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白話文
平准書第八·《史記》白話文版
劉洪濤譯注
【說明】
《平准書》所述是漢代平准政策產生的由來,實際上系統介紹了漢武帝以前的富國政策。
從中可以看到一個大一統的封建集權zheng府是如何利用權力,扼殺、限制工商業的發展,以求解決自身財政危機的。
其主要措施是改變錢法、賣官爵和賣復徒法、官賣政策(由官賣鹽鐵發展到平准法的確立)、強制征商等,對於整個封建制度,這是一個探索過程,也給後人留下了深刻教益。
漢初,國家貧困,經濟蕭條,為了鞏固新建立的封建國家,採取了減輕錢重,以便利流通,求得商業發展的政策,結果反而造成物價飛漲、通貨膨一脹的局面。
後來不得不逐漸增加錢重,還通過改鑄錢、官鑄錢的措施以打擊商人。
無疑,漢zheng府從中得到很多好處,尤其是改鑄錢,宣佈舊錢無效,使士農工商通過各種辛勤勞動換來的硬通貨,一一夜之間化為廢銅。
但受害者主要是農、工百姓,對商人的打擊卻很有限,錢幣多變,他們便通過「多積貨逐利」;zheng府獲利也是短暫的,並不能使商業發展,從而根本上改變國家的經濟狀況。
由此可見,貨幣僅是流通工具,自有其存在規律,以行政手段,企圖通過改變發行這種掠奪一性一的措施以從中取巧,是有害無益的。
賣官爵和賣復徒法也是改變國家財政狀況的權宜之計,效果更差,會造成一系列弊端,如引起機構膨一漲,官爵賤、法律輕等。
為糾正這些弊端,勢必用酷吏、行苛政、興大獄,這也是漢以後常見的事實。
官賣政策、強制征商才是漢武帝賴以改變財政狀況的最主要、最有效的措施,但是卻造成一個嚴重惡果:工商被抑制,商業遭破壞。
《史記》說:「官賣鹽鐵,鐵器苦惡,賈(價)貴,或強令民賣買之。
而船有算,商者少,物貴。」
官賣為何商品質量差、價錢貴,主要是用權力切斷了商業發展的根本機制——競爭。
漢以後二千年的封建社會繼承了這兩項政策,使封建zheng府渡過了許多難關,同時也使中國商業始終維持在低水平上,漢武帝的創造是功是過,確是不易評說。
本文反映了司馬遷的政治思想是主張節儉政治的,雖然本質上仍屬於那種主張禮樂治天下的儒學思想。
在篇末的評論中他說「安寧則長(zhang)庠序,先本絀(chu)末,以禮義防於利;事變多故而亦反是。」
對於漢武帝的尚武開邊、祭神、封禪、巡遊等「事變」之多極為不滿,認為是漢代重用「興利之臣」,搞得國耗民貧、天下騷然的主要原因,這是一種雜一揉一了黃老色彩的儒學思想。
【譯文】
漢朝興起後,承繼的是秦朝的破敗局面,壯年男子參加軍隊,老弱運送糧餉,事務繁劇而又財政匱乏,自天子以下備不齊一輛四匹同樣顏色馬拉的車子,大將丞相有的乘坐牛車,老百姓家無餘粒。
於是因秦錢太重不便流通,命老百姓另鑄莢錢,規定一金為黃金一斤重,簡化法令,省約禁條。
而那些不守法令、惟利是圖的商人囤積居奇以一操一縱物價,以致物價飛漲,糧價騰踴,米價漲到每石一萬錢,馬一匹價值百金。
天下平定後,高祖便下命令,商人不許穿絲綢,不許乘車行路,加重徵收他們的租稅,使他們經濟遭困境,人格受侮辱。
孝惠帝、高後時期,因為天下初得安定,重又放寬對商人的法律,然而商人子孫仍不許當官作吏,國家計算官吏俸祿和其他用度,向百姓按需收稅。
而山林、河川、園囿、陂地、市場的租稅收入,以及自天子以下至於大小封君湯沐邑的收入,都作為各主管官員的私人費用,不從國家經費中支出。
所以從山東漕運糧食,以供給京都中的官員,每年不過數十萬石。
到孝文帝時,莢錢越來越多,而且輕,於是另鑄四株錢,錢文是「半兩」,命百姓可以隨意自鑄錢。
所以吳是個諸侯國,但它依銅山鑄錢,富可與天子相比擬,後來終於成了叛逆。
鄧通是個大夫,因自鑄錢,財產超過了諸侯王。
所以吳、鄧氏錢遍佈天下,導致了禁止私鑄錢命令的產生。
匈奴常常侵撓北部邊境,在那裡屯駐很多戍守的士兵,邊境屯糧不足供給。
於是招募百姓能納糧給官府或者運送糧食到邊地的封拜爵位,最高的可至大庶長。
孝景帝時,上郡以西發生旱災,又重新修定了賣爵令,降低價格以招徠百姓;遇赦的罪徒犯重罪罰為官作的,能向官府繳納糧食以免除罪過。
更大造苑囿(you,佑)多養廄馬以擴大用度,而官殿、列觀、車馬等也大量增修起來。
今上(按:指漢武帝)即位不幾年,那時自漢朝建國七十多年之間,國家無大事,除非遇到水旱災害,老百姓家給人足,天下糧食堆得滿滿的,少府倉庫還有許多布帛等貨材。
京城積聚的錢幣千千萬萬,以致穿錢的繩子朽爛了,無法計數。
太倉中的糧食大囤小囤如兵陣相連,有的露積在外,以至腐爛不能食用。
普通街巷中的百姓也有馬匹,田野中的馬匹更是成群,以至乘年輕母馬的人受排斥不許參加聚會。
居住里巷的普通人也吃膏粱肥肉,為吏胥的老死不改任,做官的以官為姓氏名號。
因此人人知道自一愛一,把犯法看得很重,崇尚行義,厭棄做恥辱的事。
那時候,法網寬疏而百姓富實,因而產生了利用財物作驕奢不法事的人,兼併土地的人家以及土豪巨一黨一,以威勢武力橫行於鄉里。
宗室有封地的以至公卿大夫以下,爭相奢侈,房屋車服超過了自身等級,沒有限度。
物盛則衰,本來是事物應有的變化。
從此以後,嚴助、朱賣臣等招徠東甌,發生了對兩越的戰事,江淮之間費用浩大,從而變得蕭條而煩亂。
唐蒙、司馬相如開通西南夷的道路,為此鑿山劈嶺,修路一千多里,以擴大巴蜀與外界的聯繫,巴蜀的百姓疲憊不堪了。
彭吳開通入穢貊、朝鮮的道路,設置了滄海郡,燕齊之間如風一靡一草偃一般騷動起來。
及至王詼在馬邑設計謀襲擊匈奴,匈奴與漢斷絕和親關係,不斷侵擾北部邊境,兵連禍結,無法和解,天下人為此煩勞,叫苦不迭,而戰爭還是日甚一日。
行人為戰事運載物資,居住的則忙於送行,內外擾嚷騷動,都為戰爭而忙碌,百姓舞弊鑽法律的空隙,財物衰竭消耗而不足於用。
繳納財物的做官,出具貨賂的除罪,選辟制度被破壞,廉恥不分,有武力者被重用,法律嚴酷而命令繁瑣,善於為國刮財謀利的官員從此產生了。
後來漢將每年以數萬騎出擊胡人,終至車騎將軍衛青攻佔匈奴河套以南的土地,修築了朔方城。
那時候,漢朝正在打通西南夷的道路,動用數萬人,從千里之外肩扛擔挑運送糧食,大約每十餘鍾運到的只有一石,將錢幣散於邛、僰(bo,伯)地區以招徠那裡的人民。
一連數年道路不通,那裡的蠻夷人乘機屢次進攻,官吏發兵誅殺他們。
以巴蜀地區的全部租稅不足以維持這種局面,於是招募豪民在南夷地區種田,將收穫的糧食賣給當地縣官,而到京都內府支取糧款。
向東開鑿通向滄海郡的道路,人工的費用與南夷相彷彿。
又調發十萬多人修築並守衛朔方郡,水陸運輸的路程極為遼遠,自山以東都承受了這個負擔,花費數十萬以至百萬萬,府庫更加空虛。
於是招募百姓能向zheng府繳納奴婢的,得以終身免除租賦徭役,原是郎官的增加品級,以及納羊者得郎官,就始於此時。
過了四年,漢派遺大將率領六位將軍,十多萬軍隊,出擊匈奴右賢王,殺死及俘獲共一萬五千人。
第二年,大將軍率六將再次出擊胡人,殺死及俘獲一萬九千人。
