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白話版》張普惠傳:他身高八尺,容貌魁偉。父親張曄,本是齊州中水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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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白話版》張普惠傳

魏書白話版

張普惠傳

張普惠,字洪賑,本是常山九門人。

他身高八尺,容貌魁偉。

父親張曄,本是齊州中水縣的縣令,張普惠隨父親到中水縣,在齊州接受學業熏陶,他專心研讀遠古的經典,勤奮不止,等他返回故鄉,到程玄處聽講學習,一精一通《三禮》,兼好《春秋》,對百家學說都有所掌握,儒士都對他十分稱譽。

太和十九年(495),張普惠被任為主書,帶制局監,和劉挑符、石榮、劉道斌一同當值,高祖對他很瞭解。

後來他轉為尚書都令史。

任城王元澄看重他的學問,為他提高名聲。

僕射李沖曾經到過元澄家中,看見張普惠的言論,也十分敬佩他。

世宗初期,張普惠轉為積射將軍,元澄被任為安西將軍、雍州刺史,啟用張普惠擔任府錄事參軍,不久負責馮翊郡的事務。

元澄有喪服在身,想在七月七日集會文武職官到北國進行獵射。

張普惠奏勸元澄說:「我以為三殺九親,別疏暱之敘;五服六術,等衰麻之心。

都是用行動儀製表達情感,是不能更改的道理啊。

但是最大的苦痛,深深銘記於終身之外;而銘碑刻文,主要是在喪期之內。

以外不可失去禮節,所以在外的人不可沒有節制,所以斷之為三年,在內的人不可以立即就除去喪服,所以要督促於日月。

禮,大殮之日要鼓素琴;用它來代表吉祥。

小寶之上,不是虞纖殮除的時候不洗澡,這就是用制度來約束。

曾子問:『相識的人有喪,可以同他去祭祀嗎?』孔子問答說:『只服喪而不祭祀,又怎麼能有助於人呢?』祭祀既不相與,我懷疑也就沒有宴飲的道理。

又說:『廢喪服,可以與於饋奠之事乎?』孔子回答說:『脫喪服去祭奠,不符合禮法啊!』註釋說:『為了讓他忘卻哀痛啊。

』我以為剛除喪的時候,不備酒食,在小喪之內,怎麼可以去觀看狩獵呢?《雜記》上曾講:『大喪之下,既葬適人,人給予他們酒食,他們的一夥人也可以食用,而不是他們那夥人也不給食物啊。

