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覽》卷一百七十 ◎州郡部十六:昇州《圖經》曰:昇州,古揚州之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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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卷一百七十 ◎州郡部十六

太平御覽

卷一百七十 ◎州郡部十六

○一江一 南道上

昇州

《圖經》曰:昇州,古揚州之地也。

春秋時為吳地。

戰國時越滅吳,為越地;後楚滅越,其地又屬楚,初置金陵邑。

秦並天下,改金陵為秣陵,屬鄣郡。

漢元封二年,改鄣郡為丹一陽一郡。

《漢志》曰:故鄣,屬丹一陽一郡。

莽曰侯望。

《金陵圖》云:昔楚威王見此有王氣,因埋金以鎮之,故曰金陵。

秦並天下,望氣者言一江一 東有天子氣,鑿地斷連岡,因改金陵為秣陵。

《吳志》曰:孫權欲興都,未定,長史張紘勸都之;後劉備宿於秣陵,亦勸權都之,遂定議,都秣陵。

《建康圖》曰:西晉亂,元帝自廣陵渡一江一 ,此城荒落,以府第居縣北,幕府之名,自此而立。

尋以一江一 寧為琅琊國,蓋龔帝始封之名也。

歷宋、齊、梁、陳,六代皆都之。

《輿地誌》曰:金陵有東府城,晉安帝時築。

其城西,本簡文為會稽第。

其東則丞相、會稽王道子府。

謝安石薨,以道子代領揚州,州在第,故時人號為東府西州。

《圖經》曰:金陵有古冶城,本吳鑄冶之地也。

《晉書》曰:元帝太興初,以王導疾久,方士戴洋曰:"君本命在申,申地有冶,金火相爍。

"遂移冶於石城。

宣州

《十道志》曰:宣州,宣城郡。

《禹貢》揚州之域。

春秋時屬吳,後屬越。

越為楚所並,戰國時又屬楚。

秦為鄣郡地。

漢為丹一陽一郡。

《地理志》曰:武帝元狩元年,改鄣郡為丹一陽一郡,屬揚州,理宛城。

即今郡是也。

《吳書》曰:孫皓以牛渚為督,以何植為使,而御晉軍。

(當塗有牛渚山。

)

《桓玄傳》曰:玄居南州,大築齋第,以郡在國南,故曰南州。

《齊州郡志》曰:梁承聖元年,置南豫州。

《十道志》曰:隋開皇中,改南豫州為宣州。

《漢志》曰:涇縣,屬丹一陽一郡。

韋昭曰:涇水出蕪湖。

《圖經》曰:南陵縣有赭圻屯,在縣西北。

《晉書》曰:哀帝以桓一溫一 入參朝政。

自荊州還,至赭圻,詔止之。

遂城赭圻鎮。

《十道志》曰:南陵有鵲州。

《春秋左氏傳》曰:昭五年,楚以諸侯伐吳,吳敗之於鵲岸。

(吳地也。

廬一江一 舒縣有鵲尾渚是。

)

