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白話文
《史記》讀後感——孔子誅少正卯‧思想言論罪
魯定公九年(公元前501年),五十一歲的孔子出任魯國中都宰,一年之間,四方傚法。
不久升司空,再升大司寇,職掌司法,之後又以大司寇行攝相事,代理執政。
執政的第七天,孔子就誅殺魯國大夫少正卯於東觀之下。
東西兩觀在宮門兩邊,積土為台,台上有望樓,可以遠眺,故曰觀,約等於天一安一門。
在這種政治意味濃重的地方殺人,說明殺少正卯是一個重要的政治事件。
少正卯,少正是官名,以官為氏,以卯為名。
他與孔子同時在魯國創辦私學,兩人爭奪學生極為激烈,孔子門下,「三盈三虛」,三次坐滿而三次跑空,如此反覆,只有顏淵意志堅定,一直跟著孔子。
殺少正卯之後,學生們都不敢說話,只有子貢問孔子說:「少正卯是魯國的名人,老師你初當政就先殺了他,該沒有弄錯吧?」
孔子說:「人有五種罪惡,而盜、竊不在其中:
一是心達而險,知識通達而心懷險惡;二是行僻而堅,行為邪僻而不知悔改;三是言偽而辯,言語不合正道而善於狡辯煽動;四是記丑而博,博聞強識,宣揚邪惡的思想;五是順非而澤,讚賞錯誤的觀點,加以文飾。
這五宗罪,任何一條都該殺,而少正卯同時具有這五宗罪。
他的居所足以聚集門徒成群,他的言論足以掩飾邪惡,蠱惑人心,他的剛強足以與正確的見解分庭抗禮,小人中的雄傑,不可以不殺。
因此商湯殺尹諧,周文王殺潘止,周公旦殺管叔,姜太公殺華仕,管仲殺付裡乙,子產殺鄧析、史付,這七個人,雖然時代不同,險惡的用心卻一樣,是不能不殺的。」
以思想、言論入罪,孔子絕不是第一個,商湯、周文王、周公旦,那都是上古的賢人,該殺的時候決不手軟。
但殺人的理論,的確由此完備。
心達而險、行僻而堅、言偽而辯、記丑而博、順非而澤,從這些罪名來看,其實只有一條,就是思想反動,和官方意見不保持一致。
南轅北轍,因為思想反動,所以知識廣博、善於辯論、堅韌剛強都只會助長反動思想的傳播,所以這樣的人越是知識廣博、越是善於辯論、越是堅韌剛強對社會破壞就越大,就越是該殺。
盜、一奸一之屬,為害一時,卻不會擾亂為政的根本,而且罪惡彰顯,人人明白,思想上的問題比較隱蔽,才是大問題,必須要首先解決,所以稱為「先誅」。
太公望至齊而誅華士,是為先例。
劉向強調:「自古明聖,未有無誅而治者也」,殺人,是保證太平的手段。
司馬遷也是用後來的魯國大治為孔子背書,據他說:「孔子執政三月,商賈不欺童叟、男一女分路而行,路不拾遺,四方之客,賓至如歸。
齊國恐怕魯國稱霸,甚至考慮把土地送給魯國以求和好。」
(《史記•孔子世家》)言下之意,只要天下太平,就證明殺得對,殺得有理。
誅於東觀,就是要以儆傚尤,後來曹一操一殺孔融,司馬昭殺嵇康,頗得其中殺雞儆猴的帝王之術真諦。
有人誤會孔子妒賢嫉能,有點太小看至聖先師了。
如果孔子只是一個這麼簡單的人物,也不足以創立儒學流傳二千年了。
孔子借《詩經•邶風•柏舟》感歎「憂心悄悄,慍於群小。」
憂愁之心多淒楚,被群小人所怨怒。
其實孔子殺少正卯殺得名正言順、理直氣壯,到了不可不殺的地步,這才是最可怕的事。
這就意味著,只要思想、言論與我不一樣,就是異端邪說,就該殺而後快。
這個故事最早見於《荀子•宥坐》,荀子本來是儒法兼修,外儒內法第一人,對此大唱讚歌不稀奇。
從朱熹開始,一些學者對孔子誅少正卯的故事持懷疑態度,其論據包一皮一皮括史料證據、制度沿革、孔子治國理念等,至今兩派爭訟不休。
歷史是一種印象,真實早已掩埋於塵土之下,流傳下來的未必是歷史的真相。
然而,流傳下來的歷史印象對後世造成的影響,可能比實實在在的歷史真相來得更大。
孔子誅沒誅少正卯不重要,這個故事得以正面形象流傳,說明一黨一同伐異在中國有很大的市場。
因為這個故事很好用,所以後世儒生爭相傚法,五條罪名越用越熟練,無論是清譽名士,還是貪贓枉法之徒,都可能被加上了「少正卯」的罪名。
東漢末年,杜喬上書指斥梁冀兄弟「有正卯之惡,未被兩觀之誅」(公元147年);李膺(公元166年)初任河南尹就以殘暴無道、殺死孕婦之罪殺死宦官張讓的弟弟張輿,面對漢桓帝的指責,意正嚴詞的說:「孔子七日而誅少正卯,我到任已有十天,我只擔心動作拖拉而受指責,哪想到因辦案迅速而獲罪。」
這兩個故事比較正面,可越往後越負面。
魏晉之際(公元263年),鍾會勸司馬昭殺嵇康的時候就引用了這個故事,認為嵇康言論放一蕩、詆毀經典、禍害時局、擾亂名教,帝王所不應該容忍,嵇康被誅於市。
到了北宋之際,政敵之間常常互相指責對方是「少正卯」:何郯彈劾夏竦(公元1048年),歐陽修、劉敞等彈劾劉昌期(公元1059年),李定彈劾蘇軾(公元1079年),蘇轍等彈劾呂惠卿(公元1086年),要不就是引用「學非而博」、「行偽而堅」、「言偽而辯」的罪名,要不就是直指對方是「異端害道」、「魯之少正卯」。
為此蘇軾發過一通調侃,大意說孔子七日而誅少正卯,正為自知相位不久,所以不得不乘還在位時速行其事,否則遲疑兩三日,只怕少正卯所圖。
(《東坡志林•卷四》)借孔子的酒杯,澆自家的心事,一語道破自古一黨一爭之烈,孔子不殺少正卯,少正卯就要殺孔子,無論是路線鬥爭、階級鬥爭,還是民族鬥爭,都是你死我活的鬥爭,哪裡有寬容可以藏身?
後來又發生了兩起「少正卯」,更令人驚詫莫名。
一起在南宋(公元1195年),儒學大師朱熹遭沈繼祖參奏六大罪,並說「嘉為大一奸一大憝,請加少正卯之誅,以為欺君罔世、污行盜名者戒。」
另一起在明季(公元1627年),無恥文人陸萬齡竟稱「孔子作《春秋》,(魏)忠賢作《要典》。
孔子誅少正卯,忠賢誅東林。
宜建祠國學西,與先聖並尊」,比魏忠賢為孔子,比東林一黨一人為少正卯。
一個是將來配享孔廟的先賢,被誣為少正卯,一個是遺臭萬年的豎Yan,被比為誅殺少正卯的孔子,可見謬種一旦流傳,不由你考證它是真是偽,它自有它的生命力在。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