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覽》卷一百九十八 ◎封建部一:《周禮·夏官·職方氏》曰:乃辨九服之邦國,方千里曰王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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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卷一百九十八 ◎封建部一

太平御覽

卷一百九十八 ◎封建部一

○敘封建

《周禮·夏官·職方氏》曰:乃辨九服之邦國,方千里曰王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衛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蠻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鎮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藩服。

凡邦國千里封公,以方五百里,則四公;方四百里,則六侯;方三百里,則七伯;方二百里,則二十五子;方百里,則百男。

以周知天下。

《史記》曰:太史公曰:"殷以前尚矣。

周封五等:公、侯、伯、子、男。

然封伯禽、康叔於魯、衛地,各四百里,親親之義,褒有德也。

太公於齊,兼五侯地,尊勤勞也。

武王、成、康所封數百,而同姓五十,地上不過百里,下三十里,以輔衛王室。

又曰:高祖定天下,田橫猶居海島,帝喻之曰:"橫來,大者王,小者侯。

"

又曰:齊威王召即墨大夫而語之曰:"自子之居即墨也,毀日至。

然吾使人視即墨,田野辟,民人給,官無事,東方以寧。

是子不事吾左右以求譽也。

"封之萬家。

又曰:鄒忌以鼓瑟見齊威王,王悅之,三月而受相櫻淳於髡見之曰:"善說!髡有愚志,願陳諸前。

"髡說畢即出,至門而語其僕曰:"是人者,吾說之微言,其應我若響之應聲,是必封不久矣。

"

《漢書》曰:李廣與望氣王朔語:"自漢擊匈一奴一,廣未嘗不在其中,而諸校尉材能不及中,以軍功取侯者數十人。

廣不為人後,然終無封邑者,何也?豈吾相不當侯耶!"朔曰:"將軍自念,豈有所恨者乎?"廣曰:"吾為隴西太守,羌嘗反,吾誘降八百餘人,詐而同坑。

"曰:"禍莫大於殺降,此乃將軍所以不得侯也。

"

《東觀漢記》曰:上封功臣,皆為列侯,大國四縣,餘各有差。

博士丁恭等議曰:"古帝王封諸侯不過百里,故利以建侯,取法於雷。

"上曰:"古之亡國,皆以無道。

未嘗聞封功臣地而滅也。

"

又曰:馮勤為郎中、給事尚書,以圖議軍糧,任事一精一勤,遂見親識,由是使典諸侯封事。

《百官表注記》曰:王者之制,公、侯、伯、子、男,凡五等。

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

周興,隆三聖製法,立爵五等,封國八百。

親親建國,則周公宅魯,康叔啟衛。

賢賢表德,則太公封齊。

九命既賜,用征諸侯。

魯以周公之故,郊祭昊天,車服有裕。

季世陵遲,僣施無度,強弱相吞,舊制不復循也。

《禹貢》徐州土五色,王者取五色土以為社;封四方諸侯,各割其方色土與之;皆苴以白茅,皆假銅虎、竹使、符第五。

夫為諸侯始受封之。

各有菜地,百里之諸侯以四十里為采地,七十里之諸侯以三十里為菜地,五十里諸侯以十五里為菜地。

其後子孫雖有黜地,而菜地世世不黜。

《漢雜事》曰:天子太社,以五色土為壇;封諸侯者,取其土;苴以白茅授之,各以所封方之色,以立社於其國,故謂之受茅土。

漢興,唯皇子封為王者得茅土,其他臣以戶賦租入為節,不受茅土,不立社。

王隱《晉書》曰:元康初,楊駿輔政,封賞過度,石崇與散騎常侍蜀郡何舉共為駁議,以為陛下聖德光被,皇靈啟祚,正位宣化,萬國歸心,今承洪基,此乃天授,至於班爵行賞,優於太始。