《漢志》曰:漂一陽一縣,屬丹一陽一郡。

漂水所出也。

又曰:當塗,侯國。

屬九一江一 郡。

莽曰山聚。

應劭曰:禹娶塗山,有禹墟焉。

《春秋左氏傳》曰:禹會諸侯於塗山。

《晉書·州郡志》曰:西晉愍懷之亂,琅耶王出鎮揚州,因渡一江一 ,南卜金陵,建大業。

衣冠禮樂,州郡邑名,並隨渡一江一 ,從北地。

當塗來一江一 南,自東晉始也。

《金陵記》曰:姑熟之南,淮曲之一陽一,置南豫州。

六代英雄,迭居於此,以斯地為上游焉。

池州

《圖經》曰:池州,池一陽一郡。

《禹貢》揚州之域。

春秋及秦、漢,為鄣郡之地。

吳為石城縣。

隋為秋浦縣。

唐武德中,置池州。

《三國誌》曰:吳黃武二年,封韓當為石城侯。

《輿地誌》曰:梁昭明太子以其水出魚美,故名其水為貴池。

又曰:梁大同二年,置石埭。

因貴池源有兩小石埭堰溪水,遂以為名。

潤州

《十道志》曰:潤州,丹一陽一郡。

《禹貢》揚州之域。

春秋時吳國地,謂之朱方。

吳為越所並,地屬越。

戰國時越為楚所滅,復楚。

秦並天下,為會稽、鄣二郡之地。

漢初為荊國,故荊王劉賈所都之地。

吳王濞誅,以其地併入一江一 都國。

武帝又分屬丹一陽一、會稽二郡之地。

《左氏傳》曰:襄公二十八年,齊慶封奔吳,吳句餘予之朱方。

《後漢書》曰:建安中,吳大帝自吳徙都於京。

十六年,遷都秣陵,復於京口置京督以為鎮焉。

《吳志》曰:京督所統蕃衛尤要,是以吳為重鎮。

《圖經》曰:其城因山為壘,緣一江一 為境。

《爾雅》曰:"丘絕高曰京。

"因謂之京口。

《吳錄·地理》曰:秦時,望氣者雲其地有天子氣。

始皇使赭衣徒三千人鑿坑敗其勢,改雲丹徒。

《圖經》曰:丹一陽一,本漢曲阿縣也。

《漢志》曰:曲阿,故雲一陽一。

莽曰風美。

屬會稽郡。

《史記》曰:秦始皇改雲一陽一為曲阿。

《輿地誌》曰:曲阿縣,屬朱東,南徐之境。

秦有史官奏:東南有王氣,在雲一陽一。

故鑿北岡,截直道使曲,以厭其氣,故曰曲阿。

又曰:丹徒界內,土堅緊如蠟。

諺雲"生東吳,死丹徒",言吳多產出,可以攝生自奉養,丹徒地可以葬。

《吳志》曰:岑昏鑿丹徒至雲一陽一,而杜野、小辛間皆斬絕陵壟,功力艱辛。

(杜野屬丹徒。

小辛屬曲阿。

)

《圖經》曰:唐垂拱四年,立金山縣。

後改名金壇。

取邑界句曲之山,金壇之陵以為號。

《真誥》曰:地肺似洛中北邙山土,水似長安丹鳳門外井泉之味。

《河圖》曰:乃有地肺,土良水清,句曲之山,金壇之陵。

常州

《十道志》曰:常州,毗陵郡。

《禹貢》揚州之域。

春秋時屬吳,後屬越。

戰國屬楚。

秦、漢為毗陵縣,屬會稽郡。

《輿地誌》曰:晉陵縣,春秋時吳之延陵邑也。

季札讓位,耕於此,因以封之。

漢改為毗陵。

《漢志》曰:毗陵縣,屬會稽郡。

季札所居。

舊為延陵,漢改之也。

莽曰毗壇。

《輿地誌》曰:東海王越世子名毗,中宗為越所表遣渡一江一 ,故改此為晉陵。

又曰:吳越之間謂荊為楚,秦以子楚改為一陽一羨。

其地本名小震,居在荊溪之北,故雲一陽一羨。

周處《風土記》曰:一陽一羨本無荊溪。

吳郡郡境,震澤之會也,其地理則三一江一 之雄潤,五湖之腴表。

《吳越春秋》曰:周改為一陽一羨。

《漢志》曰:無錫,屬會稽郡。

莽曰有錫。

周處《風土記》曰:周武王追封周章於吳,又封章小子斌於無錫也。

《圖經》曰:昔有讖述其地云:"無錫寧,天下平;有錫兵,天下爭。

"故名之。

蘇州

《十道志》曰:蘇州,吳郡。

《禹貢》揚州之域。

周為吳國,至闔閭強盛,始都於此,後為越所滅。

秦並天下,為會稽郡。

《釋名》曰:吳,虞也,太伯封於此,以虞志也。

《郡國志》曰:俗好用劍、輕死,蓋湛盧、钃鏤、干將、要離之遺風焉。

東北有海鹽,縣復有章山之銅,擅三一江一 五湖之利,亦一江一 東一都會也。

《越絕書》曰:闔閭起姑蘇台,三年聚財,五年乃成,高見三百里。

《漢志》曰:吳,屬會稽郡。

周太伯所邑也。

具區澤在其西。

王莽曰泰德。

《十道志》曰:嘉興縣,本秦由拳縣也。

《漢志》曰:由拳,屬會稽郡。

應劭曰:古之檇裡。

《吳錄·地理志》曰:吳王時,此地本名長水,秦改曰由拳。

《續漢志》曰:屬吳郡。

吳黃龍五年,嘉禾生於由拳,改縣曰禾興。

後以太子名和,改曰嘉興。

《圖經》曰:華亭縣,本嘉興縣地,天寶十年置,因華亭谷為名。

《晉書》曰:陸機被誅,臨刑歎曰:"華亭唳鶴,不可得聞!"