賞賜給殺獲敵人的將士黃金多達二十多萬斤,投降的胡虜數萬人也得到很厚的賞賜,衣服、食物全都仰仗縣官供給。
而漢軍士、馬匹死了十多萬,兵器甲仗等物水陸運輸的費用還都不計算在內。
於是大農條陳說,傾盡庫藏錢和賦稅收入仍不足以供給戰士的費用。
負責人員道:「天子說:『朕聽說五帝的教命不相重複天下同樣得到治理,禹和湯法律不同都是一代之王,走的路子不同,建立的功德則完全相同。
北部邊境未得安寧,朕深念於此。
這些日子以來,大將軍攻匈奴,斬首並俘獲一萬九千人,而富人屯積財物,貧者沒有糧食吃。
你們商量一下,命百姓出錢買爵並得以繳納贖金減免禁錮等罪刑。
』據此,請准於設置賞官,名為武功爵。
每級價十七萬,共值三十多萬金。
凡買武功爵
到官首一級的,可通過測試補為吏,並優先除授;千夫一級與五大夫相當;有罪的降二等;武功爵最高可至樂卿。
以此使軍功顯榮。」
而實際軍功爵有許多超過了這個等級,大者封侯或封卿大夫,小者為朗為吏。
吏制雜亂多端,官員名位變輕,職任也荒廢了。
自從公孫弘以《春秋》大義繩治官民,從而取得漢丞相的職位,張湯以峻文苛法斷事當上了延尉,於是產生了因「見知不一舉報」、「不遵天子之命」、「沮格、誹謗」等罪名,便窮治不休,以致入監入獄的事。
第二年出現了淮南、衡山、江都王謀反的事,公卿尋根究底,審理此案,把他們的一黨一羽一網打盡,獲罪而死的達到數萬人,從此官吏更加慘急,法今更加苛細了。
那時候,朝廷正在招攬、尊崇方正、賢良、文學等士人,有的升任為卿大夫。
公孫弘以漢朝丞相的身份,蓋布被,飯食也很簡單,欲以此作天下人的榜樣。
但是對世人影響很小,從此便漸漸以功利為務了。
第二年,驃騎將軍再次出擊胡人,斬敵首四萬級。
當年秋天,匈奴渾邪王率領數萬人投降,於是,漢朝廷調發二萬輛車迎接。
降人到京城後,受到賞賜,連同有功將士也一併受了賞。
這一年花費達一百多萬萬錢。
起初,於十數年前黃河決口於觀縣,梁楚地區原已數次遭困,而緣河諸郡築堤塞河,每每重又堤壞河決,費用之多無法計算。
此後番系欲節省砥柱漕運的費用,引汾水、黃河水為渠造渠田,開渠的達數萬人;鄭當時因渭水漕運曲折路遠,自長安到華陰開鑿一條直渠,有數萬人施工,朔方郡也開鑿水渠,數萬人參加。
各自都歷時傳2—3年之久,功且未成,花費也都達到數十萬萬。
天子為討伐胡人,大量養馬,到長安就食的馬多達數萬匹,養馬士卒關中不足,就從附近諸郡調發。
而投降的胡人都靠縣官供給衣食,縣官財力不足,天子就減少膳食費用,解下自己乘車上的馬匹,從私人倉庫御府中拿出錢財養活他們。
第二年,山以東地區遭受水災,老百姓大多陷於飢餓困乏之中,於是天子派遺使者,盡出郡國倉庫中的物資賑濟貧民。
仍不夠用,又招募豪富人家借貸予貧民,還是不能救災民脫困境,就把貧民遷徙到關西,或充實到朔方郡以南的新秦中去,約七十餘萬人,衣食都靠縣官供給。
數年之間,借給他們產業,派使者分部保護他們,一批批的天子使者,冠蓋相望,道路不絕。
費用以億計,多不可計算。
於是縣官財力告竭。
然而富商大賈有的蓄積財物,奴役貧民;前呼後擁,車乘百餘輛;屯積居奇,封君對他們也都伏首低眉,仰仗他們供給物資。
有的冶鑄煮鹽,家財積累到萬金,而不幫助國家的急難,黎民百姓陷於重困之中。
於是天子與公卿商議,另造錢幣以足用,並打擊摧折那些浮華荒一婬一的兼併之徒。
那時皇帝苑囿中有白鹿,少府有許多銀錫。
自孝文帝另造四銖錢以來,已有四十多年,從建元年間以來,用度不足,縣官往往在產銅多的山旁冶銅鑄錢,百姓也乘機偷鑄,數目很大。
錢越來越多而且輕,貨物越來越少而且貴。
有關機構的官員說:「古時候有皮幣,諸侯騁享時使用。
金有三等,黃金是上等,白金為中等,赤金為下等。
如今的半兩錢法定重量是四銖,而一奸一盜人等摩錢裡以取銅屑,錢更輕薄物價更貴,遠方用錢很不方便。」
於是以白鹿皮一尺見方,飾以繡文,製成皮幣,直四十萬錢,規定王侯宗室來朝覲聘享,玉璧都必須以皮幣作襯墊進獻,然後禮儀得行。
又雜鑄銀錫製成白金,認為天所用最重要的是龍,地所用最重要的是馬,人所用最重要的是龜,所以把白金分作三品,第一品重八兩,圓形,花紋為龍,名為「白選」,值三千錢;第二品重量較小,方形,花紋是馬,值五百錢;第三品又小一些,隨圓形,花紋是龜,值三百錢。
命令縣官銷毀半兩錢,另鑄三銖錢,錢文與重量相同。
盜鑄各種金錢的一律是死罪,但是盜鑄白金的吏民仍是不可勝數。
於是任命東郭咸陽、孔僅為大農丞,兼領鹽鐵事;桑弘羊以計算被任命為侍中。
咸陽,是齊地煮鹽的大商人,孔僅是南陽地區冶鑄業的首戶,產業(致生之業)都積累到千金以上的規模,所以鄭當時才向朝廷推薦他們。
弘羊,是雒陽商人的兒子,因善於心算,十三歲就當了侍中。
這三人講求財利的事那真可說是一精一細入微,察見毫末了。
法律既然越來越嚴酷,官吏多因罪免官。
加上不斷打仗,百姓買爵以求免賦役,大多買到五大夫一級,官府可徵發的人越來越少了。
於是除授有千夫、五大夫爵位的人為吏,不願為吏的向官府交馬匹求免;原來為吏的都免去職務,責令到上林苑砍伐荊棘,或去開鑿昆明池。
第二年,大將軍、驃騎將軍大規模出兵與胡人作戰,捕獲斬殺敵人八九萬,賞賜有功將士五十萬金,漢軍死於戰場的馬多達十餘萬匹,運輸和製造兵車衣甲的費用還不計算在內。
當時財政匱乏,戰士有許多人得不到俸祿。
有關機構的人說三銖錢重量小,容易從中舞弊,於是請准於諸郡鑄五株錢,將錢背面四周加厚為錢郭,使人無法磨取銅屑。
大農奏上鹽鐵丞孔僅、東郭咸陽的話說:「山海是天地藏物的大倉庫,都應該屬於少府,陛下不為私有,命屬於大農作為賦稅的補充。
請准於招募百姓自備經費,使用官府器一具煮鹽,官府供給牢盆。
一些浮游無籍的人欲獨佔山海的利益,求取財富,奴役貧民取利。
他們阻撓此事的議論,聽不勝聽。
建議敢於私鑄鐵器、煮鹽的,鈦其左腳趾,沒收其器物用具。
不產鐵的郡設置小鐵官,隸屬於所在縣。」
於是使孔僅、東郭咸陽乘著傳捨的車子到各地去督促實行官辦鹽鐵,建立官府,除授原來一經營鹽鐵的富家為吏。
吏制更加雜亂,不再行選舉制,官吏中有許多是商人。
商人因錢經常改變,就多積貨物以追逐利潤。
於是公卿建議說:「郡國頗受災害,貧民沒有產業的,招募他們遷徙到地多而富饒的地方。
陛下為此降低膳食等級、節省費用,拿出皇宮中的錢來賑濟百姓,放寬借貸的利率和賦稅等級,然而百姓仍不能都去田畝中耕作,商人數目不斷增加。
貧民沒有積蓄,都仰賴縣官供給衣食。
以前軺車、商人所有的緡錢都要徵收多少不等的算賦,請准許像往時一樣出算賦。
那些屬於末作的商人凡賒貸買賣,屯積居奇,以及營商取利的人,即使沒有市籍,也要各自按自己的貨物,貲產認定應占的算賦等級,通常是緡錢二千為一算。
諸種手工行業有租稅以及冶鑄業的人家,大抵四千緡為一算。
不屬於官吏的三老、北部邊境的騎士,有軺車一輛為一算;商人有軺車一輛為二算;有船長五丈以上的為一算。
有隱匿不自度貲產,或隱瞞部分貲產的,罰到邊境戍守一年,沒收貲產。
有能告發的,給予被告發者貲產的一半。
