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覽》卷八十六 ◎皇王部十一:《史記》曰:秦之先,帝顓頊之苗裔,孫曰女脩。女脩織,玄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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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卷八十六 ◎皇王部十一

太平御覽

卷八十六 ◎皇王部十一

○秦

《史記》曰:秦之先,帝顓頊之苗裔,孫曰女脩。

女脩織,玄鳥隕卵,女脩吞之,生子大業。

大業娶少典之子,曰女華。

女華生大費,與禹平水土。

已成,帝錫玄圭。

禹受曰:"非予能成,亦大費與禹平水土。

已為輔。

"帝舜曰:"咨爾費,贊禹功,其賜爾皂游。

爾嗣將大出。

"遂妻之姚姓之玉女。

大費拜受,佐舜調馴鳥獸,鳥獸多馴服,是為柏翳。

舜賜姓羸氏。

大費生子二人:一曰大廉,實鳥俗氏;二曰若木,實費氏。

其玄孫曰費昌。

子孫或在中國,或在夷狄。

費昌當夏桀之時,去夏歸商,為湯御,以敗桀於鳴條。

大廉玄孫曰孟戲、中衍,鳥身人言。

帝太戊聞而卜之使御,吉,遂致使御而妻之。

自太戊以下,中衍之後,世有功,以佐殷國,故羸姓多顯,遂為諸侯。

其玄孫曰中潏,在西戎,生蜚廉。

蜚廉生惡來。

惡來有力,蜚廉善走,父子俱以才力事紂。

周武王伐紂,並殺惡來、蜚廉,死葬於霍太山。

蜚廉復有子曰季勝。

季勝生孟增,是為宅皋狼。

皋狼生衡父,衡父生造父。

造父以善御幸於周繆王,繆王以趙城封造父,造父族由此為趙氏。

蜚廉以下五世別居趙。

趙衰其後也。

惡來革者,蜚廉子也,早死。

有子曰女防。

女防四世生非子。

以造父之一寵一 ,皆姓趙氏。

非子居犬丘,周孝王分土為附庸,邑之秦,(今天水隴西縣秦亭也。

)使復續嬴氏祀,號曰秦嬴。

三世至秦仲始大,其孫襄公時,周平王避犬戎之難,東徙洛邑。

襄公以兵送平王。

平王封襄公為諸侯,賜之岐以西之地。

襄公於是始與諸侯通使聘享之禮。

至繆公、康公之世,漸為強霸,與齊、晉爭為諸侯盟主。

秦仲已下二十八世曰武王,武王卒,立異母弟,是為昭襄王。

於時周室微弱。

○昭襄王

《史記》曰:昭襄王十九年,王為西帝,齊為東帝,皆復去之。

五十二年,周九鼎入秦,周初亡。

五十四年,王郊見上帝於雍丘。

五十六年,昭襄王卒,子孝文王立。

《古史考》曰:王赧卒後,天下無主四十九年,以歲所在紀之。

○孝文王

《史記》曰:孝文王元年,赦罪人,修先王功臣,褒厚親戚,弛苑囿。

孝文王除喪,十月己亥即位,三日辛丑卒,子莊襄王立。

○莊襄王

《史記》曰:莊襄王元年,大赦罪人,修先王功臣,施德厚骨肉而布惠於民。

東周公與諸侯謀秦,秦使相國呂不韋誅之,盡入其國。

以一陽一人之地賜周君,奉其祭祀。

四年,莊襄王卒,子政立。

○始皇帝

《河圖》曰:秦始皇帝,名政。

虎口、日角、大目、隆鼻,長八尺六寸,大七圍,手握兵執矢,名祖龍。

《尚書考靈耀》曰:秦失金鏡,(宋均注曰:金鏡,喻明道也。

)魚目入珠。

(言偽亂真也。

襄王納呂不韋之妻生始皇也。

)

