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白話文
禮書第一
劉洪濤譯注
【說明】
書是司馬遷創行的史體之一。
《索隱》說:「書者,五經六籍總名也」;《正義》說:「五經六籍,鹹謂之書」。
其實司馬遷《史記》中的八書之書,與五經六籍之書完全不同。
後者是名詞;前者是動詞,為書寫之書,是記錄的意思。
班氏《漢書》改稱為志,志、誌,古代通用,也是記錄的意思。
本來十二本紀、十表、八書、三十世家、七十列傳都是記錄,惟因內容和形式有所不同,故以不同名目區別之:史以帝王為中心,名為本紀;人物為傳紀,名列傳;諸侯以世襲,名世家;大事系以年月,列成表格,名之為表;余無所屬,便徑以書名之。
書體的由來,多數人承認是司馬遷獨創,同時又以為,雖曰獨創,必有所本。
於是有人以為仿自《禮經》(如劉知幾《史通·書志篇》),有人以為原於《爾雅》(如鄭樵《通志序》),或以為昉自《呂覽》、《淮南子》諸子書(如章學誠《文史通義·亳州志掌故例義》)等。
今人程金造撰《史記管窺》另標新說,以為是由《尚書》擴充而成。
理由之一是「左史紀言,右史紀事」,事為《春秋》,言為《尚書》,史家只此二事。
太史公撰史事紹發《春秋》,八書自當是仿於《尚書》了。
之二是《尚書》與八書都名為書,內容又有相彷彿處,如《禹貢》之於《河渠書》,《堯典》之於《天官書》等。
其實都是敷會。
《尚書》是上古檔案,非獨紀言;八書之中,如《封禪》、《河渠》等篇亦非紀言,可見與紀言、紀事無關。
至於說《堯典》與《天官書》形似,《禹貢》與《河渠書》形似,更是郢書燕說、魯魚亥豕之談了。
史以紀事,事關人物及其言論、行動者,司馬遷分別以本紀、列傳、表、世家貫穿之,此外不能及者,按類分篇,以書名之。
若從按類分篇看,與諸子書頗相似,但內容絕不能侔;若從內容與《禮經》、《尚書》、《爾雅》有相似處看,其輕重,繁簡、體例又絕不相同。
因而,只能說史之有書體,創自司馬遷,僅此而已。
與之形似者雖多,都不能說是八書的原形。
八書的內容清人趙翼說是「以紀朝章國典」,這是歷代定論。
仔細推敲,似不盡然。
八書中的禮、樂、律、天官四篇主要內容都不是紀朝章國典。
有人說,前三篇系後人所補,非太史公原著,不足憑據。
亦有可疑,以《禮書》論,皆知是後人以《荀子》文補之,兩相對照便知,《史記》多有增刪改易處,大多雖僅一字二字,必中肯棨,若非太史公所為,世間更那有如此手筆?《歷書》一篇,太史公是太初改歷的主持人之一,所載又偏偏缺少太初曆法(書中的《歷術甲子篇》後人以為系褚先生所補),實在令人不解。
由此似可認為八書中的禮、樂、律、天官四篇是學術專論,系司馬遷雜取時論而為之。
其餘四篇旨在指責漢代,特別是漢武帝時代的政事,如《封禪書》專論武帝之一婬一祀;《河渠書》譏武帝屢信淺陋之言,工程勞而無功;《平准書》責武帝無故興兵開邊,財用不給,於是刻民侵商,致國困民貧。
惟武帝太初改歷為一代盛事,《歷書》於太初曆法又缺而不書。
當時便以《史記》為謗書,大約主要由於這些緣故。
自《漢書》改書體為志,專記朝章國典,雖是受《史記》啟發,卻不是司馬遷創立書體的本意。
【譯文】
八書之一是《禮書》。
專門探討有關禮的若干理論。
禮,就是維繫世間萬物等級、秩序的規定或制度。
司馬遷列為八書之首,反映了他對社會等級、秩序重要一性一的認識。
本篇以「禮由人起」為界,分為二部分,以前為序錄,簡述禮的特徵、功能和沿革。
以下是詳說,是刪截《荀子》「禮論」、「議兵」二篇文字而成。
又可分為七個層次:序論二,詳說五。
前二個自然段為第一層,論「沿人情而制禮」。
「沿人情」的意思包一皮一皮括「順人情」、「節人欲」二個方面。
第三、四、五自然段為第二層,述禮制沿革。
第六、七、八自然段載自「禮論」,是第三層,內容是第一層的深化,惟把「順人情」概括為「養」人情,「節人欲」概括為「禮之辨」。
進而指出後者是儒、墨兩家理論的分界線,即認為墨家主張「一之於情一性一」,儒者則主張人欲按等級加以節制。
第四層包一皮一皮括九、十兩個自然段,是「議兵」篇中文字,內容是以實例證明禮的重要一性一。
以下至篇末均出自「禮論」,其中第十一、十二、十三自然段為第五層,論禮的另一特徵是「貴本親用」。
先述「禮有三本」:天地、先祖和君師。
次以實例說明辨尊卑大小是「貴本」的具體表現。
末述「貴本親用」是禮的最高形式。
第十四自然段為第六層,是以上內容的綜述。
余為第七層,是太史公評語(也是載取「禮論」中文字而成),重申了禮的重要一性一,提出「禮為人道之極」、禮貴適中的觀點。
對此篇出處有三說:一如《索隱》、《正義》,認為「是褚先生取荀卿禮論兼為之」;二如日·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卷二十三所說,自「禮由人起」(第六自然段)以下為後人妄增,但未必便是褚少孫;三如清·郭嵩濤《史記札記》卷三所說:第一部分為「太史公草創之文」,不是定本;第二部分取荀子書以足之,「史公於此,有深意焉」。
意思是「禮書」出自太史公,但非完書。
今觀《史記·龜策列傳》,「正義」說:「史記至元成間十篇有錄無書,而褚少孫補《景》、《武紀》、《將相年表》、《禮書》、《樂書》、《律書》、《三王世家》、《蒯成侯》、《日者》、《龜冊列傳》。
《日者》、《龜冊》言詞最卑陋,非太史公之本意也」。
其中說「元成間十篇己有錄無書,不知所本。」
至於是否褚先生所補,則大有斟酌餘地。
其中以有「褚先生曰」字樣,可確認為褚先生補書者只有《三王世家》、《日者》、《龜冊》三篇。
此外《禮》、《樂》二書系取他書文字而成者,《律》書各段文字不相連屬,這三篇僅略有補綴痕跡,實難斷言是褚先生手筆。
蓋緣史無足征,則取他書以成之,是古人著書通例,不獨《史記》為然。
像《漢書》整篇抄錄《史記》,醫書《靈》、《素》多有同文,農書更是互相傳抄。
《史記》「禮書」皆知錄自《荀子》「禮論」,但又與《大戴禮》「禮三本」篇雷同,可見《荀子》、《大戴禮》亦相抄錄,實不足由此撼作者。
另《太史公自序》說:「維三代之禮,所損益各殊務,然要以近一性一情,通王道,故禮因人質為之節文,略協古今之變。
作《禮書》第一」。
由前述段略大義,《禮書》雖錄自《荀子》,通篇內容既不悖太史公初衷,且由略到詳,層次分明,自成一嚴密整體,抄錄時已經過匠心斧斫,故謂系太史公自補亦未嘗不可。
太史公說:「禮的品格、功能,實在博大眾多而又盛美啊!它主宰萬物、驅策群品,豈是人力所能做到的?我曾到大行禮官那裡,研究夏、商、週三代禮制的演變,才知道,按照人情制定禮,依據人一性一制定儀,是由來已久的事了。
做人的道理,千條萬條,無不貫穿一條基本準則,就是誘導人們,使知仁義,並以刑罰相約束。
所以,德厚之人,地位尊顯貴重;俸祿多的享受榮耀恩一寵一,以此來統一天下人的意識,整齊人心。
人的身一體乘車馬感到舒適,就以金飾車,又雕鏤車衡,鑲金錯銀,加上繁瑣的裝飾;眼睛一愛一看五彩美色,就設計了黼黻文章等花紋,使外表形態更美好;人耳樂聞鐘磬等動聽的聲音,就調諧各種樂器以激盪人心;人口喜歡吃美味食物,就烹調出嘉餚異饌,或酸或鹹,各盡其美;人情喜一愛一珍貴善美的物事,就以美玉製成圭璧,又加琢磨,以順人意。
這樣下去,如何得了?於是,又製造了大路越席、皮弁布裳、朱弦洞越、大羹玄酒等,防止過分奢侈,挽救衰敗。
所以,上至君臣等朝廷中的尊卑貴賤秩序,下到黎民百姓衣食住行、婚喪嫁娶的等級,事事皆有適宜之度,物物文飾皆有節制。
孔子說:「禘祭自灌以後,次序顛倒,我不願再看了。」
周朝衰落後,禮制廢棄,樂制破壞,大小不按等級,以至管仲家中娶三姓婦女為妻。
世上遵法律、守正道的人受侮辱,奢侈逾制的人名顯身榮。
上自子夏這樣的孔門高弟,猶且說:「出門見到紛紜華麗盛美的事物而歡喜,回來聽到夫子的學說而歡喜,二者常在心中鬥爭,不能決定取捨」。
更何況中材以下的人,長期處在失於教導的習俗、環境中了?孔子論衛國政治說:「必先正其名分。」
但在衛國終於無法做到。
孔子死後,受業門人沉一淪星散,有的到了齊、楚,有的遁入河北、海內。
豈不令人痛惜!
