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 如是我聞四(5)
河城在縣東十五里,隋樂壽縣故城也。
西村民掘地得一鏡,廣丈餘,已觸碎其半,見者人持一片去,置室中,每夕吐光,凡數家皆然,是亦王度神鏡,應月盈虧之類。
但殘破之餘,尚能如此更異耳。
或疑鏡何以如此之大,余謂此必河間王宮殿中物。
陸機與弟雲書曰:仁壽殿中,有大方鏡廣丈餘,過之輒寫人影,是晉代猶沿此制也。
乾隆己卯庚辰間,獻縣掘得唐張君平墓誌,大中七年明經劉伸撰。
字畫尚可觀,文殊鄙俚,余拓示李廉衣前輩,曰:公謂古人事事勝今人,此非唐文耶?天下率以名相耀耳。
如核其實,善筆札者必稱晉,其時亦必有極拙之字;善吟詠者必稱唐,其時亦必有極惡之詩。
非晉之廝役皆羲獻,唐之屠沽皆李杜也。
西子東家,實為一姓;盜跖柳下,乃是同胞。
豈能美則俱美,賢則俱賢耶?賞鑒家得一宋硯,雖滑不受墨,亦寶若球圖;得一漢印,雖謬不成文,亦珍逾珠璧。
問何所取,曰:取其古耳。
東坡詩曰:嗜好與俗殊酸鹹。
斯之謂歟?
一交一 河老儒劉君琢,名璞,素謹厚,以長者稱,在余家設帳二十餘年。
從兄懋園坦居,從弟東白羲軒,皆其弟子也。
嘗自河間歲試歸,中途遇雨,借宿民家,主人曰:家惟有屋兩楹,尚可棲止,然素有魅,不知狐與鬼也,君能不畏,則請解裝。
不得已宿焉。
滅燭以後,承塵上轟轟震響,如怒馬奔騰,君琢起著衣冠,長揖仰祝曰:偃蹇寒儒,偶然宿此,欲禍我耶?我非君仇。
欲戲我耶?與君素不狎暱。
欲逐我耶?今夜必不能行。
明朝亦必不能住,何必多此擾攘耶?俄聞承塵上似老媼語曰:客言殊有理,爾輩勿太造次。
聞足音橐橐然,向西北隅去,頃刻寂然矣。
君琢嘗以告門人曰:遇意外之橫逆,平心靜氣,或有解時。
當時如怒詈之,未必不拋磚擲瓦。
又劉景南嘗僦一寓,遷入之夕,大為狐擾,景南訶之曰:我自出錢租宅,汝何得鳩佔鵲巢。
狐厲聲答曰:使君先居此,我續來爭,則曲在我,我居此宅五六十年,誰不知者,君何處不可租宅,而必來共住,是恃氣相凌也,我安肯讓君。
景南次日遂移去。
何勵庵先生曰:君琢所遇之狐能為理屈,景南所遇之狐能以理屈人。
先兄晴湖曰:屈狐易,能屈於狐難。
道家有太一陰一煉形法,葬數百年,期滿則復生。
此但有是說,未睹斯事。
古以水銀斂者,一屍一不朽,則鑿然有之。
董曲一江一 曰:凡罪應戮一屍一者,雖葬多年,一屍一不朽,呂留良焚骨時,開其棺,貌如生,刃之尚有微血。
蓋鬼神留一屍一伏誅也。
某人是曲一江一 之親族,當時舉其字,今忘之矣,時官浙一江一 ,奉檄蒞其事,親目擊之。
然此類皆不為祟,其為祟者曰僵一屍一。
僵一屍一有二,其一新一屍一未斂者,忽躍起搏人;其一久葬不腐者,變形如魑魅,夜或出遊,逢人即攫。
或曰旱魃即此,莫能詳也。
夫人死則形神離矣,謂神不附形,安能有知覺運動;謂神乃附形,是復生矣,何又不為人而為妖。
