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覽
卷三百五十一 ◎兵部八十二
○戈
《易》曰:離為戈兵。
又曰:投戈散地,則六親不能相保。
《書》曰:武王至商郊,王左仗黃鉞,右秉白旄以麾曰:"逖矣。
西土之人。
稱爾戈,比爾干,立爾矛,予其誓。
"
又曰:武王伐紂,戰於牧野。
前徒倒戈,血流漂杵。
又曰:成王崩,太保命仲桓、南宮毛(孔安國曰:二臣桓毛名。
)俾爰齊侯呂伋,以二千戈、虎賁百人,逆子釗於南門之外。
又曰:兌之戈,和之弓,垂之竹矢,在東房。
(兌、和,古之巧人。
)
又曰:四人綦弁,執戈上刃,夾兩階戺。
一人冕,執戣,立於東垂;一人冕,執瞿,立於西垂。
(戣、瞿皆戟屬。
)
又曰:惟干戈省厥躬。
又曰:魯侯、伯禽宅曲阜,徐夷並興,公曰:"備乃弓矢,鍛乃戈矛。
"
《詩》曰:豈曰無衣,與子同袍。
王於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
豈曰無衣,與子同澤。
王於興師,修我矛戟,與子偕作。
又曰:彼候人兮,荷戈與殳。
(毛萇曰:候人,道路送迎賓客者也。
荷,揭也。
殳,殳也。
殳,丁外切。
)
又曰:載戢干戈,載櫜弓矢。
《禮記》曰:進戈者前其鐏比,(徂悶切。
)後其刃;進矛戟者,前其鐓,(音隊。
)後其銳。
(鄭玄曰:後刃,敬也。
二兵鐓鐏,雖在下猶為首。
銳底曰鐏,取其鐏也。
平底曰鐓,取其鐓地也。
)
又曰:春夏學干戈,秋冬學羽籥,皆於東序。
(干,盾也,戈句序戟也。
干戈萬舞,像舞也。
)
又曰:能執干戈,以衛社稷。
又曰:賓牟賈侍坐於孔子,孔子與之言,及樂。
子曰:"夫樂者,像成者也。
總干而山立,武王之事也。
發揚而蹈厲,太公之志也。
《武》亂皆坐,周召之治也。
武王克商,濟河而西,倒載干戈,包以虎皮,將帥之士,使為諸侯,名之曰建櫜。
"
又曰:大夫士既殯而君往焉,祝先升,君即位於阼,小臣二人,執戈立於前,一人立於後。
《周禮》曰:旅賁氏:掌執戈盾,夾王車而趨,左八人,右八人,車止則持輪。
喪紀,則衰葛執戈盾。
軍旅,則介而趨。
又曰:節服氏:掌祭祀、朝覲袞冕,六人維王之太常。
郊祀裘冕,二人執戈,送逆一屍一從車。
(鄭玄曰:裘冕者,亦從一屍一服也。
從一屍一車,送逆之往來也。
)
又曰:方相氏:掌蒙熊皮,執戈揚盾,帥百隸而時儺,以索室毆疫。
及墓,入壙,以戈擊四隅,毆方良。
(方良,罔兩也。
)
又曰:司戈盾:裳戈盾之物而頒之。
祭祀,授故士戈。
(故士,王族,故士也與旅賁當事則衛王者也。
)軍旅、會同,授貳車戈盾,建乘車戈盾。
授旅賁及虎士戈盾。
(乘車,王所乘車軍。
旅則草路,會同則金路也。
)
又曰:車謂之六等之數:(鄭玄曰:六等之數法易之,三材六畫也。
)車軫四尺,謂之二等;人長八尺,崇於戈四尺,謂之三等。
殳長尋有四尺,崇於人四尺,謂之四等。
車戟常,崇於殳四尺,謂之五等。
酋矛常有四尺,崇於戟四尺,謂之六等。
又曰:金有六齊。
四分其金則錫居一,謂之戈戟之齊。
又曰:戈廣二寸,內倍之,一胡一 三之,援四之。
(鄭玄曰:戈,今勾子戟也。
或謂之雞鳴,或謂之擁頸也。
)已倨則不入,已勾則不決。
長內則折前,短內則不疾。
