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覽》卷二百二十七 ◎職官部二十五:《六典》曰:侍御史掌糾舉百僚,推鞫獄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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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卷二百二十七 ◎職官部二十五

太平御覽

卷二百二十七 ◎職官部二十五

○侍御史

《六典》曰:侍御史掌糾舉百僚,推鞫獄訟。

凡有別付者,則按其實狀以奏。

若尋常之獄,推訖,斷於大理。

凡事非大夫、中丞所劾而合彈奏者,則具其事為狀;大夫、中丞押大事,則豸冠、朱衣、纁裳、白紗、中單以彈之,小事常服而已。

《續漢書·百官志》曰:侍御史,員五人,秩六百石。

以公府掾屬高第補之,或牧守、議郎、郎中為之。

掌察非法,受公卿群吏奏事,有違失者舉劾之。

凡郊廟及大拜則一人監威儀,有違失者則劾奏。

《漢官儀·侍臣下》曰:御史,秦官也。

案周有御史,掌邦國都鄙及萬民之治,令以贊塚宰。

應劭《漢官儀》曰:侍御史,周官也。

為柱下史,冠法冠一名曰"柱後",以鐵為之,言其審固不撓也。

或說古有獬豸獸,主觸邪佞,故執憲者以其角形為冠耳。

余覽《秦事》云:"始皇滅楚,以其君冠賜御史。

"漢興襲秦,因而不改。

《漢書儀》曰:御史員四十五人,皆是六百石。

其十五人衣絳,給事殿中為御史。

宿廬在石渠門外,二人尚璽,四人持書,給事二人侍前,中丞一人領余三十人留寺,理百官事也。

《史記》曰:趙禹者,郿人。

武帝即位,禹以刀筆吏積勞遷為侍御史,與張湯論定律令。

又曰:下杜人程邈為御史,得罪始皇,幽系雲一陽一十年。

從獄中作大篆,少者增益,多者減損,方者使員,員者使方,奏之,始皇善之,出為御史。

又曰:張蒼好舊歷,秦時為御史,主柱下方書。

《漢書》曰:一江一 充拜直指繡衣,使督三輔盜賊,禁察逾侈。

時近臣多奢僣,充皆舉劾,請沒入車馬,令身從北軍擊匈一奴一。

奏聞,貴戚惶恐。

又曰:王駕字翁孺,武帝時為繡衣御史,逐捕群盜,皆縱而不誅。

又曰:嚴延年遷御史,劾霍光專廢立。

《東觀漢記》曰:陳一寵一 ,曾祖父鹹哀平間以明律為侍御史。

王莽篡位,父子相將歸鄉里,閉門不出,乃收家中律令、文書壁藏之,以俟聖主。

鹹常戒子孫為人議法當依輕,雖有百金之利,無與人重。

《後漢書》曰:桓典為侍御史,執政無所避,常乘驄馬,京師畏之。

語曰:"行行且止,避驄馬御史。

"

又曰:杜詩為御史,安集洛一陽一。

時將軍蕭廣放縱兵士,暴橫民間,百姓惶擾。

詩敕曉不改,遂格殺廣,還以狀聞。

世祖召見,賜以棨戟焉。

又曰:李恂拜侍御史,持節使幽州,宣佈恩澤,慰撫北狄,所過皆圖寫山川、屯田,聚落百餘卷,悉封奏上,肅宗嘉之。

又曰:光武聞杜林還三輔,乃征拜侍御史。

引見,問以經書、故舊及西州事,甚悅之,賜以車馬衣被。

又曰:陳翔字子麟,拜侍御史。

元日朝賀,大將軍梁冀威儀不整,翔奏請收冀治罪,時人奇之。

又曰:楊秉字叔節,拜侍御史,京畿咸稱其宰相之才。

又曰:譙玄為繡衣使者,持節分行天下,觀覽風俗,所至專行誅賞。

《續後漢書》曰:種暠字景伯。

順帝時為侍御史,監護太子於承光宮。

中常侍高梵受敕迎太子,不繼詔書,以衣車載太子欲出,太子太傅高褒不知所以,力不能止,開門臨去。

暠至,橫劍當車曰:"御史受詔監護太子。

太子國之儲副,人命所繫。

常侍來,無一尺詔書,安知非挾奸耶?今日之事,有死而已。

"梵不敢爭。

又曰:張綱字文紀,遷侍御史。

漢初,遣八使巡行風俗,八使同日拜,謂之八彥,皆宿儒要位,惟綱年少官微,受命各之所部,而綱獨埋車輪於洛一陽一都亭,曰:"豺狼當路,安問狐狸?"遂奏大將軍梁冀兄弟罪惡,京師震悚。