崔鴻《十六國春秋·後燕錄》曰:苻定、苻紹等降,慕容垂下書封紹等為侯,以酬秦王之惠,且擬三悖

《吳越春秋》曰:吳王聞勾踐盡心自守,增之以封。

越王乃使大夫種繼葛布十萬、甘蜜九欓、文笥七枚、狐皮五雙以報增封之禮。

《韓子》曰:穰侯越韓魏而東攻齊五年,秦不益一尺之地,乃成其陶邑之封。

應侯以攻韓八年,成其汝南之封。

自是以來,諸用秦者皆應、穰之類也。

故勝戰則大臣尊,益地則私封立。

《說苑》曰:鄭桓公東會封於鄭,捨於宋東之逆旅。

逆旅之叟從外來,曰:"客將焉之?"曰:"會封於鄭。

"逆旅之叟曰:"吾聞之,時難得而易失也。

今客之寢安,殆非會封者也。

"鄭桓公聞之,援轡自駕,其僕接術而載之。

《袁子》曰:今有卿相之才,居三公之位,循其治政,以寧國家,未必封侯也。

今軍政之法,斬一牙門將者封侯。

夫斬一將之功,孰與安寧天下者?安寧天下者不爵,斬一將之功者封侯,失賞之意也。

又曰:《春秋》鄭莊公封母弟於京,祭仲曰:"都城過制,國之害也。

"其後卒相攻伐,國內大亂。

故過度則有強臣之禍,鄙小則有微弱之憂。

秦以列國之勢而並天下,自以由諸侯而起之也,於是去五等之爵而致郡縣,雖有親子、母弟,皆為匹夫。

及其政衰,夫一呼而天下去。

及至漢家,見亡秦以孤特亡也,於是大封子弟,或連城數十,廓地千里,自關已東,皆為王國。

力多而權重,故亦有七國之難。

《白虎通》曰:王者即位,先封賢者,憂民之急也。

故列土分疆,非為諸侯;張官設府,非為卿大夫,皆為民也。

封諸侯以夏何?一陽一氣盛養,故以封諸侯,盛養賢也。

立人君一陽一德之盛者也。

又曰:受命之王,致太平之君,美群臣上下之功,故盡封之。

及中興征伐,大功皆封,所以褒大功也。

盛德之士亦封之,所以尊有德。

封者必試之,為附庸三年有功,因而封之五十里。

凡士有功者,亦為附庸,附世其位。

大夫有功,成封五十里,卿封七十里,公成封百里。

又曰:公居百里,侯居七十里何?封示之優賢義,欲褒尊而上之。

何以知殷家侯不過七十里?曰土有三等:有百里,七十里,五十里。

公、卿、大夫者何謂也?內爵稱也。

為爵稱公、卿、大夫何?爵者,量其職,盡其才。

公之為言,公正無私也。

卿之為言,章也,善明也。

大夫之為言,大扶,扶進人也。

王充《論衡》曰:堯、舜之人,可比屋而封。

桀、紂之人,可比屋而誅。

曹植《遷都賦》曰:余初封平原,轉出臨淄,中命鄄城,遂徙雍邱,改邑浚儀,而末將適於東阿。

號則六易,居實三遷,連遇瘠土,衣食不繼。

○爵

《易·中孚卦》曰:鳴鶴在一陰一,其子和之。

我有好爵,吾與爾縻之。

《左傳·襄公二十一年》曰:齊莊公為勇爵。

(設爵位以命勇士。

)殖綽、郭最欲與焉。

州綽曰:"東閭之役,臣左驂迫還於門中,識其枚數。

(識門枚數。

)其可與乎?"公曰:"子為晉君也。

"對曰:"臣為隸新。

然二子者,譬之禽一獸 ,臣食其肉而寢處其皮矣。

"(言嘗射得之也。

)

