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覽》卷一百四十八 ◎皇親部十四:崔豹《古今注》曰:漢明帝為太子,樂人作歌詩四章以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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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卷一百四十八 ◎皇親部十四

太平御覽

卷一百四十八 ◎皇親部十四

○太子三

崔豹《古今注》曰:漢明帝為太子,樂人作歌詩四章以贊太子之德,一曰《日重光》,二曰《月重輪》,三曰《星重輝》,四曰《海重潤》。

《東觀漢記》曰:東海恭王疆,光武皇帝長子也。

母郭後。

建武二年六月,立為皇太子。

十七年十月,郭後廢為中山太后。

自郭後廢,疆不自安,數因左右陳誠,願備藩輔。

其十九年六月,疆廢為東海王。

二十八年十月,就國,食東海、魯國並二郡二十九縣。

租入倍諸王,賞賜恩一寵一 無倫比。

致虎賁旄頭,宮殿設鍾虡之懸。

疆性聰達恭謹,臨之國,比上書讓還東海十九縣。

又因皇太子固辭。

上不許,以疆章示公卿大夫,深嘉歎之。

《續漢書》曰:趙喜為太尉。

中元二年,上崩,喜受遺詔,典錄喪禮。

新承王莽之亂,國無舊典,皇太子與諸王雜坐同席,尊卑無別,嘉乃正色,橫劍殿階,扶下諸王,以明尊卑。

范曄《後漢書》曰:孝順皇帝,安帝之子。

母李氏,為閻皇后所害。

永寧元年,立為皇太子。

延光三年,安帝乳母王聖、大長秋一江一 京、中常侍樊豐譖太子乳母王聖舅、廚監邴吉,殺之。

太子數為歎息。

王聖等懼有後禍,遂與豐、京共陷太子,太子坐廢為濟一陰一王。

明年三月,安帝崩,北鄉侯立,濟一陰一王以廢黜,不得上殿親臨梓宮,悲號不食,內外群僚莫不哀之。

及北鄉侯薨,車騎將軍閻顯及一江一 京,與中常侍劉安、陳達等白太后,秘不發喪,而更徵立諸國皇子,乃閉宮門,屯兵自守。

十一月丁亥,京師及郡國十六地震。

是夜,中黃門孫程等十九人共斬一江一 京、劉安、陳達等,迎濟一陰一王於德一陽一殿西鍾下,即皇帝位,年十一。

《魏志》曰:文帝為五官將,而臨淄侯植才名方盛,各有一黨一 與,有奪宗之議。

文帝使人問賈詡自固之術,翊曰:"願將軍恢崇德度,躬素士之業,朝夕孜孜,不違子道。

如此而已。

"文帝從之,深自砥礪。

太祖又嘗屏除問翊,默然不對。

太祖曰:"與卿言而不答,何也?"翊曰:"屬有思,故不即對耳。

"太祖曰:"何思?"詡曰:思袁本初、劉景升父子也。

"太祖大笑,於是太子遂定。

《魏略》曰:太祖不立太子,太子自疑。

是時有高元昌者,善相人,乃呼問之,對曰:"其貴乃不可言。

"因問:"壽幾何?"何元昌曰:"其壽,至四十當有小恙,過是無憂。

"後無幾而立太子也。

《世語》曰:辛毗女憲英,適太常羊耽,外孫夏侯湛為其傳,曰憲英聰明有才鑒。

初,文帝與陳思王爭為太子,既而文帝得立,抱毗頸而告之曰:"辛君知我喜不?"毗以告憲,憲歎曰:"太子代君主宗廟社稷也,代君不可以不戚,主國不可以不懼,宜戚而喜,何以能久,魏其不昌乎?"

