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白話文
報任安書
支菊生譯注
【說明】
本篇是司馬遷寫給其友人任安的一封回信。
任安,字少卿,曾任益州刺史、北軍使者護軍等職,本書卷一百四《田叔列傳》中附有褚先生補記的《任安傳》。
司馬遷因李陵之禍處以宮刑,出獄後任中書令,表面上是皇帝近臣,實則近於宦官,為士大夫所輕賤。
任安此時曾寫信給他,希望他能「推賢進士」。
司馬遷由於自己的遭遇和處境,感到很為難,所以一直未能覆信。
後任安因罪下獄,被判死刑,司馬遷才給他寫了這封回信。
關於此信的寫作年代,一說是在漢武帝征和二年(前91),另一說是在漢武帝太始四年(前93)。
司馬遷在此信中以無比激憤的心情,向朋友、也是向世人訴說了自己因李陵之禍所受的奇恥大辱,傾吐了內心鬱積已久的痛苦與憤懣,大膽揭露了朝廷大臣的自私,甚至還不加掩飾地流露了對漢武帝是非不辨、刻薄毖恩的不滿。
信中還委婉述說了他受刑後「隱忍苟活」的一片苦衷。
為了完成《史記》的著述,司馬遷所忍受的屈辱和恥笑,絕非常人所能想像。
但他有一條非常堅定的信念,死要死得有價值,要「重於泰山」,所以,不完成《史記》的寫作,絕不能輕易去死,即使一時被人誤解也在所不惜。
就是這樣的信念支持他在「腸一日而九回」的痛苦掙扎中頑強地活了下來,忍辱負重,堅忍不拔,終於實現了他的夙願,完成了他的大業。
今天我們讀著這部不朽的巨著,遙想司馬遷當年寫作時的艱辛與堅毅,怎能不對他的崇高一精一神無比敬佩呢!
本篇不僅對我們研究司馬遷的思想以及《史記》的寫作動機和完成過程有極其重要的價值,並且在文學史上是不可多得的散文傑作,古人早就把它視為天下奇文,可與《離騷》媲美。
此文之奇,首先表現為氣勢的磅礡。
作者長久鬱積心中的悲憤,借此文噴薄而出,有如長江大河,一瀉千里,其氣勢之壯闊,令人驚歎。
此文之奇,更在於他的縱橫開闔、起伏迭巖。
作者是坦率的,但內心的矛盾與痛苦又是極其複雜的,他無意矯飾,但三言兩語又無法說清,所以他就一一地如實道來。
時而慷慨激昂,時而如泣如訴;時而旁徵博引,時而欲言又止。
曲折反覆,一波三折,充分表現出筆力的雄健。
此外,行文的流暢,語言的生動,駢句、散句自然錯落,排句、疊句時有穿插,使本篇在散文形式上也具有獨具一格的藝術魅力。
本文原載《漢書·司馬遷傳》,後又收入《文選》,兩書文字略有出入。
這裡以《漢書》所載為底本,以《文選》參校。
【譯文】
太史公、像牛馬一般的僕役、司馬遷再拜說:
少卿足下:前時,蒙您屈尊給我寫信,教導我待人接物要謹慎,應把推薦賢士當作自己的責任。
情意那樣誠懇,好像抱怨我沒有遵從您的教誨,而是追隨了世俗之人的意見。
我是不敢這樣做的。
我雖然才能庸劣,也曾從旁聽說過有德之人留傳下來的風尚。
只是自己以為身一體殘缺處於污穢恥辱的境地,行動就要受指責,想做有益之事反而招來損害,因此只能獨自愁悶,沒有誰可以去訴說。
諺語說:「為誰去做事?誰來聽從你!」鍾子期死後,俞伯牙終身不再彈琴,為什麼呢?士人要為他的知己效力,女子要為喜一愛一她的人梳妝美容。
像我這樣的人,即使自己懷有的才能像隨侯珠及卞和玉那樣寶貴,品行像許由和伯夷那樣高尚,終究不能再以此為榮,恰恰只能被人恥笑而自取污辱罷了。
您的信本應早日回復,正趕上隨從皇上東巡歸來,又忙於一些瑣事,與您見面的機會較少,匆匆忙忙沒有半點空閒,能夠盡情陳述自己的心意。
如今您遭到無法預料之罪,再過一個月,一逼一十近冬末,我又迫於跟隨皇上到雍地去,恐怕突然之間就會發生不可避免的事,那樣我最終也就不可能向您抒發我的憤懣之情了,那麼您的魂魄也會抱恨無窮的。
請允許我把淺陋的意見略加陳述,時隔很久沒有回信,望您不要責怪。
我聽說,修身是智慧的集中體現;一愛一人和助人是仁的發端;要得到什麼和付出什麼是義的標誌;有恥辱之心是勇敢的先決條件;樹立名譽是行為的最終目標。
士人有了這五個方面,然後才可以立身於世並進入君子的行列。
所以禍沒有比貪慾私利更慘的,悲沒有比刺傷心靈更痛苦的,行為沒有比污辱祖先更醜的,恥辱沒有比宮刑更大的。
受刑之後得到餘生的人,無法和別人相比,並非一代如此,由來已久了。
從前衛靈公和宦官雍渠同乘一輛車,孔子見到後就到陳國去了;商鞅依靠宦官景監的引見得到重用,趙良感到寒心;趙談陪文帝乘車,袁絲臉色都變了。
自古以來就以宦官為恥辱。
那些才能平庸的人,事情只要涉及到宦官,就沒有不感到喪氣的,何況是那些志氣昂揚的人呢?如今朝廷雖然缺乏人才,可怎麼能讓一個受了宮刑的人來舉薦天下的豪傑呢!我仰仗先人留下的事業,才能在皇帝左右為官達二十多年。
所以常自思自想,往高處說,不能盡心報效誠信,也沒有因出奇的謀略和特殊的能力受到讚譽,取得賢君的信任;其次又不能為皇帝拾取遺漏彌補缺陷,也不能招納舉薦賢能之人,並讓山野中的隱士顯露才能;對外又不能參加軍隊,攻城野戰,有斬殺敵將奪取敵人軍旗的功勞;往低處說,不能以日積月累的辛勞,取得高官厚祿,使親族朋友都感到榮耀。
這四者沒有一件如願以償,只好勉強求合以博得皇上的喜歡,不會有特別表現,我的情況從這裡也就可以看出來了。
從前我也曾置身下大夫的行列,在外朝陪著別人發表些微不足道的意見,沒有借這個時機根據朝廷法度竭盡自己的才思,如今已經身一體殘缺成了從事掃除的差役,處在卑賤的地位,還想要昂首楊眉,評論是非,那不是輕慢朝廷羞辱當今的士人嗎!唉!唉!像我這樣的人還有什麼可說的呢!
