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覽》卷三百一十三 ◎兵部四十四:《隋書》曰:文帝遣將賀若弼伐陳,後主令中將軍魯廣達陳兵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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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卷三百一十三 ◎兵部四十四

太平御覽

卷三百一十三 ◎兵部四十四

○決戰下

《隋書》曰:文帝遣將賀若弼伐陳,後主令中將軍魯廣達陳兵白土崗,居眾軍之南偏,鎮東大將軍任忠次之,護軍樊毅、都官尚書孔范又次之,侍中車騎大將軍蕭摩訶軍最居北,眾軍南北亙二十里,首尾進退,各不相知。

賀若弼初謂未戰,將輕騎登山觀視形勢,及見眾軍,因馳下置陣。

廣達首率所部進薄,弼軍屢卻,俄而復振,更分軍趣地突諸將,孔范出戰,於一交一 而走。

諸將支離,陣猶未合,騎卒會散,駐之弗止,因而大敗。

又曰:楊義臣拜朔州總管。

漢王諒作亂并州,時代州總管李景為漢王將喬鍾葵所圍,詔義臣救之。

義臣率馬步二萬,夜出西陘,遲明行數十里。

鍾葵覘見義臣兵少,悉眾拒之。

鍾葵亞將王拔驍勇,善用槊,射之者不能中。

將軍楊思恩請當之,義臣見思恩氣貌雄勇,顧之曰:"壯士也!"賜以卮酒。

思恩望見拔立於陣後,投觴於地,策馬赴之。

再往不克,義臣後選騎士十餘人從之。

思恩遂突擊,殺數人,直至拔麾下。

短兵方接,所從騎士退,思恩為拔所殺。

拔遂乘之,義臣軍北者十餘里。

又曰:煬帝征高麗,隋大將宇文述與九軍過鴨綠水,又東注薩水,去高麗平壤城三十里,因山為營。

高麗國相乙支文德遣使偽降,請述曰:"遂旋師者,奉其主高元朝行在所。

"述見士卒疲弊,不可復戰,又平壤險固,卒難致力,遂因其詐而還。

眾半濟,賊擊後軍,於是大潰不可禁止。

九軍敗績,一日一夜 還至鴨綠水,行四五十里。

初,度遼九軍三十萬人,還至遼東城,惟二千七百人。

《唐書》曰:太宗嘗謂群臣曰:"朕自興兵,每執金鼓,必自指揮,一習一 觀其陣,即知強弱。

常以吾弱對其強,以吾強對其弱。

敵犯吾弱,追奔不逾百數十步;吾擊其弱,必突過其陣,自背而反擊之,不無潰,多用此而制勝。

思得其理深也。

"