且新死一屍一厥者,並其父母子女,或抱持不釋,十指抉入肌骨,使無知何以能踴躍,使有知何以一息才絕?即不識其所親,是則殆有邪物憑之,戾氣惑之,而非遊魂之為變歟。
袁子才前輩新齊諧載南昌士人行一屍一夜見其友事,始而祈請,繼而感激,繼而淒戀,繼而變形搏噬。
謂人之魂善而魄惡,人之魂靈而魄愚。
其始來也,一靈不泯,魄附魂以行;其既去也,心事既畢,魂一散百魄滯。
魂在則為人也,魂去則非其人也。
世之移一屍一走影皆魄為之,惟有道之人,為能制魄,語亦鑿鑿有一精一理。
然管窺之見,終疑其別有故也。
任子田言,其鄉有人夜行,月下見墓道松柏間有兩人並坐,一男子年約十六七,韶秀可愛,一婦人白髮垂項,佝僂攜杖,似七八十以上人。
倚肩笑語,意若甚相悅,竊訝何物一婬一嫗,乃與少年狎闐。
行稍近,冉冉而滅。
次日詢是誰家塚,始知某早年夭折,其婦孀守五十餘年,歿而合窆於是也。
詩曰:生則異室,死則同穴。
情之至也。
禮曰:殷人之葬也離之;周人之葬也合之。
善夫,聖人通幽明之禮,故能以人情知鬼神之情也。
不近人情,又烏知禮意哉。
族侄肇先言,有書生讀書僧寺,遇放焰口,見其威儀整肅,指揮號令,若可驅役鬼神。
喟然曰:冥司之敬彼教,乃逾於儒。
燈影朦朧間,一叟在旁語曰:經綸宇宙,惟賴聖賢,彼仙佛特以神道補所不及耳。
故冥司之重聖賢,在仙佛上。
然所重者真聖賢,若偽聖賢則一陰一干天怒,罪亦在偽仙偽佛上。
古風淳樸,此類差稀,四五百年以來,累囚日眾,已別增一獄矣。
蓋釋道之徒,不過巧陳罪福,誘人施捨,自妖一黨一 聚徒,謀為不軌外,其偽稱我仙我佛者,千萬中無一。
儒則自命聖賢者,比比皆是,民聽可惑,神理難誣,是以生擁皋比,歿沉阿鼻。
以其貽害人心,為聖賢所惡故也。
書生駭愕,問此地府事,公何由知?一彈指間,已無所睹矣。
甲乙有夙怨,乙日夜謀傾甲。
甲知之,乃一陰一使其一黨一 某,以他途入乙家,凡為乙謀,皆算無遺策。
凡乙有所為,皆以甲財密助其費,費省而功倍。
越一兩歲,大見信,素所倚任者皆退聽。
乃乘間說乙曰:甲昔一陰一調我婦,諱弗敢言,然銜之實刺骨,以力弗敵,弗敢嬰。
聞君亦有仇於甲,故效犬馬於門下,所以盡心於君故,以報知遇,亦為是謀也。
今有隙可抵,合圖之。
乙大喜過望,出多金使謀甲。
某乃以乙金,為甲行賂,無所不曲到。
井既成,偽造甲惡跡,乃證佐姓名以報乙,使具牒。
比庭鞫,則事皆子虛烏有,證佐亦莫不倒戈,遂一敗塗地,坐誣論戍。
憤恚甚,以闐某久,平生一陰一事,皆在其手,不敢再舉,竟氣結死。
死時誓訴於地下,然越數十年,卒無報。
論者謂難端發自乙,甲勢不兩立,乃鋌而走險,不過自救之兵,其罪不在甲。
某本為甲反間,各忠其所事,於乙不為負心,亦不能甚加以罪,故鬼神弗理也。
此事在康熙末年,越絕書載子貢謂越王曰:夫有謀人之心,而使人知之者,危也。
