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覽》卷一百三十 ◎偏霸部十四:《北齊書》曰:高祖神武皇帝姓高氏,諱歡,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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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卷一百三十 ◎偏霸部十四

太平御覽

卷一百三十 ◎偏霸部十四

○北齊高歡

《北齊書》曰:高祖神武皇帝姓高氏,諱歡,字賀六渾,渤海蓨人也。

六世祖隱,玄菟太守。

皇考樹,性通率,不事家業。

住居白道南,數有赤光紫氣之異,鄰人以為怪,勸徙居以避之。

皇考曰:"安知非吉?"居之自若。

及神武生而皇妣韓氏殂,養於同產姊婿鎮岳隊尉景家。

神武既累世北邊,故一習一 其俗,遂同鮮卑。

長而深沉有大度,輕財重士,為豪俠所宗。

目有一精一光,長頭高顴,齒白如玉,少有人傑。

素家貧,及娉武明皇后,始有馬,得給鎮為隊主。

鎮將遼西段長常奇神武貌,謂曰:"君有康濟之才,終不徒然。

"便以子孫為托。

神武自隊主轉輪為函使。

嘗乘驛過建興,雲霧晝晦,雷聲隨之,半日乃絕,若有神應者。

每行道路,往來無風塵之色。

又嘗夢履眾星而行,覺而內喜。

為函使六年,每至洛一陽一,給令史麻祥使。

祥嘗以肉啗神武,神武性不立食,坐而進之,祥以為慢己,笞神武四十。

及自洛一陽一還,傾產以結客。

親故怪問之,答曰:"吾至洛一陽一,宿衛羽林相率焚領軍張彝宅,朝廷懼其亂而不問,為政若此,事可知也。

財物豈可常守邪?"自是乃有澄清天下之志。

與懷朔省事雲中司馬子如及秀容人劉貴、中山人賈顯智為奔走之友,懷朔戶曹史孫騰、外兵使侯景亦相友結。

孝昌元年,歸爾朱榮於秀容。

先是劉貴事榮,盛言神武美,至是始得見。

以憔悴故,未之奇也。

貴乃為神武更衣,復求見焉。

因隨榮之廄,廄有惡馬,榮命剪之,神武乃不加羈絆而剪,竟不蹄嚙。

已而起曰:"御惡人亦如此馬矣。

"榮遂坐神武於床 下,屏左右而訪時事。

神武曰:"聞公有馬十二谷,色別為群,將此竟何用也?"榮曰:"但言爾意。

"神武曰:"方今天子愚弱,太后一婬一亂,孽一寵一 擅命,朝政不行。

以明公雄武,乘時奮發,討鄭儼、徐紇而清帝側,霸業可舉鞭而成。