商人有市籍的,連同他的家屬,都不許佔有土地,以有利於農民。
有敢違犯此令的,沒收為他種田的田僕入官。
天子於是想起卜式的話,封他官為中郎,爵為左庶長,賜給農田十頃,還佈告天下,使每個人都知道這件事。
卜式是河南人,以種田養畜為業。
當初,父母去世後,留下一個年少的弟弟。
等弟弟長大成|人,就與他分了家,自己只要了百餘隻羊,其餘田地、房屋等全都留給弟弟。
從此卜式入山牧羊,經過十多年,羊繁育到一千多隻,買了田地宅舍。
他的弟弟卻家業盡破,卜式每每再分給他一些。
這時候漢朝廷正數次遣將出兵對匈奴作戰,卜式上書說,願意把一半家產交給官府作為邊境作戰費用。
天子派使者問他:「你是想做官嗎?」
卜式說:「為臣自幼放牧,不熟習官一場的事,不願做官。」
使者問:「是家中有冤屈,有話要對天子說?」
卜式道:「臣生來與人無爭,同邑人有貧窮的我就借貸給他,不善良的我就教導他,使他馴良,鄰里人都願聽我的話,我怎會受人冤屈!沒有要對天子說的話。」
使者說:「那麼,你捐了這麼多家產,究竟為了何事?」
卜式道:「天子要討伐匈奴,我認為應該有力的出力,有錢的出錢,這樣才能滅掉匈奴。」
使者把他的話回報了天子。
天子又轉告公孫弘丞相。
公孫弘說:「這不合人情。
不守法度的人,不可以作天下楷模以擾亂了法紀,原陛下不要再去理會他。」
於是天子很久沒給卜式答覆,數年後,打發他離開京城。
卜式回家後,依舊種田放牧。
過了一年多,正趕上漢軍屢次出征,渾邪王等人投降,縣官花費很大,倉庫空虛。
第二年,貧民大遷徙,都靠縣官供給,縣官沒有力量全部負擔起來。
卜式拿著二十萬錢交給河南太守,作為被遷百姓的花費。
河南呈上富人資助貧人的籍賬,天子見到上面卜式的名子,尚能記得,說道:「這是前些日子,要獻一半家產助邊的那個人」,於是賜給卜式免戍邊徭役四百人的權力。
卜式又把它全都交給縣官。
那時富豪人家為了逃稅爭著隱匿家產,唯有卜式熱衷於輸資幫助官府。
天子於是認為卜式的確是位有德長者,才給他顯官尊榮以誘導百姓。
起初,卜式不願做郎官。
天子說:「我有羊在上林苑中,想請你替一我放牧。」
卜式才做了郎官,卻是穿著布衣草鞋的放羊郎。
一年多後,羊群肥壯且繁殖了很多。
天子路過這裡看到羊群,誇獎他一番。
卜式道:「不但是羊,治理百姓與這是同一道理:讓他們按時起居,不斷把兇惡的除掉,不要讓他敗了群。」
天子聽了很是驚奇,封他為緱氏令試一試他的本領,果然緱氏百姓反映很好。
升任為成皋令,辦理漕運的政跡又被評為「最」好。
天子認為卜式為人樸實忠厚,封他做了齊王太傅。
而孔僅由於出使各地鑄作鐵器,三年之中升任為大農令,位列於九卿。
而桑弘羊當上了大農丞,管理有關會計事務,慢慢設置起均輸制度來流通貨物了。
這時期開始允許吏繳納穀物補為官,補為郎官繳納的穀物多至六百石。
自從製造白金和五銖錢以後五年,赦免官民因盜鑄金錢獲死罪的數十萬人,天子沒有發覺而被地方處死的,不可勝數。
自出贖金經赦免罪的有百餘萬人。
然而犯罪又能出得起贖金的連一半人也沒有,普天之下大約所有人都無顧忌地盜鑄金錢了。
犯罪的人太多,官吏不可能把他們全都誅死,於是派遣博士褚大、徐偃等人按照尚書諸曹職司的不同劃分權限,巡察郡國,揭發,舉報兼併之徒以及身為郡守、國相等職,卻利用職權圖謀私利的人。
而御史大夫張湯這時正處在官勢顯赫、大權在握的時候,減宣、杜周等人任御史中丞,義縱、尹齊、王溫舒等人以執行法律慘急深刻被提升為九卿,在這種局面下,如直指夏蘭這類人開始出現了。
因而有大農令顏異被殺的事發生。
起初,顏異是濟南的一個亭長,因辦事清廉直率慢慢陞遷到九卿的地位。
天子與張湯既已製造了白鹿皮幣,問顏異有什麼看法,顏異說:「如今諸侯王朝見天子有蒼璧,價值不過數千錢,而作為墊襯的皮幣反而值四十萬,本末不相稱。」
天子聽了很不高興。
張湯又與顏異平素有些過節,適巧有人以其他事告發顏異,此事交給張湯審理。
顏異曾經與客人閒談,客人說到某法令初頒下時有些弊病,顏異沒有說話,客人以為他與己見不同,反唇譏刺幾句。
張湯知道此事後上奏天子說,顏異身為九卿,見法令有不妥處,不向朝廷進言,只在心中誹謗非難,其罪當死。
從此之後,有了「腹誹「的罪名,而公卿大夫多以諂媚逢迎、阿諛奉承取一悅於人了。
天子既頒發了算緡錢令並尊崇卜式為天下人的榜樣,而百姓終究不肯拿出錢財幫助縣官,於是發生了慫恿告緡錢的事。
郡國有許多盜鑄的金錢,大多不夠份量,因而公卿請求命京城鑄造鍾官赤側錢,一個當五個,向官府繳納賦稅以及其他對官方使用的場合,不是赤側錢不許使用。
從此白金的價值降低了,百姓不在珍視它,縣官下令禁止,仍無作用。
一年多後,白金終於廢止不用。
這一年,張湯死,而百姓對他毫無思念之情。
此後二年,赤側錢又賤,老百姓千方百計把它花出去,這對市場很不利,赤側錢又廢棄了。
於是下令所有郡國都不許再鑄錢,專門命上林苑三官鑄造。
流行的錢既已很多,下令天下,凡不是三官鑄造的錢幣不許使用,諸郡國以前鑄造的錢幣全都銷毀,把銷錢得到的銅上繳三官。
百姓鑄錢的事更少了,鑄錢所獲利益還沒有花費大,只有巧工匠和大一奸一商才有能力盜鑄。
卜式做了齊國諸侯相,而楊可掀起的告發隱匿緡錢的事遍及天下,中等人家以上大約都被告發。
由杜周加以審理,很少有能反案的。
於是分別派遣御史、廷尉、正監等官員按不同使命出使諸國,順便治理郡國隱匿緡錢的案子,所得沒收老百姓的錢物以億計,奴婢上千萬,田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房產也與這些數字相當。
於是商人中等以上人家大約全都破了家,從此老百姓滿足於美衣美食,得吃就吃,得喝就喝,誰也不再經營買賣、蓄藏等事業了,而縣官因為有官辦鹽鐵和告緡錢這兩件事,財政寬裕多了。
接著,把函谷關東遷三百多里擴大關中地域,設置了京都左右輔都尉。
起初,大農有許多經管的鹽鐵官布,因而設置了水衡都尉,想讓他主管鹽鐵事。
等到楊可告發隱匿緡錢的事發生後,上林有許多財物,就命水衡主管上林。
上林財物既滿,便擴大上林的規模。
這時越國打算與漢朝用船決戰,於是大規模修建昆明池,池周築觀宇環繞。
建造樓船,有十丈多高,上面插著旗子,很是壯觀。
天子受這氣派的感染,建造了柏梁台,高達數十丈。
修建的宮室,也從此日趨於富麗。
於是把緡錢分給各官府,而水衡、少府、大農、太僕還各自設置了農官,往往就地在各郡縣整治沒收來的土地,加以耕種。
沒收來的奴婢,則分給諸苑囿,使餵養狗馬禽一獸,或者分給諸官府。
諸官府更設置了做各種事情的奴婢,罪徒奴婢眾多,因而由黃河漕運至京的糧食大約增加到每年四百萬石,並且還要官府自糴一部分糧食才能足用。
所忠上書說:「世家子弟和富人或鬥雞賽狗賽一馬,或射獵賭一博遊戲,擾亂齊民的生活。」
於是懲罰諸罪犯,命他們互相攀引,牽連達到數千人,稱為「株送徒」。
入財的既得以補為郎官,郎官的選拔從此衰退了。
這時山以東遭受黃河水災,並且一連數年粒米不收,方圓一二千里之間,易子而食。