《輿地誌》曰:吳大帝以陸遜為華亭侯,以其所居為封也。

華亭谷出佳魚蓴菜,故陸機云:"千里蓴羹,未下鹽豉。

"

湖州

《十道志》曰:湖州,吳興郡。

《禹貢》揚州之域。

防風氏之國也。

春秋時為吳地,後屬越。

越為楚所滅後,屬楚。

秦、漢屬會稽郡。

《國語·魯語》曰:吳伐越,墮會稽,獲骨節專車。

(骨節長專擅一車也。

)吳子使來好聘,且問於仲尼,曰:"骨何為大?"仲尼曰:"禹戮防風氏,其骨節專車。

"客曰:"防風何守也?"仲尼曰:"汪芒氏之君也,守封、禺之山。

"(汪芒,長翟國名,封山嵎山,在吳郡永安縣。

)

《郡國志》曰:五湖之表,州以為名也。

《漢志》曰:烏程,屬會稽郡。

郡有歐一陽一亭。

《郡國志》曰:古有烏氏、程氏居此,能醞酒,故以名縣。

《地理志》曰:武康縣,本烏程之餘不鄉地,漢末童謠曰:"天子當興東南三餘之間。

"吳乃改會稽之餘暨為永興,分餘不為永安,以協謠言。

《吳興記》曰:長城縣,吳王闔閭使弟夫概居此,築城狹而長。

晉武帝置,因長城以名縣。

杭州

《十道志》曰:杭州,餘杭郡。

《禹貢》揚州之域。

春秋時吳、越地。

秦、漢屬會稽郡。

《史記》曰:楚威王伐越,殺王無疆,盡取故吳地至浙一江一 。

又曰:始皇三十七年,東遊丹一陽一,至錢塘。

《漢志》曰:錢塘,屬會稽郡。

西部都尉治。

莽曰泉亭。

劉道真《錢塘記》曰:昔縣境逼近一江一 流,縣在靈山下,至今基趾猶存。

郡議曹華信乃立塘以防海水,募有能致土石者,即與錢。

及成,縣境蒙利,乃遷此地,於是為錢塘縣。

《漢志》曰:於朁,屬丹一陽一郡。

(朁音潛。

)

《吳錄·地理志》云:縣西朁山,蓋因山以立名,舊朁字無水,至隋加水。

《漢志》曰:餘杭,屬會稽郡。

莽曰進睦。

《吳興記》曰:秦始皇三十七年,將上會稽塗山,地,因以立為縣。

《郡國志》曰:夏禹東去,捨杭登陸於此,乃以為名。

《十道志》曰:鹽官,本漢海鹽、由拳二縣境。

《漢志》曰:海鹽,屬會稽郡。

故武原鄉有鹽官。

睦州

《十道志》曰:睦州,新定郡。

《禹貢》揚州之域。

春秋時越國。

秦屬丹一陽一郡。

漢為歙縣也。

《吳志》曰:大帝以後漢建安十三年使威武中郎將賀齊討丹一陽一黟,歙山賊,平定之。

分歙始新、新定、黎一陽一、休一陽一四縣,並黟、歙六縣。

《圖經》曰:隋置睦州,取俗阜人和,內外輯睦為義。

《十道志》曰:桐廬縣,吳黃武四年,分富春置。

以桐溪側有大椅樹,垂條偃蓋,傍一陰一數畝,遠望似廬,因謂之桐廬縣。

《漢志》曰:富春,屬會稽郡。

莽曰誅歲。

鄂州

《十道志》曰:鄂州,武昌郡。

《禹貢》荊州之域。

春秋時楚地。

秦屬南郡。

漢分置立一江一 夏郡。

晉安帝義熙元年,冠軍劉毅表以為夏口二州之中,地居形要,控接湖、川,邊帶溪、沔,請荊州刺史劉道規鎮夏口。

隋為一江一 夏郡。

唐武德四年,為鄂州。

《尚書·禹貢》曰:一江一 、漢朝宗於海。

《十道志》曰:一江一 、漢二水會於州之西界。

《左傳》曰:吳伐楚,沈尹射奔命於夏汭。

《世紀》曰:楚子熊渠封中子紅於鄂。

(今武昌縣地。

)