此賀六渾之意也。

"榮大悅。

語自日中至夜半乃出。

自是每參軍謀。

既而,榮以神武為親信都督。

於時魏明帝銜鄭儼、徐紇,逼靈太后,未敢制,私使榮舉兵內向。

榮以神武為前鋒。

至上一黨一 ,明帝又私詔停之。

及帝暴崩,榮遂入洛邑。

將篡位,神武諫,恐不聽,請鑄像卜之,鑄不成,乃止。

孝莊帝立,以定策勳,封銅鞮伯。

榮嘗問左右曰:"一日無我,誰可主軍?"皆稱爾朱兆。

榮曰:"此正可統三千騎以還。

堪代我主眾者,惟賀六渾耳。

"因誡兆曰:"爾非其匹,終當為其子穿鼻。

"乃以神武為晉州刺史。

於是大聚斂,因劉貴貨榮下要人,盡得其意。

州庫角無故自鳴,神武異之,無幾而孝莊誅榮。

及爾朱兆自晉一陽一將舉兵赴洛,召神武。

使長史孫騰辭以絳蜀、汾一胡一 欲反,不可委去,兆恨焉,騰覆命,神武曰:"兆舉兵犯上,此大賊也,吾不能久事之。

"自是始有圖兆計。

及兆入洛,執莊帝以北,神武聞之大驚,又使孫騰偽賀兆,因密覘孝莊所在,將劫以舉義,不果。

乃以書喻之,言不宜執天子以受惡名於海內。

兆不納,殺帝而與爾朱世隆等立長廣王曄,改元建明,封神武為平一陽一郡公。

魏普泰元年二月,神武自領軍次信都,高乾、封隆之開門以待,遂據冀州。

是月,爾朱度律廢元曄而立節閔帝,欲羈縻神武。

三月,乃白節閔帝,封神武為渤海王,徵使入覲。

神武辭。

四月癸巳,又加授東道大行台、第一鎮人酋長。

龐蒼鷹自太原來奔,神武以為行台郎,尋以為安州刺史。

神武自向山東,養士繕甲,禁兵侵掠,百姓歸心。

乃詐為書,云爾朱兆將以六鎮人配契一胡一 為部曲。

眾皆愁。

又為并州符,徵兵討步落稽。

發萬人,將遣之,孫騰、尉景為請留五日,如此者再。

神武親送之郊,雪涕執別。

人號慟,哭聲動地,神武乃喻之曰:"與爾俱失鄉客,義同一家,不意在上乃爾徵召!直向西已當死,後軍期又當死,配國人又當死,奈何?"眾曰:"唯有反耳!"神武曰:"反是急計;須推一人為主。

"眾願奉神武。

神武曰:"爾鄉里難制,不見葛榮乎?雖百萬眾,無刑法,終自灰滅。

今以吾為主,當有前異,不得欺漢兒,不得犯軍令,生死任吾,則可。

不爾,不能為取笑天下。

"眾皆頓顙:"死生惟命。

"神武曰:"若不得已。

"明日,椎牛饗士,喻以討爾朱兆之意。

封隆之進曰:"千載一時,普天幸甚。

"神武曰:"討賊,大順也;拯時,大業也。

吾雖不武,以死繼之,何敢讓焉!"

