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微草堂筆記》卷十八 姑妄聽之四(3):異其言,具以告,道士曰:固聞之,姑問君耳,君為制鬼卒衣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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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微草堂筆記》卷十八 姑妄聽之四(3)

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八 姑妄聽之四(3)

同年龔肖夫言,有人四十餘無子,婦悍妒,萬無納妾理,恆鬱鬱不適,偶至道觀,有道士招之曰:君氣色凝滯,似有重憂,道家以濟物為念,盍言其實,或一效鉛刀之用乎。

異其言,具以告,道士曰:固聞之,姑問君耳,君為制鬼卒衣裝十許具,當有以報命,如不能制,即假諸伶官亦可也。

心益怪之,然度其誑取無所用,當必有故,姑試其所為。

是夕,婦夢魘,呼不醒,且呻吟號叫聲甚慘,次日兩股皆青黯,問之秘不言,吁嗟而已。

三日後復然,自是每三日後皆復然,半月後,忽遣一奴一喚媒媼,雲將買妾,人皆弗信,其夫亦慮後患,殊持疑。

既而婦昏瞀累日,醒而促買妾愈急,布金於案,與僮僕約,三日不得必重抶,得而不佳亦重抶。

觀其狀似非詭語,覓二女以應,並留之。

是夕即整飾衾枕,促其夫入房。

舉家駭愕,莫喻其意,夫亦惘惘如夢境。

後復見道士,始知其有術能攝魂,夜使觀中道眾為鬼裝,而道士星冠羽衣,坐堂上焚符攝婦魂,言其祖宗翁姑以斬祀不孝,具牒訴冥府,用桃杖決一百,遣歸,剋期令納妾。

婦初以為噩夢,尚未肯,俄三日一攝,如征比然。

其昏瞀累日,則倒懸其魂,灌鼻以醋,約三日不得好女子,即付泥犁也。

攝魂小術,本非正法,然法無邪正,惟人所用,如同一戈矛,用以殺掠則劫盜,用以征討則王師耳。

術無大小,亦惟人所用,如不龜手藥,可以映眐絖,亦可以大敗越師耳。

道士所謂善用其術歟?至囂頑悍婦,情理不能喻,法令不能禁,而道士能以術制之。

堯牽一羊,舜從而鞭,羊不行,一牧豎驅之則群行。

物各有所制,藥各有所畏,神道設教,以馴天下之強梗,聖人之意深矣。

講學家烏乎識之。

褚鶴汀言,有太學生貲巨萬,妻生一子死,再娶,豐於色,太學惑之。

託言家政無佐理,迎其母至,母又攜二妹來,不一載,其一兄二弟,亦挈家來。

久而僮僕婢媼皆妻一黨一 ,太學父子,反煢煢若寄食,又久而筦鑰簿籍,錢粟出入,皆不與聞,殘杯冷炙,反遭厭薄矣。

稍不能堪,欲還奪所侵權,則妻兄弟哄於外,妻母妹等詬於內,嘗為眾所聚毆,至落須敗面,呼救無應者,其子狂奔至,一摑仆地,惟叩額乞緩死而已。

恚不自勝,詣後圃將自經,忽一老人止之曰:君勿爾,君家之事,神人共憤久矣。

我居君家久,不平尤甚,君但焚牒土神祠,雲乞遣後圃狐驅逐,神必許君,如其言。

是夕,果屋瓦亂鳴,窗扉震撼,妻一黨一 皆為磚石所擊,破額流血,俄而妻一黨一 婦女,並為狐媚,雖其母不免。

晝則發狂裸走,丑詞褻狀,無所不至,夜則每室坌集數十狐,更番嬲戲,不勝其創,哀乞聲相聞,廚中餚饌,俱攝置太學父子前,妻一黨一 所食皆雜以穢物,知不可住,皆竄歸。