《一江一 夏記》曰:一名夏口,亦名魯口,沙一陽一、夏汭、鄂渚、新興、釣渚,皆其地名。

《武昌記》曰:大帝築城於一江一 夏,以程普為太守,遂欲都鄂州,改為武昌郡。

其民謠曰:"寧飲建業水,不食武昌魚;寧歸建業死,不向武昌居。

"由是徙都建業。

《齊書》曰:劉懷珍言於高帝:"夏口兵衝要地,宜得其人。

"遂令柳世隆鎮焉。

《十道志》曰:一江一 夏縣,本漢沙羨縣。

饒州

《十道志》曰:饒州,鄱一陽一郡。

《禹貢》揚州之域。

春秋時為楚東境。

秦為鄱縣地,屬九一江一 郡。

漢為鄱一陽一,屬豫章郡。

隋開皇九年,為饒州。

《地理志》曰:城即吳芮為番君時所築。

《漢書·貨殖傳》曰:譬猶戎狄之與干越,不相入明矣。

韋昭注曰:干越,今餘干縣,越之別名。

又曰:淮南王安陳伐閩越之利,上書云:"越人欲為變,必先守餘干,中可積食而有材可治舡,慮越人有伐材積食之患。

"

徐湛《鄱一陽一記》曰:北有堯山,故以堯為號,又以地饒衍,遂加食為饒。

《圖經》曰:以山川蘊物珍奇,故名饒。

信州

《圖經》曰:唐上元元年正月,一江一 淮轉運使元載以此邑川原敻遠,關防襟帶,宜置州制,可賜名信州,以信美所稱為郡之名。

《鄱一陽一記》曰:界內之山,出銅及鉛、鐵者有玉山。

一江一 州

《十道記》曰:一江一 州,尋一陽一郡。

《禹貢》揚、荊二州之境。

《尚書·禹貢》:"彭蠡既豬",又曰"九一江一 孔殷"。

周景武《廬山記》曰:柴桑、彭澤之郊,古三苗國,舊廬一江一 地。

《尋一陽一記》曰:春秋時吳之西境,後吳為楚滅,更為楚地。

秦屬廬一江一 郡。

漢屬淮南國。

晉武太康十年,因一江一 水之名而置一江一 州。

成帝鹹和元年,移理湓城,即今郡是。

《晉地道記》曰:尋一陽一,陸通五嶺,北導長一江一 ,遠行岷、漢,亦一都會也。

洪州

《十道志》曰:洪州,豫章郡。

《禹貢》揚州之域。

春秋時吳地。

秦為九一江一 郡。

漢為豫章郡。

《豫章記》曰:太康中,望氣者雲豫章、廣陵有天子氣,故封愍懷太子為廣陵王,領鎮軍以鎮豫章。

後永興中,懷帝遂以豫章王登天位。

隋平陳,罷郡為洪州。

撫州

《十道志》曰:撫州,臨川郡。

《禹貢》揚州之域。

春秋時吳地。

秦屬九一江一 郡。

漢立南昌縣,今州即南昌縣地。

後漢分南昌立臨汝縣。

吳太平二年,分豫章之臨汝、南城縣立臨川郡,即今州也。

隋平陳,置撫州。

《晉書》曰:王羲之嘗為臨川內史,置宅於郡城東,偏旁臨回溪,特據層阜。

荀伯子《臨川記》曰:王右軍故宅,其地爽塏,山川若畫,每至重一陽一日,二千石已下多游萃於斯。

舊井及墨池並在。

《漢地理志》曰:高帝六年,命大將軍灌嬰立洪州。

其年,分洪州南境立南城縣。

以其在郡城之南,故曰南城。

吉州

《十道志》曰:吉州,廬陵郡。

春秋時為吳地。

戰國屬楚。

秦並天下,屬九一江一 郡,南部都尉理。

漢為廬陵縣,屬豫章郡。

雷次宗《豫章記》曰:靈帝末,揚州刺史劉尊上書,請置廬陵、鄱一陽一二郡。

獻帝初平二年,始立郡。

《圖經》曰:隋平陳,改廬陵郡置吉州,以吉一陽一山為郡名。

袁州

《十道志》曰:袁州,宜春郡。