《魏書》曰:明帝生數歲而有岐嶷之姿,武帝異之,曰:"我基於爾三世矣。

"每朝宴會同,與侍中近臣並列帷幄,好學多識,特留意於法理。

《魏略》曰:文帝以郭後無子,詔使子明帝。

帝以母不以道終,意甚不平。

後不獲已,乃敬事郭後,旦夕因長御問起居。

郭後亦自以無子,遂加慈愛。

文帝始以帝不悅,有意欲以他姬子京兆王為嗣,故不拜太子。

《魏末傳》曰:明帝嘗從文帝獵,見子母鹿。

文帝射殺鹿母,使帝射子。

帝不從,曰:"陛下殺其母,臣不忍復射其子。

"因涕泣。

文帝即放弓箭,以此深奇之,而建樹之意定也。

王隱《晉書》曰:武皇帝寬惠仁厚,深沉有智量,風度容貌綽如也。

景元中,為撫軍。

鹹熙元年,晉國初開,立為世子,遷撫軍大將軍、開府、副相國。

二年,立為太子。

又曰:惠帝為太子,時上素知太子闇弱,後必亂國,然不能擇才,乃遣荀勖、和嶠往觀之。

勖還,盛稱"太子德更進茂,不同西宮之時也。

"嶠答詔稱:"臣以太子如故,不見更勝。

此自陛下家事,非臣所盡也。

"於是天下貴嶠而賤勖。

又曰:愍懷太子名遹(音聿),字熙祖。

少聰惠,武帝愛之。

六七歲,時帝夜望火,太子牽上衣裾使入闇中,上問其故,太子對以"暮夜倉卒,宜備非常,不當近火光,令人照見也。

"又嘗見官養豬肥大不常,復問上:"何不殺以賜左右,而久費五穀。

"上即烹之。

由是益奇之,常稱以為似宣皇帝;亦以東宮無嫡,有托後之意。

太康十年,詔曰:"遹既長且仁,可令以遹為廣陵王,以廣陵、臨淮為封國,邑五萬戶。

"及世祖崩,惠帝即位,立為皇太子,詔曰:"遹尚幼蒙,今出止東宮,雖當賴師傅群賢之訓。

其游處左右,宜得正人陳共周旋,能相長益者。

太保衛權息庭,司空司馬秦息略,太子太傅楊濟息毖,太子少師裴楷息憲,太子少傅張華息禕,尚書令華廙息恆,並以道義之門,有不肅之訓,其令此六人更共往來止。

"其後太子好卑車、小馬、小牛,令左右騎,斷羈勒,使墮地。

又令人屠肉,己自分齊,手揣輕重,斤兩不差。

雲其母本屠家女也。

頗好游宴,或闕朝侍,稍失儲副望。

賈後無子,妒害滋甚。

九年正月,月暈,赤黃數重。

三月十八日,滎一陽一、河南、穎川繁霜,殺桑及桃、李、杏花。

尉氏血雨,有聲若牛出。

許昌城夏桑生於東宮西廂,日長尺餘,數日枯。

日中若飛燕者,積數月。

漢中平中亦有此變,皆為太子也。

賈後作頡字髻,太子見擷之象也。

是時謠曰:"東宮馬子莫聾咳,前至臘月纏汝鬃。

"十一月,天連大風,發屋折樹。

十二月二十八日,後遣宮婢繼書與太子云:"陛下昨夜不快,汝可入朝。

"太子如令請朝,詔聽。

二十九日,入朝,賈後不見,使婢陳舞賜棗酒,強使飲。

辭,不見聽,太子醉。

賈後誣奏太子有悖書,廢徙金墉城。

以千兵防送,幽於許昌宮之別坊。

賈後與賈謐等謀早害太子,以絕民望。

三月十四日,矯詔使小黃門孫慮害太子。

賈後表以廣陵王禮嬪。

趙王倫誅賈謐,廢賈後,帝乃使持節兼司空衛尉伊策故皇太后,曰:"嗚呼!少資岐嶷之質,荷先帝殊異之一寵一 ,大啟土宇,奄有淮陵。

朕奉遵遺旨,建爾儲副,以光顯我祖宗。

祗爾德行,以從保傅,事親孝敬,禮無違者。

而朕昧於凶構,致爾於非命之禍,俾申生、孝己復見於今。

賴宰相賢明,人神憤怨,用啟朕心,討厥有罪,鹹伏其辜。

何補於荼毒冤魂酷痛哉?是用切怛悼恨,震動於五內。

今追復皇太子喪禮備制,反葬京畿,祠以太牢。

魂而有靈,尚獲爾心。

"

《文士傳》曰:賈謐與愍懷太子博爭道,成都王厲聲曰:"皇太子,國之儲君,賈長淵何得無禮!"