《古文奇字》曰:秦改古文以為大篆及隸字,國人多誹謗怨恨,秦苦天下不從而召諸生到者拜為郎,凡七百人。

又密令冬月種瓜於驪山硎谷之中一溫一 處,瓜實成,乃使人上書曰:"瓜冬有實。

"有詔天下博士、諸生說之,人人各異說,則皆使往視之,而為伏機。

諸生賢儒皆至焉,方相難不能決,因發機從上填之以土,皆壓死。

《史記》曰:莊襄王為秦質子於趙,見呂不韋姬,悅而取之,生始皇帝。

始皇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於邯鄲。

及生,名為政,姓趙氏。

年十三歲,莊襄王死,政代立為秦王。

十年,大梁人尉繚來,說秦王曰:"以秦之強視諸侯,譬如郡縣之君,臣但恐諸侯合從,而出不意,此乃智伯、夫差、湣王之所以亡也。

願大王無愛財物,賂其豪臣,以亂其謀,不過亡四十萬金,則諸侯可荊"王從其計,見尉繚抗禮,衣服食飲與繚同。

繚曰:"秦王為人,蜂准,長目,鷙鳥鷹,豺聲,少恩而虎狼心,居約易出人下,得志亦輕食人。

我布衣,然見我常身自下我。

使秦王得志於天下,天下皆為虜矣。

不可與久游。

"乃亡去。

秦王覺,固止,以為秦國尉,卒用其計策。

二十六年,秦初並天下,廷尉斯等與博士議曰:"有天皇,有地皇,有人皇,人皇最貴。

臣等昧死上尊號,王為泰皇,命為制,令為詔,天子自稱為朕。

"王曰:"去泰,著皇,采上古帝王位號,號曰皇帝。

他如議。

"制曰:"朕聞太古有號毋謚,中古有號,死而以行為謚。

如此則子議父、臣議君,甚無謂,朕弗取焉。

自今以來,除謚法,朕為始皇帝。

後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於萬世,傳之無窮。

"始皇推終始五德之傳,(音亭傳之傳也。

)以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從所不勝。

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賀皆自十月朔。

衣服旄旌節旗皆上黑。

數以六為紀,符法冠皆六寸,而輿六尺為步,乘六馬。

更名河曰德水,以為水德之始。

剛毅戾深,事皆決於法。

分天下之國以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監。

更命民曰"黔首"。

大酺。

收天下兵,聚之於鹹一陽一,銷以為鍾鐻,鑄為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置宮庭中。

一法度衡石丈尺。

車同軌。

書同文字。

地東至海暨朝鮮,西至臨洮、羌中,南至北向戶,北據河為塞,並一陰一山至遼東。

徙天下豪富於鹹一陽一十二萬戶。

諸廟及章台、上林皆在渭南。

秦每破諸侯,寫放其宮室,作之鹹一陽一北阪上,南臨渭,自雍門以東至涇渭,殿屋復道,周閣相屬。

所得諸侯美人鐘鼓,以充入之。

二十七年,始皇巡隴西、北地,出雞頭山,過回中。

作長信宮渭南已來,更命信宮為極廟,像天極。

自極廟道通驪山,上作甘泉前殿。

築甬道,自鹹一陽一屬之。

二十八年,始皇東行郡縣,上鄒嶧山,立石。

與魯諸儒生刻石頌秦德,議封禪望祭山川之事。

乃遂上太山,立石,封,祠祀。

禪梁父。

刻所立石。

乃並渤海以東,過黃、腄,窮成山,登之罘,立石頌德而去。

南登琅琊,大樂之,留三月。

徙黔首三萬戶琅琊台下,復十二歲。

作琅琊台,立石頌秦德。

二十九年,始皇東遊。

至一陽一武博浪沙中,為盜所驚。

求弗得,乃令天下大索十日。

三十一年,始皇為微行鹹一陽一,與武士四人俱,夜出,逢盜蘭池,見窘,武士擊殺盜。

三十二年,始皇之碣石,使燕人盧生求羨門高誓。

刻碣石門。

盧生使入海還,以鬼神事,因奏錄圖書,曰"亡秦者一胡一 也"。

始皇乃使將軍蒙恬發兵三十萬人北擊一胡一 ,略取河南地。

三十三年,略取陸梁地,為桂林、象郡、南海,以適譴戍。

西北斥逐匈一奴一。

自榆中並河以東,屬之一陰一山,以為三十四縣,城河上為塞。

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闕、陶山、北假中,(北假,地名。

)築亭障以逐戎人。

三十四年,丞相斯議曰:"臣請史官非秦記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

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

諸有文學之書蠲除之。

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

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

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

"三十五年,乃營作朝宮渭南上林苑中。

先作前殿阿房,東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坐萬人,下可建五丈旌旗,周馳為閣道,自殿下直抵南山。