太學乃稍稍召集舊僕,復理家政,始可以自存,妻一黨一 覬覦未息,恆來探視,入門輒被擊,或私有所攜,歸家則囊已空矣。

其妻或私饋亦然。

由是遂絕跡,然核計貲產損耗已甚,微狐力,則太學父子餓殍矣。

此至親密友所不能代謀,此狐百計代謀之,豈狐之果勝人哉。

人於世故深故遠嫌畏怨,趨易避難,坐視而不救,狐則未諳世故,故不巧博忠厚長者名。

義所當為,奮然而起也。

雖狐也,為之執鞭,所欣慕焉。

瞽者劉君瑞言,一瞽者年三十餘,恆往來衛河旁,遇泊舟者必問,此有殷桐乎?又必申之曰:夏殷之殷,梧桐之桐也。

有與之同宿者,其夢中囈語亦惟此二字,問其姓名,則旬日必一變,亦無深詰之者。

如是十餘年,人多識之,或逢其欲問,輒呼曰:此無殷桐,別覓可也。

一日,糧艘泊河干,瞽者問如初,一人挺身上岸,曰:是爾耶?殷桐在此,爾何能為。

瞽者狂吼如皉虎,撲抱其頸,口嚙其鼻,血淋漓滿地,眾拆解,牢不可開,竟共墮河中,隨流而沒。

後得一屍一於天妃宮前--海口不受一屍一,凡河中求一屍一不得,至天妃宮前必浮出。

桐捶其左脅骨盡斷,終不釋手,十指摳桐肩背,深入寸餘。

兩顴兩頰,嚙肉幾盡,迄不知其何仇,疑必父母一之 冤也。

夫以無目之人,偵有目之人,其不得決也。

以孱弱之人,搏強橫之人,其不敵亦決也。

如較伍胥之楚仇,其報更難矣。

乃十餘年堅意不回,竟卒得而食其肉,豈非一精一誠之至,天地亦不能違乎?宋高宗之歌舞湖山,究未可以勢弱解也。

王昆霞作雁宕遊記一卷,朱導一江一 為余書掛幅,摘其中一條云:四月十七日晚,出小石門至北筦,耽玩忘返,坐樹下待月上,倦欲微眠,山風吹衣,慄然忽醒。

微聞人語曰:夜氣澄清,尤為幽絕,勝罨畫圖中看金碧山水。

以為同游者夜至也,俄又曰:古琴銘雲,山虛水深,萬籟蕭蕭,古無人蹤,惟石嶕嶢,真妙寫難狀之景,嘗乞洪谷子畫此意,竟不能下筆。

竊訝斯是何人,乃見荊浩。

起坐聽之,又曰:頃東坡為畫竹半壁,分柯布葉如春雲出岫,疏疏密密意態自然,無杈椏怒張之狀。

又一人曰:近見其西天目詩,如空一江一 秋淨,煙水渺然,老鶴長唳,清飆遠引,亦消盡縱橫之氣。

緣才子之筆,務殫心巧,飛仙之筆,妙出天然,境界故不同耳。

知為仙人,立起仰視,忽撲簌一聲,山花亂落,有二鳥沖雲去。

其詩有躡屐頗笑謝康樂,化鶴親見徐佐卿句,即記此事也。

劉擬山家失金釧,掠問小女一奴一,具承賣與打鼓者--京師無賴遊民多,婦女在家倚門,其夫白晝避出,擔二荊筐,操短柄小鼓擊之,收買雜物,謂之打鼓。

凡童婢,幼孩竊出之物,多以賤價取之,蓋雖不為盜,實盜之羽翼,然贓物細碎,所值不多,又蹤跡詭秘,無可究詰。

故王法亦不能禁也--又掠問打鼓者衣服形狀,求之不獲,仍復掠問,忽承塵上微嗽曰:我居君家四十年,不肯一露形聲,故不知有我,今則實不能忍矣。

此釧非夫人檢點雜物,誤置漆奩中耶?如言求之,果不謬。

然小女一奴一已無完膚矣,擬山終身愧悔,恆自道之曰:時時不免有此事,安能處處有此狐,故仕宦二十餘載,鞫獄未嘗以刑求。

多小山言,嘗於景州見扶乩者,召仙不至,再焚符,乩搖撼良久,書一詩曰:薄命輕如葉,殘魂轉似蓬,練拖三尺白,花謝一枝紅,雲雨期雖久,煙波路不通,秋墳空鬼唱,遺恨宋家東。

