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覽
卷二百九十九 ◎兵部三十
○練士
《通典·搜才》曰:(凡為將統戎,在知士器局,當設科目差等優異,應機而任,以收其效。
)選士之科,沉謀密略出人者;詞辯從衡,能移奪人之性情,堪辯說者;能往來聽言語,覽視四方之事,軍中之情偽,日列於前者;能得敵之主佐、門廬、請謁之情,堪間諜者;能知山川險易,行止形勢,利害遠近,井泉水草,逕路迂直,堪鄉導者;巧思出人,製造五兵及攻守器械者;引強敵撤紮戈鋌劍戟,便於利用,挺身捕虜,搴旗斬將,堪陷陣者;趫捷若飛,逾城城塹,出入無形,堪窺覘者;往返三百里不及暮至者;破格舒鉤,或負六百斤行五十步,四百斤行百步者;推步五行,瞻風雲氣候轉,或多言天道,詭說一陰一陽一者;(此雖非兵家本事,所要資權譎次以取勝耳。
)罪犯者;父子兄弟欲執仇者;貧窮忿怒,將欲快其志;故贅婿人虜,欲昭跡揚名。
《長短經》曰:夫王者帥師必簡練英雄,知士高下,因能授職,各取所長,為其股肱羽翼,以成威神,然後萬事畢矣。
腹心一人,(主理繁應卒,揆天消變,總撮計謀,保國全命者也。
)謀士五人,(主國安危,豫慮未然,喻才能,明賞罰,受官位,決嫌疑,定可否者也。
)天文三人,(主占星歷,候風氣理,時日考符,驗效災異,知天心去就者也。
)地形三人,(主軍行止,形勢利害,遠近險易,水涸山阻,不失地利者也。
)兵法九人,(主講論異同,行事成敗,簡練兵器,凡軍陣所用,刺舉非法者也。
)通糧四人,(主廣飲食,密蓄積,通糧道,致五穀,令三軍不困乏食也。
)奮威四人,(主擇材士,喻兵馬,風一流 電掣,不失所由奇狀也。
)鼓旗三人,(主佐鼓旗符節號令,倏忽往來,出入若神。
)股肱四人,(主出旌扞,任重持難,修溝塹,治壁壘,四轉守禦者。
)通才三人,(主拾遺補過,集會術數,周流並會,應待賓客,議論談語,消息結解也。
)權士三人,(主奇譎殊異,非人所識,行無窮之變也。
)耳目七人,(主往來聽言語,覽視四方之事,軍中之情偽日列於前也。
)爪牙五人,(主揚威武,激厲三軍,冒難死攻,令三軍勇猛也。
)羽翼四人,(主飛名譽,震遠近,動移四境,以弱敵心也。
)游士八人,(主祠征祥候開闔,視敵人為謀者也。
)偉士二人,(主為諸詐,依托鬼神,以惑敵心。
)法算二人,(主計會三軍領理萬物也。
)方士二人。
(全為藥以全傷病也。
)軍中有大勇敢死樂傷者聚為一為卒,(名曰冒將之士。
)有勃氣壯勇暴強者聚為一卒,(名曰陷陣之士。
)有學於奇正長劍雕弧接武齊列者聚為一卒,(名曰銳騎之士。
)有破格舒鉤、強梁多力、能潰破金鼓、絕滅旂旌者聚為一卒,(名曰勇力之士。
)有能逾高超遠、輕足善走者聚為一卒,(名曰冠兵之士。
)有故王臣失勢、欲復見其功者聚為一卒,(名曰死鬥之士。
)有死罪之人昆弟為其將報仇者聚為一卒,(名曰死責之士。
)有貧窮忿怒、將快其志者聚為一卒,(名曰必死之士。
)有故贅婿人虜欲昭跡揚名者聚為一卒,(名曰厲頓之士。
)有辯言巧辭、善毀譽者聚為一卒,(名曰間諜飛言弱敵之士。
)有故咠靡免罪之人欲逃其恥者聚為一卒,(名曰幸用之士。
)有材伎過人能負重行數百里者聚為一卒。
(名曰待令之士。
)夫卒強將弱曰阤,(音豕)吏強卒弱曰陷,兵無選鋒曰北,必然之數矣。
故曰:兵眾勢強,士卒孰練,知之者勝,不知之者不勝,不可忽也。
○兵眾
《書》曰:如虎如貔如熊如羆於商郊。
又曰:用鹹戒於王曰:"王左右常伯、常任、准人、綴衣、虎賁。
