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微草堂筆記
卷八 如是我聞二(4)
有故家子,日者推其命大貴,相者亦云大貴。
然垂老官僅至六品,一日扶乩,問仕路崎嶇之故。
仙判曰:日者不謬,相者亦不謬,以太夫人偏愛之故,削減官祿至此耳。
拜問偏愛固不免,然何至削減官祿,仙又判曰:禮雲繼母如母,則視前妻之子當如子,庶子為嫡母服三年,則視庶子亦當如子。
而人情險惡,自設町畦,所生與非所生,厘然如水火不相入,私心一起,機械萬端,小而飲食起居,大而貨財田宅,無一不所生居於厚,非所生者居於薄,斯已干造物之忌矣。
甚或離間讒構,密運一陰一謀,詬誶囂陵,罔循理法,使罹毒者吞聲,旁觀者切齒,猶嘵嘵稱所生者之受。
抑鬼神怒視,祖考怨恫,不禍譴其子,何以見天道之公哉?且人之受享只有此數,此贏彼縮,理之自然。
既於家庭之內,強有所增,至於仕官之途,一陰一有所減。
子獲利於兄弟多矣,物不兩大,亦何憾於坎坷乎?其人悚然而退。
後親串中聞之,一婦曰:悖哉此仙,前妻之子,恃其年長,無不吞噬其弟者,庶出之子,恃其母一寵一 ,無不陵轢其兄者,非有母為之撐拄,不盡為魚肉乎?姚安公曰:是雖妒口,然不可謂無此理也。
世情萬變,治家者平心處之可矣。
族祖黃圖公言,順治康熙間,天下初定,人心未一,某甲一陰一為吳三桂諜,以某乙驍健有心計,引與同謀,既而梟獍伏誅,鯨鯢就築,亦既洗心悔禍,無復逆萌,而往來秘札,多在乙處。
書中故無乙名,乙脅以訐發,罪且族滅,不得已以女歸乙,贅於家。
乙得志益驕,無復人理,迫一婬一其婦女殆遍,乃至女之母不免。
女之幼弟,才十三四亦不免。
皆飲泣受污,惴惴然恐失其意。
甲抑鬱不自聊,恆避於外。
一日散步田間,遇老父對語,怪附近村落無此人。
老父曰:不相欺,我天狐也,君固有罪,然乙逼君亦太甚,吾竊不平,今盜君秘札奉還,彼無所挾,不驅自去矣。
因出十餘紙付甲,甲驗之良是,即毀裂吞之,歸而以實告乙。
乙防甲女竊取,密以鐵瓶瘞他處,潛往檢視,果已無存,乃踉蹌引女去。
女日與詬誶,旋亦仳離,後其事漸露,兩家皆不齒於鄉一黨一 ,各攜家遠遁。
夫明季之亂極矣,聖朝蕩滌洪爐,拯民水火,甲食毛踐土,已三十餘年,當吳三桂拒命之時,彼已手戮桂王,斷不得稱楚之三戶,則甲一陰一通三桂,亦不能稱殷之頑民。
即闔門並戮亦不冤,乙從而污其閨幃,較諸荼毒善良,其罪似應未減。
然乙初本同謀,罪原相埒,又操戈挾制,肆厥凶一婬一,罪實當加甲一等。
雖後來食報,無可證明,天道昭昭,諒必無倖免之理也。
姚安公讀書舅氏陳公德音家,一日早起,聞人語喧闐曰:客作張珉,昨夜村外守瓜田,今早已失魂不語,灌救百端,至夕乃蘇。
曰二更以後,遙見林外有火光,漸移漸近,比至瓜田,乃一巨人,高十餘丈,手執竹籠,大如一間屋,立一團一 焦前,俯視良久,吾駭極暈絕,不知其何時去也。
或曰罔兩,或曰當是主夜神。
案博物誌載,主夜神咒曰婆珊婆寅底,誦之可以辟惡夢,止恐怖,不應反現異狀,使人恐怖。
疑罔兩為近之。
姚安公又言,一夕與親友數人,同宿舅氏齋中,已滅燭就寢矣,忽大聲如巨炮發於床 前,屋瓦皆震,滿堂戰慄,噤不能語。
有耳聾數日者。
時冬十月,不應有雷霆,又無焰光衝擊,亦不似雷霆,公同年高丈爾盳曰:此為鼓妖,非吉征也。
主人宜修德以禳之。
德音公亦終日慄慄,無一事不謹慎,是歲家有縊死者,別無他故,殆戒懼之力歟。
姚安公聞先曾祖潤生公言,景城有姜三莽者,勇而憨,一日聞人說宋定伯賣鬼得錢事,大喜曰:吾今乃知鬼可縛,如每夜縛一鬼唾使變羊,曉而牽賣於屠市,足供一日酒肉資矣。
於是夜夜荷梃執繩,潛行墟墓間,如獵者之伺狐兔,竟不能遇。