《晉書》曰:明帝,元皇帝長子也。

幼而聰哲,為元帝所一寵一 異。

年數歲,常坐置膝上,屬長安使來,因問帝曰:"汝謂日與長安孰遠?"對曰:"不聞人從日邊來,居然可知也。

"元帝異之。

明日,宴群僚,又問之,對曰:"日近。

"元帝失色,曰:"何乃異間者之言?"對曰:"舉目見日,不見長安。

"由是益奇之。

及帝即尊號,立為皇太子。

何法盛《晉中興書》曰:肅宗,中宗長子也。

建武元年,中宗為晉王,拜王太子;及踐尊號,為皇太子,冊曰:"於戲!朕承天緒,忝繼祖宗之洪基,君臨於萬邦,戰戰兢兢,若涉淵水,未有攸濟。

自古聖王敷宇四海,莫不建立元子,本枝百世。

今稽古授爾於儲宮,以陪貳於朕躬。

欽哉!爾其克念乃祖,日新厥德。

何遠非佞,何親非賢。

欽翼師傅,以丕崇大化。

可不慎歟,爾其敬之。

"

又曰:孝宗穆皇帝,諱聃,康帝子也。

建元二年,康帝疾篤,左光祿大夫領司徒謨、尚書令恢等上疏曰:"臣聞皇羲玄邈,五帝攸往,淳風澆散,三王傳嗣,欲令國有常居,民有定奉,關諸盛衰,不易之道也。

伏惟皇子,天挺奇表,隆準豐下,岐嶷之姿,彰於始年,大成之風,顯於期月。

宜建立儲宮,允副民望,請下太史,擇吉日,告宗廟,備禮儀奉行。

"奏可。

《後魏書》曰:太宗明元皇帝,道武之長子。

初,帝母既賜死,太祖乃召帝告曰:"昔漢武帝將立其子而殺其母,不令婦人後與國政,使外家無亂。

汝當繼統,吾故遠同漢武,為長久之計。

"帝素純孝,哀泣不能自勝,太祖怒召之。

帝欲入,左右曰:"孝子事父,小杖則受,大杖避之。

今陛下怒盛,入或不測,陷帝於不義。

不如且出,待和解而進,不晚也。

"帝從之,乃遊行於外。

及元紹之逆也,帝還而誅之。

天賜六年,即皇帝位。

又曰:景穆皇帝,太武皇帝之長子也。

母曰賀夫人。

延和元年,立為皇太子,時年五歲。

明惠強識,聞則不忘。

及長,好讀經史,皆通大義。

太武甚奇之。

初,太武之伐河西,李順等鹹言姑臧無水草,不可行。

太子有疑色。

及車駕至姑臧,乃詔太子曰:"姑臧城東西門外湧泉於城北,其大如河。

澤草茂盛,可供大軍數萬。

人之多言,亦可惡也。

"太子謂言者曰:"為人臣不實若此,豈是忠乎!吾初聞有疑,但帝決行耳。

幾誤人一大事,言者復何面目見帝也。

"正平元年六月,薨於東宮,時年二十四。

賜謚曰景穆皇太子。

高宗即位,追尊為景穆皇帝,廟號恭宗。

又曰:世宗宣武皇帝,孝文皇帝第二子也。

母曰高夫人,初,夢為日所逐,避於床 下,日化為龍,繞己數匝,遂有娠,生帝於平城宮。

二十一年,立為皇太子。

又曰:肅宗孝明皇帝,諱詡,世宗第二子也。

延昌元年,立為皇太子。

二年,世宗幸東宮,召崔光與黃門甄琚廣一陽一王淵等並賜坐,詔光曰:"卿是朕西台大臣,當今為太子師傅。

"光起拜,固辭。

詔不許,即命肅宗出從者十餘人,敕以光為傅之意,令肅宗拜光。

光又拜,辭不當受太子拜。

復不蒙許,肅宗遂南面再拜。

詹事王顯啟請從太子拜,於是宮臣畢拜。

