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白話版
李沖傳
李沖,字思順,隴西人,敦煌公李寶的小兒子。
少小一便成孤兒,被長兄滎一陽一太守李承所撫養教育。
李承常說:「這孩子器量非同常人,正是我李門的希望之星。」
李沖深沉儒雅,心胸寬廣,跟隨長兄到其任所。
當時牧守的子弟大多侵犯百姓,動不動就向他們索要奪取財物,李沖與李承的長子李韶獨獨清簡皎然,無所求取,當時人很是讚美他們。
魏顯祖末年,李沖為中書學生。
他善於交遊,不隨便亂來,同輩人們都很推重他。
魏高祖初年,按慣例遷任秘書中散,掌管禁中文事,因其修整敏惠,漸漸被皇帝一寵一幸。
遷任內秘書令、南部給事中。
過去沒有三長設置,只是設立宗主督護負責戶籍事務,所以老百姓大多隱瞞戶籍真實情況,五十、三十家才為一戶。
李沖覺得用三正治理百姓,歷史已很久遠,於是創立三長制度呈奉皇上。
文明太后看後覺得很好,召集公卿大臣討論這件事。
中書令鄭羲、秘書令高..等人說:「李沖請求設立三長,本意是求混同天下為一法。
他這個建議理論上可以實行,實際上很難做到。」
鄭羲又說:「不相信為臣的說法,但試行之,事敗之後,當知愚言的真實。」
太尉元丕說:「我認為這個辦法如果施行,對於公私都有益處。」
大家都說當今有事之月,核查戶籍,新舊未分,老百姓必定勞怨,請求過了今年秋天,到冬天閒暇的時候,慢慢派人辦此事,更合適些。
李沖說:「民者,冥昏也,可讓他們做什麼事,但不可讓他們知道為什麼做這樣的事。
如不適時而行此事,老百姓徒然知道立長校戶的勤密,沒有見到平均徭役、省卻賦稅的好處,心中必定會生出怨憤。
我們正應該在課調之月,讓百姓知道賦稅平均的好處。
老百姓既已認識此事,又得到了好處,也就想要立三長了,我們做起來也容易多了。」
著作郎傅思益進言說:「民間習俗不同,難易也不一致,設立九品差調百姓,施行已久,一旦改法,臣擔心會造成恐慌混亂。」
太后說:「設立三長,則課稅便有經常的標準,賦稅有經常分別,隱藏的戶籍就會出來,心存僥倖的人也就不存在了,怎麼說不行呢?」
大家討論的意見雖有不同,但都認為變法是很艱難的,便更無異議了。
於是設立三長,公私都覺得很便利。
遷任中書令,加授散騎常侍,給事中官職仍舊。
不久又轉任南部尚書,賜給爵位順一陽一侯。
李沖被文明太后所一寵一幸,恩遇日隆一日,賞賜的東西每月達數千萬,晉爵隴西公,李沖秘密弄來珍寶御一用物品以充實其府第,外面沒有一人知道。
李沖家一向清貧,從此以後便成為富室。
然而以謙遜為懷,積聚之後也能施散,近至姻親新故,遠到鄉親裡友,沒有人不受過他的贈予。
李沖虛己接物,常念貧寒,衰老之人、舊敝之友、沉一淪屈枉之人都可在他那受到良好的待遇,人們紛至沓來。
輿論也以此稱讚他。
當初,李沖的哥哥李佐與河南太守來崇同從涼州進入魏國,二人一向就有間隙隔閡。
李佐因此構陷來崇犯罪,致使他餓死獄中。
後來來崇的兒子又糾奏李佐受收賄賂的罪過,李佐及李沖等人都因此被投入監獄,碰到朝廷大赦,才得免罪出獄,李佐深深懷恨在心。
到了李沖一寵一貴時,綜攝內外,來護任南部郎,深深擔心被李衝陷害,常常請求退避,而李沖則每每安慰他。
來護後來犯了賄賂罪,心想這下肯定完了。
李沖於是上表訴說與他的交往及不和,乞求皇上原諒他的過失,於是來護免於刑罰。