《白虎通》曰:爵五等者,法五行。

或三等者,法三光。

或法三,或法五何?質者據天,故像三光;文者據地,故法五行。

《禮含文嘉》曰:殷爵三等,周爵五等,各有宜也。

《王制》曰:五者之制,爵祿凡五等,謂公、侯、伯、子、男乎。

此據周也。

所以名之為公、侯何?公者,公正無私之意。

侯者,侯順逆故也。

《孝經援神契》曰:二王之後稱公,大國侯皆千乘,像雷百里,所潤雲雨同。

《史記》曰:秦聞馬服子將,乃一陰一使白起為上將軍,奇兵絕趙軍後。

趙軍分而為二,糧道絕。

秦王聞趙食道絕,王自之河內,賜民爵各一級,發十五以上悉詣長平,遮絕救之。

又曰:秦始皇四年,百姓內粟千石,拜爵一級。

《漢書》曰:惠帝元年,民有罪,得買爵三十級以免死罪。

(應劭曰:一級直錢二千,凡為六萬。

若今贖入三千匹強矣。

晉灼漢武帝一級七十萬。

《始皇本紀》入粟千斛拜爵一級。

時制各異者也。

)賜民爵,戶一級。

六年,令民得買爵。

又曰:衛青比年擊一胡一 ,賦稅既竭,不足以奉戰士。

有司請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免列罪,請置賞官,名曰武功爵也。

又曰:宣帝五鳳四年,大司農、中丞耿壽昌奏設長平倉,以給北邊,省轉漕,爵關內侯。

袁山松《後漢書》曰:建寧二年,爵乳母趙堯為平民君。

《魏書》曰:太祖置名號:侯爵十八級,關中侯爵十七級,關外侯十六級,五大夫十五級,與舊例侯凡六等。

《魏氏春秋》曰:黃初三年,帝欲封太后母,尚書陳群奏曰:"案典籍之文,無婦人分土命爵之制。

在《禮》,婦人因夫爵。

秦違古法,漢氏因之,非先王之令典。

"帝曰是也。

《晉書》曰:長樂馮恢,父為弘農太守,愛少子淑,欲以爵傳之。

恢父終,服闋,乃還鄉里,結草為廬,一陽一瘖不能言,淑得襲爵。

恢始仕。

《管子》曰:爵不尊,祿不重者,不與圖難犯危,以其道為未可以求之也。

是故先王制軒冕,足以著貴賤,不求其美;設爵祿,足以守其服,不求其觀;使君子食於道,小人食於力。

《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

仁義忠信,樂善不倦,此天爵也。

公卿大大,人爵也。

天爵以德,人爵以祿。

古之人修天爵而人爵從之。

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棄其天爵,則惑之甚者也。

《商君書》曰:明王之所貴唯爵,其賞不榮,則民急;其列不顯,則民不事;爵易得也,則民不貴。

《淮南子》曰:爵祿者,人臣之銜轡。

《說苑》曰:晉文公出亡,周流天下,舟之僑去虞而從文公。

文公反國,擇可爵而爵之,擇可祿而祿之,僑獨不與焉。

文公酌諸大夫酒,酒酣,公曰:"二三子盍為寡人賦乎。

"舟之僑曰:"君子為賦,小人請陳其辭,辭曰:有龍矯矯,頓失其所,一蛇從之,周流天下;龍反其淵,蛇寧其處。

"公矍然曰:"子欲爵也,請待旦日之朝。

子欲祿耶,請今命廩人。

"之僑曰:"請而得其賞,廉者不受也。

言盡而名至,仁者不為也。

"遂退,終身誦《甫田》之詩。

《風俗通》曰:漢武帝諱徹,改曰通侯,或曰列侯。

秦時六國未平,將帥皆家關中,故稱關內侯。

通侯,言其功大,通於王室。

列者,言其功德列著,乃饗爵也。

王粲《爵論》曰:爵自一級,轉登十級而為列侯;譬猶秩自百石,轉遷而至公也。

而近世賞人,皆不由等級從,無爵封,無列侯。

原其所以,爵廢故也。

《司馬法》曰:"賞不逾時,欲民速觀為善之利也。

"近世爵廢,人有小功,無以賞也,乃積累焉,頒事足乃封侯,非所以速為而及時也。

上觀古比高祖功臣,及白起、衛鞅,皆稍賜爵,為五大夫、客卿、庶長,以至於侯,非一頓而封也。

夫稍稍賜爵,與功大小相稱而俱登,既得其義,且侯次有緒,使慕進者逐之不倦矣。

○異姓王封

《漢書》曰:高祖定天下,功臣異姓而王者八國:張耳、吳芮、彭越、黥布、臧荼、盧綰與兩韓信。

皆徼一時之權變,以詐力成功,鹹得裂土,南面稱孤。

見疑強大,懷不自安,事窮勢迫,卒謀叛逆,終於滅亡。

張耳以知全,至子亦失國。

唯吳芮之起,不失正道,故能傳號五世,以無嗣絕,澤流支庶,有以矣夫。

(以其不用詐力也。

)

