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覽》卷九十三 ◎皇王部十八:《魏志》曰:太祖武皇帝,沛國譙人,姓曹名操,字孟德,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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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卷九十三 ◎皇王部十八

太平御覽

卷九十三 ◎皇王部十八

○魏太祖武皇帝

《魏志》曰:太祖武皇帝,沛國譙人,姓曹名操,字孟德,漢相國參之後。

(《曹瞞傳》曰:太祖一名吉利,字阿瞞也。

)祖騰,漢桓帝時為中常侍大長秋,封費亭侯。

養子嵩嗣,官至太尉,莫能審其生出本末。

(《曹瞞傳》及郭頌《世語》並云:嵩夏侯氏子,夏侯惇之叔父,太祖於惇為從父兄弟也。

)嵩生太祖。

太祖少機警,有權數,而任俠放蕩,不治行業,故世人未之奇也;惟梁國橋玄、南一陽一何顒異焉。

玄謂太祖曰:"天下將亂,非命世之才不能濟也,能安之者,其在君乎!"年二十,舉孝廉為郎。

除洛一陽一北部尉,遷頓丘令,征拜議郎。

光和末,黃巾起。

拜騎都尉,討穎川賊,遷為濟南相。

國有十餘縣,長吏多阿附貴戚,贓污狼籍,於是奏免其八九;禁斷一婬一祀,奸宄逃竄,郡界整肅。

久之,征還為東郡太守;不就,稱疾歸鄉里。

初平元年春正月,後將軍袁術、冀州牧韓馥、兗州刺史劉岱、渤海太守袁紹、濟北相鮑相等同時俱起,眾各數萬,推紹為盟主。

太祖行奮武將軍。

董卓聞兵起,乃徙天子都長安。

卓留屯洛一陽一,遂焚宮室。

是時,卓兵強,紹等莫敢先進。

太祖曰:"舉義兵以誅暴亂,大眾已合,諸君何疑?向使卓聞山東兵起,恃王室之重,據二周之險,東向以臨天下,雖以無道行之,猶足為患;今焚燒宮室,劫遷天子,海內震動,不知所歸,此天亡之時也。

