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白話版
於忠傳
於祚之弟於忠,字思賢,本來字千年。
年輕時被授予侍御中散之職。
文明太后臨朝執政,刑政頗為嚴峻,其左右侍臣,不少人由於對她稍有指責而被治罪。
於忠為人樸直少言,所以始終沒有犯什麼過失。
太和年間,被授予武騎侍郎之職,因此賜名為登。
又轉任太子翊軍校尉。
世宗即位,於忠遷任長水校尉。
不久任左中郎將,領直寢。
元禧一陰一謀反叛之際,世宗在外,由於事變發生非常倉猝,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於忠向皇帝進言說:「臣世代蒙受朝廷特殊的恩一寵一,忠心於王室。
我父親任領軍,被委付留守京城之重任,早已有所防備,皇上您不用有什麼擔憂的。」
世宗立即派於忠騎馬馳赴京城觀察動靜,而於烈已分兵嚴加防備,果然如他所料。
世宗回宮後,撫一著於忠的背說:「你真是善知人意。」
賜給他帛五百匹。
又對他說:「先帝賜給你名為登,實在是一個美稱,我讚賞你的忠誠,現在給你改名為忠。
既表示忠貞堅強的誠心,也是要使得名實相副。」
於忠因為父親去世居喪而去職。
沒過多久,又被起用而官復原職。
後改授司空長史。
當時太傅、錄尚書、北海王元詳因是皇帝的叔父權勢很大,將作大匠王遇經常隨元詳心之所欲而給他營造各種東西。
後來有一回因為公事,於忠當著北海王元詳的面對王遇說:「殿下是我們魏國的周公,輔佐王室,他所需要的各種材料用具,你自然應當向朝廷稟報,為什麼要阿諛附勢,損公而惠私。」
王遇聽了坐立不安,元詳也感到慚愧自責。
於忠又遷任征虜將軍,其餘官職仍予保留。
因為平定元禧反叛有功,被封為魏郡開國公,食邑九百戶。
不久遷任散騎常侍,兼武衛將軍。
於忠每每由於其耿直的氣質和正直的言辭,被北海王元詳所忿恨。
元詳當面斥責於忠道:「我擔心你會死在我前面,而不擔心我會死在你前面。」
於忠說:「人生於世,生死自有定分,如果我應當死於你北海王之手,想要逃避也不能倖免;如果天命不是這樣,你北海王也不能殺死我。」
元詳借於忠上表辭讓之機,暗中勸世宗把於忠作為列卿,令其解除在皇帝左右的職務,聽任他辭讓爵位。
於是世宗詔令停止於忠的封賜,優厚地讓他進為太府卿。
正始二年(505)秋,世宗令於忠以本官任使持節,兼侍中,為西道大使,凡是刺史、鎮將當中有貪贓之罪和明顯暴虐行為的人,就寫具罪狀申報朝廷,太守縣令以下的官吏有違法的,可以立即進行處置。
於忠和撫軍將軍、尚書李崇分別出使兩路。
於忠彈劾并州刺史高聰貪贓枉法的罪行二百餘條,朝廷論罪處以極刑。
於忠返回京都,授任為平西將軍、華州刺史。
剛好遇上繼母去世,未能成行。
服喪完畢,被授任為安北將軍、相州刺史。
又任衛尉卿、河南邑中正。
世宗令於忠與吏部尚書元暉、度支尚書元匡、河南尹元萇等人推定代郡這個地方的姓氏宗族。
高肇畏懼於忠的為人,想要秘密地把他逐出京師,就向世宗進言,說中山是一個要鎮,加強保衛需要人才,憑於忠的才識和能力,最適合擔當此任。
於是於忠出任為安北將軍、定州刺史。
世宗不久就後悔這樣做,再次任命他為衛尉卿,兼左衛將軍、恆州大中正。
秘密派遣中使傳令給他說:「你離開朝廷,我好比手足被剝奪,心裡無所寄托。
地方的責任雖然很重要,但比較朝中來說還是輕的。
所以停止你現在的外任,委付以朝廷內務。
