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微草堂筆記
卷十四 槐西雜誌四(3)
從弟東白宅,在村西井畔後,前未為宅時,繚以周垣,環築土屋其中,有屋數間,夜中輒有叩門聲,雖無他故,而居者恆病不安。
一日門旁牆圯,出一木人,作張手叩門狀,上有符錄。
乃知工匠有皁於主人,作是鎮魘也。
故小人不可與輕作緣,亦不可與輕作難。
何子山先生言,雍正初,一道士善符錄,嘗至西山極深處,愛其林泉,擬結庵一習一 靜,土人言是鬼魅之巢窟,伐木采薪,非結隊不敢入,乃至狼虎不能居,先生宜審。
弗聽也。
俄而鬼魅並作,或竊其屋材,或魘其工匠,或毀其器物,或污其飲食,如行荊棘中,步步掛礙;如野火四起,風葉亂飛,千手千目應接不暇也。
道士怒,結壇召雷將,神降則妖已先遁,大索空山,無所得。
神去則數日復集,如是數回,神惡其瀆,不復應。
乃一手結印,一手持劍,獨與戰,竟為妖所踣,拔須敗面,裸而倒懸,遇樵者得解,狼狽逃去。
道士蓋恃其術耳。
夫勢之所在,雖聖人不能逆,一黨一 之已成,雖帝王不能破。
久則難變,眾則不勝誅也。
故唐去牛李之傾軋,難於河北之藩鎮。
道士昧眾寡之形,客主之局,不量力而攖其鋒,取敗也宜哉。
小人之計萬變,每乘機而肆其巧。
小時聞村民夜中聞履聲,以為盜,秉炬搜捕,了無形跡,知為魅也,不復問。
既而胠篋者知其事,乘夜而往,家人仍以為魅,偃息勿省,遂飽所欲去。
此猶因而用之地。
邑有令,頗講學,惡僧如仇,一日僧以被盜告,庭斥之曰:爾佛無靈,何以廟食,爾佛有靈,豈不能示報於盜,而轉瀆官長耶?揮之使去。
語人曰:使天下守令用此法,僧不沙汰而自散也。
僧固黠甚,乃一陽一與其徒修懺祝佛,而一陰一賂丐者,使捧衣物跪門外,狀若癡者,皆曰佛有靈壇,施轉盛。
此更反而用之,使厄我者助我也。
人情如是,而區區執一理與之角,烏有幸哉。
張某瞿某,幼年同學,長相善也。
瞿與人訟,張受金刺,得其一陰一謀,洩於其敵,瞿大受窘辱,銜之次骨。
然事密無左證,外則未相絕也。
俄張死,瞿百計娶得其婦。
雖事事成禮,而家庭共語,則仍呼曰:張幾嫂,婦故樸願,以為相憐相戲,亦不較也。
一日,與婦對食,忽躍起自呼其名曰:瞿某爾何太甚耶?我誠負心,我婦歸汝,足償矣。
爾必仍呼嫂,何也。
婦再嫁常事,娶再嫁婦亦常事,我既死不能禁婦嫁,即不能禁汝娶也。
我已失朋友義,亦不能責汝娶朋友婦也。
今爾不以為婦,仍系我姓呼為嫂,是爾非娶我婦,乃一婬一我婦也。
一婬一我婦者,我得而誅之矣。
竟顛狂數日死。
夫以直報怨,聖人不禁,張固小人之常態,非不共之仇也。
計娶其婦,報之已甚矣,而又視若倚門婦,玷其家聲,是已甚之中,又已甚焉。
何怪其憤激為厲哉。
一惡少感寒疾,昏憒中魂已出捨,悵悵無所適,見有人來往,隨之同行,不覺至冥司,遇一吏,其故人也。
為檢籍良久,蹙額曰:君多忤父母,於法當付鑊湯獄,今壽尚未終,可且反,壽終再來受報可也。
惡少惶怖,叩首求解脫,吏搖首曰:此罪至重,微我難解脫,即釋迦牟尼亦無能為力也。
