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微草堂筆記》卷十一 槐西雜誌一(3):駢拇枝指,亦異於眾,可曰妖乎哉。余所見有豕兩身一首者,

古籍查詢

輸入需要查詢的關鍵字:

《閱微草堂筆記》卷十一 槐西雜誌一(3)

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一 槐西雜誌一(3)

三從兄曉東言,雍正丁未會試歸,見一丐婦,口生於項上,飲啜如常人,其人一妖也耶?余曰:此偶感異氣耳,非妖也。

駢拇枝指,亦異於眾,可曰妖乎哉。

余所見有豕兩身一首者,有牛背生一足者,又於聞家廟社會,見一人右手掌大如箕,指大如椎,而左手則如常,日以右手操筆鬻字畫。

使談讖緯者見之,必曰此豕禍,此牛禍,此人痾也,是將兆某患。

或曰是為某事之應。

然余所見諸異,訖毫無征驗也,故余於漢儒之學最不信春秋一陰一陽一、洪範五行,傳於宋儒之學最不信河圖洛書、皇級經世。

房師孫端人先生,文章淹雅而性嗜酒,醉後所作,與醒時無異,館閣諸公,以為鬥酒百篇之亞也。

督學雲南時,月夜獨飲竹叢下,恍惚見一人注視壺盞,狀若朵頤,心知鬼物,亦不恐怖,但以手按盞曰:今日酒無多,不能相讓。

其人瑟縮而隱。

醒而悔之曰:能來獵酒,定非俗鬼,肯向我獵酒,視我亦不薄,奈何辜其相訪意。

市佳釀三巨碗,夜以小几陳竹間,次日視之,酒如故。

歎曰:此公非但風雅,兼亦狷介,稍與相戲,便涓滴不嘗。

幕客或曰:鬼神但歆其氣,豈真能飲?先生慨然曰:然則飲酒宜及未為鬼時,勿將來徒歆其氣。

先生侄漁珊,在福建學幕為余述之,覺魏晉諸賢,去人不遠也。

錢塘俞君祺,偶忘其字,似是佑申也。

乾隆癸未,在余學署,偶見其野泊不寐詩曰:蘆荻荒寒野水平,四圍唧唧夜蟲聲,長眠人亦眠難穩,獨倚枯松看月明。

余曰:杜甫詩曰巴童渾不寢,夜半有行舟,張繼詩曰姑蘇城外寒山寺,夜半鐘聲到客船,均從對面落筆,以半夜得聞,寫出未睡,非詠巴童舟、寒山寺鍾也。

君用此法,可謂善於奪胎,然杜、張所言是眼前景物,君忽然說鬼,不太鶻兀乎?俞君曰:是夕實遙見月下一人倚樹立,似是文士,擬就談以破岑寂,相去十餘步,竟冉冉沒,故有此語。

