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白話版
張普惠傳
張普惠,字洪賑,本是常山九門人。
他身高八尺,容貌魁偉。
父親張曄,本是齊州中水縣的縣令,張普惠隨父親到中水縣,在齊州接受學業熏陶,他專心研讀遠古的經典,勤奮不止,等他返回故鄉,到程玄處聽講學習,一精一通《三禮》,兼好《春秋》,對百家學說都有所掌握,儒士都對他十分稱譽。
太和十九年(495),張普惠被任為主書,帶制局監,和劉挑符、石榮、劉道斌一同當值,高祖對他很瞭解。
後來他轉為尚書都令史。
任城王元澄看重他的學問,為他提高名聲。
僕射李沖曾經到過元澄家中,看見張普惠的言論,也十分敬佩他。
世宗初期,張普惠轉為積射將軍,元澄被任為安西將軍、雍州刺史,啟用張普惠擔任府錄事參軍,不久負責馮翊郡的事務。
元澄有喪服在身,想在七月七日集會文武職官到北國進行獵射。
張普惠奏勸元澄說:「我以為三殺九親,別疏暱之敘;五服六術,等衰麻之心。
都是用行動儀製表達情感,是不能更改的道理啊。
但是最大的苦痛,深深銘記於終身之外;而銘碑刻文,主要是在喪期之內。
以外不可失去禮節,所以在外的人不可沒有節制,所以斷之為三年,在內的人不可以立即就除去喪服,所以要督促於日月。
禮,大殮之日要鼓素琴;用它來代表吉祥。
小寶之上,不是虞纖殮除的時候不洗澡,這就是用制度來約束。
曾子問:『相識的人有喪,可以同他去祭祀嗎?』孔子問答說:『只服喪而不祭祀,又怎麼能有助於人呢?』祭祀既不相與,我懷疑也就沒有宴飲的道理。
又說:『廢喪服,可以與於饋奠之事乎?』孔子回答說:『脫喪服去祭奠,不符合禮法啊!』註釋說:『為了讓他忘卻哀痛啊。
』我以為剛除喪的時候,不備酒食,在小喪之內,怎麼可以去觀看狩獵呢?《雜記》上曾講:『大喪之下,既葬適人,人給予他們酒食,他們的一夥人也可以食用,而不是他們那夥人也不給食物啊。
給食物尤要選擇對象,對於獵射就更令人迷惑了。
我見您明確告知,確立了狩獵會集的日子,將於七月七日的時候,集全城的文武官員,到北國去較量武技,相互行相見之禮。
這時又不是秋季大閱的時候,恐怕又涉嫌妨礙農家節氣。
國家縞素剛除,殿下喪服仍在,釋懷為樂,由此教育百姓,便是變更先王的章程制度,忘卻悲哀情感,恐怕不能以此來昭示您的品德,為子孫榜樣啊。
按照《射儀》,射者是以禮樂為本的,忘掉這個本而從事射,不可以說是合乎禮法呀。
鐘鼓不擺,也不可說是樂啊,除了這二者,又怎麼用射呢?何況七日之戲,命令制度沒有,所花費用,我考慮有違事體。
現在府庫還很空虛,需要等待新的租稅,一點小的趣味,停下來也很方便。
請您等到九月,再裝備完善去盡興而去;然後奏狸首反丘之事歌樂,宣告矍相的命令,聲音軒懸,建起雲鉦,那時正是百姓之人人歡欣快樂之時啊。
所以我希望您能讓我朝的慈善賢名得以遠近皆聞,百姓以此為希望。
行動言語都依循禮法規則,希望您能廣泛請教,垂詢下問,予以採納。
彰揚他們的一管之見,寬恕他們失言的責任,那麼社會田野無遺歌,人人都有奉獻的積極一性一了。」
元澄本意是要採納張普惠的意見的,找了個借口自己作罷,於是回答說:「文武之道,自古就有一定成規,明恥教戰,振古常軌。
現在雖然不是公開的制度,但這個州繼承以前的風俗,已經有了一定方式了。
既不勞民損公,那麼任由他們私下較射,又有什麼損失呢。
況且練文習武,人之常藝,怎麼能於常規技藝之間,必須做什麼命令規定呢?我原本想依照以前州府相率成習的規矩,於公務之暇,習藝的良時來進行,也沒有講要動用庫物錢財。
禮,兄弟內除,明哀已經過去,小喪,客來主人不能絕樂。
聽樂既然可以,觀武又有什麼妨礙呢?只不過我自想此緣故必須停止,先用命令停止後才收到你的請求,深知你的用意。」
元澄轉到揚州後,又啟用張普惠為羽林監領鎮南大將軍開府主簿,不久又加任威遠將軍。
張普惠既然受元澄知遇,所以他歷任二代藩王的幕佐,很有聲譽。
回京之時,張普惠裝束簡單,元澄送給他二十匹絹用來充當行資。
