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五 姑妄聽之一(1)
余性耽孤寂,而不能自閒。
卷軸筆硯,自束髮至今,無數十日相離也。
三十以前,講考證之學,所坐之處,典籍環繞如獺祭;三十以後,以文章與天下相馳驟,抽黃對白,恆徹夜構思;五十以後,領修秘籍,復折而講考證。
今老矣,無復當年之意興,惟時拈紙墨,追錄舊聞,姑以消遣歲月而已。
故已成灤一陽一消夏錄等三書,復有此集。
緬昔作者,如王仲任、應仲遠,引經據古,博辨宏通;陶淵明、劉敬叔、劉義慶,簡談數言,自然妙遠。
誠不敢妄擬前修。
然大旨期不乖於風教,若懷挾恩怨,顛倒是非,如魏泰、陳善之所為,則自信無是矣。
適盛子松雲欲為剞劂,因率書數行弁於首,以多得諸傳聞也。
遂采莊子之語名曰姑妄聽之。
乾隆癸丑七月二十五日,觀弈道人自題。
馮御史靜山家一僕,忽發狂自撾,口作譫語云:我雖落拓以死,究是衣冠。
何物小人,傲不避路,今懲爾使知。
靜山自往視之曰:君白晝現形耶?幽明異路,恐於理不宜;君隱形耶?則君能見此輩,此輩不能見君,又何從而相避。
其僕俄如昏睡,稍頃而醒,則已復常矣。
門人桐城耿守愚,狷介自好,而喜與人爭禮數,余嘗與論此事,曰:儒者每盛氣凌轢,以邀人敬,謂之自重。
不知重與不重,視所自為,苟道德無愧於聖賢,雖王侯擁彗不能榮,雖胥靡版築不能辱,可貴者在我,則在外者不足計耳。
如必以在外為重輕,是待人敬我我乃榮,人不敬我我即辱,輿台僕妾,皆可操我之榮辱,毋乃自視太輕歟?守愚曰:公生長富貴,故持論如斯。
寒士不貧賤驕人,則崖岸不立,益為人所賤矣。
余曰:此田子方之言,朱子已駁之。
其為客氣不待辯,即就其說而論,亦謂道德本重,不以貧賤而自屈。
非毫無道德,但貧賤即可驕人也。
信如君言,則乞丐較君為更貧,一奴一隸較君為更賤,群起而驕君,君亦謂之能立品乎?先師陳白崖先生,嘗手題一聯於書室曰:事能知足心常愜,人到無求品自高,斯真探本之論,七字可以千古矣。
龔集生言,乾隆己未,在京師寓靈佑宮與一道士相識,時共杯酌,一日觀劇,邀同往,亦欣然相隨,薄暮歸,道士拱揖曰:承諸君雅意,無以為酬,今夜一觀傀儡可乎?入夜至所居室中,惟一大方幾,近邊略具酒果,中央則陳一棋局,呼童子閉外門,請賓四面圍幾坐,酒一再行,道士拍界尺一聲,即有數小人長八九寸,落局上,合聲演劇,呦呦嚶嚶,音如四五歲童子,而男女裝飾,音調關目,一一與戲場無異,一出終--傳奇以一折為一出,古無是字,始見吳任臣字彙補注,曰讀如尺,相沿已久,遂不能廢,今亦從俗體書之--瞥然不見,又數人落下,別演一出。
眾且駭且喜,暢飲至夜分,道士命童子於門外几上,置雞卵數百,白酒數罌,戛然樂止,惟聞哺啜之一聲 矣。
詰其何術,道士曰:凡得五雷法者,皆可以役狐,狐能大能小,故遣作此戲,為一宵之娛。
然惟供驅使則可,若或役之盜物,役之祟人,或攝召狐女薦枕席,則天譴立至矣。
眾見所未見,乞後夜再觀,道士諾之,次夕詣所居,則早起已攜童子去。
卜者童西澗言,嘗見有二人對弈,一客預點一弈圖,如黑九三白六五之類,封置笥中。
弈畢發視,一路不差,竟不知其操何術。
按前定錄載,開元中宣平坊王生,為李揆卜進取,授以一緘,可數十紙,曰:君除拾遺日發此,後揆以李璆薦,命宰臣試文詞,一題為紫絲盛露囊賦,一題為答吐蕃書,一題為代南越獻白孔雀表,揆自午至酉而成,凡塗八字,旁注兩句。
翌日,授左拾遺,旬餘,乃發王生之緘,視之,三篇皆在其中,塗注者亦如之,是古有此術,此人偶得別傳耳。
夫操管運思,臨枰布子,雖當局之人,有不能預自主持者,而卜者乃能先知之,是任我自為之事,尚莫逃數。
巧取強求,營營然日以心斗者,是亦不可以已乎?