《漢書》曰:張耳,大梁人也。

少時及魏公子無忌為客。

嘗亡命游外黃。

外黃富人女甚美,庸一奴一其夫,亡邸父客。

父客謂曰:"必欲求賢夫,從張耳。

"女聽,為請決,嫁之。

女家厚奉給耳,耳故致千里客,宦為外黃令。

商祖為布衣時,嘗從耳游。

秦滅魏,故購求耳千金。

耳變姓名,之陳,為裡監門。

後項羽秦亦聞耳賢,乃分趙立耳為常山王。

田榮襲耳,耳敗走漢。

漢二年,遣耳與韓信擊破趙井陘,斬陳餘泜水上。

四年夏,立耳為趙王。

耳薨,子敖嗣為王。

又曰:韓信平齊,使人言漢王曰:"齊誇詐多變,反覆之國,南邊楚,不為假王以填(鎮也。

)之,其勢不定。

今權輕,不足以安之,臣請自立為假王。

"當是時,楚方急圍漢王於滎一陽一,使者至發書,漢王大怒,罵曰:"吾困於此,旦暮望而來佐我,乃欲自立為王!"張良、陳平從後躡漢王足,因附耳語曰:"漢方不利,寧能禁信之自王乎?不如因立,善遇之,使自為守。

不然,變生。

"漢王亦寤,因復罵曰:"大丈夫定諸侯,即為真王耳,何以假為!"遣張良立信為齊王,徵其兵使擊楚。

又曰:彭越,字仲,昌邑人也。

常漁鉅野澤中,為盜。

陳勝起歲餘,澤間少年相聚百餘人,往從越,請仲為長。

乃行略地,收諸侯散卒,得千餘人。

沛公之從碭北擊昌邑,越助之。

昌邑未下,沛公引兵西。

越亦將其眾居鉅野澤中。

項籍入關,王諸侯,還歸,越眾萬餘人無所屬。

齊王田榮叛項王,漢乃使人賜越將軍印,使下濟一陰一以擊楚。

大破楚軍。

漢二年,拜越為魏相國,將兵略定梁地。

漢王之敗彭城解而西也,越皆亡其所下城,獨將其兵北居河上。

漢三年,越常往來為漢遊兵擊楚。

項王與漢王相距滎一陽一,越攻下睢一陽一、外黃十七城。

漢王追楚,為項籍所敗固陵,乃謂留侯曰:"諸侯兵不從,為之奈何?"留侯曰:"彭越本定梁地,功多,始君王以魏豹故,拜越為相國。

今豹死亡後,且越亦欲王,而君王不蚤定。

今取睢一陽一以北至穀城,皆許以王彭越,則兵至矣。

"於是漢王發使使越,如留侯策。

使者至,越乃引兵會垓下。

項籍死,立越為梁王,都定陶。

又曰:項羽入鹹一陽一,黥布為前鋒。

項王封諸將,立布為九一江一 王。

後與隨何俱歸漢。

漢王方踞床 洗,而召布入見。

布大怒,悔來,欲自一殺。

出就捨,張御飲食從官如漢王居,布又大喜過望。

漢益分佈兵而俱北,收兵至成皋。

四年秋七月,立布為淮南王。

又曰:盧綰,豐人也,與高祖同裡。

及高祖初起沛,綰以客從,入漢中為將軍。

項籍死,使綰別將劉賈擊臨一江一 王共尉,還,從擊燕王臧荼,皆破平。

時諸侯非劉氏而王者七人,上欲王綰,群臣觖望。

及虜臧荼,乃下詔諸將相列侯,擇群臣有功者以為燕王。

群臣知上欲王綰,皆曰:"太尉長安侯綰常從平定天下,功最多,可王。

"上乃立綰為燕王。

諸侯得幸莫如燕王者。

漢十年,陳豨反。

漢既斬豨,其裨將降,言燕王綰使范齊通謀豨所。

上使使召綰,綰稱病,又謂其幸臣曰:"非劉氏而王者,獨我與長沙耳。

今上病,屬任呂後。

呂後婦人,專欲事誅異姓王者及大功臣。

"乃稱病不行。

高祖崩,遂亡入匈一奴一。

又曰:吳芮,秦時番一陽一令,甚得江湖間民心,號曰番君。

天下之初叛秦也。

黥布歸芮,芮妻之,因率越人舉兵以應諸侯。

沛公攻南一陽一,乃遇芮之將梅鋗(呼玄反,)與偕攻析、酈,降之。

及項羽相王,以芮率百越佐諸侯,從入關,故立芮為衡山王。

項籍死,上以鋗有功於入武關,故德芮,徙為長沙王,都臨湘。

又曰:惠帝崩,立孝惠後宮子為帝,呂太后臨朝稱制。

遂立周呂侯子台為呂王,台弟產為梁王,建城侯釋之子祿為趙王,檯子通為燕王。

又封諸呂凡六人,皆為列侯。

太后病困,以趙王祿為上將軍,居北軍;梁王產為相國,居南軍,戒產、祿曰:"高祖與大臣約:非劉氏王者,天下共擊之。

今王呂氏,大臣不平,我即崩,恐其為變,必據兵衛宮,慎毋送喪,為人所制。

"太后崩,太尉周勃、丞相陳平、朱虛侯劉章等共誅產、祿,迎立代王,是為孝文皇帝。

《晉書》曰:初,武帝為王時,王祥與荀顗往謁。

顗謂祥曰:"相國王尊重列侯,既已盡敬,便當拜也。

"祥曰:"相國誠為尊貴,然是魏之宰相。

吾等魏之三公,公王相去,一階而已,班列大同,安有天子三公而輒拜人者!損魏朝之望,虧晉王之德,君子愛人以禮,吾不為也。

"及入,顗遂拜,而祥獨長揖。

帝曰:"今日方知君見顧之重矣。

"