回到藩王所在之地後,仍負責羽林監。
又有元澄遭遇到太妃去世,文武百官為太妃立碑寫頌,準備在碑上題「康王元妃之碑」幾個字。
元澄求訪張普惠的看法,張普惠回答說:「認真查尋歷代朝廷典章,但只有王妃之稱,而沒有元這個字。
魯夫人孟子稱「元妃」的人,意思是同下面『繼室聲子』相對應。
現在烈懿太妃作為先王之婦,更沒有聲子、仲子的嫌疑,我以為不必假借『元』字來區別其名位。
況且用氏配合姓,我認為這是對人活著時候的稱呼,所以《春秋》有『夫人姜氏至自齊』之句。
既然去世下葬,就要用謚號來配姓,所以經上書寫『葬我小君文姜氏』,又有『來歸夫人成風之離』,都證明應當用謚配姓。
古時的人婦女死後隨從丈夫的謚號,今烈懿太妃品德冠絕一世,所以受到特別的褒彰與賜贈,這就是萬代的重要事情,怎麼能容在評定名謚這樣重大的問題上,不稱烈懿呢?」
元澄聽從了他的意見。
及至朝廷大軍大舉再征鍾離時,張普惠擔任安樂王元詮的別將長史。
班師後,授職為揚烈將軍、相州安北府司馬。
不久又升為步兵校尉。
後又以這個官職兼領河南尹丞。
世宗去世,因與甄楷等飲酒遊玩之事連坐而被免官。
驍騎將軍刁整,家中原有舊的規定,將要舉行儉樸的葬禮,張普惠認為這做法太過矯情,同刁整書信討論,事情記載於刁雍傳中。
過去的慣例,免官的人,三年之後降一職後再啟用,如果才優而被提拔授官者不在此例。
熙平時期,吏部尚書李韶言張普惠有文采學問,依照才優提拔之例,應當特別提拔使用,朝廷命令任職為寧遠將軍、司空倉曹參軍。
朝廷輿論因其不降級而榮耀。
當時任城王元澄為司空,他的表議書文記錄,大都出於張普惠之手。
廣陵王元恭、北海王元顥,懷疑為祖母服喪期三年之事,博士們各自意見不同,命群官共同商議。
張普惠議論說:「認真按照二王祖母的問題推論,這二位老太太都是先王予以誥命的。
做為二國的太妃,可以說是受命於天子,是二國最初被封的母后。
《喪服》『慈母如母』一句在三年這一章中。
傳上也講:『貴父命也。
』鄭玄為之註釋說:『大夫之妾的兒子,父親如果在則要為母親做大喪,於是成為士之妾之子為母舉喪的喪期。
父親去世都因此為準。
』這就是大夫命令妾之子,用來報答母一之慈一愛一,仍然是在尊重父命,為之三年。
何況天子命他的兒子為各國國王,命生他兒子的母親為該國的太妃,反倒自己同公子為母喪身著粗服和穿九月之喪服嗎?輕重顛倒,沒有比這個更甚的了。
傳書講『始封的君主,不讓自己的兄弟稱臣』,那當然服喪也當如此。
如魯、衛列國,互相服喪判定無疑啊。
怎麼說呢?《喪服》講『君為姑姊妹女子嫁於國君者』。
傳書上說:『怎麼用大功?尊貴相同啊。
尊貴相同,那就得按相同服喪期來服喪。
諸侯的兒子稱為公子,公子不可以稱先君』。
但是兄弟一體,位列諸侯,自然要因相等的尊貴來互相為之服喪,不可以用公子的標準來壓抑天王。
所以降有四品,君、大夫因尊貴而降,公子、大夫的孩子因厭而降。
名稱事例不同,怎麼可以亂了呢?禮法規定:大夫之妾的兒子,因父命慈悲於自己,延伸到三年。
太妃既然受命於先帝,光照一國,二王祭祀祖先廟社,顯名受賜於大的藩國,父親同處高位,親近而不稱為公子,雖然許、蔡失去其地位,也不過如此而已。
《服問》上說:『有從輕而重,公子之妻為其皇姑。
』公子雖受厭,妻子尚要獲得伸展,何況廣陵、北海二王,論封乃是被封之君的兒子,說到太妃乃是誥命太妃的孫子,繼太妃承繼重位,遠別先皇,更因先後的正統,厭生自己的祖先,比之如皇姑,不也太遠了嗎?現在既然允許他們延續其服喪再規定他們服喪的期限,比之慈母,不也很明確嗎。
經書上講:『為君之祖父母、父母、妻、長子。
』傳書上講:『何以期?父母長子君服斬,妻則小君。
父親、然後為祖後者服斬。
』現在祖輩乃是獻文皇帝,諸侯不得繼承,母親是太妃,這就是二王要服三年之喪的證據,議論的人背離真正的經典而依附錯誤的考據,差之毫釐失之千里。
何況天子尊重規則讓其享受祭禮,並不是什麼臣妾的地位,怎麼能命她為國母而不讓他的子孫按其所親來服喪呢?記書上講:『隨同服喪的人,要隨同所故去的人,這是標準啊。