又曰:武德中,李靖隨河間王孝恭討蕭銑於一江一 陵,不從靖謀,致敗。

委舟大掠,人皆負重。

靖見其兵亂,進兵擊之,賊大敗。

又乘勝進入其郛郭,攻其水城,克之。

悉取其舟楫散於一江一 中。

賊救兵見之,謂城以陷,莫敢輕進。

銑內外阻絕,城中攜貳,由是懼而出降。

又曰:光宅初,武太后臨朝稱制。

徐敬業於揚州起兵,以匡復皇家為辭,月餘,致一精一卒數萬。

太后遣將軍李孝逸領兵討之,敬業率軍拒於下呵溪。

方成列,敬業謂其徒曰:"自知衣甲非厚者居後。

"眾乃爭退。

孝逸之師因其動噪而奔擊,乃大破焉。

又曰:建中初,田悅反,以兵圍臨淄、洺、邢州,詔以李晟為神策先鋒都知兵馬使,與河東節度使馬燧、昭義軍節度使李抱真合兵救臨淄,尋加兼御史中丞。

河東昭義軍攻楊朝光於臨淄南,晟與河東騎將李自良、李奉國擊悅於雙崗,悅兵卻,遂斬朝光。

戰於臨淄,諸軍皆卻。

晟引軍渡淄水,乘冰而濟,橫擊悅軍,諸軍復振,擊悅,大破。

敗悅於洹水,以功加檢校左散騎常侍,實封百戶。

又曰:德宗以李晟兼魏府左司馬。

居無何,朱滔、王武俊皆反,聯兵救田悅。

悅深壁不戰,以老王師。

時武俊遣兵圍康日知於趙州。

晟乃獻狀請解趙州圍,因合義武節度使張孝忠以軍圖范一陽一。

上大壯之,乃加晟御史大夫,俾禁兵將莫仁擢、趙光銑、杜季玼皆隸焉。

晟乃自魏州直趨趙州,賊解圍而去。

晟留趙州三日,與義武合軍,而北略恆州,圍朱滔將鄭濟於清苑,決水灌之。

田悅、朱滔、王武俊皆遣兵來救,戰於白樓。

賊犯義武,義武軍卻,晟引步騎數百擊破之,景濟所乘馬連中流矢。

逾月,城中益急,滔、武俊大懼,乃自魏縣悉兵來救,復圍晟軍。

晟內圍景濟,外與滔等拒戰,日數合,自正月至於五月。

會晟病甚,不知人數焉,軍使合謀,乃以馬與晟,引軍還定州,賊不敢逼。

《三國典略》曰:後周軍圍晉一陽一,齊人望之,如黑雲四合。

高延宗勝兵四萬人,嬰城佈陣,躬與齊王憲一交一 兵,自申至酉,死者甚眾。

帝逐北入城,當天門頓營,焚佛寺,光燭天地。

延宗率眾排軍向前,我軍遂卻,人相蹂死者頗眾。

齊人欲閉門,以閫下積一屍一,扉不得闔。

帝從數騎崎嶇危險,僅得出門,侍臣殲焉。

惟左仕上士庫狄嶔侍從,時四更也。

延宗以帝長鬚,使於積一屍一之下求之,不得。

士卒既勝,乃入坊飲,延宗不復能整頓之。

帝出城饑甚,將謀遁免,開府宇文忻進曰:"陛下乘勝至此,今者破竹其勢已成,奈何棄之而去?"會延宗使開府段暢以千人擊帝,暢以眾降,盛言城內空虛,更無繼援。

帝乃駐馬召兵,旗鼓復振,攻三門,克之。

延宗率眾苦戰,一屍一骸塞路。

辰時力屈,輕騎走出城北,於人家擒之。

延宗見帝,自投於地,帝欲執其手,固辭曰:"死人手也,恐逼至尊。

"帝強執之,曰:"兩國天子,有何怨惡,直為百姓而來耳,勿怖。

"終不殺。

又曰:齊師伐梁,大至於鍾山龍尾,周文育請戰,陳霸先曰:"兵不逆風。

"文育曰:"事急矣,當決之,何用古法?"抽槊上馬,殺傷數百人。

齊軍乃移營於幕府山。

又曰:侯景次於渦一陽一,有車數千兩,馬數千匹,甲士四萬人。

慕容紹宗戎卒十萬,旗甲耀日。

方軌長驅,鳴鼓並進,景使謂之曰:"公等為欲送客,為欲定雌雄?"紹宗對曰:"當欲公決勝負。

"遂順風以陣,景閉其壘,風止乃出。

紹宗曰:"侯景多詭詐,好掩人背,咸宜備之。

"景果令入陣者皆短兵,但斫人脛及馬足。

東魏軍大敗,紹宗墜馬。

又曰:陳霸先眾軍自覆舟東移,頓郊壇北,齊人相對,侯安都謂蕭摩訶曰:"卿驍勇有名,千聞不如一見。

"摩訶對曰:"今日令公見矣。

"命眾軍秣馬蓐食,遲明攻之。

侯安都墜馬被圍,蕭摩訶獨騎大呼,直衝齊軍,齊軍披靡。

安都乃免。