《北齊書》曰:尉景之子粲,少歷顯職,體性粗武。

天寶初,封庫狄乾等為王。

粲以父不預王爵,大恚恨,十餘日閉門不朝。

帝怪,遣就宅問之。

隔門謂使人曰:"天子不封粲父作王,粲不如死。

"使云:"須開門受敕。

"粲遂彎弓隔門欲刺使者。

使者以狀聞之,文宣使段韶諭旨。

粲見韶,唯撫膺大哭,不答一言。

文宣親詣其宅慰之,方復朝請。

尋追封景為長樂王。

《唐書》曰:安祿山死,朝廷欲圖大舉,詔郭子儀帥師趨京城。

師於潏水之西,與賊將安太清、安守忠戰。

後從元帥廣平王率、漢之師十五萬進收長安。

京師老幼百萬夾道歡叫,涕泣而言曰:"不圖今日復見官軍。

"是時河東、河西、河南所盜郡邑皆平,以功加司徒,封代國公。

入朝,天子遣兵仗戎容迎於灞上,肅宗勞之曰:"雖吾之家國,實由卿再造。

"子儀頓首感謝。

乾元元年九月,詔子儀與九節度之師討安慶緒,以中官魚朝恩為觀軍容宣慰使。

朝恩害子儀之功,媒櫱之,召還京師。

子儀雖失兵柄,乃心王室,以禍難未平,不遑寢息。

俄而史思明再陷河洛,朝廷旰食,復慮蕃寇逼迫京畿。

言事者以子儀有社稷大功,今殘櫱未除,不宜置之散地。

肅宗深然之。

上元元年,以子儀為諸道兵馬都統,復為朝恩所間,事竟不行。

上元二年,李光弼兵敗於邙山,河一陽一失守。

又河中軍亂,殺其帥李國貞。

太原節度使一鄧一 景山亦為部下所殺。

恐其合從連賊,朝廷深憂之。

後輩帥臣未能彈壓,遂用子儀為朔方、河中、北庭、潞、儀、澤、沁等州節度行營兼興平定國副元帥,進封汾一陽一郡王,出鎮絳州。

子儀至絳,擒其殺國貞賊王元振數十人,並誅之。

太原辛雲京聞子儀誅元振,亦誅害景山者。

由是河東諸鎮率皆奉法。

又曰:渾瑊,皋蘭州人也,本鐵勒九姓部落之渾部也。

父釋之,少有武藝,從朔方軍,積戰功於邊上,累遷至開府儀同三司、寧朔郡王。

德宗幸奉天,瑊率家人子弟自京城至,乃署為行侯都虞侯以拒朱泚。

賊平,德宗還宮,以瑊為河中尹,河中、絳、慈、隰節度使,封咸寧郡王。

又曰:馬燧,字洵美,汝州郟城人。

少嘗與諸兄讀書,輟卷歎曰:"丈夫當建功於代,以濟四海,安能矻矻為一儒哉!"燧姿度魁異,沉勇多智略。

後朱泚之亂,燧守太原,燧以晉一陽一王業所起,乃引晉水而注城之東,渚以為池,寇至,計省守陴者萬人。

尋兼保寧軍節度使,封北平郡王。

《太平御覽》宋·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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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