給食物尤要選擇對象,對於獵射就更令人迷惑了。

我見您明確告知,確立了狩獵會集的日子,將於七月七日的時候,集全城的文武官員,到北國去較量武技,相互行相見之禮。

這時又不是秋季大閱的時候,恐怕又涉嫌妨礙農家節氣。

國家縞素剛除,殿下喪服仍在,釋懷為樂,由此教育百姓,便是變更先王的章程制度,忘卻悲哀情感,恐怕不能以此來昭示您的品德,為子孫榜樣啊。

按照《射儀》,射者是以禮樂為本的,忘掉這個本而從事射,不可以說是合乎禮法呀。

鐘鼓不擺,也不可說是樂啊,除了這二者,又怎麼用射呢?何況七日之戲,命令制度沒有,所花費用,我考慮有違事體。

現在府庫還很空虛,需要等待新的租稅,一點小的趣味,停下來也很方便。

請您等到九月,再裝備完善去盡興而去;然後奏狸首反丘之事歌樂,宣告矍相的命令,聲音軒懸,建起雲鉦,那時正是百姓之人人歡欣快樂之時啊。

所以我希望您能讓我朝的慈善賢名得以遠近皆聞,百姓以此為希望。

行動言語都依循禮法規則,希望您能廣泛請教,垂詢下問,予以採納。

彰揚他們的一管之見,寬恕他們失言的責任,那麼社會田野無遺歌,人人都有奉獻的積極一性一了。」

元澄本意是要採納張普惠的意見的,找了個借口自己作罷,於是回答說:「文武之道,自古就有一定成規,明恥教戰,振古常軌。

現在雖然不是公開的制度,但這個州繼承以前的風俗,已經有了一定方式了。

既不勞民損公,那麼任由他們私下較射,又有什麼損失呢。

況且練文習武,人之常藝,怎麼能於常規技藝之間,必須做什麼命令規定呢?我原本想依照以前州府相率成習的規矩,於公務之暇,習藝的良時來進行,也沒有講要動用庫物錢財。

禮,兄弟內除,明哀已經過去,小喪,客來主人不能絕樂。

聽樂既然可以,觀武又有什麼妨礙呢?只不過我自想此緣故必須停止,先用命令停止後才收到你的請求,深知你的用意。」

元澄轉到揚州後,又啟用張普惠為羽林監領鎮南大將軍開府主簿,不久又加任威遠將軍。

張普惠既然受元澄知遇,所以他歷任二代藩王的幕佐,很有聲譽。

回京之時,張普惠裝束簡單,元澄送給他二十匹絹用來充當行資。

回到藩王所在之地後,仍負責羽林監。

又有元澄遭遇到太妃去世,文武百官為太妃立碑寫頌,準備在碑上題「康王元妃之碑」幾個字。

元澄求訪張普惠的看法,張普惠回答說:「認真查尋歷代朝廷典章,但只有王妃之稱,而沒有元這個字。

魯夫人孟子稱「元妃」的人,意思是同下面『繼室聲子』相對應。

現在烈懿太妃作為先王之婦,更沒有聲子、仲子的嫌疑,我以為不必假借『元』字來區別其名位。

況且用氏配合姓,我認為這是對人活著時候的稱呼,所以《春秋》有『夫人姜氏至自齊』之句。

既然去世下葬,就要用謚號來配姓,所以經上書寫『葬我小君文姜氏』,又有『來歸夫人成風之離』,都證明應當用謚配姓。

古時的人婦女死後隨從丈夫的謚號,今烈懿太妃品德冠絕一世,所以受到特別的褒彰與賜贈,這就是萬代的重要事情,怎麼能容在評定名謚這樣重大的問題上,不稱烈懿呢?」

元澄聽從了他的意見。

及至朝廷大軍大舉再征鍾離時,張普惠擔任安樂王元詮的別將長史。

班師後,授職為揚烈將軍、相州安北府司馬。

不久又升為步兵校尉。

後又以這個官職兼領河南尹丞。

世宗去世,因與甄楷等飲酒遊玩之事連坐而被免官。

驍騎將軍刁整,家中原有舊的規定,將要舉行儉樸的葬禮,張普惠認為這做法太過矯情,同刁整書信討論,事情記載於刁雍傳中。

過去的慣例,免官的人,三年之後降一職後再啟用,如果才優而被提拔授官者不在此例。

熙平時期,吏部尚書李韶言張普惠有文采學問,依照才優提拔之例,應當特別提拔使用,朝廷命令任職為寧遠將軍、司空倉曹參軍。

朝廷輿論因其不降級而榮耀。

當時任城王元澄為司空,他的表議書文記錄,大都出於張普惠之手。

廣陵王元恭、北海王元顥,懷疑為祖母服喪期三年之事,博士們各自意見不同,命群官共同商議。

張普惠議論說:「認真按照二王祖母的問題推論,這二位老太太都是先王予以誥命的。

做為二國的太妃,可以說是受命於天子,是二國最初被封的母后。

《喪服》『慈母如母』一句在三年這一章中。

傳上也講:『貴父命也。

』鄭玄為之註釋說:『大夫之妾的兒子,父親如果在則要為母親做大喪,於是成為士之妾之子為母舉喪的喪期。

父親去世都因此為準。

』這就是大夫命令妾之子,用來報答母一之慈一愛一,仍然是在尊重父命,為之三年。

何況天子命他的兒子為各國國王,命生他兒子的母親為該國的太妃,反倒自己同公子為母喪身著粗服和穿九月之喪服嗎?輕重顛倒,沒有比這個更甚的了。

傳書講『始封的君主,不讓自己的兄弟稱臣』,那當然服喪也當如此。

如魯、衛列國,互相服喪判定無疑啊。

怎麼說呢?《喪服》講『君為姑姊妹女子嫁於國君者』。

傳書上說:『怎麼用大功?尊貴相同啊。

尊貴相同,那就得按相同服喪期來服喪。

諸侯的兒子稱為公子,公子不可以稱先君』。

但是兄弟一體,位列諸侯,自然要因相等的尊貴來互相為之服喪,不可以用公子的標準來壓抑天王。

所以降有四品,君、大夫因尊貴而降,公子、大夫的孩子因厭而降。

名稱事例不同,怎麼可以亂了呢?禮法規定:大夫之妾的兒子,因父命慈悲於自己,延伸到三年。

太妃既然受命於先帝,光照一國,二王祭祀祖先廟社,顯名受賜於大的藩國,父親同處高位,親近而不稱為公子,雖然許、蔡失去其地位,也不過如此而已。

《服問》上說:『有從輕而重,公子之妻為其皇姑。

』公子雖受厭,妻子尚要獲得伸展,何況廣陵、北海二王,論封乃是被封之君的兒子,說到太妃乃是誥命太妃的孫子,繼太妃承繼重位,遠別先皇,更因先後的正統,厭生自己的祖先,比之如皇姑,不也太遠了嗎?現在既然允許他們延續其服喪再規定他們服喪的期限,比之慈母,不也很明確嗎。

經書上講:『為君之祖父母、父母、妻、長子。

』傳書上講:『何以期?父母長子君服斬,妻則小君。

父親、然後為祖後者服斬。

』現在祖輩乃是獻文皇帝,諸侯不得繼承,母親是太妃,這就是二王要服三年之喪的證據,議論的人背離真正的經典而依附錯誤的考據,差之毫釐失之千里。

何況天子尊重規則讓其享受祭禮,並不是什麼臣妾的地位,怎麼能命她為國母而不讓他的子孫按其所親來服喪呢?記書上講:『隨同服喪的人,要隨同所故去的人,這是標準啊。

』又說:『不為君母一之一黨一服喪,就要為他的母親之一黨一服喪。

現在既然所隨從的已經故去,不因親服喪而服喪其所生,那屬於所隨從的服喪又從何處施行呢?如果因諸王進入朝廷而成為公卿便同一般的官大夫相等,那麼現在的議論,都不要用來說什麼藩國的話了。