霸先乃自率帳內麾下出幕府山南,吳明徹、沈泰等眾軍首尾擊之,齊人一大潰,自相蹂藉,壅川塞谷。

《莊子》曰:惠子見戴晉人,戴晉人曰:"有所謂蝸者,君知之乎?"曰:"然。

""有國於蝸之左角者,曰觸氏;有國於蝸之右角者,曰蠻氏。

時相與爭地而戰,伏一屍一數萬,逐北旬有五日而後返。

"誠知所爭者若此之細,則天下無爭矣。

《文子》曰:廟戰者帝,神化者王。

廟戰者,法天道也;神化者,明四時也。

《列子》曰:黃帝與炎帝戰於版泉之野,率熊羆狼豹貙虎豹前,驅雕鶡鷹鳶為旗幟,此以力使禽一獸 也。

《孟子》曰: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

此所為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於死也。

《六韜》曰:以少擊眾,必以日之暮;以眾擊眾,必以日之早。

《穰苴兵法》曰:以戰出戰,雖戰,可也。

戰,春不東,秋不西,月食還師,所以止戰也。

《古司馬兵法弱》曰:凡軍,使法在巳曰專,與不畏法曰法。

軍無小聽,戰無小利。

(小聽謂輕聽敵人,稱其虛弱,危敗易勝,以喜士眾,沮備預也。

小利謂小敵擊誘於餌,數為小戰也。

)

又曰:凡五兵,長以衛短,短救長;迭戰則久,皆戰則強。

(迭,更也。

言更息則可堪久。

悉舉兵戰,眾多者強。

)

《孫子》曰: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合,變者也。

(兵一分合,以敵為變。

兵法詭詐,以利動敵心或合離,為變化之術也。

)故其疾如風,(言進退應機。

)其徐如林,(不見利不前也。

如風吹林木,小動而其大不夠。

)侵掠如火,(疾也,抄掠財物,如炎火之猛烈。

)不動如山,(守也,不信敵之誑惑,安固如山。

)難知如一陰一,(莫測如天之一陰一雲,不見列宿之象。

)動如雷霆。

(盛猛速疾,不及應也。

故太公曰:疾電不及瞋目也。

)指向分眾,(因敵而制勝也。

旌旗之所指向則往分離其師眾也。

)先知迂直之計者勝,此軍爭之法也。

又曰:我專而敵分。

(我專一而敵分散也。

)我專為一,敵分為十,是以十共其一也,(我料見敵形,審其虛實,故所備者少,專為屯以我之專擊彼之散卒,為十擊其一也。

)則我眾而敵寡。

(我專為一,故眾;敵分為十,故寡。

)能以眾敵寡者,則吾所與戰者約矣。

(言約少而易勝。

)吾所與戰之地不可知也,(言舉動微密,情不可使彼知吾所舉,知吾所集也。

)不可知則敵所備者多,敵所備者多則吾所與戰者寡矣。

(形藏,故疑則分離其眾備我也,言少而易擊故也。

)故備前則後寡,備後則前寡,備左則右寡,備右則左寡,無不備者無不寡。

(言敵之所備者多,則士卒無不分散而少。

)寡者備人者也,(敵分散而少,皆先備人也。

)眾者使人備己者也。

(敵所以備多己者,由我分其眾散故也。

)故知戰之地,知戰之日,則千里而會戰;(以度量知空虛,先知戰地之形又必戰日,則可千里期會,先往以待之。

若敵以先至,不往可以勞之。

)不知戰地,不知戰日,則左不能救右,右不能救左,前不能救後,後不能救前,而況遠者數十里,近者數里乎?(敵以先居形勢之地,已方趨利慾戰,則左右前後,惑疑進退,不能相救,況數十里之間也。

)故善用兵者,譬如帥然。

帥然者,常山之蛇也,擊其首則尾至,擊其尾則首至,擊其中則首尾俱至。

(夫善戰也必知戰之日,知戰之地,度道假期,分軍離卒,遠者先進,近者後發。

千里之會,同時而合。

若會都市,其會地之日,無令敵知,知之則所備處少,不知所備處多,備寡則專,備多則分,分則力散,專則力並也。

)

