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情偶寄
頤養部 ○家庭行樂之法
【原文】
世間第一樂地,無過家庭。
「父母俱存,兄弟無故,一樂也。」
是聖賢行樂之方,不過如此。
而後世人情之好尚,往往與聖賢相左。
聖賢所樂者,彼則苦之;聖賢所苦者,彼反視為至樂而沉溺其中。
如棄現在之天親而拜他人為父,撇同胞之手足而與陌路結盟,避女色而就孌童,捨家雞而尋野鶩。
是皆情理之至悖,而舉世一習一 而安之。
其故無他,總由一念之惡舊喜新,厭常趨異所致。
若是,則生而所有之形骸,亦覺陳腐可厭,一胡一 不並易而新之,使今日魂附一體,明日又附一體,覺愈變愈新之可愛乎?其不能變而新之者,以生定故也。
然欲變而新之,亦自有法。
時易冠裳,迭更幃座,而照之以鏡,則似換一規模矣。
即以此法而施之父母兄弟、骨肉妻孥,以結一交一 濫費之資,而鮮其衣飾,美其供奉,則居移氣,養移體,一歲而數變其形,豈不猶之謂他人父,謂他人母,而與同學少年互稱兄弟,各家美麗共締姻盟者哉?
有好游狹斜者,蕩盡家資而不顧,其妻迫於饑寒而求去。
臨去之日,別換新衣而佐以美飾,居然絕世佳人。
其夫抱而泣曰:「吾走盡章台,未嘗遇此嬌麗。
由是觀之,匪人之美,衣飾美之也。
倘能復留,當為勤儉克家,而置汝金屋。」
妻善其言而止。
後改蕩從善,卒如所云。
又有人子不孝而為親所逐者,鞠於他人,越數年而復返,定省承歡,大異疇昔。
其父訊之,則曰:「非予不愛其親,一習一 久而生厭也。
茲復厭所一習一 見,而以久不睹者為可愛(親)矣。」
眾人笑之,而有識者憐之。
何也?一習一 久而厭其親者,天下皆然,而不能自明其故。
此人知之,又能直言無諱,蓋可以為善人也。
此等罕譬曲喻,皆為勸導愚蒙。
誰無至性,誰乏良知,而俟予為木鐸?但觀孺子離家,即生哭泣,豈無至樂之境十倍其家者哉?性在此而不在彼也。
人能以孩提之樂境為樂境,則去聖人不遠矣。
【譯文】
世間最快樂的地方,要算是家裡了。
「父母都健在,兄弟也沒有亡故,就是一件樂事。」
聖賢行樂的方法,也不過是這樣。
只是後世人們的愛好和崇尚的事物,往往跟聖賢不同。
聖賢喜歡做的事,他卻覺得痛苦;聖賢感到痛苦的事情,他反而看成最高興的事,沉溺在其中。
就像放棄健在的親生父母,而拜別人為父;撇下同胞的兄弟,而跟陌路的人結盟;避開女色而去親近孌童,放棄家雞而去尋找野鴨。
這都是違背情理的事,但是全世界的人都已經一習一 以為常了。
沒有別的原因,都是因為喜新厭舊、厭俗求異的念頭導致的。
如果這樣,生來就有的身體,也該覺得陳腐可厭,為什麼不一起扔掉換個新的?這樣魂魄可以今天附在一個身體上,明天又附在另一個身體上,不會覺得越變越新而且更加可愛嗎?不能改變和更新,是因為生來就已經確定不移了。
但是想要改變更新,也是有辦法的。
經常更換衣服,變換家居環境的佈置,再用鏡子一照,就像換了一副模樣。
用這個方法對待父母兄弟,骨肉妻妾,把結一交一 朋友一胡一 亂花掉的錢財,用來給親人們買新衣服和漂亮的首飾,那麼「居移氣,養移體」,一年就變換多次形體,這不等於拜別人的父母為父母,跟年少的同學稱兄道弟,跟各家的美麗女子都締結了婚姻一樣嗎?
曾有人喜歡遊蕩花街柳巷,花光了家財也不顧惜。
他妻子迫於饑寒想要離去,臨走那天,換上新衣,佩戴了漂亮的首飾,變成了一位絕世佳人。
她丈夫抱著她痛哭說:「我走遍了青一樓 ,沒見過像你這樣美麗的女子,可見不是妓一院裡的女人長得美而是衣服的裝扮使她美。
如果你能夠留下,我會為你勤儉興家,把你養在金屋裡。」
妻子聽他說得這麼好就留下來,那人後來改變浪蕩的習慣走上了正路,結果真的像他曾說的一樣。
還有個不孝的兒子被父母驅逐,由別人收養,過了幾年又回到自己家,早晚慰問父母,討父母的歡心,跟以往大不一樣。
他父親問他,他說:「不是我不愛父母,相處久了就會厭煩。
現在又厭煩了常見面的養父母,就和長時間不見面的你們親近了。」
眾人笑話他,但是有見識的人卻同情他。
為什麼?相處久了就會對父母產生厭煩,天下人都是這樣,卻不能瞭解到原因。
這個人知道,又能夠直言不諱,是個可以向善的人。
這樣少見和婉轉的比喻,都是為了勸導愚蒙的人。
誰沒有天性,誰沒有良知,還要等我去喚醒人們嗎?小孩子只要離開家就會哭泣,難道沒有比他家快樂十倍的地方嗎?興趣在家裡而不在別處。
如果人們能把孩子的快樂看做快樂,離聖人就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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