《魏志》曰:袁紹字本初,有姿貌威容,能折節下士,士多附之。

太祖少與一交一 ,以大將軍掾為侍御史。

又曰:帝嘗大會殿中,御史簪白筆側階而坐,上問左右:"此為何官何主?"左右不對。

辛毗曰:"謂御史。

舊時簪筆以奏不法,今者直備官但珥筆耳。

"

《吳志》曰:呂岱親近吳都徐原,慷愾有才志,岱知其可成,賜巾韝,(居侯切,丹衣。

)與共言論,後遂薦拔,官至侍御史。

原性忠壯,好直言。

岱時有得失,原輒諫爭,又公論之,人或以告岱,岱笑:"是我所以貴德淵(德淵,岱字。

)者也。

"及原死,岱哭之甚哀,曰:"德淵,呂岱之益友,今不幸,岱復於何聞過?"談者美之。

又曰:張紘字子綱,廣陵人也。

孫策遣紘奉章至許宮,留為侍御史,少府孔融等皆與親善。

又曰:朱據字子范,吳郡人也,補侍御史。

是時選曹尚書暨艷疾貪一污在位,欲沙汰之。

據以為天下未定,宜以功覆過,棄瑕取用,舉清勵濁,足以沮勸,若一時貶黜,懼有後咎。

艷不聽,卒敗。

《晉書》曰:庾峻字山甫。

長安大獄久不決,轉峻御史往斷,朝野稱當。

又曰:劉毅子,(它昆切。

)正直有父風,為御史。

庫失火,尚書郭彰率百人自衛而不救火,正色詰之。

彰怒曰:"我能截卿角也!"勃然謂彰曰:"君何時敢恃一寵一 作威作福,天子法冠而欲截角!"呼命紙筆奏之,彰伏不敢言。

眾人皆釋,乃止。

《隋書》曰:柳調轉侍御史,左僕射楊素嘗於朝堂見調,因獨言曰:"柳調通體弱,獨搖不須風。

"調斂板正色曰:"調信無取者,公不當以為侍御史;調信有可取,不應發此言!公當具瞻之秋,樞機何可輕發?"素甚奇之。

又曰:游元為侍御史,奉使於黎一陽一督運,會楊玄感作逆,乃謂元曰:"獨夫肆虐天下,士大夫肝腦塗地,以陷身絕域之所,軍糧斷絕,此亦天亡之時,我今親率義兵誅無道,卿意如何?"元正色答曰:"尊公荷國一寵一 靈,功參佐命,高官重祿,近古莫儔,公之兄弟青紫一交一 映,當謂竭誠盡節,上答鴻恩,豈意墳土未乾,親圖反噬,深為明公不取,願思禍福之端。

僕有死而已,不敢聞命。

"玄感怒而囚之,屢脅以兵,竟不屈節,於是害之。

又曰:陳孝意,大業初為魯郡司法書佐,郡內號為廉平。

太守蘇威嘗欲殺一囚,孝意固諫,至於再三,威不許。

孝意因解衣,請先受死。

良久,威意乃解,謝遣之。

漸加禮敬。

及威為納言,奏孝意侍御史。

又曰:獬豸冠,案《禮圖》曰:"法冠也。

一曰柱後惠文。

"(如淳注《漢官》云:"惠,蟬也。

細如蟬翼,今御史服之禮圖也。

")