李沖的外甥一陰一始孫孤獨貧困,出入李沖家中,宛如他的兒侄們。
有人想求官,因此送了些馬給李沖,始孫便接受下來而且不向李沖說。
後來始孫聲稱有事,借李沖此馬,騎出之後,馬的主人見到始孫乘坐此馬而自己卻沒得到官職,大為憤怒,後來始孫才說出事情真相。
李沖聽說,大為驚訝,抓起始孫,備表上奏,始孫因此被處死。
李沖身處要地,嚴守節揮,不念一愛一惡,就如上面所述。
當時遵照舊俗,王公重臣都叫他的名字,魏高祖常叫李沖為中書,始終不直呼其名。
文明太后逝世後,高祖服喪,引見接待李沖,禮遇有加。
等到朝廷商議禮儀律令,潤飾辭意,改定字句,高祖雖然親自下筆,但是總是與李沖一起商量。
李沖竭盡忠誠侍奉聖上,知無不盡,出入勤勉,形於顏色,雖是舊臣戚輔,沒人能趕得上他,大家無人不佩服他的決斷慎密,全都歸心於他。
從此以後,天下太平,異域之人,聽說他的情況,也都很佩服驚奇。
魏高祖也更加深深地相信依靠他,更加親近尊重他,君臣之間,情義無間。
等到改置百司,開建五等爵制,高祖請李沖參與制定典製法式,封他為滎一陽一郡開國侯,食邑達八百戶,拜授廷尉卿。
不久又遷任侍中、吏部尚書、鹹一陽一王老師。
東宮建成之後,朝廷拜授他為太子少傅。
魏高祖初依《周禮》,置立夫、嬪,讓李沖的女兒為夫人。
皇帝下詔說:「過去軒皇統領天下,始立建造宮室之制;經歷三代,興起宮觀法式。
但茅門土階,昭德於上代;層台廣廈,崇威於中世。
這實際是由於文飾質樸的制度風俗因時不同,華美樸素不同禮制的緣故。
所以周代立國,在東都營造明堂;漢祖始興,在鹹一陽一、鎬京建造未央宮。
這都是為了使皇威尊崇,帝德隆盛,哪裡說得上是好奢惡儉,以使民力凋弊呢?我皇運承天,以協天地,銳意安定四方,沒來得及建造宮室,因此皇室建制,頗與國威不符。
魏太祖剛剛登基,雖然宮室有了大致模樣,從那以後,又多有營建改造。
但到了三元慶典,萬國使者都來我庭,觀瞻的人,都有缺憾。
朕雖不才,也承皇緒,適逢休明之期,事逢昌盛之運,應該按照遠古法度,營造皇室宮宇。
指訓規模,事昭於平日;明堂、太廟,已在昔年建成。
又憑借往年的好年成,依仗民情的安逸,準備在今年春天營造改修正殿。
朕這一舉措違犯時令,實行起來心驚膽顫。
但是北方天氣寒冷,做事不同南方,如果不是在春天動工,營造經夏,那麼宮殿建造,便無法完工。
成功地辦成一件事,非得委任賢才不可;改制規模,不任用能人無法做到。
尚書李沖器識胸懷淵大廣博,經治營度明達高遠,可為將作大臣;司空、長樂公元亮,可與他共治此事。
至於去故崇新之事,修復太極之制,朕當另行委派。」
皇帝車駕南征,加授李沖為輔國大將軍,統領軍馬隨從皇帝。
自京城出發至於洛一陽一,一陰一雨連綿,天不開晴,皇帝仍詔六軍出發。
魏高祖一身戎裝,手執馬鞭,乘馬而出,群臣在馬上行君臣之禮。
高祖說:「長驅南境的計劃,在京時就已商議好,而今大軍即將進發,你們都有什麼話要說?」
李衝上前說:「為臣等不能運籌帷幄,坐制四海,而使南方有竊取帝號的一幫人,這實在是作為臣子的過失。
陛下您因四海之內未統一,親勞聖駕,臣等確實想捨生忘死,衝鋒陷陣。
然而自從離都以來,一陰一雨不斷,士兵馬匹困頓不堪,前面路途還很遙遠,積水更多。
伊、洛境內,這樣的小水尚且導致如此困難,何況長江浩瀚,遠在南境。