現在諸王,自然同於列國,雖沒有到他的圍城,但同其他臣屬仍然並非同列,受一方之封,不得用諸侯來講他們啊,讓我斗膽請求根據周禮,讓二王為太妃服喪三年。」

當時議論者也有不同意見,國子博士李郁就在罷議之後,作書質問張普惠,張普惠根據禮法回答,三次鄭重其事地書面交鋒,李郁的理由站不住腳而認同於張普惠的觀點。

後轉任諫議大夫。

元澄對張普惠說:「我不高興您得到諫議這個官職,惟獨高興諫議這個官職得到您。」

當時靈太后的父親司徒胡國珍去世,贈相國、太上秦公。

張普惠因前世皇后之文沒有「太上」之號而到殿上疏,陳述這樣做不可行。

左右都十分畏懼害怕,不敢為他通報。

正值張普惠聽說胡家在修墓下墳時有一塊大的堅一硬石頭,於是就秘密上表(表文略)。

太后閱覽了他的表章後,親自來到胡國珍的宅院,召集王公、八座、卿尹和五品以上官員,廣泛地討論這件事,並派使者召張普惠來相互問答,又讓侍中元叉,中常侍賈璨監察得失。

任城王元澄問張普惠說:「漢代高祖劉邦為帝,尊自己父親為太上皇。

現在聖母臨朝,贈自己父親為太上公之號,追求這個原因事實,並不是沒有過規定啊。

何況皇帝舉動就可以成為準則,又何必要遵循什麼舊制呢?」

張普惠回答說:「天子的命令稱為詔,太后的命令則稱為令,所以周代的臣子有十亂,文母參予啊,仰思所難,竊以為不當相比。」

元澄又說:「前代太后也有稱詔的例子,聖母有想保持謙虛的道理,所以不稱詔罷了,怎麼能用詔和令的區別來廢除母后對父親的孝思呢?」

張普惠回答:「皇后的父親稱太上,自古未有。

前代之母后難道不想尊崇自己的父親嗎?您怎麼不遠遵古來之義理而非順從現在皇后的旨意呢?我不理解太后怎麼在稱詔稱令上謙虛卻在太上問題上不謙虛。

竊以為聖後應當一直保持自己謙虛之美德。」

太傅、清河王元懌問道:「過去在晉代,褚氏臨朝當政,殷浩在給褚裒書中講:『足下,令之太上皇也』,怎麼太上公反倒導致疑惑了呢?」

張普惠回答說:「褚裒因女兒輔政而推辭不再入朝。

淵源為諷刺他的不恭敬所以有太上一稱的諷刺,本來稱呼他的錯誤,不是記載他的正確,不想殿下用這個典故來詰難我。」

侍中崔光說:「張先生表中引證晉有小子侯,本來出自鄭玄的註釋,不是出自正式經典。」

張普惠回答說:「這雖然不是正式經典的文獻,但他所講述的是正式經典的含義。

您好古習禮,又怎麼能再用這個來指責呢?」

御史中尉元匡因此對崔光說:「張普惠的密表中講,晉時的小子侯,因名號相同而被認為是假過兮。

現在的事,太上公名稱同太上皇、和晉小子的事又相類似,但我不才不敢辨析他的對錯。

「張普惠回答:「中丞既然懷疑其正確,卻不糾正其錯誤,這怎麼能符合在三獨之位的名望呢。」

尚書崔亮講道:「張普惠諫議的所見,正因為太上之稱呼不應當施行在人臣身上。

但是周朝有姜太公尚父之稱,身兼二個名稱,人臣尊重的稱呼,因此知道並非是從現在開始的。」

張普惠對答他說:「尚父的稱號是指有品德應該崇尚;太上的稱號是指上中還有上,名義相同而實在意義上相異,這也並不能相提並論。」

崔亮又說:「古時有文王、武王,還有文子、武子。

然而太上皇,太上公又怎麼能嫌它們的相同呢?」

張普惠回答說:「文武者,是指品德行為的事跡,所以事跡同所以謚號同。

太上者,是尊貴至極的地位之稱,怎麼能通行實施於臣子。」

廷尉少卿袁翻說:「《周官》載有:上公九命,上大夫四命。

命數雖然不同,但同為上,何必說上者都是極尊呢?」

張普惠嚴厲地呵斥袁翻說:「禮法上有下卿上士,何止於大夫與公爵,但現在所行的是將太加於上,二個名稱並舉,是非常的極尊。

你的那種言辭乃是彫蟲小技,平時或許還可一用,到了這種地步,怎麼是你所能達到的呢?」

袁翻很有慚愧之色,默不復言。

任城王元澄說道:「諫勸諍辯的本義就是各自陳述自己的所見所聞,至於如何運用取捨,本來就在於應對當時之情。

您剛才對待袁翻先生,為什麼要聲嚴厲色呢?」

張普惠回答說:「他的話如果正確,適合於採用那是一回事;他的話如果不正確,恐怕就要有罪過相連了。

正確錯誤必須辨清,不是因為不嚴肅的較勁競爭。」

元澄說:「朝廷剛剛開啟不避諱之門,以廣大忠言的道路。

先生現在講意思在於爭論義理,又怎麼說要顧慮罪罰呢?」

議論的人都因太后當朝理政,本意上相互都想崇奉順從,於是就上奏說:「張普惠雖然言辭上不肯屈從,但是大家並不認同,渙汗已流,請仍然按照前詔所定。」