"
《詩》曰:予王之爪牙,予王之爪士。
《周禮》曰:司戈盾,掌戈盾之物而頒之。
軍旅會同,授貳車戈盾,建乘車戈盾,授旅賁及虎士戈盾。
《左傳》曰:彤弓、虎賁,文公受之,以有南一陽一之田。
又曰:組甲三百,被練三千。
《史記》曰:蘇秦說惠王曰:"韓之卒勇,被堅甲帶利劍,一人當百。
以大王之賢,西面事秦,為天下笑。
"
《漢書》晁錯云:陛下又興數十萬之眾,以誅數萬之匈一奴一,眾寡之計,以一擊十之術也。
《後漢書·光武紀》曰:伯升拔宛已三日,而世祖尚未知,乃偽使書報城中"宛已下,兵到",而佯墮其書。
尋、邑得之,不喜。
諸將既累捷,膽氣益壯,無不一當百。
《後漢書》曰:光武起,王莽遣大司徒王尋、大司空王邑(王莽時,表章所獻金匱圖有王尋姓名。
王邑,王商子,於莽為從父兄弟。
)將兵百萬,其甲士四十二萬人。
五月,到穎川,復與嚴尤、陳茂合。
(穎川郡,今洛州一陽一翟縣也。
)
又曰:王元說隗囂曰:"今天水完富,士馬最強,北取西河上郡,東收三輔之地。
按秦舊跡,表裡河山。
(秦外山而內河。
)元請以一丸泥為大王東封函谷關,此萬代一時也。
"
又曰:河南賊張步據齊地,耿弇討,敗之。
步肉袒負斧鑕於軍門。
(鑕,鍖也。
示必死。
鍖音砧。
鑕音質。
)弇傳步詣行在,而勒兵入據其城,樹十二郡旗鼓,(弇凡平城一陽一、琅琊、高密、膠東、東萊、齊千乘、濟南、平原、泰山、臨淄等。
)令步兵各以郡人詣旗下。
眾尚千餘萬,輜重七千餘兩,皆罷遣歸鄉里。
齊地悉平。
又曰:建安中,劉表為荊州牧。
(理今一江一 陵郡也。
)劉備時在荊州,眾力尚少,諸葛亮曰:"荊非少人也,而著籍者寡。
平居發調,即人心不悅,凡有游戶,皆使自實,因錄以益眾可也。
"備言其計,故表眾遂強。
又曰:百官志云:節從武賁,比二百石。
《東觀漢記》曰:上賜馮異璽書曰:"聞吏士一精一銳,水火不避,購賞之賜,必不令將軍負丹青,失斷金也。
"
《魏志》曰:張繡反,襲太祖,出戰不利,輕騎引去。
典韋戰於門中,賊不得入。
兵遂散從他門併入。
時韋校尚有十餘人,皆殊死戰,無不一當十。
前後至稍多,韋以長戟左右擊之,左右死傷者略荊
《晉書》曰:桓玄使陶謙屯覆舟山,劉毅至蔣山。
裕羸弱登山,多張旗幟,玄不知測。
裕與毅分為數隊,進突謙陣,皆殊死戰,無不一當百。
謙等諸軍一時奔散。
(裕則劉裕也。
)
又《職官志》曰:左衛將軍領熊渠武賁,右衛將軍領佽飛武賁。
又《天文志》曰:武賁一星,在太微西蕃,北下台,南靜室,旄頭之騎官也。
徐爰《宋書》曰:眾推高祖為盟主,移檄京邑,遇吳甫之,玄驍將也,其兵甚銳。
高祖躬執長刀,逕入其陣,眾皆披靡,即斬甫之。
進至羅落橋,高祖望賊旗鼓,誓眾馳進,挺劍指麾,光曜如電,將士皆莫敢仰視。
但馮神武爭為先登,殊死而戰,無不一當百。
蕭方等《三十國春秋》曰:陳安奔隴城,前趙將劉賁馳將追之,石虎止賁曰:"窮寇歸兵不可迫也。
我士卒連勝,皆已怠矣;以驕急之卒,當致死之眾,恐無萬全之利。
"賁曰:"不然。
彼銳氣盡矣,眾心乖沮,人懷苟免,莫有鬥志,我卒乘猛氣甚盛,皆一當十,豈其衰沮之餘所能抗也。
賁躬先士卒,戰輒敗之,遂圍安於隴城。
又曰:定一陽一人梁犢,因民心怨趙也,謀兵東還。
犢自稱大將軍,率眾攻下辨,克之。
犢軍人皆多力善射,一當十,餘無兵甲,所在略大斧,施一丈柯,攻戰若神,擬向崩潰。
《後魏書》曰:燕鳳嘗使於苻堅曰:"彼國人馬,實為多少?"鳳曰:"控弦之士數十萬,見馬百萬匹。
"堅曰:"卿言人眾可爾,說馬太多,是虛辭耳。
