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覽》卷一百六十四 ◎州郡部十:雍州《尚書·禹貢》曰:黑水、西河惟雍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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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卷一百六十四 ◎州郡部十

太平御覽

卷一百六十四 ◎州郡部十

○關西道

雍州

《尚書·禹貢》曰:黑水、西河惟雍州。

厥土惟黃壤,厥田惟上上,厥賦中下。

(田第一,賦第六,人功少。

)厥貢惟球、琳、琅玕。

(球、琳皆王名。

琅玕,石而似珠。

)

《文耀鉤》曰:岐、華已北,龍門積石,南至三危,雍州也。

《春秋說題辭》曰:秦金一精一堅,故秦俗亦堅。

《春秋元命苞》曰:雍,壅也;東距蒲阪,西有漢中,南含高山,北阻居庸是

《釋名》曰:雍州,在西山之內。

壅,翳也。

應劭注《漢書》曰:四面積高曰壅。

李巡注《爾雅》曰:河西其氣蔽壅也。

《晉太康地誌》曰:雍州西北之地,一陽一所不及,一陰一氣壅遏,故以為名。

《呂氏春秋》曰:西方為壅州。

《三輔黃圖》曰:始皇表河以為秦東門,表汧以為秦西門。

《地理通說》曰:東自同、華,略河西北;西自岐、隴,會原極於此,盡其地,挾灃、灞,據函、崤,方千里,得百二之固。

《史記》:蘇秦說秦惠王曰:"秦四塞之國,被山帶河,外有洪河之險,西有漢中、巴蜀,北有代、馬之利,此天府也。

"

又曰:獻公徙居櫟一陽一。

孝公用商鞅,作鹹一陽一,築冀闕,徙都之。

《貨殖傳》曰:關中由汧、雍以東至河、華,膏壤沃野千里,自虞、夏之貢,以為上田。

《漢書》曰:秦形勝之國也,帶河阻山,懸隔千里。

持戟百萬,秦得百二焉。

(言秦地險固,二萬人足敵諸侯百萬人也。

)地勢便利,以其下兵於諸侯,譬猶居高屋之上,建瓴水也。

(瓴,盛水瓶也。

居高屋之上而播瓴水,言其向下之勢易也。

)

又婁敬說高祖曰:"陛下都洛一陽一,豈欲與周室比隆哉?周之都洛,一陽一為天下之中,四方納貢,道裡均,有德則易以王,無德則易以亡。

今陛下欲比隆成康之時,為不侔矣!且秦地被山帶河,四塞以為固,卒然有變急,百萬之眾可具。

故秦膏腴之地,以為天府。

陛下入關而都之,山東雖亂,秦故地可全而有也。

夫與人鬥,不扼其吭,而拊其背,未能相勝。

今陛下入關而都之,此亦扼天下之吭而拊其背也。

"高祖以問群臣,群臣皆山東人,爭言周王數百年,秦二世而亡。

高祖疑未能決。

及留侯言明入關便,即日車駕西都關中。

又《百官表》曰:內史,周官。

秦因之,掌治京師。

景帝二年分置左右內史。

右內史太初元年更為京兆尹。

又《東方朔傳》曰:三輔之地,南有一江一 、淮,北有河、渭,汧、隴以東,商、洛以西,厥壤肥饒。

此所謂天府陸海之地也。

《後漢書》曰:董卓徙都長安,謂陳紀曰:"三輔平敞,四面險固,土地肥美,號曰陸海。

"