如打造舟船,必須停頓,軍隊疲乏,糧食缺少,進退就很困難,正視困難回撤軍馬,這在目前是最合禮義的做法。」
高祖說:「進伐南方,這是我們一致的意見,前面已經說過。
而眼下你們因天雨而犯難,然而天時也是可以瞭解的。
為什麼呢?夏天既然烈日炎炎,北方乾旱,秋天必定雨水很多,而初冬時節,天必晴爽。
等到下個月初十左右,如果一婬一雨仍然不止,這就是天意不許,假如在此間天晴,行軍則無多大妨礙。
古時的君王不討伐不幸的國家,那指的是諸侯同輩的國家,而不是指作為王者統一天下而言的。
今天已到這步,怎麼能隨便就不走了呢?」
李沖又說:「今天這個行動,天下之人都不情願,只有陛下您一個人要這樣做。
漢文帝說,我獨乘千里馬,這是要到哪裡去?為臣有請您回駕之意但一時無辭可說,惟以一死請陛下改變初衷。」
魏高祖大怒說:「朕正要經營宇宙,統一海內,而你們這些儒生,卻屢屢疑惑我的大計劃,戰事有它的常規,你們不要再多嘴!」打馬準備出發。
於是,大司馬、安定王元休,兼左僕射、任城王元澄等人一起殷殷泣諫。
魏高祖於是宣明群臣說:「現在興動不小,動而無所成就,何以昭示後人?假如班師回朝,又無以垂名千載。
朕仰思我魏遠祖,世代居住幽僻的荒漠,當年不顧眾人異議舉都南遷,為的是享受無窮之美,豈是沒有心計,輕率離祖宗陵壤的行為。
今天的君子,寧是獨有胸懷?當是由於人代天工,王業須成的緣故。
如果不向南征伐,就當移都於此,光被中原,機會也是時運,王公大人們你們以為如何?討論的結果,再不得出爾反爾,同意遷都的靠左邊站,不同意的往右站。」
安定王元休等人紛紛站到右邊去了。
前南安王元楨說:「大凡愚陋的人鼠目寸光,不明事體,機智的人有先見之明,察事於未萌之中。
施行大德的不聽普通人的議論,成就大功的不讓老百姓參與謀劃,非常之人才能建就非常之事。
開闊神都以延續帝王之業,在中土建造帝王之都,當年周公行之在前,如今陛下行之於後,所以這是很合適的事情。
況且天下至為重要的,莫如皇帝居室了,大凡體貴之人,豈能一裸一體而立?臣等請求皇上安頓好玉身貴體,下以慰百姓所望,光被中原,停止征南。
這是為臣想要說的,蒼生百姓所希望的好事。」
群臣都口唱「萬歲」。
魏高祖剛開始謀劃南遷都城的時候,擔心群臣心戀舊地,於是採取了南征的大行動,以此來壓定群臣之情,外面叫南伐,其實是遷都。
舊都之人懷戀故土,大多不願南遷,但是擔心帝王南征,沒人敢發牢一騷一,於是魏高祖定都洛一陽一。
李沖對魏高祖說:「陛下正仿照周公當年典制,定都洛一陽一。
然而營建六宮,不能即刻而就;興築城牆,難以馬上營訖。
臣請陛下暫還北都,讓臣下經造,功成事訖,然後備文物之章,和玉鑾之響,擇時南遷,定都此中。」
高祖說:「朕準備巡察各地,到鄴城小停,到了春天就回來,那時再不回去了。」
不久任命李沖為鎮南將軍,侍中、少傅等職照舊,委他以營造新都的重任。
改封一陽一平郡開國侯,所封邑戶如故。
皇帝車駕南伐,讓李沖兼任左僕射,留守洛一陽一。
車駕渡淮河,另詔安南大將軍元英、平南將軍劉藻討伐漢中,命令雍、涇、岐三州兵馬六千人準備戍守南鄭,一旦城池被攻下,立即派遣。
李衝上表諫說:「秦州地理險厄,位置接近羌夷,自從征西部隊出發之後,糧餉支援連續不斷,加上氐、胡人叛逆朝廷,所在奔命,運糧擁甲,以防不測,至今仍然如此。
今又預遣守城士兵,孤單單派到山外,雖然給他們優厚的待遇,臣仍擔心他們會害怕。