太后又派元叉、賈璨宣讀對張普惠的命令說:「我剛才召你和大家各位大臣一起共同對此問題爭論,從頭到結束,大家都不同意你的密言表章。

我們所做所行乃是孝子的心意,你的陳述,也是忠臣所要遵行的道理。

大家已經有了一個結果的定論,你不能再苦苦地改變我對父親的懷念之意。

以後有所意見,不要因此而覺得難以開口。」

張普惠於是拜謝太后之令告辭而還。

當初,張普惠被召入朝,傳詔者策鞭寶馬而來,十分迅速,等在那裡催他前去,普惠兒女們驚恐萬分,啼哭聲一片。

張普惠對他們說:「我處政治清明之朝,任諫議之職,假如不說人們想說而不敢說的話,諫論別人想論而不敢論的事,便是惟惟諾諾,白受俸祿。

人生固有一死,我只求死得其所,這便沒什麼可遺恨的。

而今朝廷有道,你們不必擔心。」

等到朝議結束,聖旨慰勞其回家休養,親朋故戚祝賀他蒙承皇恩。

當時中山莊弼派人送信給張普惠說:「明侯您淵儒博學,身懷奇才,秉抱公心,出任諫職,忠耿正直,直言陳諫。

像昨天在胡司徒府第,面對眾人面折庭爭,雖然大家問題古怪刁鑽,而您卻應答響如流水,宋城之帶始縈,魯門之梆裁警,最終使後生們徘徊不前,眾僚拱手默然,您的議論雖然不見得立即見效,一定會為百代之後傳頌。

聽說此事,我很快慰,敬呈此書,略表敬意。」

張普惠以信中美辭而自豪,每每說與人聽。

張普惠覺得國中百姓的賦稅,負擔沉重,尚書計奏,又徵收綿麻,他擔心這會使老百姓不堪忍受,上疏說:

「聽說尚書陳奏恢復綿麻的徵調,遵從先皇的做法,臣朝思夜想,越想越後怕。

什麼原因呢?聽說恢復高祖舊典,所以啟發維新;舊典可復可不復,看其是否觸犯當今大法。

仰思高祖廢除大鬥,革去長尺,改變重秤,出於一愛一民之心,所以聽從薄俺。

知道軍國必須帛麻日用,故稱在課民幅度之間,覺得百姓應有綿麻之利,所以絹上加稅綿八兩,布上加稅麻十五斤。

億萬百姓得到廢大斗、去長尺、改重秤的好處,享受賦稅輕微的利益,僅是不適應綿麻加稅而已,所以百姓歡快地供奉國賦,來來往往勤快地勞作,可信的天子處上,歡樂的百姓在下。

所以《易》說:『和悅地驅使百姓,老百姓就會忘記勞苦。

』說的就是這種情況。

「從高祖以來,尺度漸變漸長闊,老百姓嗟歎怨憤,朝野共知。

臣思在皇太后沒有臨朝聽政之前,陛下您居喪之時,宰相不考慮這件事情的本原,知天下百姓怨憤綿麻之稅,不注意幅廣、度長、秤重、斗大等引起民怨的現象,不革其弊端,存其當存者,而只放鬆綿麻徵調,以此取一悅天下人心,這就是所謂取一悅百姓不以常道,正是愚臣我不敢樂觀喜悅的原因。

尚書既已知國家缺少綿麻,卻不考慮法規的不能輕易更改,百姓言語的可畏,便想除去天下的大信任,放棄已經實行的成詔,臣追思以前的不是,推想後來的過錯,啟奏皇帝請求恢復綿麻徵調,以充當國家度用。

不思府庫中大有綿麻,而群官紛紛竊為己有。

愚臣認為這於理未盡。

什麼原因呢?而今宮中的人請求調給布帛,縫製衣物,必定要考慮其重量尺寸。

絹布,一匹布有一尺或一丈多的,而且不包括其寬度;絲綿,一斤或許就多出百銖來,我沒聽說朝廷要依照刑律開罪州郡。

假如一匹之濫,一斤之惡,就鞭打戶主,連累三長,這正是教導百姓貪圖小利呀。

而今,百官領取俸祿,人們樂於布匹既長且闊,並要既厚且重的綿絲,根本就沒有個限度。

得到了長闊厚重的人,便說該州能徵調,絹布既闊且長,那便會美譽橫出,視聽便為其所亂;我還從來沒有聽說過有人怨長惡廣,得到了便設法退回官府的。

這就是百官所以辜負陛下聖明的地方。

「今天假如朝廷一定要恢復綿麻的徵調,我建議先讓百姓明白徵收的道理,並立下嚴厲的禁令,恢復布帛本來尺度標準,更新綿麻徵收的標準,依照太和稅法。

對於那些在庫的絹布以及絲綿,不符合典章制度的,臣請求派一名尚書與太府卿、左右藏令,按照今天的公家尺寸、公家秤量,計算其斤兩、長寬,折算給請俸的人。

總計常俸的數量,千俸所出,以布綿麻,也應其一歲的用度。

讓天下百姓明白二聖心思,讓他們明白聖上一愛一民惜法的程度,那樣的話則高祖之軌中興於神龜,昭明慈一愛一可信於天下四方,這不是一件值得慶幸的事嗎。

誠懇希望聖上理解為臣一片拳拳之心,以便能撫一慰天下黎民之意。」

張普惠又上表請求皇上在會朝的日子,時時聽取這方面的情況。

從此以後,每月一次。

張普惠又因為肅宗不親自臨朝,過於崇奉佛法,郊廟祭祀之類大事,都經常交付有關部門處理,上疏章說:「臣聽說明德之君親赴祭祀,因之成湯享有六百年國運;嚴父配天,所以孔子稱讚周公其人。