天子心中憐憫,下詔書說:「江南火耕水耨,命饑民可流亡到江淮之間尋口飯吃,想留在那裡的,可在那裡定居。」
派遣的使者冠蓋相連,來往於道路,護送這些饑民,並從巴蜀運來糧食賑濟他們。
明年,天子開始巡察郡國。
東渡黃河,河東太守沒有想到天子的車駕會來到這裡,供具不備,失了禮教,畏罪自一殺。
西行穿過隴山,隴西太守因車駕來去倉猝,準備不足,以致天子從官連飯也吃不上,隴西太守自一殺。
於是天子北出蕭關,隨從數萬騎,在新秦中射獵,以此布勒邊兵,然後回到京城。
見新秦中有的地方千里之間沒有一名亭兵徼卒,於是盡殺北地太守以下官員,並命百姓,得以到邊境諸縣放牧牲畜,官府貸給母馬,三年歸還,利息十分之一,廢除告緡令,以此充實新秦中地區。
既得寶鼎以後,設立了后土祠、太一祠,公卿在討論在關封禪的事宜,而天下郡國都在預先修橋鋪路,繕治原有的宮室,那些臨近馳道的縣分,在準備官庫,儲藏物品,設置需供給的用具,巴望並等待著天子車駕的幸臨。
第二年,南越反叛,西羌侵犯邊境以逞兇暴。
於是天子因山以東年成不好,赦免天下囚犯的罪行,就南方的樓船士卒二十多萬人一起進攻南越,數萬人調發三河以西的馬匹為坐騎進攻西羌,還有數萬人西度黃河修築令居城。
這一年設置了張掖、酒泉郡,而在上郡、朔方、西河、河西等地設置田官,使在這裡戍守的候卒邏兵六十萬人一面戍守,一面耕種。
中國內地則繕治道路以饋運糧餉,路遠的達三千里,近的也有一千多里,全都仰仗大農供給。
邊境的兵器不足,就調發武庫和工官的兵器來滿足那裡的需要。
兵車和戰馬不夠,縣官錢少,很難買到馬匹,就制定一項命令:封君以下至於年俸三百石以上的官吏,按等級不同繳納不同數目的母馬,分給天下駐兵的亭牧養,使每亭都有母馬,每年考核其餵養繁息的成績以定嘗罰。
齊國相卜式上書說:「為臣曾聞說天子有憂慮,是臣子的恥辱。
如今南越反叛,臣父子情願與從齊國發來的一操一船兵卒一起戰死於南越戰場。」
天子下詔說:「卜式雖然是個耕田放牧人,並不以此求利,每有剩餘就幫助縣官緩解經費的困難。
如今天下不幸有危急的事發生,而卜式奮勇請求父子為此獻身,雖沒有參加戰鬥,心中的義念可說是已表現出來了。
特嘗賜給他關內侯的爵位,黃金六十斤,農田十頃。」
佈告天下,但天下沒有人響應。
諸侯有上百名,沒有一人要求從軍與羌、越作戰。
於是到九月諸侯朝見,嘗酎(zhou,宙)獻酎金時,命少府檢查酎金的成色,列侯由於酎金份量不足被削奪侯位的有一百多人。
拜卜式為御史大夫。
卜式既有了這等重要的官位,見到許多郡國反映縣官作鹽鐵的壞處,如鐵器質量差,價錢貴,還有的強迫百姓買賣。
而船有算賦,以船運貨的商人少,商品昂貴,於是通過孔僅上書反映船隻徵收算賦的事。
天子因此對卜式很不滿意。
漢朝接連打了三年仗,殺掉了西羌入侵的軍隊,滅了南越國,番禺以西直到蜀南初次設了十七郡,姑且按照他們原來的風俗加以治理,不徵收賦稅。
南陽至漢中之間舊有的郡縣各自承擔與自己毗鄰的新設郡中吏卒的薪俸、食品、錢物,以及驛傳所用的車馬被服等具的一切費用。
而新設郡縣還時常有小辨模的反叛,誅殺官吏,漢朝調發南方的官吏兵卒前往鎮壓,每年有萬餘人,費用都靠大農支給。
大農以均輸法調各地鹽鐵所得,以補充賦稅的不足,所以才能應付得了。
然而士兵路過的縣城,不過做到供給無缺就是了,再也談不上遵守賦稅成法了。
第二年,即元封元年,卜式貶官做了太子太傅。
而桑弘羊任治粟都尉,兼領大農令,完全代替孔僅管理天下鹽鐵。
由於各地官員們自做買賣,相互間競爭,所以價格漲落很快,而天下所繳賦稅有的還不夠償還轉運的腳力錢,桑弘羊於是請求設立大農部丞官數十名,分別掌管各郡國的大農事務,各自又往往在主要縣分設立均輸官和鹽鐵官,命邊遠地區都以物價貴時,商人從該地區向外地販運的物品為賦稅,而由zheng府互相轉輸。
在京城設立平准機構,總受天下輸納來的物品。
召雇工官製造車輛等器物,都由大農供給費用。
大農所屬各個機構全部壟斷了天下的貨物,物貴則賣出,賤則買入。
這樣,富商大賈無從牟取大利,就會反本為農,而所有商品都不會出現價格忽漲忽落的現象。
由於天下物品價格都受其抑制的緣故,所以稱之為「平准」。
天子認為有道理,答應了他的請求。
於是天子巡遊向北到朔方郡,向東到太山,又巡行海上,以及北部邊郡,然後歸來。
所過之處都有賞賜,用去帛一百多萬匹,錢、金以億計,全由大農支出。
弘羊又請求允許吏得以繳納糧食補官,以及罪人納糧贖罪。
命百姓能向甘泉宮的倉庫繳納多少不等的糧食,得以免除終身賦役,不受告緡令的影響。
其他郡縣的百姓則各自向急需處交納,而各處的農民都各自納糧,山東漕運到京的糧食每年增加了六百萬石。
一年之中,太倉、甘泉宮倉堆滿了糧食,邊境剩餘的糧食和其他物品,按均輸法折為帛五百萬匹。
不向百姓增收賦稅而天下用度得到滿足。
於是賜給桑弘羊爵為左庶長,黃金二百斤。
這一年有輕微的旱災,天子派遣官員求雨。
卜式說道:「縣官應該以租稅為衣食,如今桑弘羊使官吏坐於列肆中買賣貨物,求取利潤,將桑弘羊下鍋煮了,天才會下雨。」
太史公說:農工商之間相互貿易的路子溝通了,就有龜貝金錢刀布等貨幣產生。
這是很久的歷史了,自高辛氏以前年代太遠,無從記述。
所以《尚書》最早講到唐虞時期事,《詩經》最早講到殷周時期事,一般是世道安寧則按庠序中的長幼序尊卑,先農本而後商末,以禮義為限制物利的堤防;世道變亂就會與此相反。
所以物太盛就會轉為衰落,時事達到極點就會轉變,一質之後有一文,與終後有始,始後有終的終始之變是一樣的。
《禹貢》中的九州,各自根據其土地所適宜、人民所多所少繳納職貢。
商湯和周武王承前朝弊政之後有所改易,使百姓不致疲弊困乏,各自都小心謹慎地致力於自己所從事的事業,而與禹時相比,已稍微有緩慢衰落的氣象了。
齊桓公採用管仲的計謀,統一貨幣,從山海的事業中求取財富,以朝會諸侯,利用區區齊國成就了霸主的威名。
魏國任用李克,充分利用地力,發展農業生產,成了強國。
從此以後,在戰國時期天下互相爭奪,以詭詐武力為貴,輕視仁義道德,以富有之道為先,以推讓等禮儀為後。
所以百姓中間富有的積財產上億計,而貧窮的糟糠之食尚不能滿足;諸侯國強大的或至併吞諸小一柄一而使諸侯稱臣,弱小者有的至於斷絕祭祀而亡國。
延續到秦,終於使海內統一。
虞、夏時的貨幣,金有三種,或者黃、或者白、或者赤;此外或者用錢,或者用布、或者用刀,或者用龜貝。
及至到秦朝之間,一國貨幣分為二等:黃金以溢為單位,是上等貨幣;銅錢上的文識為「半兩」,重量與文識相同,是下等貨幣。
而珠玉、龜貝、銀錫之類只作為器物的裝飾、作為寶藏,不作貨幣使用。
然而其價格隨時不同,高低無常。
於是外對夷狄作戰,內部興利除弊建立功業,天下百姓盡力耕種不夠供給糧餉,女子紡織不足穿衣。
古時曾經竭盡天下的資財以奉獻給天子,天子仍以為不夠使用。
沒有別的緣故,主要是當時各種事務互相影響,共同作用造成的,有什麼可奇怪呢。
【原文】【註解】