又曰:獬豸冠,高五寸,秦制也。

法官服之。

案《董巴志》云:"獬豸,神羊也。

"蔡邕云:"如麟一角。

"應劭云:"古有此獸,主觸不直,故執憲者為冠以象之。

秦滅楚,以其冠賜御史。

"

《唐書》:李素立丁憂,高祖令所司奪情授七品清要官,所司權擬雍州刺史錄參軍。

高祖曰:"此官要而不清。

"又擬秘書郎,高祖曰:"此官清而不要。

"遂擢授侍御史。

又曰:柳范為侍御史,時吳王恪好畋獵,損居人田苗,范奏憚之。

太宗因謂侍臣曰:"權萬紀事我兒,不能匡正,其罪合死。

"范進曰:"房玄齡事陛下,猶不能諫止畋獵,豈可獨罪萬紀?"太宗大怒,拂衣而去。

久之,獨引范曰:"何得逆折我?"范曰:"臣聞主聖臣直,陛下仁明,臣敢不盡愚直?"太宗意乃解。

又曰:高宗嘗問群臣求可為御史者,僉舉萬年尉楊子(失其名。

)居數月,復問之,群臣又舉焉。

上曰:"吾聞斯人常褻服居公堂視事,其可為準繩司乎?"由是百司群僚必表而視事。

又曰:乾封中韋仁約除侍御史,與公卿相見,未嘗行拜禮。

或勉之,仁約曰:"雕鶚鷹鸇豈眾禽之偶,奈何設拜以狎之?"且耳目之官,故當特立乃曰御史。

銜命出使,不能動搖山嶽,震懼州縣,誠曠職耳。

"

又曰:賈言忠,河南洛一陽一人也。

乾封中為侍御史,時朝廷有事遼東,言忠奉使往支軍糧,及還,高宗問以軍事。

言忠畫其山川地勢,且陳遼東可平之狀。

高祖悅。

又問諸將優劣。

言忠曰:"李勣先朝舊臣,聖鑒所悉;龐同善雖非鬥將,而持軍嚴整;薛仁貴勇冠三軍,名可振敵;高侃儉素自處,忠果有謀;契苾何力沉毅持重,有統御之才,然頗有忌前之癖。

諸將夙夜小心,忘身憂國,莫逮於李勣者。

"高宗深然之。

又曰:劉思立,宋州寧陵人也。

高宗時為侍御史。

屬河南河北旱儉,遣御史中丞崔謐等分道存問賑給。

思立上疏諫曰:"今麥序方秋,蠶功未畢;三時之務,萬姓所先;敕使撫巡,人皆竦抃;忘其家業,翼此天恩,踴躍參迎,必難抑止;集聚既廣,妨廢亦多。

加以途程往還,兼之晨夕停滯。

既緣賑給,須立簿書;本欲安存,卻成煩擾。

又無驛之處,騎馬稍難。

簡擇公私,須臾追集。

雨後農務,特切常情,蹔廢須臾,即虧歲計。

每為一馬,遂勞數家,從此相乘,恐更滋甚。

望且委州縣賑給,待秋後閒時出使褒貶。

"疏奏,謐等遂不行。

又曰:李義府恃一寵一 用事。

婦人淳于氏,有美色,坐事系大理,乃諷丞畢正義枉法出之。

將納為妾,會有密言其狀者。

上令給事中劉仲軌鞫之。

義府恐洩其謀,逼正義自縊於獄中。

上知,而特原義府之罪。

侍御史王義方奏:"義府擅殺寺丞,陛下雖已釋放,然天子置三公、九卿、二十一七一大 夫、八十一元士,本欲水火相濟,鹽梅相成,然後庶績鹹熙,風雨一交一 泰,則知人主不得獨是非。