烏魯木齊遣犯剛朝榮,言有二人詣西藏貿易,各乘一騾,山行失路,不辨東西,忽十餘人自懸崖躍下,疑為夾壩--西番以劫盜為夾壩,猶額魯特之瑪哈沁也,漸近則長皆七八尺,身毿毿有毛,或黃或綠,面目似人非人,語啁哳不可辯,知為妖魅,度必死,皆戰慄伏地。
十餘人乃相向而笑,無摶噬之狀,惟挾人於脅下,而驅其騾行,至一山坳,置人於地,二騾一推墜坎中,一抽刃屠割,吹火燔熟,環坐吞啖。
亦提二人就坐,各置肉於前,察其似無惡意,方饑困,亦姑食之。
既飽之後,十餘人皆捫腹仰嘯,聲類馬嘶,中二人仍各挾一人,飛越峻嶺三四重,捷如猿鳥,送至官路旁,各予以一石,瞥然竟去。
石巨如瓜,皆綠松也,攜歸貨之,得價倍於所喪。
事在乙酉丙戌間,朝榮曾見其一人,言之甚悉。
此未知為山一精一,為木魅,觀其行事,似非妖物,殆幽巖穹谷之中,自有此一種野人,從古未與世通耳。
漳州產水晶,雲五色皆備,然赤者未嘗見,故所貴惟紫。
別有所謂金晶者,與黃晶迥殊,最不易得。
或偶得之,亦大如豇豆,如瓜種止矣。
惟海澄公家有一三足蟾,可為扇墜,視之如一精一金熔液,洞澈空明,為稀有之寶。
楊制府景素,官汀漳龍道時,嘗為余言。
然亦相傳如是,未目睹也,姑錄之以廣異聞。
陳來章先生,余姻家也,嘗得一古硯,上刻雲中儀鳳形,梁瑤峰相國為之銘,曰:其鳴鏘鏘,乘雲翱翔,有媯之祥,其鳴歸昌,雲行四方,以發德光。
時癸已閏三月也,至庚子,為人盜去,丁未先生仲子聞之,多方購得,癸丑六月復乞銘於余,余又為之銘曰:失而復得,如寶玉大弓,孰使之然,故物適逢,譬威鳳之翀雲,翩沒影於遙空,及其歸也,必仍止於梧桐。
故家子孫於祖宗手澤,零落棄擲者多矣。
余嘗見媒媼攜玉珮數事,雲某公家求售,外裹殘紙,乃北宋槧公羊傳四頁,為悵惘久之。
聞之於先人已失之器,越八載購得,又乞人銘以求其傳,人之用心,蓋相去遠矣。
董家莊佃戶丁錦,生一子曰二牛,又一女贅曹寧為婿,相助工作,甚相得也。
二牛生一子曰三寶,女亦生一女,因住母家,遂聯名曰四寶,其生也同年同月,差數日耳。
姑嫂互相抱攜,互相乳哺,襁褓中已結婚姻,三寶四寶又甚相愛,稍長,即跬步不離,小家不知別嫌疑,於二兒嬉戲時每指曰:此汝夫,此汝婦也,二兒雖不知為何語,然聞之則已稔矣。
七八歲外,稍稍解事,然俱隨二牛之母同臥起,不相避忌。
會康熙辛丑至雍正癸卯,歲屢歉,錦夫婦並歿,曹寧先流轉至京師,貧不自存,質四寶於陳郎中家,不知其名,惟知為一江一 南人。
二牛繼至,會郎中求館僮,亦質三寶於其家,而誡勿言與四寶為夫婦,郎中家法嚴,每笞四寶,三寶必暗泣,笞三寶,四寶亦然。
郎中疑之,轉質四寶於鄭氏,或雲即貂皮鄭也,而逐三寶。
三寶仍投舊媒媼,又引與一家為館僮。
久而微聞四寶所在,乃夤緣入鄭氏家,數日後,得見四寶相持痛哭,時已十三四矣。