漢興,接秦之弊,丈夫從軍旅,老弱轉糧餉,作業劇而財匱,自天子不能具鈞駟1,將相或乘牛車,齊民無藏蓋2。
於是為秦錢重難用,更令民鑄錢,一黃金一斤3,約法省禁。
而不軌逐利之民,蓄積余業以稽市物4,物踴騰糶5,米至石萬錢,馬一匹則百金。
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6,重租稅以困辱之。
孝惠、高後時,為天下初定,復弛商賈之律,然市井之子孫亦不得仕宦為吏。
量吏祿,度官用,以賦於民。
而山川園池市井租稅之入,自天子以至於封君湯沐邑7,皆各為私奉養焉,不領於天下之經費。
漕轉山東粟,以給中都官8,歲不過數十萬石。
1鈞駟:一毛一色相同的駟馬。
鈞:同均;駟,天子用四匹馬駕車,稱駟馬或駟。
2齊民:《集解》引如淳說:「齊等無有貴賤,故謂之齊民。
若今言平民矣。」
無藏蓋:沒有可藏、可蓋之物。
即無蓄積、無剩餘。
3即一金之數為黃金一斤重。
《索隱》引臣贊注說:「秦以一溢(鎰)為一金,漢以一斤為一金」。
鎰的大小說法不同,一說二十兩為鎰,一說二十四兩為鎰。
不論那一種說法,鎰都大於斤(一斤為十六兩),所漢以一斤為一金與秦制相比是幣值減小了。
4余業:商人所業為商品,故余業就是剩餘的商品。
稽:猶計,考察。
全句意思是把市場上較多的商品頓積起來,考察市上商品的貴賤,伺時機適合(有利可圖)時賣出。
5物踴:物價踴起、急驟長價。
騰糶:谷價飛長。
穀物糧食買入為糴,賣出為糶。
6賈人:買賣人行者為商,坐者為賈,這裡賈人泛指一切商人。
7湯沐邑:以邑之收入為湯沐之資,稱為湯沐邑。
就是奉邑。
8中都官:《索隱》說:「中都猶都內也,皆天子之倉府」。
中都官就是都城中的官員。
至孝文時,莢錢益多,輕,乃更鑄四銖錢,其文為「半兩」,令民縱得自鑄錢。
故吳,諸侯也,以即山鑄錢,富埒天子,其後卒以叛逆1。
鄧通,大夫也,以鑄錢財過王者。
故吳、鄧氏錢布天下,而鑄錢之禁生焉。
匈奴數侵盜北邊,屯戍者多,邊粟不足給食當食者2。
於是募民能輸及轉粟於邊者拜爵,爵得至大庶長3。
孝景時,上郡以西旱,亦復修賣爵令,而賤其價以招民;及徒復作4,得輸粟縣官以除罪。
益造苑馬以廣用,而宮室列觀輿馬益增修矣。
至今上即位數歲,漢興七十餘年之間,國家無事,非遇水旱之災,民則人給家足,都鄙廩庾皆滿5,而府庫余貨財。
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
太倉之粟陳陳相因6,充溢露積於外,至fu敗不可食。
眾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間成群,而乘字一牝一者儐而不得聚會7。
守閭閻者食梁肉8,為吏者長子孫9,居官者以為姓號。
故人人自一愛一而重犯法,先行義而後絀恥辱焉十。
當此之時,網疏而民富,役財驕溢,或至兼併豪一黨一之徒,以武斷於鄉曲(11)。
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爭於奢侈,室廬輿服僭於上,無限度。
物盛而衰,固其變也。
1事在漢景帝三年(前154)。
吳王劉濞以鄣郡銅山鑄錢,以海水煮鹽,國用富饒。
孝景帝即位,用晁錯謀削諸侯,劉濞夥同濟南、菑川、膠西、膠東、楚、趙等國諸侯王,以誅晁錯、清君側為名,起兵叛亂,史稱七國之亂。
參見《史記·吳王濞列傳》。
2給食(si,飼):供養。
食,通「飼」。
3大庶長:漢舊二十等爵位制中的第十八等。
4徒復作:大意是指:犯徒刑的罪人遇赦令得免罪,若再犯罪,不自徒刑以上加等,而是與平民百姓一樣從初犯論罪等,罪輕者只為官服役,稱為徒復作。
直譯為:「徒罪赦免後重為官作的人」。
5都鄙:舊注公卿大夫的采邑,諸王子弟的食邑稱為都鄙。
如《周禮·大宰》「以入則治都鄙」鄭注、《周禮·大司徒》「辨其邦國都鄙之數」賈公彥疏等。
此處從文意考慮,似應將都與鄙離析開來分別解釋,即「都城以至邊鄙地區」。
泛言一切地方。
廩庾;倉庫。
廩,指倉廩,積糧之所。
庾是指露天的倉庫。
《詩經·小雅·楚茨》:「我庾維億」,一毛一註:「露積曰庾」。
又《史記·文帝紀》「發倉庾」,《集解》引胡公說:「在邑曰倉,在野曰庾」。
6太倉:猶言大倉。
天子、諸侯王國都中的大糧倉都有稱太倉者。
如《越絕書》周武王「發太倉之粟」;漢淳於意為齊國太倉令等。
7字一牝一:年輕的母馬。
舊注「字」通「牸」,字一牝一即母馬。
按:「馬」是由上下文意而得,不是「字一牝一」一詞的本意。
就本意而言「牸」義為雌,一牝一亦為雌,單言牸或單言一牝一,意思已很明白,如《封禪書》所說「畜牸馬」,《說苑》所說「畜牸牛」等。
何須字一牝一二字連言?所以可另作新解:「字」同子,作懷孕、生養解釋。
如《易經·屯》:「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虞翻註:「字,妊一娠也」。
又王充《論衡·氣壽》:「字一乳一極數」,字同孳,字一乳一就是生養和哺一乳一的意思。
懷孕、生養可引伸為有懷孕生養能力。
字一牝一就可以解釋為有懷孕、生養能力的母馬,就是年輕的、有發一情期的母馬。
若是一匹老母馬,雖在父馬之間,不見得會像《集解》所說:「則相踶齧」。
儐(bin,殯)通「擯」,排斥。
8閭閻:按《周禮·州長》注二十五家為閭;閻,《玉篇》釋為巷,閭閻泛指里巷。
9《集解》引如淳語解釋說:「時無事,吏不數轉,至於子孫長大而不轉職任」。
十《漢書·食貨志》顏師古注說:「以行誼(義)為先,以媿辱相黜也」。
?(11)《索隱》說:「謂鄉曲豪富無官位,而以威勢主斷曲直」。
鄉曲,鄉里。
曲是曲折委細的的意思,鄉曲即指鄉中的里閭街巷等細微偏陋處等。
自是以後,嚴助、朱買臣等招來東甌,事兩越,江淮之間蕭然煩費矣1。
唐蒙、司馬相如開路西南夷2,鑿山通道千餘里,以廣巴蜀,巴蜀之民罷焉。
彭吳賈滅朝鮮3,置滄海之郡,則燕齊之間一靡一然發動。
及王恢設謀馬邑4,匈奴絕和親,侵擾北邊,兵連而不解,天下苦其勞,而干戈日滋。
行者繼,居者送,中外騷擾而相奉,百姓抏弊以巧法5,財賂衰秏而不贍。
入物者補官,出貨者除罪,選舉陵遲,廉恥相冒,武力進用,法嚴令具。
興利之臣自此始也。
其後漢將歲以數萬騎出擊胡,及車騎將軍衛青取匈奴河南地,築朔方6。
當是時,漢通西南夷道,作者數萬人,千里負擔饋糧,率十餘鍾致一石7,散幣於邛僰以集之。
數歲道不通,蠻夷因以數攻,吏發兵誅之。
悉巴蜀租賦不足以更之,乃募豪民田南夷,入粟縣官,而內受錢於都內。
東至滄海之郡8,人徒之費擬於南夷。
又興十萬餘人築衛朔方,轉漕甚遼遠,自山東鹹被其勞,費數十百巨萬,府庫益虛。
乃募民能入奴婢得以終身復9,為郎增秩,乃入羊為郎,始於此。
其後四年,而漢遣大將將六將軍,軍十餘萬,擊右賢王十,獲首虜萬五千級(11)。
明年,大將軍將六將軍仍再出擊胡,得首虜萬九千級。