卷一 ◎天部一卷二 ◎天部二卷三 ◎天部三卷四 ◎天部四卷五 ◎天部五卷六 ◎天部六卷七 ◎天部七卷八 ◎天部八卷九 ◎天部九卷十 ◎天部十卷十一 ◎天部十一卷十二 ◎天部十二卷十三 ◎天部十三卷十四 ◎天部十四卷十五 ◎天部十五卷十六 ◎時序部一卷十七 ◎時序部二卷十八 ◎時序部三卷十九 ◎時序部四卷二十 ◎時序部五卷二十一 ◎時序部六卷二十二 ◎時序部七卷二十三 ◎時序部八卷二十四 ◎時序部九卷二十五 ◎時序部十卷二十六 ◎時序部十一卷二十七 ◎時序部十二卷二十八 ◎時序部十三卷二十九 ◎時序部十四卷三十 ◎時序部十五卷三十一 ◎時序部十六卷三十二 ◎時序部十七卷三十三 ◎時序部十八卷三十四 ◎時序部十九卷三十五 ◎時序部二十卷三十六 ◎地部一卷三十七 ◎地部二卷三十八 ◎地部三卷三十九 ◎地部四卷四十 ◎地部五卷四十一 ◎地部六卷四十二 ◎地部七卷四十三 ◎地部八卷四十四 ◎地部九卷四十五 ◎地部十卷四十六 ◎地部十一卷四十七 ◎地部十二卷四十八 ◎地部十三卷四十九 ◎地部十四卷五十 ◎地部十五卷五十一 ◎地部十六卷五十二 ◎地部十七卷五十三 ◎地部十八卷五十四 ◎地部十九卷五十五 ◎地部二十卷五十六 ◎地部二十一卷五十七 ◎地部二十二卷五十八 ◎地部二十三卷五十九 ◎地部二十四卷六十 ◎地部二十五卷六十一 ◎地部二十六卷六十二 ◎地部二十七卷六十三 ◎地部二十八卷六十四 ◎地部二十九卷六十五 ◎地部三十卷六十六 ◎地部三十一卷六十七 ◎地部三十二卷六十八 ◎地部三十三卷六十九 ◎地部三十四卷七十 ◎地部三十五卷七十一 ◎地部三十六卷七十二 ◎地部三十七卷七十三 ◎地部三十八卷七十四 ◎地部三十九卷七十五 ◎地部四十卷七十六 ◎皇王部一卷七十七 ◎皇王部二卷七十八 ◎皇王部三卷七十九 ◎皇王部四卷八十 ◎皇王部五卷八十一 ◎皇王部六卷八十二 ◎皇王部七卷八十三 ◎皇王部八卷八十四 ◎皇王部九卷八十五 ◎皇王部十卷八十六 ◎皇王部十一卷八十七 ◎皇王部十二卷八十八 ◎皇王部十三卷八十九 ◎皇王部十四卷九十 ◎皇王部十五卷九十一 ◎皇王部十六卷九十二 ◎皇王部十七卷九十三 ◎皇王部十八卷九十四 ◎皇王部十九卷九十五 ◎皇王部二十卷九十六 ◎皇王部二十一卷九十七 ◎皇王部二十二卷九十八 ◎皇王部二十三卷九十九 ◎皇王部二十四卷一百 ◎皇王部二十五卷一百一 ◎皇王部二十六卷一百二 ◎皇王部二十七卷一百三 ◎皇王部二十八卷一百四 ◎皇王部二十九卷一百五 ◎皇王部三十卷一百六 ◎皇王部三十一卷一百七 ◎皇王部三十二卷一百八 ◎皇王部三十三卷一百九 ◎皇王部三十四卷一百一十 ◎皇王部三十五卷一百一十一 ◎皇王部三十六卷一百一十二 ◎皇王部三十七卷一百一十三 ◎皇王部三十八卷一百一十四 ◎皇王部三十九卷一百一十五 ◎皇王部四十卷一百一十六 ◎皇王部四十一卷一百一十七 ◎偏霸部一卷一百一十八 ◎偏霸部二卷一百十九 ◎偏霸部三卷一百二十 ◎偏霸部四卷一百二十一 ◎偏霸部五卷一百二十二 ◎偏霸部六卷一百二十三 ◎偏霸部七卷一百二十四 ◎偏霸部八卷一百二十五 ◎偏霸部九卷一百二十六 ◎偏霸部十卷一百二十七 ◎偏霸部十一卷一百二十八 ◎偏霸部十二卷一百二十九 ◎偏霸部十三卷一百三十 ◎偏霸部十四卷一百三十一 ◎偏霸部十五卷一百三十二 ◎偏霸部十六卷一百三十三 ◎偏霸部十七卷一百三十四 ◎偏霸部十八卷一百三十五 ◎皇親部一卷一百三十六 ◎皇親部二卷一百三十七 ◎皇親部三卷一百三十八 ◎皇親部四卷一百三十九 ◎皇親部五卷一百四十 ◎皇親部六卷一百四十一 ◎皇親部七卷一百四十二 ◎皇親部八卷一百四十三 ◎皇親部九卷一百四十四 ◎皇親部十卷一百四十五 ◎皇親部十一卷一百四十六 ◎皇親部十二卷一百四十七 ◎皇親部十三卷一百四十八 ◎皇親部十四卷一百四十九 ◎皇親部十五卷一百五十 ◎皇親部第十六卷一百五十一 ◎皇親部十七卷一百五十二 ◎皇親部十八卷一百五十三 ◎皇親部十九卷一百五十四 ◎皇親部二十卷一百五十五 ◎州郡部一卷一百五十六 ◎州郡部二卷一百五十七 ◎州郡部三卷一百五十八 ◎州郡部四卷一百五十九 ◎州郡部五卷一百六十 ◎州郡部六卷一百六十一 ◎州郡部七卷一百六十二 ◎州郡部八卷一百六十三 ◎州郡部九卷一百六十四 ◎州郡部十卷一百六十五 ◎州郡部十一卷一百六十六 ◎州郡部十二卷一百六十七 ◎州郡部十三卷一百六十八 ◎州郡部十四卷一百六十九 ◎州郡部十五卷一百七十 ◎州郡部十六卷一百七十一 ◎州郡部十七卷一百七十二 ◎州郡部十八卷一百七十三 ◎居處部一卷一百七十四 ◎居處部二卷一百七十五 ◎居處部三卷一百七十六 ◎居處部四卷一百七十七 ◎居處部五卷一百七十八 ◎居處部六卷一百七十九 ◎居處部七卷一百八十 ◎居處部八卷一百八十一 ◎居處部九卷一百八十二 ◎居處部十卷一百八十三 ◎居處部十一卷一百八十四 ◎居處部十二卷一百八十五 ◎居處部十三卷一百八十六 ◎居處部十四卷一百八十七 ◎居處部十五卷一百八十八 ◎居處部十六卷一百八十九 ◎居處部十七卷一百九十 ◎居處部十八卷一百九十一 ◎居處部十九卷一百九十二 ◎居處部二十卷一百九十三 ◎居處部二十一卷一百九十四 ◎居處部二十二卷一百九十五 ◎居處部二十三卷一百九十六 ◎居處部二十四卷一百九十七 ◎居處部二十五卷一百九十八 ◎封建部一卷一百九十九 ◎封建部二卷二百 ◎封建部三卷二百一 ◎封建部四卷二百二 ◎封建部五卷二百三 ◎職官部一卷二百四 ◎職官部二卷二百五 ◎職官部三卷二百六 ◎職官部四卷二百七 ◎職官部五卷二百八 ◎職官部六卷二百九 ◎職官部七卷二百一十 ◎職官部八卷二百一十一 ◎職官部九卷二百一十二 ◎職官部十卷二百一十三 ◎職官部十一卷二百一十四 ◎職官部十二卷二百一十五 ◎職官部十三卷二百一十六 ◎職官部十四卷二百一十七 ◎職官部十五卷二百一十八 ◎職官部十六卷二百一十九 ◎職官部十七卷二百二十 ◎職官部十八卷二百二十一 ◎職官部十九卷二百二十二 ◎職官部二十卷二百二十三 ◎職官部二十一卷二百二十四 ◎職官部二十二卷二百二十五 ◎職官部二十三卷二百二十六 ◎職官部二十四卷二百二十七 ◎職官部二十五卷二百二十八 ◎職官部二十六卷二百二十九 ◎職官部二十七卷二百三十 ◎職官部二十八卷二百三十一 ◎職官部二十九卷二百三十二 ◎職官部三十卷二百三十三 ◎職官部三十一卷二百三十四 ◎職官部三十二卷二百三十五 ◎職官部三十三卷二百三十六 ◎職官部三十四卷二百三十七 ◎職官部三十五卷二百三十八 ◎職官部三十六卷二百三十九 ◎職官部三十七卷二百四十 ◎職官部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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