至秦統一天下,全部收羅六國禮儀制度,擇其善者而用之,雖與先聖先賢的制度不合,卻也尊君抑臣,使朝廷威儀,莊嚴肅穆,與古代相同。
到漢高祖光復四海,擁有天下,儒者叔孫通增損秦制,制定了漢代制度。
主體卻是沿襲秦制,上自天子稱號,下至僚佐和宮殿、官名,都很少變更。
孝文帝即位後,zheng府有關部門建議,要重定禮儀制度,那時孝文帝喜一愛一道家學說,以為繁瑣的禮節只能粉飾外表,無益於天下治亂,沒有採納。
孝景帝時期,御史大夫晁錯明於世務,深通刑名之學,屢屢建議說:「諸侯是天子的屏藩、輔佐,與臣子相同,古往今來都是如此。
如今卻是諸侯大國專治其境,與朝廷政令不同,諸事又不向京城稟報,此事斷然不可持續下去,流毒後世。」
孝景帝採納他的計策,削弱諸侯,導致了六國叛亂,首以誅晁錯為名,天子不得己,殺晁錯以解時局的危難。
此事詳載於《袁盎列傳》中。
自此以後,為官者但務結交諸侯、安享俸祿而已,無人敢再復倡此議。
今上(漢武帝)即位後,招納羅致通儒學的人才,命他們共同制定禮儀制度,搞了十餘年,不能成功。
有人說:古時天下太平,萬民和樂歡喜,感應上天,降下各種祥瑞徵兆,才能夠采擇風俗,制定制度。
如今不具備這些條件。
皇帝向御史下詔書道:「歷朝受天命而為王,雖然各有其興盛的原因,卻是殊途而同歸,即因民心而起,隨民俗確定制度。
如今議者都厚古而薄今,百姓還有何指望?漢朝也是一家帝王,典法制度不能流傳,如何對後世子孫解釋?治化隆盛的對後世影響也自博大閎深,治化淺的影響就偏窄狹小,怎可不自勉勵!」於是,以「太初」為元年改定曆法,變易服色,封祭泰山,制定宗廟、百官禮儀,作為不變的制度,流傳後世。
禮是由人產生的,人生而有欲一望,欲一望達不到則不能沒有怨憤,憤而不止就要爭鬥,爭鬥就生禍亂。
古代帝王厭惡禍亂,才制定禮儀來滋養人的欲一望,滿足人的需求,使欲一望不致因物不足而受抑制,物也不致因欲一望太大而枯竭,物、欲二者相得而長,這樣禮就產生了。
所以,禮就是養的意思。
稻梁等五味是養人之口的;椒、蘭、芬芳的芷草,是養人之鼻的;鍾、鼓及各種管絃樂器的音聲是養人之耳的;雕刻花紋是養人眼目的;寬敞的房屋以及一床一簀幾席,是養人身一體的。
所以說禮就是養的意思。
君子欲一望既得到滋養而滿足,又願受到「辨」的限制。
所謂辨,就是辨別貴賤使有等級,長少使有差別,貧富輕重都能得到相稱的待遇。
因此,天子以大路越席保養身一體;身旁放著香草,用來養鼻;前面的車衡經過嵌錯裝飾,用來養目;車動時,鸞鈴叮?,節奏緩和如《武》、《象》二舞的樂曲,急驟如《韶》、《濩》舞曲,是用來養耳的;龍旗下,九旒低垂,是用來養信用的。
戰陣上,以兕牛皮為席,車上手握處,雕成虎文,用鮫魚皮蒙馬腹,雕龍文飾車軛,是用來養威的。
駕馭大路的馬,之所以必須調一教順馴,才能乘坐,是為了養安。
誰能知道,士人出生入死,邀立名節,正是為了養護他們的生命?誰能知道,輕財好施,揮金如土,是為了養護錢財?誰知謙恭辭讓、循循多禮,是為了養護平安?誰知道知書達禮,溫文儒雅,是可以安養一性一情的?
人若一意苟且求生,如此必死;一意苟且圖利,如此必受害;安於懈怠、懶惰的必危,固執情一性一的必亡。
因此,聖人一概處之以禮義,就能獲生避死、近利遠害、居安離危,事事得兩全其美了。
反之,若一概任情盡一性一,就會兩者齊失。
而儒者的學說使人兩全其美,墨家學說使人兩皆有失,這是儒墨兩家的分別。
禮是治世辨惑的極點,強國固家的根本,威力施行的基本方法,事功名位的總表現。
王公奉行它,可以統一天下,臣服諸侯;不奉行就會捐棄社稷,破家亡國。
所以,堅韌的甲冑、犀利的兵器,不足以獲得勝利,高大的城牆、寬深的溝池,不足以為險固,嚴酷的號令、繁苛的刑罰,不足以增加威嚴。
按禮辦事,就事事成功,不按禮辦事,就諸事皆廢。
楚人以鮫魚革,犀牛、兕牛皮為衣甲,堅韌如同金石;又有宛城製造的大鐵矛,鑽刺時犀利如鋒蠆之尾;軍隊輕利飄速,士卒像疾風驟雨般迅捷。
然而,兵敗於垂涉,將軍唐昧戰死;莊蹻起兵,楚國分而為四。
這能說是由於沒有堅甲利兵嗎?是統領的方法不對頭啊。
楚國以汝水、穎水為險阻,以岷江、漢水為溝池,以鄧林與中原相阻隔,以方城山為邊境。
然而,秦國軍隊直攻到鄢郢,一路如摧枯拉朽。
怎能說是因它無險可守呢?是統馭的方法不對啊。
殷紂王剖比干之心,囚禁箕子,造炮烙刑具,殺害無罪之人,當時臣民懍然畏懼,生死不保。
周朝軍隊一到,紂王命令無人奉行,百姓不為所用,怎能說是號令不嚴、刑罰不峻呢?是統領的方法不對頭啊。
古時的兵器,不過戈、矛、弓矢罷了,然而,不待使用敵國已窘迫屈服。
城郊百姓不須聚集起來守城,城外也不須挖掘防守用的溝池,不須建立堅固的阨塞要地,不用兵機謀略,而國家平安,不畏外敵,堅固異常。
沒有其他原因,只不過是懂得禮義之道,對百姓分財能均,役使有時,並且推誠相一愛一。
所以,百姓聽命,如影附形,如響附聲。
間有不服從命令的,以刑罰處治他,老百姓也就知罪了。
所以,一人受刑,天下皆服。
犯罪的人對上級無怨無尤,知道是自己罪有應得。
因而,刑罰簡省而威令推行無阻。
沒有其他原因,按禮義之道辦事罷了。
所以,遵行禮義之道,萬事能行;不遵此道,諸事皆廢。
古時帝堯治理天下,殺一人、刑二人而天下大治,書傳說是「威雖猛厲而不使,刑罰厝置而不用。」
天地是生命的本原,先祖是宗族種類的本原,君主與業師是國家治理、安定的本原。
無天地那裡會有生命?無先祖你如何能來到這個世上?無君主和業師,國家怎能得到治理?三者缺一,則無人能安。
所以,禮上奉事天,下奉事地,尊敬先祖而隆遇恩師,是禮的三項根本問題。
所以,帝王得以太祖配天而祭之,諸侯不敢懷想,大夫、士也各有常宗,不敢祭先祖,以此來區別貴賤。
貴賤有別,就得到禮的根本了。
只有天子有郊天、祭太祖的權力,自立社以祭地則至於諸侯,下及士大夫各有定制,以此表現尊者奉事尊者、卑者奉事卑者,應大則大,應小則小的原則。
所以,統治天下的奉事七世宗廟,有二乘采地的奉事二世宗廟,待耕而食的人不得立宗廟,以此來表現積德厚的,恩澤流布廣,德薄的流布狹的原則。
大祭祀饗神,樽酒崇尚玄酒,俎實崇尚腥魚,羹以大羹為先,是飲食貴本原的意思。
饗神雖崇尚玄酒,飲用的卻是薄酒;食尚黍稷,所飯還要加稻粱;祭一屍一先上大羹,飽腹的卻是各種餚核雜膳,這是貴本親用的意思。
貴本是形式,所以叫做文;親用符合實際,所以叫做理。
兩者相合還是文。
只有再加入禮的初始狀態那種質樸一性一,才算有文有質,達到禮最隆盛完美的階段了,稱為大隆。
因此,樽酒尚玄酒,俎實尚腥魚,羹尚大羹,道理是一樣的。
祭祀時,佐食不啐酒,一飲而盡;卒哭之祭有獻無酢,參加祭祀的人除一屍一之外,不嘗俎實;祝與佐食勸一屍一用飯,因禮成於三,三勸之後,禮數已成,一屍一停止用飯,雖再勸侑,亦不再食。
以上三事道理相同,都是表示禮好其辨、有節制、貴本原的意思。