豈不信哉。
裡人范鴻禧,與一狐友闐,狐善飲,范亦善飲,約為兄弟,恆相對醉眠。
忽久不至,一日遇於秫田中,問何忽見棄,狐掉頭曰:親兄弟尚相殘,何有於義兄弟耶?不顧而去。
蓋范方與弟訟也。
楊鐵崖白頭吟曰:買妾千黃金,許身不許心,使君自有婦,夜夜白頭吟。
與此狐所見正同。
獻縣捕役樊長,與其侶捕一劇盜,盜跳免,縶其婦於官店--捕役拷盜之所,謂之官店,實是私居也。
其侶擁之調謔,婦畏捶楚,噤不敢動,惟俯首飲泣,已緩結矣。
長突見之,怒曰:誰無婦女,誰能保婦女不遭患難。
落人手,汝敢如是,吾此刻即鳴官。
其侶懼而止。
時雍正四年七月十七日戌刻也。
長女嫁為農家婦,是夜為盜所劫,已褫衣反縛,垂欲受污,亦為一盜呵而止,實在子刻。
中間僅僅隔一亥刻耳。
次日,長聞報,仰面視天,舌撟不能下也。
裘文達公賜第,在宣武門內石虎一胡一 同,文達之前,為右翼宗學,宗學之前,為吳額駙府,吳額駙之前,為前明大學士周延儒第。
越年既久,又窈窕閎深,故不免時有變怪,然不為人害也。
廳事西小屋兩楹,曰好春軒,為文達燕見賓客地,北壁一門,又橫通小屋兩楹,僮僕夜宿其中,睡後多為魅舁出,不知是鬼是狐,故無敢下榻其中。
琴師錢生獨不畏,亦竟無他異。
錢面有癜風,狀極老醜,蔣春農戲曰:是尊容更勝於鬼,鬼怖而逃耳。
一日,鍵戶外出,歸而幾上得一雨纓帽,製作絕佳,新如未試,互相傳視,莫不駭笑。
由此知是狐非鬼,然無敢取者。
錢生曰:老病龍鍾,多逢厭賤,自司空以外,文達公時為工部尚書,憐念者曾不數人,我冠誠敝,此狐哀我貧也。
欣然取著,狐亦不復攝去,其果贈錢生耶?贈錢生者又何意耶?斯真不可解矣。
嘗與杜少司寇凝台,同宿南石槽,聞兩家轎夫相語曰:昨日怪事。
我表兄朱某在海澱為人守墓,因入城未返,其妻獨宿,聞園中樹下有斗聲,破窗紙竊窺,見二人攘臂奮擊,一老翁舉杖隔之不能止,俄相搏仆地,並現形為狐,跳踉擺撥,觸老翁亦僕,老翁蹶起,一手按一狐,呼曰:逆子不孝,朱五嫂可助我。
朱伏不敢出,老翁頓足曰:當訴諸土神。
恨恨而散。
次夜聞滿園鈴鐺聲,似有所搜捕,覺幾上瓦瓶似微動,怪而視之,瓶中小語曰:乞勿言,當報恩。
朱怒曰:父母恩且不肯報,何有於我。
舉瓶擲門外碑趺上,訇然而碎,即聞噭噭有聲,意其就執矣。
一轎夫曰:斗觸父母倒,是何大事,乃至為土神捕捉,殊可怖也。
凝台顧余笑曰:非轎夫不能作此言。
裡有張媼,自雲嘗為走無常,今告免矣。
昔到一陰一府,曾問冥吏,事佛有益否,吏曰:佛只是勸人為善,為善自受福,非佛降福也。
若供養求佛降福,則廉吏尚不受賂,曾佛受賂乎?又問懺悔有益否,吏曰:懺悔須勇猛一精一進,力補前愆。
今人懺悔,只是首求免罪,又安有益耶?此語非巫者所肯言,似有所受之耳。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