你應當早晚勤奮無所懈怠,不辜負我的期望。」
延昌初年(512),授於忠都官尚書之職,擔任安南將軍,兼左衛、中正如故。
又任散騎常侍。
有一次趁於忠侍奉皇帝飲宴,世宗賜給他劍杖,並舉酒囑咐於忠道:「你父子兩代保持貞節,所以長期以來把宮中禁衛的重任都委託給你們。
過去因為你行為盡忠,特賜名叫忠。
現在憑你的才幹可以抵禦敵侮,就把我所用的劍杖相賜予你。
就其名而求其義,我的期望很高。
你在宮禁中出入周旋,可以常用它來防身。」
於忠跪拜行禮表示感謝。
皇帝又授予他侍中、領軍將軍之職,於忠當面推辭說:「臣沒有學識,不能同時受文武之重任。」
世宗說:「當今有學識有才華的人為數不少,但秉一性一剛直這方面卻不如你。
你在下面勤勞辛苦,我在上面就無所憂慮了。」
世宗駕崩之時,於忠連夜與侍中崔光派右衛將軍侯剛到東宮迎奉肅宗即位。
於忠與門下省計議,因為肅宗尚在幼年,不能親自處理朝廷政務;太尉、高一陽一王元雍輩分高、名望重,應當入宮居於西柏堂,處理決斷各種政務;任城王元澄是有德才的皇親,可以任尚書令,總領朝中文武百官。
於是把這樣的安排進奏皇帝,請求立即敕令授任。
御史中尉王顯想要施逞一奸一計,與中常侍、給事中孫伏連等人聲色俱厲,拒不接受,將門下省的奏章擱置起來,並把朝中侍中、黃門叫來,命他們將授官簿錄上官員的姓名送來,孫伏連等人暗中想要詐稱太后之令,以高肇錄尚書事,王顯與高猛任侍中。
於忠就在殿中逮捕了王顯並把他殺掉。
於忠既官居門下省,又總領宮中禁衛,把持朝政,權傾一時。
當初,太和年間軍國之事繁多,高祖因為財務用度不足,把文武百官的俸祿減去四分之一。
於忠既然擅權,想要用小恩小惠籠絡百官以鞏固自己的地位,於是就全部歸還所減去的俸祿,所有官員都進位一級。
原有的制度規定:天下百姓每人每年繳納絹布一匹之外,還要交綿麻八兩。
於忠全部予以免除。
於忠告訴高一陽一王元雍,說是世宗在位時原來就准許寬容改變。
元雍懼怕於忠的威勢和權一柄一,就順從他的意願,授任於忠為車騎大將軍。
於忠自以為處於新舊交替之際,自己有安定社稷之功,就委婉地鼓動百官,令他們加給自己封賞。
於是,太尉元雍、清河王元懌、廣平王元懷難於違拗他的意願,商議封賜於忠為常山郡開國公,食邑二千戶。
朝中百官都認為可以。
於忠又為自己獨自得到封賞感到為難,就婉言勸說朝廷,給同他一起在門下省任職的人都授予封邑。
尚書左僕射郭祚、尚書裴植由於看到於忠權勢日益擴大,就勸元雍讓於忠離開京師。
於忠聽說此事,強一逼一有關部門向朝廷誣奏他們的罪狀。
郭祚有曾任太子師傅之恩,裴植有擁地歸附魏國之功,於忠偽托皇帝詔令把他們倆都殺了。
對於忠這種行為,朝野之人都十分怨憤,莫不切齒痛恨,王公以下的官員,都害怕受牽連而被他追究。
於忠又想殺害高一陽一王元雍,侍中崔光堅決制止,才沒有動手。
於是免去元雍太尉之職,讓他以高一陽一王的身份回到自己的王府。
從此以後,朝廷詔命和生殺之權,都出自於忠之手。
後來尊奉靈太后為皇太后,居於崇訓宮,於忠任儀同三司、尚書令,兼崇訓衛尉,侍中、領軍等職仍照舊。
靈太后臨朝執政,解除了於忠侍中、領軍、崇訓衛尉之職,只任儀同、尚書令,加授侍中。
於忠任尚書令十多天,靈太后在崇訓宮接見門下省的侍官,問他們說:「於忠在尚書省任長官,他的名聲如何?」
眾人回答說:「他不勝任這個職位。」
於是就讓於忠出任使持節、都督冀定瀛三州諸軍事、征北大將軍、冀州刺史。