惡少泣涕求不已,吏沉思曰:有一故事君知乎?一禪師登座問,虎頷下鈴,何人能解,眾未及對。
一沙彌曰:何不令繫鈴人解。
得罪父母,還向父母懺悔,或希冀可免乎?少年慮罪業深重,非一時所可懺悔。
吏笑曰:又有一故事,君之聞殺豬王屠,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乎?遣一鬼送之歸。
霍然遂愈。
自是洗心滌慮,轉為父母所愛憐,後年七十餘乃終。
雖不知其果免地獄否,然觀其得壽如是,似已許懺悔矣。
許文木言,老僧澄止有道行,臨歿謂其徒曰:我持律一精一進,自謂是四禪天人,世尊嗔我平生議論,好尊佛而斥儒。
我相未化,不免仍入輪迴矣。
其徒曰:崇奉世尊,世尊反嗔乎?曰:此世尊所以為世尊也。
若一黨一 同而伐異,揚己而抑人,何以為世尊乎?我今乃悟,爾見猶左耳。
因憶楊槐庭言:乙丑上公車時,偕同年數人行,適一僧同宿逆旅,偶與閒談,一同年目止之曰:君奈何與異端語。
僧不平曰:釋家誠與儒家異,然彼此均各有品地,果為孔子,可以闢佛,顏曾以下勿能也;果為顏曾,可以辟菩薩,鄭賈以下勿能也;果為鄭賈,可以辟阿羅漢,程朱以下勿能也;果為程朱,可以辟諸方祖師,其依草附木自托講學者,勿能也。
何也?其份量不相及也。
先生而闢佛,毋乃高自位置乎?同年怒且笑曰:惟各有品地,故我輩儒可辟汝輩僧也。
幾於相哄而散。
余謂各以本教而論,譬如居家,三王以來,儒道之持世久矣,雖再有聖人勿能易,猶主人也。
佛自西域而來,其空虛清淨之義,可使馳鶩者息營求,憂愁者得排遣,其因果報應之說,亦足警戒下愚,使回心向善,於世不為無補,故其說得行於中國,猶挾技之食客也。
食客不修其本技,而欲變更主人之家政,使主人退而受教,此佛者之過也。
各以末流而論,譬如種田,儒猶耕耘者也,佛家失其初旨,不以善惡為罪福,而以施捨不施捨為罪福,於是惑眾蠹財,往往而有,猶侵越疆畔,攘竊禾稼者也。
儒者捨其耒耜,荒其阡陌,而皇皇持梃荷戈,日尋侵越攘竊者與之格鬥,即格鬥全勝,不知己之稼穡如何也,是又非儒之傎耶?夫佛自漢明帝后,蔓延已二千年,雖堯舜周孔復生,亦不能驅之去。
儒者父子君臣兵刑禮樂,捨之則無以治在下,雖釋迦出世,亦不能行彼法於中土。
本可以無爭,徒以緇徒不勝其利心,妄冀儒絀佛伸,歸佛者檀施當益富。
講學者不勝其各心,著作中苟無闢佛數條,則不足見衛道之功。
故兩家語錄,如水中泡影,旋生旋滅,旋滅旋生,互相詬厲而不止。
然兩家相爭,千百年後,並存如故。
兩家不爭,千百年後,亦並存如故也。
各修其本業可矣。
陳瑞庵言,獻縣城外諸邱阜,相傳皆漢塚也。
有耕者誤犁一塚,歸而寒熱譫語,責以觸犯。
時瑞庵偶至,問汝何人。
曰:漢朝人,又問漢朝何處人,曰:我即漢朝獻縣人,故塚在此,何必問也。
又問此地漢即名獻縣耶?曰:然。
問此地漢為河間國,縣曰樂成,金始改獻州,明乃改獻縣,漢朝安得有此名。
鬼不語,再問之,則耕者蘇矣。
蓋傳為漢塚,鬼亦一習一 聞,故依托以求食,而不虞適以自敗也。
毛其人言,有耿某者,勇而悍,山行遇虎,奮一梃與鬥,虎竟避去,自以為中黃,佽飛之流也。