六月庚子,建義於信都。

乃抗表罪狀爾朱氏。

世隆等秘表不通。

八月,爾朱兆攻陷殷州,李元忠來奔。

孫騰以為朝廷隔絕,不權立天子,則眾望無所繫。

十月壬寅,奉章武王融子渤海太守朗為皇帝,年號中興,是為廢帝。

十一月,攻鄴,相州刺史劉誕嬰城固守。

神武起土山,為地道,往往建大柱,一時焚之,城陷入地。

永熙元年正月壬午,拔鄴城,據之。

廢帝進神武大丞相、天柱大將軍、太師。

是時,青州建義大都督崔靈珍、大都督耿翔皆遣使歸附。

行汾州事劉貴棄城來降。

閏三月,爾朱天光自長安,兆自并州,度律自洛一陽一,仲遠自東郡,同會鄴,眾號二十萬,挾洹水而軍。

節閔以長孫承業為大行台,總督焉。

神武令封隆之守鄴,自出頓紫陌。

時馬不滿二千,步兵不至三萬,眾寡不敵。

乃於韓陵為圓陣,連牛驢以塞歸道。

於是將士皆有死志,四面合擊之。

爾朱兆責神武以背己。

神武曰:"本戮力者,共輔王室,今帝何在?"兆曰:"永安枉害天柱,我報仇耳。

"神武曰:"我昔日親聞天柱計,汝在戶前立,豈得言不反耶!且以君殺臣,何報之有?今日義絕矣。

"乃合戰,大敗之。

四月,斛斯椿執天光、度律送洛一陽一。

長孫承業遣都督賈顯智、張歡入洛一陽一,執世壟彥伯斬之。

兆奔并州。

仲遠奔梁州,遂死焉。

時凶蠹既除,朝廷慶悅。

既而神武至洛一陽一,廢節閔及中興主而立孝武孝。

孝武既即位,授神武大丞相、天柱大將軍、太師,世襲定州刺史,增封並前十五萬戶。

神武辭天柱,減戶五萬。

壬辰,還鄴,魏帝餞於乾脯山,執手而別。

七月壬寅,神武帥師北伐爾朱兆。

封隆之言:"侍中斛斯椿、賀拔勝、賈顯智等往事爾朱,普皆反噬,今在京師一寵一 任,必構禍隙。

"神武深以為然。

乃歸天光、度律於京師,斬之。

遂自滏口入。

爾朱兆大掠晉一陽一,北保秀容,并州平。

神武以晉一陽一四塞,乃建大丞相府而定居焉。

爾朱兆既至秀容,分兵守險,出入寇抄。

神武揚聲討之,師出止者數四,兆意擔神武揣其歲首當宴會,遣竇泰以一精一騎馳之,一日一夜 行三百里,神武以大軍繼之。

二年正月,竇泰奄至爾朱兆庭。

軍人因宴休惰,忽見泰軍,驚走,追破之於赤洪嶺。

兆自縊,神武親臨,厚葬之。

慕容紹宗以爾朱榮妻子及餘眾自保焉,突城降,神武以義故,待之甚厚。

神武之入洛也,爾朱仲遠部下都督橋寧、張子期自滑台歸命,神武以其助亂,且數反覆,皆斬之。

斛斯椿由是內不自安,乃與南陵王寶炬及武衛將軍元毗、魏光、王思政構神武於魏帝。

帝舍人元士弼又奏神武受敕大不敬,於是魏帝與神武隙矣。

天平元年正月,魏帝下詔罪狀神武,為北伐經營。

神武亦勒馬宣告曰:"孤遇爾朱擅權,舉大義於四海,奉戴主上,義貫幽明。

橫為斛斯椿讒構,以誠節為逆首。

昔晉趙鞅興晉一陽一之甲,誅君側惡人,今者南邁,誅椿而已。

"以高昂為前鋒,曰:"若用司空言,豈有今日之舉!"司馬子如答神武曰:"本欲立小者,正為此耳。

"