』又說:『不為君母一之一黨一服喪,就要為他的母親之一黨一服喪。
現在既然所隨從的已經故去,不因親服喪而服喪其所生,那屬於所隨從的服喪又從何處施行呢?如果因諸王進入朝廷而成為公卿便同一般的官大夫相等,那麼現在的議論,都不要用來說什麼藩國的話了。
現在諸王,自然同於列國,雖沒有到他的圍城,但同其他臣屬仍然並非同列,受一方之封,不得用諸侯來講他們啊,讓我斗膽請求根據周禮,讓二王為太妃服喪三年。」
當時議論者也有不同意見,國子博士李郁就在罷議之後,作書質問張普惠,張普惠根據禮法回答,三次鄭重其事地書面交鋒,李郁的理由站不住腳而認同於張普惠的觀點。
後轉任諫議大夫。
元澄對張普惠說:「我不高興您得到諫議這個官職,惟獨高興諫議這個官職得到您。」
當時靈太后的父親司徒胡國珍去世,贈相國、太上秦公。
張普惠因前世皇后之文沒有「太上」之號而到殿上疏,陳述這樣做不可行。
左右都十分畏懼害怕,不敢為他通報。
正值張普惠聽說胡家在修墓下墳時有一塊大的堅一硬石頭,於是就秘密上表(表文略)。
太后閱覽了他的表章後,親自來到胡國珍的宅院,召集王公、八座、卿尹和五品以上官員,廣泛地討論這件事,並派使者召張普惠來相互問答,又讓侍中元叉,中常侍賈璨監察得失。
任城王元澄問張普惠說:「漢代高祖劉邦為帝,尊自己父親為太上皇。
現在聖母臨朝,贈自己父親為太上公之號,追求這個原因事實,並不是沒有過規定啊。
何況皇帝舉動就可以成為準則,又何必要遵循什麼舊制呢?」
張普惠回答說:「天子的命令稱為詔,太后的命令則稱為令,所以周代的臣子有十亂,文母參予啊,仰思所難,竊以為不當相比。」
元澄又說:「前代太后也有稱詔的例子,聖母有想保持謙虛的道理,所以不稱詔罷了,怎麼能用詔和令的區別來廢除母后對父親的孝思呢?」
張普惠回答:「皇后的父親稱太上,自古未有。
前代之母后難道不想尊崇自己的父親嗎?您怎麼不遠遵古來之義理而非順從現在皇后的旨意呢?我不理解太后怎麼在稱詔稱令上謙虛卻在太上問題上不謙虛。
竊以為聖後應當一直保持自己謙虛之美德。」
太傅、清河王元懌問道:「過去在晉代,褚氏臨朝當政,殷浩在給褚裒書中講:『足下,令之太上皇也』,怎麼太上公反倒導致疑惑了呢?」
張普惠回答說:「褚裒因女兒輔政而推辭不再入朝。
淵源為諷刺他的不恭敬所以有太上一稱的諷刺,本來稱呼他的錯誤,不是記載他的正確,不想殿下用這個典故來詰難我。」
侍中崔光說:「張先生表中引證晉有小子侯,本來出自鄭玄的註釋,不是出自正式經典。」
張普惠回答說:「這雖然不是正式經典的文獻,但他所講述的是正式經典的含義。
您好古習禮,又怎麼能再用這個來指責呢?」
御史中尉元匡因此對崔光說:「張普惠的密表中講,晉時的小子侯,因名號相同而被認為是假過兮。
現在的事,太上公名稱同太上皇、和晉小子的事又相類似,但我不才不敢辨析他的對錯。
「張普惠回答:「中丞既然懷疑其正確,卻不糾正其錯誤,這怎麼能符合在三獨之位的名望呢。」
尚書崔亮講道:「張普惠諫議的所見,正因為太上之稱呼不應當施行在人臣身上。
但是周朝有姜太公尚父之稱,身兼二個名稱,人臣尊重的稱呼,因此知道並非是從現在開始的。」
張普惠對答他說:「尚父的稱號是指有品德應該崇尚;太上的稱號是指上中還有上,名義相同而實在意義上相異,這也並不能相提並論。」
崔亮又說:「古時有文王、武王,還有文子、武子。
然而太上皇,太上公又怎麼能嫌它們的相同呢?」
張普惠回答說:「文武者,是指品德行為的事跡,所以事跡同所以謚號同。
太上者,是尊貴至極的地位之稱,怎麼能通行實施於臣子。」
廷尉少卿袁翻說:「《周官》載有:上公九命,上大夫四命。
命數雖然不同,但同為上,何必說上者都是極尊呢?」
張普惠嚴厲地呵斥袁翻說:「禮法上有下卿上士,何止於大夫與公爵,但現在所行的是將太加於上,二個名稱並舉,是非常的極尊。
你的那種言辭乃是彫蟲小技,平時或許還可一用,到了這種地步,怎麼是你所能達到的呢?」