況且事情的前因後果是不容易說清的。
我年少時以不受約束的高才自負,長大後沒有得到鄉里的讚譽,幸而皇上由於我父親的緣故,使我能夠貢獻淺薄的才能,出入於宮禁之中。
我以為戴著盆還怎麼能去望天呢,所以斷絕了與朋友的交往,忘記了家庭的事情,日夜都想竭盡自己並不很高的能力,專心致志盡力於職守,以便能夠討好皇上,然而事情竟會大錯特錯,而不是所想像的那樣。
我和李陵都在宮廷內做官,平時並沒有什麼交情,彼此志趣不同,不曾在一起喝過一杯酒,在一起盡情交一歡。
然而我觀察他的為人,是能自守節一操一的奇士,侍奉雙親講孝道,和士人交往重誠信,在錢財面前廉潔,收取和給予都以義為準則,對有差別的事肯於退讓,對人謙恭,甘居人後,時常想奮不顧身為國家的急難而犧牲自己,從他平素的言行表現來看,我認為他有國士的風度。
作為臣子雖經歷萬般危險也不為自己的生命考慮,只想到解救公家之危難,這已是很出奇了。
如今所做的事稍有不當,那些只顧保全自己和妻兒的大臣,接著就把他的失誤盡情誇大,我確實內心裡感到痛苦。
況且李陵率領步兵不滿五千,深入戰場踏上匈奴的住地,在虎口中投下誘餌,對強悍的匈奴勇敢地挑戰,迎著億萬敵軍與單于連續作戰十多天,所殺的敵人超過了自己的軍隊的人數,敵人顧不上救援死傷士兵,匈奴的君王都震驚恐怖,於是才把左右賢王的兵馬全都調來,發動會拉弓射箭的人,全國的軍隊共同圍攻李陵,李陵轉戰千里,箭用光了,路走絕了,救兵不到,士兵死傷的堆積如山,然而李陵一喊慰勞軍隊,士兵沒有不奮起的,個個涕淚橫流,滿臉是血,吞下眼淚,再拉開空弓,冒著刀箭,向北爭著和敵人拚死。
李陵還沒有覆沒的時候,曾有使者來報告戰況,漢朝的公卿王侯都舉杯向皇上祝賀。
過了幾天,李陵兵敗的奏章知道後,皇上為此吃飯不香,上朝不樂,大臣憂慮恐懼,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私下沒有考慮自己的卑賤,看到皇上的悲慼哀傷,真心想獻上自己的懇切忠誠,認為李陵平時與軍官們在一起,甘美的食物自己不吃,分東西自己少要,能使人們拚死為他效力,雖是古代名將,也不能超過他。
李陵雖然兵敗陷身匈奴,看他的心意,將要等到合適的時機報效漢朝。
事情已經無可奈何,他消滅了那麼多敵軍,這戰功也足能顯示給天下了。
我心中想陳述這個看法但沒有機會,恰好皇上召見問話,我就按這個意思闡述李陵的戰功,想用這番話寬慰皇上的心胸,堵塞怨恨李陵的人所說的壞話;沒能完全說明,皇上不理解,認為我是有意中傷貳師將軍李廣利,並為李陵遊說,於是就把我交付法庭,誠懇的忠心終於不能自己一一陳述。
因此被定為欺騙皇上之罪,最後皇上同意獄吏的判決。
我家中貧窮,財物不夠用來贖罪,朋友沒人相救,皇上左右的近臣,也沒有誰向皇帝說句話,自身並非木石,卻要與法吏在一起,被囚禁在監獄之中,誰是可以聽我訴說的人呢!這正是少卿親眼所見,我的所作所為,難道不是這樣嗎?李陵既已投降匈奴,敗壞了他家的名聲,而我又受刑住進蠶室,更加被天下人嘲笑,悲痛啊悲痛啊!事情是不容易一一地講給俗人聽的。
我的先輩並沒有立下什麼功勞,可以得到皇上賜給的剖符和丹書鐵券,掌管史籍和天文曆法,類似於占卜祭祀之官,本來就是給皇上戲耍的,像畜養倡優一樣,是世俗之人看不起的職業。
如果我依法被處死,也就像九牛失去一根一毛一,同死個螻蛄或螞蟻有什麼兩樣?世人也不會把我和那些死於氣節的人相提並論,只不過認為你智慮窮盡,罪惡已極,不能自己贖免,終於走上死路罷了。
為什麼呢?就是平日自己的工作和職業造成的。
人本來都有一死,有人死得比泰山還重,有人死得比鴻一毛一還輕,為什麼去死是不一樣的。
最重要的是不能使祖先受辱,其次是不使自身受辱,其次是不使臉面受辱,其次是不讓別人用文辭和教令來羞辱,再次是身一體被捆一綁受辱,再次是換上囚服受辱,再次是披枷帶索被刑杖拷打受辱,再次是剃光頭髮、頸戴鐵圈受辱,再次是毀傷肌膚、砍斷肢一體受辱,最下等的是宮刑,受辱到頂點了。
