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白話文》管蔡世家第五:【說明】司馬遷在本書《太史公自序》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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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白話文》管蔡世家第五

史記白話文

管蔡世家第五

趙季譯注

【說明】

司馬遷在本書《太史公自序》一篇中介紹了本篇的主要內容和作者意圖。

他說:「管蔡相武庚,將寧舊商;及旦攝政,二叔不饗;殺鮮放度,周公為盟;太妊十子,周以宗強。

嘉仲悔過,作《》。」

本篇主要敘述周武王之弟管叔、蔡叔事跡及蔡、曹二國的興滅歷程,兼及武王兄弟的概括介紹。

西周立國,實行以血緣關係維繫統治的宗法制度,即把王室宗族分封為諸侯國,作為輔弼國王統治的政治力量。

但武王死後,成王年幼即位,周公旦攝政,引起了管叔、蔡叔的懷疑不滿。

他們利用自己封地內殷族余民的力量叛周,後被武力平息。

在本篇裡,司馬遷既從維護統一的立場出發,批評了管叔蔡叔的分裂行為,又委婉辯證地指出了二人叛國的真實思想根源:「疑周公之為不利於成王。」

司馬遷沒有像那些極端的衛道者一樣,把管蔡之亂完全歸咎於管蔡個人品質的頑劣,表現出太史公尊重史實、不虛美不隱惡的實錄一精一神和具有真知灼見的高度史識。

其次,本篇通過對曹、蔡兩國幾度興亡的簡練敘述,生動地再現出這兩個小一柄一在激烈兼併形勢下的窘迫處境,以及兩國統治階級內部弒殺無已的尖銳鬥爭。

從一個特定的側面反映了春秋戰國時代的劇烈動盪和破國亡家相繼的殘酷現實。

另外,本篇不拘成法,體圓用神,筆有繁簡,表明了司馬遷對歷史編纂體例的靈活運用。

本篇名為「世家」,原應記載流傳數世的諸侯。

太史公卻把伯邑考、成叔武、霍叔處、冉季載、管叔鮮等無後或其後人不明的都連帶介紹。

一是因為這些人與蔡叔度、曹叔振鐸均為武王兄弟;二來這些人又不同於武王的其他兩個弟弟周公旦、衛康叔那樣傳國久遠。

從有利於記敘史實的角度看,把這些有一定聯繫(兄弟關係)而又史實不多、影響不大的人物論列在一起,以免失考,體現了太史公在結構設計上的匠心:以介紹十兄弟起,以管蔡之亂承,然後分述蔡曹兩國以結。