大婚時祭神以前,祭祀時迎一屍一入太廟以前,喪禮從始絕氣到小斂之間,禮的一性一質相同,都保留了原始的質樸一性一。
天子大路用素色帷扒,郊祭時服麻布冕,喪服最重散麻帶,道理相同,都是禮尚質不尚文的意思。
斬衰(讀如崔)之喪,哭聲哀痛,不重形式;《清廟》這首祭歌,一人唱,三人歎和,情致殷殷,溢於歌辭之外;樂鐘在架,卻有時懸而不擊,拊擊鍾架以為節拍;大瑟練絲製成朱紅色弦,音質清越,卻於瑟底穿孔,使聲音重濁,道理也都相同,是重情不重聲,亦重本原的意思。
凡禮都始於簡略疏脫,加上文彩,才算完成,文彩又不可過盛,終須加以取捨,以合實用。
所以,完備之極的禮,是情文並茂的;次一等的是文勝於情,或者情勝於文,二者具其一;最下等的違背情一性一,混混噩噩,有如同無,回復到了太一原始的狀態。
完備的禮能使天地合諧,日月光明,四時有秩序,星辰運行,江河流動,萬物昌盛,好惡有所節制,喜怒無不適當。
在下位者則順從,處上一位者則賢明。
太史公說:完美極了!樹立隆盛完備的禮作為人道的最高準則,天下無人能有所增損。
它情文相符,首尾呼應,富於文彩而不繁縟、有節制,明察秋毫而不苛細、使人心悅服。
天下遵從就能得到治理,否則就生禍亂;遵從者得安定,不從則危亡。
平民百姓靠自身是不能守禮的。
禮的本身實在深奧啊,「堅白同異」理論的辨析入微,與它相比,就會喪敗破滅。
禮本身實在太博大了,那些擅自製作的典章制度,及狹隘、淺陋的理論,與它相比,就會自愧渺小,望塵莫及。
禮本身太高尚了,那些粗一暴、傲慢、放縱、淺露而又輕俗自高之徒,與之相比,就會自墜形象,顯露出浮薄來。
所以說,繩墨既設,則不能以曲直相欺;秤錘已懸,則不能以輕重相欺;圓規和角尺擺在那裡了,就不能以方圓相欺;君子一精一審於禮,人們就不能以狡詐虛偽相欺。
因為,繩墨是直的標準;秤錘是輕重的標準;圓規和角尺是方圓的標準;禮則是人道的標準。
但是,不守禮法的人不值得待之以禮,稱為不守法術之民;守禮者才配以禮相待,稱為守法術之士。
能得禮之中道,不偏不倚,又能事事思索,不違情理,叫做能慮;能慮而又不變易禮法,叫做能固。
能慮能固,加上對禮的無比喜好,就是聖人了。
天是高的極點,地是低下的極點,日月是明亮的極點,無究是廣大的極點,聖人則是禮義之道的極點。
禮以應用財物為表現形式,以區別貴賤為文彩,以多少表示等級的差異,以繁簡為要領。
文彩繁多而人情淡薄的,是過盛的禮;文彩不足而人情濃厚的,是簡易之禮;文彩和人情互為表裡,一揉一合適中,才是禮的中流。
君子能上得過盛之禮的文彩,下得簡易之禮的人情,中不離中流之禮那樣的文情適中,緩急左右不失於禮。
所以說,君子的本一性一就是守中道,不偏激。
能嚴格以禮義的範疇作為行動範疇的,是士君子。
此外的是平民百姓。
在士君子和平民百姓之間,既不像士君子那樣拘泥,也不像平民百姓那樣不守禮范,而是能徘徊周旋,隨事曲直而變化,總不失禮之次序的,便是聖人。
所以,聖人道德深厚,是多行禮義,積累所致;恢弘博大,是禮義拓廣的結果;道德高尚,是禮義隆盛原因;心智聰明,是事事盡禮的緣故。
【原文】【註解】
太史公曰1:洋洋美德乎2!宰制萬物,役使群眾,豈人力也哉3?余至大行禮官4,觀三代損益5,乃知緣人情而制禮6,依人一性一而作儀7,其所由來尚矣8。
人道經緯萬端9,規矩無所不貫十,誘進以仁義,束縛以刑罰,故德厚者位尊,祿重者一寵一榮,所以總一海內而整齊萬民也(11)。
人一體安駕乘(12),為之金輿錯衡以繁其飾(13);目好五色(14),為之黼黻文章以表其能(15);耳樂鐘磬,為之調諧八音以蕩其心(16);口甘五味(17),為之庶羞(18),酸鹹以致其美(19);情好珍善,為之琢磨圭璧以通其意(20)。
故大路越席(21),皮弁布裳(22),朱弦洞越(23),大羹玄酒(24),所以防其一婬一侈(25),救其雕敝(26)。
是以君臣朝廷尊卑貴賤之序(27),下及黎庶車輿衣服宮室飲食嫁娶喪祭之分(28),事皆有宜適,物有節文(29)。
仲尼曰:「禘自既灌而往者(30),吾不欲觀之矣」。
1太史公:《史記》書中對漢代太史令官職的稱呼,這裡是司馬遷的自稱。
另有不同解釋,略。
2洋洋:眾多、盛美貌。
《詩·魯頌·閔公》:「萬舞洋洋」,一毛一註:「洋洋,眾多也」。
又《索隱》說:「洋洋,美盛貌」。
德:品格,功能。
3由於把禮的範圍擴大到人類社會以外,凡是客觀世界中的秩序、規律、都稱為禮。
所以認為禮的作用、功能、非人力所為,是天賦的。
其實,這是有意把禮神聖化的一種方法。
自然界中的「禮」,與人類社會中的禮是兩碼事:前者非關人力,後者則完全是人力造就的。
4余:我。
大行:秦官名,主管禮儀。
5三代:指夏、商、週三個朝代。
損益:減少為損,增加為益。
6乃:於是。
緣:緣故,因由。
這裡作動詞用,可譯為「沿」字。
人情:人具有的各種情感。
《禮記·禮運》:「何謂人情?喜、怒、哀、懼、一愛一、惡、欲。
七者不學而能」。
禮:就是維護社會等級和秩序的規定或制度。
古人有許多種解釋,《史記·正義》說:「天地位,日月明,四時序,陰陽和,風雨節,群品滋茂,萬物宰制,君臣朝廷尊卑貴賤有序,鹹謂之禮。」
把禮擴大到了人類社會以外的普通客體,這是儒者的普遍認識。
又如《禮記·禮器》說:「禮也者,猶體也」。
在《禮記·序》中,孔穎達引賀瑒的話解釋說:這有兩種意思,一是指物體,「言萬物貴賤、高下、小大、文質,各有其體」;二是指禮體,「言聖人製法,體此萬物,使高下貴賤各得其宜。」
前者是指萬物的區別,或者說是秩序、等級,是客觀的;後者指維護這種區別的制度,是人為的。
後者才是真正的禮。
儒者為了把禮固定化,神聖化,才故意與事物固有的區別相混淆。
7人一性一:古人認為,人的情感之中先天具有的部分,叫做人一性一。
如《禮記·中庸》說:「天命之謂一性一」。
8尚:久遠。
9人道:做人的道理。
這個道理究竟是什麼?古人有許多說法:《易經·說卦》說:「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意思是,人道就是指仁義;《禮記·喪服小記》說:親一親、尊尊、長長、男一女之有別,人道之大者也」。
又有「君子之道」,小人之道等等。
《史記·禮書》中所說的人道是指《喪服小記》中那種關乎人際之間等級關係的人道。
經緯:即縱橫,方方面面。
十規矩:準則、標準。
貫:貫穿。
(11)這句話的意思是,使天下人有共同的意識和行動。
海內,四海之內。
(12)駕乘:即車馬。
駕為車,乘為馬。
(13)金輿:古代車由三大部分組成,上為車蓋,下為車輪,中間的部分稱為輿(參見《周禮·考工記》「輿人為車」條)。
輿就是俗話說的車架子或車盤,此處泛指車。
金輿就是用金裝飾的車子。
錯衡:車轅頭上的橫木叫做衡,又名車軛(《論語·衛靈公》:「在輿則見其倚於衡也」邢昺疏:「衡,軛也」)。
鑲嵌花紋的車軛,稱為錯衡。
(14)五色:青、黃、赤、白、黑稱為五色。