《禹貢》揚州之域。

春秋時吳地。

秦屬九一江一 郡。

漢為豫章郡之宜春縣。

晉武改宜春為宜一陽一。

隋平陳,分洪州之宜一陽一為袁州。

《漢書》曰:武帝封長沙定王子為宜春侯。

《吳錄》曰:宜春縣出美酒,每歲上貢,封酒親付計吏。

虔州

《十道志》曰:虔州,南康郡。

春秋時吳地。

秦屬九一江一 郡。

漢為贛縣地,屬豫章郡。

後漢興平二年,分豫章立廬陵郡,而贛縣屬焉。

晉太康三年,立為南康郡。

隋平陳,立虔州,以虔化水而得名也。

《圖經》曰:贛縣,章、貢二水雙流至縣,合為贛水,其間置邑,因以名縣。

《十道志》曰:南康縣,本漢南野地。

《吳錄》曰:南野縣有大庾山、九嶺嶠,以通廣州。

建州

《十道志》曰:建州,建安郡。

古閩越之地。

秦閩中郡。

漢屬會稽。

吳分置建安郡。

陳屬閩州。

隋平陳,屬泉州。

唐武德四年,置建州,因建溪為名。

《方輿志》曰:浦城縣,本漢東侯官之北鄉也。

吳永安三年,改為吳興縣。

《圖經》曰:晉尚書陸邁、梁尚書郎一江一 淹皆為吳興令,按淹自序雲,吳興地在東南嶠外,閩越之舊境是也。

福州

《福州圖經》曰:勾踐六代孫為楚所並,其後有無諸,以其境南泉山之地因而都之,稱閩越王。

至孫繇又以東海隅之地稱越王。

俱是會稽之域,遂有三越之稱。

《圖經》曰:梁承聖二年,封蕭基為長樂侯於此。

《十道志》曰:福州,長樂郡。

亦閩越地。

秦為閩中郡。

漢高帝立無諸為福越王,都於此。

晉置晉安郡。

陳置閩州。

唐開元十三年,為福州。

《開元錄》曰:閩州,越地,即古東甌,今建州亦其地。

皆蛇種,有五姓,謂林、黃等是其裔。

《郡國志》曰:漢武元鼎六年,立都尉居候官以御兩越,所謂東北一尉,西南一候也。

泉州

《十道志》曰:泉州,清源郡。

秦、漢土地與長樂同。

東晉南渡,衣冠士族多萃其地,以求安堵,因立晉安郡。

宋、齊以後因之。

唐景雲二年,置泉州;天寶初,為清源郡;乾元元年,又為州。

漳州

《十道志》曰:漳州,漳浦郡。

歷代土地與長樂郡同。

唐分其地置漳州。

《郡國志》曰:梁山有漳浦水,一雲漳溪水。

汀州

《十道志》曰:汀州,臨汀郡。

歷代土地舊與長樂郡同。

唐開元二十六年,分置汀州。

初置在新羅縣,以其地瘴,居者多死,大歷中移理長汀白石村。

南州

《十道志》曰:南州,南川郡。

《禹貢》梁州之域,周省梁入雍。

戰國時巴國之地。

秦、漢為巴郡之境。

《太平御覽》宋·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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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
