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覽》卷二百三十二 ◎職官部三十:《六典》曰:鴻臚卿之職,掌賓客及凶儀之事,領典客

古籍查詢

輸入需要查詢的關鍵字:

《太平御覽》卷二百三十二 ◎職官部三十

太平御覽

卷二百三十二 ◎職官部三十

○鴻臚卿

《六典》曰:鴻臚卿之職,掌賓客及凶儀之事,領典客、司儀二署,以率其官屬,而供其職務;少卿為之罰凡四方夷狄君長朝見者,辨其等位,以賓待之。

凡二王之後及夷狄君長之子襲官爵者,皆辨其嫡庶,詳其可否。

若諸蕃大酋渠有封禮命,則受冊而往其國。

韋昭《辨釋名》曰:腹前肥者臚,言以京師為心腹,王侯外國為四體以養之也。

辨云:鴻臚,本故典客,掌賓禮。

鴻,大也;臚,陳序也。

欲以大禮陳序賓客也。

《漢書》曰:田序字子公,連擒大奸,征為大鴻臚。

又曰:典客,秦官,掌諸侯、歸義蠻夷,有丞。

景帝中元六年,更名大行令。

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鴻臚。

《東觀漢記》曰:大鴻臚,漢舊官,建武元年復置,屬官有丞一人、大行丞一人,有理禮員四十七人,主齋祠、儐贊九賓之禮。

《續漢書》曰:大鴻臚卿一人,中二千石。

諸王入,當郊迎,典其禮儀,及郡國上計並屬焉。

皇子拜王,贊授印綬;及拜諸侯嗣子及四方夷狄封者,鴻臚召拜之。

謝承《後漢書》曰:陳紀字元方,遭父太丘長實憂,嘔血絕氣。

豫州嘉其至行,表上尚書,圖畫百城,以勵風俗。

袁紹以太尉讓紀,紀不受;拜大鴻臚。

卒官,子群為三公。

天下以為公慚卿,卿慚長。

又曰:白嵩字季山,為濟南相。

甘露降於郡,安帝嘉其致瑞,征拜大鴻臚。

《漢官解詁》曰:鴻,聲也;臚,傳也。

所以傳聲,贊導九賓也。

又曰:昔唐虞賓於四門,此則禮賓之制與鴻臚之任亦同。

《漢雜事》曰:蕭由為陳留太守,入為鴻臚,不任賓贊,還官。

《魏志》曰:崔林字德儒,清河東武城人也。

遷大鴻臚。

龜茲王遣侍子來朝,朝廷嘉其遠至,褒賞其王甚厚。

餘國各遣子來朝,問使連屬,林恐所遣或非真的,權取疏屬賈一胡一 ,因通使命,利得印綬,而道路護送,所損滋多。

勞所養之民,資無益之事,為夷狄所笑,此曩時之所患也。

乃移書敦煌諭旨,並錄前世待遇諸國豐約故事,使有恆常。

《魏略》曰:韓宣字景然,為大鴻臚。

始南一陽一曲阜韓暨以宿德,在宣前為大鴻臚。

及宣在官,亦稱職,故鴻臚中為之語曰:"大鴻臚,小鴻臚,前後治行相曷如。

"

《蜀志》曰:杜瓊字伯瑜,後主立為大鴻臚。

為人靜默少言,闔門自守,不與世事。

《吳志》曰:張儼字子節,吳人也。

弱冠知名,早歷顯位,以博聞多識拜大鴻臚。

使於晉,皓謂儼曰:今南北通好,以君有出境之才,故相屈行。

"對曰"皇皇者華,臣蒙其榮,懼無古人延譽之美,磨厲鋒鍔,思不辱命。

"既至,車騎將軍賈充、尚書令裴秀、侍中荀勖等欲傲以所不知而不能屈。

尚書僕射羊祜、尚書何禎並結縞帶之好。

《唐書·官品志》曰:鴻臚卿位視尚書右丞,掌導護贊拜。

《山濤啟事》曰:鴻臚,職主一胡一 事,前後為之者率多不善了。

今缺,當選御史中丞刁攸,不審可爾不?