篇中照應十兄弟的下落。

全篇脈絡清晰、井然有序。

【譯文】

管叔鮮和蔡叔度,都是周文王的兒子、周武王的弟弟。

武王一母同胞的兄弟共有十人。

他們的母親名叫太姒,是文王的正妻。

她的長子是伯邑考,以下依次是武王發、管叔鮮、周公旦、蔡叔振、曹叔振鐸、成叔武、霍叔處、康叔封,最小的是冉季載。

十兄弟中只有武王發和周公旦德重才高,是輔助文王的左膀右臂,所以文王不立伯邑考,而立次子發為太子。

文王死後,太子發即位,就是武王。

這以前伯邑考已經死了。

武王戰勝商朝的紂王、平定天下以後,大封功臣和兄弟。

於是把管地分封給叔鮮,把蔡地分封給叔度;並讓二人做紂子武庚祿父的相,一起治理殷族遺民。

把魯地分封給叔旦,同時讓叔旦做周王朝的相,故稱周公。

叔振鐸封於曹地,叔武封於成地,叔處封於霍地。

當時康叔和冉季載年齡幼小,未受分封。

武王死後,成王年幼繼位,周公旦掌握國家大權。

管叔和蔡叔懷疑周公的作為不利於成王,於是扶持武庚一起叛亂。

周公旦按成王旨意征伐叛軍,誅斬武庚,殺死管叔而流放蔡叔,流放時只給了蔡叔十乘車和刑徒七十人為隨從。

又把南朝遺民分為二部:宋地一部分封給微子啟,以接續殷人香火;衛地一部,命康叔做衛國國君,就是衛康叔。

又把冉地分封給季載。

冉季、康叔品行美善,因此周公舉報康叔為周王的司寇,冉季做司空。

二人輔佐成王治理國家,美名傳於天下。

蔡叔度流放後死去。

其子名胡,胡一改其父舊行,尊德向善。

周公聽說後,舉薦他做魯國的卿士,魯國大治。

周公向成王建議,又把胡封在蔡地,以行蔡叔的歲時祭祀之禮,就是蔡仲,其餘五叔各回封國,沒有在周朝廷做官的。

蔡仲死,其子蔡伯荒繼位。

蔡伯荒死,其子一宮侯繼位。

宮侯死,其子厲侯繼位。

厲侯死,其子武侯繼位。

武侯時,周厲王丟一了王位,逃到彘地,周公、召公共同執政,有許多諸侯背叛周室。

武侯死,其子夷侯繼位。

夷侯十一年(前827),周宣王即位。

二十八年(前810),夷侯死,其子釐(xī,西)侯所事繼位。

釐侯三十九年(前771),周幽王被犬戎殺死,周室衰落東遷。

秦國開始被列為諸侯。

四十八年(前762),釐侯死,其子共侯興繼位。

共侯二年(前760)死,其子戴侯繼位。

戴侯十年(前750)死,其子宣侯措父繼位。

宣侯二十八年(前722),魯隱公即君位。

三十五年(前715),宣侯死,其子桓侯封人繼位。

桓侯三年(前712年),魯國人殺了魯隱公。

二十年(前6一95),桓侯死,其弟哀侯獻舞繼位。

哀侯十一年(前684),先前,哀侯從陳國娶的夫人,這一年,息侯也從陳國娶了夫人,息夫人出嫁路過蔡國,哀侯表現極不尊重。

息侯怒,請求楚文王:「你帶兵來征伐我國,我向蔡國求救,蔡兵必來援救,楚國藉機攻打蔡國,必獲勝利。」

楚文王照計而行,把蔡哀侯俘獲帶回楚國。

哀侯被扣留在楚九年,死於楚國。

共在位二十年,蔡人擁立哀侯之子肸(xī,西)為國君,就是繆(mu,木)侯。

繆侯把妹妹嫁給齊桓公做夫人。

十八年(前657),齊桓公和夫人蔡女乘船遊玩,夫人使勁晃船,桓公制止她,她還是晃個不停。

桓公大怒,把她送回一娘一家卻並不斷絕關係。

蔡侯也很生氣,把其妹嫁了別人。

齊桓公一怒之下討伐蔡國;蔡國大敗,繆侯被俘,齊國向南進軍至楚國邵陵。

後來諸侯替蔡侯向齊桓公道歉,齊桓公才放蔡侯回國。

二十九年(前646),繆侯死,其子莊侯甲午繼位。

莊侯三年(前643),齊桓公死。

十四年(前632),晉文公在城濮大敗楚軍。

二十年(前626),楚國太子商臣殺其父成王,代立為君。

二十五年(前621),秦穆公死。

三十三年(前613),楚莊王即位。

三十四年(前612),莊侯死,其子文侯繼位。

文侯十四年(前598),楚莊王討伐陳國,殺夏徵舒。

十五年(前597),楚圍鄭國,鄭君投降,楚國又釋放鄭君。

二十年(前592),文侯死,其子景侯固繼位。

景侯元年(前591),楚莊王死。

四十九年(前543),景侯給太子般從楚國娶來媳婦,景侯又與兒媳通一奸一,太子殺死景侯,自立為君,就是靈侯。

靈侯二年(前541),楚公子圍殺國君郟(jia,陽平「家」)敖自立為楚王,就是靈王。

九年(前534),陳國司徒招殺死陳哀公。

楚國派公子棄疾佔領陳國,陳國滅亡。

十二年(前531),楚靈王借口蔡靈侯殺父,誘騙蔡靈侯到申地,預先埋伏甲兵,用酒宴招待靈侯。

靈侯醉後被楚人殺死,跟隨靈侯的七十名士兵也遭刑受害。

楚靈王又命公子棄疾圍住蔡國。

十一月,楚滅掉蔡國,任命棄疾做蔡公。

楚滅蔡三年後,楚國公子棄疾殺了楚靈王,代其為君,就是平王。

平王找到蔡景侯的小兒子廬,立為蔡國國君,就是平侯。

這一年,楚國也恢復了陳國。

楚平王剛即位,打算親近諸侯,所以讓陳、蔡國君的後人繼君位。

平侯九年(前522)死,蔡靈侯的孫子東國打跑平侯之子,自立為國君,就是悼侯。

悼侯的父親是隱太子友。

友本是靈侯太子,平侯繼位後殺了隱太子友。

因此平侯一死,隱太子的兒子東國就攻打平侯的兒子,自立為君。

悼侯三年(前519)死,其弟昭侯申繼位。

昭侯十年(前509)時去朝見楚昭王,帶著兩件漂亮皮衣,一件獻給昭王,一件自己穿。

楚國令尹子常想要蔡昭侯那一件,昭侯不給。

子常就向楚昭王說昭侯的壞話,把昭侯扣留在楚國達三年之久。

後來蔡昭侯知其中原因,就把自己那件皮衣獻給子常,子常接受皮衣後,才向楚王建議把昭侯放回國。

蔡侯回國後趕到晉國,請求晉國幫助蔡國攻楚。

十三年(前506)春,昭侯和衛靈侯都在邵陵盟會。

蔡侯私下要求周大夫萇弘把蔡國在盟會上的位次排在衛國前面。

衛則派史?(qiū,秋)陳說衛康叔德高功大,於是衛國排位先於蔡國。

夏天,蔡國按晉國意願滅掉沈國,楚王大怒,發兵攻蔡。

蔡昭侯派其子去吳國做人質,請吳國發兵共伐楚國。

冬天,蔡侯與吳王闔閭攻破楚國,進入楚都城郢。

因蔡侯痛恨子常,子常心中害怕,逃到鄭國。

十四年(前505),吳國撤軍,楚昭王光復楚國。

十六年(前503),楚國令尹計劃攻蔡報仇,在向民眾鼓動時泣不成聲,蔡昭侯聽說後十分恐懼。

二十六年(前493),孔子到蔡國。

楚昭王討伐蔡國,蔡侯恐慌,向吳國告急。

吳王認為蔡國都城距吳國太遠,要求蔡侯將其國都遷得離吳國近一些,以便於出兵相救;蔡昭侯也不與大夫商量,暗中答應了。

於是吳國出兵救蔡,並把蔡國都城遷到州來。

二十八年(前491),昭侯要去朝見吳王,蔡國大夫們怕他再次遷都,就指使一個名叫「利」的盜賊殺死昭侯,然後又殺掉利以推諉殺君之罪,於是擁立昭侯之子朔為國君,就是成侯。