此處泛指一切漂亮的色彩。
(15)黼黻文章:《周禮·考工記》說:「青與赤謂之文,赤與白謂之章,白與黑謂之黼,黑與青謂之黻」。
意思是青、赤、白、黑四種色彩,兩兩組合成的花紋,分別稱為黼黻文章。
又《尚書·益稷》「黼黻」孔疏說:「黼文如斧形,蓋半白半黑似斧,刃白而身黑;黻謂兩『已』相背,謂刺繡為『已』字,兩『已』字相背也。」
文章的花紋也是固定的,如《周禮·司服》注所說:「古天子冕服十二章」,日、月、星辰、山、龍、華、蟲、藻、火、粉、米之類。
表:動詞,表而出之的意思。
能:之省文,同「態」字。
(16)八音:八類樂器發出的聲音,這裡泛指樂聲。
八類樂器名見《周禮·大師》:「播之以八音:金、石、土、草,絲、木、匏、竹」。
(17)五味:酸、辣、苦、甜、鹹,合稱五味,此處泛指各種美好的滋味。
(18)庶羞:泛指美味食品。
《周禮·膳夫》「羞用百二十品」,鄭註:「羞出於牲及禽一獸;以備滋味,謂之庶羞」。
意思是,肉類食品稱為羞;各種滋味齊備的羞稱為庶羞。
庶,就是眾多的意思。
(19)酸鹹:酸味、鹹味。
這裡泛指滋味,可譯為或酸或鹹。
(20)琢磨:玉、石的加工方法。
《爾雅·釋器》說:「玉謂之琢,石謂之磨」。
圭璧:玉器。
大圭又名珽,就是笏板。
璧是圓片形玉器,中有圓孔。
璧徑稱為羨,孔稱為好,邊稱為肉。
《爾雅·釋器》說:「肉倍好謂之璧,好倍肉謂之瑗(yuan,院),肉好若一謂之環」。
即只有邊是孔徑尺寸二倍左右的才稱為璧。
如《周禮·考工記·玉人》說:「璧羨度尺,好三寸以為度」。
又解:圭璧為同一物名。
如《周禮·玉人》說:「圭璧五寸,以祀日月星辰」。
按鄭玄的解釋,圭璧就是「其邸(即「底」字,指圭下部)為璧的圭。
(21)大路:相傳是殷王使用的車子,木製,以其簡質近古,周朝以後祭天時使用。
《禮記·明堂位》說:「大路,殷路也」。
鄭玄註:「大路,木路也。」
「漢祭天乘殷之路也,今謂之桑根車也」。
古書對大路的解釋很多,除木路之外,又有玉路、金路、革路等,還有的認為凡天子賜於臣下之車,都稱為大路(參見《左傳》「僖28」、「定4」、「襄19」注等)。
越席:即蒲草蓆。
(22)皮弁布裳:以白鹿皮做冠,白繒布為裳,是天子朝服之一。
與皮弁相配的衣裳(上身所著為衣,下一身所著為裳)都用素繒布。
不加染色,也是表示儉樸的意思。
(23)朱弦洞越:《集解》引鄭玄語:「朱弦,練朱絲絃也。
越,瑟底孔。」
「練朱絲絃」是指用經過搗練的熟絲,染成朱紅色,製成的弦。
熟絲製成的弦,柔軟堅韌,彈一性一好。
(24)大羹:又作泰羹。
淡肉湯。
玄酒:祭祀時用酒之中最尊貴的一種,是用水代替的酒。
(25)一婬一侈:《爾雅·釋詁》:「一婬一,大也」。
侈即奢侈。
故一婬一侈的意思是大奢侈,或謂之太奢侈、過分奢侈。
(26)雕敝:即因彫零而破敝,可譯為衰敗。
(27)序:次序、秩序,即等級。
(28)黎庶:黎民、庶民的省稱。
分:分別,分野。
(29)節文,有節制的文飾。
文就是文采、裝飾。
(30)禘:四時祭名。
灌:祭祀中的一個步驟,指以酒灌地。
周衰,禮廢樂壞1,大小相逾,管仲之家,兼備三歸2。
循法守正者見侮於世,奢溢僭差者謂之顯榮3。
自子夏,門人之高弟也4,猶云「出見紛華盛麗而說5,入聞夫子之道而樂6,二者心戰,未能自決」,而況中庸以下7,漸漬於失教8,被服於成俗乎9?孔子曰「必也正名」十,於衛所居不合。
仲尼沒後(11),受業之徒沈湮而不一舉(12),或適齊、楚(13),或入河海(14),豈不痛哉!
1樂:古人所謂樂,除了指如今所說的音樂之樂外,還包一皮一皮括舞及舞所執器一具,如干戚羽旄之類,參見下篇《樂書》。
儒者變為禮、樂、刑、政,為治國四項根本,故樂的興廢十分重要。
2此語出《論語·八佾》:「管氏有三歸」。
何晏註:「三歸,娶三姓女。
婦人謂嫁曰歸」。
邢昺疏:「禮:大夫雖有妾媵,嫡妻惟娶一姓。
今管仲娶三姓之女」,不合禮法。
3奢溢:奢侈超過限度。
滿而外一流稱為溢。
僭差:指差失、錯謬。
《尚書·大誥》:「天命不僭」,孔安國注說:「以卜吉之故,大以汝眾東征四國,天命不僭差。」
意思是:卜既得了吉兆,這是天命,必無差錯。
4高弟、弟子中次第高者。
5說:通「悅」。
6夫子:先生、長者尊稱為夫子。
這裡是對孔子的尊稱。
7中庸:中等材能的平常人。
庸作用或常解(見《說文》:「庸,用也」;《爾雅·釋詁》:「庸,常也」),8漬:浸漬、濡染。
9被服:被子和衣服,作用是覆蓋和包一皮一皮裹。
本句中被服二字做動詞使用,詞意與其作用意同。
十必也正名:必須把名分與實際不合者糾正過來。
語出《論語·子路》。
名分即身份、等級。
(11)沒:通歿,意為死亡。
(12)沈湮:沈通沉,沉一淪;湮,湮滅、埋沒。
(13)適齊、楚:去齊國和楚國。
事見《論語·微子》:「大師摯適齊,亞飯干適楚」。
大師、亞飯,樂官名;摯、干,人名。
(14)入河海:事見《論語·微子》:「鼓方叔入於河」,「少師陽、擊磬襄入於海。」
包一皮一皮鹹解釋說:「鼓,擊鼓者;方叔,名;入謂居其河內」。
古以河北為河內,河南為河外。
又孔安國解釋說:「陽、襄皆名」,那未少師、擊磬為樂官名。
海,邢昺解釋為海內,地域不詳。
大約是指四海之內,謂其居無定址的意思。
至秦有天下,悉內六國禮儀1,采擇其善,雖不合聖制,其尊君抑臣,朝廷濟濟2,依古以來。
至於高祖,光有四海,叔孫通頗有所增益減損,大抵皆襲秦故。
自天子稱號3,下至佐僚及宮室官名,少所變改。
孝文即位,有司議欲定儀禮,孝文好道家之學4,以為繁禮飾貌,無益於治,躬化謂何耳5?故罷去之。
孝景時,御史大夫晁錯明於世務刑名6,數干諫孝景曰7:「諸侯藩輔,臣子一例,古今之制也。
今大國專治異政,不稟京師,恐不可傳後。」
孝景用其計,而六國畔逆8,以錯首名9,天子誅錯以解難。
事在《袁盎》語中十。
是後官者養交安祿而已,莫敢復議。
1悉:都、盡、全部。
內:同納。
2濟濟:盛多貌。
3天子稱號:即皇帝。
古有三皇五帝之號,秦始皇統一後,於三皇三帝各取一字,合為皇帝,作為天子稱號(見《史記·始皇本紀》)。
4道家之學:主張清靜無為、不事更張、因俗而治、與民休息的學說,哲學上崇尚虛無,屬唯心主義範疇。
《史記·太史公自序》說:「道家無為,又曰無不為,其實易行,其辭難知。
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
5躬化:躬自實行。
全句的意思是:為什麼要實行它呢?6刑名:又作形名,戰國百家之一,即名家。
7干諫:干預或觸及(犯)別人(君)的心意,並告訴他善或不善。
本句中的意思就是向孝景帝提出勸告。
8六國叛逆:梁玉繩《史記志疑》認為「六」乃「七」字之誤。
七國指:吳、楚、趙、濟南、菑川、膠西、膠東。
《集解》說是上述前六國,另有齊孝王狐疑城守,故不與七國之數,謬甚。