○鴻臚少卿

《後魏職令》曰:鴻臚少卿第四品上,第二清,用雅學詳當、明樞達理者。

《隋書》曰:煬帝時,蠻夷朝貢,前後相屬。

帝從容謂宇文述、虞世基等曰:"四夷率服,觀禮華夏,鴻臚之職,須歸令望。

寧有多才藝、美容儀可以接對賓客者為之乎?"鹹以蘇夔對,帝然之,即日拜鴻臚少卿。

○典屬國

《漢書》曰:武帝以移中監蘇武為典屬國。

又曰:宣帝甘露二年,以常惠為典屬國。

又曰:典屬國,秦官,掌蠻夷降者。

成帝河平元年,省並大鴻臚。

○司農卿

《六典》曰:司農卿之職,掌邦國倉儲委積之事,總上林、太倉、鉤盾、導官四署與諸監之官屬,謹其出納而修其職務;少卿為之罰凡京都百司官吏祿廩,皆仰給焉。

《周禮》曰:塚宰有大府下大夫。

鄭玄注曰:"大府為王治藏之長,若今司農矣。

"

《史記》曰:韓信歸漢,漢以為治粟內史。

《漢書》曰:治粟內史,秦官,掌穀貨。

景帝更名大農令,武帝更名大司農。

又曰:鄭當時,字莊,為司農。

戒門下:"客至,無貴賤無留門者。

"執賓禮以下人。

山東諸公翕然稱莊上曰:"吾聞鄭莊行,千里不繼糧。

"

又曰:朱邑為北海太守,以治行第一,入為大司農。

身為列卿,居處節儉,性公正,不可一交一 以私,天子器之,朝廷敬焉。

及卒,詔稱揚其節行,賜邑子黃金百斤,以奉其祭祀。

又曰:田延年為大司農,坐盜都內錢三千萬,自一殺。

又曰:平帝元始元年,改大司農曰羲和,以劉歆為之。

《東觀漢記》曰:劉據為大司農,以職事被譴,召詣尚書,將加捶撻,尚書左雄諫帝曰:"九卿位亞三公,行則鳴玉,孝明永平始加撲罰,非古制也。

"帝從之,卿於是始免撲捶。

又曰:高詡字季回,以儒學征拜大司農。

在朝以清白方正稱。

又曰:辛融字子優,為大司農,性明達,稱為名卿。

《續漢書》曰:李固為大司農。

上信閹官,天下牧守多其宗親舊故。

及受貨賄,有詔特拜,不由選試,亂生彌甚。

固乃上表具陳盜賊所以興,由官非其人也。

又曰:大司農卿一人,中二千石,掌諸錢穀金帛。

又曰:趙典字仲經,為大司農,閉門卻掃,非德不一交一 。

又曰:耿國字叔慮,為大司農,曉邊事,能論議,數上便宜事,天子器之。

又曰:鄭玄,公車征為大司農,給安車一乘,所過長吏送迎。

張璠《漢記》曰:陳一寵一 為廣漢太守,風聲大行,入為大司農。

應劭《漢官儀》曰:大司農,古官也。

唐虞分命羲和,四子敬授民時。

高祖受命,懲秦之弊,與民休息。

逮至文景,國家無事,家給人足,京師之錢,累百巨萬,貫朽而不可校。

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腐敗而不可食。

《魏志》曰:梁一習一 為并州二十餘年,政治為天下最,乃征拜大司農。

《吳志》曰:樓玄為大司農。

玄從九卿持刀侍衛,正身率眾,奉法而行,應對切直,數迕皓意,漸見責怒。

後人誣白玄與賀劭相逢,駐共耳語大笑,謗訕政事,遂被詔詰責,送付廣州。

《晉一陽一秋》曰:司農桓范,字元則,出奔,曹爽云:"大司農印在吾手中,所在得開倉而食。

"