《三輔黃圖》曰:太初元年,以渭城以西屬右扶風,長安以東屬京兆尹,長陵以北屬左馮翊,以輔京師,謂之三輔。

《關中記》曰:秦西以隴關為限,東以函谷為界,二關之間謂之中地,地東西方千餘里。

《十道志》曰:雍州,京兆郡。

《禹貢》九州之一。

舜置十二牧,雍亦在焉。

周武王都豐、鎬。

平王東遷,以岐、酆之地賜秦。

孝公始尹鹹一陽一。

秦兼天下,置內史以領關中。

項籍滅秦,分其地為三:以章邯為雍王,都廢丘;司馬欣為塞王,都櫟一陽一;董翳為翟王,都高一奴一;謂之三秦。

高祖入關,定三秦,復為內史。

武帝改為京兆尹。

華州

《十道志》曰:華州,華一陰一郡,置在鄭縣。

《禹貢》雍州之域。

《元和郡縣圖》曰:周為畿內之國,鄭桓公始封之邑,其地一名鹹林。

春秋時為秦、晉之地。

戰國時為秦、魏二國之境,西嶽華山在焉。

秦為內史地。

漢為京兆尹。

《國語》曰:鄭桓公為周司徒,食菜鹹林也。

《左傳》曰:晉侯許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南及華山。

《史記》曰:秦武公十一年,初縣北鄭。

《漢志》曰:鄭,屬京兆尹。

周宣王弟鄭桓公邑。

師古曰:幽王既敗,鄭桓公死之,其子武公與平王東遷也。

《爾雅》曰:河南曰華。

西南之美者,有華山之金玉焉。

《魏志》曰:董卓遷都長安,華歆求出為下邽令。

《史記》曰:秦始皇三十六年,東遊海上,遣使關中,至平舒道,有人持璧遮使者,曰:"為我遺鎬池君。

"(事具璧門。

)

《水經》曰:渭水東經平舒城,即一江一 神返璧於華一陰一平舒道,遺鎬池君之處也。

《尚書·泰誓》曰:歸馬於華山之一陽一,放牛於桃林之野。

《左傳》曰:晉使詹嘉處瑕,以守桃林之塞。

(杜曰:今華一陰一東潼關是也。

)

同州

《元和郡縣志》曰:同州,馮翊郡。

《禹貢》雍州之域。

春秋時屬秦,本大荔戎國,秦獲之,更名曰臨晉。

七國時屬魏。

秦並天下,為京兆、馮翊、扶風並內史之地。

漢為河上郡,復為內史,武帝更名左馮翊郡,後改為同州。

以春《書》云:"灃水攸同",故名之也。

《十道志》曰:漢王定三秦,關中置三郡,以塞國為河上郡。

後罷三郡以為內史,武帝改為左馮翊。

應劭《漢官解詁》曰:馮輔翊蕃,故以為名。

《水經》曰:洛水東南經沙阜北,其阜東西八十里,南北三十里,俗名沙苑。

《史記》曰:魏文侯十六年,伐秦,築臨晉。

《十六國春秋》曰:符健時,河渭溢,蒲津監寇登得一履於河中,長七尺。

健歎曰:"復載之內,何所不有!"

《穆天子傳》曰:一陽一紆之山,何伯馮夷之所都。

《漢志》曰:臨晉縣,有河水祠。

又《郊祀志》:祠河於臨晉。

《博物誌》曰:馮夷,華一陰一人,得道水仙,為河伯。

《左傳》曰:秦、晉戰於彭衙。

(注曰:馮翊,郃一陽一縣,西北有衙城。

)

又曰:秦伐晉,晉使呂相絕秦曰:"俘我王官,翦我羈馬。

"(羈馬,今在郃一陽一,王官,今在澄城。

)

《漢書》曰:宣帝微時,嘗困蓮勺鹵中。

如淳曰:為人所辱也。

蓮勺有鹽池,名曰鹵中。

又《漢志》曰:屬馮翊。

《漢志》曰:郃一陽一,屬左馮翊。

在郃水之一陽一,即《大雅·大明》之詩曰:"在郃之一陽一"。

岐州

《元和郡縣圖》曰:岐州,扶風郡。

今為鳳翔府。

《禹貢》雍州之域。

春秋戰國時為秦都,屬內史。

高帝更名中地郡,復屬內史。

景帝更名主爵都尉。

武帝改右扶風,所以扶助京師行風化也。

《史記》曰:秦文公作鄜畤。

靈公作吳一陽一上畤,又作下畤。

(今郡內有三畤原。

)

又曰:始皇二十七年,巡隴西、北地,出笄頭山,過回中。

(回中,在扶風郡。

)

《漢書》曰:文帝十四年,匈一奴一入蕭關,殺北地都尉,燒回中宮,候騎至雍。

《水經》曰:郿縣有積石原。

魏青龍二年,諸葛亮出斜谷,與司馬宣王屯渭南。

郭洎算亮必爭北原,遂先據之。

亮至,果不得上。

又《魏氏春秋》曰:亮據渭南,宣王謂諸將曰:"亮若出武功,依山東轉,是其勇也。

若西上五丈原,即諸君無事矣。

"亮果屯北原。

(五丈原,亦在郿)