光北面立,不敢答拜,唯西面拜謝而出。

又曰:廢太子生而母死,文明太后撫視之,常置左右,詔曰:"昔塗山有育,美名列於夏典;任姒作配,昌發顯於周書,故能緝熙丕緒,祚延八百。

自元子誕育,於今四載,而名表未孚於四方,茂實未昭於朝掖,非所以憲章遠猷,允光禮度者也。

太皇太后親發明旨,為之立名,依德協義,名恂,字元道。

國祚永隆,儲貳有寄,無窮之兆,於是而始。

"乃大赦天下。

太和十七年七月癸丑,立恂為皇太子。

高祖每歲征幸,常留守。

恂不好書學,體貌肥大,深忌河洛暑熱,意每追樂北方。

庶子高道悅數苦諫,恂甚銜之,乃手刃道悅於禁中。

高祖引群臣於清徽堂議,廢之為庶人,置之河一陽一。

後謀逆,賜死。

《梁書》曰:天監十四年正月朔旦,帝臨軒,冠太子於太極殿。

舊制,太子著遠遊冠金蟬翠緌纓;至是,詔加金博山。

又曰:昭明太子母丁貴嬪有疾,太子還永福省侍疾,衣不解帶。

及薨,步從喪還宮,至殯,水漿不入口,每哭慟絕。

武帝命中書舍人顧協宣旨曰:"毀不滅性,聖人之制。

不勝喪比於不孝。

有我在,那得自毀如此!可即強進飲粥。

"太子奉敕,乃進數合。

自是至葬,日進麥粥一升。

武帝又敕曰:"聞汝所進過少,轉羸瘦。

我比更無病,正為汝如此,胸中亦圯塞成疾。

應強加饘粥,不使我恆爾懸心。

"雖屢奉勸逼,終喪,日止一溢,不嘗菜果之味。

體素壯,腰帶十圍,至是減削過半。

每入朝,士庶見者莫不下泣。

又曰:昭明太子性一愛山水,於玄圃穿築,更立亭館,與朝士名素者游其中。

嘗泛舟後池。

番禺侯軌盛稱"此中宜奏女樂",太子不答,詠左思《招隱詩》云:"何必絲與竹,山水有清音。

"軌慚而止。

又曰:昭明太子好士愛文,劉孝綽與陳郡殷芸、吳郡陸倕、琅琊王筠、彭城劉洽等同見禮待。

太子起樂賢堂。

《後周書》曰:宣帝,諱贇,高祖長子。

帝即位,多過惡。

初,帝之在東宮也,高祖慮其不堪承嗣,遇之甚嚴。

朝見進止,與諸臣無異,雖隆寒盛暑,亦不得休息。

性既嗜酒,高祖遂醪醴不許至東宮。

每有過,輒加捶撲。

嘗謂之曰:"古來太子被廢者幾人,餘兒豈不堪立邪!"於是遣東宮官屬錄帝言語動作,每月奏聞。

帝憚高祖嚴,矯情修飾,以是過惡遂不聞。

《隋書》曰:煬帝,高祖第二子也。

母文獻獨孤皇后。

上美姿儀,少敏惠,高祖及後於諸子中特鍾愛。

高祖幸上所居第,見樂器弦多斷絕,又有塵埃,若不用者,以為不好聲伎之玩。

上尤自矯飾,當時稱為仁孝。

及太子勇廢,立為皇太子。

《唐書》曰:李綱,隋開皇末為太子洗馬。

皇太子勇嘗以歲首宴宮臣,左庶子唐令則自請奏琵琶,又歌《武媚娘》之曲。

綱趨而出,勇曰:"我欲為樂耳,君勿多事。

"及勇廢黜,文帝召東宮官屬切讓之,無敢對者。

綱對曰:"今日之事,乃陛下之過,非太子之罪也。

太子才非上品,性是常人,若得賢明之士輔導之,足堪繼嗣皇業。

方今多士盈朝,當擇賢居任,奈何以絃歌鷹犬之才日在其側,致令至此,乃陛下訓導不足,豈太子之罪耶!"