昔唐堯至聖,失之於四凶;漢祖深仁,失之於陳希;光武聰明寬恕,失之於逢萌;魏武勇略英雄,失之於張邈。

此英傑之主,莫不失之於前,得之於後。

今陛下繼聖,撫有萬邦,蠻陬夷落,猶懼刑綱,況輦轂咫尺,奸臣肆虐。

殺一六品寺丞,足使忠臣抗憤;縱令正義自縊,此事彌不可容。

便是畏義府之權勢,能殺身以滅口。

此則生殺之威,已非主出;賞罰之柄,下移奸佞。

請乞重勘,當正義死之由,雪冤氣於幽泉,誅奸臣於白日。

"對仗叱義府,令下;義府視,不退;義方三叱。

上既無言,義府趨出。

又曰:王志愔,博州聊城人也。

少以進士擢第,神龍年累除左台御史。

執法剛正,百僚畏憚,時人呼"皂雕"言其顧瞻人吏如雕鶚之視燕雀也。

又曰:蘇瑰案問鄭普思,其妻有一寵一 於韋庶人,特敕令對御辨折,上屢抑瑰而伸普思。

侍御史范獻忠歷階而前曰:"臣請先罪蘇瑰。

"上問其故。

獻忠曰:"蘇瑰國之大夫,荷榮貴久矣,不斬逆賊而後聞奏,今使眩惑天聰,搖動刑柄。

而普思反狀昭露,陛下曲為申理,此則王者不死。

今聖躬萬福,豈有兩天子耶?臣請先死,終不能事普思。

"上意乃解,獄遂定。

又曰:御史遭長官於途,皆免帽降乘,長官戢轡,辭而上馬。

乾封中王本立為御史,意氣頗高,途逢長官,端揖而已,自是諸人或降而立,或足至地,或側鞭弛鐙,輕重無恆。

開元以來,但舉鞭聳揖而已也。

又曰:劉藏器為侍御史,時衛卿尉遲寶琳抑人為妾,藏器奏請還其父母。

上既可其奏,寶琳私奏乞之,上又從之。

藏器復執奏,上又可之。

寶琳又請,如是三。

藏器進言曰:"法者,海內之懸衡,上下之所共,若刑罰不中,則人無所措手足。

陛下若用捨恣情,愛憎由己,則國之刑憲何所施陳。

今寶琳請,陛下從之;臣執奏,陛下亦從之。

今日從之,明日又改之,欲令下人何以遵奉?夫人無信不立,匹夫匹婦尚不可失信,況為天子,安可戲言?今陛下二三其言?處分不定,臣恐四海之內,無所適從。

"上竟從藏器所奏。

又曰:王播為侍御史。

貞元末,華臣李實為京兆尹,恃恩頗橫,嘗遇播於途不避。

故事,尹避台官。

播移文詆之。

又曰:一溫一 造拜侍御史,請復置彈事朱衣、豸冠於外廊,大臣阻而不行。

李祐自夏州入拜金吾,違制進馬一百五十匹,造正衙彈奏,祐股戰汗流。

祐私謂人曰:吾逾蔡州城擒吳元濟,未嘗心動,今日膽落於一溫一 御史,吁可畏哉!"