魏帝徵兵關右,召賀拔勝赴行在所,遣大行台長孫承業、大都督穎川王斌之、斛斯椿共鎮武牢。

七月,魏帝躬率大眾,屯河橋。

神武至河北十餘里,再遣口申誠款,魏帝不報。

神武乃引軍渡河。

魏帝問計於群臣,或雲南依賀拔勝,或雲西就關中,或雲守洛口,未決。

而元斌之與斛斯椿爭權不睦,斌之棄椿徑還,紿帝雲神武兵至。

即日,魏帝遜位於長安。

己酉,神武入洛一陽一,止於永寧寺。

八月,神武以萬機不可曠廢,乃與百僚議,以清河王亶為大司馬,居尚書下捨而承製決事焉。

神武尋至弘農,遂克潼關。

九月庚寅,神武還至洛一陽一,乃遣僧道榮奉表關中,又不答。

乃集百僚、沙門、耆老,議所推立。

以為自孝昌衰亂,國統中絕,神主靡依,昭穆失序,遂議立清河王世子善見。

議定,白清河王。

王曰:"天子無父,苟使兒立,不惜餘生。

"乃立之,是為孝靜帝。

魏於是始分為二。

神武以孝武既西,恐逼崤峽,洛一陽一復在河外,接近梁境,如向晉一陽一,形勢不能相接,議遷鄴。

護軍祖榮贊焉。

詔下三日,車駕便發,戶四十萬,狼狽就道。

神武留洛一陽一部分,事畢還晉一陽一。

自是軍國政務,皆歸相府。

二年正月,魏帝褒詔,以神武為相國、假黃鉞,劍履上殿,入朝不趨,神武固辭。

四年十一月壬辰,神武西討,自蒲津濟,眾二十萬。

周文軍於沙苑。

神武以地阨少卻,西人鼓噪而進,軍大亂,棄器甲十有八萬。

神武跨橐駝,候船以歸。

元象元年三月辛酉,神武固請解丞相,魏帝許之。

四月庚寅,神武朝於鄴。

壬辰,還晉一陽一。

興和元年七月丁丑,魏帝進神武為相國、錄尚書事,固讓乃止。

十一月,神武以新宮成,朝於鄴。

魏帝與神武宴射。

武定四年八月癸巳,神武將西征,自鄴會兵晉一陽一。

九月,神武圍王壁以挑西師,不敢應。

西魏晉州刺史韋孝寬守玉壁。

頓兵五旬,城不拔,死者七萬人,聚為一塚。

有星墜於神武營,眾驢並鳴,士皆讋懼。

神武有疾。

十一月庚子,輿疾班師。

庚戌,遣太原公洋鎮鄴。

辛亥,徵世子澄至晉一陽一。

有惡鳥集亭樹,世子使斛律光射殺之。

己卯,神武以無功,表解都督中外諸軍事,魏帝優詔許焉。

是時西魏言神武中一弩一,神武聞之,乃勉坐見諸貴。

使斛律金敕勒歌,神武自和之,哀感流涕。

侯景素輕世子,嘗謂司馬子如曰:"王在,吾不敢有異;王無,吾不能與鮮卑小兒共事。

"子如掩其口。

至是,世子為神武書,召景。

景先與神武約,得書,書微點,乃來。

書至,無點,景不至。

又聞神武疾,遂擁兵自固。

神武謂世子曰:"我雖疾,爾面更有餘憂色,何也?"世子未對。

又問曰:"豈非憂侯景叛耶?"曰:"然。

"神武曰:"景專制河南十四年矣,常有飛揚跋扈志,顧我能養,豈為汝駕御也。

今四方未定,勿遽發哀。

庫狄干鮮卑老公,斛律金敕勒老公,並性純道直,終不負汝。

可朱渾道元、劉禮生遠來投我,必無異心。

賀拔焉過兒樸實無罪過,潘樂和厚,汝兄弟當得其力。

韓軌少戇,宜寬借之。

彭樂心腹難得,宜防護之。

少堪敵侯景者,惟有慕容紹宗,我故不貴之,留以與汝,宜深加殊禮,委以經略之事。

"

五年正月朔,日蝕。

神武曰:"日蝕,其為我耶?死亦何恨。

"景午,陳啟於魏帝。

是日,崩於晉一陽一,時年五十二。

秘不發喪。

天保初,追崇為獻武帝,廟號太祖。

○高澄

《北齊書》曰:世祖文襄皇帝諱澄,字子惠,神武長子也。

母曰婁太后。

生而岐嶷,神武異之。

魏中興元年,立為渤海王世子。

就杜詢講學,敏悟過人,詢甚歎服。

二年,加侍中、開府儀同三司,尚孝靜帝妹馮翊長公主。

時年十三,神情俊爽,便若成一人 。

神武試問以時事得失,辯析無不中理。

自是軍國籌策皆預之。

天平元年,加使持節、尚書令、大行台、并州刺史。

三年,入輔朝政,加領軍左右、京畿大都督。

時人雖聞器識,猶以少年期之,而機略嚴明,事無凝滯,於是朝野振肅。

武定四年十一月,神武西討,不豫,班師。

文襄馳赴軍所,侍衛還晉一陽一。

五年正月丙午,神武崩。

七月戊戌,魏帝詔以文襄為使持節、大丞相、都督中外諸軍、錄尚書事、大行台、渤海王。

文襄啟辭,願停王爵。

壬寅,魏帝詔太原公洋攝理軍國,遣中使敦喻。

八月壬辰,文襄啟申神武遺令,請減國邑,分封將督各有差。

辛未,朝於鄴,固辭丞相。

魏帝詔曰:"既朝野攸憑,安危所繫,不得令遂本懷,須有權奪。

可復前大將軍,餘如故。

"