《隋書》曰:元德太子昭,煬帝長子也。

生而高祖命養宮中。

三歲時,在玄武門弄石獅子,高祖與文獻後至其所。

高祖適患腰痛,舉手憑後,昭因避去,如此者再三。

高祖歎曰:"天生長者,誰復教乎!"由是大奇之。

高祖嘗謂曰:"當為爾娶婦。

"昭應聲而泣,高祖問其故,對曰:"漢王未婚時,恆在至尊所,一朝娶,則便出外。

懼將違離,是以啼耳。

"上歎其有至性,特鍾愛焉。

煬帝即位,便幸洛一陽一宮,昭留守京師。

大業元年,帝遣使者立為皇太子。

《唐書》曰:太宗文皇帝,高祖第二子也。

母曰太穆皇后。

以隋開皇十八年生於武功之別館。

初,在孕而語聲聞於外,後心異之。

將誕育,後不之覺,而太宗已生。

高祖受禪,拜尚書令,進封秦王。

武德九年,立為皇太子。

又曰:隱太子建成,高祖長子也。

大業末,高祖捕賊汾、晉,令建成攜家屬寄於河東。

義旗建,遣使密召之,建成與齊巢王元吉間行赴太原。

建成至,高祖大喜,拜左領大都督,封隴西郡公,引兵略西河郡,從平長安。

義寧元年冬,隋恭帝拜唐國世子,開府,置僚屬。

二年,授撫軍大將軍、東討元帥,將兵十萬徇洛一陽一。

及還,恭帝授尚書令。

武德元年,立為皇太子。

時太宗功業日盛,建成與齊王元吉潛謀作亂。

九年六月三日,太宗密奏建成、元吉一婬一亂後宮,因自陳曰:"臣於兄弟無絲毫所負,今欲殺臣,似為世充、建德報讎。

臣今枉死,永違君親,魂歸地下,實亦恥見諸賊。

"高祖省之愕然,報曰:"明日勘問,汝宜早參。

"四日,太宗將左右九人至玄武門自衛。

高祖已調召裴寂、蕭瑀、竇延、陳叔達、封倫、宇文士及顏師古等,欲令窮覆其事。

建成、元吉行至臨湖殿,覺變,即回馬,將東歸宮府。

太宗隨而呼之,元吉馬上張弓,再三不彀。

太宗乃射之,建成應弦而薨。

又曰:高宗文皇帝,太宗第九子。

母曰文德順聖長孫皇后。

貞觀二年,生於東宮之麗正殿。

封晉王。

幼而岐嶷端審,寬仁孝友。

初授《孝經》,太宗問曰:"此書中何言為善?"對曰:"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

"太宗大悅,曰:"行此,足以事父兄,為臣子矣。

"太子承乾廢,長孫無忌、李勣等議,立為皇太子。

又曰:太子承乾得罪,太宗欲立晉王,而限以非次,惶惑不決。

乃御兩儀殿,群臣盡出,獨留長孫無忌及司空房弘齡、李勣,謂曰:"我三子一弟,所為如此,我心無聊。

"因自投於床 ,抽佩刀欲自刺。

無忌等驚懼,爭前扶抱,取佩刀以授晉王。

無忌等請太宗所欲,報曰:"我欲立晉王。

"無忌曰:"謹奉詔。

有異議者,臣請斬之。

"太宗謂晉王曰:"汝舅許汝也,汝宜拜謝。

"晉王因下拜。

太宗謂無忌等曰:"公等既符我意,未知物論何如?"無忌曰:"晉王仁孝,天下屬心久矣。

乞召問百僚,必無異辭。

"於是建立遂定。

《太平御覽》宋·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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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