"鳳曰:"雲中川自東山至西河二百里,北山至南山百有餘里,每歲孟秋馬常大集,略為滿川。
以此推之,使人言之,猶尚未荊"堅厚加贈遺。
又曰:宋遣沈攸之,吳喜公領卒數萬從沂清而進,欲援下邳,尉元遣孔伯恭卒步騎一萬以拒之,並以攸之前敗軍人傷殘手足、兀膝行者盡送令還之。
又《官氏志》曰:太和中,定品令有戟楯武賁將軍,有募員武賁將軍,有高車武賁將軍。
又曰:河北賊葛榮為魏將爾朱榮所擒,餘眾悉降。
以賊徒既眾,若即分割,恐其疑懼,或更結聚,乃普告勒各從所樂,親屬相隨,任所居止。
於是群情喜悅,登即四散,數十萬眾一時散荊待出百里之外,乃使分道押領,隨便安置,鹹得其宜。
擢其渠帥,量才授用,新附者鹹安。
時人服其處分幾速。
《三國典略》曰:蕭明王僧辯書曰:"凡諸部曲,並使招攜,投赴戎行,前後雲集。
霜戈電戟,無非武庫之兵;龍甲犀渠,皆是雲台之仗。
《文遜曰:雲屯七萃士,魚麗六郡兵。
又曰:士馬一精一研。
陸士衡《辨亡論》曰:於時雲興之將,帶州飆起之師,跨邑哮闞之群,風驅熊羆之眾霧集。
又曰:夫曹、劉之將,非一世所選;向時之師,無曩日之眾。
又曰:《孫子荊為石仲容與孫皓書》云:"今百僚濟濟,俊乂盈庭;虎臣武將,折衝萬里;國富兵強,六軍一精一練。
○隊伍
《太白一陰一經》曰:一陽一隊起一至九,一陰一隊起九至一,隊有五十人,五人火長,五九不失四十五人之數。
卒間容卒,相去二步;隊間容隊,相去一十八步。
前告十步,其隊前後相去亦如之。
黃帝曰"陣間容陣,隊間容隊,曲間容曲"是也。
《衛公兵法》曰:諸道狹不可並行者,即第一戰鋒隊為首,其次右戰隊次之,其次左戰隊次之,其次右駐隊次之,其次左駐隊次之。
若道平川闊,可以並行者,宜作統法。
每統戰,銳隊居前,兩戰隊並行次之,又兩駐隊並行次之,餘統准此。
若更堪齊頭行者,每統五隊,橫列齊行,後統次之。
如每統三百人,簡取二百五十人,分為五隊:第一隊為戰鋒隊,第二隊第三隊為戰隊,第四第五隊為駐隊。
每隊隊頭一人,副隊頭一人。
其下等五十人為輜重隊,別著隊頭一人,擬戰日押輜重,遙為聲援。
若兵數更多皆類此。
諸軍當軍折衝果毅,必須排定隊伍。
每行引發營,須依次第。
戰日有罪須罰,有功須賞,依名排次,甚為省易。
不然,推逐稍難,爭競不定。
又曰:諸每隊給一旗,行則引隊,住則立於隊前。
其大總管及副總管則立十旗以上,副總管則立四旂以上。
行則建於車前,住則立於帳側。
統頭亦別給異色旗。
擬臨陣之時,辨其進退,駐隊等旂,別樣別造,令引輜重,各令本營行隊識認此旗。
諸軍相去既遠,語聲難徹,走馬報又勞煩,故建旗幟,用為節度。
旂方面旂舉,當方面兵急須裝束。
旗向前亞,方面兵急須進,旗三豎即住,其臥卻回審,細看大將所舉之旗。
(大將方面旗:東方碧,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
專看方色旗亞處,即是其方賊來,便須御捍攻擊。
)
又曰:諸軍將戰,每營跳蕩隊、馬軍隊、奇兵隊、戰鋒隊,駐隊等,分拆為五等,當軍各令一官押領。
出戰之時,先用某等兵戰鬥;如更須兵,以次更取某等兵,用盡當營。
輜重隊不得輒用,亦各一官人押領,使堅壘,各令知其部伍,不使紛雜。
自餘節度,一依橫陣。
《太平御覽》宋·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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