成侯四年(前487),宋國滅掉曹國。

十年(前481),齊國的田常殺死國君齊簡公。

十三年(前478),楚國滅掉陳國。

十九年(前472),成侯死,其子聲侯產繼位。

聲侯十五年(前457)死,其子元侯繼位。

元侯六年(前451)死,其子侯齊繼位。

侯齊四年(前447),楚惠王滅掉蔡國,蔡侯齊出逃,蔡國從此祭祀斷絕,國家滅亡,比陳國晚滅亡三十三年。

伯邑考的後人不知分封何處。

武王發的後人是周王,有《本紀》記載。

管叔鮮叛亂被殺,沒有後代。

周公旦的後人是魯國君主,有《世家》記載。

蔡叔度的後人是蔡國君主,有《世家》記載。

曹叔振鐸的後人是曹國君主,有《世家》記載。

成叔武的後人不知下落。

霍叔處的後人分封於霍地,後被晉獻公滅掉。

康叔封的後人是衛國君主,有《世家》記載。

冉季載的後代下落不明。

太史公說:管叔、蔡叔造反的事情,沒有什麼值得記載的。

但周武王死後,成王年幼,天下的人都懷疑周公,全仗成叔、冉季等同母兄弟十人的輔助,才使天下諸侯共尊周室,所以把他們的事跡附記在《世家》內。

曹叔振鐸是周武王之弟,武王戰勝商紂後,就把曹地分封給叔振鐸。

叔振鐸死,其子太伯脾繼位。

太伯死,其子仲君平即位。

仲君平死,其子憲伯侯繼位。

憲伯侯死,其子孝伯雲繼位。

孝伯雲死,其子夷伯喜繼位。

夷伯二十三年(前842),周厲王逃往彘地。

夷伯三十年(前835)死,其弟幽伯強繼位。

幽伯九年(前826),其弟蘇殺死幽伯,自立為國君,就是戴伯。

戴伯元年(前825),周宣王已即位三年。

戴伯三十年(前796)死,其子惠伯兕(si,寺)繼位。

惠伯二十五年(前771),周幽王被犬戎殺死,王室東遷,越發衰微,諸侯紛紛背叛王室。

秦國在這一年開始被列為諸侯。

惠伯三十六年(前760)死,其子石甫繼位,其弟武殺掉石甫代立為君,就是繆公。

繆公三年(前757)死,其子桓公終生繼位。

桓公三十五年(前722),魯隱公繼位為君。

四十五年(前712),魯人殺死隱公。

四十六年(前711),宋國的華父督殺死宋殤公和大夫孔父。

五十五年(前702),楚桓公死,其子莊公夕姑繼位。

莊公二十三時(前679),齊桓公開始做諸盟主,稱霸天下。

三十一年(前671),莊公死,其子釐公夷繼位。

釐公九年(前662)死,其了昭公班繼位。

昭公六年(前656),齊桓公戰勝蔡國,順勢進軍至楚國邵陵。

九年(前653),昭公死,其子共公襄繼位。

共公十六年(前637),原先時,晉公子重耳逃亡時經過曹國,曹共公對待他很不禮貌,甚至想看重耳那長得連在一塊的肋骨。

曹大夫釐負羈勸止,共公不聽,釐負羈只得暗中對重耳表示友好。

二十一年(前632),晉文公重耳討伐曹國,把曹共公擄回晉國,卻命令軍隊不得騷擾釐負羈一族所居之地。

有人勸晉文公:「當年齊桓公大會諸侯,連異姓國家都幫助他們重新復國;現在您卻囚禁曹君,消滅同姓國家。

這樣做,以後怎能號令諸侯?」

晉文公才又把曹共公釋放。

二十五年(前628),晉文公死。

三十五年(前618),曹共公死,其子文公壽繼位。

文公二十三年(前595)死,其子宣公強繼位。

宣公十七年(前578)死,其弟成公負芻(chu,除)繼位。

成公三年(前575),晉厲公攻伐曹國,俘獲曹成公帶回晉國,第二年又放歸。

五年(前573),晉國大夫欒書、中行偃指使程滑殺死晉厲公。

二十三年(前555),成公死,其子武公勝繼位。

武公二十六年(前529),楚公子棄疾殺死楚靈王,代立為君。

二十七年(前528),武公死,其子平公須繼位。

平公四年(前524)死,其子悼公午繼位。

這一年,宋、衛、陳、鄭四國都發生了火災。

悼公八年(前516),宋景公即位。

九年(前515),曹悼公去宋國朝會,被宋囚禁;曹國大臣擁立悼公之弟野為君,就是聲公。

悼公最終死在宋國,後來歸葬於曹。

聲公五年(前510),曹平公之弟通殺聲公自立,就是隱公。

隱公四年(前506),曹聲公之弟露又殺隱公自立,就是靖公。

靖公四年(前502)死,其子伯陽繼位。

伯陽三年(前499),曹國都城裡有一人做夢,夢見許多君子站在社宮那裡商議滅掉曹國;曹叔振鐸制止了他們,讓他們等待公孫強,眾君子答應了叔振鐸的要求。

做夢者天亮後找遍了曹國,也沒有公孫強這個人。

做夢者就告戒他的兒子:「我死以後,你聽說公孫強執掌政事,一定離開曹國,免遭禍事。」

等到伯陽即位後,喜好射獵。

六年(前496),曹國有個農夫公孫強也喜好射獵,獵得白雁獻給伯陽,大談射獵之道,借此商問政事。