太傅清河王等人上表奏道:「臣等私下認為先帝仙逝之初,皇上登基之始,四海安定,宇內清平。
至於奉迎皇帝,侍衛宮禁,這是臣子通常的節一操一,為官一般的原則,不容以此當作功勳,隨便賞賜封邑。
臣等先前之所以建議廣為封授王侯,正因為畏懼威權,暫且免除暴戾之故。
這次朝廷謀議大事之時,以十三日夜晚入宮為無功,僅僅是抗拒偽造的太后詔令,壓抑和罷黜一奸一邪之人,才可以褒獎敘功。
因為前侍中於忠總攝文武百官,侍中崔光久居要職,贊同他的意見,所以只賞賜這兩個人。
現在尚書臣昭等人多次上訴,尊奉敕命重議此事。
王顯暗中交結一奸一徒,圖謀不軌;高肇在外勾結凶逆,企圖製造禍端。
逆亂之罪,理應誅戮。
於忠等人懲治他們的罪行,僅僅誅殺他們本身,沒有誅戮其妻兒,定將又出罪人,不能窮治除根。
按照法律來衡量,這個過失不能算輕。
以至於皇上繼位時,將聖後置於別宮,母子隔異,親情隔絕,都是於忠等人的過失。
過失多於功勳,功小而罪重,而且於忠專權之後,擅自一殺害重臣,廢黜宰輔,令朝野驚心,遠近怪愕。
功勞與過失相抵,完全不應賞賜。
請求聖上將其封賜全部追奪。」
靈太后聽從了這個意見。
熙平元年(516)春,御史中尉元匡上表奏道:「臣聽說侍奉君主不因微小寶勞而改變忠心,侍奉皇帝不因自己的取捨而損害節一操一。
古代申包胥倚立秦庭而痛哭,求師救楚之功已是很大;田疇登盧龍而替曹一操一出力,為曹魏創立的功勳不淺。
但申包胥躲避獎賞,君子因此而認為他有大義;田疇拒受封侯之命,良史因此而將他褒揚。
我私下以為皇帝仙逝,天子易人,正是忠臣孝子表現自己節一操一之時。
前領軍將軍於忠不能砥礪自己的言行,自求多福,而假托朝命以行一事,擅自授任官職,職位顯要,權勢日盛。
臣等在藩地任職之時,一心顧念家國,從書信往來中得知真情,氣憤成疾。
傷害禮法敗壞德行,於忠要負主要責任。
謹查於忠父子憑借功勳和朝廷盛德,蒙受數朝的恩遇,出入於承明殿,左右朝廷要務。
趁著國有大難,隨一心一所一欲,專擅朝命,毫無人臣之心。
裴植、郭祚在先前蒙受冤屈,宰輔又在聖明之世受到貶黜之辱。
於忠又偽托聖旨自任儀同三司、尚書令,領崇訓衛尉,究其本意,就是目無皇上而擅自專斷。
既然事在恩後,對於忠應當明正典刑予以誅戮。
請朝廷派遣御史一人、令史一人,將其就地處決。
崔光雖然與於忠同時受到朝廷封賜,但臣等以為崔光頗有儒望,遵守禮法規範,立心玄遠,忘情世事。
但於忠因崔光聲望崇高而強一逼一於他,崔光如若不依,又會有危禍。
臣恭敬地揣度兩位聖主定會明察,對他予以寬恕。
但自去年正月十三日世宗晏駕以後,八月一日皇太后尚未親政之前,多有不是經由等級次序而由權臣任命,有的是由門下省發下詔書,有的是由中書省宣佈敕令,被擅自授任官職的人,他們已經得到朝廷恩宥,正可以免去他們盜任官職之罪。
若非聲望卓著、朝野共賞之人,凡是越級晉陞的職位,請求一併予以追奪。」
靈太后下令說:「你們照直所糾劾的事實,的確符合朝廷法典。
但於忠之事已經寬宥,又受到特別的恕免,不宜窮追其罪責。
其餘事項准其所奏。」
又下詔說:「於忠由於往年朝廷大諱之際,受到朝廷封賜,但酬報他的軍功超過了常理,有司已經予以追奪。
怎麼能因為有一些過錯,就捨棄他其餘的功勳呢。
而且於忠長期擔任宮禁要職,忠誠和節一操一十分顯明,應當在全國對他褒揚嘉獎,以安眾望。
可封於忠為靈壽縣開國公,食邑五百戶。」
當初,世宗駕崩之後,高太后打算加害於靈太后。
劉騰將此事告訴了侯剛,侯剛又告知於忠。