袁翻很有慚愧之色,默不復言。
任城王元澄說道:「諫勸諍辯的本義就是各自陳述自己的所見所聞,至於如何運用取捨,本來就在於應對當時之情。
您剛才對待袁翻先生,為什麼要聲嚴厲色呢?」
張普惠回答說:「他的話如果正確,適合於採用那是一回事;他的話如果不正確,恐怕就要有罪過相連了。
正確錯誤必須辨清,不是因為不嚴肅的較勁競爭。」
元澄說:「朝廷剛剛開啟不避諱之門,以廣大忠言的道路。
先生現在講意思在於爭論義理,又怎麼說要顧慮罪罰呢?」
議論的人都因太后當朝理政,本意上相互都想崇奉順從,於是就上奏說:「張普惠雖然言辭上不肯屈從,但是大家並不認同,渙汗已流,請仍然按照前詔所定。」
太后又派元叉、賈璨宣讀對張普惠的命令說:「我剛才召你和大家各位大臣一起共同對此問題爭論,從頭到結束,大家都不同意你的密言表章。
我們所做所行乃是孝子的心意,你的陳述,也是忠臣所要遵行的道理。
大家已經有了一個結果的定論,你不能再苦苦地改變我對父親的懷念之意。
以後有所意見,不要因此而覺得難以開口。」
張普惠於是拜謝太后之令告辭而還。
當初,張普惠被召入朝,傳詔者策鞭寶馬而來,十分迅速,等在那裡催他前去,普惠兒女們驚恐萬分,啼哭聲一片。
張普惠對他們說:「我處政治清明之朝,任諫議之職,假如不說人們想說而不敢說的話,諫論別人想論而不敢論的事,便是惟惟諾諾,白受俸祿。
人生固有一死,我只求死得其所,這便沒什麼可遺恨的。
而今朝廷有道,你們不必擔心。」
等到朝議結束,聖旨慰勞其回家休養,親朋故戚祝賀他蒙承皇恩。
當時中山莊弼派人送信給張普惠說:「明侯您淵儒博學,身懷奇才,秉抱公心,出任諫職,忠耿正直,直言陳諫。
像昨天在胡司徒府第,面對眾人面折庭爭,雖然大家問題古怪刁鑽,而您卻應答響如流水,宋城之帶始縈,魯門之梆裁警,最終使後生們徘徊不前,眾僚拱手默然,您的議論雖然不見得立即見效,一定會為百代之後傳頌。
聽說此事,我很快慰,敬呈此書,略表敬意。」
張普惠以信中美辭而自豪,每每說與人聽。
張普惠覺得國中百姓的賦稅,負擔沉重,尚書計奏,又徵收綿麻,他擔心這會使老百姓不堪忍受,上疏說:
「聽說尚書陳奏恢復綿麻的徵調,遵從先皇的做法,臣朝思夜想,越想越後怕。
什麼原因呢?聽說恢復高祖舊典,所以啟發維新;舊典可復可不復,看其是否觸犯當今大法。
仰思高祖廢除大鬥,革去長尺,改變重秤,出於一愛一民之心,所以聽從薄俺。
知道軍國必須帛麻日用,故稱在課民幅度之間,覺得百姓應有綿麻之利,所以絹上加稅綿八兩,布上加稅麻十五斤。
億萬百姓得到廢大斗、去長尺、改重秤的好處,享受賦稅輕微的利益,僅是不適應綿麻加稅而已,所以百姓歡快地供奉國賦,來來往往勤快地勞作,可信的天子處上,歡樂的百姓在下。
所以《易》說:『和悅地驅使百姓,老百姓就會忘記勞苦。
』說的就是這種情況。
「從高祖以來,尺度漸變漸長闊,老百姓嗟歎怨憤,朝野共知。
臣思在皇太后沒有臨朝聽政之前,陛下您居喪之時,宰相不考慮這件事情的本原,知天下百姓怨憤綿麻之稅,不注意幅廣、度長、秤重、斗大等引起民怨的現象,不革其弊端,存其當存者,而只放鬆綿麻徵調,以此取一悅天下人心,這就是所謂取一悅百姓不以常道,正是愚臣我不敢樂觀喜悅的原因。
尚書既已知國家缺少綿麻,卻不考慮法規的不能輕易更改,百姓言語的可畏,便想除去天下的大信任,放棄已經實行的成詔,臣追思以前的不是,推想後來的過錯,啟奏皇帝請求恢復綿麻徵調,以充當國家度用。
不思府庫中大有綿麻,而群官紛紛竊為己有。
愚臣認為這於理未盡。
什麼原因呢?而今宮中的人請求調給布帛,縫製衣物,必定要考慮其重量尺寸。
絹布,一匹布有一尺或一丈多的,而且不包括其寬度;絲綿,一斤或許就多出百銖來,我沒聽說朝廷要依照刑律開罪州郡。
假如一匹之濫,一斤之惡,就鞭打戶主,連累三長,這正是教導百姓貪圖小利呀。
而今,百官領取俸祿,人們樂於布匹既長且闊,並要既厚且重的綿絲,根本就沒有個限度。
得到了長闊厚重的人,便說該州能徵調,絹布既闊且長,那便會美譽橫出,視聽便為其所亂;我還從來沒有聽說過有人怨長惡廣,得到了便設法退回官府的。