古書上說:「刑罰不用在大夫身上。」
這就是說士大夫在氣節方面不能不進行磨礪。
猛虎在深山裡,百獸都震驚恐懼,等它到了陷阱或獸籠裡,就得搖著尾巴乞求食物,這是由於長期用威力制約,逐漸取得的結果。
因此,即使有個在地上劃出的監牢,士人也絕對不能進去;有個用木頭削成的獄吏審判你,也不能去質對。
受刑之前就決計自一殺,這才是鮮明的態度。
如今捆一綁手腳,戴上枷索,暴露肌膚,受到鞭打,囚禁在監獄之中。
在這時候,看到獄吏就要叩頭觸地,看到獄吏就嚇得不敢出氣。
為什麼呢?這是長期用威力制約造成的情勢。
等已經到了這種地步,還說不受辱的人,不過是所謂的厚臉皮罷了,還有什麼值得尊重的呢!況且西伯(周文王)是諸侯之長,曾被拘禁在牖(yǒu,有)裡;李斯是丞相,也受遍了五種刑罰;韓信已是諸侯王,卻在陳地被戴上刑具;彭越、張敖已南面稱王,結果都下獄定罪;絳侯周勃誅殺了呂氏家族,權力超過了春秋時的五霸,後來也被囚禁在待罪之室;魏其(jī,基)侯是大將軍,最後也穿上了囚衣,戴上了刑具;季布做了朱家的家奴;灌夫被關押在居室受辱。
這些人都已身居王侯將相,名聲傳到了鄰國,等犯了罪受到法令制裁,不能下決心自一殺,在監獄裡,古今都一樣,他怎能不受辱呢!從這些情況來說,勇敢和怯懦,是權力地位不同造成的;堅強和軟弱,是由所處的形勢決定的。
這是很清楚的,有什麼值得奇怪的呢?況且一個人如果不能在受刑之前早點自一殺,就已經逐漸衰頹了;到了鞭打受刑的時候,才能到以自一殺殉節,那不是太晚了嗎?古人所以要慎重對待對士大夫的用刑,大概就是這個原因吧!
人之常情沒有不貪戀生存、厭惡死亡的,沒有不顧念父母妻兒的。
至於那些為義理所激勵的人並不如此,那是由不得已的形勢造成的。
如今我不幸,早年喪失父母,沒有兄弟相親,孤獨一人在世,少卿您看我對妻兒們該如何呢?況且勇敢的人不必以死殉節,怯懦的人只要仰慕節義,什麼情況下不能勉勵自己呢!我雖然怯懦,想苟且偷生,但也還懂得偷生與赴死的界限,何至於自甘陷身牢獄之中去受辱呢!奴隸婢妾還能去自一殺,何況我這種處於不得已境地的人呢!我之所以要克制忍耐、苟且偷生,囚禁在污穢的監獄之中也在所不辭,是以心中還有末了之事為恨,以身死之後文章不能留傳後世為恥呀!
古時候雖富貴而名聲卻泯滅不傳的人,是無法都記載下來的,只有卓越不凡的特殊人物能夠名揚後世。
周文王被拘禁後推演出《周易》的六十四卦;孔子受困回來後開始作《春秋》;屈原被放逐後,才創作了《離騷》;左丘明失明後,才有《國語》的寫作;孫子被砍斷雙腳,編撰出《兵法》著作;呂不韋貶官遷徙到蜀地,世上傳出了《呂氏春秋》;韓非被秦國囚禁,寫出了《說(shui,稅)難》、《孤憤》等文章;《詩經》的三百篇詩,大都是聖賢為抒發憂憤而創作出來的。
這些人都是心中憂鬱苦悶,不能實現他的理想,所以才記述以往的史事,想讓後來的人看到並瞭解自己的心意。
至於左丘明失去雙目,孫子砍斷雙腳,終於不可能被任用,便退而著書立說,以此來舒散他們的憤慨,想讓文章流傳後世以表現自己的志向。
我私下裡不自量力,近年來,投身在無用的文辭之中,收集天下散失的史籍與傳聞,考證前代人物的事跡,考察他們成敗興衰的道理,上自黃帝軒轅,下至當今,寫成了十表、本紀十二篇、書八章、世家三十篇、列傳七十篇,共計一百三十篇。
也是想借此探究天道與人事的關係,貫通從古到今的歷史發展變化,完成有獨特見解、自成體系的著作。
草稿尚未完成,正好遭到這場災禍,我痛惜此書沒有完成,因此受到最殘酷的刑罰也沒有露出怨怒之色。
我確實是想著成此書,把它珍藏在名山,把它傳給志同道合的人,讓它在通都大邑之間流傳。
那麼,我就可以償還從前受辱所欠的債了,即使受到再多的侮辱,難道會後悔嗎!然而我這番苦心只能對智者講,很難對俗人說呀!