於忠向崔光請教對付的辦法,崔光說:「最好是把胡嬪安置在另一個地方,派人嚴加保衛,這樣就萬無一失,是為上策。」
於忠等人同意這樣做,把這個意思全都告訴了靈太后,太后的心情才安定下來。
因此靈太后深深感激劉騰等四人,並對他們都有一寵一授。
於忠由於誹謗他的人很多,害怕遭到禍害,有心要回到京師,想自己設法擺脫禍害。
靈太后不予同意。
熙平二年(517)四月,朝廷授任於忠為尚書右僕射,加授侍中,將軍之職仍照舊。
神龜元年(518)三月,朝廷再次授予他儀同三司之職,他因為患病沒有就職,常常夢見裴植、郭祚的鬼魂作祟。
於忠知道自己將要死去,就向朝廷上表說:「先帝賞識我父子二人的忠誠,深知我家世代奉公的節一操一,所以對我家族申之以婚姻,重之以爵祿,至使我的地位僅次於三公,官爵序列於九卿。
從我被皇帝與太后賞識,總領文武百官之初,我又得以統領宮中禁衛,使朝廷內外安寧祥和,這實在是國家之靈,萬民之福,臣又出了什麼力呢。
而陛下憑著自己的聰明才智統御天下,皇太后憑著自己的聖明善良臨朝聽政,朝廷酒宴從不缺少我的席位,賞賜於我的連簪履之物也未遺忘,使我受到的恩一寵一窮盡朝廷內外,得到的榮耀遍及宮闈,在外鎮守黃河南北,在內參與朝廷政務。
回顧往事可識別一奸一邪,反省自身才知道過失。
但由於我沒有小心保養身一體,以致染上這種重病。
從去年秋季患了痢疾,纏一綿不愈直到現在,各種藥全都服用過,病情日益加重沒有好轉。
又在今年以來,病症更加惡化,只剩下微弱的喘一息,看起來難以治癒了。
巨大的恩德尚未酬報,只有伏枕泣涕。
臣福分淺薄沒有子息,身死之後無人繼承,念及餘生終老,恭謹地陳述自己的願望。
臣先前收養已故四弟的第二子司徒掾永超為子,但無子嗣的念頭仍舊耿耿於心,請求聖上准許立永超為嫡子,以承傳于氏之家世。」
靈太后下令說:「於忠的表奏屬實。
其忠誠與功勳既應當記錄,又無子息實可憐惜。
臨危之時所祈請的事,不可使他失望。
可特准許其所請,以表彰他的殊勳。」
於忠去世,終年五十七歲。
朝廷賜給東園製作的棺木一副、朝服一套、衣一件、錢二十萬、布七百匹、蠟三百斤,追授侍中、司空公。
有司啟奏說:「太常少卿元端奏議,於忠剛直猛暴,專斷愚魯而好殺,按立謚之法,剛強理直曰『武』,恃威肆行曰『丑』,應當定其謚號為武丑公。
太常卿元..義的意見,則認為於忠盡心奉上,翦除凶逆,依照立謚之法,除偽寧真曰『武』,夙夜恭事曰『敬』,應謚為武敬公。
二卿的意見不同。」
此事上奏之後,靈太后下令說:「可以依照太常卿的意見。」
于氏家族從曾祖以來四代顯貴隆盛,一位皇后,四位被追贈的公爵,三位領軍,二位尚書令,三位開國公。
於忠一性一情多猜忌,沒有結交知己之人,僅僅同直..將軍章初瑰、千牛備身楊保元結為斷金之交。
李世哲為求得於忠的一寵一信,私下用金帛寶物賄賂章初瑰、楊保元,章、楊二人在於忠面前誇讚他,於是被於忠所賞識一寵一愛一,引為自己的心腹。
於忠擅權昧進,為崇訓宮效力,都是李世哲的謀劃。
於忠的後妻中山王元尼須之女,懂得一點《詩》、《書》,靈太后臨朝稱制,封她為女侍中,賜號為范一陽一郡君。
於永超名翻,承襲於忠的爵位,不久就亡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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