假如最終攻不下南鄭,那就會擾動民眾,假如他們連結胡夷,事情結果就難以預測了。
為臣今又要依旨密令刺史,待軍隊攻克鄭城,然後差遣守軍,依為臣愚見,這個辦法欠妥。
為什麼呢?西方道路險惡,往往羊腸小道,綿延千里,而今想深戍絕界之外,孤據群賊之中,敵人進攻不能馬上援救,糧食完了不可立即接濟。
古人有言:『雖鞭之長,不及馬腹』,南鄭對於我魏,就是馬腹。
況且過去的人攻伐,或有城降而不獲取;仁君用兵,或有撫一慰其民而遺其地。
而且王者的舉措,情在拯救百姓;夷寇所守,意在一愛一惜土地。
比較二者意旨,德行有其深淺。
如果君主聲譽遠播,何止是一城一地的得失?而且魏境所領,九州過八,所統臣民,十分有九。
所未為我民者,只是漠北與江外而已。
南鄭近在咫尺,何需急急忙忙今天就要解決問題呢?臣認為應待我魏大開疆宇、廣拔城池,多積資糧,足以對付敵人,然後再行置邦樹將,開始併吞之舉。
而今鍾離、壽一陽一,近在眼前卻未拔除;赭城、新野,一步之遙卻未降歸。
攻克的城池捨棄而不取,投降的士卒撫一慰之後旋即被殺戮。
東道既不能因近而力守,西蕃怎能因遙遠而使兵固?如真要設置,為臣擔心這最終是幫助了敵人。
又加上現在在中原建都,地接敵寇疆城,正需大收勇士,平蕩長江以南。
而輕率派遣單寡兵力,攻守西方孤城,使其陷沒敵手,臣擔心以後採取行動之日,大家以留守為難,不願前往,陛下您要求其將士效死朝廷,也就不易做到了。
由此而論,不戍為上策。」
高祖接納了他的意見。
皇帝車駕還都,引見李沖等人,對他們說:「朕本想多設官員,考慮到如有人闇弱不明,則政事壅滯。
如果那些人聰明獨出,則權勢又會很集中。
而今朕雖然說不上是大聰明,也不是愚蠢之人,卿等不叫做大賢之人,但也不是大惡之輩。
所以一兩年內,朕想少置些官衙。」
魏高祖自鄴城還京,泛舟洪池,於是從容對李沖說:「朕想從這裡把渠道修到洛一陽一,南伐的時候,何不從這裡到洛一陽一,從洛一陽一進入黃河,從黃河進入汴河,從汴河入清河,而到達淮河?下船而戰,就如出門而斗一樣方便,這是軍國大計。
而今溝渠挖建如須二萬人以下,六十天就可挖成的話,應該逐漸修渠以備將來之用。」
李衝回答說:「如像這樣,便是士兵沒有遠涉的勞苦,戰鬥起來就有過人的力量了。」
遷任尚書僕射,仍領少傅。
改封清淵縣開國侯,邑戶不變。
等到太子元恂被廢,李沖也被罷免少傅官職。
魏高祖在清徽堂引見公卿大臣,高祖說:「聖人的大寶物,只是官位與功勞,所以功成作樂,國安制禮。
而今移宮中土,創居嵩、洛,雖然是大構未成,但大體建制略略具體了。
但是南方有被未征服的逆豎,加上凶蠻近在眼前,朕日夜思慮歎惜,只是為此。
攻取南方的計策已經決定,朕行動的計劃確定了。
如依近代慣例,則天子下帷處深宮之內;准之上古,則有為帝親行,福延七百年的事實。
魏、晉當年不征,所以旋即滅亡,福的長短,在德行而不在征伐。
今天朕只是不知南征行期的早晚。
知道此的難道是神靈嗎,朕既不是神靈,哪裡知道呢。
而一向以來,一陰陽一卜算的人,都勸朕現在出征必定克敵。
這既是國家大事,應該是君臣各抒所見,不能因為朕先有說法,你們便只是依從,不發表不同看法了。」
李衝回答說:「大夫征戰的常規,先察人事,然後看於卜筮的徵兆,而今卜筮結果雖然吉利,但人事仍未完備。