鍾忻湖戲曰:雲中雞犬劉安過,月裡笙歌煬帝歸,唐一人謂之見鬼詩,猶嫌假借。

如公此作,乃真不愧此名。

霍丈易書言,聞諸海大司農曰:有世家子讀書墳園,園外居民數十家,皆巨室之守墓者也。

一日於牆缺見麗女露半面,方欲注視,已避去。

越數日,見於牆外采野花,時時凝睇望牆內,或竟登牆缺,露其半身,以為東家之窺宋玉也。

頗縈夢想,而私念居此地者皆粗材,不應有此艷質。

又所見皆荊布,不應此女獨靚妝,心疑為狐鬼,故雖流目送盼,而未通一詞。

一夕,獨立樹下,聞牆外二女私語,一女曰:汝意中人方步月,何不就之。

一女曰:彼方疑我為狐鬼,何必徒使驚怖。

一女又曰:青天白日安有狐鬼,癡兒不解事至此。

世家子聞之竊喜,褰衣欲出,忽猛省曰:自稱非狐鬼,其為狐鬼也確矣。

天下小人未有自稱小人者,豈惟不自稱,且無不痛詆小人以自明非小人者,此魅用此術也。

掉臂竟返。

次日密訪之,果無此二女,此二女亦不再來。

吳林塘言,曩游秦隴,聞有獵者在少華山麓,見二人累然臥樹下,呼之猶能強起。

問何困躓於此,其一曰:吾等皆為狐魅者也,初,我夜行失道,投宿一山家,有一少女絕妍麗,伺隙調我,我意不自持,即相媟狎,為其父母所窺,甚見詈辱,我拜跪,始免捶撻。

既而聞其父母絮絮語,若有所議者。

次日,竟納我為婿,惟約山上有主人女,須更番執役,五日一上直,五日乃返,我亦安之。

半載後病瘵,夜嗽不能寢,散步林下,聞有笑語聲,偶往尋視,見屋數楹有人,擁我婦坐石看月,不勝恚忿,力疾欲與角,其人亦怒曰:鼠輩乃敢瞰我婦,亦奮起相搏。

幸其亦病憊,相牽並僕,婦安坐石上,嬉笑曰:爾輩勿鬥,吾明告爾,吾實往來於兩家,皆托雲上直,使爾輩休息五日,蓄一精一以供採補耳。

今吾事已露,爾輩一精一亦竭,無所用爾輩,吾去矣。

奄忽不見,兩人迷不能出,故餓踣於此,幸遇君等得拯也。

其一人語亦同。

獵者食以乾秭,稍能舉步,使引視其處,二人共詫曰:向者牆垣故土,樑柱故木,門故可開合,窗故可啟閉,皆確有形質,非幻影也,今何皆土窟耶?院中地平如砥,淨如拭,今何土窟以外,崎嶇不容足耶?窟廣不數尺,狐自容可矣,何以容我二人,豈我二人之形亦為所幻化耶?一人見對面崖上有破磁,曰此我持以登樓,失手所碎,今峭壁無路,當時何以上下耶?四顧徘徊,皆惘惘如夢,二人恨狐女甚,請獵者入山捕之。