這就是百官所以辜負陛下聖明的地方。
「今天假如朝廷一定要恢復綿麻的徵調,我建議先讓百姓明白徵收的道理,並立下嚴厲的禁令,恢復布帛本來尺度標準,更新綿麻徵收的標準,依照太和稅法。
對於那些在庫的絹布以及絲綿,不符合典章制度的,臣請求派一名尚書與太府卿、左右藏令,按照今天的公家尺寸、公家秤量,計算其斤兩、長寬,折算給請俸的人。
總計常俸的數量,千俸所出,以布綿麻,也應其一歲的用度。
讓天下百姓明白二聖心思,讓他們明白聖上一愛一民惜法的程度,那樣的話則高祖之軌中興於神龜,昭明慈一愛一可信於天下四方,這不是一件值得慶幸的事嗎。
誠懇希望聖上理解為臣一片拳拳之心,以便能撫一慰天下黎民之意。」
張普惠又上表請求皇上在會朝的日子,時時聽取這方面的情況。
從此以後,每月一次。
張普惠又因為肅宗不親自臨朝,過於崇奉佛法,郊廟祭祀之類大事,都經常交付有關部門處理,上疏章說:「臣聽說明德之君親赴祭祀,因之成湯享有六百年國運;嚴父配天,所以孔子稱讚周公其人。
因為如此,故能馨香上聞,福傳遠世。
臣思陛下重暉纂統,欽明文思,天地屬心,百神注目,所以應該厚崇祀祭禮式,全部安排無言之神。
但現在告朔政於朝廟,不見陛下親臨明堂;祭祀郊社,總是交付有關部門。
而陛下您觀看射獵,優遊園苑,躍馬馳騁,不但危險而且不合常典,哪裡是清道戒嚴的本意?培植不思的身後冥業,損害百姓的巨額供奉。
減少官祿,削弱國力,供養身邊無事的僧人;尊崇裝飾雲巍寶殿,遠邀未必有果的所謂報應。
被蒙蔽之臣,頓首於外;求務虛之眾,遨遊於內。
有失於禮,有忤於時,人神不能安寧靜穆。
愚臣以為陛下您朝朝夕夕燒香拜佛,而求熟稔的來世之果,不如以先萬國的一愛一心,奉養他們的親人,使天下和平安寧,災害不出現。
臣誠懇希望陛下謹慎皇帝威儀,以為萬邦表率,虔誠親至郊廟的祭祀,親身駕臨朔望宣政的禮儀,釋奠學校,竭心國事,夙興夜寐,真心祭祀。
孝悌之心可以溝通神明,德化教誨可以光照四海,那樣的話,則陛下您一人有喜,萬民歡一悅。
然後陛下您便可誠奉佛家三寶,歸心佛法如來。
禮式深熟,道漸遠大,故可盡堵諸漏;禮積漸多,法義漸明,故可登上彼岸世界。
酌情撤除僧廟佛寺不當的排場,還原恢復百官文武久違的公心。
已經興建的廟寺,務必從簡施造;準備建構的廟寺,權且下令停止。
舊樣可以應付的,不必改作。
期望陛下節省用度一愛一惜人力,僧家百姓都賴於此。
微臣學問粗淺,語多胡言,忝居官職,敢憂國事,眼見於此,不敢沉默呀。」
書上不久,皇上下詔,讓大臣討論祭祀的禮式。
當時史官預報了日蝕時間,皇帝打算下詔罷朝會。
張普惠以逆廢朝不合禮制,上書陳奏。
又上表論述時政得失。
一是,審查法律制度,平准斗尺量具,稅賦要輕,徭役要省。
二是,聽取百姓言論,調查怨憤訴訟,先朝皇帝舊事有不便於今日政體的,全部改正。
三是,進舉忠直,退避不肖,任命賢能,義無反顧,去除邪惡,毫不遲疑。
四是,興滅國,繼絕世,功臣親故的後代,應該收養敘祿。
書上之後,肅宗、靈太后把張普惠叫到宣光殿,逐條詰問,辯論持續了很長時間。
二主聲色俱厲地問:「哪有將先皇的詔令一一都翻改過來的道理!」張普惠垂下腦袋,一聲不吭。
又說:「看樣子你有話要說,是不是因為左右人多,不肯直言相告。
我為你擯退左右,你盡可為我一一道來。」
張普惠對答說:「聖人奉養萬物,一愛一惜它們以致惟恐傷著,況且今天二聖承襲洪業,妻承夫,子承父,夫、父時代不可能出現的情況,而今天安然成為現實,今天母子共執朝政哪裡是先帝傳遞皇緒的本意呢?臣又思先帝在日做事,或是有些部門的錯誤,或是權衡當時所行效果,覺得先輩們的做法在當時行不通的,一律改正過來。
而聖上忘記先帝自新更政的做法,在實際中不問是非曲直,對新出現的情況要求,一概壓制不管,這哪裡是蒼生黎民所期望的帝王聖德所該有的做法啊?」
太后說:「每逢細枝末節的事情,我們都去一一更改,那不更增加麻煩?」