《英雄記》曰:袁紹辟大將軍府,不得已,起從命,舉高第,遷侍御史。

弟術為尚書,紹不欲為台下,告疾求退。

《三輔決錄》曰:韋約字季明。

司徒劉愷甚敬重之,謂曰:"君以輕去就,故大位不躋,今歲垂盡,選御史實欲煩君。

"約曰:"犬馬齒盡,既無膂力,又無考課;所以躊躇戀慕者,以明公禮遇隆崇,未能自割。

"因稱素有風疾,眩冒不堪久侍,遂徒跣趨出,公追不及。

《陳留耆舊傳》曰:楊仁字文義,明帝引見,問當代政治之事,仁對,上大奇之,拜侍御史。

明帝崩,是時,諸馬貴賤各爭入宮,仁被甲持戟遮敕宮門不得令入。

章帝既立,諸馬貴更贊仁刻峻,於是上善之。

《通典》曰:侍御史之職四。

謂推、(推,有掌推鞠。

)彈、(掌彈舉。

)公廨、(知公廨事。

)雜事,(台中事悉總之。

)定殿中監察以下職事及進名改轉,台內之事悉主之,號為台端,它人稱之曰"端公"。

其知雜事者謂之雜端,最為雄極。

食座之南設橫榻謂之南床 ,殿中監察不得坐。

(亦謂之癡床 ,言處其上者,皆驕傲自得,使人如癡,故謂之癡床 也。

)凡侍御史之例,不出累月則遷登南省,故號為南床 。

百日察其行止、出入、揖讓、去就。

殿中已下,皆稟而隨之先後,虧失者有罰。

又曰:二漢侍御史所掌,凡有五曹:一曰令曹,(掌律令。

)二曰印曹,(掌劾日。

)三曰供曹,(掌齊祀。

)四曰尉馬曹,(掌廄馬。

)五曰乘曹,(掌獲駕。

)豹尾之內便為禁剩

又曰:舊例御史台不受訴訟,有通辭狀者即於台門候,御史競往門外收采,知可彈者,略其姓名。

皆雲風聞訪知。

永徽中崔義玄為大夫,劾狀題告人姓名。

《黃石公一陰一謀秘法》曰:熒惑,火之一精一,御史之象,主禁令、刑罰、收捕、糾正。

○殿中侍御史

《六典》曰:殿中侍御史掌殿庭供奉之儀式。

凡冬至、元正大朝會,則具服升殿。

若郊祀、巡省則具服從,於旌門檢察,視其文物有虧缺則糾之。

凡兩京城內則分知左、右巡,各察其所巡之內有不法之事。

《三國典略》曰:齊宋世良,字元文,魏孝莊時為殿中侍御史。

詣河北括戶,大獲遊惰;至汲郡旁見有骸骨,移書瘞之。

其夜有雨滂沱,孝莊勞之曰:"卿所括得丁,倍於本帳,若官人皆如此,便是更生出一天下也。

"

《唐書·官品志》曰:殿中侍御史四人,掌殿中禁衛內事。

又曰:張行成為殿中侍御史,糾劾不避權戚,太宗以為能,謂房玄齡曰:"觀古今用人,必因媒介,若行成者,朕自舉之,無先容也。

"

又曰:王無競自監察御史轉殿中侍御史。

舊例,每日更直於殿前正班。

宰相宗楚客、楊再思嘗離班偶語,無競前曰:"朝禮至敬,公等大臣,不宜輕易以慢恆典。

"楚客等大怒,轉無競為太子舍人。

又曰:殿中侍御史郭震,劾刑部尚書趙彥昭、太子賓客韋嗣立、青州刺史韋安石曰:"彥昭以女巫趙五娘左道亂常,托為諸姑,潛相影援。

既因提挈,遂踐台階,或驅車造門施婦人之服,或攜妻就謁申猶子之情,同惡相濟,一至於此!又張易之兄弟,勢傾朝野,嗣立此際結為舅甥,神龍之初已合誅死,天網疏漏,腰領誤全,與安石托附阿韋,編諸屬籍。

中宗晏駕,削太皇輔正之制,定阿韋臨朝之策。

此時朝野危懼,人神怨憤。

臣忝司清憲,敢不糾彈,彥照等並請准法處分。

"於是並貶官。

《山公啟事》曰:中書屬通事令史孫琳限滿,久一習一 內事,才宜殿中侍御史,須空補之,不審可否?詔曰:"可#"