又曰:夜戰多火鼓,晝戰多旌旗,所以變民之耳目也。

故三軍可奪氣,將軍可奪心。

(《左氏傳》言:一鼓墮作氣,再而衰,三而竭也。

)是故朝氣銳,晝氣惰,暮氣歸。

善用兵者,避其銳氣,擊其墮歸也。

又曰:勝者之兵先勝而後求戰;敗者之兵先戰而後求勝。

又曰:圍地則謀,死地則戰。

疾戰則存、不疾戰則亡者,為死地。

《吳子》曰:用兵之道,先明四輕二重。

使地輕馬,使馬輕車,使車輕人,使人輕戰。

鋒銳甲堅則人輕戰。

《呂氏春秋》曰:趙氏攻中山,中山之多力者五丘鳩,衣鐵甲,操鐵杖以戰,所擊無不碎,所沖無不陷。

以車投車,以人投人。

又曰:趙簡子攻衛,自將兵。

及戰,且遠立又居於犀櫓之下,鼓之而士不起,簡子投桴而歎曰:"嗚呼!士之弊一若此乎?"行人燭過免胄橫戈而進曰:"君不能耳,士何弊之有?"簡子艴然作色曰:"寡人之無使,而身自將是眾也,子親謂寡人無能,有說則可,無說則死。

"對曰:"昔吾先君獻公即位五年,兼國十九,用此士也。

惠公即位二年,一婬一色暴慢,身好玉女,秦人襲我,去絳七十里,用此士也。

文公即位二年,砥之以勇,三年而士盡果敢;城濮之戰,五敗荊人;圍魏取曹,拔石社;定天子之位,成尊名於天下;用此士也。

亦有君不能耳,士何弊之有?"簡子乃去犀蔽犀櫓而立於矢石之所及,一鼓而士畢乘之。

簡子曰:"與吾得革車千乘也,不如聞行人燭過之一言。

"行人燭過可謂能諫其君矣。

又曰:昔荊恭王與晉厲公戰於鄢陵,荊師敗,共王傷。

臨戰,司馬子反渴而求飲,豎一陽一穀操參酒而進之。

(酒器受三升曰參。

)子反曰:"訾!退!酒也。

"豎一陽一穀曰:"非酒也。

"子反曰:"訾退,卻。

"豎一陽一穀又曰:"非酒也。

"子反受而飲之。

子反之為人也嗜酒,甘之而不能絕於口,醉。

戰既罷,共王欲復戰而謀事,使人召子反。

子反辭以心疾。

共王駕而往視之,入幄中,聞酒臭而還,曰:"今日之戰,不穀親侍,所恃者司馬也。

而司馬又若此,是忘荊國之社稷,而不恤吾眾。

不穀無與傷戰矣。

"於是罷師去之,斬司馬子反以為戰。

故豎一陽一穀之進酒也,非以醉子反也,其心以忠也,而適足殺之。

故曰小忠,大忠之敗也。

又曰:齊、與晉戰,平阿之餘子亡戟得矛,(平阿,齊邑。

餘子,官氏。

)退而去,不自快,謂路之人曰:"亡戟得矛,可以歸乎?"路之人曰:"戟亦兵也,矛亦兵也,亡兵得兵,何為不可以歸?"去行,心猶不自快也,遇高堂之孤叔無孫,(孤,特,位尊也。

叔,姓。

無孫,名。

)餘子當其馬前曰:"今者戰,亡戟得矛,可以歸乎!"叔無孫曰:"矛非戟也,戟非矛也,亡戟得矛,豈亢責也哉?"(亢,當。

)平阿餘子曰:"嘻!還反戰,趨尚及之。

"遂戰而死。

又曰:吳起謂商文曰:"馬與人敵在前,援桴一鼓,三軍之士,樂死若生,子與我孰賢?"商文曰:"吾不如子。

"

《淮南子》曰:昔晉文公將與楚戰城濮,問於咎犯曰:"為之柰何?"咎犯曰:"仁義之軍,不厭忠信;戰陣之戎,不厭詐偽。

君其詐之而已。

"問雍季,雍季對曰:"焚林而獵,偷多獸,必無獸。

以詐偽愚人,雖偷利厚,亦無復利,其正之而已矣。

"於是不聽雍季之計,而用咎犯之謀,與楚人戰,大破。

還賞有功者,先季雍,左右曰:"城濮之戰,咎犯之謀也,賞先季雍者,何也?"文公言曰:"咎犯之言一時之權也。

季雍之言,萬世之利,吾豈可以一時之權而先萬世之利哉!"