七年五月,文襄帥師赴穎川。

六月,克之,獲西魏大將王思政等。

八月,文襄遇盜,崩。

初,梁將蘭欽子京見虜,文襄以配廚,欽求贖之,不許。

京與其一黨一 六人謀作亂。

時京將進食,文襄卻之,謂人曰:"昨夜夢此一奴一殺我。

"又曰:"急殺卻。

"京聞之,置刃於盤下,冒言進食。

文襄怒曰:"我未索食,何遽來?"京揮刀曰:"將殺汝!"文襄自投,傷足,入床 下。

賊一黨一 至,去床 ,遇弒,時年二十九。

追諡文襄皇帝。

○高洋

《北齊書》曰:顯祖文宣皇帝諱洋,字子進,高祖第二子,世宗之母弟。

後初孕,每夜有赤光照室,後私常怪之。

初高祖之歸爾朱榮,時經危亂,家徒壁立,後與親姻相對,共憂寒餒。

帝時尚未能言,欻然曰:"得活。

"太后及左右大驚,而不敢言。

鱗身重踝,不好戲弄,深沉有大度。

晉一陽一曾有沙門,乍愚乍智,時人不測,呼為阿禿師。

帝曾與諸童共見之,歷問祿位。

至帝,舉手再三,指天而已,口無所言,見者異之。

高祖嘗試觀諸子意識,各使治亂絲,帝獨抽刀斬之,曰:"亂者須斬。

"高祖是之。

又各配兵四去,而使甲騎偽攻之,世宗等怖撓,帝乃勒眾與彭樂敵,樂免胄言情,猶擒之以獻。

後從世宗行,過遼一陽一山,獨見天門開,餘人無見者。

內雖明敏,貌若不足,世宗每嗤之云:"此人亦得富貴,相法亦何由可解。

"惟高祖異之。

天平二年,授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

武定元年,加侍中。

五年,授尚書令、中書監、京畿大都督。

七年八月,世宗遇害,事出倉卒,內外震駭。

帝神色不變,指麾部分自若,臠斬群賊而漆其頭。

徐宣言曰:"一奴一反,大將軍被傷,無大苦也。

"當時內外,莫不驚異焉。

乃赴晉一陽一,親總庶政。

務從寬厚,事有不便者,鹹蠲省焉。

八年正月戊辰,魏帝詔進使持節、丞相、都督中外諸軍、錄尚書事、大行台、齊郡王,食邑一萬戶。

三月辛酉,又進封齊王,邑十萬戶。

帝自居晉一陽一,寢室夜有光如晝。

既為王,夢人以筆點己額。

旦以告館客王曇哲,曰:"吾其退乎?"曇哲再拜,賀曰:"王上加點為主字,乃當進也。

"夏五月辛亥,帝如鄴。

甲寅,進位相國,總百揆,加九錫殊禮,齊王如故。

魏帝遣兼太尉彭城王韶奉皇帝璽綬,禪位於帝。

戊午,乃即皇帝位於南郊,升壇,柴燎告天。

事畢還宮,御太極前殿,詔大赦天下,改武定八年為天保元年。

辛酉,尊王太后為皇太后。

辛未,遣大使於四方觀察風俗,問民疾苦,嚴勒長吏,厲以廉平,興利除害,務存安靜。

六月,詔:吉凶車服制度,各為等差,具立條式,使儉而獲中。

又詔:"冀州之渤海、長樂二郡,先帝始封之國,義旗初起之地。

并州之太原,青州之齊郡,霸業所在,王命是基。

君子有作,貴不忘本,思申恩洽,蠲復田租。

"丁亥,詔立王子殷為皇太子,王后李氏為皇后。

八月,詔曰:"有能直言正諫,不避罪辜,謇謇若朱雲,諤諤若周捨,開朕意,沃朕心,弼予一人利兼百姓者,必當一寵一 以榮祿,待以不次。

又諸牧民之官,仰專意農桑,勸課廣收天地之利,以備水旱之災。

"庚寅,詔曰:"朕以虛寡,嗣弘王業,思所以讚揚盛績,播之萬古。

雖史官執筆,有聞無墜,猶恐緒言遺美,時或未書。

在位王公,文武大小,降及民庶,爰至僧徒,或親奉音旨,或承傳旁說,凡可載之文籍,悉宜條錄封上。

"冬十月己卯,備法駕,御金輅,入晉一陽一宮,朝皇太后於內殿。

十一月,周文帝率眾至陝城,分騎北渡至建州。

景寅,帝親戎出次城東,周文帝聞帝軍嚴盛,歎曰:"高歡不死矣!"遂退。

明年,征契丹。

帝親逾山嶺,為士卒先。

露頭袒身,晝夜兼行千餘里,惟食肉飲水,壯氣彌厲。

竟大破契丹,獲十餘萬口,雜畜數十萬頭。

嘗於東山游宴,以關隴未平,投杯震怒,將俟西伐。

西人為之震恐。

帝素沉敏有遠亮。

初,文襄崩,秘不發喪,其後漸露,魏帝竊謂左右曰:"大將軍此殂似是天意,威權當歸王室矣。

"及帝將幸晉一陽一,親入辭謁於昭一陽一殿,從者千人,居前持劍者十餘輩。

帝在殿下數十步立,而衛士升階已二百許,皆攘袂扣刃,若對嚴敵。

帝令主者傳奏,須詣晉一陽一,言訖,再拜而出。

魏帝失色,目送帝曰:"此人似不能見容,吾不知死在何日。

"