《曹氏傳》曰:左擁起於碎吏,武帝以為能,擢為殿中侍御史。

○監察御史

《六典》曰:監察御史掌分察百僚,巡按郡縣,糾視刑獄,肅整朝儀。

朝廷有不肅敬及斗失者,則糾而劾之。

《唐書》曰:李素立武德初為監察御史,時有犯法不至死者,高祖將令殺之,素立諫曰:"三尺之法與天下共之,法一動搖,則人無所措手足。

陛下甫創鴻業,遐荒尚阻,奈何輦轂之下,便棄刑書?臣忝法司,不敢奉旨。

"高祖從之。

又曰:張嘉貞,蒲州猗氏人也,坐事免歸鄉里,居長安。

侍御史張循憲為河東採訪使,薦嘉貞才堪憲官,請以己之官秩授之。

則天召見,垂簾與之言,嘉貞奏曰:"臣以草萊而得謁九重,是千載一遇也。

咫尺之間,如隔雲霧,竟不睹日月,恐君臣之道有所未荊"則天遽令捲簾與語,大悅,擢拜監察御史。

又曰:紀履忠為監察御史,劾奏御史中丞來俊臣犯狀有五:一專擅國權,二謀害忠善,三贓賄貪濁,四失儀勃禮,五一婬一昏很戾。

論茲五罪,合至萬誅,請下獄理罪。

又曰:蕭至忠為監察御史,彈鳳閣侍郎同鳳閣鸞台三品蘇味道贓污貶官。

御史大夫李承嘉嘗召諸御史責之曰:"近日彈事不咨大夫,禮乎?"眾不敢對,至忠曰:"故事,台中無長官,御史人君耳目,比肩事主,得各自彈,事不相關,或先白大夫而許彈事,如彈大夫不知白誰也?"承嘉默然,而憚其剛正。

又曰:崔琬為監察御史,彈奏宰相宗楚客、紀處訥等驕恣跋扈,請收劾之。

舊制,大臣有被御史彈者,皆俯僂趨出,待罪朝剩楚客瞋目作色,稱以忠鯁被誣。

中宗令琬與楚客約為兄弟,人竊歎焉。

又曰:齊澣,定州義豐人。

少以詞學稱,弱冠制科登第。

景雲二年,中書令姚崇用為監察御史。

彈劾違犯,先於風教,當時以為稱職。

又曰:開元五年,監察御史杜暹往磧西覆屯會郭處瓘與史獻等不葉,更相執奏,詔暹案其事實。

史獻以金遺暹,固辭。

左右曰:"公遠使絕域,不可失蕃人情。

"暹不得已受之,埋於幕下。

既去,出境,乃移牒令收取之。

又曰:李勉拜監察御史,屬朝廷右武,勳臣恃一寵一 ,多不知禮。

大將榮崇嗣於行在朝堂背闕而坐,言笑自若。

勉劾之,拘於省司,肅宗特原之,歎曰:"吾有李勉,始知朝廷尊矣。

"