卷一 ◎天部一卷二 ◎天部二卷三 ◎天部三卷四 ◎天部四卷五 ◎天部五卷六 ◎天部六卷七 ◎天部七卷八 ◎天部八卷九 ◎天部九卷十 ◎天部十卷十一 ◎天部十一卷十二 ◎天部十二卷十三 ◎天部十三卷十四 ◎天部十四卷十五 ◎天部十五卷十六 ◎時序部一卷十七 ◎時序部二卷十八 ◎時序部三卷十九 ◎時序部四卷二十 ◎時序部五卷二十一 ◎時序部六卷二十二 ◎時序部七卷二十三 ◎時序部八卷二十四 ◎時序部九卷二十五 ◎時序部十卷二十六 ◎時序部十一卷二十七 ◎時序部十二卷二十八 ◎時序部十三卷二十九 ◎時序部十四卷三十 ◎時序部十五卷三十一 ◎時序部十六卷三十二 ◎時序部十七卷三十三 ◎時序部十八卷三十四 ◎時序部十九卷三十五 ◎時序部二十卷三十六 ◎地部一卷三十七 ◎地部二卷三十八 ◎地部三卷三十九 ◎地部四卷四十 ◎地部五卷四十一 ◎地部六卷四十二 ◎地部七卷四十三 ◎地部八卷四十四 ◎地部九卷四十五 ◎地部十卷四十六 ◎地部十一卷四十七 ◎地部十二卷四十八 ◎地部十三卷四十九 ◎地部十四卷五十 ◎地部十五卷五十一 ◎地部十六卷五十二 ◎地部十七卷五十三 ◎地部十八卷五十四 ◎地部十九卷五十五 ◎地部二十卷五十六 ◎地部二十一卷五十七 ◎地部二十二卷五十八 ◎地部二十三卷五十九 ◎地部二十四卷六十 ◎地部二十五卷六十一 ◎地部二十六卷六十二 ◎地部二十七卷六十三 ◎地部二十八卷六十四 ◎地部二十九卷六十五 ◎地部三十卷六十六 ◎地部三十一卷六十七 ◎地部三十二卷六十八 ◎地部三十三卷六十九 ◎地部三十四卷七十 ◎地部三十五卷七十一 ◎地部三十六卷七十二 ◎地部三十七卷七十三 ◎地部三十八卷七十四 ◎地部三十九卷七十五 ◎地部四十卷七十六 ◎皇王部一卷七十七 ◎皇王部二卷七十八 ◎皇王部三卷七十九 ◎皇王部四卷八十 ◎皇王部五卷八十一 ◎皇王部六卷八十二 ◎皇王部七卷八十三 ◎皇王部八卷八十四 ◎皇王部九卷八十五 ◎皇王部十卷八十六 ◎皇王部十一卷八十七 ◎皇王部十二卷八十八 ◎皇王部十三卷八十九 ◎皇王部十四卷九十 ◎皇王部十五卷九十一 ◎皇王部十六卷九十二 ◎皇王部十七卷九十三 ◎皇王部十八卷九十四 ◎皇王部十九卷九十五 ◎皇王部二十卷九十六 ◎皇王部二十一卷九十七 ◎皇王部二十二卷九十八 ◎皇王部二十三卷九十九 ◎皇王部二十四卷一百 ◎皇王部二十五卷一百一 ◎皇王部二十六卷一百二 ◎皇王部二十七卷一百三 ◎皇王部二十八卷一百四 ◎皇王部二十九卷一百五 ◎皇王部三十卷一百六 ◎皇王部三十一卷一百七 ◎皇王部三十二卷一百八 ◎皇王部三十三卷一百九 ◎皇王部三十四卷一百一十 ◎皇王部三十五卷一百一十一 ◎皇王部三十六卷一百一十二 ◎皇王部三十七卷一百一十三 ◎皇王部三十八卷一百一十四 ◎皇王部三十九卷一百一十五 ◎皇王部四十卷一百一十六 ◎皇王部四十一卷一百一十七 ◎偏霸部一卷一百一十八 ◎偏霸部二卷一百十九 ◎偏霸部三卷一百二十 ◎偏霸部四卷一百二十一 ◎偏霸部五卷一百二十二 ◎偏霸部六卷一百二十三 ◎偏霸部七卷一百二十四 ◎偏霸部八卷一百二十五 ◎偏霸部九卷一百二十六 ◎偏霸部十卷一百二十七 ◎偏霸部十一卷一百二十八 ◎偏霸部十二卷一百二十九 ◎偏霸部十三卷一百三十 ◎偏霸部十四卷一百三十一 ◎偏霸部十五卷一百三十二 ◎偏霸部十六卷一百三十三 ◎偏霸部十七卷一百三十四 ◎偏霸部十八卷一百三十五 ◎皇親部一卷一百三十六 ◎皇親部二卷一百三十七 ◎皇親部三卷一百三十八 ◎皇親部四卷一百三十九 ◎皇親部五卷一百四十 ◎皇親部六卷一百四十一 ◎皇親部七卷一百四十二 ◎皇親部八卷一百四十三 ◎皇親部九卷一百四十四 ◎皇親部十卷一百四十五 ◎皇親部十一卷一百四十六 ◎皇親部十二卷一百四十七 ◎皇親部十三卷一百四十八 ◎皇親部十四卷一百四十九 ◎皇親部十五卷一百五十 ◎皇親部第十六卷一百五十一 ◎皇親部十七卷一百五十二 ◎皇親部十八卷一百五十三 ◎皇親部十九卷一百五十四 ◎皇親部二十卷一百五十五 ◎州郡部一卷一百五十六 ◎州郡部二卷一百五十七 ◎州郡部三卷一百五十八 ◎州郡部四卷一百五十九 ◎州郡部五卷一百六十 ◎州郡部六卷一百六十一 ◎州郡部七卷一百六十二 ◎州郡部八卷一百六十三 ◎州郡部九卷一百六十四 ◎州郡部十卷一百六十五 ◎州郡部十一卷一百六十六 ◎州郡部十二卷一百六十七 ◎州郡部十三卷一百六十八 ◎州郡部十四卷一百六十九 ◎州郡部十五卷一百七十 ◎州郡部十六卷一百七十一 ◎州郡部十七卷一百七十二 ◎州郡部十八卷一百七十三 ◎居處部一卷一百七十四 ◎居處部二卷一百七十五 ◎居處部三卷一百七十六 ◎居處部四卷一百七十七 ◎居處部五卷一百七十八 ◎居處部六卷一百七十九 ◎居處部七卷一百八十 ◎居處部八卷一百八十一 ◎居處部九卷一百八十二 ◎居處部十卷一百八十三 ◎居處部十一卷一百八十四 ◎居處部十二卷一百八十五 ◎居處部十三卷一百八十六 ◎居處部十四卷一百八十七 ◎居處部十五卷一百八十八 ◎居處部十六卷一百八十九 ◎居處部十七卷一百九十 ◎居處部十八卷一百九十一 ◎居處部十九卷一百九十二 ◎居處部二十卷一百九十三 ◎居處部二十一卷一百九十四 ◎居處部二十二卷一百九十五 ◎居處部二十三卷一百九十六 ◎居處部二十四卷一百九十七 ◎居處部二十五卷一百九十八 ◎封建部一卷一百九十九 ◎封建部二卷二百 ◎封建部三卷二百一 ◎封建部四卷二百二 ◎封建部五卷二百三 ◎職官部一卷二百四 ◎職官部二卷二百五 ◎職官部三卷二百六 ◎職官部四卷二百七 ◎職官部五卷二百八 ◎職官部六卷二百九 ◎職官部七卷二百一十 ◎職官部八卷二百一十一 ◎職官部九卷二百一十二 ◎職官部十卷二百一十三 ◎職官部十一卷二百一十四 ◎職官部十二卷二百一十五 ◎職官部十三卷二百一十六 ◎職官部十四卷二百一十七 ◎職官部十五卷二百一十八 ◎職官部十六卷二百一十九 ◎職官部十七卷二百二十 ◎職官部十八卷二百二十一 ◎職官部十九卷二百二十二 ◎職官部二十卷二百二十三 ◎職官部二十一卷二百二十四 ◎職官部二十二卷二百二十五 ◎職官部二十三卷二百二十六 ◎職官部二十四卷二百二十七 ◎職官部二十五卷二百二十八 ◎職官部二十六卷二百二十九 ◎職官部二十七卷二百三十 ◎職官部二十八卷二百三十一 ◎職官部二十九卷二百三十二 ◎職官部三十卷二百三十三 ◎職官部三十一卷二百三十四 ◎職官部三十二卷二百三十五 ◎職官部三十三卷二百三十六 ◎職官部三十四卷二百三十七 ◎職官部三十五卷二百三十八 ◎職官部三十六卷二百三十九 ◎職官部三十七卷二百四十 ◎職官部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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