《國語》曰:周之興也,鸑鷟鳴於岐山。

(今岐山縣是。

)

《三秦記》曰:陳倉山上有石雞,與山雞不別。

趙高燒山,雞飛去而石雞不去,晨鳴山頭,聲聞三十里,或雲王雞。

耀州

《五代史》曰:耀州,本京兆府華原縣,唐末李茂貞據鳳翔僣行墨制,建為耀州。

以義勝為軍額,命一溫一 韜為節度使。

乾州

又曰:本唐之奉天縣也,唐末李茂貞建之為州。

後因之不改。

隴州

《元和郡縣圖》曰:隴州,汧一陽一郡。

《禹貢》雍州之域。

秦文公所都。

漢為汧縣,屬右扶風。

《禹貢》曰:導汧及岐,至於荊山。

《說文》曰:隴,天水大阪名也。

《三秦記·俗歌》曰:隴頭流水,鳴聲嗚咽,遙望秦川,肝腸斷絕。

又曰:隴,渭西關也。

其阪九回,不知高幾許,欲上者七日乃得越。

《漢志》曰:隃麋,屬右扶風。

即今之汧一陽一縣。

邠州

《元和郡縣圖》曰:邠州,新平郡。

《禹貢》雍州之域。

公劉所居之地。

秦為內史地。

漢為右扶風。

本作豳字,開元中以豳與幽字相涉,改為邠。

《漢志》曰:栒邑,屬右扶風。

有豳鄉,《詩》豳國,公劉所都也。

《左傳》曰:畢、原、豐、郇,文之昭也。

《十六國春秋》曰:符堅時,新平人王雕陳圖讖,王猛以為左道惑眾,勸堅誅之。

雕臨刑上疏曰:"臣師劉湛明於圖記,謂臣曰:'新平應出帝王寶器。

'願陛下志之。

"後果獲玉器焉。

《十道志》曰:宜祿縣,本漢鶉觚縣。

後魏又分置東一陰一盤縣。

《周地圖記》曰:秦使蒙恬北築長城,又於北原築城,以觚奠酒而祭,有鶉飛止觚上,因以名縣。

今有鶉觚原。

《元和郡縣圖》曰:新平,本漢漆縣。

《後漢書》曰:建武八年,隗囂攻略一陽一。

上至漆,進止未定,會馬援夜至,上喜,問之。

援聚米以為山谷於上前,指軍所從入。

上笑曰:"虜在吾目中矣。

"

涇州

《元和郡縣圖》曰:涇州,安定郡。

《禹貢》雍州之域。

春秋時屬秦,始皇時屬北地郡。

漢置安定郡。

《宋永初山川記》曰:安定處山谷之間,昆戎舊壤,迫近夷狄,修一習一 武備,人皆以馳射為事。

《國語》曰:周恭王游於涇上,密康公從,有三女奔之。

其母曰:"必致之於王。

夫獸三為群,人三為粲,美之物也。

眾以美物歸汝,而何德以堪?王猶不堪,況汝?小丑小備物,終必亡。

"康公不獻王,王滅密。

(地有一陰一密城。

)

《詩·大雅》曰:密人不恭,敢拒大邦。

寧州

《元和郡縣圖》曰:寧州,彭原郡。

《禹貢》雍州之域。

當夏之衰,公劉邑焉。

周時為義渠戎王國。

至秦昭王殺義渠戎王,並其地;始皇時為北地郡。

漢因之。

《漢志》曰:泥一陽一,屬北地郡。

莽曰泥一陰一,應劭曰:"泥水出郁郅北蠻中。

(《十道志》:後漢改泥一陽一為富平,後魏又改定平。

)