《宋書》曰:大司農卿一人,《書》稱棄,後稷其職也。

《齊職儀》曰:司農卿耕籍則掌其禮儀。

《隋書》曰:趙元淑轉穎川太守,甚有惠政,因入朝,會司農不時納諸郡租穀,元淑奏之。

帝謂元淑曰:"如卿意者,幾日當了?"元淑曰:"如臣意,不過十日。

"帝即日拜元淑為司農卿,納天下租,如言而了,帝悅焉。

《唐書·官品志》曰:司農卿,位視散騎常侍,主農功、倉廩,統太倉、導官、籍田、上林令。

韓揚《天文要集》曰:天倉者,大司農也。

《異苑》曰:吳郡岑淵為吳郡,時大司農卿碑注在一江一 乘湖西。

太元中,村人見龜載從田中出,還其先處,萍藻猶著腹下。

史游《急就篇》曰:司農少府,國之泉也。

○司農少卿

《後魏職令》曰:司農少卿第三清,用堪勤有幹能者。

《唐書》曰:韋弘機為司農少卿,受詔檢校東都營田、園苑之事。

高宗謂之曰:"兩都是朕東西二宅也。

今之宮館,隋代所造,歲序既淹,漸將頹頓,欲有修造,又費財力,何如?"弘機奏曰:"臣任司農,向已十年,前後省費,今見貯錢三千萬貫;若以供葺理,可不勞而就也。

"上大悅。

○上林苑令

《漢書·百官表》曰:水衡屬官有上林令。

《續漢書》曰:上林苑令六百石,主苑中禽一獸 ;有民居,皆主之;捕得獸,送太官。

《李郃別傳》曰:郃以郎謁者,為上林苑令。

揚雄《上林苑令箴》曰:芒芒天田,芃芃作穀。

山有陵陸,野有林麓。

夷原汙藪,禽一獸 攸伏。

魚鱉以時,芻蕘鹹植。

國以殷富,民以家給。

○太倉令

《六典》曰:太倉署令,掌九穀廩藏之事;丞為之罰凡鑿窖、置屋,皆銘磚為庾斛之數,與其年月,受領粟官吏姓名。

又立碑如其銘焉。

《漢書》曰:淳於意為太倉令。

《續漢書》曰:太倉令一人,秩六百石。

主受郡國轉漕穀。

《梁冀別傳》曰:太倉令秦宮,出入冀妻壽所,語言、飲食獨往獨來,屏去御者。

(宮,冀倉頭。

)壽姊夫宗欣不知書,因壽氣力起家,拜太倉令。

《齊職儀》曰:太倉令,周司徒屬官,有廩人、倉人則其職也。

○導官令

《六典》曰:導官令掌導擇米麥之事。

凡有九穀之用,皆隨其一精一粗,差其耗損而供之。

《漢書·百官表》曰:少府屬官有導官。

(如淳曰:太官之別主酒也。

)

《續漢書》曰:導官令一人,主舂御米及作乾糒導擇也。

○太府卿

《六典》曰:太府卿之職,掌邦國賦貨之事,總京都四市、平准、左右藏、常平八署之官屬,舉其綱目,修其職務;少卿為之罰以二法平物:一曰度量,二曰權衡。

《周禮》曰:天官屬有太府下大夫,掌貢賦,受其貨賄之入。

《梁書》曰:天監七年,置太府,班第十三,掌金帛,府帑,統右藏令、上庫丞、太市、南市、北市令、關津亦皆屬焉。

《後魏書》曰:楊播字延慶,弘農華一陰一人也。

播少修敕,奉親盡禮。

累遷右衛將軍,從車駕南巡,到懸瓠除太府卿。

《唐書》曰:楊崇禮為太府少卿,雖錢帛充仞,丈尺間皆躬自省閱,時議以為稱職。

擢拜太府卿,每歲勾剝省便常出數百萬貫。

在職二十年,公清如一。

時太平日久,御府財物山積,以為經楊卿者,無不一精一好。

《唐書·官品志》曰:太府卿位視宗正,掌金帛府帑,統右藏令。

○太府少卿

《後魏職令》曰:太府少卿第四品上,士人官上用勤篤有幹,細務無滯者。

《新唐語》曰:狄光嗣,仁傑長子也。

睿宗朝起復除太府少卿,光嗣頻表不起,乃降敕:"朕念卿家門忠於王室,奪卿情理,以答殊恩。

卿屢表固陳,詞理懇至,循環省覽,有足可矜。

令遂所請,用勸浮薄,待卿情禮雲畢,更候後命,仍編入史。

"