表南山之巔以為闕。

為復道,自阿房渡渭,屬之鹹一陽一,以象天極閣道絕漢抵營室也。

立石東海上朐界中,以為秦東門。

因徙三萬家驪邑,五萬家雲一陽一,皆復不事十年。

乃令鹹一陽一之旁二百里內,宮觀二百七十,復道甬道相連,惟帳鐘鼓美人充之,各案署不移徙。

行所幸,有言其處者,罪死。

始皇帝幸梁山宮,從山上見丞相車騎眾,不善也。

中人或告丞相,丞相後損車騎。

始皇怒曰:"此中人洩吾語。

"案問莫服。

當是時,詔捕諸時在旁者,皆殺之。

自是後莫知行之所在。

聽事,群臣受決事,悉於鹹一陽一宮。

侯生、盧生相謀亡去,始皇怒,案問諸生犯禁者四百六十人皆坑之。

長子扶蘇諫曰:"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

惟上察之。

"始皇怒,使扶蘇北監蒙恬於上郡。

三十七年,始皇出遊,左丞相斯從,右丞相去疾守。

少子一胡一 亥愛慕請從,始皇許之。

十一月,行至雲夢,望祀虞舜於九疑。

浮一江一 下,觀蘇柯,渡梅渚,過丹一陽一,至錢塘。

臨浙一江一 ,水波惡,乃西百二十里從峽中渡。

上會稽,祭大禹,望於南海,而立石刻頌秦德。

還,過吳,從一江一 乘渡。

並海上,北至琅琊。

方士徐福等入海求神藥,數歲不得,費多,恐譴,乃詐曰:"蓬萊藥可得,然常為大鮫魚所害,故不得至。

願請善射與俱,見則以連一弩一射之。

"始皇夢與海神戰,如人狀。

以問占夢,博士曰:"水神不可見,以大魚蛟龍為候。

今上禱祠備謹,而有此惡神,當除去,而善神可致。

"乃命入海者繼捕巨魚具,而自以連一弩一候大魚出射之。

自琅琊北至營城山,弗見。

至之罦見巨魚,射殺一魚,遂並海西。

至平原津而玻始皇惡言死,群臣莫敢言死事。

上病益甚,乃為璽書賜公子扶蘇曰:"與喪,會鹹一陽一而葬。

"書已封在中車府令趙高行符璽事所,未授使者。

七月丙寅,始皇崩於沙丘平台。

時年五十,在位三十七年。

丞相斯為上崩在外,恐諸公子及天下有變,乃秘之,不發喪。

棺載轀輬車中,故幸宦者參乘,所至上食,百官奏事如故,宦者輒從轀輬車中可其奏事。

獨子一胡一 亥,趙高及用幸宦者五六人知上死。

趙高故嘗教一胡一 亥書及獄律令法事,一胡一 亥私幸之。

高乃與一胡一 亥、丞相斯一陰一謀破去始皇所封書賜公子扶蘇者,而更詐為丞相斯受始皇遺詔沙丘,立子一胡一 亥為太子。

更為書賜公子扶蘇、蒙恬,數以罪,賜死。

遂從井陘抵九原。

會暑,上轀輬車臭,乃詔從官令車載一石鮑魚,以亂其臭。

行從直道至鹹一陽一,發喪。

太子一胡一 亥襲位。

《漢書》曰:秦據勢勝之地,騁狙詐之兵,蠶食山東,一切取勝。

因矜其所一習一 ,自任私智,訕笑三代,蕩滅古法,竊自號為皇帝,而子弟為匹夫。

內亡骨肉本根之輔,外亡尺土蕃翼之衛。

吳陳奮其白挺,劉項隨而斃之。

又曰:秦始皇即位三十九年,內平六國,外攘四夷。

死人如麻,暴骨長城之下,頭顱相屬於道,不一日而無兵。

又曰:賈山借秦為喻,名曰《至言》。

其辭曰:"始皇貴為天子,富有天下,賦斂重數,百姓罷弊,赭衣半道,群盜滿山,使天下之人載目而視,傾耳而聽。

離宮三百,鐘鼓帷帳,不移而具。

為宮室之麗如此,使其後世曾不得聚廬而托處焉。

為馳道於天下,東窮燕、齊,南極吳、楚,厚築其外,隱以金椎,樹以青松。

為馳道之麗如此,使其後世曾不得邪徑而托足焉。

葬於驪山,銅錮其內,漆塗其外,中成遊觀,上成山林。

為葬埋之侈如此,使其後世曾不得蓬顆蔽塚而托葬焉。

秦以熊羆之力,虎狼之心,蠶食諸侯,併吞海內,而不篤禮義,故天殃已加矣。

"