又曰:義渠道,屬北地郡。

莽曰義溝。

《史記》曰:夏道衰,而公劉失其稷官,變於西戎,邑於邠。

至秦繆公得由余,西戎八國服於秦。

梁山、涇、漆之北有義渠氏、朐衍之戎築城郭以居,秦稍蠶食,至於惠王,遂拔義渠二十五城。

秦昭王殺義渠戎王,於是秦有北地、隴西、上郡之地。

慶州

《元和郡縣圖》曰:慶州,順化郡。

《禹貢》雍州之域,古西戎地。

夏稷子不窋居之,今有不窋故城在焉。

春秋時義渠戎王國。

始皇時為北地郡。

《漢志》曰:郁郅,屬北地郡。

有牧師苑官。

莽曰功著。

《周地圖記》曰:郁郅城,今名尉季城,在白馬嶺兩川一交一 口。

《水經》曰:尉季亦曰不窋,疑郁郅之訛也。

《十道志》曰:樂蟠縣,本漢略畔道也。

《漢志》曰:略畔道,莽曰延年。

道有略畔山,俗呼曰各盤,音訛耳。

原州

《元和郡縣圖》曰:原州,平涼郡。

《禹貢》雍州之域。

春秋時地屬秦,始皇時屬北地郡。

漢為安定郡。

《漢志》曰:高平,屬安定郡。

莽曰鋪陸。

班固《安豐戴侯頌》曰:高平第一,帝臨我師。

《漢書》曰:漢文十四年,匈一奴一入蕭關,殺北地都尉。

《十道志》曰:在原州。

《後漢》曰:隗囂使牛邯守瓦亭關。

《十道志》曰:蕭關瓦亭在平涼郡。

靈州

《元和郡縣圖》曰:靈州,靈武郡。

《禹貢》雍州之域。

春秋戰國屬秦,秦並天下,為北地郡。

漢高為富平縣地。

《漢志》曰:靈武,屬北地。

莽曰威武。

惠帝四年置靈州。

有河奇苑、號非苑。

師古曰:水中可居曰州。

此地在河洲,隨水高下,未嘗淪沒,故號靈州。

河奇二苑皆在焉。

《十道志》曰:靈州有赫連勃勃所置果園。

《水經》云:河水北有薄骨律鎮,城在渚上,舊赫連城也。

桑果榆林,列植其上,故謂之果林。

《圖經》曰:周宣政和二年,破陳將吳明徹,遷其人於靈州。

一江一 左之人崇禮好學,一習一 俗皆化,因謂之塞北一江一 南。

鹽州

《元和郡縣圖》曰:鹽州,五原郡。

《禹貢》雍州之域。

春秋時戎狄地。

秦屬梁州。

漢置五原郡。

地有原五,因而名之。

《史記》曰:梁山漆、沮之北有義渠、朐衍之戎。

即此地。

《漢志》曰:馬嶺,屬北地郡。

以川形似馬領,故以為名。

《十道志》曰:馬嶺,今鹽州地。

《元和郡縣圖》曰:後魏為西安州。

以其有鹽池,又改為鹽州。

鄜州(音夫)