因為如此,故能馨香上聞,福傳遠世。

臣思陛下重暉纂統,欽明文思,天地屬心,百神注目,所以應該厚崇祀祭禮式,全部安排無言之神。

但現在告朔政於朝廟,不見陛下親臨明堂;祭祀郊社,總是交付有關部門。

而陛下您觀看射獵,優遊園苑,躍馬馳騁,不但危險而且不合常典,哪裡是清道戒嚴的本意?培植不思的身後冥業,損害百姓的巨額供奉。

減少官祿,削弱國力,供養身邊無事的僧人;尊崇裝飾雲巍寶殿,遠邀未必有果的所謂報應。

被蒙蔽之臣,頓首於外;求務虛之眾,遨遊於內。

有失於禮,有忤於時,人神不能安寧靜穆。

愚臣以為陛下您朝朝夕夕燒香拜佛,而求熟稔的來世之果,不如以先萬國的一愛一心,奉養他們的親人,使天下和平安寧,災害不出現。

臣誠懇希望陛下謹慎皇帝威儀,以為萬邦表率,虔誠親至郊廟的祭祀,親身駕臨朔望宣政的禮儀,釋奠學校,竭心國事,夙興夜寐,真心祭祀。

孝悌之心可以溝通神明,德化教誨可以光照四海,那樣的話,則陛下您一人有喜,萬民歡一悅。

然後陛下您便可誠奉佛家三寶,歸心佛法如來。

禮式深熟,道漸遠大,故可盡堵諸漏;禮積漸多,法義漸明,故可登上彼岸世界。

酌情撤除僧廟佛寺不當的排場,還原恢復百官文武久違的公心。

已經興建的廟寺,務必從簡施造;準備建構的廟寺,權且下令停止。

舊樣可以應付的,不必改作。

期望陛下節省用度一愛一惜人力,僧家百姓都賴於此。

微臣學問粗淺,語多胡言,忝居官職,敢憂國事,眼見於此,不敢沉默呀。」

書上不久,皇上下詔,讓大臣討論祭祀的禮式。

當時史官預報了日蝕時間,皇帝打算下詔罷朝會。

張普惠以逆廢朝不合禮制,上書陳奏。

又上表論述時政得失。

一是,審查法律制度,平准斗尺量具,稅賦要輕,徭役要省。

二是,聽取百姓言論,調查怨憤訴訟,先朝皇帝舊事有不便於今日政體的,全部改正。

三是,進舉忠直,退避不肖,任命賢能,義無反顧,去除邪惡,毫不遲疑。

四是,興滅國,繼絕世,功臣親故的後代,應該收養敘祿。

書上之後,肅宗、靈太后把張普惠叫到宣光殿,逐條詰問,辯論持續了很長時間。

二主聲色俱厲地問:「哪有將先皇的詔令一一都翻改過來的道理!」張普惠垂下腦袋,一聲不吭。

又說:「看樣子你有話要說,是不是因為左右人多,不肯直言相告。

我為你擯退左右,你盡可為我一一道來。」

張普惠對答說:「聖人奉養萬物,一愛一惜它們以致惟恐傷著,況且今天二聖承襲洪業,妻承夫,子承父,夫、父時代不可能出現的情況,而今天安然成為現實,今天母子共執朝政哪裡是先帝傳遞皇緒的本意呢?臣又思先帝在日做事,或是有些部門的錯誤,或是權衡當時所行效果,覺得先輩們的做法在當時行不通的,一律改正過來。

而聖上忘記先帝自新更政的做法,在實際中不問是非曲直,對新出現的情況要求,一概壓制不管,這哪裡是蒼生黎民所期望的帝王聖德所該有的做法啊?」

太后說:「每逢細枝末節的事情,我們都去一一更改,那不更增加麻煩?」

張普惠說:「聖上養育天下萬物,就如慈母養育赤子的道理一樣。

而今赤子面臨危淵,將赴水火,而陛下卻因為麻煩勞苦而不救拯,這哪裡是赤子所期望的慈母啊!」太后說:「天下蒼生,真有如此痛苦的事情?」

張普惠說:「天下的親好,沒有誰更重於太師彭城王了,然而他仍不免含冤而死。

微細之苦,哪能沒有?」

太后說:「彭城王之苦,我已封了他的三個兒子,還有什麼可說的!」普惠說:「聖後您封彭城三子,天下之人無不為聖後大德所高興,天下都知萬民慈母在上。

微臣所以重揭舊傷,意在提醒聖上凡是像此類冤屈,都請明目鑒察。」

太后說:「你說『興滅國,繼絕世』,滅國絕世,指的是誰?」

張普惠說:「過去淮南王以叛逆終身,漢文帝仍分封他的四個兒子,這乃是骨肉之親不可忘記,親一愛一親人的緣故吧。

臣竊見已故太尉鹹一陽一王、冀州刺史京兆王,本是皇子皇孫,只因一德虧損,自留悔恨戾乖,沉一淪黃泉下土,不在緬懷之列,這哪是復興滅國繼發絕世之意呀?臣請求陛下收葬二王,封其子孫,這是愚臣的心願。」