一戰而天下定矣,不可失也。

"遂引兵西據成皋。

到榮一陽一汴水,遇卓將徐榮,與戰不利,士卒死傷甚多。

太祖為流矢所中,乘馬被瘡,從弟洪以馬與太祖得出。

太祖兵少,乃與夏侯惇等詣揚州募兵,司徒王允與呂布共殺卓。

青州黃巾眾百餘萬人,兗州劉岱欲擊之,鮑信諫岱不從,遂與戰,果為賊所殺。

信乃迎太祖領兗州牧。

遂進兵擊黃巾,追至濟北,乞降。

冬,受降卒三十餘萬,男女百餘萬口,收其一精一銳者,號青州兵。

天子拜太祖兗州牧。

是歲,長安亂,天子東遷,敗於曹一陽一,渡河幸安邑。

太祖軍臨武,迎天子。

天子假太祖節鉞,錄尚書事。

(《獻帝記》曰:又領司隸校尉。

)洛一陽一殘破,董昭等勸太祖都許。

車駕出轘轅而東,以太祖為大將軍,封武平侯。

自天子西遷,朝廷離亂,至是宗廟社稷制度始立。

時以袁紹為太尉,紹恥班在公下,不肯受。

公乃固辭,以大將軍讓紹。

天子拜公司空,行車騎將軍。

公圍張繡於穰,劉表遣兵救繡以絕軍後。

公將引還,繡兵來追,公軍不得進,連營稍前。

公與荀彧書曰:"賊來追吾,雖日行數里,吾策之,到安眾,破繡必矣。

"到安眾,繡與表兵合守險,公軍前後受敵。

公乃夜鑿險為地道,悉過輜重,設奇兵。

會明,賊謂公為遁也,悉軍來追。

乃縱奇兵出夾攻,大破之。

公還許,荀彧問公:"前何以策賊必破?"公曰:"虜遏吾歸師,而與吾死地戰,吾以是知勝矣。

"袁紹既並公孫瓚,兼四州之地,眾十餘萬。

諸將以為不可敵。

公曰:"吾知紹之為人,志大而智小,色厲而膽薄,忌刻而少威,兵多而分畫不明,將驕而政令不一,土地雖廣,糧食雖豐,適所足以為吾奉也。

"張繡率眾降,公軍官渡。

劉備殺徐州刺史曹胄,舉兵屯沛。

五年,公自征備,諸將曰:"與公爭天下者袁紹也。

今棄之東若何?"公曰:"劉備,人傑也,今不擊,必為後患。

袁紹雖有大志,而見事遲,必不動也。

"遂破備,備奔紹。

紹遣郭於瓊、顏良等攻劉延於白馬,紹引兵至黎一陽一。

公於是救延,荀攸說公曰:"今兵少不敵,分其勢乃可。

"公從之,遂擊破,斬良。

紹騎將文丑與劉備將五六千騎前後至。

公縱奇兵擊,大破之,斬丑、良。

丑、良皆紹名將,再戰,悉擒,紹軍大震。

八月,紹連營稍前,進臨官渡,起土山地道。

公亦於內作之,以相應。

紹射營中,矢如雨下,行者皆蒙盾,眾大懼。

時公糧少,與荀彧書,議欲還許。

彧以為"紹悉眾臨官渡,欲與公決勝敗。

公以至弱當至強,若不能制,必為所乘,是天下之大機也。

"公與紹相距連月,雖比戰斬將,然眾少糧盡,士卒疲乏。

公謂運者曰:"十五日為汝破紹,不復勞汝矣。

"冬十月,紹遣車運穀,使淳於瓊等五人將兵萬餘人逆之,宿紹軍營北四十里。

紹謀臣許攸貪財,紹不能用,來奔,因說公擊瓊等。

左右疑之,荀攸、賈詡勸公。

公乃留曹洪守,自將步騎五千人夜往,會明至。

瓊等望見公兵少,出陣門外,公急擊之,瓊退保營,遂攻之。

紹遣騎救瓊。

左右或言"賊稍近,請分兵距之"。

公怒曰:"賊在背後,乃言!"士卒皆殊死戰,大破瓊等,皆斬之。

紹初聞公擊瓊,謂長子譚曰:"就彼破瓊等,吾攻拔其營,彼固無所歸矣!"乃使張郃、高覽攻曹洪。

郃等聞瓊破,遂來降。

紹眾大潰,紹及譚棄軍走,渡河。

追之不及,盡收其輜重圖書珍寶,虜其眾。

公收紹書中,得許下及軍中人書,皆焚之。

紹自軍破後,發病嘔血死。

少子尚代,譚自號車騎將軍,屯黎一陽一。

秋,公征之,連戰。

譚、尚數敗退,固守。