(鄭玄曰:戈,勾兵也。
主於一胡一 已倨,謂一胡一 微直而邪多,以啄人則不入。
已勾,謂一胡一 曲多也。
以啄人則創不決前謂援也。
內長則援短,援短則曲於磬折,嘏於磬折則引之於一胡一 並鉤。
內短則援長,援長則倨於磬折,倨於磬折則引之不疾。
)
又曰:廬人為廬器。
戈秘六尺六寸,殳長尋有四尺。
車戟常。
酋矛常有四尺,矛夷三尋。
(鄭玄曰:秘猶柄也。
八尺曰尋,倍尋曰常。
酋夷,長短名也。
)
《左傳》曰:晉公子重耳及齊,齊桓公妻之,公子安之。
姜曰:"行也,懷與安,實敗名。
"公子不可,姜與子犯醉而遣之。
醒以戈逐子犯。
又曰:秦伐晉。
戰之明日,晉襄公縛秦囚,使萊駒以戈斬之。
囚呼,萊駒失戈。
狼瞫取戈以斬囚,禽之以從公乘,遂以為右。
又曰:魯敗狄於鹹,獲長狄僑如。
富父終甥舂其喉,以戈殺之,(春,猶沖也。
)埋其首於子駒之北門。
(狄長三丈。
)
又曰:齊敗於鞍。
齊頃公既免,求逢田父,三入三出。
入於狄,卒皆抽戈盾,冒之以入於衛,衛師免之,遂自徐關入。
又曰:晉楚戰於鄢陵。
范丐趨進(丐,土燮子。
)曰:"塞井夷灶,陳於軍中,晉楚惟天所授,何患焉。
"文子執戈逐之曰:"國之存亡,天也!童子何知焉!"
又曰:晉胥童、夷羊五帥甲八百,將攻卻氏。
長魚矯請無用眾。
公使清沸魋助之,(沸魋,嬖人也。
)抽戈結衽(衽,裳也。
)而偽訟者三。
卻將謀於謝。
(榭,講武堂也。
)矯以戈殺駒伯、苦成叔於其位。
(駒伯,郤錡苦成叔卻犨也。
)一溫一 季曰:"逃,威也。
"遂趨。
(卻至未奉君命而死,今矯等意欲稟□命,不以君命而來,故欲逃也。
)矯及其車,以戈殺之,皆一屍一諸朝。
又曰:晉中行獻子將伐齊,夢與厲公訟,弗勝。
(厲公,獻子所殺。
)公以戈擊之,首墜於前,跪而戴之,奉之以走,見梗一陽一之巫皋。
他日見諸道,與之言同。
(巫亦夢見獻子與厲公訟。
)巫曰:"今茲主必死,若有事於東方則可以逞。
"
又曰:晉侯伐齊,范鞅門於雍門,其御追喜以戈殺犬於門中。
(殺犬示閒暇也。
)
又曰:齊慶封好田而嗜酒,與慶捨政。
(捨,慶封子。
)盧蒲癸臣子之,(子之捨也。
)與王何二人皆嬖,使執寢戈而先後之。
(寢戈,親近兵仗也。
)嘗於太公之廟,慶捨蒞事。
(臨祭事也。
)麻嬰為一屍一,(為祭一屍一也。
)盧蒲癸、王何執寢戈。
慶氏以其甲環公宮。
盧蒲癸自後刺子之,王何以戈擊之,解其左肩。
猶援廟桷,動於甍,以俎壺投,殺人而後死。
(言其力多。
)
又曰:鄭徐吾犯之妹美,公孫楚聘之。
(楚子南也。
)公子黑又使強委禽焉。
(禽,雁也。
納彩內雁也。
)子南戎服入,左右射,超乘而出。
女自房觀之,適子南氏,子晰怒,既而橐甲以見子南,欲殺之而取其妻。
子南知之,執戈逐之,及衝擊之以戈,(沖,一交一 道也。
)子晰傷而歸。
告大夫曰:"我好見之,不知其有異志,故傷。
"
又曰:晉平公有疾。
鄭伯使公孫僑如晉聘,且問疾。
叔向問曰:"寡君之疾病,卜人曰:'實沈、台駘為祟。
'此何神也?"子產曰:"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閼伯,季曰實沈,不相能也。
日尋干戈,以相征討。
後帝不臧,遷閼伯於商丘,主辰。
遷實沈於大夏,主參。
"
又曰:衛公孟縶狎齊豹,(公孟,靈公兄也。