獵者曰:邂逅相遇,便成佳偶,世無此便宜事,事太便宜,必有不便宜者存。

魚吞鉤貪餌故也,猩猩刺血,嗜酒故也,爾二人宜自恨,亦何恨於狐。

二人乃憫默而止。

林塘又言,有少年為狐所媚,日漸羸困,狐猶時時來。

後復共寢,已疲頓不能御女,狐乃披衣欲辭去,少年泣涕挽留,狐殊不顧,怒責其寡情,狐亦怒曰:與君本無夫婦義,特為採補來耳。

君膏髓已竭,吾何所取而不去?此如以勢一交一 者,勢敗則離,以財一交一 者,財盡則散。

當其委曲相媚,本為勢與財,非有情於其人也。

君於某家某家,皆向日附門牆,今何久絕音問耶,乃獨責我?其音甚厲,侍疾者聞之皆太息。

少年乃反面向內,寂無一言。

汪旭初言,見扶乩者,其仙自稱張紫一陽一,叩以悟真篇,弗能答也,但判曰金丹大道,不敢輕傳而已。

會有僕婦竊資逃,僕叩問尚可追捕否,仙判曰:爾過去生中,以財誘人,買其妻,又誘之飲博,仍取其財,此人今世相遇,誘汝婦逃者,買妻報;並竊資者,取財報也。

冥數先定,追捕亦不得,不如已也。

旭初曰:真仙自不妄語,然此論一出,凡奸盜皆諉諸夙因,可勿追捕,不推波助瀾爾。

乩不能答,有疑之者曰:此扶乩人多從狡獪惡少游,安知不有人匿僕妻,而教之作此語?一陰一使人偵之,薄暮果赴一曲巷,登屋脊密伺,則聚而呼盧,僕婦方艷飾行酒矣。

潛呼邏卒圍所居,乃弭首就縛。

律禁師巫,為奸民竄伏其中也。

藍道行嘗假此術以敗嚴嵩。

論者不甚以為非,惡嵩故也。

然楊沈諸公,喋血碎首而不能爭者,一方士從容談笑,乃制其死命,則其力亦大矣。

幸所排者為嵩,使因而排及清流,雖韓范富歐一陽一,能與枝梧乎?故乩仙之術,士大夫偶然遊戲,倡和詩詞,等諸觀劇,則可。

若借卜吉凶,君子當怖其卒也。

從叔梅庵公曰:淮鎮人家有空屋五間,別為院落,用以貯雜物,兒童多往嬉游,跳擲踐踏,頗為喧擾,鍵戶禁之,則竊逾短牆入。

乃大書一貼粘戶上,曰此房狐仙所住,毋得穢污,姑以怖兒童云爾。

數日後,夜聞窗外語:感君見招,今已移入,當為君堅守此院也。

自後人有入者,輒為磚瓦所擊,並僮一奴一運雜物者,亦不敢往,久而不治,竟全就圮頹。

狐仙乃去。

此之謂妖由人興。

余有莊在滄州南,曰上河涯,今鬻之矣。

舊有水明樓五楹,下瞰衛河,帆牆來往欄楯下,與外祖雪峰張公家度帆樓,皆游眺佳處。

先祖母太夫人夏月每居是納涼,諸孫更番隨侍焉。

一日,余推窗南望,見男婦數十人登一渡船,纜已解,一人忽奮拳,擊一叟落近岸淺水中,衣履皆濡,方坐起憤詈,船已鼓棹去。

時衛河暴漲,洪波直瀉,洶湧有聲,一糧艘張雙帆順流來,急如激箭,觸渡船碎如柿,數十人並沒,惟此叟存。

乃轉怒為喜,合掌誦佛號。

問其何適,曰:昨聞有族弟得二十金,鬻童養媳為人妾,以今日成券,急質田得金如其數,繼之往贖耳。

眾同聲曰:此一擊,神所使也。

促換渡船送之過。

時余方十歲,但聞為趙家莊人,惜未問其名姓,此雍正癸醜事。

又先太夫人言,滄州人有逼嫁其弟婦,而鬻兩侄女於青一樓 者,裡人皆不平,一日,腰金販綠豆,泛巨舟詣天津,晚泊河干,坐船舷濯足,忽西岸一鹽舟,纖索中斷,橫掃而過。

兩舷相切,自膝以下筋骨糜碎如割截,號呼數日乃死。

先外祖一僕聞之,急奔告曰:某甲得如是慘禍,真大怪事。

先外祖徐曰:此事不怪,若竟不如此,反是怪事。

此雍正甲辰乙巳間事。

一交一 河王洪緒言,高川劉某住屋七楹,自居中三楹,東廂三楹以妻歿無葬地,停柩其中。

西廂二楹,幼子與其妹居之。

一夕,聞兒啼甚急,而不聞妹語,疑其在灶室未歸,從窗罅視已息燈否,月明之下,見黑煙一道,蜿蜒從東廂戶下出,縈繞西廂窗下,久之不去。

迨妹醒拊兒,黑煙乃冉冉斂入東廂去,心知妻之魂也。

自後每月夜聞兒啼,潛起窺視,所見皆然。

以語其妹,妹為之感泣。

悲哉,父母一之 心,死尚不忘其子乎?人子追念其父母,能如是否乎?

先師桂林呂公闇齋言,其鄉有官邑令者,蒞任之日,夢其房師某公,容色憔悴,若重有憂者,邑令蹙然迎拜曰:旅櫬未歸,是諸弟子之過也,然念之未敢忘,今幸托蔭得一官,將拮据營窀穸矣。

蓋某公卒於戍所,尚浮厝僧院也。

某公曰:甚善,然歸我之骨,不如歸我之魂,子知我骨在滇南,不知我魂羈於此也。

我初為此邑令,有試墾汙萊者,吾誤報升科,訴者紛紛,吾心知其詞直,而恐幹吏議,百計回護,使不得申,遂至今為民累,土神訴與東嶽,岳神謂事由疏舛,雖無自利之心,然恐以檢舉妨遷擢,則其罪與自利等,牒攝吾魂,羈留於此,待此浮糧減免,然後得歸。