《十道志》曰:鄜州,洛一交一 郡。

《禹貢》雍州之域。

春秋時秦地,始皇時為上郡。

漢為上郡雕一陰一縣地。

《史記》曰:秦文公畋於汧、渭之間,夢黃蛇首上鄜。

以為上帝之徵,遂於鄜立鄜寺,祠白帝也。

《漢書》云:匈一奴一南侵至朝那,膚施,即此地也。

《漢志》曰:雕一陰一,屬上郡。

有雕一陰一山。

坊州

《元和郡縣圖》曰:坊州,中部郡。

《禹貢》雍州之域。

春秋時翟國。

秦屬內史。

漢為右馮翊翟道縣之地。

符、姚時置杏城。

周置馬坊。

唐高祖因置坊州,取馬坊為名。

《漢書》曰:朔方為西部都尉,休屠為北部都尉,搜渠為中部都尉。

《郡國志》曰:鄜城,本三秦高一奴一之地,翟道故城即今郡城是也,俗謂之高樓城。

《穆天子傳》曰:癸酉,天子命駕八駿之駟,造父為御,翔行經翟道,升於太行。

《元和郡縣圖》曰:宜君縣,前秦苻堅於祋祤縣故城置之。

延州

《元和郡縣圖》曰:延州,延安郡。

《禹貢》雍州之域。

春秋時白狄所居。

秦、漢屬上郡高一奴一之地。

項羽以董翳為翟王,居高一奴一,即其地也。

《漢志》曰:膚施,屬上郡。

有五龍山。

《水經》曰:渭水東經高一奴一水。

《漢志》:高一奴一水合豐林水謂之清水。

丹州

《元和郡縣圖》曰:丹州,咸寧郡。

《禹貢》雍州之域。

春秋時為白翟所居。

秦、漢為上郡地。

《隋圖經集記》曰:義川蓋春秋時白翟也。

其俗語雲丹州白窒,即白翟訛也。

綏州

《元和郡縣圖》曰:綏州,上郡。

《禹貢》雍州之域。

春秋白翟所居。

七國時屬秦,秦並天下,為上郡。

漢初屬翟國,復改為上郡。

《山海經》曰:上郡有疏屬。

二負之臣曰危,危與二負殺窫窳,帝梏之疏屬之山。

即此也。

銀州

《元和郡縣圖》曰:銀川,銀川郡。

《禹貢》雍州之域。

春秋時白翟地。

秦為上郡。

漢為河西郡圁一陰一縣也。

《前漢志》曰:圜一陰一,屬西河郡。

莽曰方一陰一。

師古曰:圜字本作圁,縣在圁水之一陰一,因以為名也。

今有銀川、銀水,即是舊名猶存,但字變耳。

《耆舊傳》:驄馬城即銀川城也。

符秦建元元年,自驄馬城巡撫夷狄。

麟州

《元和郡縣圖》曰:《禹貢》雍州之域。

秦、漢為雲中郡。

隋為勝州。

天寶中,分勝州地置麟州。

《晉太康地記》曰:自北地郡北行九百里,得五原塞即此地。

後漢光祿徐自為出五原塞數百里,築城鄣,列亭至盧山。

即今縣北光祿塞是也。

夏州

《元和郡縣圖》曰:夏州,朔方郡。

《禹貢》雍州之域。

春秋及戰國時,屬魏。

秦並天下,屬上郡。

漢武分置朔方郡。

《詩》曰:王命南仲,城彼朔方。

《漢書》曰:武帝元朔二年,遣將軍衛青將兵擊匈一奴一,出雲中,至高關,遂至符離。

收河南地,置朔方、五原郡。

(符離,漢北塞名。

)

《十六國春秋》曰:赫連勃勃於朔方縣築大城,既成,下書曰:"今都城已建,宜立美名,朕方統一天下,君臨萬國,宜以統萬為名。

"

酈元《水經注》:統萬城,赫連勃勃蒸土所築。

又曰:朔方縣有契吳山,赫連勃勃北遊登之,歎曰:"美哉斯阜!臨廣澤而帶清流。

吾行地多矣,自馬嶺以北,大河以南,未有若此之善者也。

"