攻其郭,乃出戰,擊,大破之,譚、尚夜遁。

譚、尚爭冀州,譚為尚所敗,走保平原。

尚攻之急,譚遣辛毗乞降請救。

諸將皆疑,荀攸勸公許之,公乃引軍還到黎一陽一,為子整與譚結婚。

袁尚聞公北,乃釋平原還鄴。

公進軍攻鄴。

尚懼,乞降,公不許,為圍益急。

尚夜遁,眾大潰,尚走中山。

盡獲其輜重,得尚印綬節鉞,鄴定。

公臨祠紹墓,哭之流涕;慰勞紹妻,還其家人寶物,賜之雜繒絮,廩食之。

天子以公領冀州牧,公讓還兗州。

公之圍鄴也,譚略取甘陵、安平、渤海、河間。

尚敗,還中山。

譚復攻之,尚奔固安,遂並其眾。

公遺譚書,責以負約,與之絕婚,女還,然後進軍。

譚懼,拔平原,走保南皮。

公入平原,略定諸縣。

攻譚,破之,斬譚,誅其妻子,冀州平。

袁熙大將焦觸、張南等叛攻熙、尚,熙、尚奔三郡烏丸。

觸等舉其縣降,封為列侯。

三郡烏丸承亂破幽州,略有漢民合十餘萬戶。

初,袁紹皆立其酋豪為單于。

西單于蹋頓尤強,為紹所厚,故尚兄弟歸之,數入塞為害。

公將征之,鑿渠,自滹沱以引水,名平虜渠,引軍出盧龍,塞外道絕不通,乃塹山堙谷五百餘里,經白檀,歷平剛,涉鮮卑庭,東指柳城。

未至二百里,虜乃知之。

尚、熙與蹋頓、遼東單于樓班、右北平單于能臣抵之等將數萬騎逆軍。

登白狼山,卒與虜遇,眾甚盛。

公車重在後,被甲者少,左右皆懼。

公登高,望虜陣不整,乃縱兵擊之,使張遼為先鋒,虜眾大崩,斬蹋頓及各王以下,一胡一 、漢降者二十餘萬口。

初,遼東太守公孫康恃遠不服。

及公破烏丸,或說:"公遂征之,尚兄弟可擒也。

"公曰:"吾方使康斬送尚、熙首,不煩兵矣。

"公引軍自柳城還,康即斬尚、熙及速僕丸等,傳其首。

諸將或問:"公還而康斬尚、熙,何也?"公曰:"彼素畏尚等。

吾急之則併力,緩之則自相圖,其勢然也。

"關中諸將疑公欲自襲,馬超遂與韓遂、楊秋、李堪、成宜等反。

公乃征之,與超夾關為軍。

乃與剋日會戰,先輕兵挑之,戰良久,乃縱虎騎夾擊,大破之,斬成宜、李堪等。

超走涼州,楊秋奔安定,關中平。

天子命公贊拜不名,入朝不趨,劍履上殿,如蕭何故事。

使御史大夫郗慮持節策命公為魏公,始建魏社稷宗廟。

天子聘公三女為貴人,又命公置旄頭,宮殿設鍾虡。

又命公制封拜諸侯守相。

冬十月,始置名號侯至五大夫,與舊列侯、關內侯凡六等,以賞軍功。

又進公爵為王,設天子旌旗,出入稱警蹕。

王崩於洛一陽一,時年六十六,謚曰武王,葬高陵。

又曰:漢桓帝時,有黃星見於楚宋之分。

遼東商馗善天文,言後五十歲當有真一人起於梁沛之間,其鋒不可當。

至破袁紹之歲,凡五十年,天下莫敵矣。

《魏書》曰:漢末,太祖拒董卓命,歸鄉里,過故人成皋呂伯奢,伯奢不在,其子八人,備賓主之禮。

太祖自以背卓,聞其食器聲,以為圖己,夜殺八人而去。

既而歎曰:"寧我負人,無人負我!"遂行。

又曰:太祖自御海內,芟夷群丑,其行軍用師,大較依孫、吳之法。

而因事設奇,量敵制勝,變化如神。

自作兵書十餘萬言,諸將征伐,皆以新書從事;臨時又手為節度,從令者克捷,違教者負敗。

與虜對陣,意思安閒,如不欲戰,然及至決機乘勝,氣勢盈溢,故每戰必克。

知人善察,難眩以偽,拔於禁、樂進於行陣之間,取張郃、徐晃於亡虜之中,皆佐命立功,列於名將。

其餘拔出細微,登為牧守者,不可勝數。

是以創造大業,文武並施,御軍三十餘年,手不捨書,晝則講軍策,夜則思經傳,登高必賦,及造新詩,被之管弦,皆成樂章。

才力絕人,手射飛鳥,躬擒猛獸,嘗於南皮一日射雉獲六十三頭。