伯陽高興之極,非常一寵一幸公孫強,命他做司城來處理政務。

做夢者之子聽說後,逃離了曹國。

公孫強向曹伯陳說稱霸諸侯的主張。

十四年(前488),曹伯聽從公孫強的主意,背叛晉國,進犯宋國。

宋景公攻曹,晉國不救。

十五年(前487),宋滅掉曹,抓曹伯陽和公孫強回宋殺掉,曹國就滅亡了。

太史公說:我通過探究曹共公不聽信賢人釐負羈卻一寵一幸後宮美一女三百人高乘軒車的事,得知共公不樹德政。

至於曹叔振鐸托夢於人,豈不是想延長曹國命運嗎?無奈公孫強卻不好好治理國家,曹叔振鐸的祭祀香煙終於滅絕了。

【原文】【註解】

管叔鮮、蔡叔度者,周文王子而武王弟也。

武王同母兄弟十人。

母曰太姒,文王正妃也1。

其長子曰伯邑考,次曰武王發,次曰管叔鮮,次曰周公旦,次曰蔡叔度,次曰曹叔振鐸,次曰成叔武,次曰霍叔處,次曰康叔封,次曰冉季載。

冉季載最少。

同母昆弟十人2,唯發、旦賢,左右輔文王,故文王捨伯邑考而以發為太子3。

及文王崩而發立4,是為武王。

伯邑考既已前卒矣5。

1正妃:古代王侯之妻稱「妃」,正妃即王侯之正妻。

2昆弟:兄弟。

3捨:放棄。

古代王位採取嫡長子繼承製,文王本應立伯邑考為太子,但因次子發賢能,故文王放棄長子而立次子為太子。

4崩:古代帝王死稱「崩」。

立:帝王或諸侯即位稱「立」。

5卒:死。

《禮記·曲禮》說:「天子死曰崩,諸侯曰薨,大夫曰卒。」

但《史記》中並不嚴格區分,天子也死也稱「卒」或「死」,如「昭王南巡狩不返,卒於江上」,「厲王死於彘」。

武王已克殷紂,平天下,封功臣昆弟1。

於是封叔鮮於管,封叔度於蔡:二人相紂子武庚祿父2,治殷遺民3。

封叔旦於魯而相周,為周公。

封叔振鐸於曹,封叔武於成,封叔處於霍。

康叔封、冉季載皆少,未得封。

1封:古代帝王以土地、爵位賜人。

2相:輔佐。

3治:統治。

遺民:亡國之民。

武王既崩,成王少,周公旦專王室1。

管叔、蔡叔疑周公之為不利於成王2,乃挾武庚以作亂3。

周公旦承成王命伐誅武庚4,殺管叔,而放蔡叔5,遷之6,與車十乘7,徒七十人從8。

而分殷余民為二:其一封微子啟於宋,以續殷祀9;其一封康叔為衛君十,是為衛康叔。

封季載於冉。

冉季、康叔皆有馴行(11),於是周公舉康叔為周司寇,冉季為周司空,以佐成王治(12),皆有令名於天下⒀。

1專:專權。

王室:古代中央政權,即朝廷。

此指周王朝。

2為:行為。

本句意為,管蔡二叔懷疑周公專權的做法是想篡奪成王的王位。

3挾:脅迫。

作亂:製造叛亂。

4承:秉奉。

本句說的是周公東征,平定管蔡叛亂之事,詳見《周本紀》和《魯周公世家》。

5放:流放。

6遷:放逐。

7與:給。

乘:四匹馬拉一輛車為一乘。

8徒:犯罪服勞役之人。

從:跟隨。

9祀:祭祀。

古人重視子孫傳世長久,祭祀香火不絕。

此指周公雖誅武庚,仍以殷王族的支系微子封於宋,使殷族祭祀不至於斷絕。

十君:諸侯國的君主。

(11)馴行:善行。

(12)佐:輔助。

⒀令名:美好的聲譽。

蔡叔度既遷而死。

其子曰胡,胡乃改行1,率德馴善2。

周公聞之,而舉胡以為魯卿士3,魯國治4。

於是周公言於成王,復封胡於蔡,以奉蔡叔之祀,是為蔡仲。

余五叔皆就國5,無為天子吏者。

1行:行為。

2率:遵循。

馴:順服。

3舉:選用。

4治:社會安定太平。

5余五叔:《索隱》認為五叔指管、蔡、成、曹、霍、誤。

按管叔已誅,蔡叔流放而死,不能就國。

而且原文「是為蔡仲。

余五叔皆就國」,已把蔡仲列於五叔之外。

五叔似指曹、成、霍、康、冉。

冉季雖不以叔名,此處連帶概言之。

此時五人先後分就封地,皆回各國。

至於康叔為司寇、冉季為司空,是成王長大後、周公已歸政時的事。

見《衛康叔世家》「成王長,用事,舉康叔為周司寇。」

就國:歸國。

蔡仲卒,子蔡伯荒立。

蔡伯荒卒,子一宮侯立。

宮侯卒,子厲侯立。

厲侯卒,子武侯立。

武侯之時,周厲王失國,奔彘,共和行政1,諸侯多叛周。

1共和行政:公無前841年,周厲王因平民暴動逃離首都,周公、召公共同執政,號稱「共和執政」。

武侯卒,子夷侯立。

夷侯十一年,周宣王即位。

二十八年,夷侯卒,子釐侯所事立。

釐侯三十九年,周幽王為犬戎所殺1,周室卑而東徙2。

秦始得列為諸侯3。

四十八年,釐侯卒,子共侯興立。

共侯二年卒,子戴侯立。

戴侯十年卒,子宣侯措父立。

1周幽王一寵一幸褒姒而廢太子及申後,申後父申侯聯合繒國、犬戎攻幽王,殺死在驪山下。

2周室:周王朝的中央政權。