《漢書》曰:武帝收河南置朔方、五原郡。

公孫弘數諫,以為罷弊中國以奉無用之地。

上使朱買臣等難弘,發十策,弘不得一。

由是城之,自此為關中根抵。

《漢志》曰:朔方,治窳渾。

莽曰溝搜。

窳渾有道,西北出雞鹿塞。

又曰:三封,屬朔方郡。

今長澤縣有三封故城。

豐州

《元和郡縣圖》曰:豐州,九原郡。

《禹貢》雍州之域。

秦、漢上郡地。

勝州

《元和郡縣圖》曰:勝州,榆林郡。

《禹貢》雍州之域。

春秋時戎狄地。

戰國時晉、趙地。

秦、漢為雲中郡。

《秦本紀》曰:始皇十三年,伐趙,取雲中,因以為郡。

《續漢書·郡國志》曰:雲中郡,領雲中、鹹一陽一、旗陵、沙南、北興、武泉、原一陽一、定襄、武進、成樂十一縣。

《太平御覽》宋·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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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
卷一 ◎天部一卷二 ◎天部二卷三 ◎天部三卷四 ◎天部四卷五 ◎天部五卷六 ◎天部六卷七 ◎天部七卷八 ◎天部八卷九 ◎天部九卷十 ◎天部十卷十一 ◎天部十一卷十二 ◎天部十二卷十三 ◎天部十三卷十四 ◎天部十四卷十五 ◎天部十五卷十六 ◎時序部一卷十七 ◎時序部二卷十八 ◎時序部三卷十九 ◎時序部四卷二十 ◎時序部五卷二十一 ◎時序部六卷二十二 ◎時序部七卷二十三 ◎時序部八卷二十四 ◎時序部九卷二十五 ◎時序部十卷二十六 ◎時序部十一卷二十七 ◎時序部十二卷二十八 ◎時序部十三卷二十九 ◎時序部十四卷三十 ◎時序部十五卷三十一 ◎時序部十六卷三十二 ◎時序部十七卷三十三 ◎時序部十八卷三十四 ◎時序部十九卷三十五 ◎時序部二十卷三十六 ◎地部一卷三十七 ◎地部二卷三十八 ◎地部三卷三十九 ◎地部四卷四十 ◎地部五卷四十一 ◎地部六卷四十二 ◎地部七卷四十三 ◎地部八卷四十四 ◎地部九卷四十五 ◎地部十卷四十六 ◎地部十一卷四十七 ◎地部十二卷四十八 ◎地部十三卷四十九 ◎地部十四卷五十 ◎地部十五卷五十一 ◎地部十六卷五十二 ◎地部十七卷五十三 ◎地部十八卷五十四 ◎地部十九卷五十五 ◎地部二十卷五十六 ◎地部二十一卷五十七 ◎地部二十二卷五十八 ◎地部二十三卷五十九 ◎地部二十四卷六十 ◎地部二十五卷六十一 ◎地部二十六卷六十二 ◎地部二十七卷六十三 ◎地部二十八卷六十四 ◎地部二十九卷六十五 ◎地部三十卷六十六 ◎地部三十一卷六十七 ◎地部三十二卷六十八 ◎地部三十三卷六十九 ◎地部三十四卷七十 ◎地部三十五卷七十一 ◎地部三十六卷七十二 ◎地部三十七卷七十三 ◎地部三十八卷七十四 ◎地部三十九卷七十五 ◎地部四十卷七十六 ◎皇王部一卷七十七 ◎皇王部二卷七十八 ◎皇王部三卷七十九 ◎皇王部四卷八十 ◎皇王部五卷八十一 ◎皇王部六卷八十二 ◎皇王部七卷八十三 ◎皇王部八卷八十四 ◎皇王部九卷八十五 ◎皇王部十卷八十六 ◎皇王部十一卷八十七 ◎皇王部十二卷八十八 ◎皇王部十三卷八十九 ◎皇王部十四卷九十 ◎皇王部十五卷九十一 ◎皇王部十六卷九十二 ◎皇王部十七卷九十三 ◎皇王部十八卷九十四 ◎皇王部十九卷九十五 ◎皇王部二十卷九十六 ◎皇王部二十一卷九十七 ◎皇王部二十二卷九十八 ◎皇王部二十三卷九十九 ◎皇王部二十四卷一百 ◎皇王部二十五卷一百一 ◎皇王部二十六卷一百二 ◎皇王部二十七卷一百三 ◎皇王部二十八卷一百四 ◎皇王部二十九卷一百五 ◎皇王部三十卷一百六 ◎皇王部三十一卷一百七 ◎皇王部三十二卷一百八 ◎皇王部三十三卷一百九 ◎皇王部三十四卷一百一十 ◎皇王部三十五卷一百一十一 ◎皇王部三十六卷一百一十二 ◎皇王部三十七卷一百一十三 ◎皇王部三十八卷一百一十四 ◎皇王部三十九卷一百一十五 ◎皇王部四十卷一百一十六 ◎皇王部四十一卷一百一十七 ◎偏霸部一卷一百一十八 ◎偏霸部二卷一百十九 ◎偏霸部三卷一百二十 ◎偏霸部四卷一百二十一 ◎偏霸部五卷一百二十二 ◎偏霸部六卷一百二十三 ◎偏霸部七卷一百二十四 ◎偏霸部八卷一百二十五 ◎偏霸部九卷一百二十六 ◎偏霸部十卷一百二十七 ◎偏霸部十一卷一百二十八 ◎偏霸部十二卷一百二十九 ◎偏霸部十三卷一百三十 ◎偏霸部十四卷一百三十一 ◎偏霸部十五卷一百三十二 ◎偏霸部十六卷一百三十三 ◎偏霸部十七卷一百三十四 ◎偏霸部十八卷一百三十五 ◎皇親部一卷一百三十六 ◎皇親部二卷一百三十七 ◎皇親部三卷一百三十八 ◎皇親部四卷一百三十九 ◎皇親部五卷一百四十 ◎皇親部六卷一百四十一 ◎皇親部七卷一百四十二 ◎皇親部八卷一百四十三 ◎皇親部九卷一百四十四 ◎皇親部十卷一百四十五 ◎皇親部十一卷一百四十六 ◎皇親部十二卷一百四十七 ◎皇親部十三卷一百四十八 ◎皇親部十四卷一百四十九 ◎皇親部十五卷一百五十 ◎皇親部第十六卷一百五十一 ◎皇親部十七卷一百五十二 ◎皇親部十八卷一百五十三 ◎皇親部十九卷一百五十四 ◎皇親部二十卷一百五十五 ◎州郡部一卷一百五十六 ◎州郡部二卷一百五十七 ◎州郡部三卷一百五十八 ◎州郡部四卷一百五十九 ◎州郡部五卷一百六十 ◎州郡部六卷一百六十一 ◎州郡部七卷一百六十二 ◎州郡部八卷一百六十三 ◎州郡部九卷一百六十四 ◎州郡部十卷一百六十五 ◎州郡部十一卷一百六十六 ◎州郡部十二卷一百六十七 ◎州郡部十三卷一百六十八 ◎州郡部十四卷一百六十九 ◎州郡部十五卷一百七十 ◎州郡部十六卷一百七十一 ◎州郡部十七卷一百七十二 ◎州郡部十八卷一百七十三 ◎居處部一卷一百七十四 ◎居處部二卷一百七十五 ◎居處部三卷一百七十六 ◎居處部四卷一百七十七 ◎居處部五卷一百七十八 ◎居處部六卷一百七十九 ◎居處部七卷一百八十 ◎居處部八卷一百八十一 ◎居處部九卷一百八十二 ◎居處部十卷一百八十三 ◎居處部十一卷一百八十四 ◎居處部十二卷一百八十五 ◎居處部十三卷一百八十六 ◎居處部十四卷一百八十七 ◎居處部十五卷一百八十八 ◎居處部十六卷一百八十九 ◎居處部十七卷一百九十 ◎居處部十八卷一百九十一 ◎居處部十九卷一百九十二 ◎居處部二十卷一百九十三 ◎居處部二十一卷一百九十四 ◎居處部二十二卷一百九十五 ◎居處部二十三卷一百九十六 ◎居處部二十四卷一百九十七 ◎居處部二十五卷一百九十八 ◎封建部一卷一百九十九 ◎封建部二卷二百 ◎封建部三卷二百一 ◎封建部四卷二百二 ◎封建部五卷二百三 ◎職官部一卷二百四 ◎職官部二卷二百五 ◎職官部三卷二百六 ◎職官部四卷二百七 ◎職官部五卷二百八 ◎職官部六卷二百九 ◎職官部七卷二百一十 ◎職官部八卷二百一十一 ◎職官部九卷二百一十二 ◎職官部十卷二百一十三 ◎職官部十一卷二百一十四 ◎職官部十二卷二百一十五 ◎職官部十三卷二百一十六 ◎職官部十四卷二百一十七 ◎職官部十五卷二百一十八 ◎職官部十六卷二百一十九 ◎職官部十七卷二百二十 ◎職官部十八卷二百二十一 ◎職官部十九卷二百二十二 ◎職官部二十卷二百二十三 ◎職官部二十一卷二百二十四 ◎職官部二十二卷二百二十五 ◎職官部二十三卷二百二十六 ◎職官部二十四卷二百二十七 ◎職官部二十五卷二百二十八 ◎職官部二十六卷二百二十九 ◎職官部二十七卷二百三十 ◎職官部二十八卷二百三十一 ◎職官部二十九卷二百三十二 ◎職官部三十卷二百三十三 ◎職官部三十一卷二百三十四 ◎職官部三十二卷二百三十五 ◎職官部三十三卷二百三十六 ◎職官部三十四卷二百三十七 ◎職官部三十五卷二百三十八 ◎職官部三十六卷二百三十九 ◎職官部三十七卷二百四十 ◎職官部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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