太后說:「你說的有理,朕深知之,應當讓大臣們廣泛發表意見,然後定奪。」

等到任城王元澄死,張普惠出於作為其部屬的禮義,以前又蒙受他的恩待,日夜兼程趕赴王處,至於喪期祭祀,即使寒暑風雨,每次必到。

當初,澄嘉賞普惠,臨死,啟奏皇上任其為尚書右丞。

靈太后既深追悼任城王澄,看到啟奏,便任命了張普惠。

詔書頒布之後,尚書衙眾郎官以普惠出身寒微,不願受他管轄,互相約定,都打算不去尚書衙上班,風波持續多日方才停息。

正光二年(521),皇帝下詔派楊鈞送蠕蠕主阿那環歸國。

張普惠稱遣還蠕蠕主將會留下後患,上疏說:「臣聽說上天以利貞為大,非義則不動;皇王以博施為功,不是同類則不施。

所以能啟始萬物而化育天下。

臣思陛下聖明睿哲,道比虞舜,四方歸心,天下清安。

蠕蠕在北方危害朝廷,妖師在江外起亂皇權,這是貪暴的元兇首惡,他們不識聖王法度,上天要讓他悔過自新,所以讓他們供奉大魏。

所以我們要懲罰他,辛苦他,要讓他知道天下大道的可以悅樂。

皇上應該安定其民而讓他高興歸服,恭敬自己而讓他心悅誠服。

而現在皇上先自辛勞憂擾,為難百姓,興師於國家之內,投蠕蠕主於荒涼塞外,無異於拯救世代的勁敵,真可叫無名興師。

諺語說『只有混亂之門才無過可言』,愚臣不知陛下此舉有什麼好處,也許當是讓邊疆將帥立下一時戰功,殊不知兵為凶器,不得已才用到它呀。

像白登一戰,漢祖本人也被圍困。

樊噲想以十萬人馬橫行匈奴境中,季布認為不行,請斬殺其首。

千年之後,人稱遠見。

何況今天旱災酷虐異常,聖恩慈厚,許以糧食,而且派一萬五千人的隊伍讓楊鈞為將試圖安定蠕蠕,假如蠕蠕逆時而動,這些人怎能應付得了?阿那環投命皇朝,撫一慰他是可以的,哪能容許困窘疲勞我黎民百姓而去資養天喪的敵虜呢。

過去莊公容納子糾,導致乾時之敗;魯僖因邾國,而有懸甲冑之恥。

今天蠕蠕正亂,後主繼立,雖說人眾散失亡去,然而一奸一邪不測終難抑制。

萬一有當年井陘的危險,楊鈞不就成了可食之肉!斑車、蠕蠕,連年聯兵,饑荒不斷,等其自斃,小亡大傷,然後一舉而並為大魏所有。

這是當年卞氏所以一舉而獲兩虎的高謀大略,不可不圖之。

現在土山有難相告,簡書相續而來,而朝廷大概也無可奈何,而土山之難正與朝廷今舉相會,這恐怕是蒼天想告訴人們,不讓南北兩疆,同起大軍的意思吧。

假如狂妄狡詐之徒從中離間,而引得戰火蜂起,那以什麼讓它平息下來呢?當今宰相專門貪圖蠅頭小名,不考慮國家安危大計,這正是微臣感到十分寒心的事。

那環不歸蠕蠕,我大魏背負了哪條信義?處此關鍵的時候,北上之師應當停行。

微臣之言,不合大義,只是文書經過臣手,不敢不盡言陳奏。

兵事如火,不息將會自一焚其身。

二胡虜自取滅亡的形跡,正可為殷鑒。

臣希望聖上和睦萬國,安靜四疆,那麼,統一海內的日期,就會坐而自至了。

臣愚昧魯鈍,語違聖意,必無可采,但臣匹夫之智,不怕見罪,願獻聖上。」

表書上奏,詔書答曰:「大凡窮途之鳥,旅歸之人,尚且有人同情,何況那環遭受禍難,顛沛流離,不遠千里,前來依托,訴之人情,許之國理,哪能容許不憐憫他呢。

況且接納亡國之主,興盛傾覆之國,有國家之間大義在此,我大魏堂堂皇皇,哪能廢棄此德。

後主以亂亡國,應是不假,而今我送彼迎,想來必無戰事。

國家大義上已表達,送人之舉,朝議已經決定,而一愛一卿一片忠心,良苦思慮,朕深表嘉許。

但是這次舉動,容我不聽君言,如以後有事,還望一愛一卿多陳直言。」

當時蕭衍的義州刺史文僧明舉城歸順朝廷,揚州刺史長孫稚派別駕封壽到義州城固守城池,蕭衍部將裴邃、湛僧統領部眾攻一逼一城池,皇帝下詔讓張普惠為持節、東道行台,攝軍司率軍赴義州援助封壽。

他的軍隊剛開始渡淮河,而封壽就已經放棄城池單人獨馬退回了。

普惠軍馬只好退兵還朝。

蕭衍弟弟的兒子西豐侯蕭正德詐稱投奔朝廷,朝廷積極準備歡迎他,張普惠上書,請求趕赴揚州,移還蕭正德,朝廷沒有同意。

沒多久,蕭正德果然逃回去了。

涼州刺史石士基、行台元洪超一起因貪一污受賄被抓起來了,朝廷任命張普惠為右將軍、涼州刺史,馬上又任命為西行台。

張普惠因為生病辭去此任。

升光祿大夫,右丞官職照舊。

在這以前,仇池、武興那兒的許多姓氐的部族屢次造反,西部邊疆的防衛將士,他們的糧食供一應,久已斷絕。

皇帝下詔任命張普惠以本官為持節西道行台,撥給他秦、岐、涇、華、雍、豳、東秦七州兵馬三萬人,聽任張普惠調遣,調南秦、東益兩州兵租,分送各戍守地,他將要統領的各州軍馬,待命於關西牧守之中隨時聽候調遣,軍資板印等必需物件,都隨軍準備。