卑:衰微。

東徙:周平王時,將首都由鎬京(今陝西西安附近)遷往洛邑(今河南洛陽)。

3本句指,秦國原來列為諸侯,周平王東遷,秦襄公護送有功,周平王封襄公為諸侯。

宣侯二十八年,魯隱公初立1。

三十五年,宣侯卒,子桓侯封人立。

桓侯三年,魯弒其君隱公2。

二十年,桓侯卒,弟哀侯獻舞立。

哀侯十一年,初3,哀侯娶陳4,息侯亦娶陳。

息夫人將歸5,過蔡,蔡侯不敬6。

息侯怒,請楚文王7:「來伐我,我求救於蔡,蔡必來,楚因擊之,可以有功8。」

楚文王從之,虜蔡哀侯以歸。

哀侯留九歲9,死於楚。

凡立二十年卒十。

蔡人立其子肸,是為繆侯。

1前722年,魯隱公以庶子身份攝政,詳見《魯周公世家》。

古史《春秋》從這一年開始記事。

2弒:古代稱子殺父母或臣殺君為「弒」。

前712年,魯公子翬殺隱公,詳見《魯周公世家》。

3初;當初,原先。

指「哀侯娶陳」之事發生在以前,並非在本年。

4娶陳:娶陳國女為婦。

5歸:出嫁。

6不敬:指不禮貌的行為。

事見《左傳·莊公十年》:息夫人出嫁經過蔡國,蔡侯說:「這是我的小一姨子啊!」讓息夫人停下相見,行為輕佻。

7請:要求。

8功:成效。

9遛:滯留。

十凡:總共。

繆侯以其女弟為齊桓公夫人1。

十八年,齊桓公與蔡女戲船中2,夫人盪舟3,桓公止之,不止,公怒,歸蔡女而不絕也4。

蔡侯怒,嫁其弟5。

齊桓公怒,伐蔡;蔡潰6,遂虜繆侯,南至楚邵陵。

已而諸侯為蔡謝齊7,齊侯歸蔡侯。

二十九年,繆侯卒,子莊侯甲午立。

1女弟:妹妹。

2戲:遊玩。

3蕩:搖晃。

4歸:使歸。

此處指齊桓公把蔡女轟回一娘一家。

絕:斷絕(婚姻關係)。

5弟:即前文所說的蔡侯之女弟。

6潰:敗散。

7謝:道歉。

莊侯三年,齊桓公卒。

十四年,晉文公敗楚於城濮。

二十年,楚太子商臣弒其父成王代立。

二十五年,秦穆公卒。

三十三年,楚莊王即位。

三十四年,莊侯卒,子文侯申立。

文侯十四年,楚莊土伐陳,殺夏徵舒。

十五年,楚圍鄭,鄭降楚,楚復?之1。

二十年,文侯卒,子景侯固立。

1?(shi,士):通「釋」,釋放。

景侯元年,楚莊王卒。

四十九年,景侯為太子般娶婦於楚,而景侯通焉1。

太子弒景侯而自立,是為靈侯。

靈侯二年,楚公子圍弒其王郟敖而自立,為靈王。

九年,陳司徒招弒其君哀公。

楚使公子棄疾滅陳而有之。

十二年,楚靈王以靈侯弒其父,誘蔡靈侯於申,伏甲飲之2,醉而殺之3,刑其士卒七十人4。

令公子棄疾圍蔡5。

十一月,滅蔡6,使棄疾為蔡公7。

1通:通一奸一。

此二句是追述景侯四十九年以前的事。

兩年以前,鄭大夫子產評論蔡景侯:「做國君卻與兒媳婦通一奸一,沒有做父親的樣子,必遭其子之殃。」

詳見《左傳·襄公二十八年》。

2伏甲飲之:埋伏下武士後,讓蔡侯飲酒。

蔡侯去申地以前,蔡國大夫曾勸阻說:「楚王貪婪而不守信用,只恨我蔡國不服。

現在給我們重禮而且甜言蜜語,這是引一誘我們。

不如別去申地。」

蔡侯不聽,終於遇害。

詳見《左傳·昭公十一年》。

3醉而殺之:並非當時殺死。

據《左傳·昭公十一年》載:三月丙申「醉而執之」,「夏四月丁巳,殺之」。

4刑:用肉刑或殺害。

5據《左傳·昭公十一年》,四月公子棄疾帥師圍蔡。

6滅蔡:《春秋·昭公十一年》載,冬十一月丁酉,楚師滅蔡,俘獲隱太子友至楚,殺之並用做祭祀的貢品。

司馬遷則認為隱太子友被蔡平侯所殺。

當是根據不同的記載或傳說。

參見下文註釋。

7蔡公:《正義》說:「蔡之大夫也。」

其意指蔡公並非蔡國君。

楚滅蔡以後,把蔡國當成自己的領地。

楚自稱王,蔡公就是大夫,屬楚王管轄。

楚滅蔡三歲1,楚公子棄疾弒其君靈王代立,為平王。

平王乃求蔡景侯少子廬2,立之,是為平侯。

是年,楚亦復立陳。

楚平王初立,欲親諸侯,故復立陳、蔡後3。

1三歲:即前529年。

蔡靈侯十二年(前531)楚滅蔡,前530年蔡無國君,棄疾為蔡公,司馬遷以此年為蔡平侯元年(前529),司馬遷作平侯二年。

平侯共在位八年死,司馬遷作「平侯九年卒」。

2求:尋找。

蔡景侯少子廬:一說為景侯曾孫、靈侯孫、隱太子友之子。

參見《集解》引《世本》。

司馬遷採用異說。

3後:後代。

平侯九年卒1,靈侯般之孫東國攻平侯子而自立2,是為悼侯。

悼侯父曰隱太子友。

隱太子友者,靈侯之太子,平侯立而殺隱太子3,故平侯卒而隱太子之子東國攻平侯子而代立,是為悼侯。

悼侯三年卒,弟昭侯申立。

1平侯在位其實只有八年(前529前522)。