況且在背著惡名的情況下不容易處世,處在被鄙視的地位會招來更多的誹謗。
我由於發表議論遭受了這場災禍,深為家鄉的人恥笑,污辱了祖先,又有什麼臉面再去謁拜父母的墳墓呢!即使再經歷一百代,恥辱只會越來越深啊!因此,愁腸每天都反覆回轉,在家裡就恍恍忽忽若有所失,外出就不知道要到哪裡去。
每當想到這種恥辱,沒有不汗流浹背沾濕衣裳的。
自己簡直就是個宦官,還怎能自行隱退,藏身到深山巖一穴一之中呢?所以只得暫且隨世俗浮沉,在時勢中周旋,以此來抒發內心的狂亂迷惑。
如今少卿卻教誨我要推薦賢士,豈不是和我內心的苦衷相違背嗎?現在即使想粉飾自己,用美妙的言辭寬慰自己,對俗人毫無用處,也不會被信任,只是自討羞辱罷了。
總之,到了死的那天,然後是非才能論定。
信中不能把意思寫盡,只能簡略陳述淺陋之見。
特此再拜。
【原文】【註解】
太史公牛馬走司馬遷1,再拜言。
少卿足下2:曩者辱賜書3,教以慎於接物4,推賢進士為務5。
意氣勤勤懇懇6,若望僕不相師用7,而流俗人之言8。
僕非敢如是也。
雖罷駑9,亦側聞長者遺風矣十。
顧自以為身殘處穢(11),動而見尤(12),欲益反損,是以抑鬱而無誰語(13)。
諺曰:「誰為為之(14)?孰令聽之!」蓋鍾子期死,伯牙終身不復鼓琴(15)。
何則?士為知己者用,女為說己者容(16)。
若僕,大質已虧缺矣(17),雖才懷隨和(18),行若由夷(19),終不可以為榮,適足以發笑而自點耳(20)。
書辭宜答,會東從上來(21),又迫賤事,相見日淺,卒卒無須臾之間(22),得竭指意(23)。
今少卿抱不測之罪,涉旬月(24),迫季冬(25),僕又薄從上上雍(26),恐卒然不可諱(27)。
是僕終已不得舒憤懣以曉左右(28),則長逝者魂魄私恨無窮(29)。
請略陳固陋(30)。
闕然久不報(31),幸勿過(32)。
1太史公:這裡指作者自己。
牛馬走:像牛馬一樣奔走的僕役。
按,古代書信常在開頭先列具寫信人的官職姓名。
《漢書》刪去了這句和下句「再拜言」共十二字的開頭,此據《文選》補入。
2足下:古代對人的敬稱。
3曩(nǎng,nang):從前。
4接物:待人接物。
5務:事,任務。
6勤勤懇懇:誠懇的樣子。
7望:怨。
相師用:傚法他人的意見行一事。
8流:這裡有順從、追隨的意思。
按,以上兩句,《文選》作「若望僕不相師,而用流俗人之言。」
9罷(pi,皮):通「疲」。
駑(nu,奴):劣馬。
罷駑:這裡比喻才能庸劣。
十側聞:在一旁聽到。
這是自謙之詞。
(11)顧:只是。
身殘:指受了宮刑。
處穢:處在污穢可恥的境地,指形同宦官。
(12)尤:罪過。
這裡是指責的意思。
(13)這句《文選》作「是以獨鬱悒而誰與語」。
(14)誰為(wei,未)為(wei,圍)之:給誰做事。
(15)鍾子期、伯牙,都是春秋楚人。
伯牙善彈琴,鍾子期最能欣賞、理解伯牙的琴音。
後來鍾子期死了,伯牙認為已無知音,便毀琴,從此不再彈琴。
(16)說(yue,月):同「悅」。
按,以上兩句,《漢書》作「士為知己用,女為說己容」,此從《文選》。
(17)大質:身一體。
(18)隨和:指隨侯之珠與和氏之璧,是春秋時期著名的寶物。
隨侯之珠,傳說春秋隨國國君曾救活了一條受了傷的大蛇,後來大蛇銜來一顆明珠報答他,因稱隨侯之珠;和氏之璧,見本書卷八十一《廉頗藺相如列傳》注。
(19)由夷:指許由和伯夷,兩人都是被人稱頌的品德高尚的人。
許由,堯時的高士,相傳堯想把天下讓給他,他不接受,其事參見《莊子·逍遙游》;伯夷,商孤竹君之子,周滅商後,與其弟叔齊恥食周粟,餓死首陽山。
見本書卷六十一《伯夷列傳》。
(20)點:污辱。
(21)會:正趕上。
上:皇上。
(22)卒(cu,促)卒:急急忙忙的樣子。
卒,通「猝」。
須臾(yu,於):片刻。
間(jian,件):空閒。
(23)指意:心意。
指,同「旨」。
(24)旬月:滿一個月。
(25)季冬:冬季的最末一個月,即陰曆十二月。
漢朝法律規定,每年十二月處決罪犯,所以這句的意思是說,快到處決罪犯的時候了。
(26)薄:迫近。
雍:地名。
(27)不可諱:死的委婉說法。
(28)左右:原意是左右侍奉的人。
這裡是古代書信中常用的謙詞,不直稱對方,以表尊敬。
(29)長逝者:指任安。
(30)固陋:褊狹淺陋的見解。
(31)闕然:相隔很久。
(32)過:責怪。
僕聞之:修身者,智之府也1;一愛一施者,仁之端也;取予者,義之符也2;恥辱者,勇之決也;立名者,行之極也。
士有此五者,然後可以托於世3,列於君子之林矣。
故禍莫憯於欲利4,悲莫痛於傷心,行莫丑於辱先,詬莫大於宮刑5。
刑餘之人6,無所比數,非一世也7,所從來遠矣。
昔衛靈公與雍渠同載,孔子適陳8;商鞅因景監見,趙良寒心9;同子參乘8,爰絲變色十:自古而恥之。
夫中材之人,事關於宦豎(11),莫不傷氣,況慷慨之士乎(12)?如今朝廷雖乏人,奈何令刀鋸之餘薦天下豪俊哉!