七國本來不包一皮一皮括齊,《史記·吳王濞列傳》所載甚明。
9首名:名子放在前面。
全句的意思是把晁錯的名子作為反叛的第一條理由。
如晁錯本傳所說,七國反,「以誅錯為名」。
十《袁盎》:指《史記·袁盎晁錯列傳》。
今上即位,招致儒術之士,令共定儀,十餘年不就。
或言古者太平,萬民和喜,瑞應辨至1,乃采風俗,定製作。
上聞之,制詔御史曰2:「蓋受命而王3,各有所由興,殊路而同歸,謂因民而作,追俗為制也。
議者咸稱太古4,百姓何望?漢亦一家之事,典法不傳,謂子孫何?化隆者閎博5,治淺者褊狹,可不勉與!」乃以太初之元改正朔6,易服色7,封太山8,定宗廟百官之儀,以為典常9,垂之於後雲。
1瑞應:祥瑞的反應。
瑞字的本意是「信」,瑞應是指天以人君有德,將賜福於天下,先降此以為信。
即是天對人君德政的反應。
瑞應名目很多:《春秋左傳序》說:「麟鳳五靈,王者之嘉瑞也」。
孔穎達疏說,五靈是指「麟、鳳與龜、龍、白虎,五者神靈之鳥獸,王者之嘉瑞也」。
王充《論衡·是應篇》說:「儒者論太平瑞應,皆言氣物卓異,朱草、醴泉、翔鳳、甘露、景星、嘉禾、胙脯、蓂莢、屈秩之屬;又言山出車、澤出舟、……風不鳴條、雨不破塊、五日一風、十日一雨……」,都是瑞應。
辨至:《正義》:辨音遍。
《集韻》謂:意亦與遍同:辨,「匝也」。
匝亦匝字。
故辨至即遍至,或輪番而至的意思。
2制:《漢書·高後紀》:「太后臨朝稱制」。
顏師古注說:「天子之言一曰制書,二曰詔書。
制書者,謂為制度之命也」。
詔:《漢書·高帝紀下》:「詔曰」,如淳注說:「詔,告也。
自秦漢以下,唯天子獨稱之」。
御史:官名。
周官御史,職佐塚宰,掌文書、法令。
漢有侍御史、符璽御史、治書御史等。
合以上三款知此句意思是:「皇帝以制書告訴御史說」。
3受命:受天命。
蓋:語前助詞。
4鹹:都、皆。
5化:治化、教化。
指政治所教變為民俗。
隆:豐大、盛,為隆,中高為隆;閎,大。
博:《玉篇》:「廣也」。
合以上四款,知此句的意思是:治化盛的影響廣大。
6太初之元:《爾雅·釋詁》說:「元,始也」。
新帝即位或有祥瑞,為了表示初受天命,與民更始,往往改變年號,稱為改元。
漢武帝所改年號名太初(即以太初紀年,如太初元年、太初二年……等),稱太初之元。
改正朔:正為曆法年之始,如天正、地正、人正等,朔為月之始。
改正朔就是改定曆法。
漢代太初以前用秦正朔,以十月為歲首,自大初元年,用太初歷,以正月為歲首。
7易服色:按五德終始說(五行一性一質各異,稱為五德),每個朝代受天命而為王,各佔一德,朝代更迭符合五行相勝說,終而復始。
比如《禮記·檀弓》說:夏後氏尚黑,殷人尚白,周人尚赤。
孔穎達說,這叫做三統。
周為火德,故服色尚赤;秦滅周,自以為是水德(水能滅火),服色尚黑;漢滅秦,起初沿用秦朝的服色,後加更正,認為是土德(土能滅火),土於五色為黃,所以服色尚黃,由尚黑變為尚黃,稱為易服色(參見《史記·封禪書》)。
8封太山:太山即泰山,范曄撰《後漢書》,避家諱(其父名泰)改為太山。
儒者認為,帝王受命,應該封(祭)太山,即在太山上築壇祭天,另在太山下的梁父山祭地,稱為禪梁父,合稱封禪。
據說,禪梁父易,封太山難,只有皇帝(或王)中的聖人才能登太山頂,行此大禮。
此後便能成神仙、登天而去(參見《史記·封禪書》)。
9典常:典制、綱常。
即不變的重大制度。
禮由人起。
人生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忿1,忿而無度量則爭,爭則亂。
先王惡其亂2,故制禮義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不究於物3,物不屈於欲4,二者相待而長,是禮之所起也。
故禮者養也。
稻粱五味5,所以養口也;椒蘭芬茞6,所以養鼻也;鐘鼓管弦,所以養耳也;刻鏤文章7,所以養目也;疏房一床一第幾席8,所以養體也:故禮者養也。
1忿:同憤,憤怒、憤恨。
2惡(wu,誤):厭惡、憎惡。
3窮:盡,困窘,窘迫。
全句的意思是:欲一望不致因物不足而感困窘,受到限制。
4屈:同詘。
也是窮、盡的意思。
5指稻粱等五味食品。
古人以五穀配五味。
五味:五種滋味,指鹹、苦、酸、辛(辣)、甘。
6椒:香料名。
有多種。
蘭:香草。
茞:即白芷,也是香草。
7刻鏤:在器一具上加工花紋的方法。
文章:花紋。
8疏房:疏朗、寬敞的房屋。
一床一第(zǐ,子),第為一床一上竹蓆,一床一第即一床一鋪。
幾席:憑倚所用的條形矮桌叫做幾。
《急就篇》說:「簟謂之席」,就是說鋪墊用具叫做席。
君子既得其養,又好其辨也。
所謂辨者,貴賤有等,長少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也1。
故天子大路越席,所以養體也;側載臭茞2,所以養鼻也;前有錯衡,所以養目也;和鸞之一聲3,步中《武》、《象》4,驟中《韶》、《濩》5,所以養耳也;龍旂九斿6,所以養信也7;寢兕持虎8,鮫彌龍9,所以養威也十。
故大路之馬(11),必信至教順(12),然後乘之,所以養安也。
孰知夫出死要節之所以養生也(13),孰知夫輕費用之所以養財也,孰知夫恭敬辭讓之所以養安也,孰知夫禮義文理之所以養情也(14)。
1稱:相稱。
2側:身旁。
臭:香。
《易·系辭》:「其臭如蘭」。
3和鸞:車馬鈴。
4步:步伐,緩曰步。
《武》《象》:樂舞名。
5驟:疾行。
《韶》《旂》,樂舞名。
6龍旂:《爾雅·釋天》:「有鈴早旂」。
郭璞注說:「懸鈴於竿頭,畫蛟龍於旒」。
旒就是旂下垂的飾物。
邢昺解釋說:「《司常》雲,『交龍為旂』,又曰『諸侯建旂』。
然則旂者,畫二龍於上,一升一降相交,又懸鈴於竿,是諸侯之所建也」。
九斿:旌旗的旒叫做斿,即旗子下垂的鑲邊。
此處說是龍旂九斿,是指諸侯之旂。
7養信也:信作信用、憑據。
全句的意思是為了確立、保護諸侯的信用,製造了龍旂,並配以九旂,做為諸侯號令的標誌或憑據。
8寢兕(si,寺):《索隱》解釋是以兕牛皮為席,《周禮·春官·司幾筵》所掌五席之中無兕牛皮席。
持虎:《索隱》說是「以猛獸皮文飾倚較(按:即輢較。
較,指車兩旁扶手木,立者為輢,橫者為較,較在輢上)及伏軾(按:車前橫木為軾。
古的車多立乘,平時倚靠在輢較上,為表敬意,向前探身,以手扶軾,稱為伏軾)。
9鮫(xiǎn,顯):鮫,《荀子·禮論》作蛟,古字通用。
為馬肚帶,以鮫魚皮製成。
一說裝飾成蛟龍形,皆通。
彌龍:彌是覆蓋的意思,彌龍指覆蓋著龍紋,仍然是說車飾。
十養威也:養,指保持、增加。
用以上這些猛獸紋飾,保持並增加王者的威武氣勢。
?(11)大路之馬:駕駛大路(天子五路之一)的馬。
?(12)信至教順:信能至,教能順。
或者說能至於信,順於教。
前一種解釋,信、教都是駕車的人對於馬發出的信號、指令;至表示信號能至於馬身上,即被馬感知,順表示順從。