2《左傳·昭公二十一年》與司馬遷說法不同。

《左傳》為:楚臣費無極向東國索取賄賂,並向蔡國人說:「平侯之子朱現為蔡國君,但不聽楚國命令,楚王將立東國為蔡君。

你們如不主動按楚王意思去做,楚國一定要攻伐蔡國。」

蔡人恐懼,於是驅逐平侯子朱,立東國為君。

朱向楚王訴說此事,楚王本想討伐蔡國,又因費無極作梗,東國遂立。

司馬遷當是採取異說。

3《左傳·昭公十一年、二十一年》兩次說隱太子是被楚靈王所殺。

司馬遷當別有所據。

昭侯十年,朝楚昭王,持美裘二,獻其一於昭王而自衣其一。

楚相子常欲之,不與。

子常讒蔡侯,留之楚三年。

蔡侯知之,乃獻其裘於子常;子常受之,乃言歸蔡侯。

蔡侯歸而之晉,請與晉伐楚1。

1《左傳·定公三年》載此事更詳,現錄於下:蔡昭侯為兩佩與兩裘以如楚,獻一佩一裘於昭王。

昭王服之,以享蔡侯。

蔡侯亦服其一。

子常欲之,弗與,三年止之。

……蔡人聞之,固請,而獻佩與子常。

子常朝,見蔡侯之徒,命有司曰:「蔡君之久也,官不共也。

明日禮不畢,將死。」

蔡侯歸,及漢,執玉而沉,曰:「余所有及漢而南者,有若大川!」蔡侯如晉,以其子元與其大夫之子為質焉,而請伐楚。

十三年春,與衛靈公會邵陵1。

蔡侯私於周萇弘以求長於衛2;衛使史?言康叔之功德3,乃長衛。

夏,為晉滅沈4,楚怒,攻蔡。

蔡昭侯使其子為質於吳5,以共伐楚。

冬,與吳王闔閭遂破楚入郢6。

楚怨子常,子常恐,奔鄭。

十四年,吳去而楚昭王復國。

十六年,楚令尹為其民泣以謀蔡7,蔡昭侯懼8。

二十六年,孔子如蔡9。

楚昭王伐蔡十,蔡恐,告急於吳。

吳為蔡遠,約遷以自近,易以相救;昭侯私許,不與大夫計(11)。

吳人來救蔡,因遷蔡於州來(12)。

二十八年,昭侯將朝於吳,大夫恐其復遷,乃令賊利殺昭侯⒀;已而誅賊利以解過⒁,而立昭侯子朔,是為成侯。

1會:盟會,是許多諸侯的聯席會議,有一國為盟主,需要進行在神前的歃(sha,煞)血儀式:即殺牲取血,塗口旁或含口中,以示信用。

歃血次序以先為尊。

2長於衛:指歃盟次序在衛侯之前。

蔡國因自己的祖先蔡叔是衛侯祖先康叔的哥哥,所以要求次序在前。

3史?:《左傳》作「祝佗」。

二人皆字子魚,疑司馬遷誤。

祝佗之言大意為:「先王都尚德不尚年,康叔雖比蔡叔小,但康叔做過周司寇,蔡叔未做過朝官,而且蔡叔曾參預叛亂謀犯王室。

而且晉文公踐土之盟也是先衛後蔡。」

詳見《左傳·定公四年》。

4邵陵之會,沈國未參加,晉國命蔡國討伐。

四月,蔡大夫公孫姓帶兵滅沈,把沈國國君嘉俘獲至蔡國殺掉。

事詳見《左傳·定公四年》。

5其子:名乾。

《左傳·定公四年》載:「楚自昭王即位,無歲不有吳師。

蔡侯因之,以其子乾與其大夫之子為質於吳。」

6《左傳·定公四年》載:「冬,蔡侯、吳子、唐侯共伐楚。

……五戰,及郢。」

7令尹:指當時楚國令尹子西。

8此事《十二諸侯年表》作十七年,言「子西為民泣,民亦泣,蔡昭侯恐」。

9孔子在蔡事跡,可參見《孔子世家》。

其最重要者為,陳、蔡二國大夫率領徒役圍孔子於郊外,孔子斷糧。

十應為昭侯二十五年事,參見《十二諸侯年表》。

《左傳·哀公元年》曾詳載此事:春,楚國為報吳、蔡以前破國之仇,率陳、隨、許三國圍蔡。

楚軍距蔡都一里築起堡壘,牆一丈厚兩丈高。

圍攻九晝夜,蔡人男一女列隊出降。

楚人命蔡遷於長江以北、汝河以南,蔡人權且答應。

⑾此為楚軍撤兵後之事。

《左傳·哀公元年》:「蔡於是乎請遷於吳。」

杜預註:「楚既還,吳人更叛楚就吳。

為明年蔡遷州來傳。」

⑿此事詳見《左傳·哀公二年》:「吳洩庸如蔡納聘,而稍納師。

師畢人,眾知之。

蔡侯告大夫,殺公子駟以說。

哭而遷墓。

冬,蔡遷於州來。」

楊伯峻註:「蔡侯欲遷於吳,故與吳謀,因聘而納吳師。

諸大夫不欲遷者,蔡侯殺公子駟以向吳解說,於是無人敢阻止矣。」

(楊伯峻《春秋左傳注》第1618頁)⒀《孔子世家》說:「前昭公欺其臣遷州來,後將往,大夫懼變遷,公孫翩射殺昭公。」

《左傳·哀公四年》也記載此事:「春,蔡昭公將如吳。

諸大夫恐其又遷也,承公孫翩而射之,入於家人而卒。

以兩矢門之,眾莫敢進。

文之鍇(kǎi,凱)後至,曰:『如牆而進,而殺二人。

』鍇執宮而先,翩射之,中肘;鍇遂殺之。

放逐公孫辰而殺公孫姓、公孫盱(xū,須)。」

所以(日)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卷三十五引梁玉繩說:「此『利』字誤;《索隱》以利為賊名,妄。」