張普惠說:「聖上養育天下萬物,就如慈母養育赤子的道理一樣。
而今赤子面臨危淵,將赴水火,而陛下卻因為麻煩勞苦而不救拯,這哪裡是赤子所期望的慈母啊!」太后說:「天下蒼生,真有如此痛苦的事情?」
張普惠說:「天下的親好,沒有誰更重於太師彭城王了,然而他仍不免含冤而死。
微細之苦,哪能沒有?」
太后說:「彭城王之苦,我已封了他的三個兒子,還有什麼可說的!」普惠說:「聖後您封彭城三子,天下之人無不為聖後大德所高興,天下都知萬民慈母在上。
微臣所以重揭舊傷,意在提醒聖上凡是像此類冤屈,都請明目鑒察。」
太后說:「你說『興滅國,繼絕世』,滅國絕世,指的是誰?」
張普惠說:「過去淮南王以叛逆終身,漢文帝仍分封他的四個兒子,這乃是骨肉之親不可忘記,親一愛一親人的緣故吧。
臣竊見已故太尉鹹一陽一王、冀州刺史京兆王,本是皇子皇孫,只因一德虧損,自留悔恨戾乖,沉一淪黃泉下土,不在緬懷之列,這哪是復興滅國繼發絕世之意呀?臣請求陛下收葬二王,封其子孫,這是愚臣的心願。」
太后說:「你說的有理,朕深知之,應當讓大臣們廣泛發表意見,然後定奪。」
等到任城王元澄死,張普惠出於作為其部屬的禮義,以前又蒙受他的恩待,日夜兼程趕赴王處,至於喪期祭祀,即使寒暑風雨,每次必到。
當初,澄嘉賞普惠,臨死,啟奏皇上任其為尚書右丞。
靈太后既深追悼任城王澄,看到啟奏,便任命了張普惠。
詔書頒布之後,尚書衙眾郎官以普惠出身寒微,不願受他管轄,互相約定,都打算不去尚書衙上班,風波持續多日方才停息。
正光二年(521),皇帝下詔派楊鈞送蠕蠕主阿那環歸國。
張普惠稱遣還蠕蠕主將會留下後患,上疏說:「臣聽說上天以利貞為大,非義則不動;皇王以博施為功,不是同類則不施。
所以能啟始萬物而化育天下。
臣思陛下聖明睿哲,道比虞舜,四方歸心,天下清安。
蠕蠕在北方危害朝廷,妖師在江外起亂皇權,這是貪暴的元兇首惡,他們不識聖王法度,上天要讓他悔過自新,所以讓他們供奉大魏。
所以我們要懲罰他,辛苦他,要讓他知道天下大道的可以悅樂。
皇上應該安定其民而讓他高興歸服,恭敬自己而讓他心悅誠服。
而現在皇上先自辛勞憂擾,為難百姓,興師於國家之內,投蠕蠕主於荒涼塞外,無異於拯救世代的勁敵,真可叫無名興師。
諺語說『只有混亂之門才無過可言』,愚臣不知陛下此舉有什麼好處,也許當是讓邊疆將帥立下一時戰功,殊不知兵為凶器,不得已才用到它呀。
像白登一戰,漢祖本人也被圍困。
樊噲想以十萬人馬橫行匈奴境中,季布認為不行,請斬殺其首。
千年之後,人稱遠見。
何況今天旱災酷虐異常,聖恩慈厚,許以糧食,而且派一萬五千人的隊伍讓楊鈞為將試圖安定蠕蠕,假如蠕蠕逆時而動,這些人怎能應付得了?阿那環投命皇朝,撫一慰他是可以的,哪能容許困窘疲勞我黎民百姓而去資養天喪的敵虜呢。
過去莊公容納子糾,導致乾時之敗;魯僖因邾國,而有懸甲冑之恥。
今天蠕蠕正亂,後主繼立,雖說人眾散失亡去,然而一奸一邪不測終難抑制。
萬一有當年井陘的危險,楊鈞不就成了可食之肉!斑車、蠕蠕,連年聯兵,饑荒不斷,等其自斃,小亡大傷,然後一舉而並為大魏所有。
這是當年卞氏所以一舉而獲兩虎的高謀大略,不可不圖之。
現在土山有難相告,簡書相續而來,而朝廷大概也無可奈何,而土山之難正與朝廷今舉相會,這恐怕是蒼天想告訴人們,不讓南北兩疆,同起大軍的意思吧。
假如狂妄狡詐之徒從中離間,而引得戰火蜂起,那以什麼讓它平息下來呢?當今宰相專門貪圖蠅頭小名,不考慮國家安危大計,這正是微臣感到十分寒心的事。
那環不歸蠕蠕,我大魏背負了哪條信義?處此關鍵的時候,北上之師應當停行。
微臣之言,不合大義,只是文書經過臣手,不敢不盡言陳奏。
兵事如火,不息將會自一焚其身。
二胡虜自取滅亡的形跡,正可為殷鑒。
臣希望聖上和睦萬國,安靜四疆,那麼,統一海內的日期,就會坐而自至了。
臣愚昧魯鈍,語違聖意,必無可采,但臣匹夫之智,不怕見罪,願獻聖上。」
表書上奏,詔書答曰:「大凡窮途之鳥,旅歸之人,尚且有人同情,何況那環遭受禍難,顛沛流離,不遠千里,前來依托,訴之人情,許之國理,哪能容許不憐憫他呢。
