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微草堂筆記
卷七 如是我聞一(2)
先叔儀南公,有質庫在西城,客作陳忠,主買菜蔬,儕輩皆謂其近多餘潤,宜饗眾。
忠諱無有。
次日,篋鑰不啟,而所蓄錢數千,惟存九百。
樓上故有狐,恆隔窗與人語,疑所為,試往扣之,果朗然應曰:九百錢是汝雇值分所應得,吾不敢取,其餘皆日日所乾沒,原非爾物。
今日端一陽一,已為汝買棕若干,買酒若干,買肉若干,買雞魚及瓜菜果實各若干,並泛酒雄黃,亦為買得,皆在樓下空屋中,汝宜早烹炮。
遲則天暑,恐腐敗。
啟戶視之,纍纍具在,無可消納,竟與眾共餐。
此狐可謂惡作劇,然亦頗快意人也。
亥有二首六身,是拆字之權輿矣。
漢代圖讖,多離合點畫,至宋謝石輩始以是術專門。
然亦往往有奇驗。
乾隆甲戌,余殿試後,尚未傳臚,在董文恪公家,偶遇一浙士能測字。
余書一墨字,浙士曰:龍頭竟不屬君矣。
裡字拆之,為二甲;下作四點,其二甲第四乎?然必入翰林,四點庶字腳、士吉字頭,是庶吉士矣。
後果然。
又戊子秋,余以漏言獲遣,獄頗急。
日以一軍官伴守,一董姓軍官雲能拆字,余書董字使拆,董曰:公遠戍矣,是千里萬里也。
余又書名字,董曰:下為口字,上為外字偏旁,是口外矣;日在西為夕,其西域乎?問將來得歸否,曰:字形類君,亦類召,必賜環也。
問在何年,曰:口為四字之外圍,而中缺兩筆,其不足四年乎?今年戊子,至四年為辛卯,夕字卯之偏旁,亦相合也。
果從軍烏魯木齊,以辛卯六月還京,蓋精神所動,鬼神通之;氣機所萌,形象兆之。
與揲蓍灼龜,事同一理,似神異而非神異也。
醫者一胡一 宮山,不知何許人,或曰:本姓金,實吳三桂之間諜,三桂敗,乃變易姓名,事無左證,莫之詳也。
余六七歲時及見之,年八十餘矣,輕捷如猿猱,擊技絕倫。
嘗舟行,夜遇盜,手無寸刃,惟倒持一煙筒,揮霍如風,七八人並刺中鼻孔,僕。
然最畏鬼,一生不敢獨睡。
說少年嘗遇一僵一屍一,揮拳擊之,如中木石,幾為所搏,幸躍上高樹之頂,一屍一繞樹踴距,至曉乃抱木不動。
有鈴馱群過,始敢下視。
白毛遍體,目赤如丹砂,指如曲鉤,齒露唇外如利刃,怖幾失魂。
又嘗宿山店,夜覺被中蠕蠕動,疑為蛇鼠,俄枝梧撐拄,漸長漸巨,突出並枕,乃一裸婦人,雙臂抱住,如巨緪束縛,接吻噓氣,血腥貫鼻,不覺暈絕。
次日得灌救乃蘇。
自是膽裂。
黃昏以後,遇風聲月影,即惴惴卻步雲。
南皮令居公鋐,在州縣幕二十年,練一習一 案牘,聘幣無虛歲。
擁資既厚,乃援例得官,以為駕輕車就熟路也。
比蒞任,乃憒憒如木雞,兩造爭辯,輒面赤語澀,不能出一字。
見上官進退應對,無不顛倒。
越歲余,遂以才力不及劾。
解組之日,夢蓬首垢面人長揖曰:君已罷官,吾從此別矣。
霍然驚醒,覺心境頓開。
貧無歸計,復理舊業,則精明果決,又判斷如流矣。
所見者其夙冤耶?抑亦昌黎所送之窮鬼耶。
裘文達公言官詹事時,遇值日,五鼓,赴圓明園,中途見路旁高柳下,燈火圍繞,似有他故,至則一護軍縊於樹,眾解而救之,良久得蘇。
自言過此暫憩,見路旁小室中有燈火,一少一婦 坐圓窗中招我,逾窗入,甫一俯首,項已被掛矣。
蓋縊鬼變形求代也。
此事所在多有,此鬼乃能幻屋宇,設繩索,為可異耳。
又先農壇西北,文昌閣之南--文昌閣俗曰高廟,匯有積水,亦往往有溺鬼誘人。
余十三四歲時,見一人無故入水,已沒半身,眾譟而挽之,始強回。