後一種解釋信是信用,其餘與第一種解釋相同。
(13)出死:出生入死。
要(邀)節:希求名節。
要作邀解。
(14)文理:即禮。
理是禮之質,文是禮之飾。
人苟生之為見1,若者必死2;苟利之為見,若者必害;怠惰之為安,若者必危;情勝之為安3,若者必滅。
故聖人一之於禮義4,則兩得之矣;一之於情一性一,則兩失之矣。
故儒者將使人兩得之者也,墨者將使人兩失之者也5。
是儒墨之分。
1苟生:苟即苟且,意為草率,得過且過。
苟生即為了求生,一切都從簡,引伸為一意求生。
為見:作為見解,目的。
2若者:若是者,像這樣的。
3情勝:情勝理。
即感情勝於理智。
4一之於禮義:一切從禮義出發,按禮義辦事。
5《史記·太史公自序》說,儒者「列君臣父子之禮,序夫婦長幼之別,雖百家弗能易也」。
是說儒者重禮,既合情,又合理,百家不能改易。
墨者自奉儉薄,「必以此為萬民之率。
使天下法若此,則尊卑無別也。
……故曰『儉而難遵』」。
尊卑無別,言其不合理;儉而難遵,言其不合人情。
所以說,儒者使人兩得之,墨者使人兩失之。
治辨之極也,強固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總也。
王公由之1,所以一天下,臣諸侯也;弗由之2,所以捐3社稷也。
故堅革利兵不足以為勝,高城深池不足以為固4,嚴令繁刑不足以為威。
由其道則行,不由其道則廢。
楚人鮫革犀兕5,所以為甲6,堅如金石;宛之巨鐵施7,鑽如蜂蠆8;輕利剽遫9,卒如熛風十。
然而兵殆於垂涉(11),唐昧死焉(12);莊蹻起,楚分而為四參(13)。
是豈無堅革利兵哉(14)?其所以統之者非其道故也。
汝穎以為險,江漢以為池,阻之以鄧林,緣之以方城。
然而秦師至鄢郢,舉若振槁(15)。
是豈無固塞險阻哉?其所以統之者非其道故也。
紂剖比干,囚箕子,為炮格(16),刑殺無辜(17),時臣下懍然(18),莫必其命(19)。
然而周師至,而令不行乎下,不能用其民。
是豈令不嚴,刑不峻哉(20)?其所以統之者非其道故也。
1由之:由其道,奉行,按著它做。
2弗:不。
3捐:拋棄。
4池:城池。
5鮫:指蛟魚皮。
革:皮革。
犀、兕:指犀牛與兕牛的皮革。
6甲:衣甲,戰陣所服,以防矢石兵刃。
7施:同鍦,即矛。
8鑽:鑽刺。
蜂蠆:猶言蜂蠆之尾。
蠆,蠍類毒蟲。
9剽漱:剽悍迅捷。
漱,當作漱,同速。
十卒:士兵。
熛(biāo,標)風:火飛為熛,熛風即謂如火之飛,如風之揚,極言其迅捷。
?(11)殆:危。
此言兵敗,幾乎滅亡。
垂涉:一作垂沙,地名。
?(12)唐昧:楚將。
昧或作蔑。
(13)參:即「三」字。
四參,《荀子·議兵》作三四。
分為四參,猶言四分五裂,國家大亂的意思。
(14)堅革利兵:革是制甲的材料,所以說成堅甲利兵亦通。
兵指兵刃器械。
(15)舉:拿下來。
指攻陷鄢郢二城。
振槁:《廣韻》:振,「裂也」,又「動也」;槁,指槁木及其他朽腐之物,動、裂或摧敗槁木及其他朽腐之物,是極言其易。
(16)炮格:亦炮烙,刑具名。
(17)辜:《說文》:「辜,罪也」。
刑殺無辜,謂將無罪之人刑而殺之。
(18)懍然:畏懼貌。
(19)莫必其命:不敢自言其一性一命必然如何,是朝不保夕的意思。
(20)峻:同峻。
即險。
峻刑就是嚴刑。
古者之兵,戈矛弓矢而已,然而敵國不待試而詘1。
城郭不集2,溝池不掘,固塞不樹3,機變不張4,然而國晏然不畏外而固者5,無他故焉,明道而均分之6,時使而誠一愛一之7,則下應之如景響8。
有不由命者,然後俟之以刑9,則民知罪矣。
故刑一人而天下服。
罪人不尤其上十,知罪之在已也。
是故刑罰省而威行如流,無他故焉,由其道故也。
故由其道則行,不由其道則廢。
古者帝堯之治天下也,蓋殺一人刑二人而天下治(11)。
《傳》曰:「威厲而不試(12),刑措而不用」(13)。
1詘(qū,屈),屈服、敗退。
2集:召集、集合。
3固塞:險固、要塞。
4機變:機謀變化,指對敵方略。
張:施、設。
5晏然:安然。
6明道:明白禮儀之道。
均分:《筍子·議兵》作「分鈞」。
鈞與均字通,都是指財產不要過分集中。
7時使:役使以時,如同說使民以時。
8景響:即影響。
9俟(si,四):等待。
十尤:責怪、埋怨。
?(11)荀子·議兵》楊倞注說:「殺一人謂殛(ji,極。
誅殺的意思)鯀於羽山;刑二人謂流共工於幽州,放驩兜於崇山」。
?(12)傳:書傳。
厲:《左傳·定12》釋為猛。
威厲就是威猛。
試:試用。
(13)措:《荀子·議兵》作錯,都可釋為措置、委放設立。
天地者,生之本也1;先祖者,類之本也2;君師者3,治之本也。
無天地惡生4?無先祖惡出5?無君師惡治?三者偏亡6,則無安人。
故禮,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是禮之三本也。
故王者天太祖7,諸侯不敢懷8,大夫士有常宗9,所以辨貴賤。
貴賤治十,得之本也。
郊疇乎天子(11),社至於諸侯(12),函及士大夫(13),所以辨尊者事尊(14),卑者事卑,宜巨者巨,宜小者小。
故有天下者事七世(15),有一國者事五世(16),有五乘之地者事三世(17),有三乘之地者事二世,有特牲而食者不得立宗廟(18),所以辨積厚者流澤廣(19),積薄者流澤狹也。
1生:生命,亦可作有生命之物解釋。
本:本原、根本。
2類:《正義》釋為種類。
或作門類、宗族。
3君師:君指有封地、長民者。
師,《禮記·文王世子》說:「師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諸德者也」。
4惡:怎樣、何。
5出:出生。
6偏亡:亡為失落,偏亡失去一部分,缺一條或二條。
7天太祖:祭天時,以太祖配天而祭之。
太祖,指始封者,或別子為祖者。
8懷:懷想。
9常宗:「集解」引《禮記·喪服小記》說:「別子為祖,繼別為宗」。
大夫、士雖各自為祖,但自有常宗,不能越宗而祭。
十治:前已釋治為理,貴淺治就是貴賤得理,剖分明白,不相混淆。
(11)疇:範疇。
詞意與下句:「至」字相對,所以也是「至」的意思。
全句意思是郊祭天的範疇只限於天子。
(12)社:祭地神為社。
所謂「社至於諸侯」,就是只有諸侯以上才得自立社的意思。
(13)函:包一皮一皮含。
(14)事:奉事。
指祭祀。
(15)事七世:指有七世宗廟。
周朝禮制,王(天子)七廟:太祖(後稷)一,文王、武王各一,親廟四(高祖、曾祖、祖、考);諸侯五廟;太祖(非後稷,指始封者)一,親廟四(同樣是高、曾、祖、考四代);大夫三廟:太祖(始受爵為大夫者)一,親廟二(祖、考);上士(適士)二廟(祖、考);中士、下士(官師)一廟(考廟。
祖、禰共祭於此廟);庶人無廟,祭於寢。
(16)有一國者:指諸侯,有一侯國。