捕斬首虜之士受賜黃金二十餘萬斤,虜數萬人皆得厚賞,衣食仰給縣官,而漢軍之士馬死者十餘萬,兵甲之財轉漕之費不與焉。
於是大農陳藏錢經秏,賦稅既竭,猶不足以奉戰士。
不司言:「天子曰『朕聞五帝之教不相復而治,禹湯之法不同道而王,所由殊路,而建德一也。
北邊未安,朕甚悼之。
日者,大將軍攻匈奴,斬首虜萬九千級,留蹛無所食(12)?。
議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免減罪(13)』。
請置賞官,命曰武功爵。
級十七萬,凡值三十餘萬金(14)。
諸買武功爵官首者試補吏(15),先除(16);千夫如五大夫(17);其有罪又減兩等;爵得至樂卿(18),以顯軍功。」
軍功多用越等,大者封侯卿大夫,小者郎吏。
吏道雜而多端,則官職秏廢(19)。
1事見《史記·南越列傳》、《史記·東越列傳》以及《漢書》卷64嚴、朱二人傳記。
自建元六年(前135)對閩越(東越)用兵,元鼎五年(前112)對南越用兵,元鼎六年在南越設南海、蒼梧等九郡。
當年又對東越用兵,元封元年(前110)東越降。
兩越戰事前後二十餘年。
2參見《史記·西南夷列傳》。
唐蒙通西南夷始於元光五年(前130),到元封二年(前109)定西南夷,置武都、牂柯、越巂等八郡,亦歷二十餘年。
3彭吳:《索隱》說是「人姓名」。
賈:不知所指。
《漢書·食貨志》全句作:「彭吳穿穢貊、朝鮮」,故王念孫以為賈為「穿」字之訛,錢大昕以為滅?(穢)字之訛。
置淪海郡事在元朔之年(前128);滅朝鮮事在元封三年(前108),所置郡為真番、臨屯、樂一浪一、玄菟四郡,不是淪海郡;而且滅朝鮮的是左將軍荀彘,不是彭吳。
所以《平准書》中這句話肯定有誤,當從《漢書·食貨志》立解。
4事在元光二年(前133)。
參見《史記·匈奴列傳》。
馬邑人聶壹謊說出賣馬邑與單于,單于率十萬騎入漢塞,漢伏兵三十萬以待單于。
事洩,單于領兵走。
漢武帝因功不成,治始設此謀的人王詼罪。
從此以後,漢與匈奴絕和親,戰爭不斷。
5抏弊(wan,完bi,閉):《索隱》說:「秏者,秏也,消抏之名」,將抏弊釋為消耗而弊,因譯為貧弊。
巧法:《索隱》釋為「巧抵之法」。
即以輕抵重,犯重罪而輕抵於法,巧乘刑法之隙的意思。
按:抏作耗解,而耗弊者實難以巧法,似乎欠妥。
可另立新解:抏同玩。
如《史記·扁鵲列傳》「案抏(或作抏)毒熨」,《索隱》釋為「按摩而玩一弄身一體使調也」。
如此抏弊即玩弊,就是作一弊。
與下文「巧法」二字就相得而彰也。
6事在元朔二年(前127),武帝用主父偃謀立朔方郡,使蘇建率十餘萬眾築朔方城。
7鍾:古量單位,每鍾為六石四斗。
8建滄海郡見《漢書·武帝紀》「元朔元年」紀事,《通鑒》卷18等。
9復:免除徭役。
十事在元朔五年(前124),車騎將軍衛青率六將軍擊匈奴右賢王。
大將軍為岸頭侯張次公,騎將軍公孫駕,大行李息,游擊將軍蘇建,輕車將軍李蔡,強一弩一將軍李沮。
此時衛青為車騎將軍,故只稱「大將」。
擊敗右賢王后,漢武帝遣使者持大將軍印於軍中拜衛青為大將軍。
所以下文述第二年率六將軍出擊匈奴,已說衛青是「大將軍」,不再說是「大將」。
(11)首虜:敵首級和俘虜合稱為首虜。
《匈奴列傳》記此事為「眾男一女萬五千餘人」,蓋此次衛青出兵,夜突然圍右賢王,右賢王驚惶而逃,沒有正面交戰,所以殺傷少而俘虜多。
(12)留蹛(chi,滯)無所食:意謂富人屯積財物,貧者無所食。
蹛,同「滯」。
(13)贖禁錮免減罪:出贖金以求解除禁錮或減罪、免罪。
禁錮,刑名。
胡三省釋為「重系也」。
即關押的重罪犯。
(14)《漢書·食貨志》注此條說:「臣瓚曰:『《茂陵中書》有武功爵,一級曰造士,二級曰閒輿衛,三級曰良士,四級曰元戎士,五級曰官首,六級曰秉鐸,七級曰千夫,八級曰樂卿,九級曰執戎,十級曰政戾庶長,十一級曰軍衛』。」
顏師古因而說:「此下雲級十七萬,凡值三十餘萬金,今瓚所引《茂陵中書》止於十一級,則計數不足,與本文乖矣」。
他認為武功爵不止十一級。
《索隱》又引顧氏的話說:「初一級十七萬,自此以上每級加二萬,至十一級,合成三十七萬也。」
則「三十餘萬金」是第十一等爵的價格。
此外還有多種解釋,如《通鑒》引劉攽的話說:「級十七萬」一語中七是一的誤文,萬當衍。
是說十一級,共值30餘萬金,每級之價,文中不具。
日·中井積德認為:每級十七萬錢合十七級,時衛青出塞獲首虜萬九千級,合32.3萬金。
則文中「三十餘萬金」不是言十一等總價數,而是當時賣爵所得總金數等等。
按以上各說都是敷會,就文意而論,是每級十七萬錢,總價三十餘萬金,其中級數、金價、每級差價等數、文中不具,所以無法計算,不必強解,附之闕如可也。
(15)官首:是武功爵中第五等爵名。
全句可釋為:買武功爵到第五等官首時,可通過測試,補為吏額,且優先除授。
(16)除:授職。
(17)《索隱》說:「千夫,武功爵第七;五大夫,二十爵第九也。
言千夫爵秩比於五大夫二十爵第九。」
二十等爵是漢代原來爵位的等級,武功爵是為獎勵軍功增爵,二者相比,則千夫相當於五大夫。
(18)樂卿:《漢書·食貨志》顏師古注說:「樂卿者,武功爵第八等也,言買爵唯得至第八也。」
而《集解》引《漢書音義》說:「十爵左庶長以上至十八爵為大庶長也,名樂卿。
樂卿者,朝位從九卿,加『樂』者,別正卿。」
如此說,漢代九卿除正九卿、列九卿,又有樂九卿。
前注引《茂陵中書》載武功爵十一等必有錯漏。
(19)秏廢:秏是貶值的意思。
如今官既可買得,也不為人所貴重了;廢指廢職,官多必不得其職,故稱為廢。
自公孫弘以《春秋》之義繩臣下取漢相1,張湯用峻文決理為廷尉2,於是見知之法生3,而廢格沮誹窮治之獄用矣4。
其明年,淮南、衡山、江都王謀反跡見,而公卿尋端治之,竟其一黨一與5,而坐死者數萬人6,長吏益慘急而法令明察。
當是之時,招尊方正賢良文學之士,或至公卿大夫。
公孫弘以漢相,布被,食不重味,為天下先。
然無益於俗,稍騖於功利矣。
其明年,驃騎仍再出擊胡7,獲首四萬。
其秋,渾邪王率數萬之眾來降,於是漢發車二萬乘迎之。
既至,受賞,賜及有功之士。
是歲費凡百餘巨萬。
1《春秋》之義:《春秋》是經孔子刪定的魯國史書,充分體現了孔子的政治思想,所謂《春秋》之義,指此而言。
學者有不同說法,見仁見智而已,大要不離於「尊周明法」,「勸善懲惡」八字一精一義。
2峻文決理:「以嚴峻苛刻的文法決斷處理事宜。
3見知之法:《集解》引張晏語解釋說:「吏見知不一舉劾為故縱」。
4廢格沮誹窮治之獄:《索隱》解釋說:「廢格天子之命而不行,及沮(jǔ,舉)敗誹謗之者,皆被窮治」。
廢格:停止,擱置;窮治,徹底查辦。
5窮盡其一黨一羽。
6坐死者:坐罪(抵罪)而致死的人。
7驃騎:此處指驃騎將軍霍去病。
初,先是往十餘歲河決觀,梁楚之地固已數困,而緣河之郡堤塞河1,輒決壞,費不可勝計。
其後番系欲省厎柱之漕2,穿汾、河渠以為溉田,作者數萬人;鄭當時為渭漕渠回遠,鑿直渠自長安至華陰,作者數萬人;朔方亦穿渠,作者數萬人;各歷二三期3,功未就,費亦各巨萬十數。