張普惠到了南秦,停遣岐、涇、華、雍、豳、東秦等六州兵馬,只召秦州四千人分配四統;命令送租的兵卒連營結柵,相繼而進,運糧車驢,隨機輸轉。

另外派遣中散大夫封答慰勞告喻南秦官民,員外常侍楊公熙慰勞東益州氐民。

當時南秦氐族土豪吳富聚集凶暴,攔路打劫。

楊公熙到了東益州,刺史魏子建秘密地寫給張普惠一封信,說公熙過去是氐族的後代,這次氐人與他相見,他肯定會在背地裡說些什麼,應加防範。

令楊公熙,令他改赴南秦。

果然楊公熙已經秘密派他堂兄楊山虎與吳富一起叛逆,又造謠惑眾,煽動鄉里,群氐人聞風而起,托辭說與崔南秦有仇,拒不赴南秦。

軍糧到平落,吳富等人果然襲擊糧食大營,這原是楊公熙所安排的。

後來吳富雖然被部下所殺,但其一黨一徒勢力仍很猖狂。

秦州所轄的武都、武階,軍糧常能運到,東益州諸氐人先初歸順大魏,所以廣業、仇鳩、河池三城糧草能夠運到。

而應該運到東益的十萬擔軍糧,都被這幫人扣留耗費完了,一粒也到不了目的地,鎮戍邊關的將士,於是無糧而食,他們都恨張普惠計謀不高,不能勝任。

事情完畢之後,張普惠上表請求追查楊公熙的罪行。

普惠還朝,皇帝賜給絹布一百段。

當時,皇帝下詔,尋訪冤屈,張普惠上疏說:

「《詩》稱『文王子孫,繁衍百世』,《易》說『聖君有命,開國承家』。

都是說的明德睦親,維城作翰。

漢祖封王孫爵位時誓詞說:『願使黃河如帶,太山如石歷,國家永存,福及子孫。

』又以丹書之信申之,以白馬之盟強調一遍,高祖以強大子孫為王,罪臣放之惡地,這種情況是有的,臣沒有聽說過父業子構,世代忠賢,或賜死或削職,成為恆常法典的情況。

所以尚書令高肇,沒能遠尋古義,近查成旨,憑皇帝初封詔書中有親王食邑二千戶,下傳承蔭第一代一千戶、第二代五百戶、三代三百戶的內容,他說是親疏世減之法;又因其有開國五等爵位,逐漸遞減的內容,以為是世減的趨向。

於是便設立等格,奏請奪除,稱這是高祖本意,遂被皇帝認可。

當初誤解,一錯再錯。

於是便使勳臣親故,懷抱冤屈,一陰一間一陽一間的人,同喊冤枉,紛紛聚訟,經年累月,不能停息。

「臣今日研究當初皇帝旨意,深入調查當時情況,發現隨著時間變化,遞減當初封蔭,過去現在,都無根據。

又尋詔書,書稱過去沒有採用,今天才有此說,哪能夠混一而論,不分久近呢?所以樂良、樂安,同親異封;廣一陽一、安豐,屬親有別而分戶相同。

安定嫡親,封邑與親王相同;河間近親,改從蔭邑。

由此可見當年太和降旨,初封親故的等級,是勳臣親屬都得樹立,而非世減的極好證明。

博陵繼承爵位,也在太和之年,當時襲承食邑戶數不見減少,以父曾全食,足戶充本,同於始封,減從今式。

像這樣,那就是減少的減少其所足之外的,足者就是在所減範圍之內仍然充足的。

減足的意思,指的是所貢所食。

這是想使諸王開國,不專其民,故賦役有差別,貴賤有等級。

大致按照《周禮》公侯伯子男貢稅之法,王食邑是天子的一半,公爵是其三分之一,侯、伯四分之一,子、男五分之一。

所以新興得足充本,清淵吏多減戶。

所以初封時承爵襲邑並稱。

所減少的減的是貢數,所食指的是食邑,這實是當年高祖皇詔義,減實之理,聖明自釋,求之史書,尚有不明。

當時尚書臣..懷疑減足的差別,皇帝又下詔明辨,重申所減本意,可以使人不會對世減本意產生疑義了。

而臣肇不查往事,說五等爵中有所減之格,用為世減的辦法;以王封有親疏的等別,說這便是代削封邑的條文,妄解成詔意思,雷同世奪之例。

以此流毒天下,老百姓會順從其義嗎?正因如此,所以太傅、任城文宣王元澄數朝輔佐,洞識古今,任尚書之日,殷情奉上,孜孜重義。

上書論此,帝詔不許,便只好作罷。

「又律罪例減之法,波及先帝服喪之制,令給親恤,只能當世可以服喪。

律令內容相違,威嚴澤恩異品。

致使七廟中後代裔孫,不見其治未被憐惜,嫡封子孫就爵祿無窮,旁系便五服之內貶絕殆盡。

儀制刑律作為憑證,這讓億兆百姓作何觀瞻。

大凡一人嗟歎,尚可稱作有虧治體。

而今五等諸王,各稱其冤;七廟之孫,並訴其枉。

申訴的案牘,堆滿省中衙內,朝中言語、巷裡議論,都說其苦。

這恐怕不是先王所以建樹萬國、親一愛一諸侯、和睦九族的本義呀。

「微臣位忝今天的職位,到現在已經五年了,推尋當年詔書本意,發現沒有世減的說法。

請求聖上近遵高祖減食書誥,遠循百代重賢之文,退黜由九伐之例,進除從九儀之禮,那就會刑罰有倫次,封賞不虛妄。

當年文王克己謹慎,連鰥寡之人都不敢怠慢,何況今天聖上面對的是公侯伯子男呢?今天聖詔讓大家訪查冤屈,臣愚蠢地以為這是大冤屈。

查找以往賜襲詔書,比較諸項條文格式,所奪所請,事事重審。

諸王開國,如不是犯罪而削奪其封的,都求還復其封。

那些過去曾經享受全食,足戶充本,減從今天法式的,依照以前則力多於今天聖上親近之人,全部削奪則減足的例式不行,愚臣建議其祿力都應依所足的良邑供給。

像這樣則力少蕃王,糧食布帛仍按戶邑雖盈之減,兩秦既有全食足戶的不同,所以他們的也不能與新封爵貴的丁力相同。

親一親體恤所集,請聖上依律斷決。

臣思一愛一親尊賢,位必依功而立,尊賢是為治民,這能不慎重嗎?以親為親是為了駕馭親族,這可以棄置不管嗎?臣的意見假如被聖上恩准,臣請求就以聖上詔書判下之時為開始,其前來官吏秩祿,如年代久遠,都不追錄了。」