(17)五乘之地:下大夫采地之數,由注(15)知其有廟三。
所以說是「事三世」。
下一句有三乘之地為上士采地,有二廟,即事二世。
(18)有特牲而食:《荀子·禮論》作「持手而食」。
日、瀧川資言《史記匯注考證》謂有特牲而食的意思是「有一牛而耕者」。
特牲即牛,可以成解。
牛耕而食者為庶人,「庶人祭於寢」,故說「不得立宗廟」。
(19)積厚:積德厚。
儒者的說法是位高者德厚。
澤:福澤、恩澤。
大饗上玄尊1,俎上腥魚2,先大羹3,貴食飲之本也4。
大饗上玄尊而用薄酒5,食先黍稷而飯稻粱6,祭嚌先大羹而飽庶羞7,貴本而親用也8。
貴本之謂文9,親用之謂理十,兩者合而成文(11),以歸太一(12),是謂大隆(13)。
故尊之上玄尊也,俎之上腥魚也,豆之先大羹,一也(14)。
利爵弗啐也(15),成事俎弗嘗也(16),三侑之弗食也(17),<一也(18)。
>大昏之未廢齊也(19),大廟之未內一屍一也(20),始絕之未小斂(21),一也(22)。
大路之素幬也(23),郊之麻絻(24),喪服之先散麻(25),一也(26)。
三年哭之不反也(27),《清廟》之歌一倡而三歎(28),縣一鍾尚拊膈(29),朱弦而洞越(30),一也(31)。
1大饗:以酒食勞人叫做饗。
場面大而隆重的饗為大饗。
上:崇尚。
玄尊:盛玄酒的酒樽,又稱水尊,這裡指玄酒(水)。
2腥魚:即生魚。
凡肉類,未熟為腥。
俎上腥魚意思是俎實之中以腥魚俎為貴。
3先大羹:《儀禮·士虞禮》說:「泰(大)羹湆(qi,泣。
意同汁)自門外入,設於鉶南」。
鉶是盛菜羹的器一具(同篇有「設一鉶於豆南」語,鄭玄注說:「鉶,菜羹也」實際是有菜的肉羹)。
羹類只有大羹和鉶(即肉羹和菜羹)二種,大羹既在鉶之南,古代南北相比,南為前,位尊,所以說是「先大羹」。
4貴食飲之本:上古以玄酒、生魚等為食,所以,貴玄酒、生魚就是貴本原、尊祖先的意思。
5意思是大饗時雖然崇尚玄酒,僅用它表示敬意而已,並不飲用,飲用的是薄味的酒。
6食先黍稷,表示對五穀之首的珍視,而把稻粱作為「加飯」。
7嚌先大羹:嚌,嘗的意思。
《禮記》中酒稱啐,羹稱嘗,鼎、豆、俎實稱嚌,庶羞及敦實稱為飯。
除飯之外,都是嘗的意思(飯有時也是嘗)。
一屍一飯前,大羹湆先入,然後主人把豆、俎等擺好,祝勸食,佐食將鼎、俎、豆等中的食品及庶羞一一獻上來,直到三飯、或九飯、十一飯畢,大羹湆始終擺在那裡,不獻不酢。
按先後是大羹最先擺上來,填飽一屍一的肚子卻靠的是庶羞,所以說是先大羹而飽庶羞。
8貴本而親用的意思是既貴本原而又親近實用。
「上玄尊」、「先黍稷」、「先大羹」是貴本;「用薄酒」、「飯稻粱」、「飽庶羞」是親用。
9貴本為何稱為文?因為貴本並不是實用所需,純是為了表達某種觀念強加在禮之上的,是對禮的文飾。
十親用之謂理的意思是,親近實用是理所應當,理之所在。
但這還不是禮之「質」,禮的質是維護等級、秩序。
?(11)這句話意思是,文和理加在一起叫做文。
可以這樣解釋:「貴本」之文是加在禮外表上的,實際是「紋」字,好像事物外表的花紋一樣。
普通客體為了外觀美才加花紋,禮也是為了外觀美才加上貴本這項內容。
理是事物內在的脈絡、紋路,所謂「在表為紋,在內為理」,但不論在表在裡的花紋都是一種文飾,所以都叫做文。
?(12)太一:又名大一,就是物質世界形成以前的初始狀態,即元氣。
按古代說法,元氣生天地,天地生陰陽。
就是《呂氏春秋·大樂》所說的「太一出兩儀(天地),兩儀出陰陽」。
儒者認為禮的本原也是太一元氣,如《禮記·禮運》說:「夫禮必本於太一,分而為天地」等等。
所以,此句中的太一可理解為禮的本原。
歸:歸向、歸附。
「以歸太一」的意思並不是說文、理合就歸為太一了,而是說文理結合後,共同歸向太一,即在太一之上再加上文、理。
(13)大隆:隆之極。
隆是隆盛,隆之極就是禮的最高形式。
因為太一是禮的本原,本就是質,有文有質,得禮之正,所以最盛。
《論語·雍也》說「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
劉寶楠正義說:「禮有質有文:質者,本也;禮無本不立;無文不行。
能立能行,斯謂之中」。
(14)此「一也」是指同是「貴本原」的意思。
(15)利爵弗啐:《索隱》說:「按:儀禮祭畢獻,祝西面(注者按:由《儀禮·特牲饋食》,西當是東字之誤)告成,是為利爵。
祭初未行無算爵,故不啐入口也」。
意思是祭告成以前沒實行無算爵,或稱為利爵。
告成後行無算爵時,酒才得入口。
然則何以說是「利爵不啐」,而不說「無利爵不啐」?所以,這種解釋是錯誤的。
利爵弗啐,利指佐食,即在祭祀中助一屍一進食的人。
規模較小的祭祀,如士虞、特牲饋食(前為士喪禮之一,後為諸侯之士祭祖禰)等有佐食一人,或稱佐食、或稱利;大祭祀如少牢饋食(諸侯之卿大夫祭祖禰)等有佐食二人以上,稱上佐食、下佐食或利。
祭時行三獻禮,每獻分別把酒、肉(俎實)等獻給一屍一、祝,佐食,一屍一、祝接過獻來的酒肉,要先祭酒,後啐(嘗)酒,再祭肉(俎)、嚌(也是嘗)肉,把酒喝完(卒爵)。
只有佐食不同,佐食屬於執事的下級人員,與參加祭祀的親朋、賓友相比,身份較低,在祭堂(稱為廟)上不為佐食擺放盛肉的案子(俎),叫做「佐食無俎」,他的俎於僕從的一起擺放在堂外階間,所以接過獻來的酒爵,祭酒之後無俎可嘗,只有一飲而盡了。
《禮記·少牢饋食》記述此過程說:「主人酌獻上佐食(下佐食同)」,上佐食「坐受爵」,「祭酒,卒爵,拜」。
鄭玄解釋說:「不啐而卒爵者,大夫之佐食賤,禮略」。
《特牲饋食)所記同,賈公彥解釋說:「上獻祝有俎,此獻佐食不言俎者,上經言執事之俎陳於階間」,「佐食亦在內者。」
總之身份賤則禮簡。
(16)成事俎弗嘗:《索隱》說:「成事,卒哭之祭,故<記>曰『卒哭曰成事』。
既是卒哭之祭,始從吉祭,故受胙爵而不嘗俎也。」
<記>指《禮記·檀弓》。
卒哭是指既葬之後,先於當日中午祭於殯宮,稱為虞。
隔日再虞,三虞後為卒哭之祭,這時把死者牌位祔(fu,付)於祖廟。
初虞、再虞用柔日(日名干支號為偶數者是柔日,奇數為剛日,如甲為剛,乙為柔,丙為剛,丁為柔等),於五禮(吉、凶、軍、賓、嘉)中屬凶禮。
三虞改用剛日(如丁日初虞,己日再虞,庚日為三虞),表示已由陰轉陽,由凶禮向吉禮轉化。
卒哭之祭就全屬吉禮了。
所謂不嘗俎不是一屍一不嘗俎,是指三獻之人(主人、主婦、賓長)不嘗俎。
按《禮記·士虞禮》卒哭之祭,設俎於薦東,主人、主婦、賓長分別獻一屍一,一屍一左手持爵,右手執俎實,「振祭,嚌之」,嚌就是嘗,嘗過之後,剩餘的仍放回到俎上,再祭酒,奠爵。
三獻禮畢,佐食將俎實放回竹筐(篚)之中,將一屍一送出大門,丈人(丈夫)在廟門外脫一去經帶(頭上纏的孝布為經,腰間者為帶),婦人去經留帶,禮畢。
與虞祭相比,不同者是三獻時,一屍一不還禮(稱為酢),所以「成事之俎弗嘗」者,是指參加祭祀的主人、主婦、賓長等人,不是指一屍一。