今年秋谷收成不如常年,又加上京師始遷,眾業未定,再加上征戰,臣以為不可。
應該等到來年。」
高祖說:「僕射之言,不是沒有道理。
朕的想法,是為國家社稷擔憂。
像南方這樣敵人近在咫尺,我們便無法自安,而今行動,理應如此。
僕射說人事未備,也不見得是這樣。
朕去十七年,擁兵二十萬,行不出京畿,這人事極盛,卻與天時相違。
往年行動,天時合適,而缺人事,又致不捷。
如等待人事齊備,又非天時,那怎麼辦?像僕射這種說法,就會總也沒有征討的道理了。
朕此番秋行,如不能克敵制勝,你們三君子一起把朕交給司寇處理。
不可不人盡其心。」
罷議而去。
後來魏世宗立為太子,高祖在清徽堂設宴。
高祖說:「皇儲身兼三才,光昭七祖,深得眾望,天人同安,所以招延大家在此就宴,以暢胸懷。」
高祖又說:「天地之道,一盈一虛,哪有經常安泰的。
天道猶且如此,何況人事呢?所以凡事都有升有降,自古而來都是如此。
追昔思今,的確頗值感慨。」
李衝回答說:「太子承儲,蒼生鹹幸。
但是為臣以前忝居師傅,不能輔弼諧合,有愧蒼天白日,蒙君寬含,能夠參加此次宴會,幸福與慚愧交相迭至。」
高祖說:「朕尚且不能及時革除昏弊,師傅又何必如此不安呢?」
後來尚書懷疑元拔、穆泰等犯有罪行,李沖啟奏說:「前彭城鎮將與穆泰同時叛逆,養子降壽應該隨拔定罪。
而太尉、鹹一陽一王元禧等人,認為法律條文養子而為罪,父及兄弟不知情的不被連坐。
謹慎審察律書意旨,因養子對於其父來說沒有血緣關係,於兄弟也不是一氣相通,親緣厚薄既有差別,所以刑典量罪也有區分,所以養子雖然有罪,而父兄不在牽連之列。
這樣父兄犯罪,養子不知其謀,易地均情,也和前面所說的一樣,哪能草草就要被株連呢?道理固然不是這樣。
臣以為:依據律文,不追戮於所生,也不從坐於所養,道理很明確了。
又律文只說父親不被兒子所牽連,而不說子不被其父牽連,這應當是優尊厲卑的意思。
臣元禧等認為:『律文中雖然沒有正面見到此類條文,但互起見制,於給也舉父之罪,於養也見子牽連,這就叫做互起。
互起兩明,無罪是必定的。
如果以繼養與親生的相同,則父子受牽連都應相同,只明不坐。
而且繼養的條文注說:『如有別制,不同此律。
』又令文說:『諸官有封爵,如沒有親生兒子,雖然有抱養過繼的兒子,也不襲爵。
這叫做有福不及己,有罪便連坐。
均事等情,律令的意思,就互相矛盾。
揣度法律意旨,必然不是這樣。
』臣李沖以為:按例尋條,有罪無疑,體味語情,頗亦同式。」
詔書說:「僕射議論,據律明矣;太尉等論,於典矯枉。
養子隨父從戮的,按律已經免其生子,所以也不得獨加罪於養子。
此獨何福,長處吞舟?對於國家來說有不許繼承爵位的做法,是因為看重列爵的緣故,特為此立制,因天之所絕,推而除之罷了,哪能夠再反過來報以刑賞?就此而論應該連坐而死的,可以特別原諒其不死。」
李沖生一性一機敏,常有巧思,北邊京都的明堂、園丘、太廟,以及洛一陽一初基,安處郊兆,新起的宮室,都仗力於他。
他勤勉志剛,孜孜無怠,旦理公務,兼營建造,文案上堆滿文牘,手中常拿刻刀,始終不覺勞累。
這樣的位置使他一門盡斌,他務求照顧六姻親戚,兄弟子侄,都有官爵,一家人每年的俸祿,都在萬匹以上,只要是他的親戚,即使是癡聾的殘疾人,也無不做了大官。
當時輿論也因此而對他頗有微詞。
李沖剛到四十,但他鬢髮便已斑白,容姿相貌豐岸偉美,看不到一點衰老的跡象。