又曰:敵潰而走,後必可移;適迫而不動,名之曰奄遲;擊之如雷霆;斬之若草木;耀之若火電。

欲疾以速,人不及步,車不及以轉轂,兵如植木,一弩一如羊角。

人雖眾多,勢莫敢格。

《春秋感一精一符》曰:強傑並侵,兵雷合龍門,血溺驂。

(宋均曰:龍門,魯門也。

時與宋齊戰敗,相殺血溺驂馬者也。

)

賈誼《新書》曰:黃帝行道,炎帝不聽,故戰涿鹿之野,血流漂杵。

《三輔舊事》曰:武帝發兵攻衛太子,連鬥五日,白虎門前溝中血流沒足。

《列女傳》曰:湯受命而伐桀,戰於鳴條。

(鳴條,南夷地名。

)桀師不戰,湯遂放桀,與末嬉嬖妾同舟浮海,死於南巢之山。

《諸葛亮兵法》曰:山陵之戰,不仰其高;水上之戰,不逆其流;草上之戰,不涉其深;平地之戰,不逆其虛,此兵之利也。

故戰鬥之利,惟氣其形也。

《衛公兵法》曰:凡事有未形同而勢異者,亦有勢同而形別者。

若順其可,則一舉而功濟;如從未可,則暫動而必敗。

故孫臏曰:"計者因其勢而利導之。

"《兵法》曰:"百里趨利則蹶上將,五十里而趨利者半至。

"善動敵者,形之而敵從之,與之而敵取之,以奇動之,以本待之。

此戰勢之要術也。

若我士卒以齊,法令以行,奇正以設,置陣以定,誓眾以畢,上下已怒,天時已應,地利已據,鼓角以震,風勢以順,敵人雖眾,其奈我哉?譬虎之有牙,兕之有角,身不蔽捍,手無寸刃,而欲搏之,勢不可觸,其亦明矣。