《異苑》曰:秦世有謠云:"秦有帝,號始皇奄僵。

開吾戶,據吾床 。

飲吾酒,啜吾漿。

餐吾飯,以為糧。

張吾弓,射東牆,前至沙丘當滅亡。

"始皇既坑儒焚典,乃發孔子墓,欲取諸《經》、《傳》。

壙既啟,於是悉如謠者之言。

又言謠文刊在塚壁,政甚惡之。

及達沙丘,而修別路,見一群小兒輦沙為阜,問雲沙丘,從此得玻

《淮南子》曰:秦之時,高為台榭,大為苑囿,造馳道數千里,鑄金人,發邊戍,入芻稿,頭會箕斂,輸於少府。

丁壯丈夫,西至臨洮狄道,東至會稽浮石,南至象郡桂林,北至飛狐一陽一原,道路死人以溝量。

當此之時,有忠諫者謂之不祥,道仁義者謂之狂。

桓譚《新語》曰:秦始皇見周室失統,自以當保有九州。

見萬民碌碌,猶群羊聚豬,皆可以竿而驅之,故遂以敗也。

○二世皇帝

《史記》曰:二世皇帝元年,年二十一。

趙高為郎中令,任用事。

征材士五萬人為屯衛鹹一陽一,令教射狗馬禽一獸 。

當食者多,度不足,下調郡縣轉輸,用法益刻深。

七月,戍卒陳勝等反。

二年冬,陳涉所遣周章等將西至戲,兵數十萬。

二世大驚,夢白虎嚙其左驂馬殺之,心不樂,怪,問占夢。

卜曰:"涇水為祟。

"二世乃齋於望夷宮,欲祠涇水,沉四白馬。

使使責讓高以盜賊事。

高懼,乃一陰一與其婿鹹一陽一令閻樂、其弟趙成謀。

使郎中令為內應,詐為有大賊,遣樂將吏卒千餘人至望夷宮。

郎中令與樂俱入,射上幄坐幃。

二世怒,召左右,左右皆惶擾不鬥。

旁有宧者一人,侍不敢去。

二世入內,謂曰:"何不早告我?"宧者曰:"臣不敢言,故得全。

使臣早言,皆已誅,安得至今?"閻樂前即二世,數曰:"足下驕恣,誅殺無道,天下共叛,足下其自為計。

"二世曰:"丞相可得見不?"樂曰:"不可。

"二世曰:"吾願得一郡為王。

"弗許。

又曰:"願為萬戶侯。

"弗許。

又曰:"願與妻子為黔首,比諸公子。

"樂曰:"臣受命於丞相,為天下誅足下,足下雖多言,臣不敢報。

"麾其兵進。

二世自一殺。

閻樂歸報趙高,趙高乃悉召諸大臣公子,告以誅二世之狀,曰:"秦故王國,始皇君天下,故稱帝。

今六國復自立,秦地益小,乃以空名為帝,不可。

宜為王如故,便。

"立二世之兄子公子嬰為秦王。

以黔首葬二世杜南宜春苑中。

在位三年。

○秦王子嬰

《史記》曰:趙高令子嬰齋,當廟見,受玉璽。

齋五日,子嬰與其子二人謀,稱疾不行,高果自往,曰:"宗廟重事,王奈何不行?"子嬰遂刺殺趙高於齋宮,夷三族以徇鹹一陽一。

子嬰為秦王四十六日,楚將沛公破秦軍入武關,遂至霸上,使人約降子嬰。

子嬰即繫頸以組,白馬素車,奉天子璽符,降軹道旁。

項籍為從長,殺子嬰及秦諸公子宗族。

《史記》太史公曰:始皇自以為功過五帝,地廣三皇,而羞與之侔。

善哉乎賈生推言之也!曰:秦並兼諸侯,繕津關,據險塞,修甲兵而守之。

陳涉以戍卒散亂之眾數百,奮臂大呼,不用弓戟之兵,鉏耰白挺,(耰田器也,音憂。

)望屋而食,橫行天下。

秦人阻險不守,關梁不闔,長戟不刺,強一弩一不射。

楚師深入,戰於鴻門,曾無藩籬之艱。

當此時也,世非無深慮知化之士也,然不敢盡忠拂過者,秦俗多忌諱之禁,忠言未卒於口而身為戮歿矣。

故天下之士,傾耳而聽,重足而立,箝口而不言。

是以三主失道,忠臣不敢諫,智士不敢謀,天下已亂,奸不上聞,豈不哀哉!秦王纘六世之餘烈,振長策而御宇內,吞二周而亡諸侯,履至尊而制六一合 ,執捶拊(附,拍。

音府。

)以鞭笞天下,威震四海。

南取北越之地,以為桂林、象郡,乃使蒙恬北築長城而守藩籬,卻匈一奴一七百餘里,一胡一 人不敢南下而牧馬,士不敢彎弓而報怨。

於是廢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

隳名城,殺豪俊,收天下之兵聚之鹹一陽一,銷鋒鏑,鐻以為金人十二,以弱黔首之民。

然後塹華為城,因河為津。

據億丈之城,臨不測之溪以為固。

良將勁一弩一守要害之處,信臣一精一卒陳利兵而誰何?天下已定,秦王之心自以為關中之固,金城千里,子孫帝王萬世之業也。

秦王既沒,陳涉斬木為兵,揭竿為旗,天下雲集而響應,羸糧而影從。

山東豪俊遂並起而亡秦族矣。

然秦以區區之地,千乘之權,招八州而朝同列,百有餘年。

然後以六一合 為家,崤、函為宮,一夫作難而七廟隳,身死人手,為天下笑者,何也?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

秦王懷貪鄙之心,行自奮之智,不信功臣,不親士民,廢王道,立私權,禁文書而酷刑法,先詐力而後仁義,以暴虐為天下始,孤獨而有之,故其亡可立而待。

《帝王世紀》曰:秦凡四王二帝,合四十九年。

○楚義帝(附)