癡坐良久,漸有醒意,問何所苦而自沉?曰:實無所苦,但渴甚,見一茶肆,趨往求飲,猶記其門懸匾額,粉板青字,曰對瀛館也。
命名頗有文義,誰題之,誰書之乎?此鬼更奇矣。
山東劉君善謨,余丁卯同年也。
以其黠巧,皆戲呼曰劉鬼谷。
劉故詼諧,亦時以自稱。
於是鬼谷名大著,而其字若別號,人轉不知。
乾隆辛未,僦校尉營一小宅,田白巖偶過閒話,四顧慨然曰:此鳳眼張三舊居也,門庭如故,埋香黃土已二十餘年矣。
劉駭然曰:自卜此居,吾數夢艷婦來往堂廡間,其若人乎?白巖問其狀,良是。
劉沉思久之,撫幾曰:何物一婬一鬼,敢魅劉鬼谷,果現形,必痛抶之。
白巖曰:此婦在時,真鬼谷子,捭闔百變,為所顛倒者多矣。
假鬼谷子何足雲?京師大矣,何必定與鬼同住?力勸之別徙。
余亦嘗訪劉於此,憶斜對戈芥舟宅,約六七家。
今不得指其處矣。
史太常松濤言,初官戶部主事時,居安南營,與一孀婦鄰,一夕盜入孀婦家,穴壁已穿矣。
忽大呼曰:有鬼,狼狽越牆去,迄不知其所見為何。
豈神亦哀其煢獨,一陰一相之歟?又戈東長前輩一日飯罷,坐階下看菊,忽聞大呼曰:有賊,其聲喑嗚,如牛鳴盎中,舉家駭異,俄連呼不已。
諦聽,乃在廡下爐坑內,急邀邏者來啟視,則闇然一餓夫,昂首長跪。
自言前兩夕乘累闌入,伏匿此坑,冀夜深出竊,不虞二更微雨,夫人命移醃齏兩甕,置坑板上,遂不能出。
尚冀雨霽移下,乃兩日不移,饑不可忍,自思出而被執,罪不過杖,不出則終為餓鬼。
故反作聲自呼耳。
其事極奇,而實為情理所必至。
錄之亦足資一粲也。
河間府吏劉啟新,粗知文義,一日問人曰:梟鳥破獍是何物?或對曰:梟鳥食母,破獍食父,均不孝之物也。
劉拊掌曰:是矣。
吾患寒疾,昏懵中魂至冥司,見二官連幾坐,一吏持牘請曰:某處狐為其孫嚙殺,禽一獸 無知,難責以人理,今惟議抵,不科不孝之罪。
左一官曰:狐與他獸有別,已煉形成一人 者,宜斷以人律;未煉形成一人 者,自宜仍斷以獸例。
右一官曰:不然,禽一獸 他事與人殊,至親屬天性,則與人一理。
先王誅梟鳥破獍,不以禽一獸 而貸也。
宜科不孝,付地獄。
左一官首肯曰:公言是。
俄吏抱牘下,以掌摑吾,悸而蘇。
所言歷歷皆記,惟不解梟鳥破獍語,竊疑為不孝之鳥獸,今果然也。
案此事新奇,故一陰一府亦煩商酌。
知獄情萬變,難執一端。
據余所見,事出律例外者,一人外出,訛傳已死,其父母因鬻婦為人妾。
夫歸,迫於父母,弗能訟也。
潛至娶者家,伺隙一見,竟攜以逃,越歲緝獲,以為非奸,則已別嫁;以為奸,則本其故夫。
官無律可引。
又劫盜之中,別有一類,曰趕蛋,不為盜而為盜之盜。
每伺盜出外,或襲其巢,或要諸路,奪所劫之財。
一日互相格鬥,並執至官,以為非盜,則實強掠;以為盜,則所掠乃盜贓,官亦無律可引也。
又有奸而懷孕者,決罰後,官依律判生子還姦夫。
後生子,本夫恨而殺之。
姦夫控故殺其子。
雖有律可引,而終覺姦夫所訴,有理無情;本夫所為,有情無理,無以持其平也。
不知彼地下冥官遇此等事,又作何判斷耶。
豐宜門外風氏園古松,前輩多有題詠。
錢香樹先生尚見之,今已薪矣。
何華峰云:相傳松未枯時,每風靜月明,或聞絲竹。
一巨公偶游其地,偕賓友夜往觀之,二鼓後有琵琶聲,似出樹腹,似在樹梢,久之,小聲緩唱曰:人道冬夜寒,我道冬夜好,繡被暖如春,不愁天不曉。
巨公叱曰:何物老魅,敢對我作此一婬一詞。
戛然而止,俄登登復作,又唱曰:郎似桃李花,妾似松柏樹,桃李花易殘,松柏常如故。