○市令

《六典》曰:京都、諸市令,掌百族一交一 易之事;丞為之罰凡建標立候,陳肆辨物,以二物平市,(謂秤以格,斗以概也。

)以三賈均平市。

(一精一為上賈,次為中賈,粗為下賈。

)凡賣買不和而攉固,(攉謂專略其利,固謂障,固其市。

)及更出開閉共限一價,(謂賣物以賤為貴,買物以貴為賤也。

)若參市而規自入者並禁之。

(謂在旁高下其價以相惑亂。

)

《史記》曰:司馬談祖為漢市長。

《漢書·百官表》曰:內史,屬官有長安市長,又長安西市令長、丞,屬左馮翊。

《東觀漢記》曰:祭遵從征河北,為軍市令,捨中兒犯法,遵格殺之。

上怒,命收遵。

時主簿陳副諫曰:"明公常欲眾軍整齊,今遵奉法不避,是教令行也。

"上乃貸之,以為刺奸將軍,語諸將曰:"當備祭遵,吾捨中兒犯令尚殺之,必不私諸卿也。

"

《晉書》曰:石苞賣鐵於鄴市,市長沛國趙元儒名知人,見而異之,便與結一交一 。

歎其遠量,當至公輔。

《齊職儀》曰:市令,周有司、廛、肆、師、司、市、皆其任也。

○平准令

《六典》曰:平准令掌供官市易之事;丞為之罰凡百司不任用之物,則以時出貸;其沒官物者,亦如之。

韋昭《辨釋名》曰:釋云:平准令,主染色。

色有常平之法,准的之也。

辨云:主平物價,使相依準。

《史記》曰:桑弘羊以物多騰躍,請置平准於京師,受天下委輸,盡籠天下之貨物,貴則賣之,賤則買之,如此則富商大賈無所牟大利矣。

始置平准焉。

《漢書·百官表》曰:司農屬官有平准令、丞。

《漢書》曰:趙廣漢清潔下士,有名譽。

州舉茂才,拜平准令。

《續漢書》曰:平准令,秩六百石。

《齊職儀》曰:染署,掌染繒色。

少昊置五雉為工正,翬雉氏設五色之工。

周有染人之職,掌絲帛以為服。

○左右藏令

《六典》曰:左藏令掌邦國庫藏之事;丞為之罰凡天下賦調,先於輸場閱其合尺度斤兩者。

卿及御史監閱,然後納於庫藏,皆題以州縣、年月,以別粗良,辨新舊也。

又曰:右藏置令掌邦國寶貨之事;丞為之罰凡四方所獻金玉、珠貝、玩好之物皆藏之,出納禁令,如左藏之職。

《齊職儀》曰:右藏庫,周天府內府之任。

天府,物所藏也。

內府,掌邦市之出入,以待王用。

後漢中藏府令、丞,掌幣帛、金銀諸物;晉置中黃左右藏。

《太平御覽》宋·李昉

分類:未分類項

共2頁 上壹頁 1 2 下壹頁
太平御覽
卷一 ◎天部一卷二 ◎天部二卷三 ◎天部三卷四 ◎天部四卷五 ◎天部五卷六 ◎天部六卷七 ◎天部七卷八 ◎天部八卷九 ◎天部九卷十 ◎天部十卷十一 ◎天部十一卷十二 ◎天部十二卷十三 ◎天部十三卷十四 ◎天部十四卷十五 ◎天部十五卷十六 ◎時序部一卷十七 ◎時序部二卷十八 ◎時序部三卷十九 ◎時序部四卷二十 ◎時序部五卷二十一 ◎時序部六卷二十二 ◎時序部七卷二十三 ◎時序部八卷二十四 ◎時序部九卷二十五 ◎時序部十卷二十六 ◎時序部十一卷二十七 ◎時序部十二卷二十八 ◎時序部十三卷二十九 ◎時序部十四卷三十 ◎時序部十五卷三十一 ◎時序部十六卷三十二 ◎時序部十七卷三十三 ◎時序部十八卷三十四 ◎時序部十九卷三十五 ◎時序部二十卷三十六 ◎地部一卷三十七 ◎地部二卷三十八 ◎地部三卷三十九 ◎地部四卷四十 ◎地部五卷四十一 ◎地部六卷四十二 ◎地部七卷四十三 ◎地部八卷四十四 ◎地部九卷四十五 ◎地部十卷四十六 ◎地部十一卷四十七 ◎地部十二卷四十八 ◎地部十三卷四十九 ◎地部十四卷五十 ◎地部十五卷五十一 ◎地部十六卷五十二 ◎地部十七卷五十三 ◎地部十八卷五十四 ◎地部十九卷五十五 ◎地部二十卷五十六 ◎地部二十一卷五十七 ◎地部二十二卷五十八 ◎地部二十三卷五十九 ◎地部二十四卷六十 ◎地部二十五卷六十一 ◎地部二十六卷六十二 ◎地部二十七卷六十三 ◎地部二十八卷六十四 ◎地部二十九卷六十五 ◎地部三十卷六十六 ◎地部三十一卷六十七 ◎地部三十二卷六十八 ◎地部三十三卷六十九 ◎地部三十四卷七十 ◎地部三十五卷七十一 ◎地部三十六卷七十二 ◎地部三十七卷七十三 ◎地部三十八卷七十四 ◎地部三十九卷七十五 ◎地部四十卷七十六 ◎皇王部一卷七十七 ◎皇王部二卷七十八 ◎皇王部三卷七十九 ◎皇王部四卷八十 ◎皇王部五卷八十一 ◎皇王部六卷八十二 ◎皇王部七卷八十三 ◎皇王部八卷八十四 ◎皇王部九卷八十五 ◎皇王部十卷八十六 ◎皇王部十一卷八十七 ◎皇王部十二卷八十八 ◎皇王部十三卷八十九 ◎皇王部十四卷九十 ◎皇王部十五卷九十一 ◎皇王部十六卷九十二 ◎皇王部十七卷九十三 ◎皇王部十八卷九十四 ◎皇王部十九卷九十五 ◎皇王部二十卷九十六 ◎皇王部二十一卷九十七 ◎皇王部二十二卷九十八 ◎皇王部二十三卷九十九 ◎皇王部二十四卷一百 ◎皇王部二十五卷一百一 ◎皇王部二十六卷一百二 ◎皇王部二十七卷一百三 ◎皇王部二十八卷一百四 ◎皇王部二十九卷一百五 ◎皇王部三十卷一百六 ◎皇王部三十一卷一百七 ◎皇王部三十二卷一百八 ◎皇王部三十三卷一百九 ◎皇王部三十四卷一百一十 ◎皇王部三十五卷一百一十一 ◎皇王部三十六卷一百一十二 ◎皇王部三十七卷一百一十三 ◎皇王部三十八卷一百一十四 ◎皇王部三十九卷一百一十五 ◎皇王部四十卷一百一十六 ◎皇王部四十一卷一百一十七 ◎偏霸部一卷一百一十八 ◎偏霸部二卷一百十九 ◎偏霸部三卷一百二十 ◎偏霸部四卷一百二十一 ◎偏霸部五卷一百二十二 ◎偏霸部六卷一百二十三 ◎偏霸部七卷一百二十四 ◎偏霸部八卷一百二十五 ◎偏霸部九卷一百二十六 ◎偏霸部十卷一百二十七 ◎偏霸部十一卷一百二十八 ◎偏霸部十二卷一百二十九 ◎偏霸部十三卷一百三十 ◎偏霸部十四卷一百三十一 ◎偏霸部十五卷一百三十二 ◎偏霸部十六卷一百三十三 ◎偏霸部十七卷一百三十四 ◎偏霸部十八卷一百三十五 ◎皇親部一卷一百三十六 ◎皇親部二卷一百三十七 ◎皇親部三卷一百三十八 ◎皇親部四卷一百三十九 ◎皇親部五卷一百四十 ◎皇親部六卷一百四十一 ◎皇親部七卷一百四十二 ◎皇親部八卷一百四十三 ◎皇親部九卷一百四十四 ◎皇親部十卷一百四十五 ◎皇親部十一卷一百四十六 ◎皇親部十二卷一百四十七 ◎皇親部十三卷一百四十八 ◎皇親部十四卷一百四十九 ◎皇親部十五卷一百五十 ◎皇親部第十六卷一百五十一 ◎皇親部十七卷一百五十二 ◎皇親部十八卷一百五十三 ◎皇親部十九卷一百五十四 ◎皇親部二十卷一百五十五 ◎州郡部一卷一百五十六 ◎州郡部二卷一百五十七 ◎州郡部三卷一百五十八 ◎州郡部四卷一百五十九 ◎州郡部五卷一百六十 ◎州郡部六卷一百六十一 ◎州郡部七卷一百六十二 ◎州郡部八卷一百六十三 ◎州郡部九卷一百六十四 ◎州郡部十卷一百六十五 ◎州郡部十一卷一百六十六 ◎州郡部十二卷一百六十七 ◎州郡部十三卷一百六十八 ◎州郡部十四卷一百六十九 ◎州郡部十五卷一百七十 ◎州郡部十六卷一百七十一 ◎州郡部十七卷一百七十二 ◎州郡部十八卷一百七十三 ◎居處部一卷一百七十四 ◎居處部二卷一百七十五 ◎居處部三卷一百七十六 ◎居處部四卷一百七十七 ◎居處部五卷一百七十八 ◎居處部六卷一百七十九 ◎居處部七卷一百八十 ◎居處部八卷一百八十一 ◎居處部九卷一百八十二 ◎居處部十卷一百八十三 ◎居處部十一卷一百八十四 ◎居處部十二卷一百八十五 ◎居處部十三卷一百八十六 ◎居處部十四卷一百八十七 ◎居處部十五卷一百八十八 ◎居處部十六卷一百八十九 ◎居處部十七卷一百九十 ◎居處部十八卷一百九十一 ◎居處部十九卷一百九十二 ◎居處部二十卷一百九十三 ◎居處部二十一卷一百九十四 ◎居處部二十二卷一百九十五 ◎居處部二十三卷一百九十六 ◎居處部二十四卷一百九十七 ◎居處部二十五卷一百九十八 ◎封建部一卷一百九十九 ◎封建部二卷二百 ◎封建部三卷二百一 ◎封建部四卷二百二 ◎封建部五卷二百三 ◎職官部一卷二百四 ◎職官部二卷二百五 ◎職官部三卷二百六 ◎職官部四卷二百七 ◎職官部五卷二百八 ◎職官部六卷二百九 ◎職官部七卷二百一十 ◎職官部八卷二百一十一 ◎職官部九卷二百一十二 ◎職官部十卷二百一十三 ◎職官部十一卷二百一十四 ◎職官部十二卷二百一十五 ◎職官部十三卷二百一十六 ◎職官部十四卷二百一十七 ◎職官部十五卷二百一十八 ◎職官部十六卷二百一十九 ◎職官部十七卷二百二十 ◎職官部十八卷二百二十一 ◎職官部十九卷二百二十二 ◎職官部二十卷二百二十三 ◎職官部二十一卷二百二十四 ◎職官部二十二卷二百二十五 ◎職官部二十三卷二百二十六 ◎職官部二十四卷二百二十七 ◎職官部二十五卷二百二十八 ◎職官部二十六卷二百二十九 ◎職官部二十七卷二百三十 ◎職官部二十八卷二百三十一 ◎職官部二十九卷二百三十二 ◎職官部三十卷二百三十三 ◎職官部三十一卷二百三十四 ◎職官部三十二卷二百三十五 ◎職官部三十三卷二百三十六 ◎職官部三十四卷二百三十七 ◎職官部三十五卷二百三十八 ◎職官部三十六卷二百三十九 ◎職官部三十七卷二百四十 ◎職官部三十八
 
漢語學習
漢語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