此處當為司馬遷筆誤。

⒁解過:贖錯,此處指推諉殺君之罪。

成侯四年,宋滅曹。

十年,齊田常弒其君簡公。

十三年,楚滅陳。

十九年,成侯卒,子聲侯產立。

聲侯十五年卒,子元侯立。

元侯六年卒,子侯齊立。

侯齊四年,楚惠王滅蔡,蔡侯齊亡1,蔡遂絕祀2。

後陳滅三十三年。

1亡:逃亡。

2絕祀:宗廟祭祀斷絕,象徵亡國。

伯邑考,其後不知所封。

武王發,其後為周,有本紀言1。

管叔鮮作亂誅死,無後。

周公旦,其後為魯,有世家言2。

蔡叔度,其後為蔡,有世家言3。

曹叔振鐸,其後為曹,有世家言4。

成叔武,其後無所見5。

霍叔處,其後晉獻公時滅霍6。

康叔封,其後為衛,有世家言7。

冉季載,其後世無所見8。

1本紀:指《周本紀》。

2世家:指《魯周公世家》。

3世家:即指本篇。

4世家:即指本篇。

5叔武封於成,又作「郕」。

《春秋》隱公五年,衛師入郕。

隱公十年,齊人鄭人入郕。

莊公八年,(魯)師及齊師圍郕,郕降於齊師。

文公十二年,郕伯來奔。

皆有傳。

但不知其國君名字、謚號及年代世系。

6前661年,晉獻公滅霍。

參見《十二諸侯年表》及《晉世家》。

7世家:指《衛康叔世家》。

8《國語·周語》中富辰在周襄王十七年(前636)曾提到冉季之國滅亡由於鄭姬。

可見前此其國已亡。

太史公曰:管蔡作亂,無足載者。

然周武王崩,成王少,天下既疑,賴同母一之弟成叔、冉季之屬十人為輔拂1,是以諸侯卒宗周2,故附之世家言。

1拂:通「弼」,輔佐。

2卒宗周:終於以周王朝為宗主。

曹叔振鐸者,周武王弟也。

武王已克殷紂,封叔振鐸於曹。

叔振鐸卒,子太伯脾立。

太伯卒,子仲君平立。

仲君平卒,子一宮伯侯立。

宮伯侯卒,子孝伯雲立。

孝伯雲卒,子夷伯喜立。

夷伯二十三年,周厲王奔於彘。

三十年卒,弟幽伯強立,幽伯九年,弟蘇殺幽伯代立,是為載伯。

戴伯元年,周宣王已立三歲。

三十年,載伯卒,子惠伯兕立。

惠伯二十五年,周幽王為犬戎所殺,因東徙,益卑,諸侯畔之1。

秦始列為諸侯。

三十六年,惠伯卒,子石甫立,其弟武殺之代立,是為繆公。

繆公三年卒,子桓公終生立。

1畔:通「叛」。

桓公三十五年,魯隱公立。

四十五年,魯弒其君隱公。

四十六年1,宋華父督弒其君殤公,及孔父。

五十五年,桓公卒,子莊公夕姑立。

莊公二十三年,齊桓公始霸2。

1四十六年:應為「四十七年」,參見《十二諸侯年表》。

2霸:通「伯」,做諸侯的盟主。

三十一年,莊公卒,子釐公夷立。

釐公九年卒,子昭公班立。

昭公六年,齊桓公敗蔡,遂至楚召陵。

九年,昭公卒,子共公襄立。

共公十六年,初,晉公子重耳其亡過曹1,曹君無禮,欲觀其駢脅2。

釐負羈諫3,不聽,私善於重耳4。

二十一年,晉文公重耳伐曹,虜共公以歸,令軍毋入釐負羈之宗族閭5。

或說晉文公曰6:「昔齊桓公會諸侯,復異姓7;今君囚曹君,滅同姓8,何以令於諸侯?」

晉乃復歸共公。

1事在共公十五年。

《十二諸侯年表》列此事於十六年,亦誤。

詳見楊伯峻考證(《春秋左傳注》第407頁)。

2駢脅:肋骨長得連成一塊。

3諫:勸止。

《國語·晉語四》詳載其諫辭如下:負羈言於曹伯曰:「夫晉公子在此,君之匹也,不亦禮焉?」

曹伯曰:「諸侯之亡公子其多矣,誰不過此!亡者皆無禮者也,余焉能盡禮焉!」對曰:「臣聞之:一愛一親明賢,政之干也。

禮賓矜窮,禮之宗也。

禮以紀政,國之常也。

失常不立,君所知也。

國君無親,以國為親。

先君叔振,出自文王,晉祖唐叔,出自武王,文、武之功,實建諸姬。

故二王之嗣,世不廢親。

今君棄之,不一愛一親也。

晉公子生十七年而亡,卿材三人從之,可謂賢矣,而君蔑之,是不明賢也。

謂晉公子之亡,不可不憐也。

比之賓客,不可不禮也。

失此二者,是不禮賓、不憐窮也。

守天下之聚,將施於宜。

宜而不施,聚必有闕。

玉帛酒食,猶糞土也,受糞土以毀三常,失位而闕聚,是之不難,無乃不可乎?君其圖之。」

公弗聽。

4善:友好。

事詳載《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如下:(重耳)及曹,曹共公聞其駢脅,欲觀其一裸一。