1府:財物集中之處。
按,《文選》府作「符」。
2符:憑證,標誌。
《文選》符作「表」。
3托:托身,立身。
4憯(cǎn,慘):通「慘」。
5詬:恥辱。
6刑餘之人:受刑後得到餘生的人。
特指受過宮刑的人,或雖非受刑而被Yan割的人。
7這句《漢書》原作「非一也」,此據《文選》增「世」字。
8「昔衛靈公」兩句:據本書卷四十七《孔子世家》載,孔子在衛國時,有一次衛靈公與夫人南子同車出遊,讓宦官雍渠同車陪侍,讓孔子乘後面的一輛車跟隨,招搖餅市,孔子認為是一種恥辱,於是就離開衛國,到曹國去了。
這裡說去衛適陳,所記不同。
適,到……去。
9「商鞅」兩句:據本書卷六十八《商君列傳》載,秦國賢者趙良認為,商鞅是通過宦官景監的推薦才見到秦孝公並被重用的,一開始名聲就不好。
所以這裡說「趙良寒心」。
十「同子」兩句:據本書卷一百一《袁盎晁錯列傳》載,漢文帝乘車外出,讓宦官趙同在車中陪侍,袁盎伏一在車前直言諫阻,文帝只好讓趙同下車。
趙同,原名談,司馬遷為避其父的名諱,所以稱其為趙同或同子;爰絲,即袁絲,袁盎字絲,袁,《漢書》作「爰」。
(11)宦豎:對宦官的賤稱。
豎,古代對卑賤者的蔑稱。
(12)慷慨:同「慷慨」。
僕賴先人緒業1,得侍罪輦轂下2,二十餘年矣。
所以自惟:上之,不能納忠效信,有奇策才力之譽,自結明主;次之,又不能拾遺補闕3,招賢進能,顯巖一穴一之士4;外之,不能備行伍5,攻城野戰,有斬將搴旗之功6;下之,不能累日積勞,取尊官厚祿,以為宗族交遊光一寵一7。
四者無一遂8,苟合取容9,無所短長之效十,可見於此矣。
向者僕亦嘗廁下大夫之列(11),陪外廷末議(12),不以此時引維綱(13),盡思慮,今已虧形為掃除之隸(14),在闒茸之中(15),乃欲卬首信眉(16),論列是非,不亦輕朝廷羞當世之士邪!嗟乎,嗟乎!如僕尚何言哉!
1緒業:遺業。
2侍罪:做官的謙詞。
輦(niǎn,捻)轂(gǔ,古)下:代指京城。
輦,皇帝乘坐的車;轂,車輪中心插一入車軸的圓木,常代指車輪。
3拾遺補闕:指幫助皇帝彌補失誤。
闕,通「缺」。
4巖一穴一之士:指隱居山野的賢士。
5備:充任,充數。
行伍:軍隊。
6搴(qiān,千):拔取。
7交遊:指朋友。
8遂:成就。
9苟合取容:苟且求合以得到別人的容納。
十短長之效:特別的表現。
短長,或小或大,或劣或優;效,效驗,貢獻。
(11)廁:夾雜,處於,謙詞。
下大夫:按周代官制,太史屬下大夫這一級別,作者這裡也是用為謙詞。
(12)外廷:即外朝。
漢代把官員分為外朝與中朝,外朝是丞相以下的正規行政官員。
國家疑難大事由外朝官員討論。
末:微末。
(13)維綱:指國家的重要法令。
(14)虧形:形體殘缺。
掃除之隸:喻地位卑下如役隸。
(15)闒(ta,踏)茸:卑賤。
(16)卬:通「昂」。
信(shēn,申):通「伸」。
且事本末未易明也。
僕少負不羈之才1,長無鄉曲之譽2。
主上幸以先人之故,使得奉薄技,出入周衛之中3。
僕以為戴盆何以望天4,故絕賓客之知,忘室家之業,日夜思竭其不肖之才力,務一心營職,以求親媚於主上。
而事乃有大謬不然者。
夫僕與李陵,俱居門下5,素非相善也。
趣捨異路6,未嘗銜杯酒接慇勤之歡。
然僕觀其為人自奇士,事親孝,與士信,臨財廉,取予義,分別有讓7,恭儉下人8。
常思奮不顧身,以殉國家之急9。
其素所畜積也十,僕以為有國士之風。
夫人臣出萬死不顧一生之計,赴公家之難,斯已奇矣。
今舉事一不當,而全軀保妻子之臣,隨而媒孽其短(11),僕誠私心痛之。
且李陵提步卒不滿五千(12),深踐戎馬之地(13),足歷王庭(14),垂餌虎口,橫挑強胡。
卬億萬之師(15),與單于連戰十餘日,所殺過當(16),虜救死扶傷不給(17)。
旃裘之君長鹹震怖(18),乃悉征左右賢王(19),舉引弓之民,一國共攻而圍之。
轉斗千里,矢盡道窮,救兵不至,士卒死傷如積。
然陵一呼勞軍,士無不起躬流涕(20),沬血飲泣(21),張空弮(22),冒白刃,北首爭死敵(23)。
陵未沒時,使有來報,漢公卿王侯皆奉觴上壽(24)。
後數日陵敗,書聞,主上為之食不甘味,聽朝不怡(25)。
大臣憂懼,不知所出。
僕竊不自料其卑賤,見主上慘淒怛悼(26),誠欲效其款款之愚(27)。
以為李陵素與士大夫絕甘分少(28),能得人之死力,雖古名將不過也。
身雖陷敗,彼觀其意(29),且欲得其當而報漢。
事已無可奈何,其所摧敗,功亦足以暴於天下(30)。
僕懷欲陳之,而未有路。
適會召問,即以此指,推言陵功(31)。
欲以廣主上之意,塞睚眥之辭(32)。