天子為伐胡,盛養馬,馬之來食長安者數萬匹,卒牽掌者關中不足4,乃調旁近郡。
而胡降者皆衣食縣官,縣官不給,天子乃損膳,解乘輿駟,出御府禁藏以贍之。
其明年,山東被水災,民多饑乏,於是天子遣使者虛郡國倉?以振貧民5。
猶不足,又募豪富人相貸假。
尚不能相救,乃徙貧民於關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餘萬口,衣食皆仰給縣官。
數歲,假予產業,使者分部護之,冠蓋相望6。
其費以億計,不可勝數。
於是縣官大空。
而富商大賈或蹛財貧7,轉轂百數8,廢居居邑9,封君皆低首仰給。
冶鑄煮鹽,財或累萬金,而不佐國家之急,黎民重困。
於是天子與公卿議,更錢造幣以贍用,而摧浮一婬一併兼之徒。
是時禁苑有白鹿而少府多銀錫。
自孝文更造四銖錢,至是歲四十餘年,從建元以來,用少,縣官往往即多銅山而鑄錢,民亦間盜錢,不可勝數。
錢益多而輕,物益少則貴。
有司言曰:「古者皮幣,諸侯以聘享十。
金有三等,黃金為上,白金為中(11),赤金為下(12)。
今半兩錢法重四銖,而一奸一或盜摩錢裡取鋊(13),錢益輕薄而物貴,則遠方用幣煩費不省。」
乃以白鹿皮方尺,緣以藻繢(14),為皮幣,值四十萬。
王侯宗室朝覲聘享(15),必以皮幣薦璧(16),然後得行。
1堤塞河:築堤塞河。
下文「輒決壞」與此相對,即所塞水口復決,所築堤復壞。
2厎柱:即砥柱。
厎通砥。
參見《史記·河渠書》。
3期:(jī,基):一週年。
4卒牽掌者:士兵中掌管馬匹的人,即馬伕。
《漢書·食貨志》無「牽」字。
5倉?:倉為倉庫;?,胡三省註:「芻稿之藏也」,即藏柴草者為?。
6冠與車蓋相望,言部護移民的使者不絕於路。
7蹛:《集解》引《漢書音義》說:「蹛,停也。
一曰貯也。」
8即驅車百餘輛。
轂,車輪轂,引伸為車。
古代車為木輪,由三大部分組成:觸地的圓周名為牙,或謂之網;中心部分名轂;牙、轂之間為輻。
參見《周禮·輪人》。
9屯積居奇的意思。
廢居,《集解》引徐廣語說:「貯畜之名也,有所廢,有所畜,言其乘時射利也」;居邑,《集解》引如淳語說:「居賤物於邑中,以待貴也」。
十聘享:聘問與貢享。
聘,《春秋公羊傳·隱11》說「大夫來曰聘」,即諸侯派遣大夫到王或其他諸侯那裡去,與之通音問,結友好,都稱為聘:享,《禮記·曲禮下》說:「五官致貢曰享」。
鄭玄解釋說:「貢,功也;享,獻也。
致其歲終之功於王,謂之獻也。」
(11)白金:指銀。
(12)赤金:銅。
《集解》引《漢書音義》說:「白金,銀也。
赤金,丹陽銅也」。
丹陽在陝西宜川縣西,《水經注》說:俗謂之丹陽城,城之下,猶有遺銅。
又《本草綱目》說:「《寶藏論》云:赤金十一種:丹陽銅、武昌白慢銅」等(略)。
又說:紅銅,一名赤金。
紅銅就是鈍銅,所以赤金就是指純銅。
丹陽銅當是丹陽城所產的純銅。
(13)鋊(yu,浴):《集解》引徐廣語說:「音容」。
又引呂靜說:「冶法器謂之鋊」,這是把鋊解釋成了「鎔」,誤。
《漢書·食貨志》臣瓚引《說文》注說:「鋊,銅屑也。
如淳解釋全句說:「錢一面有文,一面幕,幕為質。
民盜摩漫面而取其鋊,以更鑄作錢也。」
此為正解。
(14)意思是以繡文為飾。
緣,緣飾;藻,古人以水草有文者為藻(參見《尚書·益稷》孔傳),藉以喻文、文采。
如閒藻、藻井等都有此意。
同樣,藻繢就是繢之有文者;繢(hui,繪),顏師古註:「繡也,繪五彩而為之。」
《周禮·畫繢》說:「五彩備謂之繡」,繢既釋為繡,就可以釋繢為五采一花紋。
(15)朝覲:君臣相見禮儀中的一種。
《禮記·曲禮下》說:「天子當依(按:置於戶牖之間的屏風稱為依,或作衣、扆等)而立,諸侯北面見天子,曰覲;天子當寧(按:寧讀為佇。
門屏之間為寧)而立,諸公東面,諸侯西面,曰朝」。
與本段注十相參可知朝覲聘享都是下對上的禮儀:公侯列兩廂見天子為朝北面見天子為覲;遣大夫見天子(或其他諸侯)為聘;臣貢物與天子為享。
(16)薦璧:鋪墊在璧之下,作為璧之薦。
《說文》:「薦,薦席也」。
即薦,原意是一種草蓆。
又薦釋為進,亦通。
又造銀錫為白金。
以為天用莫如龍1,地用莫如馬,人用莫如龜,故白金三品:其一曰重八兩,圜之,其文龍,名曰「白選」,直三千;二曰以重差小2,方之,其文馬,直五百;三曰復小,橢之,其文龜,直三百。
令縣官銷半兩錢,更鑄三銖錢,文如其重。
盜鑄諸金錢罪皆死,而吏民之盜鑄白金者不可勝數。
於是東郭咸陽、孔僅為大農丞,領鹽鐵事;桑弘羊以計算用事,侍中。
咸陽,齊之大煮鹽,孔僅,南陽大冶,皆致生累千金,故鄭當時進言之。
弘羊,雒陽賈人子,以心計,年十三侍中。
故三人言利事析秋毫矣3。
法既益嚴,吏多廢免。
兵革數動,民多買復及五大夫4,征發之士益鮮。
於是除千夫五大夫為吏5,不欲者出馬;故吏皆(通)適令伐棘上林6,作昆明池7。
其明年,大將軍、驃騎大出擊胡8,得首虜八九萬級,賞賜五十萬金,漢軍馬死者十餘萬匹,轉漕車甲之費不與焉。
是時財匱,戰士頗不得祿矣。
有司言三銖錢輕,易一奸一詐,乃更請諸郡國鑄五銖錢,周郭其下9,令不可磨取鋊焉。
大農上鹽鐵丞孔僅、咸陽言:「山海,天地之藏也,皆宜屬少府十,陛下不私,以屬大農佐賦。
願募民自給費,因官器作煮鹽,官與牢盆(11)。
浮食奇民擅管山海之貨(12),以至富羨(13),役利細民。
其沮事之議,不可勝聽。
敢私鑄鐵器煮鹽者,鈦左趾(14),沒入其器物。
郡不出鐵者,置小鐵官(15),便屬在所縣。」
使孔僅、東郭咸陽乘傳舉行天下鹽鐵(16),作官府,除故鹽鐵家富者為吏。
吏道益雜,不選,而多賈人矣。
1《索隱》解釋說「《易》雲行天莫如龍」。
按:於下句「地用莫如馬」又釋為「行地莫如馬」。
然而於第三句「人用莫如龜」就不能照此式解釋下去了。
三句文式相同,解釋格式也應相同。
為使三句都能通達,另立新釋:「天用莫如龍」者,就是「天的用物(古人以為天地都是有意志的)以龍最重要(龍可代天行雲行雨)」。
以下「地用」、「人用」句如式解釋。
2以重差小:按重量比較略小。
差,略。
3利事:財利之事。
析秋毫:辨析秋毫。
秋毫,秋日鳥獸身上新生的毫一毛一。
極言其細微。
4買復:以錢物買得免除役賦的權利。
復,復其身。
指解除其身所受役賦的負擔。
五大夫:漢代二十等爵中的第九等。
由於百姓多買復其身,zheng府不斷提高納稅服役者的身份等級,如今已提高到五大夫一級,百姓若想免除賦役,必須買得五大夫以上爵位才有可能。
5吏:吏胥,職役。
公門中負責文書、檔案、抄寫、計算等雜事務的人員。
6適(zhe,折):通謫。
貶謫。
因罪降職。
上林:上林苑,漢代禁苑,址在今陝西西安以西到周至、戶縣間,始建於秦,漢代重修而成,為皇帝射獵所。
7昆明池:漢武帝欲討昆明,以昆明有滇池方三百里,於是作昆明池以習水戰。
胡三省說:「昆明池在長安西南,周回四十里。