困苦饑寒,所不忍道,回思一時爵祿,所得幾何,而業海茫茫,竟杳無崖岸,誠不勝泣血椎心。

今幸子來官此,儻念平生知遇,為籲請蠲除,則我得重入轉輪,脫離鬼趣,雖生前遺蛻,委諸螻蟻,亦非所憾矣。

邑令檢視舊牘,果有此事,後為宛轉請豁,又恍惚夢其來別雲。

一交一 河及方言曰:說鬼者多誕,然亦有理似可信者,雍正乙卯七月,泊舟靜海之南,微月朦朧,散步岸上,見二人坐柳下對談,試往就之,亦欣然延坐。

諦聽所說,乃皆幽冥事,疑其為鬼,瑟縮欲遁,二人止之曰:君勿訝,我等非鬼,一走無常,一視鬼者也。

問何以能視鬼,曰:生而如是,莫知所以然。

又問何以走無常,曰夢寢中忽被拘役,亦莫知所以然也。

共話至二鼓,大抵縷陳報應。

因問冥司以儒理斷獄耶?以佛理斷獄耶?視鬼者曰:吾能見鬼。

而不能與鬼語,不知此事。

走無常曰:君無須問此,只問己心,問心無愧,即一陰一律所謂善,問心有愧,即一陰一律所謂惡,公是公非,幽明一理,何分儒與佛乎?其說平易,竟不類巫覡語也。

分類:未分類項

共2頁 上壹頁 1 2 下壹頁
閱微草堂筆記
原序鄭序紀昀 詩二首卷一 灤陽消夏錄一(1)卷一 灤陽消夏錄一(2)卷一 灤陽消夏錄一(3)卷一 灤陽消夏錄一(4)卷二 灤陽消夏錄二(1)卷二 灤陽消夏錄二(2)卷二 灤陽消夏錄二(3)卷二 灤陽消夏錄二(4)卷三 灤陽消夏錄三(1)卷三 灤陽消夏錄三(2)卷三 灤陽消夏錄三(3)卷三 灤陽消夏錄三(4)卷四 灤陽消夏錄四(1)卷四 灤陽消夏錄四(2)卷四 灤陽消夏錄四(3)卷四 灤陽消夏錄四(4)卷五 灤陽消夏錄五(1)卷五 灤陽消夏錄五(2)卷五 灤陽消夏錄五(3)卷五 灤陽消夏錄五(4)卷六 灤陽消夏錄六(1)卷六 灤陽消夏錄六(2)卷六 灤陽消夏錄六(3)卷六 灤陽消夏錄六(4)卷七 如是我聞一(1)卷七 如是我聞一(2)卷七 如是我聞一(3)卷七 如是我聞一(4)卷七 如是我聞一(5)卷八 如是我聞二(1)卷八 如是我聞二(2)卷八 如是我聞二(3)卷八 如是我聞二(4)卷八 如是我聞二(5)卷九 如是我聞三(1)卷九 如是我聞三(2)卷九 如是我聞三(3)卷九 如是我聞三(4)卷九 如是我聞三(5)卷十 如是我聞四(1)卷十 如是我聞四(2)卷十 如是我聞四(3)卷十 如是我聞四(4)卷十 如是我聞四(5)卷十一 槐西雜誌一(1)卷十一 槐西雜誌一(2)卷十一 槐西雜誌一(3)卷十一 槐西雜誌一(4)卷十一 槐西雜誌一(5)卷十一 槐西雜誌一(6)卷十二 槐西雜誌二(1)卷十二 槐西雜誌二(2)卷十二 槐西雜誌二(3)卷十二 槐西雜誌二(4)卷十二 槐西雜誌二(5)卷十三 槐西雜誌三(1)卷十三 槐西雜誌三(2)卷十三 槐西雜誌三(3)卷十三 槐西雜誌三(4)卷十三 槐西雜誌三(5)卷十三 槐西雜誌三(6)卷十四 槐西雜誌四(1)卷十四 槐西雜誌四(2)卷十四 槐西雜誌四(3)卷十四 槐西雜誌四(4)卷十四 槐西雜誌四(5)卷十四 槐西雜誌四(6)卷十五 姑妄聽之一(1)卷十五 姑妄聽之一(2)卷十五 姑妄聽之一(3)卷十五 姑妄聽之一(4)卷十五 姑妄聽之一(5)卷十六 姑妄聽之二(1)卷十六 姑妄聽之二(2)卷十六 姑妄聽之二(3)卷十六 姑妄聽之二(4)卷十六 姑妄聽之二(5)卷十七 姑妄聽之三(1)卷十七 姑妄聽之三(2)卷十七 姑妄聽之三(3)卷十七 姑妄聽之三(4)卷十七 姑妄聽之三(5)卷十八 姑妄聽之四(1)卷十八 姑妄聽之四(2)卷十八 姑妄聽之四(3)卷十八 姑妄聽之四(4)卷十八 姑妄聽之四(5)卷十九 灤陽續錄一(1)卷十九 灤陽續錄一(2)卷十九 灤陽續錄一(3)卷二十 灤陽續錄二(1)卷二十 灤陽續錄二(2)卷二十 灤陽續錄二(3)卷二十一 灤陽續錄三(1)卷二十一 灤陽續錄三(2)卷二十一 灤陽續錄三(3)卷二十二 灤陽續錄四(1)卷二十二 灤陽續錄四(2)卷二十二 灤陽續錄四(3)卷二十三 灤陽續錄五(1)卷二十三 灤陽續錄五(2)卷二十三 灤陽續錄五(3)卷二十四 灤陽續錄六(1)卷二十四 灤陽續錄六(2)附:紀汝佶六則
 
漢語學習
漢語文化
語言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