齊豹,齊惡之子,為衛司寇也。
)奪之司寇與鄄,公孟惡北宮喜、褚師圃,欲去之。
公子朝通於襄夫人宣姜,懼而欲以作亂。
故齊豹,北宮喜、褚師圃、公子朝作亂。
公孟有事於蓋獲之門外,(有事,祭也。
蓋獲,衛郭門也。
)齊氏帷於門外而伏甲焉。
使祝蛙置戈於車,薪以當門。
華齊御公孟,宗魯驂乘。
及閎,齊氏用戈擊公孟,宗魯以背蔽之,中公孟肩,殺之。
又曰:吳入郢,楚昭王涉睢,濟一江一 ,入於雲中。
王寢,盜攻之,以戈擊王。
王孫由於以背受之,中肩。
又曰:吳伐越。
越子句踐御之,陳於檇李。
靈姑浮以戈擊闔閭,傷將指。
又曰:人輸晉范氏粟。
鄭之姚子般送之,范吉射逆之,趙鞅御之。
郵無恤御簡子,衛太子為右,登鐵上。
鄭人擊趙簡子,中肩,斃於車中,太子救之,以伐鄭。
師北,太子後復之,鄭師大敗。
又曰:齊簡公即位。
與婦人飲酒於檀台。
成子遷居寢,(徙公使居正寢。
)公執戈將擊之。
(疑其欲作亂也。
)太史子餘曰:"非不利也,將除害也。
"
又曰:晉荀瑤帥師伐鄭。
(荀瑤,智伯也。
)鄭駟弘請救於齊。
(弘,駟耑子)陳成子救鄭。
及濮,雨,不涉。
成子衣制杖戈,(制雨衣也。
)立於阪上,馬不出者,助之鞭之。
智伯聞之,乃還。
(畏其得眾心也。
)曰:"我卜伐鄭,不卜敵齊。
"
又曰:衛良夫與太子蒯聵入,捨於孔氏之外圃。
昏入,適伯姬氏。
既食,孔伯姬仗戈而先,太子與五人介輿豭從之,(分械甲也。
)迫叔悝於廁,強盟之。
(孔氏專一政 ,故劫孔悝,欲令逐輒。
)
《漢書》曰:宣帝時,美一陽一鼎獻之。
張敞好古文字,案鼎銘勒而上議曰:"今鼎出於郊東,中有刻書,曰王命一屍一臣,(孟康曰:一屍一,主也。
)官此旬邑,賜爾鸞旂,黻雕戈一屍一,臣拜手稽首。
竊以傳記言之,鼎殆周之所以褒賜大臣也。
"
又曰:武帝元鼎五年,南越相呂嘉反,遣歸義侯嚴為戈船將軍,(張晏曰:嚴故越人,降為歸義侯。
越人於水中負{殹金}人船,又有蛟龍之害,故置戈於下,因以為名也。
)下離水。
《晉書》曰:《賈充傳》云:"高貴鄉公之攻相府也,充率眾拒戰於南闕。
軍將敗,騎督成倅弟太子舍人濟問充曰:"今日之事當如何?"充謂曰:"公養汝等正擬今日,復何疑。
"濟於是抽戈犯蹕。
崔鴻《前趙錄》曰:李景年字延祐,前部人。
長平之戰,劉聰馬中矢,幾為晉軍所獲。
景年以馬授聰。
揮戈前戰。
以功封梁鄒侯。
《戰國策》曰:中山君饗都大夫羊羹不遍,司馬子期怒而走於楚,說楚王伐中山,中山君亡走。
有二人挈戈而隨,中山君顧謂二人:"子奚為者也?"二人對曰:"臣有父當餓將死,君下壺食餔臣之父,故來死君也。
"中山君慨然仰天歎曰:"吾以一杯羊羹亡國,以一壺食得士二人。
"
《國語》曰:秦師侵晉,惠公令韓簡挑戰,曰:"昔君之惠,寡人未敢忘。
家人之眾能合之不能離也。
君若不還,寡人將無所避。
"穆公衡雕戈出見使者。
《莊子》曰:孔子窮於陳蔡,七日不食,絃歌鼓琴。
子路仡然執戈而舞。
《韓子》曰:勾踐入官於吳,執戈為吳王洗馬,故能殺夫差於姑蘇。
《呂氏春秋》曰:趙簡子攻衛附郭,自將遠立,(郭遠立,矢石不及也。
)又居於犀蔽犀櫓之下,投枹而歎(投,棄也。
)曰:"嗚呼,士之遫(音速。
)弊,盡一若此乎!"(遫猶化也,一猶皆也,言士之燮化弊惡皆如此乎。