未能盡明,明主不深曉,以為僕沮貳師(33),而為李陵遊說。
遂下於理(34)。
拳拳之忠終不能自列(35),因為誣上,卒從吏議(36)。
家貧,財路不足以自贖(37)。
交遊莫救,左右親近不為一言(38)。
身非木石,獨與法吏為伍,深幽囹圉之中(39),誰可告愬者(40)!此正少卿所親見,僕行一事豈不然邪?李陵既生降,隤其家聲(41),而僕又茸以蠶室(42),重為天下觀笑。
悲夫,悲夫!事未易一二為俗人言也(43)。
1負:仗恃。
不羈(jī,機)之才:不受拘束的高遠之才。
2鄉曲:鄉里。
3周衛:指防衛周密的宮禁。
4戴盆望天,比喻二者不可得兼。
這裡作者以喻自己忙於職守,無暇他顧。
5門下:指可以出入宮門的官。
李陵曾任侍中,司馬遷當時任太史令,都是宮內之官。
李陵事跡見本書卷一百九《李將軍列傳》。
6趣(qū,屈)捨:進取或退止。
趣,同「趨」。
7分別有讓:指對有差別的事物肯於退讓。
8下人:居於人下,甘居人後。
9徇:通「殉」。
十素所蓄積:指平素各種表現中所包一皮一皮含的相同的氣度。
(11)媒孽(nie,聶):釀酒的酒麴。
這裡引申為擴大,誇大。
(12)提:率領。
(13)戎馬之地:指戰場。
或解「戎馬」為代指匈奴。
(14)王庭:匈奴王的住地。
(15)卬:這裡有昂首面對、昂首迎敵的意思。
(16)當:相當,相等。
「過當」指超過了和自己軍隊相等的數量。
(17)不給(jǐ,己):供一應不上,顧不上。
(18)旃(zhān,沾)裘:獸一毛一制做的皮衣,這裡代指匈奴。
旃,通「氈」。
(19)左右賢王:匈奴的最高官位。
(20)起躬:起身。
(21)沬(hui,匯)血:用血洗臉,指血流滿面。
沬,洗臉。
(22)弮(quān,圈):一弩一弓。
(23)北首:面向北。
死敵:與敵人拚死。
(24)奉觴(shāng,傷)上壽:捧著酒杯向皇上祝賀。
觴,酒器。
(25)聽朝:上朝聽政。
(26)怛(da,達):痛苦。
(27)款款之愚:誠懇的忠心。
(28)絕甘分少:好吃的東西自己不要,分財物時自己要最少的。
(29)彼觀其意:即「觀彼其意」。
(30)暴(pu,瀑):顯露。
(31)推言:闡述。
(32)睚(ya,牙)眥(zi,自):怒目而視。
(33)沮:敗壞,中傷。
貳師:指貳師將軍李廣利。
李廣利是武帝一寵一妃李夫人之兄,武帝為提拔他,派他征匈奴,李陵協助。
李陵被圍,李廣利坐視不救。
司馬遷替李陵說話,所以武帝認為他有意中傷貳師將軍。
(34)理:即大理,古代的司法官。
(35)拳拳:忠誠恭謹的樣子。
列:陳述,羅列。
(36)卒從吏議:指武帝最後同意法吏的判決。
(37)漢朝規定,被判刑的罪犯可以用財物贖罪。
財賂,財貨。
(38)左右親近:指皇帝身邊的近臣。
(39)幽:囚禁。
囹(ling,玲)圉(yǔ,雨):監獄。
(40)告愬(su,素):訴說。
愬,同「訴」。
(41)隤(tui,頹):毀壞,敗壞。
(42)茸(rǒng,冗):推入。
蠶室:養蠶的房屋。
這裡指受了宮刑的人居住的房屋,因受宮刑後不可受風寒,要住進像蠶室那樣溫暖密封的房屋,因而叫做蠶室。
(43)一二:逐一。
僕之先人,非有剖符丹書之功1,文史星歷2,近乎卜祝之間3,固主上所戲一弄,倡優畜之4,流俗之所輕也。
假令仆伏法受誅,若九牛亡一一毛一,與螻蟻何異5?而世又不與能死節者比,特以為智窮罪極,不能自免,卒就死耳。
何也?素所自樹立使然6。
人固有一死,死,有重於泰山7,或輕於鴻一毛一,用之所趨異也8。
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9,其次不辱辭令;其次詘體受辱十,其次易服受辱(11),其次關木索、被箠楚受辱(12),其次剔一毛一發、嬰金鐵受辱(13),其次毀肌膚、斷支體受辱(14),最下腐刑極矣(15)!傳曰:「刑不上大夫(16)。」
此言士節不可不厲也(17)。
猛虎處深山,百獸震恐,及其在阱檻之中(18),搖尾而求食,積威約之漸也(19)。
故士有畫地為牢,勢不入;削木為吏,議不對,定計於鮮也(20)。
今交手足,受木索,暴肌膚,受榜箠(21),幽於圜牆之中(22)。
當此之時,見獄吏則頭槍地(23),視徒隸則心惕息(24)。
何者?積威約之勢也。
及已至此,言不辱者,所謂強顏耳(25),曷足貴乎!且西伯(26),伯也(27),拘牖里(28);李斯,相也,具五刑(29);淮陰,王也,受械於陳(30);彭越、張敖,南向稱孤,系獄具罪(31);絳侯誅諸呂(32),權傾五伯(33),囚於請室(34);魏其,大將也,衣赭、關三木(35);季布為朱家鉗奴(36);灌夫受辱居室(37)。