及造作宮室,繕治器械,無不為之法則,皆盡其意。

雅性節儉,不好華麗,後宮不衣錦繡,侍御履不二采,帷帳屏風,壞則補衲,茵褥取一溫一 ,無有緣飾。

攻城拔邑,得靡麗之物,則悉以賜有功。

勳勞宜賞,不吝千金,無功望施,分毫不與。

四方獻御,與群下共之。

常以禮送終之制,襲稱之數,繁而無益,俗又過之,故豫自為制終云:衣服四篋而已。

《帝王世紀》曰:黃初元年,追尊號謚曰武皇帝,廟號曰太祖。

《曹瞞傳》曰:操少好飛鷹走狗,遊蕩無度。

其叔父數言之於嵩,操患之,後逢叔父於路乃一陽一敗面喎口。

叔父怪問其故,太祖曰:"卒中惡風。

"叔父以告嵩,嵩驚愕,呼操,而口貌如故,嵩問曰:"叔父言汝中風,已差乎?"操曰:"初不中風,但失愛於叔父,故見罔耳!"嵩乃疑焉。

自後,叔父有所告,嵩終不覆信,操於是益得肆意。

及為洛一陽一北部尉,初入尉廨,繕治四門。

造五色棒,懸門左右條十餘枚,有犯禁者,不問豪強皆棒殺。

後數月,靈帝愛幸小黃門賽碩叔父夜行,即殺之。

京師斂跡,莫敢犯者。

近一習一 一寵一 臣鹹疾之,然不能傷,於是共稱薦操,故遷為頓丘令。

操為人輕易,無威重,好音樂。

倡優在側,恆以日達夕,被服輕絹,身自佩小盤囊,以盛細物。

時或冠祫帽以見賓客。

每與人談論,戲弄言辭,盡無所隱,及悅大笑,至以頭投杯案中,餚膳皆沾污巾幘,其輕易如此。

然持法峻刻,諸將計畫勝出己者,隨以法誅之。

及故人舊惡,亦皆無餘。

其所刑殺,輒對之垂涕嗟痛之,終無所活。

嘗出軍行經麥中,令士卒無敗麥,犯者死。

騎士皆不馬,指麥以相付。

時操馬騰入麥中,敕主簿議罪,主簿對以《春秋》之義,罰不加尊。

操曰:"製法而自犯之,何以帥下!然孤為軍帥,不可殺,請自刑。

"因拔刀割發以置地。

《世語》曰:魏武將見匈一奴一使,自以形陋,不足雄遠國,使崔季珪代,帝自捉刀立床 頭坐。

既畢,令間諜謂曰:"魏王何如?"匈一奴一使答曰:"王雅望非常。

然床 頭捉刀人,此乃英雄也。

"魏王聞之,馳遣殺此使。

《博物誌》曰:漢世安平崔瑗,瑗子實,弘農張芝,芝弟昶,並善草書,而太祖亞焉。

桓譚、蔡邕善音樂,馮翊、山子道、王九真、郭凱等善圍棋,太祖皆與埒能。

又好養性法,亦解方藥,招引方術之士。

廬一江一 左慈、譙郡華陀、甘陵甘始、一陽一城郗儉無不畢至。

又一習一 啖野葛,至一尺,亦能少少飲鴆酒。

《世說》曰:魏武帝嘗過曹娥碑不解,楊修讀碑背上題云:"黃絹幼婦,外孫齏臼。

"魏武謂修曰:"卿解未可言,待我思之。

"行三十里,魏武曰:"吾已得。

"令修別記所知。

脩曰:"黃絹,色絲也,於字為絕;幼婦,少女也,於字為妙;外孫,女子也,於字為好;齏臼,受辛也,於字為辭。

所謂絕妙好辭。

"武帝亦記之,與修言同,帝歎曰:"我才不如卿,乃較三十里。

"

《唐太宗皇帝祭魏武帝文》曰:夫大德曰生,資二儀以成化;大寶曰位,應五運而遞昌。

貴賤廢興,莫非天命。

故龍顏日角,顯帝王之符;電一影 虹光,表乾坤之瑞。

不可以智競,不可以力爭。

昔漢室三分,群雄並立。

夫民離政亂,安之者哲人;德喪時危,定之者賢輔。

伊尹之匡殷室,王道昏而復明;霍光之佐漢朝,皇綱否而還泰。

立忠履節,爰在於斯。

帝以雄武之姿,常艱難之運。

棟樑之任,同乎曩時;匡正之功,異乎往代。

觀沉溺而不拯,視顛覆而不持,乖徇國之情,有無君之跡。

既而三分,肇慶黃星之應,久彰五十啟期,真一人之運斯屬,其天意也,豈人事乎?