浴,薄而觀之。

釐負羈之妻曰:「吾觀晉公子從者,皆足以相國。

若以相,夫子必返其國,返其國,必得志於諸侯。

得志於諸侯,而誅無禮,曹其首也。

子盍蚤自貳焉!」乃饋盤飧,置璧焉。

公子受飧反璧。

5宗族閭:同族人聚居的里巷。

6說:勸說。

7指齊桓公於前659、658兩年中,,率諸侯把遭狄人破滅的衛國、邢國恢復起來。

齊國是姜姓,衛邢二國是姬姓。

詳見《左傳·僖公元年、二年》。

8晉曹二國均為姬姓,滅曹即是滅國姓之國。

二十五年,晉文公卒。

三十五年,共公卒,子文公壽立。

文公二十三年卒,子宣公強立。

宣公十七年卒,弟成公負芻立1。

1負芻殺宣公太子自立。

杜預《春秋左傳集解》認為負芻是宣公庶子,近是。

《左傳·成公十三年》詳載其事如下:曹宣公卒於師。

曹人使公子負芻守,使公子欣時逆曹伯之喪。

秋,負芻殺其太子而自立也。

諸侯乃請討之。

晉人以其役之勞,請俟他年。

冬,葬曹宣公。

既葬,子臧(公子欣時之字)將亡,國人皆將從之。

成公乃懼,告罪,且請焉。

乃反,而致其邑。

成公三年1,晉厲公伐曹,虜成公以歸2,已復釋之3。

五年,晉欒書、中行偃使程滑弒其君厲公。

二十三年,成公卒,子武公勝立。

武公二十六年,楚公子棄疾弒其君靈王代立。

二十七年,武公卒,子平公(頃)〔須〕立。

平公四年卒,子悼公午立。

是歲,宋、衛、陳、鄭皆火。

1成公三年:應為「成公二年」。

參見《十二諸侯年表》。

2《左傳·成公十五年》詳載其事如下:春,會於戚,討曹成公也。

執而歸諸京師。

……諸侯將見子臧於王而立之。

子臧辭曰:「《前志》有之曰:『聖達節,次守節,下失節。

』為君非吾節也。

雖不能聖,敢失守乎?」

遂逃,奔宋。

3曹成公被釋放在成公三年。

詳見《左傳·成公十六年》:曹人請於晉曰:「自我先君宣公即世,國人曰:『若之何?憂猶未弭。

』而又討我寡君,以亡曹國社稷之鎮公子,是大泯曹也。

先君無乃有罪手?若有罪,則君列諸會矣。

君唯不遺德、刑,以伯諸侯,豈獨遺諸敝邑?敢私布之。」

……曹人復請於晉。

晉侯謂子臧:「反,吾歸而君。」

子臧反,曹伯歸。

子臧盡致其邑與卿而不出。

悼公八年,宋景公立。

九年,悼公朝於宋,宋囚之;曹立其弟野,是為聲公1。

悼公死於宋,歸葬。

聲公五年,平公弟通弒聲公代立,是為隱公2。

隱公四年,聲公弟露弒隱公代立,是為靖公。

靖公四年卒,子伯陽立。

1聲公:《十二諸侯年表》作「襄公」,恐非。

《集解》引除廣曰:「一作『聲』」。

2《世本》及《春秋》作悼伯卒,弟露立,謚靖公,無聲公、隱公記載。

《索隱》認為是二書失載,司馬遷不誤。

近是。

伯陽三年,國人有夢眾君子立於社宮1,謀欲亡曹;曹叔振鐸止之,請待公孫強,許之。

旦,求之曹,無此人。

夢者戒其子曰:「我亡,爾聞公孫強為政2,必去曹,無離曹禍3。」

及伯陽即位,好田弋之事4。

六年,曹野人公孫強亦好田弋5,獲白雁而獻之,且言田弋之說,因訪政事6。

伯陽大說之7,有一寵一,使為司城聽政8。

夢者之子乃亡去。

1社宮:諸侯祭祀地神之處。

2為政:主持政事。

3離:通「罹」,遭到。

4田弋:射獵。

5野人:農夫。

6訪:商問。

7說:同「悅」。

8聽政:處理政事。

公孫強言霸說於曹伯1。

十四年,曹伯從之,乃背晉干宋2。

宋景公伐之,晉人不救。

十五年,宋滅曹,執曹伯陽及公孫強以歸而殺之3。

曹遂絕其祀。

1霸說:成就霸業的主張。

2背晉干宋:背叛晉國,干犯宋國。

3《左傳·哀公八年》載此事曲折如下:春,宋公伐曹將還,褚師子肥殿。

曹人詬之,不行。

師待之。

公聞之,怒,命反之,遂滅曹,執曹伯陽及司城強以歸殺之。

太史公曰:余尋曹共公之不用僖負羈1,乃乘軒者三百人2,知唯德之不建。

及振鐸之夢,豈不欲引曹之祀者哉3?如公孫強不修厥政4,叔鐸之祀忽諸5。

1尋:探究。

2乘軒者三百人:據《晉世家》載「美一女乘軒者三百人」,可知這裡指美一女乘軒,極言曹共公之奢侈荒一婬一生活。

軒,供大夫以上所乘坐的一種前頂較高而有帷幕的車子。

3引:延長。

4如:奈,無奈的簡說法。

厥:其。

5忽:滅絕。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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