巨公點首曰:此乃差近風雅。
餘音搖曳之際,微聞樹外悄語曰:此老殊易與。
但作此等語,言便生歡喜,撥剌一響,如有弦斷。
再聽之寂然矣。
佃戶卞晉寶,息耕隴畔,枕塊暫眠。
朦朧中聞人語曰:昨官中有何事?一人答曰:昨勘某人繼妻,予鐵杖百,雖是病容,尚眉目如畫,肌肉如凝脂,每受一杖,哀呼宛轉,如風引洞簫,使人心碎。
吾手顫不得下,幾反受鞭。
問者太息曰:惟其如是之妖媚,故蠱惑其夫,荼毒前妻兒女,造種種惡業也。
晉寶私念是何官府,乃用鐵杖,欲起問之。
欠伸拭目,乃荒煙蔓草,四顧闃然。
故城賈漢恆言,張二酉,張三辰兄弟也。
二酉先卒,三辰撫侄如己出,理田產,謀婚娶,皆殫竭心力。
侄病瘵,經營醫藥,殆廢寢食。
侄歿後,恆忽忽如有失。
人皆稱其友愛。
越數歲病革,昏瞀中自語曰:咄咄怪事。
頃到冥司,二兄訴我殺其子,斬其祀,豈不冤哉。
自是口中時喃喃,不甚可辨。
一日稍蘇曰:吾之過矣,兄對閻羅數我曰:此子非不可誨者,汝為叔父,去父一間耳,乃知養而不知教,縱所欲為。
恐拂其意,使恣情花柳,得惡疾以終,非爾殺之而誰乎?吾茫然無以應也。
吾悔晚矣,反手自椎而歿。
三辰所為,亦末俗之所難,坐以殺侄,春秋責備賢者耳。
然要不得謂二酉苛也。
平定王執信,余己卯所取士也。
乞余志其繼母墓,稱母生一弟,曰執蒲,庶出一弟曰執璧,平時飲食衣物,三子無所異。
遇有過,責罵捶楚,亦三子無所異也。
賢哉,數語盡之矣。
錢遵王讀書敏求紀載:趙清常歿,子孫鬻其遺書,武康山中,白晝鬼哭。
聚必有散,何所見之不達耶?明壽寧侯故第在興濟,斥賣略盡,惟廳事僅存。
後鬻其木於先祖。
拆卸之日,匠者亦聞柱中有泣聲,千古癡魂,殆同一轍。
余嘗與董曲一江一 言,大地山河,佛氏尚以為泡影,區區者復何足雲!我百年後,儻圖器書玩散落人間,使賞鑒家指點摩挲,曰:此紀曉嵐故物,是亦佳話,何所恨哉!曲一江一 曰:君作是言,名心尚在。
余則謂消閒遣日,不能不借此自娛。
至我已弗存,其他何有,任其飽蟲鼠,委泥沙耳。
故我書無印記,硯無銘識,正如好花朗月,勝水名山,偶與我逢,便為我有;迨雲煙過眼,不復問為誰家物矣!何必鐫號題名,為後人計哉!所見尤灑脫也。
職官奸僕婦,罪止奪俸。
以家庭匿近,幽曖難明,律法深微,防誣蔑反噬之漸也。
然橫干強逼,一陰一譴實嚴。
戴遂堂先生言:康熙末有世家子挾污僕婦,僕氣結成噎膈,時婦已孕,僕臨歿以手摩其腹曰:男耶女耶?能為我復仇耶?後生一女,稍長,極慧艷。
世家子又納為妾,生一子。
文園消渴,俄夭天年,女帷薄不修,竟公庭涉訟,大損家聲。
十許年中,婦縞袂扶棺,女青衫對簿,先生皆目見之,如相距數日耳。
豈非怨毒所鍾,生此尤物以報哉?遂堂先生又言:有調其僕婦者,婦不答,主人怒曰:敢再拒,捶汝死。
泣告其夫。
方沉醉,又怒曰:敢失志,且剚刃汝胸。
婦憤曰:從不從皆死,無寧先死矣。
竟自縊。
官來勘驗,一屍一無傷,語無證,又死於夫側,無所歸咎,弗能究也。
然自是所縊之室,雖天氣晴明,亦一陰一陰一如薄霧,夜輒有聲如裂帛,燈前月下,每見黑氣搖漾如人影,跡之則無。
如是十餘年,主人歿乃已。
未歿以前,晝夜使人環病榻,疑其有所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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