○文皇帝

《魏志》曰:文皇帝諱丕,字子桓,武帝太子。

太祖崩,嗣位為丞相、魏王,延康元年十月升壇即祚,改延康為黃初。

以荊楊一江一 表八郡為荊州,孫權領牧故也。

荊州一江一 北都郡為郢州。

權破劉備於夷陵,初,帝聞備兵東下,與權一交一 戰,樹柵連營七百餘里,謂群臣曰:"備不曉兵,豈有七百里營可以拒敵者乎?"孫權叛,帝自許昌南征,諸軍兵並進,權臨一江一 拒守。

幸廣陵故城,臨一江一 觀兵,戎卒十餘萬,旌旗數百里。

是歲大寒冰,舟不得入一江一 ,乃引還。

七年春,將幸許昌,許昌城南門無故自崩,帝心惡之,還洛一陽一宮。

五月,帝崩於嘉福殿,時年四十。

帝好文學,以著述為務,自所勒成垂百篇。

又使諸儒撰集經傳,隨類相從,凡千餘篇,號曰《皇覽》。

《魏書》曰:帝生時,有雲氣青色而圓如車蓋當其上,終日,望氣者以為至貴之證,非人臣之氣。

年八歲,能屬文。

有逸才,遂博貫古今經傳諸子百家之言。

善騎射,好擊劍。

州舉茂才,不行。

又曰:文帝初在東宮,疫癘大起,時人凋傷。

帝深感歎,與素所善者大理王郎書曰:"人生有七尺之形,死為一棺之土。

惟立德揚名,可以不朽;其次莫如著篇籍。

疫癘數起,士人凋落,余獨何人,能全其壽?"故論撰所著論詩賦,蓋百餘篇。

集諸儒於肅成門內,講論大義,侃侃無倦。

《吳志》曰:魏文帝出廣陵,望大一江一 曰:"彼有人焉,未可圖也。

"乃還。

《博物誌》曰:魏文帝善彈棋,能用手巾角。

時有一書生,又能低頭以所冠巾角撇棋。

《典論》曰:初平之元年,董卓弒帝鴆後,蕩覆王室。

時餘年五歲,上以世方擾亂,教余學射,六歲而知射,又教余乘馬,八歲而能騎射矣。

以時之多難,故每征伐,余乘馬常從。

建安初,上南征荊州,至宛,張繡降;旬日而反,亡兄孝廉子修,從兄安民遇害。

時余十歲,乘馬得脫。

夫文武之道,各隨時而用,生乎中平之季,長於戎旅之間。

是以少好弓馬,於今不衰,逐禽輒十里,馳射常百步,日夕體倦,心每不厭,建安十年,始定冀州,穢貊獻良弓,燕岱獻名馬。

時歲之暮春,勾芒司節,和風扇物,弓燥手柔,草淺獸肥,與族兄弟同獵於鄴西,終日,獲獐鹿九,雉兔二十。

後軍南征,次曲蠡,尚書令荀彧奉使犒軍,見余,談論之末,彧言:"聞君善左右射,此實難能。

"余言:"執事未睹夫項發口縱,俯馬蹄而仰月支也。

"彧喜笑曰:"乃爾!"余曰:"射有常徑,的有常所,雖每發輒中,非至妙也。

若夫馳平原,赴豐草,要狡獸,截輕禽,使弓不虛彎,所中必洞胸,斯則妙矣。

"時軍祭酒張京在坐,顧彧俱拊手曰:"善。

"余又好擊劍,閱師多矣,四方之法各異,惟京師為善。

余於他戲弄之事少所喜,惟彈棋略盡其巧,少為之賦。

昔京師先上有馬合鄉侯、東方安世、張公子,常恨不得與彼數子者對。

上雅好書籍,雖在軍旅,手不釋卷,每定省從容,常言人少好學則思專,長則忘,於長大而能勤學者,惟吾與袁伯業耳。

余是以少誦《論》、《詩》,及長而備歷五經、四部、《史》、《漢》,諸子百家之言,靡不畢覽。

所著書論詩賦,凡六十篇。

至若知而能愚,勇而知怯,仁以接物,恕以及下,以付後之良史。

《太平御覽》宋·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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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