況且接納亡國之主,興盛傾覆之國,有國家之間大義在此,我大魏堂堂皇皇,哪能廢棄此德。
後主以亂亡國,應是不假,而今我送彼迎,想來必無戰事。
國家大義上已表達,送人之舉,朝議已經決定,而一愛一卿一片忠心,良苦思慮,朕深表嘉許。
但是這次舉動,容我不聽君言,如以後有事,還望一愛一卿多陳直言。」
當時蕭衍的義州刺史文僧明舉城歸順朝廷,揚州刺史長孫稚派別駕封壽到義州城固守城池,蕭衍部將裴邃、湛僧統領部眾攻一逼一城池,皇帝下詔讓張普惠為持節、東道行台,攝軍司率軍赴義州援助封壽。
他的軍隊剛開始渡淮河,而封壽就已經放棄城池單人獨馬退回了。
普惠軍馬只好退兵還朝。
蕭衍弟弟的兒子西豐侯蕭正德詐稱投奔朝廷,朝廷積極準備歡迎他,張普惠上書,請求趕赴揚州,移還蕭正德,朝廷沒有同意。
沒多久,蕭正德果然逃回去了。
涼州刺史石士基、行台元洪超一起因貪一污受賄被抓起來了,朝廷任命張普惠為右將軍、涼州刺史,馬上又任命為西行台。
張普惠因為生病辭去此任。
升光祿大夫,右丞官職照舊。
在這以前,仇池、武興那兒的許多姓氐的部族屢次造反,西部邊疆的防衛將士,他們的糧食供一應,久已斷絕。
皇帝下詔任命張普惠以本官為持節西道行台,撥給他秦、岐、涇、華、雍、豳、東秦七州兵馬三萬人,聽任張普惠調遣,調南秦、東益兩州兵租,分送各戍守地,他將要統領的各州軍馬,待命於關西牧守之中隨時聽候調遣,軍資板印等必需物件,都隨軍準備。
張普惠到了南秦,停遣岐、涇、華、雍、豳、東秦等六州兵馬,只召秦州四千人分配四統;命令送租的兵卒連營結柵,相繼而進,運糧車驢,隨機輸轉。
另外派遣中散大夫封答慰勞告喻南秦官民,員外常侍楊公熙慰勞東益州氐民。
當時南秦氐族土豪吳富聚集凶暴,攔路打劫。
楊公熙到了東益州,刺史魏子建秘密地寫給張普惠一封信,說公熙過去是氐族的後代,這次氐人與他相見,他肯定會在背地裡說些什麼,應加防範。
令楊公熙,令他改赴南秦。
果然楊公熙已經秘密派他堂兄楊山虎與吳富一起叛逆,又造謠惑眾,煽動鄉里,群氐人聞風而起,托辭說與崔南秦有仇,拒不赴南秦。
軍糧到平落,吳富等人果然襲擊糧食大營,這原是楊公熙所安排的。
後來吳富雖然被部下所殺,但其一黨一徒勢力仍很猖狂。
秦州所轄的武都、武階,軍糧常能運到,東益州諸氐人先初歸順大魏,所以廣業、仇鳩、河池三城糧草能夠運到。
而應該運到東益的十萬擔軍糧,都被這幫人扣留耗費完了,一粒也到不了目的地,鎮戍邊關的將士,於是無糧而食,他們都恨張普惠計謀不高,不能勝任。
事情完畢之後,張普惠上表請求追查楊公熙的罪行。
普惠還朝,皇帝賜給絹布一百段。
當時,皇帝下詔,尋訪冤屈,張普惠上疏說:
「《詩》稱『文王子孫,繁衍百世』,《易》說『聖君有命,開國承家』。
都是說的明德睦親,維城作翰。
漢祖封王孫爵位時誓詞說:『願使黃河如帶,太山如石歷,國家永存,福及子孫。
』又以丹書之信申之,以白馬之盟強調一遍,高祖以強大子孫為王,罪臣放之惡地,這種情況是有的,臣沒有聽說過父業子構,世代忠賢,或賜死或削職,成為恆常法典的情況。
所以尚書令高肇,沒能遠尋古義,近查成旨,憑皇帝初封詔書中有親王食邑二千戶,下傳承蔭第一代一千戶、第二代五百戶、三代三百戶的內容,他說是親疏世減之法;又因其有開國五等爵位,逐漸遞減的內容,以為是世減的趨向。
於是便設立等格,奏請奪除,稱這是高祖本意,遂被皇帝認可。
當初誤解,一錯再錯。
於是便使勳臣親故,懷抱冤屈,一陰一間一陽一間的人,同喊冤枉,紛紛聚訟,經年累月,不能停息。
「臣今日研究當初皇帝旨意,深入調查當時情況,發現隨著時間變化,遞減當初封蔭,過去現在,都無根據。
又尋詔書,書稱過去沒有採用,今天才有此說,哪能夠混一而論,不分久近呢?所以樂良、樂安,同親異封;廣一陽一、安豐,屬親有別而分戶相同。
安定嫡親,封邑與親王相同;河間近親,改從蔭邑。
由此可見當年太和降旨,初封親故的等級,是勳臣親屬都得樹立,而非世減的極好證明。