《三輔舊事》,昆明池蓋地三百二十頃」。
8事在元狩四年(前119),大將軍衛青軍至窴顏山(一作窴顏山,在今外蒙境內,為杭一愛一山南向支脈)趙信城,焚其城而歸;驃騎將軍霍去病率軍出代、右北平以北二千餘里,封狼居胥山(一名狼山,在今內蒙古五原縣西北,黃河北岸,陰山支脈),禪於姑衍,兵至瀚海(蘇聯境內貝加爾湖)而還。
9在錢背面,將周圍加厚為郭,錢無郭不行,則難以」磨取其鋊」了。
十《索隱》解釋說:「天子私所給賜經用也,公用屬大司農也。」
?(11)牢盆:《漢書·食貨志》顏師古註:「蘇林曰:牢,價直也。
今世人言顧手牢。」
又引如淳說:「牢,廩食也。
古者名廩為牢。
盆,煮鹽盆也」。
以文意審之,如淳說為是。
(12)浮食:遊蕩而食,指不附著於土地的無根之民,如商人,城市貧民等。
奇民:奇零之民,指在戶籍之外的百姓。
擅管:指獨自據有。
(13)富羨:富而有餘。
羨亦羨,剩餘為羨。
《索隱》讀為yǎn,衍。
解釋說:「羨,饒也,與衍同義」。
(14)釱(di,弟):韋昭曰:「釱,以鐵為之,著左趾以代刖也。」
按:釱字《唐韻》讀涕,而宋元韻書如《廣韻》、《集韻》、《韻會》等讀弟,又讀大、太等。
解釋是如鐐銬之類,古稱為鉗(在頸為鉗,在足為釱),有的說釱是加於足,有的說是加於趾。
從《史記》此句意思看是不僅僅加於趾為釱。
似乎可加於足上的任何部位。
(15)出鐵之郡所置鐵官屬大農,不出鐵者置小鐵官,職鑄廢鐵(《集解》說是「故鐵」),屬所在縣。
(16)乘傳:乘坐傳捨的車子。
舉行:顏師古注說:「舉,皆也,普天之下皆行之也」。
商賈以幣之變,多積貨逐利。
於是公卿言:「郡國頗被災害,貧民無產業者,募徙廣饒之地。
陛下損膳省用1,出禁錢以振元元2,寬貸賦,而民不齊出於南畝3,商賈滋眾。
貧者畜積無有,皆仰給縣官。
異時算軺車賈人緡錢皆有差4,請逄如故。
諸賈人末作貰貸賣買5,居邑稽諸物,及商以取利者,雖無市籍6,各以其物自佔7,率緡錢二千而一算8。
諸作有租及鑄,率緡錢四千一算。
非吏比者三老、北邊騎士,軺車以一算;商賈人軺車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
匿不自佔,占不悉,戍邊一歲,沒入緡錢。
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9。
賈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屬,皆無得籍名田十,以便農。
敢犯令,沒入田僮(11)」。
1陛下:對天子敬稱。
陛,即階。
不敢直呼天子,轉呼其堂階下的職事人,故稱陛下。
2禁錢:禁中(宮禁之中)所藏之錢。
振:同賑。
賑濟。
元元:百姓。
《史記·文帝紀》「以全天下元元之民」。
《索隱》解釋說:「……高誘注云:『元元,善也』。
又按:姚察云『古者謂人云善,言善人也。
因善為元,故雲黎元。
其言元元者,非一人也」。
顧野王又云『元元猶喁喁,可憐一愛一貌』。
未安其說,聊記異也。」
按,因所釋為「元元之民」,故元元釋為善、為喁喁,均通。
此句中只有元元二字,以上二義均不能通。
元只能以其中所說黎元之元解釋為民字,元元猶言眾民,即百姓。
至於黎之元元為何釋為民,可以高、姚二氏的話解釋。
3南畝:泛指農田。
4軺(yao,搖)車:《索隱》解釋說:「《說文》云:『軺,小車也。
』《傅子》云:『漢代賤乘軺,今則貴之。
』言算軺車者,有軺車使出稅一算二算也。」
緡錢:錢以千文為貫,又稱為緡,以緡為單位的錢稱緡錢。
5末作:古人以農為本,商為末,商業活動為末作,如同農業活動為農作一樣。
此處是將末作名詞化,解為末作行業中的人。
貰(shi,世)貸:借貸。
6市籍:集市的納稅籍賑。
明代洪武年間方有戶貼,也就有了戶籍。
在此以前的戶籍都與賦稅相連,納稅的稅籍就是戶籍,無賦稅者無籍。
所以,市籍實際也是市集商人的戶口冊。
無市籍指無商稅的商人。
7自佔:自度。
自度納稅等級。
全句意思是,各以自己的財產,認定自己的納稅等級。
8率(shuai,帥)大抵,通常。
緡錢二千而一算:即二千緡(二百萬錢)為一算。
9畀(bi,閉):給予。
十籍名田:在文獻中多數情況下解釋為:把有名(即有主)之田統計入籍賬。
此處依文意可解釋為:入名於田籍之中,即成為田主。
(11)將其種田的僕人沒收入官。
田僮,即田僕。
為主人種田的奴僕。
天子乃思卜式之言,召拜式為中郎,爵左庶長,賜田十頃,佈告天下,使明知之。
初,卜式者,河南人也,以田畜為事。
親死,式有少弟。
弟壯,式脫身出分,獨取畜羊百餘,田宅財物盡予弟。
式入山牧十餘歲,羊致千餘頭,買田宅。
而其弟盡破其業,式輒復分予弟者數矣。
是時漢方數使將擊匈奴,卜式上書,願輸家之半縣官助邊。
天子使使問式:「欲官乎?」
式曰:「臣少牧,不習仕宦,不願也。」
使問曰:「家豈有冤,欲言事乎?」
式曰:「臣生與人無分爭。
式邑人貧者貸之,不善者教順之,所居人皆從式,式何故見冤於人!無所欲言也。」
使者曰:「苟如此,子何欲而然?」
式曰:「天子誅匈奴,愚以為賢者宜死節於邊,有財者宜輸委1,如此而匈奴可滅也。」
使者具其言以入聞。
天子以語丞相弘。
弘曰:「此非人情。
不軌之臣2,不可以為化而亂法,願陛下勿許。」
於是上久不報式3,數歲,乃罷式。
式歸,復田牧。
歲余,會軍數出,渾邪王等降,縣官費重,倉府空。
其明年,貧民大徙,皆仰給縣官,無以盡贍。
卜式持錢二十萬予河南守,以給徙民。
河南上富人助貧人者籍,天子見卜式名,識之,曰「是固前而欲輸其家半助邊」,乃賜式外繇四百人4。
式又盡按予縣官。
是時富豪皆爭匿財,唯式尤欲輸之助費。
天子於是以式終長者,故尊顯以風百姓5。
初,式不願為郎。
上曰:「吾有羊上林中,欲令子牧之。」
式乃拜為郎,布衣?而牧羊6。
歲余,羊肥息。
上過見其羊,善之。
式曰:「非獨羊也,治民亦猶是也。
以時起居;惡者輒斥去,毋令敗群。」
上以式為奇,拜為緱氏令試之,緱氏便之。
遷為成皋令,將漕最7。
上以為式樸忠,拜為齊王太傅。
而孔僅之使天下鑄作器,三年中拜為大農,列於九卿8。
而桑弘羊為大農丞,管諸會計事,稍稍置均輸以通貨物矣。
始令吏得入谷補官,郎至六百石。
1輸委:繳納錢物給官府。
輸,輸納;委,屬、給。
輸納與委錢物於人為輸委,此處是給官府。
2不軌之臣:不遵法紀、不行正道的官員。
軌:法度。
《漢書·賈山傳》「軌,事之大者也」。
師古註:「軌謂法度,故民不循法度謂之不軌。
3不服:指君上對上書未予答覆。
4外繇:《集解》引《漢書音義》說:「外繇謂戍邊也。
一人出三百錢,謂之過更。
式歲得十二萬錢也。
一說,在繇役之外得復除四百人」。
二說其實相同,天子賜給卜式的是對在外服繇役的四百人的處理權。
卜式有權免除他們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