卷一 ◎天部一卷二 ◎天部二卷三 ◎天部三卷四 ◎天部四卷五 ◎天部五卷六 ◎天部六卷七 ◎天部七卷八 ◎天部八卷九 ◎天部九卷十 ◎天部十卷十一 ◎天部十一卷十二 ◎天部十二卷十三 ◎天部十三卷十四 ◎天部十四卷十五 ◎天部十五卷十六 ◎時序部一卷十七 ◎時序部二卷十八 ◎時序部三卷十九 ◎時序部四卷二十 ◎時序部五卷二十一 ◎時序部六卷二十二 ◎時序部七卷二十三 ◎時序部八卷二十四 ◎時序部九卷二十五 ◎時序部十卷二十六 ◎時序部十一卷二十七 ◎時序部十二卷二十八 ◎時序部十三卷二十九 ◎時序部十四卷三十 ◎時序部十五卷三十一 ◎時序部十六卷三十二 ◎時序部十七卷三十三 ◎時序部十八卷三十四 ◎時序部十九卷三十五 ◎時序部二十卷三十六 ◎地部一卷三十七 ◎地部二卷三十八 ◎地部三卷三十九 ◎地部四卷四十 ◎地部五卷四十一 ◎地部六卷四十二 ◎地部七卷四十三 ◎地部八卷四十四 ◎地部九卷四十五 ◎地部十卷四十六 ◎地部十一卷四十七 ◎地部十二卷四十八 ◎地部十三卷四十九 ◎地部十四卷五十 ◎地部十五卷五十一 ◎地部十六卷五十二 ◎地部十七卷五十三 ◎地部十八卷五十四 ◎地部十九卷五十五 ◎地部二十卷五十六 ◎地部二十一卷五十七 ◎地部二十二卷五十八 ◎地部二十三卷五十九 ◎地部二十四卷六十 ◎地部二十五卷六十一 ◎地部二十六卷六十二 ◎地部二十七卷六十三 ◎地部二十八卷六十四 ◎地部二十九卷六十五 ◎地部三十卷六十六 ◎地部三十一卷六十七 ◎地部三十二卷六十八 ◎地部三十三卷六十九 ◎地部三十四卷七十 ◎地部三十五卷七十一 ◎地部三十六卷七十二 ◎地部三十七卷七十三 ◎地部三十八卷七十四 ◎地部三十九卷七十五 ◎地部四十卷七十六 ◎皇王部一卷七十七 ◎皇王部二卷七十八 ◎皇王部三卷七十九 ◎皇王部四卷八十 ◎皇王部五卷八十一 ◎皇王部六卷八十二 ◎皇王部七卷八十三 ◎皇王部八卷八十四 ◎皇王部九卷八十五 ◎皇王部十卷八十六 ◎皇王部十一卷八十七 ◎皇王部十二卷八十八 ◎皇王部十三卷八十九 ◎皇王部十四卷九十 ◎皇王部十五卷九十一 ◎皇王部十六卷九十二 ◎皇王部十七卷九十三 ◎皇王部十八卷九十四 ◎皇王部十九卷九十五 ◎皇王部二十卷九十六 ◎皇王部二十一卷九十七 ◎皇王部二十二卷九十八 ◎皇王部二十三卷九十九 ◎皇王部二十四卷一百 ◎皇王部二十五卷一百一 ◎皇王部二十六卷一百二 ◎皇王部二十七卷一百三 ◎皇王部二十八卷一百四 ◎皇王部二十九卷一百五 ◎皇王部三十卷一百六 ◎皇王部三十一卷一百七 ◎皇王部三十二卷一百八 ◎皇王部三十三卷一百九 ◎皇王部三十四卷一百一十 ◎皇王部三十五卷一百一十一 ◎皇王部三十六卷一百一十二 ◎皇王部三十七卷一百一十三 ◎皇王部三十八卷一百一十四 ◎皇王部三十九卷一百一十五 ◎皇王部四十卷一百一十六 ◎皇王部四十一卷一百一十七 ◎偏霸部一卷一百一十八 ◎偏霸部二卷一百十九 ◎偏霸部三卷一百二十 ◎偏霸部四卷一百二十一 ◎偏霸部五卷一百二十二 ◎偏霸部六卷一百二十三 ◎偏霸部七卷一百二十四 ◎偏霸部八卷一百二十五 ◎偏霸部九卷一百二十六 ◎偏霸部十卷一百二十七 ◎偏霸部十一卷一百二十八 ◎偏霸部十二卷一百二十九 ◎偏霸部十三卷一百三十 ◎偏霸部十四卷一百三十一 ◎偏霸部十五卷一百三十二 ◎偏霸部十六卷一百三十三 ◎偏霸部十七卷一百三十四 ◎偏霸部十八卷一百三十五 ◎皇親部一卷一百三十六 ◎皇親部二卷一百三十七 ◎皇親部三卷一百三十八 ◎皇親部四卷一百三十九 ◎皇親部五卷一百四十 ◎皇親部六卷一百四十一 ◎皇親部七卷一百四十二 ◎皇親部八卷一百四十三 ◎皇親部九卷一百四十四 ◎皇親部十卷一百四十五 ◎皇親部十一卷一百四十六 ◎皇親部十二卷一百四十七 ◎皇親部十三卷一百四十八 ◎皇親部十四卷一百四十九 ◎皇親部十五卷一百五十 ◎皇親部第十六卷一百五十一 ◎皇親部十七卷一百五十二 ◎皇親部十八卷一百五十三 ◎皇親部十九卷一百五十四 ◎皇親部二十卷一百五十五 ◎州郡部一卷一百五十六 ◎州郡部二卷一百五十七 ◎州郡部三卷一百五十八 ◎州郡部四卷一百五十九 ◎州郡部五卷一百六十 ◎州郡部六卷一百六十一 ◎州郡部七卷一百六十二 ◎州郡部八卷一百六十三 ◎州郡部九卷一百六十四 ◎州郡部十卷一百六十五 ◎州郡部十一卷一百六十六 ◎州郡部十二卷一百六十七 ◎州郡部十三卷一百六十八 ◎州郡部十四卷一百六十九 ◎州郡部十五卷一百七十 ◎州郡部十六卷一百七十一 ◎州郡部十七卷一百七十二 ◎州郡部十八卷一百七十三 ◎居處部一卷一百七十四 ◎居處部二卷一百七十五 ◎居處部三卷一百七十六 ◎居處部四卷一百七十七 ◎居處部五卷一百七十八 ◎居處部六卷一百七十九 ◎居處部七卷一百八十 ◎居處部八卷一百八十一 ◎居處部九卷一百八十二 ◎居處部十卷一百八十三 ◎居處部十一卷一百八十四 ◎居處部十二卷一百八十五 ◎居處部十三卷一百八十六 ◎居處部十四卷一百八十七 ◎居處部十五卷一百八十八 ◎居處部十六卷一百八十九 ◎居處部十七卷一百九十 ◎居處部十八卷一百九十一 ◎居處部十九卷一百九十二 ◎居處部二十卷一百九十三 ◎居處部二十一卷一百九十四 ◎居處部二十二卷一百九十五 ◎居處部二十三卷一百九十六 ◎居處部二十四卷一百九十七 ◎居處部二十五卷一百九十八 ◎封建部一卷一百九十九 ◎封建部二卷二百 ◎封建部三卷二百一 ◎封建部四卷二百二 ◎封建部五卷二百三 ◎職官部一卷二百四 ◎職官部二卷二百五 ◎職官部三卷二百六 ◎職官部四卷二百七 ◎職官部五卷二百八 ◎職官部六卷二百九 ◎職官部七卷二百一十 ◎職官部八卷二百一十一 ◎職官部九卷二百一十二 ◎職官部十卷二百一十三 ◎職官部十一卷二百一十四 ◎職官部十二卷二百一十五 ◎職官部十三卷二百一十六 ◎職官部十四卷二百一十七 ◎職官部十五卷二百一十八 ◎職官部十六卷二百一十九 ◎職官部十七卷二百二十 ◎職官部十八卷二百二十一 ◎職官部十九卷二百二十二 ◎職官部二十卷二百二十三 ◎職官部二十一卷二百二十四 ◎職官部二十二卷二百二十五 ◎職官部二十三卷二百二十六 ◎職官部二十四卷二百二十七 ◎職官部二十五卷二百二十八 ◎職官部二十六卷二百二十九 ◎職官部二十七卷二百三十 ◎職官部二十八卷二百三十一 ◎職官部二十九卷二百三十二 ◎職官部三十卷二百三十三 ◎職官部三十一卷二百三十四 ◎職官部三十二卷二百三十五 ◎職官部三十三卷二百三十六 ◎職官部三十四卷二百三十七 ◎職官部三十五卷二百三十八 ◎職官部三十六卷二百三十九 ◎職官部三十七卷二百四十 ◎職官部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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