)行人燭過免胄橫戈而進曰:"亦由君不能耳,士又何弊盡之有!"簡子乃去犀蔽犀櫓,而立於矢石之所及,(矢,箭也。
石,一弩一也。
)一鼓而畢乘之。
(畢,盡也。
乘,凌也。
)簡子曰:"與我得革車千乘也,不如聞行人燭過之一言。
"
《淮南子》曰:一陽一虎為亂於魯,魯君令人閉城門而捕之,得者有賞,失者夷族。
圍三匝矣,一陽一虎將舉劍而自刎頸,門者止之曰:"我將出子。
"一陽一虎左執劍,右提戈,赴圍而走,門者出之。
一陽一虎既出,顧出之者,以戈推之,攘祛薄腋。
魯君聞一陽一虎失,怒所出之門。
以為傷者戰鬥者也,不傷者為縱之。
傷者受厚賞,不傷者受重罪也。
此所謂害之而反利之者也。
又曰:魯一陽一公與韓構難,戰酣。
日暮,授戈而摠日。
日反三捨。
(魯一陽一,楚人也,文之孫,司馬期之子,所謂魯一陽一文子也。
楚僭號稱王,其守縣大夫皆稱公,曰魯一陽一公,今南一陽一魯是也。
)
《五經要義》曰:國君及元率戎車將在中央當鼓,御者在左,勇力之士執戈在後。
陸景《典語》曰:戈刀雖備於執事,而無所揚其鋒。
桓寬《鹽鐵論》曰:匈一奴一處沙漠之中,生不食之地,如中國之麋鹿耳。
好事之臣,求其義,責之禮,使中國干戈至今未息。
《玄晏春秋》曰:七年,春王正月乙酉,予長七尺四寸矣,未通史書,與從姑子梁柳等擊壤於路,或編荊為盾,執荻為戈,分陳相刺一習一 兵,共以為樂。
張騭《文士傳·摯虞答策》曰:古之良臣受彤弓雕戈之錫,銘之彝器,貺之後昆,曠世歷代以為賓榮。
豈無其物,貴殊品也。
《抱朴子》曰:虎狼見逼,不揮戈奮劍而彈琴詠詩,吾未見其身之可保也。
又曰:荊卿、朱亥不示小勇於怯弱之間,孟賁、馮婦不奮戈戟於狸豺之群。
《山海經》曰:崑崙墟北,有人曰:"太行伯",把戈。
干寶《搜神記》曰:有崔文子者,學仙於子高。
子高化為白霓而持藥與子,文子驚怪,引戈擊霓,中之,因墮其藥。
俯而視之,王子喬之一屍一也,置之室中,覆以弊筐,須臾而化為大鳥。
開而視之,翻飛而去。
梅陶《在盆口與三公書》蘇峻勇而無謀,兵家所常弊也。
長廣人釋鋤犁,執干戈,何知戰法。
《文遜曰:戈鋋彗雲。
又曰:戈矛若林。
《離一騷一》曰:操吳戈兮披犀甲,車錯轂號短兵接。
繁欽《述徵賦》曰:時三日之暮春,逼干戈之急難。
王粲《從軍詩》曰:樓船凌洪波,尋戈刺群虜。
高貴鄉公詩曰:干戈隨風靡,武騎齊雁行。
魏明帝《堂上行》曰:武夫懷勇毅,勒馬於中原。
干戈森若林,長劍奮無前。
荀道雍《猛虎行》曰:詰朝彈竹冠,荷戈翦荒要。
應貞《華覽》曰:萬夫決拾,武騎齊足。
乘夷長森,分行別屬,弓不虛彎,戈不苟撲。
傅毅《西征頌》曰:慍昆夷之匪協,鹹矯於戎事。
干戈動而後戢,天將祚而隆化。
崔駰《北征頌》曰:人事協兮皇恩得,金一精一揚兮水靈伏,順天機兮把刑德,戈所指兮罔不克。
張協《七命》曰:舉戈林竦,揮鋒電滅。
仰傾雲巢,俯殫地穴。
孔欣《七誨》曰:攜同好,命爪牙,攝烏號,杖雄戈,緣山結網,參雲張羅。
殷融議曰:自頃多難,國度屢空。
疋夫有重繭之勞,武士有執戈之勳。
《太平御覽》宋·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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