此人皆身至王侯將相,聲聞鄰國,及罪至罔加(38),不能引決自財(39),在塵埃之中(40),古今一體,安在其不辱也!此言之,勇怯,勢也;強弱,形也。
審矣(41),曷足怪乎?且人不能蚤自財繩墨之外(42),已稍陵夷(43),至於鞭箠之間,乃欲引節,斯不亦遠乎!迸人所以重施刑於大夫者,殆為此也。
1剖符:漢代皇帝給功臣的一種憑信。
符,竹製,上寫永不改變爵位的誓言,剖分為二,皇帝與功臣各存其一。
丹書:即丹書鐵券,鐵製的券契,用硃砂書寫誓詞,故稱丹書。
得剖符丹書的功臣,子孫有罪可以赦免。
2文史星歷:史籍和天文曆法,這些都是太史令掌管的事務。
3卜祝:負責占卜和祭祀的官職。
4倡優:樂人和戲人,是古代被人輕賤的下等人。
5螻蟻:螻蛄和螞蟻,泛指微小的生物。
6所自樹立:自己用來立身的。
指工作和職位。
7死,有重於泰山:《文選》作「或重於泰山」。
8用之所趨:意思是為什麼去死。
用,因;之,代死。
9理色:臉面。
理,紋理;色,臉色。
或解為道理和臉面。
十詘(qū,屈)體:指身一體被捆一綁。
詘,同「屈」。
(11)易服:指換上罪人的衣服。
(12)關木索:戴上枷索。
關,指戴上;木,指枷;索,繩索。
箠(chui,垂)楚:木杖和荊杖,都是刑具。
(13)剔一毛一發:把頭髮剃光,即所謂髡(kūn,昆)刑。
剔,通「剃」。
嬰金鐵:指頸上套著鐵圈,即所謂鉗刑。
嬰,環繞。
(14)毀肌膚、斷支體:指毀傷肉一體的刑罰。
如臉上刺字的黥(qing,晴)刑、砍去雙腳的刖(yue,月)刑等。
支,同「肢」。
(15)腐刑:即宮刑。
破壞生一殖機能的酷刑,僅次於死刑。
(16)刑不上大夫:此語見《禮記·曲禮上》。
(17)厲:同「礪」,磨礪。
(18)阱:同「阱」。
檻(jian,件):關野獸的木籠。
(19)積威約:長期威力的約束。
漸:逐漸發展的結果。
(20)定計:指早就拿定主意。
鮮:指態度鮮明。
或解為夭亡、不以壽終。
(21)榜:鞭打。
(22)圜牆:指監獄。
圜,通「圓」。
(23)槍:同「搶(陰平)」,撞,觸。
(24)徒隸:獄卒。
惕息:不敢喘一息,形容極其恐懼。
(25)強顏:厚著臉皮。
(26)西伯:即周文王。
殷紂時他是西方諸侯之長,故稱。
(27)伯:方伯,即一方諸侯之長。
(28)拘牖(yǒu,有)裡:據本書卷三《殷本紀》、卷四《周本紀》載,周文王曾被殷紂王拘禁。
牖,兩《本紀》及《文選》均作「羑(音同)」。
(29)李斯被趙高陷害,最後被腰斬、滅三族。
詳見本書卷八十七《李斯列傳》。
至於他受了哪五種酷刑,傳中未詳。
(30)韓信先被封為楚王,有人告他謀反,劉邦假做南遊,到陳地,韓信來見,被逮捕。
後被赦,封為淮陰侯。
詳見本書卷九十二《淮陰侯列傳》。
(31)彭越,漢初功臣,封梁王;張敖,漢初功臣張耳之子,父死,襲為趙王。
二人都因被誣告謀反,下獄定罪。
其事分別見本書卷九十《魏豹彭越列傳》、卷八十九《張耳陳余列傳》。
(32)絳侯:周勃的封號。
呂後死,呂祿等人謀反,周勃與陳平等誅滅呂氏親族,迎立文帝。
其事見本書卷九《呂太后本紀》、卷五十七《絳侯周勃世家》。
(33)五伯(ba,罷):即春秋五霸。
伯,通「霸」。
(34)請室:漢代囚禁有罪官吏的監獄。
周勃後來被誣告謀反,下獄治罪。
(35)衣赭(zhě,者):穿紅褐色的衣服。
古代囚服為赭色。
三木:指加在頸、手、足三處的刑具,即枷和桎(zhi,至)梏(gu,故)。
魏其侯竇嬰,景帝時為大將軍,武帝時被誣下獄處死。
詳見本書卷一百七《魏其武安侯列傳》。
(36)季布原為項羽將領,屢次困辱劉邦。
項羽死後,劉邦懸賞捉拿季布。
季布剃光了頭,頸帶鐵圈,改變姓名,賣身為魯人朱家的奴隸。
見本書卷一百《季布欒布列傳》。
(37)灌夫平七國之亂有功,為中郎將。
武帝時被誣下獄、滅族。
見本書卷一百七《魏其武安侯列傳》。
居室,少府所屬的官署名。
(38)罔加:法網加在身上。
罔,同「網」。
(39)引決:自一殺。
自財:自一殺。
財,通「裁」。
(40)塵埃:指監獄。
(41)審矣:明白了。
(42)蚤:通「早」。
繩墨:指法令。
(43)陵夷:卑下,衰頹。
夫人情莫不貪生惡死,念親戚1,顧妻子。
至激於義理者不然,乃有不得已也。
今僕不幸,蚤失二親,無兄弟之親,獨身孤立。
少卿視僕於妻子何如哉?且勇者不必死節,怯夫慕義,何處不勉焉!僕雖怯懦欲苟活,亦頗識去就之分矣2,何至自沉溺累紲之辱哉3!且夫臧獲婢妾猶能引決4,況若僕之不得已乎?所以隱忍苟活5,函糞土之中而不辭者6,恨私心有所不盡,鄙沒世而文采不表於後也7。