《尚書中侯》曰:空受之帝立。

《史記》曰:項梁聞陳王定死,召諸別將會薛計事。

沛公亦起沛,往焉。

居鄛人范增,好奇計,往說項梁曰:"秦滅六國,楚最無罪。

自懷王入秦不反,楚人憐之至今,故楚南公曰:'楚雖三戶,亡秦必楚。

'今陳勝首事,不立楚後而自立,其勢不長。

今君起一江一 東,楚蜂起之將爭附君者,以君世世楚將,為能復立楚後也。

"梁然其言,乃求楚懷王孫心在民間,為人牧羊,立以為楚懷王,從民所望。

陳嬰為楚上柱國,與懷王都盱眙。

秦滅,尊懷王為義帝。

(《漢書》曰:義帝名心也。

)項羽謂諸將曰:"天下初發難時,假立諸侯後以伐秦。

然身被堅執銳首事,暴露於野三年,滅秦定天下者,皆將相諸君與籍之力也。

義帝雖無功,故當分其地而王之。

"諸將皆曰:"善。

"漢元年四月,諸侯罷戲下,各就國。

項王出之國,使人徙義帝,曰:"古之帝者地方千里,必居上游。

"乃徙義帝長沙,都郴縣。

其群臣稍叛之,乃一陰一令衡山、臨一江一 王擊殺之一江一 中。

《太平御覽》宋·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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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
卷一 ◎天部一卷二 ◎天部二卷三 ◎天部三卷四 ◎天部四卷五 ◎天部五卷六 ◎天部六卷七 ◎天部七卷八 ◎天部八卷九 ◎天部九卷十 ◎天部十卷十一 ◎天部十一卷十二 ◎天部十二卷十三 ◎天部十三卷十四 ◎天部十四卷十五 ◎天部十五卷十六 ◎時序部一卷十七 ◎時序部二卷十八 ◎時序部三卷十九 ◎時序部四卷二十 ◎時序部五卷二十一 ◎時序部六卷二十二 ◎時序部七卷二十三 ◎時序部八卷二十四 ◎時序部九卷二十五 ◎時序部十卷二十六 ◎時序部十一卷二十七 ◎時序部十二卷二十八 ◎時序部十三卷二十九 ◎時序部十四卷三十 ◎時序部十五卷三十一 ◎時序部十六卷三十二 ◎時序部十七卷三十三 ◎時序部十八卷三十四 ◎時序部十九卷三十五 ◎時序部二十卷三十六 ◎地部一卷三十七 ◎地部二卷三十八 ◎地部三卷三十九 ◎地部四卷四十 ◎地部五卷四十一 ◎地部六卷四十二 ◎地部七卷四十三 ◎地部八卷四十四 ◎地部九卷四十五 ◎地部十卷四十六 ◎地部十一卷四十七 ◎地部十二卷四十八 ◎地部十三卷四十九 ◎地部十四卷五十 ◎地部十五卷五十一 ◎地部十六卷五十二 ◎地部十七卷五十三 ◎地部十八卷五十四 ◎地部十九卷五十五 ◎地部二十卷五十六 ◎地部二十一卷五十七 ◎地部二十二卷五十八 ◎地部二十三卷五十九 ◎地部二十四卷六十 ◎地部二十五卷六十一 ◎地部二十六卷六十二 ◎地部二十七卷六十三 ◎地部二十八卷六十四 ◎地部二十九卷六十五 ◎地部三十卷六十六 ◎地部三十一卷六十七 ◎地部三十二卷六十八 ◎地部三十三卷六十九 ◎地部三十四卷七十 ◎地部三十五卷七十一 ◎地部三十六卷七十二 ◎地部三十七卷七十三 ◎地部三十八卷七十四 ◎地部三十九卷七十五 ◎地部四十卷七十六 ◎皇王部一卷七十七 ◎皇王部二卷七十八 ◎皇王部三卷七十九 ◎皇王部四卷八十 ◎皇王部五卷八十一 ◎皇王部六卷八十二 ◎皇王部七卷八十三 ◎皇王部八卷八十四 ◎皇王部九卷八十五 ◎皇王部十卷八十六 ◎皇王部十一卷八十七 ◎皇王部十二卷八十八 ◎皇王部十三卷八十九 ◎皇王部十四卷九十 ◎皇王部十五卷九十一 ◎皇王部十六卷九十二 ◎皇王部十七卷九十三 ◎皇王部十八卷九十四 ◎皇王部十九卷九十五 ◎皇王部二十卷九十六 ◎皇王部二十一卷九十七 ◎皇王部二十二卷九十八 ◎皇王部二十三卷九十九 ◎皇王部二十四卷一百 ◎皇王部二十五卷一百一 ◎皇王部二十六卷一百二 ◎皇王部二十七卷一百三 ◎皇王部二十八卷一百四 ◎皇王部二十九卷一百五 ◎皇王部三十卷一百六 ◎皇王部三十一卷一百七 ◎皇王部三十二卷一百八 ◎皇王部三十三卷一百九 ◎皇王部三十四卷一百一十 ◎皇王部三十五卷一百一十一 ◎皇王部三十六卷一百一十二 ◎皇王部三十七卷一百一十三 ◎皇王部三十八卷一百一十四 ◎皇王部三十九卷一百一十五 ◎皇王部四十卷一百一十六 ◎皇王部四十一卷一百一十七 ◎偏霸部一卷一百一十八 ◎偏霸部二卷一百十九 ◎偏霸部三卷一百二十 ◎偏霸部四卷一百二十一 ◎偏霸部五卷一百二十二 ◎偏霸部六卷一百二十三 ◎偏霸部七卷一百二十四 ◎偏霸部八卷一百二十五 ◎偏霸部九卷一百二十六 ◎偏霸部十卷一百二十七 ◎偏霸部十一卷一百二十八 ◎偏霸部十二卷一百二十九 ◎偏霸部十三卷一百三十 ◎偏霸部十四卷一百三十一 ◎偏霸部十五卷一百三十二 ◎偏霸部十六卷一百三十三 ◎偏霸部十七卷一百三十四 ◎偏霸部十八卷一百三十五 ◎皇親部一卷一百三十六 ◎皇親部二卷一百三十七 ◎皇親部三卷一百三十八 ◎皇親部四卷一百三十九 ◎皇親部五卷一百四十 ◎皇親部六卷一百四十一 ◎皇親部七卷一百四十二 ◎皇親部八卷一百四十三 ◎皇親部九卷一百四十四 ◎皇親部十卷一百四十五 ◎皇親部十一卷一百四十六 ◎皇親部十二卷一百四十七 ◎皇親部十三卷一百四十八 ◎皇親部十四卷一百四十九 ◎皇親部十五卷一百五十 ◎皇親部第十六卷一百五十一 ◎皇親部十七卷一百五十二 ◎皇親部十八卷一百五十三 ◎皇親部十九卷一百五十四 ◎皇親部二十卷一百五十五 ◎州郡部一卷一百五十六 ◎州郡部二卷一百五十七 ◎州郡部三卷一百五十八 ◎州郡部四卷一百五十九 ◎州郡部五卷一百六十 ◎州郡部六卷一百六十一 ◎州郡部七卷一百六十二 ◎州郡部八卷一百六十三 ◎州郡部九卷一百六十四 ◎州郡部十卷一百六十五 ◎州郡部十一卷一百六十六 ◎州郡部十二卷一百六十七 ◎州郡部十三卷一百六十八 ◎州郡部十四卷一百六十九 ◎州郡部十五卷一百七十 ◎州郡部十六卷一百七十一 ◎州郡部十七卷一百七十二 ◎州郡部十八卷一百七十三 ◎居處部一卷一百七十四 ◎居處部二卷一百七十五 ◎居處部三卷一百七十六 ◎居處部四卷一百七十七 ◎居處部五卷一百七十八 ◎居處部六卷一百七十九 ◎居處部七卷一百八十 ◎居處部八卷一百八十一 ◎居處部九卷一百八十二 ◎居處部十卷一百八十三 ◎居處部十一卷一百八十四 ◎居處部十二卷一百八十五 ◎居處部十三卷一百八十六 ◎居處部十四卷一百八十七 ◎居處部十五卷一百八十八 ◎居處部十六卷一百八十九 ◎居處部十七卷一百九十 ◎居處部十八卷一百九十一 ◎居處部十九卷一百九十二 ◎居處部二十卷一百九十三 ◎居處部二十一卷一百九十四 ◎居處部二十二卷一百九十五 ◎居處部二十三卷一百九十六 ◎居處部二十四卷一百九十七 ◎居處部二十五卷一百九十八 ◎封建部一卷一百九十九 ◎封建部二卷二百 ◎封建部三卷二百一 ◎封建部四卷二百二 ◎封建部五卷二百三 ◎職官部一卷二百四 ◎職官部二卷二百五 ◎職官部三卷二百六 ◎職官部四卷二百七 ◎職官部五卷二百八 ◎職官部六卷二百九 ◎職官部七卷二百一十 ◎職官部八卷二百一十一 ◎職官部九卷二百一十二 ◎職官部十卷二百一十三 ◎職官部十一卷二百一十四 ◎職官部十二卷二百一十五 ◎職官部十三卷二百一十六 ◎職官部十四卷二百一十七 ◎職官部十五卷二百一十八 ◎職官部十六卷二百一十九 ◎職官部十七卷二百二十 ◎職官部十八卷二百二十一 ◎職官部十九卷二百二十二 ◎職官部二十卷二百二十三 ◎職官部二十一卷二百二十四 ◎職官部二十二卷二百二十五 ◎職官部二十三卷二百二十六 ◎職官部二十四卷二百二十七 ◎職官部二十五卷二百二十八 ◎職官部二十六卷二百二十九 ◎職官部二十七卷二百三十 ◎職官部二十八卷二百三十一 ◎職官部二十九卷二百三十二 ◎職官部三十卷二百三十三 ◎職官部三十一卷二百三十四 ◎職官部三十二卷二百三十五 ◎職官部三十三卷二百三十六 ◎職官部三十四卷二百三十七 ◎職官部三十五卷二百三十八 ◎職官部三十六卷二百三十九 ◎職官部三十七卷二百四十 ◎職官部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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