知為縊鬼,姑問姓名,又書曰:妾系本吳門,家僑楚澤。

偶業緣之相湊,宛轉通詞;詎好夢之未成,倉皇就死。

律以聖賢之禮,君子應譏;諒其兒女之情,才人或憫。

聊抒哀怨,莫問姓名。

此才不減李清照,聖賢兒女一聯自評亦確也。

新齊諧載冥司榜呂留良之罪曰:闢佛太過。

此必非事實也,留良之罪,在明亡以後,即不能首一陽一一餓,追跡夷齊,又不能戢影逃名,鴻冥世外,如真山民之比。

乃青衿應試,身列膠庠,其子葆中亦高掇科名,以第二人入翰苑。

則久食周粟,斷不能自比殷頑,何得肆作謗書,熒惑黔首,詭托於桀犬之吠堯,是首鼠兩端,進退無據,實狡黠反覆之尤。

核其生平,實與錢謙益相等,歿罹一陰一譴,自必由斯。

至其講學闢佛,則以尊朱之故,不得不辟陸王為禪,既已辟禪,自不得不牽連闢佛,非其本志,亦非其本罪也。

金人入夢以來,闢佛者多闢佛太過者,亦多以是為罪,恐留良轉有詞矣。

抑嘗聞五台僧明玉之言曰:闢佛之說,宋儒深而昌黎淺,宋儒一精一而昌黎粗,然而披緇之徒,畏昌黎不畏宋儒,銜昌黎不銜宋儒也。

蓋昌黎所辟,檀施供養之佛也,為愚夫婦言之也;宋儒所辟,明心見性之佛也,為士大夫言之也。

天下士大夫少而愚夫婦多,僧徒之所取給,亦資於士大夫者少,資於愚夫婦者多。

使昌黎之說勝,則香積無煙,祗園無地,雖有大善知識,能率恆河沙眾,枵腹露宿而說法哉。

此如用兵者,先斷糧道,不攻而自潰也。

故畏昌黎甚,銜昌黎亦甚;使宋儒之說勝,不過爾儒理如是,儒法如是,爾不必從我,我佛理如是,佛法如是,我亦不必從爾,各尊所聞,各行所知,兩相枝拄,未有害也。

故不畏宋儒,亦不甚銜宋儒。

然則唐以前之儒,語語有實用,宋以後之儒,事事皆空談。

講學家之闢佛,於釋氏毫無所加損,徒喧哄耳。

錄以為功,固為一黨一 論,錄以為罪,亦未免重視留良耳。

一奴一子王發,夜獵歸,月明之下,見一人為二人各捉一臂,東西牽曳,而寂不聞聲,疑為昏夜之中,剝奪衣物,乃向空虛鳴一銃,二人奔迸散去。

一人返奔歸,倏皆不見。

方知為鬼。

比及村口,則一家燈火出入,入語嘈囋雲,新婦縊死復甦矣。

婦雲,姑命晚餐作餅,為犬銜去兩三枚,姑疑竊食,痛批其頰,冤抑莫白,癡立樹下,俄一婦來勸,如此負屈,不如死,猶豫未決,又一婦來慫恿之,恍惚迷瞀,若不自知,遂解帶就縊,二婦助之。

悶塞痛苦,殆難言狀,漸似睡去,不覺身已出門外。

一婦曰:我先勸當代我。

一婦曰:非我後至不能決,當代我。

方爭奪間,忽霹靂一聲,火光四照,二婦驚走,我乃得歸也。

後發夜歸,輒遙聞哭詈,言破壞我事,誓必相殺,發亦不畏。

一夕,又聞哭詈,發訶曰:爾殺人我救人,即告於神,我亦理直。

敢殺即殺,何必虛相恐怖。

自是遂絕。

然則救人於死,亦招欲殺者之怨,宜袖手者多歟?此一奴一亦可雲小異矣。

宋清遠先生言,昔在王坦齋先生學幕時,一友言夢遊至冥司,見衣冠數十人纍纍入,冥王詰責良久,又纍纍出,各有愧恨之色。

偶見一吏,似相識而不記姓名,試揖之,亦相答。

因問,此並何人,作此形狀?吏笑曰:君亦居幕府,其中豈無一故一交一 耶?曰:僕但兩次佐學幕,未入有司署也。

吏曰:然則真不知矣,此所謂四救先生者也。

問四救何義,曰:佐幕者有相傳口訣,曰:救生不救死,救官不救民,救大不救小,救舊不救新。

救生不救死者,死者已死,斷無可救,生者尚生,又殺以抵命,是多死一人也,故寧委曲以出之,而死者銜冤與否,則非所計也;救官不救民者,上控之案,使冤得申,則官之禍福不可測,使不得申,即反坐,不過軍流耳,而官之枉斷與否,則非所計也;救大不救小者,罪歸上官,則權位重者譴愈重,且牽累必多,罪歸微官,則責任輕者罰可輕,且歸結較易,而小官之當罪與否,則非所計也;救舊不救新者,舊官已去,有所未了,羈留之恐不能償,新官方來,有所委卸,強抑之尚可以辦,其新官之能堪與否,則非所計也。

是皆以君子之心,行忠厚長者之事,非有所求取巧為舞文,亦非有所恩仇私相報復。

然人情百態事變萬端,原不能執一而論。

苟堅持此例,則矯枉過直,顧此失彼,本造福而反造孽,本弭事而反釀事,亦往往有之。

天日所鞫即以此貽禍者。

問其果報何如乎?曰: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夙業牽纏,因緣終湊,未來生中不過亦遇四救先生,列諸四不救而已矣。

俯仰之間霍然忽醒,莫明其入夢之故。

豈神明或假告人歟。

乾隆癸丑,春夏間京中多疫,以張景岳法治之,十死八九,以吳又可法治之,亦不甚驗。

有桐城一醫,以重劑石膏治馮鴻臚星實之姬人,見者駭異,然呼吸將絕,應手輒痊。

踵其法者活人無算,有一劑用至八兩,一人服至四斤者,雖劉守真之原病式,張子和之儒門事親,專用寒涼,亦未敢至是。

實自古所未聞矣。

考喜用石膏,莫過於明繆仲淳--名希雍,天崇間人,與張景岳同時,而所傳各別。

本非中道,故王懋竑白田集有石膏論一篇,力辯其非,不知何以取效如此。

此亦五運六氣,適值是年,未可執為定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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