又曰:御史台奏准:舊例監察御史從下六人,各察尚書省一司;又准:興元元年十月敕令監察從上第一人,察吏部禮部第二人,察兵部、工部第三人,察戶部,刑部第四人者。

伏以監察第一第二人已充監察及館驛等,使新人除出使外,並無以觀其能否。

今請守舊制,新人分察。

從之。

又曰:元拜監察御史,奉使東蜀,劾奏東川節度使嚴礪違制擅賦,又籍沒塗山甫等吏民八十八戶田宅一奴一婢。

時礪已死,七州刺史皆責罰。

雖舉職,而執政猶有與礪厚者惡之。

又曰:楊收兄假自浙西觀察判官入為監察御史,兄弟並居憲府,特為新例。

又曰:李憕,(音澄。

)太原人也。

宇文融為御史,括田戶,奏知名之士崔希逸、鹹廙業、宇文順、字孺卿、李宙及憕為判官,攝監察御史,分路檢察以課,並遷監察御史。

又曰:柳渾拜監察御史,台中執法之地,動限儀矩,渾性放曠,不甚檢束。

察長拘局,忿其疏縱。

渾不樂,乞外任,執政惜其才,奏為左補闕。

《太平御覽》宋·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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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
卷一 ◎天部一卷二 ◎天部二卷三 ◎天部三卷四 ◎天部四卷五 ◎天部五卷六 ◎天部六卷七 ◎天部七卷八 ◎天部八卷九 ◎天部九卷十 ◎天部十卷十一 ◎天部十一卷十二 ◎天部十二卷十三 ◎天部十三卷十四 ◎天部十四卷十五 ◎天部十五卷十六 ◎時序部一卷十七 ◎時序部二卷十八 ◎時序部三卷十九 ◎時序部四卷二十 ◎時序部五卷二十一 ◎時序部六卷二十二 ◎時序部七卷二十三 ◎時序部八卷二十四 ◎時序部九卷二十五 ◎時序部十卷二十六 ◎時序部十一卷二十七 ◎時序部十二卷二十八 ◎時序部十三卷二十九 ◎時序部十四卷三十 ◎時序部十五卷三十一 ◎時序部十六卷三十二 ◎時序部十七卷三十三 ◎時序部十八卷三十四 ◎時序部十九卷三十五 ◎時序部二十卷三十六 ◎地部一卷三十七 ◎地部二卷三十八 ◎地部三卷三十九 ◎地部四卷四十 ◎地部五卷四十一 ◎地部六卷四十二 ◎地部七卷四十三 ◎地部八卷四十四 ◎地部九卷四十五 ◎地部十卷四十六 ◎地部十一卷四十七 ◎地部十二卷四十八 ◎地部十三卷四十九 ◎地部十四卷五十 ◎地部十五卷五十一 ◎地部十六卷五十二 ◎地部十七卷五十三 ◎地部十八卷五十四 ◎地部十九卷五十五 ◎地部二十卷五十六 ◎地部二十一卷五十七 ◎地部二十二卷五十八 ◎地部二十三卷五十九 ◎地部二十四卷六十 ◎地部二十五卷六十一 ◎地部二十六卷六十二 ◎地部二十七卷六十三 ◎地部二十八卷六十四 ◎地部二十九卷六十五 ◎地部三十卷六十六 ◎地部三十一卷六十七 ◎地部三十二卷六十八 ◎地部三十三卷六十九 ◎地部三十四卷七十 ◎地部三十五卷七十一 ◎地部三十六卷七十二 ◎地部三十七卷七十三 ◎地部三十八卷七十四 ◎地部三十九卷七十五 ◎地部四十卷七十六 ◎皇王部一卷七十七 ◎皇王部二卷七十八 ◎皇王部三卷七十九 ◎皇王部四卷八十 ◎皇王部五卷八十一 ◎皇王部六卷八十二 ◎皇王部七卷八十三 ◎皇王部八卷八十四 ◎皇王部九卷八十五 ◎皇王部十卷八十六 ◎皇王部十一卷八十七 ◎皇王部十二卷八十八 ◎皇王部十三卷八十九 ◎皇王部十四卷九十 ◎皇王部十五卷九十一 ◎皇王部十六卷九十二 ◎皇王部十七卷九十三 ◎皇王部十八卷九十四 ◎皇王部十九卷九十五 ◎皇王部二十卷九十六 ◎皇王部二十一卷九十七 ◎皇王部二十二卷九十八 ◎皇王部二十三卷九十九 ◎皇王部二十四卷一百 ◎皇王部二十五卷一百一 ◎皇王部二十六卷一百二 ◎皇王部二十七卷一百三 ◎皇王部二十八卷一百四 ◎皇王部二十九卷一百五 ◎皇王部三十卷一百六 ◎皇王部三十一卷一百七 ◎皇王部三十二卷一百八 ◎皇王部三十三卷一百九 ◎皇王部三十四卷一百一十 ◎皇王部三十五卷一百一十一 ◎皇王部三十六卷一百一十二 ◎皇王部三十七卷一百一十三 ◎皇王部三十八卷一百一十四 ◎皇王部三十九卷一百一十五 ◎皇王部四十卷一百一十六 ◎皇王部四十一卷一百一十七 ◎偏霸部一卷一百一十八 ◎偏霸部二卷一百十九 ◎偏霸部三卷一百二十 ◎偏霸部四卷一百二十一 ◎偏霸部五卷一百二十二 ◎偏霸部六卷一百二十三 ◎偏霸部七卷一百二十四 ◎偏霸部八卷一百二十五 ◎偏霸部九卷一百二十六 ◎偏霸部十卷一百二十七 ◎偏霸部十一卷一百二十八 ◎偏霸部十二卷一百二十九 ◎偏霸部十三卷一百三十 ◎偏霸部十四卷一百三十一 ◎偏霸部十五卷一百三十二 ◎偏霸部十六卷一百三十三 ◎偏霸部十七卷一百三十四 ◎偏霸部十八卷一百三十五 ◎皇親部一卷一百三十六 ◎皇親部二卷一百三十七 ◎皇親部三卷一百三十八 ◎皇親部四卷一百三十九 ◎皇親部五卷一百四十 ◎皇親部六卷一百四十一 ◎皇親部七卷一百四十二 ◎皇親部八卷一百四十三 ◎皇親部九卷一百四十四 ◎皇親部十卷一百四十五 ◎皇親部十一卷一百四十六 ◎皇親部十二卷一百四十七 ◎皇親部十三卷一百四十八 ◎皇親部十四卷一百四十九 ◎皇親部十五卷一百五十 ◎皇親部第十六卷一百五十一 ◎皇親部十七卷一百五十二 ◎皇親部十八卷一百五十三 ◎皇親部十九卷一百五十四 ◎皇親部二十卷一百五十五 ◎州郡部一卷一百五十六 ◎州郡部二卷一百五十七 ◎州郡部三卷一百五十八 ◎州郡部四卷一百五十九 ◎州郡部五卷一百六十 ◎州郡部六卷一百六十一 ◎州郡部七卷一百六十二 ◎州郡部八卷一百六十三 ◎州郡部九卷一百六十四 ◎州郡部十卷一百六十五 ◎州郡部十一卷一百六十六 ◎州郡部十二卷一百六十七 ◎州郡部十三卷一百六十八 ◎州郡部十四卷一百六十九 ◎州郡部十五卷一百七十 ◎州郡部十六卷一百七十一 ◎州郡部十七卷一百七十二 ◎州郡部十八卷一百七十三 ◎居處部一卷一百七十四 ◎居處部二卷一百七十五 ◎居處部三卷一百七十六 ◎居處部四卷一百七十七 ◎居處部五卷一百七十八 ◎居處部六卷一百七十九 ◎居處部七卷一百八十 ◎居處部八卷一百八十一 ◎居處部九卷一百八十二 ◎居處部十卷一百八十三 ◎居處部十一卷一百八十四 ◎居處部十二卷一百八十五 ◎居處部十三卷一百八十六 ◎居處部十四卷一百八十七 ◎居處部十五卷一百八十八 ◎居處部十六卷一百八十九 ◎居處部十七卷一百九十 ◎居處部十八卷一百九十一 ◎居處部十九卷一百九十二 ◎居處部二十卷一百九十三 ◎居處部二十一卷一百九十四 ◎居處部二十二卷一百九十五 ◎居處部二十三卷一百九十六 ◎居處部二十四卷一百九十七 ◎居處部二十五卷一百九十八 ◎封建部一卷一百九十九 ◎封建部二卷二百 ◎封建部三卷二百一 ◎封建部四卷二百二 ◎封建部五卷二百三 ◎職官部一卷二百四 ◎職官部二卷二百五 ◎職官部三卷二百六 ◎職官部四卷二百七 ◎職官部五卷二百八 ◎職官部六卷二百九 ◎職官部七卷二百一十 ◎職官部八卷二百一十一 ◎職官部九卷二百一十二 ◎職官部十卷二百一十三 ◎職官部十一卷二百一十四 ◎職官部十二卷二百一十五 ◎職官部十三卷二百一十六 ◎職官部十四卷二百一十七 ◎職官部十五卷二百一十八 ◎職官部十六卷二百一十九 ◎職官部十七卷二百二十 ◎職官部十八卷二百二十一 ◎職官部十九卷二百二十二 ◎職官部二十卷二百二十三 ◎職官部二十一卷二百二十四 ◎職官部二十二卷二百二十五 ◎職官部二十三卷二百二十六 ◎職官部二十四卷二百二十七 ◎職官部二十五卷二百二十八 ◎職官部二十六卷二百二十九 ◎職官部二十七卷二百三十 ◎職官部二十八卷二百三十一 ◎職官部二十九卷二百三十二 ◎職官部三十卷二百三十三 ◎職官部三十一卷二百三十四 ◎職官部三十二卷二百三十五 ◎職官部三十三卷二百三十六 ◎職官部三十四卷二百三十七 ◎職官部三十五卷二百三十八 ◎職官部三十六卷二百三十九 ◎職官部三十七卷二百四十 ◎職官部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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