即素稱有鬼之處,佯醉寢以誘致之,亦寂然無睹。
一夕,隔林見數磷火踴躍奔赴,未至門已星散去,懊恨而返。
如是月餘,無所得乃止,蓋鬼之侮人,恆乘人之畏,三莽確信鬼可縛,意中已視鬼蔑如矣,其氣焰足以懾鬼,故鬼反避之也。
益都朱天門言,有書生僦住京師雲居寺,見小童年十四五,時來往寺中,書生故蕩子,誘與狎,因留共宿,天曉有客排闥入,書生窘愧,而客若無睹,俄僧送茶入,亦若無睹,書生疑有異。
客去,擁而固問之,童曰:公勿怖,我實杏花之一精一也。
書生駭曰:子其魅我乎?童曰:一精一與魅不同,山魈厲鬼依草附木而為祟,是之謂魅;老樹千年,英華內聚,積久而成形,如道家之結聖胎,是之謂一精一。
魅為人害,一精一則不為人害也。
問花妖多女子,子何獨男?曰:杏有雌雄,吾故雄杏也。
又問何為而雌伏?曰:前緣也。
又問人與草木安有緣,盵沮良久曰:非借人一精一氣,不能煉形故也。
書生曰:然則子魅我耳。
推枕遽起,童亦艴然去。
書生懸崖勒馬,可謂大智慧矣,其人蓋天門弟子,天門不肯舉其名雲。
申鐵蟾,名兆定,一陽一曲人。
以庚辰舉人,官知縣。
主余家最久,庚戍秋在陝西試用,忽寄一札與余訣,其詞恍惚迷一離 ,抑鬱幽咽,都不省為何語。
而鐵蟾固非不得志者,疑不能明也。
未幾訃音果至,既而見邵二雲贊善,始知鐵蟾在西安病數月,病癒後,入山射獵,歸而目前見二圓物如球,旋轉如風輪,雖瞑目亦見之。
數日,忽暴然裂,二小婢從中出,稱仙女奉邀,魂不覺隨之往。
至則瓊樓貝闕,一女子色絕代,通詞自媒,鐵蟾固謝,托以不慣居此宅,女子薄怒揮之出,霍然而醒。
越月餘,目中見二圓物如前爆出,二小婢亦如前仍邀之往,已別構一宅,幽折窈窕,頗可愛。
問此何地,曰佛桑,請題堂額,因為八分書佛桑香界字,女子再申前請,而意不自持,遂定情。
自是恆夢遊,久而女子亦晝至,禁鐵蟾弗與所親通,遂漸病劇。
時方士李某以赤丸餌之,嘔逆而卒,其事甚怪。
始知前札,乃得心疾時作也。
鐵蟾聰明絕特,善詩歌,又工八分,馳騁名場,然以風一流 自命,與人一交一 ,意氣如雲。
郵筒走天下,中年忽慕神仙,遂生是魔障,迷惘以終。
妖以人興,像由心造,才意高廣,翻以好異隕生,可惜也夫。
崔莊舊宅,廳事西有南北屋各三楹,花竹翳如,頗為幽僻。
先祖在時,一奴一子張雲會夜往取茶,目見垂鬟女子潛匿樹下,背立向牆隅,意為宅中小婢,於此幽期。
遽捉其臂,欲有所挾。
女子突轉其面,白如傅粉,而無耳目口鼻,絕叫仆地。
眾持燭至,則無睹矣。
或曰舊有此怪,或曰張雲會一時目眩,或曰實一黠婢,猝為人阻,弗能遁。
以素巾幕面,偽為鬼狀,以自脫也。
均未知其審。
然自是群疑不釋,宿是院者,恆凜凜,夜中亦往往有聲。
蓋人避弗居,斯鬼狐入之耳。
又宅東一樓,明隆慶初所建,右側一小屋,亦云有魅,雖不為害,然婢媼或見之。
姚安公一日檢視廢書,於簏下捉得二獾。
眾曰:是魅矣。
姚安公曰:獾弭首為童子縛,必不能為魅。
然室無人跡,至使野獸為巢穴,則有魅也。
亦宜斯皆空穴來風之義也。
後西廳析屬從兄垣居,今歸從侄汝侗;樓析屬先兄睛湖,今歸侄汝份。
子侄日繁,家無隙地,魅皆不驅自去矣。
甲與乙相善,甲延乙理家政。
及官撫軍,並使佐官政,惟其言是從,久而貲財皆為所乾沒,始悟其奸,稍稍譙責之。
乙挾甲一陰一事,遽反噬。
甲不勝憤,乃投牒訴城隍,夜夢城隍語之曰:乙險惡如是,公何以信任不疑。
甲曰:為其事事如我意也。
神喟然曰:人能事事如我意,可畏甚矣,公不畏之,而反喜之,不公之紿而紿誰耶?渠惡貫將盈,終必食報,若公則自貽伊戚,可無庸訴也。
此甲親告姚安公者。
事在雍正末年,甲滇人,乙越人也。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