鄭氏怪之,則詭以兄妹相逢對,鄭氏以其名行第相連,遂不疑,然內外隔絕,僅出入時相與目成而已。
後歲稔,二牛曹寧並赴京贖子女,輾轉尋訪至鄭氏,鄭氏始知其本夫婦,意甚憫惻,欲助之合巹而仍留服役。
其館師嚴某,講學家也,不知古今事異,昌言排斥曰:中表為婚禮所禁,亦律所禁,違之且有天誅,主人意雖善,然我輩讀書人,當以風化為己任,見悖理亂倫而不沮,是成一人 之惡,非君子也。
以去就力爭,鄭氏故良懦,二牛曹寧亦鄉愚,聞違法罪重,皆懾而止。
後四寶鬻為選人妾,不數月病卒,三寶發狂走出,莫知所終。
或曰:四寶雖被迫脅去,然毀容哭泣,實未與選人共房幃,惜不知其詳耳,果其如是,則是二人者天上人間,會當相見,定非一瞑不視者矣。
惟嚴某作此惡業,不知何心,亦不知其究竟,然神理昭昭,當無善報。
或又曰:是非泥古,亦非好名,殆覬覦四寶欲以自侍耳。
若然,則地獄之設,正為斯人矣。
乾隆戊午,運河水淺,糧艘銜尾不能進,共演劇賽神。
運官皆在,方演荊釵記投一江一 一出,忽扮錢玉蓮者長跪哀號,淚隨聲下,口喃喃訴不止,語作閩音,啁哳無一字可辨,知為鬼附,詰問其故。
鬼又不能解人語,或投以紙筆,搖首似道不識字,惟指天畫地,叩額痛哭而已。
無可如何,掖於岸上,尚嗚咽跳擲,至人散乃已。
久而稍蘇,自雲突見一女子,手攜其頭自水出,駭極失魂,昏然如醉,以後事皆不知也。
此必水底羈魂,見諸官會集,故出鳴冤,然形影不睹,言語不通,遣善泅者求一屍一,亦無跡。
旗丁又無新失女子者,莫可究詰,乃連銜具牒,焚於城隍祠。
越四五日,有水手無故自刎死,或即殺此女子者,神譴之歟。
鄭太守慎人,言嘗有數友論閩詩,於林子羽頗致不滿,夜分就寢,聞筆硯格格有聲,以為鼠也。
次日見几上有字二行曰:如檄雨古潭暝,禮星寒殿開,似錢郎諸公,都未道及,可盡以為唐摹晉帖乎?時同寢數人,書皆不類,數人以外,又無人能作此語者,知文士爭名,死尚未已,鄭康成為厲之事,殆不虛乎?
黃小華言,西城有扶乩者,下壇詩曰:策策西風木葉飛,斷腸花謝雁來稀,吳娘日暮幽房冷,猶著玲瓏白苧衣。
皆不解所云,乩又書曰:頃過某家,見新來稚妾,鎖閉空房,流落仳離,自其定命,但饑寒可念,棖觸人心,遂惻然詠此。
敬告諸公,苟無馴獅調象之才,勿輕舉此念,亦一陰一功也。
請問仙號,書曰:無塵。
再問之遂不答。
按李無塵,明末名妓,祥符人,開封城陷,沒於水。
有詩集語頗秀拔,其哭王烈女詩曰:自嫌予有淚,敢謂世無人。
措詞得體,尤為作者所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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