故兵有三勢:一曰氣勢,二曰地勢,三曰因勢。

若將勇輕敵,士卒樂戰,三軍之眾,志厲青雲,氣等飄風,聲如雷霆,此所謂氣勢也。

若關山狹路,大阜深澗,龍蛇蟠一陰一,羊腸狗門,一夫守險,千人不過,此謂地勢也。

若因敵怠慢,勞役飢渴,風波驚擾,將吏縱橫,前營未捨,後軍半濟,此謂因勢也。

若遇此勢,當潛我形,出其不意,用奇設伏,乘勢取勝。

是以良將用兵,審於機勢,而用兵仍須鼓而怒之,感而勇之,賞而勸之,激而揚之。

若鷙之攫,獸之搏,必修其牙距,度力而下,遠則氣衰而不及,近則形見而不得。

故良將之戰,必整其三軍,礪其鋒甲,設其奇伏,量其形勢,遙則力疲而不及,近則敵知而不應。

若不通此機,乃智不及於鳥獸,亦何能取勝於勍寇乎?乃須怒士鼓眾,使之奮勇,故能無強陣於前,無堅城於外。

以弱勝強,必因勢也。

楊子雲《長楊賦》曰:高祖奉命,順斗極,運天關,橫巨海,漂崑崙,提劍而叱之。

所過麾城摲邑,下將降旗。

一日之戰,不可殫紀。

潘安仁《西徵賦》曰:追皇駕而驟戰,望玉輅而縱鏑。

潘安仁《射雉賦》曰:若夫多疑少決,膽劣心捐,內無固守,出不一交一 戰。

《謝玄暉詩》曰:炎靈劍遺璽,當塗駭龍戰。

《李少卿答蘇武書》曰:疲兵載戰,一以當千。

陸士衡《辨亡論》曰:我陸公挫之西陵,覆師改績,因而後濟,絕命永安。

續以濡須之寇,臨川摧銳;蓬籠之戰,只輪不反。

《太平御覽》宋·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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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
卷一 ◎天部一卷二 ◎天部二卷三 ◎天部三卷四 ◎天部四卷五 ◎天部五卷六 ◎天部六卷七 ◎天部七卷八 ◎天部八卷九 ◎天部九卷十 ◎天部十卷十一 ◎天部十一卷十二 ◎天部十二卷十三 ◎天部十三卷十四 ◎天部十四卷十五 ◎天部十五卷十六 ◎時序部一卷十七 ◎時序部二卷十八 ◎時序部三卷十九 ◎時序部四卷二十 ◎時序部五卷二十一 ◎時序部六卷二十二 ◎時序部七卷二十三 ◎時序部八卷二十四 ◎時序部九卷二十五 ◎時序部十卷二十六 ◎時序部十一卷二十七 ◎時序部十二卷二十八 ◎時序部十三卷二十九 ◎時序部十四卷三十 ◎時序部十五卷三十一 ◎時序部十六卷三十二 ◎時序部十七卷三十三 ◎時序部十八卷三十四 ◎時序部十九卷三十五 ◎時序部二十卷三十六 ◎地部一卷三十七 ◎地部二卷三十八 ◎地部三卷三十九 ◎地部四卷四十 ◎地部五卷四十一 ◎地部六卷四十二 ◎地部七卷四十三 ◎地部八卷四十四 ◎地部九卷四十五 ◎地部十卷四十六 ◎地部十一卷四十七 ◎地部十二卷四十八 ◎地部十三卷四十九 ◎地部十四卷五十 ◎地部十五卷五十一 ◎地部十六卷五十二 ◎地部十七卷五十三 ◎地部十八卷五十四 ◎地部十九卷五十五 ◎地部二十卷五十六 ◎地部二十一卷五十七 ◎地部二十二卷五十八 ◎地部二十三卷五十九 ◎地部二十四卷六十 ◎地部二十五卷六十一 ◎地部二十六卷六十二 ◎地部二十七卷六十三 ◎地部二十八卷六十四 ◎地部二十九卷六十五 ◎地部三十卷六十六 ◎地部三十一卷六十七 ◎地部三十二卷六十八 ◎地部三十三卷六十九 ◎地部三十四卷七十 ◎地部三十五卷七十一 ◎地部三十六卷七十二 ◎地部三十七卷七十三 ◎地部三十八卷七十四 ◎地部三十九卷七十五 ◎地部四十卷七十六 ◎皇王部一卷七十七 ◎皇王部二卷七十八 ◎皇王部三卷七十九 ◎皇王部四卷八十 ◎皇王部五卷八十一 ◎皇王部六卷八十二 ◎皇王部七卷八十三 ◎皇王部八卷八十四 ◎皇王部九卷八十五 ◎皇王部十卷八十六 ◎皇王部十一卷八十七 ◎皇王部十二卷八十八 ◎皇王部十三卷八十九 ◎皇王部十四卷九十 ◎皇王部十五卷九十一 ◎皇王部十六卷九十二 ◎皇王部十七卷九十三 ◎皇王部十八卷九十四 ◎皇王部十九卷九十五 ◎皇王部二十卷九十六 ◎皇王部二十一卷九十七 ◎皇王部二十二卷九十八 ◎皇王部二十三卷九十九 ◎皇王部二十四卷一百 ◎皇王部二十五卷一百一 ◎皇王部二十六卷一百二 ◎皇王部二十七卷一百三 ◎皇王部二十八卷一百四 ◎皇王部二十九卷一百五 ◎皇王部三十卷一百六 ◎皇王部三十一卷一百七 ◎皇王部三十二卷一百八 ◎皇王部三十三卷一百九 ◎皇王部三十四卷一百一十 ◎皇王部三十五卷一百一十一 ◎皇王部三十六卷一百一十二 ◎皇王部三十七卷一百一十三 ◎皇王部三十八卷一百一十四 ◎皇王部三十九卷一百一十五 ◎皇王部四十卷一百一十六 ◎皇王部四十一卷一百一十七 ◎偏霸部一卷一百一十八 ◎偏霸部二卷一百十九 ◎偏霸部三卷一百二十 ◎偏霸部四卷一百二十一 ◎偏霸部五卷一百二十二 ◎偏霸部六卷一百二十三 ◎偏霸部七卷一百二十四 ◎偏霸部八卷一百二十五 ◎偏霸部九卷一百二十六 ◎偏霸部十卷一百二十七 ◎偏霸部十一卷一百二十八 ◎偏霸部十二卷一百二十九 ◎偏霸部十三卷一百三十 ◎偏霸部十四卷一百三十一 ◎偏霸部十五卷一百三十二 ◎偏霸部十六卷一百三十三 ◎偏霸部十七卷一百三十四 ◎偏霸部十八卷一百三十五 ◎皇親部一卷一百三十六 ◎皇親部二卷一百三十七 ◎皇親部三卷一百三十八 ◎皇親部四卷一百三十九 ◎皇親部五卷一百四十 ◎皇親部六卷一百四十一 ◎皇親部七卷一百四十二 ◎皇親部八卷一百四十三 ◎皇親部九卷一百四十四 ◎皇親部十卷一百四十五 ◎皇親部十一卷一百四十六 ◎皇親部十二卷一百四十七 ◎皇親部十三卷一百四十八 ◎皇親部十四卷一百四十九 ◎皇親部十五卷一百五十 ◎皇親部第十六卷一百五十一 ◎皇親部十七卷一百五十二 ◎皇親部十八卷一百五十三 ◎皇親部十九卷一百五十四 ◎皇親部二十卷一百五十五 ◎州郡部一卷一百五十六 ◎州郡部二卷一百五十七 ◎州郡部三卷一百五十八 ◎州郡部四卷一百五十九 ◎州郡部五卷一百六十 ◎州郡部六卷一百六十一 ◎州郡部七卷一百六十二 ◎州郡部八卷一百六十三 ◎州郡部九卷一百六十四 ◎州郡部十卷一百六十五 ◎州郡部十一卷一百六十六 ◎州郡部十二卷一百六十七 ◎州郡部十三卷一百六十八 ◎州郡部十四卷一百六十九 ◎州郡部十五卷一百七十 ◎州郡部十六卷一百七十一 ◎州郡部十七卷一百七十二 ◎州郡部十八卷一百七十三 ◎居處部一卷一百七十四 ◎居處部二卷一百七十五 ◎居處部三卷一百七十六 ◎居處部四卷一百七十七 ◎居處部五卷一百七十八 ◎居處部六卷一百七十九 ◎居處部七卷一百八十 ◎居處部八卷一百八十一 ◎居處部九卷一百八十二 ◎居處部十卷一百八十三 ◎居處部十一卷一百八十四 ◎居處部十二卷一百八十五 ◎居處部十三卷一百八十六 ◎居處部十四卷一百八十七 ◎居處部十五卷一百八十八 ◎居處部十六卷一百八十九 ◎居處部十七卷一百九十 ◎居處部十八卷一百九十一 ◎居處部十九卷一百九十二 ◎居處部二十卷一百九十三 ◎居處部二十一卷一百九十四 ◎居處部二十二卷一百九十五 ◎居處部二十三卷一百九十六 ◎居處部二十四卷一百九十七 ◎居處部二十五卷一百九十八 ◎封建部一卷一百九十九 ◎封建部二卷二百 ◎封建部三卷二百一 ◎封建部四卷二百二 ◎封建部五卷二百三 ◎職官部一卷二百四 ◎職官部二卷二百五 ◎職官部三卷二百六 ◎職官部四卷二百七 ◎職官部五卷二百八 ◎職官部六卷二百九 ◎職官部七卷二百一十 ◎職官部八卷二百一十一 ◎職官部九卷二百一十二 ◎職官部十卷二百一十三 ◎職官部十一卷二百一十四 ◎職官部十二卷二百一十五 ◎職官部十三卷二百一十六 ◎職官部十四卷二百一十七 ◎職官部十五卷二百一十八 ◎職官部十六卷二百一十九 ◎職官部十七卷二百二十 ◎職官部十八卷二百二十一 ◎職官部十九卷二百二十二 ◎職官部二十卷二百二十三 ◎職官部二十一卷二百二十四 ◎職官部二十二卷二百二十五 ◎職官部二十三卷二百二十六 ◎職官部二十四卷二百二十七 ◎職官部二十五卷二百二十八 ◎職官部二十六卷二百二十九 ◎職官部二十七卷二百三十 ◎職官部二十八卷二百三十一 ◎職官部二十九卷二百三十二 ◎職官部三十卷二百三十三 ◎職官部三十一卷二百三十四 ◎職官部三十二卷二百三十五 ◎職官部三十三卷二百三十六 ◎職官部三十四卷二百三十七 ◎職官部三十五卷二百三十八 ◎職官部三十六卷二百三十九 ◎職官部三十七卷二百四十 ◎職官部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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