洎受禪之後,留心政術,御下肅清。

六七年後,以天下無事,便留連飲宴。

通日竟夜,躬自鼓舞。

袒露形體,傅粉塗黛。

乘駝牛驢,不施鞍勒。

親戚貴臣,雜錯侍從。

徵集一婬一嫗,分付從官親看,無禮以為戲樂。

貴妃薛氏甚被愛一寵一 ,忽憶其經與清河王岳私通,命支解之,弄其髀以為琵琶。

歎曰:"佳人難再得。

"後又以刀子劃楊愔腹,崔季舒托俳優言曰:"老小公子惡戲?"因掣刀子而去之。

又置愔於棺中,載以轜車,幾下釘者數焉。

發丁匠三十萬人,營三台於鄴,構木高二十七丈,兩棟相去二百餘步,工匠危怯,皆繫繩自防;帝登脊疾走,無怖畏。

時復雅舞,折旋中節,傍人見者,莫不寒心。

帝沉湎日甚,婁太后舉杖擊之,曰:"如此父生如此兒。

"帝曰:"天子母豈不知共婿眠時即當嫁老母與一胡一 ?"太后大怒,自此不復開顏。

帝免冠辭謝,乃設席於地,脫背就罰。

苦請,笞腳五十。

因此戒酒,一旬,還復如初。

又令元黃頭與諸國自金鳳台各乘紙鴟以飛,黃頭至紫陌,乃墜於地。

凡所殺害,或支解,或火燒,或投水,蓋以萬數。

又誅元氏或父母為主或身常貴盛,皆斬於東市,凡七百餘人。

悉投一屍一漳水,剖魚者多獲爪甲,都下為之久不食魚。

七年秋,自河西總秦戍築長城東至於海,前後所築,東西凡三千餘里;率十里一戍,其要害置州鎮,凡二十五所。

八年春,帝在城東馬射,敕京城婦女悉赴觀,不赴者,罪以軍法,七日乃止。

是年,於長城內築重城,自庫洛拔而東,至於塢紇戍,凡四百餘里。

先是,發丁匠三十餘萬,營三台於鄴下,因其舊基而高博之,大起宮室及遊豫園。

至是,三台成,改銅爵曰金鳳,金武曰聖應,冰井曰崇光。

十一月甲午,帝登三台,御乾象殿,朝宴群臣,並命賦詩。

以新宮成故也。

十年春正月甲寅,帝如遼一陽一甘露寺。

二月景戌,帝於甘露寺禪居深觀,惟軍國大政奏聞。

三月景辰,帝至自遼一陽一。

十月甲午,帝暴崩於晉一陽一宮。

還京師,葬於武寧陵。

謚曰文宣皇帝,廟號高祖。

武平初,又改廟號顯祖。

先是,帝問泰山道士曰:"吾得幾年為天子?"答曰:"得三十年。

"帝曰:"十年十月十日,得非三十也?吾甚畏之,過此無慮。

人生有死,又何致惜,但憐兒正道尚幼,人將奪之耳。

"帝及期而崩,年三十一。

《太平御覽》宋·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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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
