悵,曰:惜哉,逝者之不聞也。
此鍾僑弄筆。
狡獪之文,偶一為之,以資懲勸,亦無所不可。
如累牘連篇,動成卷帙,則非著書之體矣。
郭石洲言,河南一巨室,宦成歸里,年六十餘矣,強健如少壯,恆蓄幼妾三四人。
至二十歲,則治奩具而嫁之。
皆宛然完璧,娶者多一陰一頌其德,人亦多樂以女鬻之。
然在其家時,枕衾狎暱與常人同,或以為但取紅鉛供藥餌,或以為徒悅耳目,實老不能男,莫知其審也。
後其家婢媼私洩之,實使女而男一婬一耳。
有老友密叩虛實,殊不自諱,曰:吾血氣尚盛,不能絕嗜欲,御女猶可以生子,實懼為身後累;欲漁男色,又懼艾槓之事,為子孫羞。
是以出此間道也。
此事奇創,古所未聞。
夫閨房之內,何所不有,床 第事可勿深論,惟歲歲轉易,使良家女得再嫁名,似於人有損,而不稽其婚期,不損其貞體,又似於人有恩。
此種公案,竟無以斷其是非。
戈芥舟前輩曰:是不難斷。
直恃其多財,法外縱一婬一耳。
昔竇二東之行劫,必留其御寒之衣衾,還鄉之資斧,自以為德,此老之有恩亦若是而已矣。
裡有一士者,矯捷多力,兼一習一 技擊超距之術,兩三丈之高,可翩然上,兩三丈之闊,可翩然越也。
余幼時猶及見之,嘗求睹其技,使余立一過廳中,余面向前門,則立前門外,面相對,余轉面後門,則立後門外面相對,如是者七八度。
蓋一躍即飛,過屋脊耳。
後過杜林鎮,遇一友,邀飲橋畔酒肆中,酒酣,共立河岸,友曰:能越此乎?一士應聲聳身過,友招使還,應聲又至。
足甫及岸,不虞岸已將圮,近水陡立處開裂有紋,一士未見誤踏其上,岸崩二尺許,遂隨之墜河,順流而去。
素不一習一 水,但從波心踴起數尺,能直上而不能旁近岸,仍墜水中,如是數四,力盡竟溺焉。
蓋天下之患,莫大於有所恃。
恃財者終以財敗,恃勢者終以勢敗,恃智者終以智敗,恃力者終以力敗。
有所恃,則敢於蹈險故也。
田侯松巖於灤一陽一買一勞山杖,自題詩曰:月夕花晨伴我行,路當坦處亦防傾,敢因恃爾心無慮,便向崎嶇步不平。
斯真閱歷之言,可貴而佩者矣。
滄洲憩水井,有老尼曰慧師父,不知其為號,亦不知是此慧字否,但相沿呼之云爾。
余幼時,嘗見其出入外祖張公家,戒律謹嚴,並糖不食。
曰:糖亦豬脂所點成也。
不衣裘,曰:寢皮與食肉同也。
不衣綢絹,曰:一尺之帛,千蠶之命也。
供佛麵筋,必自制,曰:市中皆以足踏也。
焚香必敲石取火,曰:灶火不潔也。
清齋一食,取足自給,不營營募化。
外祖家一僕婦,以一布為施,尼熟視識之,曰:佈施須用己財,方為功德。
宅中為失此布,笞小婢數人,佛豈受如此物耶?婦以情告,曰:初謂布有數十疋,未必一一細檢,故偶取其一,不料累人受捶楚,日相詛咒,心實不安,故佈施求懺罪耳。
尼擲還之曰:然則何不密送原處,人亦得白,汝亦自安耶?後婦死數年,其弟子乃洩其事,故人得知之。
乾隆甲戌乙亥間,年已七八十矣,忽過余家,雲將詣潭柘寺禮佛,為小尼受戒。
余偶話前事,搖首曰:實無此事,小妖尼饒舌耳。
相與歎其忠厚。
臨行,索余題佛殿一額,余屬趙春澗代書。
合掌曰:誰書即乞題誰名,佛前勿作誑語,為易趙名,乃持去,後不再來。
近問滄洲人,無識之者矣。
又景城天齊廟一僧,住持果成之第三弟子,士人敬之,無不稱曰三師父,遂佚其名,果成弟子頗不肖,多散而托缽四方,惟此僧不墜宗風,無大剎知客市井氣,亦無法座禪師驕貴氣,戒律一精一苦,雖千里亦打包徒步,從不乘車馬。
先兄晴湖,嘗遇之中途,苦邀同車,終不肯也。
官吏至廟,待之禮無加。
田夫野老至廟,待之禮不減。
多佈施,少佈施,無佈施,待之禮如一。
禪誦之餘,惟端坐一室,入其廟如無人者,其行事如是焉而已。
然裡之男婦,無不曰:三師父道行清高。
及問其道行安在,清高安在,則茫然不能應。
其所以感動人心,正不知何故矣。
嘗以問姚安公,公曰:據爾所見,有不清不高處耶?無不清不高,即清高矣。
爾必欲錫飛杯渡為善知識耶?此一尼一僧,亦彼法中之獨行者矣。
三師父涅盤不久,其名當有人知。
俟見鄉試諸孫輩,使歸而詢之廟中。
九州之大,奸盜事無地無之,亦無日無之,均不為異也。
至盜而稍別於盜,究不能不謂之盜,奸而稍別於奸,究不能不謂之奸,斯為異矣。
盜而人許遂其盜,奸而人許遂其奸,斯更異矣。
乃又相觸立發,相牽立息,發如鼎沸,息如電掣,不尤異之異乎?舅氏安公五章言,有中年失偶者,已有子矣,復買一有夫之婦,幸控制有術,猶可相安。
既而是人死,平日私蓄,悉在此婦手,其子微聞而索之,事無佐證,婦弗承也。
後偵知其藏貯處,乃夜中穴壁入室,方開篋攜出,婦覺,大號有賊,家眾驚起,各持械入,其子倉皇從穴出,迎擊之立踣,即從穴入搜余盜,聞床 下喘息有聲,群呼尚有一賊,共曳出縶縛,比燈至審視,則破額昏僕者其子,床 下乃其故夫也。
其子醒後,與婦各執一詞,子雲子取父財不為盜,婦雲妻歸前夫不為奸,子雲前夫可再合而不可私會,婦雲父財可索取而不可穿窬。
互相詬誶,勢不相下。
次日,族一黨一 密議,謂涉訟兩敗,徒玷門風,乃一陰一為調停,使盡留金與其子,而聽婦自歸故夫,其難乃平。
然已鼓鍾於宮,聲聞於外矣。
先叔儀南公曰:此事巧於相值,天也;所以致有此事,則人也。
不納此有夫之婦,子何由而盜,婦何由而奸哉。
彼所恃者,力能駕馭耳。
不知能駕馭於生前,不能駕馭於身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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