卷一 ◎天部一卷二 ◎天部二卷三 ◎天部三卷四 ◎天部四卷五 ◎天部五卷六 ◎天部六卷七 ◎天部七卷八 ◎天部八卷九 ◎天部九卷十 ◎天部十卷十一 ◎天部十一卷十二 ◎天部十二卷十三 ◎天部十三卷十四 ◎天部十四卷十五 ◎天部十五卷十六 ◎時序部一卷十七 ◎時序部二卷十八 ◎時序部三卷十九 ◎時序部四卷二十 ◎時序部五卷二十一 ◎時序部六卷二十二 ◎時序部七卷二十三 ◎時序部八卷二十四 ◎時序部九卷二十五 ◎時序部十卷二十六 ◎時序部十一卷二十七 ◎時序部十二卷二十八 ◎時序部十三卷二十九 ◎時序部十四卷三十 ◎時序部十五卷三十一 ◎時序部十六卷三十二 ◎時序部十七卷三十三 ◎時序部十八卷三十四 ◎時序部十九卷三十五 ◎時序部二十卷三十六 ◎地部一卷三十七 ◎地部二卷三十八 ◎地部三卷三十九 ◎地部四卷四十 ◎地部五卷四十一 ◎地部六卷四十二 ◎地部七卷四十三 ◎地部八卷四十四 ◎地部九卷四十五 ◎地部十卷四十六 ◎地部十一卷四十七 ◎地部十二卷四十八 ◎地部十三卷四十九 ◎地部十四卷五十 ◎地部十五卷五十一 ◎地部十六卷五十二 ◎地部十七卷五十三 ◎地部十八卷五十四 ◎地部十九卷五十五 ◎地部二十卷五十六 ◎地部二十一卷五十七 ◎地部二十二卷五十八 ◎地部二十三卷五十九 ◎地部二十四卷六十 ◎地部二十五卷六十一 ◎地部二十六卷六十二 ◎地部二十七卷六十三 ◎地部二十八卷六十四 ◎地部二十九卷六十五 ◎地部三十卷六十六 ◎地部三十一卷六十七 ◎地部三十二卷六十八 ◎地部三十三卷六十九 ◎地部三十四卷七十 ◎地部三十五卷七十一 ◎地部三十六卷七十二 ◎地部三十七卷七十三 ◎地部三十八卷七十四 ◎地部三十九卷七十五 ◎地部四十卷七十六 ◎皇王部一卷七十七 ◎皇王部二卷七十八 ◎皇王部三卷七十九 ◎皇王部四卷八十 ◎皇王部五卷八十一 ◎皇王部六卷八十二 ◎皇王部七卷八十三 ◎皇王部八卷八十四 ◎皇王部九卷八十五 ◎皇王部十卷八十六 ◎皇王部十一卷八十七 ◎皇王部十二卷八十八 ◎皇王部十三卷八十九 ◎皇王部十四卷九十 ◎皇王部十五卷九十一 ◎皇王部十六卷九十二 ◎皇王部十七卷九十三 ◎皇王部十八卷九十四 ◎皇王部十九卷九十五 ◎皇王部二十卷九十六 ◎皇王部二十一卷九十七 ◎皇王部二十二卷九十八 ◎皇王部二十三卷九十九 ◎皇王部二十四卷一百 ◎皇王部二十五卷一百一 ◎皇王部二十六卷一百二 ◎皇王部二十七卷一百三 ◎皇王部二十八卷一百四 ◎皇王部二十九卷一百五 ◎皇王部三十卷一百六 ◎皇王部三十一卷一百七 ◎皇王部三十二卷一百八 ◎皇王部三十三卷一百九 ◎皇王部三十四卷一百一十 ◎皇王部三十五卷一百一十一 ◎皇王部三十六卷一百一十二 ◎皇王部三十七卷一百一十三 ◎皇王部三十八卷一百一十四 ◎皇王部三十九卷一百一十五 ◎皇王部四十卷一百一十六 ◎皇王部四十一卷一百一十七 ◎偏霸部一卷一百一十八 ◎偏霸部二卷一百十九 ◎偏霸部三卷一百二十 ◎偏霸部四卷一百二十一 ◎偏霸部五卷一百二十二 ◎偏霸部六卷一百二十三 ◎偏霸部七卷一百二十四 ◎偏霸部八卷一百二十五 ◎偏霸部九卷一百二十六 ◎偏霸部十卷一百二十七 ◎偏霸部十一卷一百二十八 ◎偏霸部十二卷一百二十九 ◎偏霸部十三卷一百三十 ◎偏霸部十四卷一百三十一 ◎偏霸部十五卷一百三十二 ◎偏霸部十六卷一百三十三 ◎偏霸部十七卷一百三十四 ◎偏霸部十八卷一百三十五 ◎皇親部一卷一百三十六 ◎皇親部二卷一百三十七 ◎皇親部三卷一百三十八 ◎皇親部四卷一百三十九 ◎皇親部五卷一百四十 ◎皇親部六卷一百四十一 ◎皇親部七卷一百四十二 ◎皇親部八卷一百四十三 ◎皇親部九卷一百四十四 ◎皇親部十卷一百四十五 ◎皇親部十一卷一百四十六 ◎皇親部十二卷一百四十七 ◎皇親部十三卷一百四十八 ◎皇親部十四卷一百四十九 ◎皇親部十五卷一百五十 ◎皇親部第十六卷一百五十一 ◎皇親部十七卷一百五十二 ◎皇親部十八卷一百五十三 ◎皇親部十九卷一百五十四 ◎皇親部二十卷一百五十五 ◎州郡部一卷一百五十六 ◎州郡部二卷一百五十七 ◎州郡部三卷一百五十八 ◎州郡部四卷一百五十九 ◎州郡部五卷一百六十 ◎州郡部六卷一百六十一 ◎州郡部七卷一百六十二 ◎州郡部八卷一百六十三 ◎州郡部九卷一百六十四 ◎州郡部十卷一百六十五 ◎州郡部十一卷一百六十六 ◎州郡部十二卷一百六十七 ◎州郡部十三卷一百六十八 ◎州郡部十四卷一百六十九 ◎州郡部十五卷一百七十 ◎州郡部十六卷一百七十一 ◎州郡部十七卷一百七十二 ◎州郡部十八卷一百七十三 ◎居處部一卷一百七十四 ◎居處部二卷一百七十五 ◎居處部三卷一百七十六 ◎居處部四卷一百七十七 ◎居處部五卷一百七十八 ◎居處部六卷一百七十九 ◎居處部七卷一百八十 ◎居處部八卷一百八十一 ◎居處部九卷一百八十二 ◎居處部十卷一百八十三 ◎居處部十一卷一百八十四 ◎居處部十二卷一百八十五 ◎居處部十三卷一百八十六 ◎居處部十四卷一百八十七 ◎居處部十五卷一百八十八 ◎居處部十六卷一百八十九 ◎居處部十七卷一百九十 ◎居處部十八卷一百九十一 ◎居處部十九卷一百九十二 ◎居處部二十卷一百九十三 ◎居處部二十一卷一百九十四 ◎居處部二十二卷一百九十五 ◎居處部二十三卷一百九十六 ◎居處部二十四卷一百九十七 ◎居處部二十五卷一百九十八 ◎封建部一卷一百九十九 ◎封建部二卷二百 ◎封建部三卷二百一 ◎封建部四卷二百二 ◎封建部五卷二百三 ◎職官部一卷二百四 ◎職官部二卷二百五 ◎職官部三卷二百六 ◎職官部四卷二百七 ◎職官部五卷二百八 ◎職官部六卷二百九 ◎職官部七卷二百一十 ◎職官部八卷二百一十一 ◎職官部九卷二百一十二 ◎職官部十卷二百一十三 ◎職官部十一卷二百一十四 ◎職官部十二卷二百一十五 ◎職官部十三卷二百一十六 ◎職官部十四卷二百一十七 ◎職官部十五卷二百一十八 ◎職官部十六卷二百一十九 ◎職官部十七卷二百二十 ◎職官部十八卷二百二十一 ◎職官部十九卷二百二十二 ◎職官部二十卷二百二十三 ◎職官部二十一卷二百二十四 ◎職官部二十二卷二百二十五 ◎職官部二十三卷二百二十六 ◎職官部二十四卷二百二十七 ◎職官部二十五卷二百二十八 ◎職官部二十六卷二百二十九 ◎職官部二十七卷二百三十 ◎職官部二十八卷二百三十一 ◎職官部二十九卷二百三十二 ◎職官部三十卷二百三十三 ◎職官部三十一卷二百三十四 ◎職官部三十二卷二百三十五 ◎職官部三十三卷二百三十六 ◎職官部三十四卷二百三十七 ◎職官部三十五卷二百三十八 ◎職官部三十六卷二百三十九 ◎職官部三十七卷二百四十 ◎職官部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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