卷一 ◎天部一卷二 ◎天部二卷三 ◎天部三卷四 ◎天部四卷五 ◎天部五卷六 ◎天部六卷七 ◎天部七卷八 ◎天部八卷九 ◎天部九卷十 ◎天部十卷十一 ◎天部十一卷十二 ◎天部十二卷十三 ◎天部十三卷十四 ◎天部十四卷十五 ◎天部十五卷十六 ◎時序部一卷十七 ◎時序部二卷十八 ◎時序部三卷十九 ◎時序部四卷二十 ◎時序部五卷二十一 ◎時序部六卷二十二 ◎時序部七卷二十三 ◎時序部八卷二十四 ◎時序部九卷二十五 ◎時序部十卷二十六 ◎時序部十一卷二十七 ◎時序部十二卷二十八 ◎時序部十三卷二十九 ◎時序部十四卷三十 ◎時序部十五卷三十一 ◎時序部十六卷三十二 ◎時序部十七卷三十三 ◎時序部十八卷三十四 ◎時序部十九卷三十五 ◎時序部二十卷三十六 ◎地部一卷三十七 ◎地部二卷三十八 ◎地部三卷三十九 ◎地部四卷四十 ◎地部五卷四十一 ◎地部六卷四十二 ◎地部七卷四十三 ◎地部八卷四十四 ◎地部九卷四十五 ◎地部十卷四十六 ◎地部十一卷四十七 ◎地部十二卷四十八 ◎地部十三卷四十九 ◎地部十四卷五十 ◎地部十五卷五十一 ◎地部十六卷五十二 ◎地部十七卷五十三 ◎地部十八卷五十四 ◎地部十九卷五十五 ◎地部二十卷五十六 ◎地部二十一卷五十七 ◎地部二十二卷五十八 ◎地部二十三卷五十九 ◎地部二十四卷六十 ◎地部二十五卷六十一 ◎地部二十六卷六十二 ◎地部二十七卷六十三 ◎地部二十八卷六十四 ◎地部二十九卷六十五 ◎地部三十卷六十六 ◎地部三十一卷六十七 ◎地部三十二卷六十八 ◎地部三十三卷六十九 ◎地部三十四卷七十 ◎地部三十五卷七十一 ◎地部三十六卷七十二 ◎地部三十七卷七十三 ◎地部三十八卷七十四 ◎地部三十九卷七十五 ◎地部四十卷七十六 ◎皇王部一卷七十七 ◎皇王部二卷七十八 ◎皇王部三卷七十九 ◎皇王部四卷八十 ◎皇王部五卷八十一 ◎皇王部六卷八十二 ◎皇王部七卷八十三 ◎皇王部八卷八十四 ◎皇王部九卷八十五 ◎皇王部十卷八十六 ◎皇王部十一卷八十七 ◎皇王部十二卷八十八 ◎皇王部十三卷八十九 ◎皇王部十四卷九十 ◎皇王部十五卷九十一 ◎皇王部十六卷九十二 ◎皇王部十七卷九十三 ◎皇王部十八卷九十四 ◎皇王部十九卷九十五 ◎皇王部二十卷九十六 ◎皇王部二十一卷九十七 ◎皇王部二十二卷九十八 ◎皇王部二十三卷九十九 ◎皇王部二十四卷一百 ◎皇王部二十五卷一百一 ◎皇王部二十六卷一百二 ◎皇王部二十七卷一百三 ◎皇王部二十八卷一百四 ◎皇王部二十九卷一百五 ◎皇王部三十卷一百六 ◎皇王部三十一卷一百七 ◎皇王部三十二卷一百八 ◎皇王部三十三卷一百九 ◎皇王部三十四卷一百一十 ◎皇王部三十五卷一百一十一 ◎皇王部三十六卷一百一十二 ◎皇王部三十七卷一百一十三 ◎皇王部三十八卷一百一十四 ◎皇王部三十九卷一百一十五 ◎皇王部四十卷一百一十六 ◎皇王部四十一卷一百一十七 ◎偏霸部一卷一百一十八 ◎偏霸部二卷一百十九 ◎偏霸部三卷一百二十 ◎偏霸部四卷一百二十一 ◎偏霸部五卷一百二十二 ◎偏霸部六卷一百二十三 ◎偏霸部七卷一百二十四 ◎偏霸部八卷一百二十五 ◎偏霸部九卷一百二十六 ◎偏霸部十卷一百二十七 ◎偏霸部十一卷一百二十八 ◎偏霸部十二卷一百二十九 ◎偏霸部十三卷一百三十 ◎偏霸部十四卷一百三十一 ◎偏霸部十五卷一百三十二 ◎偏霸部十六卷一百三十三 ◎偏霸部十七卷一百三十四 ◎偏霸部十八卷一百三十五 ◎皇親部一卷一百三十六 ◎皇親部二卷一百三十七 ◎皇親部三卷一百三十八 ◎皇親部四卷一百三十九 ◎皇親部五卷一百四十 ◎皇親部六卷一百四十一 ◎皇親部七卷一百四十二 ◎皇親部八卷一百四十三 ◎皇親部九卷一百四十四 ◎皇親部十卷一百四十五 ◎皇親部十一卷一百四十六 ◎皇親部十二卷一百四十七 ◎皇親部十三卷一百四十八 ◎皇親部十四卷一百四十九 ◎皇親部十五卷一百五十 ◎皇親部第十六卷一百五十一 ◎皇親部十七卷一百五十二 ◎皇親部十八卷一百五十三 ◎皇親部十九卷一百五十四 ◎皇親部二十卷一百五十五 ◎州郡部一卷一百五十六 ◎州郡部二卷一百五十七 ◎州郡部三卷一百五十八 ◎州郡部四卷一百五十九 ◎州郡部五卷一百六十 ◎州郡部六卷一百六十一 ◎州郡部七卷一百六十二 ◎州郡部八卷一百六十三 ◎州郡部九卷一百六十四 ◎州郡部十卷一百六十五 ◎州郡部十一卷一百六十六 ◎州郡部十二卷一百六十七 ◎州郡部十三卷一百六十八 ◎州郡部十四卷一百六十九 ◎州郡部十五卷一百七十 ◎州郡部十六卷一百七十一 ◎州郡部十七卷一百七十二 ◎州郡部十八卷一百七十三 ◎居處部一卷一百七十四 ◎居處部二卷一百七十五 ◎居處部三卷一百七十六 ◎居處部四卷一百七十七 ◎居處部五卷一百七十八 ◎居處部六卷一百七十九 ◎居處部七卷一百八十 ◎居處部八卷一百八十一 ◎居處部九卷一百八十二 ◎居處部十卷一百八十三 ◎居處部十一卷一百八十四 ◎居處部十二卷一百八十五 ◎居處部十三卷一百八十六 ◎居處部十四卷一百八十七 ◎居處部十五卷一百八十八 ◎居處部十六卷一百八十九 ◎居處部十七卷一百九十 ◎居處部十八卷一百九十一 ◎居處部十九卷一百九十二 ◎居處部二十卷一百九十三 ◎居處部二十一卷一百九十四 ◎居處部二十二卷一百九十五 ◎居處部二十三卷一百九十六 ◎居處部二十四卷一百九十七 ◎居處部二十五卷一百九十八 ◎封建部一卷一百九十九 ◎封建部二卷二百 ◎封建部三卷二百一 ◎封建部四卷二百二 ◎封建部五卷二百三 ◎職官部一卷二百四 ◎職官部二卷二百五 ◎職官部三卷二百六 ◎職官部四卷二百七 ◎職官部五卷二百八 ◎職官部六卷二百九 ◎職官部七卷二百一十 ◎職官部八卷二百一十一 ◎職官部九卷二百一十二 ◎職官部十卷二百一十三 ◎職官部十一卷二百一十四 ◎職官部十二卷二百一十五 ◎職官部十三卷二百一十六 ◎職官部十四卷二百一十七 ◎職官部十五卷二百一十八 ◎職官部十六卷二百一十九 ◎職官部十七卷二百二十 ◎職官部十八卷二百二十一 ◎職官部十九卷二百二十二 ◎職官部二十卷二百二十三 ◎職官部二十一卷二百二十四 ◎職官部二十二卷二百二十五 ◎職官部二十三卷二百二十六 ◎職官部二十四卷二百二十七 ◎職官部二十五卷二百二十八 ◎職官部二十六卷二百二十九 ◎職官部二十七卷二百三十 ◎職官部二十八卷二百三十一 ◎職官部二十九卷二百三十二 ◎職官部三十卷二百三十三 ◎職官部三十一卷二百三十四 ◎職官部三十二卷二百三十五 ◎職官部三十三卷二百三十六 ◎職官部三十四卷二百三十七 ◎職官部三十五卷二百三十八 ◎職官部三十六卷二百三十九 ◎職官部三十七卷二百四十 ◎職官部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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