李彪入京之後,孤身一人,沒有可憑仗的人,而他又自立不群,覺得李沖喜歡交結人,便傾心攀附。
李沖也十分重視他的才器學識,禮貌地收容了他,經常在高祖面前提起他,公私場合都忘不了出力相助。
等到李彪任中尉,兼任尚書,為高祖所厚待,便聲稱他並不是憑借李沖才上來的,而且對他很不禮貌,只是在公共場合斂袖作個揖而已,不再對他表示尊敬了。
李沖心中很不痛快。
後來魏高祖南征,李沖與吏部尚書、任城王元澄二人以李彪傲慢無禮的罪名,把他囚禁起來。
上表列舉李彪的罪狀,李沖親自製作,家人一點也不知道,表奏措詞激切,引咎自責。
高祖看了他的表奏,歎惜悵惘良久,接著說:「道固可以說驕縱橫溢,僕射也稱得上意氣自滿。」
李沖聽說,當時便勃然大怒,不斷數落李彪前後的過失罪行,怒目圓睜,放聲大叫,砸折書案。
盡數關起御史,把他們全都以泥塗首,綁赴到皇帝面前,口出污言,潑口大罵。
李沖一向一性一情溫和柔順,而一旦暴怒,便爆發疾病,神情驚悸,言語錯亂,而且捋袖拍案,大罵李彪是小人。
服湯吃藥,也不能救治他的病,有人說他的肝臟受到傷害,已損壞破裂。
十多天後便死了,當時才四十九歲。
魏高祖為他在懸瓠舉哀,失聲痛哭,悲不自勝。
下詔曰:「李沖貞和資一性一,德義樹身,訓導自家,盡忠於國。
太和初年,朕未成年,早委軍國機密,實在有功於國,後來,他官位漸高,參與選拔官員,進退升黜,全憑他一手一操一辦。
他忠誠自律,柔順明達,足以稱得上是睿智的典範,仁慈恭敬誠一愛一惠明的品質,經常受到民眾的擁戴。
他真可以稱得上是國家的賢才,深受朝野看重。
為此,朕剛剛把他提拔到較高的位置,以表彰他以前立下的功勳,沒想到他竟早早就喪逝,朕豈能不悲痛於懷。
既留勤應升,加過去宜獎,可贈他為司空公,賜予東園秘器、朝服一套、衣一套,贈錢三十萬、布五百匹、蠟二百斤。」
有關部門奏請謚號為文穆。
在覆舟山下葬,墳墓鄰近杜預墳塚,這是高祖本意。
後來,皇帝車駕從鄴城還歸洛一陽一,路過李沖墳墓,身邊的人告訴高祖,高祖臥病望墳,掩泣良久,下詔曰:「司空文穆公,德行為一時所宗,功勞深慰朕心。
不幸去世,托墳邙嶺,朕經過這裡,凝望墳塋,悲其仁、思其舊,痛不自勝。
可備太牢祭奠,以寬釋朕思念之情。」
等到高祖與留京的官員見面,大家都說起李衝去世的原因,紛紛流著眼淚。
高祖得到官員們的啟奏,知道李沖患病的原因,對左衛宋行說:「僕射掌我國家大機,總攬朝中事務,清儉盡職,恩一寵一已久。
朕以其仁一愛一明達、忠誠儒雅,托付給他代管朝政,使我出境無後顧之憂,李沖忽然有這個病患,朕很是悲涼愴慨。」
高祖是如此地痛惜李沖。
李沖兄弟六人,分別為四母所生,兄弟之間,很有些矛盾隔閡。
等到李沖顯貴起來,封祿恩賜都與他們共享,大家變得和睦起來。
李沖父親去世後兄弟們一起居住達二十年之久,到了洛一陽一才各建宅第,兄弟之間相互友一愛一,很久都沒有矛盾發生。
這都是因為李沖的德行所致。
一開始李沖受到長兄偏一愛一,兄子李韶常有憂鬱之情,擔心會導致傾敗。
後來他榮名日顯一日,漸漸便安心下來。
而李沖為官時起,圖謀任用自己的人,自始至終,毫不隱諱。
他察時推運,都是跟這類事情一樣。
兒子延實等人傳,記在《外戚傳》。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