這個嘗字也不是禮中的專用字:如啐、嚌、嘗(各表示禮中的一個步驟)等之嘗,而是普通口語中的嘗,意思與「吃」字相同。
因有獻有酢,通常祭祀酒肉(稱為福醴,福牲)都散給參加祭祀的賓客、親朋。
(散福),只有卒哭之祭有獻無酢,賓朋吃不到祭肉,所以說是「成事之俎弗嘗」。
卒哭之祭為何有獻無酢?鄭玄解釋是由於「禮有終」。
意思是,卒哭之祭已是喪禮之終,就要逐漸減殺,以求反璞歸真,入於禮的原始狀態。
(17)三侑弗食:《索隱》解釋說:「禮,祭必立侑以勸一屍一食,至三飯而後止。
每飯有侑一人,故有三侑。
既是勸一屍一,故不相食也」。
如此也可以說「三獻不食」、「三酢不食」等等,因獻者、酢者是獻一屍一、酢賓主,本人也是不食的。
「三侑不食」還有什麼意義?而且侑飯的是祝,只有一名,並無三人。
《荀子·禮論》侑作臭,楊倞解釋說:「三飯,士,佐食受一屍一牢、肺、正脊,加於肵(同祈,指肵俎)。
是臭謂歆其氣,謂食畢也」。
意思是因食畢所以不再食;士、佐食把余食放在肵俎上,是為了嗅其氣味,所以謂為臭。
然則何以謂之三臭?若說每飯後都要把余食放在肵俎上,三飯共為三臭,那麼,一臭二臭之後還是要食的(第一臭之後有二飯,二臭之後有三飯),便不能說「三臭不食」。
這句話主語是一屍一,不是侑。
三侑不食指每侑三飯,三侑九飯之後,禮已大成,祝雖仍加勸侑,一屍一不再食飯了(酒、俎、豆食還要繼續吃)。
可舉《儀禮·特牲饋食》為證,其中說一屍一第一次三飯後「告飽,祝侑之」,又三飯,告飽,祝再侑之,復三飯,一屍一第三次「告飽,祝侑之如初」。
一屍一不再食,佐食只好把助一屍一下飯的牲肩、獸、魚之類放回到肵俎上。
鄭玄解釋說:「不復飯者,三三者(指九飯)士之禮大成也」。
士禮九飯,大夫禮十一飯,諸侯禮十三飯,天子十五飯。
按賈公彥的解釋,食是大名(總稱),飯是小數,「一口謂之一飯,九飯就是九口的意思。
禮成於三,三侑九飯合三三之數,已是大成了。
大成就不再食了。
(18)中華書局標點本漏,據《荀子·禮論》補。
以上三條分別講禮有貴賤、有終始,有成與不成,賤、終、成則有所節制,趨於簡易,也就是歸於本原。
所以,同是禮好其辨貴本原的意思。
(19)大昏(同婚):婚禮有六:依次是納采、問名、納吉(定婚)、納徵(送定禮)、請期(定喜日)、親迎。
親迎是婚禮中最隆重的一步,稱為大婚。
廢齊:祭神為齊,同齋。
《禮記·曲禮》「立如齊」,鄭玄注說:「齊謂祭祀時」,「本亦作齋,音同注同。」
《荀子·禮論》廢作發。
「大昏之未發齊也」,指大昏開始到婦入門祭食之間這段時間內,禮的狀況。
全過程是婿率二輛車,到女家迎娶,火把在前引路。
新婦在堂上等候,新婦之父候於門外,新夫到女家後,在家廟前行禮,將新婦接到車上,新夫乘另一輛車在前引路,到家門前,新夫向新婦施禮,接她下車,來到洞房(寢)門前,這時媵(女方的陪嫁,由新婦侄娣充)在洞房內鋪好了蓆子(古無桌凳,席地而坐),新夫婦登席、盥洗後,就開始祭食了。
全過程簡單實用,樸素無華,保留著禮的初始狀態。
(20)意思是從始祭到一屍一入太廟之間,禮的過程。
大廟,大讀如太。
始祖廟為太廟。
名為始祖是始受封之祖。
如某人受封為諸侯(或大夫等),其後嫡系子孫世襲為諸侯(或大夫等),便奉某人為始祖。
為之立廟,稱為太廟;一屍一,代替死者受祭的人。
一般是孫為祖一屍一,「不使賤者」。
所以死者為男,其嫡長孫為一屍一,無嫡長孫用庶孫;死者為女,用嫡長孫媳為一屍一,無嫡長孫媳,用庶孫媳,女一屍一不用同姓。
太廟未內一屍一之前全部儀式包一皮一皮括:主人卜筮決定祭日;祭日前三日再卜,決定由某人為一屍一是否吉利,吉則從之,不吉另擇人;主人率子姓兄弟請求一屍一答允祭時為一屍一;請求賓客參加祭祀;都得到承諾後,祭前一日晚,與宗人、子弟、賓客共同察看祭祀牲醴準備得是否齊全、潔淨,得眾人滿意之後,第二日主人、主婦很早就起一床一督視僕從,殺牲、炊黍,擺列鼎豆,迎接賓客入門,隨後一屍一入廟。
事雖繁瑣,都是事務一性一的,沒有繁文縟禮。
(21)指喪禮中自始死到小殮之間。
包一皮一皮括招魂、綴足、設奠、帷堂等事。
招魂稱為復,拿著死者冠服,在死者生時常游之處(天子復於五門、四郊,諸侯於三門以內,卿大夫復於家廟和寢堂之間),來回走動,邊走邊呼喚死者名諱(多是登房而呼),然後將此冠服復在死者身上;綴足是怕一屍一體僵硬變形,小殮時穿鞋困難,始絕氣便把雙足固定在矮几腿上;設奠是在一屍一體東側擺放祭案,供上香蠟禮品,使死者魂靈有所憑依;帷堂,小殮以前將一屍一體用帷幔四周圍起來。
始絕:始絕氣;小斂,斂同殮。
喪禮有小殮、大殮。
小殮以衣,大殮以棺。
即小殮就是給一屍一體穿上壽衣;入棺名大殮。
(22)指以上三項事情況相同。
婚禮齋祭以前,祭禮迎一屍一入太廟以前,喪禮小斂以前,儀式簡樸無文,帶有禮的初始狀貌。
(23)大路車用素色車帷。
幬(chou,仇):帳子。
《爾雅·釋訓》:「幬謂之帳」。
這裡指車帷。
素幬就是不施丹漆的車帷。
素車又加素帷以象徵天的質樸。
(24)郊:祭天於郊,故稱祭天為郊。
麻絻:即麻冕。
麻布冠服。
《荀子·禮論》楊倞注說:「麻絻,緝麻為冕,所謂大裘而冕,不用袞龍之屬也」。
古以冠命服名,如緇冠、袞冕、玄端、皮弁等。
冕即冠,但麻冕並不是單指麻布帽子,同時還指配套的服裝。
大裘,見《周禮·天官·司裘》,說是「祀天之服」。
鄭眾解釋說是黑羔裘;賈公彥解釋說,「無采章」,就是楊倞說的「不用袞龍屬」。
袞龍是「采章」之一,袞指日月星辰形狀的采繡,龍是龍紋采繡。
總之郊之麻冕是指郊祭天時,穿的是無繡花紋的黑色麻布皮裘和麻布冠。
這是周朝服制,魯國郊天服裝與此不同(參見《禮記·郊特牲》),從略。
(25)這句話的意思是喪服之中最先著的是散麻。
「最先著」是說小殮以後,尚未成服(還沒有穿正式的孝服),這時大功以上的親屬就要先纏上散麻帶。
喪服:居喪之間穿的孝服,按照與死者關係的親疏,主要分五等:斬衰(cuī,崔)、齊衰、大功、小寶、緦麻,稱為五服。
散麻,即散麻帶,又稱散帶。
是對絞帶而言。
以麻繩作帶為絞帶。
所以,以散麻(麻坯子)做帶稱為散帶(麻)。
《禮記·雜記》說:「大功以上散帶」。
又《禮記·士喪禮》說:「散帶垂長三尺」。
又有「要(即腰字)絰」,即用麻作腰帶。
因此知小殮以後未成服,死者大功以上親先要束一根散麻腰帶,下垂約三尺長,束腰的部分名為要絰,下垂的部分名為散麻。
小殮後三日成服(大殮成服)則絞(改為麻繩帶)。
(26)意思是這三種情況相同,說明的是同一道理,即禮貴質樸,也是貴本原的意思。
(27)意思是至親(斬衰服)之喪哭聲哀痛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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