偶聞某寺後多鬼,時嬲醉人,憤往驅逐,有好事數人隨之往,至則日薄暮,乃縱飲至夜,坐後垣上待其來。
二鼓後,隱隱聞嘯聲,乃大呼曰:耿某在此,倏人影無數湧而至,皆吃吃笑曰:是爾耶,易也耳。
耿怒躍下,則鳥獸散去,遙呼其名而詈之。
東逐則在西,西逐則在東,此沒彼出,倏忽千變。
耿旋轉如風輪,終不見一鬼,疲極欲返,則嘲笑以激之,漸引漸遠,突一奇鬼當路立,鋸牙電目,張爪欲搏,急奮拳一擊,忽噭然自僕,指已折掌已裂矣。
乃誤擊墓碑上也。
群鬼合聲曰:勇哉。
瞥然俱沓,諸壁上觀者聞耿呼痛,共持炬舁歸,臥數日乃能起。
右手遂廢。
從此猛氣都盡,竟唾面自乾焉。
夫能與虓虎敵,而不能不為鬼所困,虎鬥力,鬼鬥智也。
以有限之力,欲勝無窮之變幻,非天下之癡人乎?然一懲即戒,毅然自返,雖謂之大智慧人,亦可也。
張桂巖自揚州還,攜一琴硯見贈,斑駁剝落,古色黝然,右側近下,鐫西涯二篆字,蓋懷麓堂故物也。
中鐫行書一詩曰:如以文章論,公原勝謝劉,玉堂揮翰手,對此憶風一流 。
款曰稚繩,高楊孫相國字也。
左側鐫小楷一詩曰:草綠湘一江一 叫子規,茶陵青史有微詞,流傳此硯人猶惜,應為高一陽一五字詩。
款曰不凋,乃太倉崔華之字。
華,漁洋山之門人,漁洋論詩絕句曰:溪水碧於前渡日,桃花紅似去年時,一江一 南腸斷何人會,只有崔郎七字詩。
即其人也。
二詩本集皆不載,豈以詆訶前輩,微涉訐直,編集時自刪之歟?後以贈慶大司馬丹年,劉石庵參知頗疑其偽,然古人多有集外詩,終弗能明也。
又楊丈汶川,諱可鏡,楊忠烈公曾孫也,以拔貢官戶部郎中,與先姚安公同事。
贈姚公一小硯,背有銘曰:自渡遼,攜汝伴,草軍書,恆夜半,余之心,惟汝見。
款題芝岡銘,蓋熊公廷弼軍中硯,雲得之於其親串家。
又家藏一小硯,左側有白谷手琢四字,當是孫公傳庭所親制。
二硯大小相近,姚安公以皆前代名臣,合為一匣。
後在長兒汝佶處,汝佶夭逝,二硯為婢媼所竊賣,今不可物色矣。
余十七歲時,自京師歸,應童子試,宿文案孫氏--土語呼若巡詩,音之轉也,室廬皆新建,而土坑下釘一桃杙,上下頗礙,呼主人去之。
主人頗篤實,搖手曰:是不可去,去則怪作矣。
詰問其故,曰:吾買隙地構此店,宿者恆夜見炕前一女子立,不言不動,亦無他害,有膽者以手引之,乃虛無所融,道士咒桃杙,釘之,乃不復見。
余曰:其下必古塚,人在上,鬼不安耳,何不掘出其骨,具棺遷葬。
主人曰:然。
然不知其果遷否也。
又癸已春,余乞假養痾北倉,姻家趙氏請余題主,先姚安公命之往,歸宿楊村,夜已深,余先就忱,僕隸秣馬尚未睡,忽見綵衣女子揭簾入,甫露面即退出,疑為趁座妓女,呼僕隸遣去,皆雲外戶已閉,無一人也。
主人曰:四日前有宦家子婦宿此卒,昨移柩去,豈其回煞耶?歸告姚安公,公曰:我童子時,讀書陳氏舅家,值僕婦夜回煞,月明如晝,我獨坐其室外,欲視回煞作何狀,迄無見也。
何爾乃有見也,然則爾不如我多矣。
至今深愧此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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