張普惠被朝廷任命為左將軍、東豫州刺史。

淮水以南九戍、十三郡,那時還因蕭衍以前留下的禍患,別郡異縣的老百姓混雜居住。

張普惠到州於是依次排比,省減郡縣,上書朝廷陳述情況。

皇帝下詔同意他的做法。

各地長官因此加強管理,治郡有方,一奸一邪盜賊於是絕跡,老百姓安居樂業。

蕭衍派遣部將胡廣侵犯安一陽一,軍主陳明祖等率軍進一逼一白沙、鹿城兩地,蕭衍又派定州刺史田超秀、田僧達等偷偷攻陷石頭城戍,逕直據有安陂城。

郢州、新塘的敵人,近在離州城西面只有十里的地方。

張普惠先後命令將士迎戰,打敗了敵人。

張普惠從不聚斂財物,喜歡引薦後學,待故舊朋友很是寬厚。

冀州人侯堅固少年時代與他一起求學,早逝,他的兒子長瑜,張普惠每當領取俸祿,總是分出一部分給他,供其衣食。

等到為官豫州,錄用長瑜為官,提一供其一門衣食。

孝昌元年(525)三月,張普惠死於任上,時年五十八歲。

朝廷贈他為平北將軍、幽州刺史,謚稱宣恭。

長子榮俊,武定末(548~550),在齊王相府任職。

榮俊弟龍子,任揚州驃騎府長史。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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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白話版
序紀太祖道武帝紀太宗明元帝紀世祖太武帝紀高宗文成帝紀顯祖獻文帝紀高祖孝文帝紀世宗宣武帝紀肅宗孝明帝紀敬宗孝莊帝紀孝靜帝紀文成文明皇后馮氏傳宣武靈皇后胡氏傳元叉傳元孝友傳元澄傳廢太子元恂傳穆崇傳王建傳(附王斤傳)安同傳安頡傳於烈傳(附於祚傳)於忠傳崔逞傳封回傳封軌傳公孫表傳張濟傳李先傳賈秀傳王洛兒傳崔浩傳李順傳司馬休之傳(附司馬文思傳)司馬楚之傳司馬悅傳刁雍傳李韶傳李神俊傳陸俟傳陸睿傳源賀傳源懷傳源子恭傳酈范傳毛修之傳劉休賓傳劉文曄傳房法壽傳房伯玉傳房景先傳伊..傳苟頹傳薛虎子傳宇文福傳費穆傳韋珍傳蘇湛傳裴宣傳李斤傳盧淵傳盧昶傳高允傳尉元傳慕容白曜傳皮豹子傳呂羅漢傳胡叟傳闞[馬因]傳劉[日丙]傳李孝伯傳李沖傳游雅傳游明根傳游肇傳劉芳傳鄭羲傳高佑傳崔挺傳楊播傳楊椿傳劉昶傳蕭寶夤傳韓麒麟傳韓顯宗傳李彪傳王肅傳宋弁傳郭祚傳邢巒傳李平傳崔光傳甄琛傳崔休傳劉藻傳(附劉紹珍傳)傅永傳傅豎眼傳(附傅融等傳)裴叔業傳夏侯道遷傳李元護傳席法友傳江悅之傳李苗傳奚康生傳楊大眼傳崔延伯傳爾朱榮傳爾朱兆傳爾朱世隆傳爾朱天光傳張烈傳宋翻傳辛雄傳辛纂傳高謙之傳(附高子儒、高緒傳)高道穆傳孫紹傳張普惠傳成淹傳(附成霄傳)范紹傳董紹傳鹿張熠傳朱瑞傳叱列延慶傳斛斯椿傳賈顯度傳樊子鵠傳賀拔勝傳侯莫陳悅傳侯淵傳綦俊傳山偉傳李琰之傳祖瑩傳常景傳馮熙傳高肇傳(附高植傳)胡國珍傳陳奇傳劉獻之傳孫惠蔚傳董征傳刁沖傳李業興傳溫子升傳趙琰傳王崇傳朱長生傳宋世景傳(附宋季儒傳)李洪之傳酈道元傳眭誇傳馮亮傳李謐傳殷紹傳江式傳徐謇傳王顯傳蔣少游傳(附郭善明等傳)姚氏婦楊氏傳苟金龍妻劉氏傳王睿傳趙修傳茹皓傳侯剛傳宗愛傳趙黑傳(附趙熾傳)劉騰傳劉聰傳石虎傳(附石世等傳)慕容垂傳苻堅傳姚興傳司馬德宗傳(附司馬德文傳)桓玄傳馮文通傳劉義隆傳(附劉劭、劉駿傳)蕭衍傳沮渠牧犍傳(附沮渠秉等傳)高句麗傳勿吉傳蠕蠕傳高車傳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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