1親戚:這裡指父母。
2去就:去留,進退。
這裡指偷生或赴死。
3沉溺:陷身。
累(lei,雷)紲(xie,謝):捆一綁犯人的繩索,引申為牢獄。
累,《文選》作「縲」。
4臧獲:古代罵奴婢的賤稱。
5隱忍:克制忍耐。
6函:包一皮一皮圍。
糞土:指監獄。
7鄙:鄙陋,鄙薄。
沒(mo,末)世:終結一世,即死。
文采:指文章。
古者富貴而名摩滅1,不可勝記,唯倜儻非常之人稱焉2。
蓋西伯拘而演《周易》3;仲尼厄而作《春秋》4;屈原放逐,乃賦《離騷》5;左丘失明,厥有《國語》6;孫子臏腳,《兵法》修列7;不韋遷蜀,世傳《呂覽》8;韓非囚秦,《說難》、《孤憤》9;《詩》三百篇,大氐聖賢發憤之所為作也十。
此人皆意有所鬱結,不得通其道(11),故述往事,思來者(12)。
及如左丘無目,孫子斷足,終不可用,退論書策(13),以舒其憤,思垂空文以自見(14)。
僕竊不遜,近自托於無能之辭,網羅天下放失舊聞(15),考之行一事,稽其成敗興壞之理?。
上計軒轅(16),下至於茲,為十表、本紀十二、書八章、世家三十、列傳七十(17),凡百三十篇。
亦欲以究天人之際(18),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
草創未就,適會此禍,惜其不成,是以就極刑而無慍色(19)。
僕誠已著此書,藏之名山,傳之其人(20),通邑大都。
則僕償前辱之責(21),雖萬被戮(22),豈有悔哉!然此可為智者道,難為俗人言也。
1摩:通「磨」。
2倜(ti,替)儻(tǎng,倘):卓越豪邁,才華不凡。
3傳說文王被拘禁時,把《易》的八卦推演為六十四卦。
西伯,《文選》作「文王」。
4關於孔子作《春秋》,見本書卷四十七《孔子世家》。
厄,受困,指孔子周遊列國所受的困厄。
按,現代學者認為,《春秋》為魯國史官所記,孔子進行了加工與修訂。
5本書卷八十四《屈原賈生列傳》載,《離騷》是屈原被楚懷王疏遠後所作,與本文所說不同。
6左丘即左丘明。
關於他失明的事,他書未見記載;《國語》是否為他所作,學者多有疑問。
7孫子即孫臏(bin,鬢)。
他的事跡詳見本書卷六十五《孫子吳起列傳》。
他所作的兵法早已失傳,1972年山東臨沂銀雀山西漢墓出土的竹簡中,有《孫臏兵法》殘簡五千九百餘字。
臏,斷足之刑;修列,著述,編著。
8《呂覽》:即《呂氏春秋》,呂不韋為相時命門客編寫的。
呂不韋的事跡詳見本書卷八十五《呂不韋列傳》。
9《說(shui,稅)難》、《孤憤》是韓非著作中的兩篇。
關於韓非的事跡,詳見本書卷六十三《老子韓非列傳》。
十氐:同「抵」。
(11)通其道:行其道,即實現其理想。
(12)思來者:意思是想到以後的人會有理解自己的。
(13)書策:寫作,著書。
策,竹簡。
(14)垂:流傳。
空文:即指文章著作。
當時還不能以文章建立功業,故稱空文。
(15)放失(yi,義):散失。
失,同「佚」。
(16)稽:考察。
理:道理,規律。
(17)軒轅:黃帝名。
(18)「上計軒轅」至「列傳七十」,《漢書》原無此二十六字,當是刪節,此據《文選》補入。
(19)天人之際:天道與人事的關係。
(20)極刑:指宮刑。
慍(yun,運):怨怒。
(21)其人:指志同道合之人,能傳佈自己著作的人。
(22)責(zhai,債):同「債」。
(23)戮:辱。
且負下未易居1,下流多謗議2。
僕以口語遇遭此禍,重為鄉一黨一戮笑3,污辱先人,亦何面目復上父母一之丘墓乎?雖累百世,垢彌甚耳4!是以腸一日而九回,居則忽忽若有所亡,出則不知所如往。
每念斯恥,汗未嘗不發背沾衣也。
身直為閨?之臣5,寧得自引深藏於巖一穴一邪6?故且從俗浮沉,與時俯仰7,通其狂惑8。
今少卿乃教以推賢進士,無乃與僕之私指謬乎9?今雖欲自雕琢十,曼辭以自解(11),無益於俗,不信(12),祗取辱耳(13)。
要之,死日然後是非乃定。
書不能盡意,故略陳固陋。
謹再拜。
1負下:負罪之下,背負罪名的情況下。
2下流:身處下流,指地位卑微,名聲不好。
3鄉一黨一:同鄉之人。
4垢:恥辱。
5閨?之臣:指宦官。
閨?,宮中的小門,借指宮中深密之處。
6引:引退。
7俯仰:應付,周旋。
8通:舒發。
9私指:私意。
指,同「旨」。
十自雕琢:修飾、美化自己。
(11)曼辭:美飾之辭。
(12)不信:不被信任。
(13)祗:同「只」。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