博陵繼承爵位,也在太和之年,當時襲承食邑戶數不見減少,以父曾全食,足戶充本,同於始封,減從今式。
像這樣,那就是減少的減少其所足之外的,足者就是在所減範圍之內仍然充足的。
減足的意思,指的是所貢所食。
這是想使諸王開國,不專其民,故賦役有差別,貴賤有等級。
大致按照《周禮》公侯伯子男貢稅之法,王食邑是天子的一半,公爵是其三分之一,侯、伯四分之一,子、男五分之一。
所以新興得足充本,清淵吏多減戶。
所以初封時承爵襲邑並稱。
所減少的減的是貢數,所食指的是食邑,這實是當年高祖皇詔義,減實之理,聖明自釋,求之史書,尚有不明。
當時尚書臣..懷疑減足的差別,皇帝又下詔明辨,重申所減本意,可以使人不會對世減本意產生疑義了。
而臣肇不查往事,說五等爵中有所減之格,用為世減的辦法;以王封有親疏的等別,說這便是代削封邑的條文,妄解成詔意思,雷同世奪之例。
以此流毒天下,老百姓會順從其義嗎?正因如此,所以太傅、任城文宣王元澄數朝輔佐,洞識古今,任尚書之日,殷情奉上,孜孜重義。
上書論此,帝詔不許,便只好作罷。
「又律罪例減之法,波及先帝服喪之制,令給親恤,只能當世可以服喪。
律令內容相違,威嚴澤恩異品。
致使七廟中後代裔孫,不見其治未被憐惜,嫡封子孫就爵祿無窮,旁系便五服之內貶絕殆盡。
儀制刑律作為憑證,這讓億兆百姓作何觀瞻。
大凡一人嗟歎,尚可稱作有虧治體。
而今五等諸王,各稱其冤;七廟之孫,並訴其枉。
申訴的案牘,堆滿省中衙內,朝中言語、巷裡議論,都說其苦。
這恐怕不是先王所以建樹萬國、親一愛一諸侯、和睦九族的本義呀。
「微臣位忝今天的職位,到現在已經五年了,推尋當年詔書本意,發現沒有世減的說法。
請求聖上近遵高祖減食書誥,遠循百代重賢之文,退黜由九伐之例,進除從九儀之禮,那就會刑罰有倫次,封賞不虛妄。
當年文王克己謹慎,連鰥寡之人都不敢怠慢,何況今天聖上面對的是公侯伯子男呢?今天聖詔讓大家訪查冤屈,臣愚蠢地以為這是大冤屈。
查找以往賜襲詔書,比較諸項條文格式,所奪所請,事事重審。
諸王開國,如不是犯罪而削奪其封的,都求還復其封。
那些過去曾經享受全食,足戶充本,減從今天法式的,依照以前則力多於今天聖上親近之人,全部削奪則減足的例式不行,愚臣建議其祿力都應依所足的良邑供給。
像這樣則力少蕃王,糧食布帛仍按戶邑雖盈之減,兩秦既有全食足戶的不同,所以他們的也不能與新封爵貴的丁力相同。
親一親體恤所集,請聖上依律斷決。
臣思一愛一親尊賢,位必依功而立,尊賢是為治民,這能不慎重嗎?以親為親是為了駕馭親族,這可以棄置不管嗎?臣的意見假如被聖上恩准,臣請求就以聖上詔書判下之時為開始,其前來官吏秩祿,如年代久遠,都不追錄了。」
張普惠被朝廷任命為左將軍、東豫州刺史。
淮水以南九戍、十三郡,那時還因蕭衍以前留下的禍患,別郡異縣的老百姓混雜居住。
張普惠到州於是依次排比,省減郡縣,上書朝廷陳述情況。
皇帝下詔同意他的做法。
各地長官因此加強管理,治郡有方,一奸一邪盜賊於是絕跡,老百姓安居樂業。
蕭衍派遣部將胡廣侵犯安一陽一,軍主陳明祖等率軍進一逼一白沙、鹿城兩地,蕭衍又派定州刺史田超秀、田僧達等偷偷攻陷石頭城戍,逕直據有安陂城。
郢州、新塘的敵人,近在離州城西面只有十里的地方。
張普惠先後命令將士迎戰,打敗了敵人。
張普惠從不聚斂財物,喜歡引薦後學,待故舊朋友很是寬厚。
冀州人侯堅固少年時代與他一起求學,早逝,他的兒子長瑜,張普惠每當領取俸祿,總是分出一部分給他,供其衣食。
等到為官豫州,錄用長瑜為官,提一供其一門衣食。
孝昌元年(525)三月,張普惠死於任上,時年五十八歲。
朝廷贈他為平北將軍、幽州刺史,謚稱宣恭。
長子榮俊,武定末(548~550),在齊王相府任職。
榮俊弟龍子,任揚州驃騎府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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